作家可以想像一种奇特的恋爱方式,但作为情感的“爱情”,则无需想像,也无从想像。

——这话似乎很经典,赞叹。
鲁迅是深于世故的,但运思、为文却是相反的。

非常事件,平凡感情

再和城骁兄聊聊人情与人事。
关于文学创作,我曾归纳了一个八字诀,道是:“非常事件,平凡感情。”我们读小说、看电影,都希望撞见一些出乎意外的事件,哪怕离奇、怪诞,都乐此不疲。但我们谁也不希望见到一种意外情感:它意外到这种程度,以致我们根本无法理解。这也是所有文学作品的基础秘诀。情感的最高标准,是得到他人认同,而他人认同的基础前提,是让他感同身受。这说明,最感人的情感,往往是最平常的情感,即使普通人达不到,至少,也是他可以生出同感的。
反过来,事件就不受此限了,你想象力的边界在哪里,主人公的手脚就可以拓展到哪里。在作品里,一个人尽可做出不可理喻之事,却不能生出不可理喻之情。
一位作家洞悉了人情,往往会一通百通。至于人物如何活动,故事如何延伸,他尽可虚构编造,与“人情世故”并不必然相关(视其作品的体裁、风格而定)。
附带一说,我经常在一些中国作家那里,发现他们“反其道而行之”,事件并不精彩或并不重大,由此派生出的情感,却让人震惊莫名。古典的范例是范仲淹,仅仅在想像中登了一回岳阳楼(有证据显示,他并没有亲临该楼),他竟然可以总结出一个无人可以感同身受的怪诞情感,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就这么个怪兽般的情感,近千年来竟然还不断引来后人的积极响应。对此,我一点没有觉出响应者的高尚来,我只是觉得,我们对于矫饰情感,伪装圣徒,有着何等强烈的热诚。
周先生是否认为屈原的情感也是怪诞的?
南东兄:
能否请你把问题说得具体些。
我所谓怪诞,系指不可理喻的、无法索解的,难以共鸣的,而非强烈的、激越的或偏执的,后者都不难理解,充其量较难引起共鸣罢了。引起共鸣,只是一个条件,并非全部。变态佬的情感,较难引起共鸣,但该情感本身无所谓怪诞。
还有,我上文说的主要指小说家和散文家,还可以包括批评家及人文学者,至于诗人,我已把他们单列了。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7-10-22 11:19 编辑 ]
生命需要克服障碍,思想需要在对立面中碰撞出火花。周老师可比福尔摩斯,对之以莫里亚蒂般的人物才有快感,不然就成了独孤求败了。为热闹起见,同时也为周老师获得确证感,我就在此贴中冒充一下莫里亚蒂——呵呵,赶紧声明,仅此一次。
首先,我以为周老师是偷换概念。本来讨论作家要不要通人情世故,“人情世故”一词,其重心当然是“世故”,因为惟有通达人情者才能世故。结果在周老师的回复中,“世故”被置换成了“人情”。
其次,情感必须获得也确实能够获得同情共鸣,这不能推出作品中的情感必定是“平凡”的。相反,伟大的文学作品常常表现了“非同寻常的伟大的感情”,如莎士比亚的那些经典悲剧。感情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可理喻”——严格说来,感情本身就是不可理喻的,能理喻的还是感情么?那些拼命讲道理反对子女的恋情的父母,哪有一次成功了的?——是不是“怪兽般的”。伟大的感情往往是复杂的感情、细腻的感情、深刻的感情、有力度的感情,比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能体验的大不相同——艺术作品的感情,归根到底是想象的感情。其实,我们最欣赏的文学作品,恰恰是由于那些文学作品中的感情是我们所从未梦见的,或者,纵然“梦见”,却无法道出,而无法道出,其实也就是没有真正想到。从未想见的情感居然可以相通,那自然是由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性是普遍的。
第三、伟大的感情和非同寻常的感情,或者说,想象的感情,不等于“矫情”。周老师举的《岳阳楼记》,那是无限放大的感情,没有真实依据的感情,其实,情感之所以能够获得同情共鸣,不在于是否“平凡”,而在于是否“真实”。艺术作品的情感,是一种奇异的情感,“既是想象的即虚构的,又是真实的情感”。
呵呵,谢谢莫里亚蒂教授,可惜,俺没资格住在贝克街。
我没有偷换概念呀,按之前的概念(即世故),我已经两次承认自己说错了。所谓说错了,就是我发现,仅按“世故”来解释,解释不通,必须佐之以人情,为此,将世故与人情略加分辩,就深有必要了。所以,重新结合“人情”来讨论,相当于另起一行,重新开始,而不是把世故水搅浑。世故与人情,当然可分可合,而且,分合之处,肯定不会同于泾渭。但为方便讨论起见,我临时把世故与人情,一分为二了——这不是辩解吧?在我之前的回帖里,这点轨迹还是有案可稽的。
我所谓“平凡”,差不多也就是真实之意。真要细论,是指,无论情感表现得多么强烈热烈,我们都可以把它们还原到一种平凡情感中去,它只是对平凡情感的升华。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或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爱情,表现方式够激烈了吧?但再怎么激烈,底子里也只是寻常的男女情爱,是特定的矛盾和特定的场合(事件),赋予他们的情感以不同寻常之处,而非他们的情感本身,有啥不同寻常。可以想见,若无不可调和的家族矛盾及大船将倾的飞来横祸,这两对情人的日常走向,也就是普通的恩爱夫妻。——所有伟大的感情,都应该被如此还原,也只有可以被如此还原到普通情境的感情,普通人才可以生发同情和同感。我曾举过巴尔扎克小说《沙漠中的爱情》的例子,讲一个跟随拿破仑出兵埃及的受伤士兵,与一头母豹发生的爱情故事,事件绝对怪诞,但据以感人的情感,细想却没啥怪诞之处,其中的情感触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周先生:很多是因人而异的,譬如范仲淹我没有觉得怪诞。我跟帖是以为周先生批评“反其道而行之”有些针对我的上帖。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7-10-20 12:06 发表
不懂世故,不算成年人;
老于世故,不算真人。
感谢兮兮,照你的第一条,俺还很年轻地说,按你的第二条,俺又拣了个真人的便宜~~~~~~~``嘿嘿,真划算。
刀子嘴  豆腐心  丫丫我是土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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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比较平静,此时福尔摩斯大概开始无聊地拉小提琴了。俺继续冒充莫里亚蒂教授,请周老师继续逗留在贝克街。作案就必须把线索搞复杂,最好能够制造拐弯,让福尔摩斯敏捷地一跃而起,充满活力。
这次讨论在文学作品中“事件”与“感情”是否可以二分。
首先当然要明确,非同寻常的甚至天马行空的事件,未必能够“制造”非同寻常的情感。但是,
一、作品中的情感只是平凡情感的升华,这我是大体上赞成的。卡夫卡《变形记》说的也无非是常人的情感,只是把它尖锐化深刻化普遍化了。但通过什么升华?没有超乎寻常的事件,它能够升华么?假如卡夫卡不在想象中变成甲虫,他能够升华日常情感么?《沙漠中的爱情》的情感确实显得正常,不是怪物,但假如没有放在沙漠中,假如巴尔扎克不是让人与狮相遇相处,并发生种种事件,那还有这情感的正常么?
二、文学作品中的情感能否还原为日常的平凡情感?我以为不可还原。《罗米欧与朱丽叶》的感情还原为普通情人或夫妻的感情,那还有《罗米欧与朱丽叶》么?《沙漠》的那个人与狮子的感情,在日常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三、情感的表现与传达是否可以脱离事件?这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当我们试图传达一种情感时,我们只能提供一种想象性的虚拟情境,如“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在小说中,这个虚拟情境当然主要是事件。因此,固然伟大的事件未必造出伟大的情感,但伟大的情感却必须通过伟大的事件方可恰到好处地加以体现。
再回城骁兄:你的一,似乎与我的小帖没有发生直接冲突,暂且略过,从“二”说起。“文学作品中的情感能否还原为日常的平凡情感”——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直接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双双殉情,通过还原加以取消,那等于否定了这部伟大悲剧。我是说,两人的情感虽然感天动地,但本身具有一个扎实且不荒诞的心理-情感。可以想像,一对初涉情场的小恋人同时看这出戏,看到结尾处,两双充满爱意的手会突然握得紧紧,然后女的问男的,假如我俩遇到这种麻烦,你会像罗密欧那样吗?男的郑重地点头,发誓“我会”,然后小姑娘也点头,说“我也会”。——这就是还原的基础,也是平凡或真实的基础。反过来,如果只是事件,就缺乏此类基础了。以《沙漠中的爱情》为例,假如女方问男子,“我如果变成一头母豹,你还会爱我吗?”小伙子的回答就可能扭捏不定,因为明摆着,这事不可能发生。非凡的事件可以给情感的升华提供舞台,但那个情感本身,在其未经升华之前,却是大家都不陌生的,唯其如此,升华过后才会让人感动。否则,感动将无从发生。而事件,没有这个要求。大家都很陌生、大家事先都不曾经历不曾想过的奇怪事件,依旧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兴趣。孙悟空一个筋斗云无论跳十万八千里还是百万九千里,都没关系,我们还是会读得津津有味,但假如猪八戒不是对高老庄的姑娘发生恋情,而是和牛魔王的老爹有了暧昧,读者马上就不干了。这说明,事件可以荒唐,情感却荒唐不得。看电影《星球大战》,里面的场景均在普通人的预想及常识之外,但其中涉及到的母子之情,父子之情及恋人之情,却没有丝毫怪诞之处。
你的“三”,我不是很懂。情感的表达当然不能脱离事件,就像人不能脱离地心引力一样。我强调的是,情感不管如何依附于事件,它都必须首先依附于情感本身,离奇的事件最易吸引人的注意力,而离奇的情感则无此效力。
“伟大的情感却必须通过伟大的事件方可恰到好处地加以体现。”——这句话是不成立的,感情不是非要激烈、伟大才可以感人的,伟大或激烈只是感人的途径之一,素朴、家常的感情,有时更能催人泪下。苏轼悼亡妻,事件无所谓伟大,一对夫妻,死期总难免有先有后,但苏轼借此表达出来的情感,却千载之下犹自感人肺腑。感人的原因何在?正在于人同此心。
哪怕悲剧英雄的情感,孤立地看固然各有各的伟大之处,细想之下,人们之所以被他打动,一定是因为其中有可以将心比心、感同身受之处。一种伟大得只剩下伟大的感情,是无法打动大多数人的。伟大可以感人,感人的基础,却不是伟大,而是该伟大中的平凡性、真实性。所以,哪怕我们被耶稣殉难所打动,这份感动也依旧奠基于某种人同此心的“常情”,我们不会被一份自己全然陌生的情感所打动。但作品中的事件,则无此限制。这是作品中事件与情感的本质区别。
附带一说,我经常在一些中国作家那里,发现他们“反其道而行之”,事件并不精彩或并不重大,由此派生出的情感,却让人震惊莫名。古典的范例是范仲淹,仅仅在想像中登了一回岳阳楼(有证据显示,他并没有亲临该楼),他竟然可以总结出一个无人可以感同身受的怪诞情感,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就这么个怪兽般的情感,近千年来竟然还不断引来后人的积极响应。对此,我一点没有觉出响应者的高尚来,我只是觉得,我们对于矫饰情感,伪装圣徒,有着何等强烈的热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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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谓怪诞,系指不可理喻的、无法索解的,难以共鸣的,而非强烈的、激越的或偏执的,后者都不难理解,充其量较难引起共鸣罢了。引起共鸣,只是一个条件,并非全部。变态佬的情感,较难引起共鸣,但该情感本身无所谓怪诞。
还有,我上文说的主要指小说家和散文家,还可以包括批评家及人文学者,至于诗人,我已把他们单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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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的这几段话,很伤人心的啊!

俺前面曾经看李劼的美国游记,其中一段身处拉斯维加斯的“感同身受”。。。恰恰未能“与民同乐”。
这一点心境,不正是追溯了“先。。之忧而忧”的情怀嚒?

实际上,俺当时站在赌场内,意识到美国人的成功,也正是精英者甘心与民同乐、同俗的命运相关,才是值得仿效的王道。
什么被中国人骂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什么就是在私低下被中国人奉行不悖绝对奉为至理的东西,世故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其实认真说起来我们并不讨厌世故哈?讨厌的只是别人的世故,呵呵。
说到底,就是一个“合情合理”。哈哈,做周老师的陪练到此为止。
17大已经开完了,我来回帖,不会再惹出什么麻烦吧?呵呵,我也被整怕了,多问一句,也好决定是继续潜水还是浮出水面哈?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7-10-22 16:54 发表
说到底,就是一个“合情合理”。哈哈,做周老师的陪练到此为止。
俺可是当正式精彩比赛欣赏呢。
说俺熟悉的吧,别的俺不知道,在影视这块,一部好的电影或者电视剧,事件和情感就不能伟大,换句话说,影视中的事件、情感一伟大,这东西就没法看,这样的影视不是为了感人,而是为了洗人(脑),主旋律的影视走的就是伟大的路子,比如伟人、三大战役系列影视,看这片子你会感动吗?反正我不会被感动,哪怕伟人再伟。

《太极旗飘扬》却把我感动了,人家没有把事件拔高到伟大的高度,战争的残酷,带给普通人的是痛苦(情感),是亲兄弟之间的生离死别。

还有美国电影《Countdown to D-Day 》(登陆前夜),盟军最高司令艾瑟豪威尔在90 天内,同部下反复研究、讨论这个登陆计划,目的是如何减少士兵的伤亡人数,这事件放在天朝这儿,早就生命不息、冲锋不止地伟大上了。

俺的结论:事件、情感,怎么的都成,就是不能伟大。

[ 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智慧 于 2007-10-22 20:33 编辑 ]
电影属于情绪造假的艺术,猪头可以流口水,但流泪就有点勉强了。
哪怕悲剧英雄的情感,孤立地看固然各有各的伟大之处,细想之下,人们之所以被他打动,一定是因为其中有可以将心比心、感同身受之处。一种伟大得只剩下伟大的感情,是无法打动大多数人的。伟大可以感人,感人的基础,却不是伟大,而是该伟大中的平凡性、真实性。所以,哪怕我们被耶稣殉难所打动,这份感动也依旧奠基于某种人同此心的“常情”,我们不会被一份自己全然陌生的情感所打动。但作品中的事件,则无此限制。这是作品中事件与情感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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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雄这段关于“悲剧”英雄的议论,即便扯上“将心比心”的老套,也无法证明,哈姆雷特式的情感,可以让观众们在世俗的生活中“感同身受”。

相反,正是因为彼此的“立场”疏远,才让观众们意识到,哈姆雷特的悲剧意识和使命,是孤独者通往悲剧的唯一线索。。。
印象中这是泽兄第一次原创首发的主贴(以前的主贴大多是旧作),先顶再看。
原帖由 天边外 于 2007-10-23 11:56 发表
周泽雄这段关于“悲剧”英雄的议论,即便扯上“将心比心”的老套,也无法证明,哈姆雷特式的情感,可以让观众们在世俗的生活中“感同身受”。
相反,正是因为彼此的“立场”疏远,才让观众们意识到,哈姆雷特的悲剧意识和使命,是孤独者通往悲剧的唯一线索。。。
——天边外网友,我曾经说过你:“说到天边外,我确实知道他有一个问题:题目越大,他指点江山的热情越高;只要题目缩小到具体问题和具体分析上,他的思路立刻瘫痪,你让他敲一颗小钉子,他都会敲歪。”自然,我这么说话不太礼貌,但也只是不够礼貌而已,对于我表达的看法,我可没有什么可以道歉的。
你似乎满足于拿一套幽玄说辞来蒙人,如果我被你蒙进了,算你走运。但截至目前,这类事一次也没有发生过,而且我也看不出,过两天你会成长为让我刮目相看的吴下阿蒙。我有时不来反驳你,只是不想欺负你。另外,对于傻得过分的话,我一般缺乏批评的热情。
知道你上面这段话,又在哪儿犯傻了吗?谅你也说不出,尽量在我眼里,其中的业余痕迹,早已不堪入目了。你拿哈姆雷特来质疑我关于悲剧英雄的议论,只能表明两点:其一,关于悲剧英雄,你也就知道一个哈姆雷特;其二,即使对哈姆雷特,你也根本不清楚“这一个”与其他悲剧英雄的本质区别。换言之,你找了一个最不适合对我进行反驳的例子。如果你提到李尔王或奥赛罗,说不定我还以为你多少懂一点。
要想继续讨论,请你先回答这个问题吧:“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话众所周知,但为什么没有人说“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李尔王”?你若把它解开了,顺便也就知道,你之前的批评是何等可笑了。这题目一点不难,你是否理解,我就爱莫能助了。
…………
再回金秋:你记错了,我记得,至少还有过两回,我贴过声称“原创首发”的东东。——不过,确实很少,需要检讨。改不改,就是另一回事了,但即使日后不改,检讨也是要进行的。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7-10-23 13:16 编辑 ]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0-23 13:11 发表

——天边外网友,我曾经说过你:“说到天边外,我确实知道他有一个问题:题目越大,他指点江山的热情越高;只要题目缩小到具体问题和具体分析上,他的思路立刻瘫痪,你让他敲一颗小钉子,他都会敲歪。”自然,我这 ...
哈哈,可怜的周泽雄,在俺眼里,你属于“善辩”,但不“善思”。

之所以提到“哈姆雷特”,是因为手边翻书中,在卡尔 雅思贝斯的《论悲剧》里,专门举例了两个形象——俄狄浦斯、哈姆雷特。
前者怕网友过于冷僻,所以,忽略不提。

周兄顶着文人的帽子,始终放不下故作高深的虚拟架子,习惯于“引经据典”的方式蛊惑大众的眼见,这点旁门左道的功夫,是学了钱老夫子的一点皮毛,却未得真传的拙劣之技啊。
作业又不会做了是吧?不就是一枚小钉子嘛。当然,只要是钉子,你准不会。一旦不是钉子,而是扯大话,哪怕霍金到燕谈来潜水,你照样敢唧唧歪歪地前去开导。
笑话,区区一个俄狄浦斯,还要通过雅斯贝思这层转手,是不是让你谈谈尤利西斯,你还得转到荣格身上去?就那么几滴墨水,还敢担心网友嫌冷僻,你真是无知无畏。
完成作业,再来废话。
算了吧,周兄将“肥皂剧”与“悲剧”的情绪感染力,混为一谈。
还好意思出题目?
主贴说的世故是个很值得讨论的题目,我正准备发表点看法,点开一看已经跑题天边外了。这个天边外,俺已经对他忍无可忍鸟。他一出场,再好的主题也得泡汤。他口口声声可怜的金秋,可怜的有刀,可怜的周泽雄,俺们一干人等被他弄得很可怜,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俺也觉得,似乎跑题太远,建议就此打住。回到原来的话题为好。
我最乖,一点都没跑题,自我表扬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