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哗啦哗啦地把我们Pageup Pagedown?
就这样哗啦哗啦地把我们PageupPagedown?
戴安娜的车祸,从逻辑上推断与逃避“狗仔队”有关。车祸发生时,还是依然有“狗仔队”在场拍摄。世人对这帮“狗仔队”很愤怒,谴责他们缺乏人性和道德。“狗仔”的骚扰是一宗很讨厌的事情,而且他们的行为甚至往往侵害到他人的隐私,尽管如此,尽管这些几乎为下三滥小报而为,但毫无疑问,那些偷拍的照片是真实的,过去不是用暗房技术拼接,现在也不是用数码处理,而且,偷拍的成本很高,“狗仔”们着实付出了成本代价和身心精力。
说记者有什么信仰,即使用“应该”来体会,我以为也是“价值观”的说词,除了关于政治的“正确”外,无疑也捎上了“道德正确”。很显然,未经当事人允许,将其个人隐私披露是不道德的,而且还会触犯法律。其实,即使当事人同意,向社会公众披露与否,也一定会由事件的公共效应来决定。这里的意思是,记者是一个与公众关注相关的行当,这样,记者本身当然关乎“政治正确”和“道德正确”。
“政治正确”无需多谈,而且在当下多谈这些也没有实质意义。就“道德”而言,有两个“正确”分开摆在记者的职业上:“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公共道德”选择是张扬正义,揭露邪恶,而“职业道德”则要求记者的报道是“真实的”,而且尽可能“全面的”,且不得为记者本人的偏好进行剪裁,更不得因其正义理念而做出隐瞒。这个要求,对实事报道是这样,其实对分析评论而言也是如此。
人当然有自己的信仰,无论是对还是错,都是自己的选择。在可以做有对错之分的语义上,没有信仰也是个人选择。这样,有否信仰或者信仰对错,显然不是对记者的特殊要求,而是每一个人的寻常选择。就“信仰”的道德侧面作判断,记者作为一种职业,那么职业的道德约束才是第一位的,才是根本的,同时也才是对记者的最基本的准则。但在当下中国,这一定是最艰难的,由此也就是最高尚的。一个弃守职业道德准则的记者,即使执著追求公共道德正义,他不必充当记者,其实也根本不可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记者。
不妨可以将“实事求是”拆开来看。如果能做到“实事”,那就基本可以断定是记者的基本条件了。“实事”,倘若不能抵达“求是”,或者直率地说是“求非”,这依然是记者,因为真实是读者需要的根本,而究竟“是”还是“非”全可由读者自己判断;若记者以“求是”为特殊己任,枉顾事实甚至伪造事实,给予视听是那些快感或者憎恶,那一定不是记者,而是神甫或牧师,因为上帝不需要事实证明,所以信仰就是最正确和最根本的了。
“实事”,如前面所言,是一宗最难的事情。直到每个细节地全面掌握事件的来龙去脉,从逻辑和经验判断,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能恪守职业道德,仅有积极态度还是不行,更要有精密的智慧、广泛的知识和和老练的经验。这些东西和信仰无关,但比信仰更决定着关于事实真相如何。正是这些我们称之为素质或素养的东西,才使得记者成为一个独特行当,成为令人敬佩的职业,而不是别的什么,比如“信仰”。
但止步于上,依然不能构成我们对一个记者的人格判断。“实事”仅仅是对其素养的语气,而“求是”才是对其人格质量的赞许。努力了,但求到“非”而不“是”,这才是对记者最根本的考验与打量。若记者以大是大非来键入公众判断,而把自己的心片制定得很容错,这绝对不是程序正义。记者应当对每一次宕机都要有冷启动的勇气,检索一下自己的过程逻辑,打一个补丁,向我们这些细琐的液晶们弹出一个中规中矩的道歉。
但,看起来,很多记者的心片并非如此,懒得出示或者暗下跳过那些密密麻麻Bugs。比如前不久陕西那宗爆料,也就是比如鄢烈山250m像素的21世纪的“情妇起义”,究竟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么?这样一宗被Photoshop了的离奇情色,就那么Flash地就闪过就完事了?记者们,干脆一些说,新闻人们回车一下,那么多的人心地就要换行,可结果呢,连Backspace地都懒得搭理一下,就哗啦哗啦地拿鼠标把我们给Pageup、Pagedown过去,敢情这满屏都是记者们自己滑溜的天地呀。
我总觉得,这样的事情,真的用“信仰”做文件名,就能够大模大样地存盘去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