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也许根本就没有罪人

[转帖]黄章晋:也许根本就没有罪人http://www.bullog.cn/blogs/huangzhangjin/archives/145367.aspx
    汶川地震垮了那么多学校,死了那么多孩子,不可能不令人愤怒。问责之切是人之常情,问题是,现在的问责全部指向具体的个人,如果没有能担负直接责任罪人呢?
  说实话,下跪四次的那位绵竹市委书记蒋国华我很同情,做到这个份上,他的水平基本上达到了东亚社会官场的最高水平了,在我国,至少媒体上从来没有看到过有这样的表现,如果他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把“我下跪不是因为内心有愧”反过来说——“我下跪是因为内心有愧”,他能达到西方历史上表现最好的政客的水平了。我的恩师、大右派莫之许也这么认为,虽然孩子们大量死亡是不可接受的,但蒋国华本人与此并无直接责任,能下跪四次,在中国是绝无仅有的官员了。
  而蒋国华之无人公开同情,乃是因为孩子死的太多,人们不可能还有同情给这位倒霉的市委书记。刻下民意显然是不杀几个官员、几个校长、几个包工头,是没法交代的。
  假如真查出几个官员、校长有贪污贿赂问题,但因此被重判,实在是同罪不同罚,因为一个教学楼无论如何能榨出的油水,都是非常有限的,而现在被查出的贪腐大案,上千万者未必就死。我相信肯定能查出来,但许多日子后,我想会有人认为,相比之下这些人死的有点冤。
  如果是这样一种极端情形,可能被判重罪就更冤:某个对学校建筑质量负有巨大责任的建筑承包商,很可能他当时长期被拖欠建设款。以我个人的经验,在中国内地基层地方,公用建筑被拖欠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越是穷的地方越是如此。
  在汶川地震死于学校垮塌的孩子们,本质上是死于教育贫穷。我想,汶川地震受灾地区,一定有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门是始终未发不出工资而困扰的吧。在中国基层,正常财政收入是始终无法正常应付公共事业单位人头负担的。
  我不是在为中国基层官场上的畜生们辩护,但在中国内地,县一级行政,普遍存在财政不够应付人头支出,到了乡镇一级,则情形更加恶劣,即使没有贪官,仅仅为了养活人头,政府机关就会直接派人整天上街抢钱,穷疯了所以才会极恶,你要这样的政府去办学,他们首先就没有钱。
  中国的地方与中央财政税收分成系统的现实是,中央把财权不断上收,却把事权或者说公共责任不断下移。更糟的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是,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保障,责任和事务越到基层越重,以极为有限的财力去承担巨大的责任,教育不可能不是穷的,孩子不可能不是苦的,医院不可能不想方设法多开药,社会福利保障不可能不是寅吃卯粮的……所以,学校楼房不可能不是偷工减料的。
  由是之故,在平常时候,在中国社会民愤最大的是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因为老百姓普遍并不清楚,政府应当权责对应,财权与事权应当对应,所以,医生和老师们就一直在背黑锅当替罪羊。现在,地震这个极端情形,又使这种指责指向了地方官和建筑承包商。
  中国老百姓无法监督财政预算,也没有权责对应的观念,当然,如果他们知道中直机构或省直机关的幼儿园或小学,一年所得拨款可以是超过一个偏远地区一个县的教育预算,他们肯定就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些悲伤欲绝的父母,以及被愤怒烧红了眼的我们,就不会一心只希望抓住几个从学校建设中搞了钱的官员,非要了他们的命不可。
  而那些为中国每一项耗资巨大的荣耀骄傲的年轻人,可能也不会随意为了抽象的国家荣耀而无条件欢呼。本质上,一个没有真正考虑国民生计的国家,是压根就不值得去爱的。中国是个世界上税收负担最重的国家,但中国的中央财政预算中,教育、医疗、社会保证等项支出所占比例,几乎就是全世界最低的。考虑到这个基本事实,有些经济学业余爱好者提出《
免费义务教育可以终结了》,实在是比较扯淡的观点,中国并没有免费的义务教育,而且对一个高税收低福利的国家,你要么强调减税,要么强调福利,没有强调减福利的理由。
  关于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最基本公共事务的权责问题,有心者可以点击我的老贴
莫老师的经济史讲堂录
  再说一次,我绝无为汶川地震学校垮塌中应负其应负责任的官员辩护,但我相信,以地方财力,即使一个县的官员各个是焦裕禄,也一样会出现学校大面积倒塌的情形。当地垮塌的学校大都是九十年代初“普九”教育突击建设的产物,以地方当时的财力,很多是先盖后集资的,就是说,很多建筑商是垫资长期被拖欠的,它们多数不可能不是被偷工减料的。
  中国国情是政府财政应承担的最基本社会责任,大都在基层,而基层又普遍贫困,以中国税收在中央的集中程度如此之高,毫无疑问,在很长时间,基层都应该大量接受中央财政的返还,即使在发达国家,边远地区的财力也是不足以支撑本地居民拥有基本平等的社会服务的,但事实却相反。所以,在我看,导致那么多孩子死去,也许根本就没有就没有直接的罪人。
  所以,如果为了那些死去的孩子,问责只问到基层的那些倒霉蛋,这个问责,除了制造几个冤死鬼之外,于那些还活着的孩子,活着的老人,以及迟早也会老的我们,实在没有什么积极意义。

道理没错,把责任推到个别黑心建筑商身上,正如放大个别优秀建筑商的品德,都是一种转移视线。
但是,把责任直接上溯,纸上谈兵尚且危险,更遑论具体问责了。
有一点责任,追究一点吧,只是心里应该记住,还有更上一层的责任,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追究。
与虎谋皮是危险的,但是,设法去除猛虎的野性,让它逐渐变成一个猫虎,也不失为拱卒之道。
看明白了,一幢幢倒塌的教学楼后面,就是那些著名的鸟巢,巨蛋,磁悬浮。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我以为我们在评价官员时,要区分好人和好官。某官员也许是个好人,但却不一定是个好官。是否好官要从其担任的职务的职责上来考量。

比如这次地震所反映出来的政府的应急预案就很成问题,很多措施不及时,组织协调更是一塌糊涂,在最初的几天是相当突出的。这是一市一县抑或是一省的问题?还是全国都有的问题?在我的印象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在2003年的“非典”期间高调提出的,这5年中是否检查落实过?如果是全国性的问题,那么那个大好人的W总理恐怕就难辞其疚了!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6-8 22:02 发表
看明白了,一幢幢倒塌的教学楼后面,就是那些著名的鸟巢,巨蛋,磁悬浮。
从76年封锁唐山大地震死亡详情,到今天可以报道灾情情况,32年还是有明显的进步,这个进步不是用法国革命式的断头台实现的,可见,这种拱卒式前进是对的。

现在还有大批建筑是豆腐渣工程,每个人都在危险之中,每个人都应该觉醒,尽自己的能力去维权,能维一点就得一点,至少比不维权好一点。

只能拱卒,无其他的路可走。
参加交流
也许都是罪人


原帖由 歪弟 于 2008-6-9 11:17 发表
也许都是罪人
能反省到这个地步,你是中华民族的精华啊。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柳州领导集体买"高档住宅" 正厅级每套340平米

  近日,本报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广西柳州市专为市领导建了别墅小区。为此,记者赴柳州市进行调查。
  幽雅豪华的住宅小区
  在广西柳州市的柳江东岸,有一片专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下简称四大班子)领导建的住宅小区,名为河东苑。这里既临江又靠近新建的行政办公大楼,不远处是建设中的河东公园,地价居全市最高之列。
  小区占了整整一个街区,共57亩,全部被铁栅栏围住,外面与宽阔的东堤路绿化带相连,移植有多种名贵树木。小楼的屋顶均为朱红色,外墙为粉红色间白色。透过高低错落的绿树丛看去,小楼显得清新雅致(见图)。
  小区环境幽雅,共有26幢楼房,每幢住两户,每户车库和花园俱全。其中正厅级6套,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售价74万元;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售价71万元。平均每平方米售价2100多元,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价的一半。记者看了副厅级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
  为何要建高档住宅
  据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2004年4月28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桂政发[2004]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A、单位可在原有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上建房,卖给职工。B、房价要素构成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全部由购房者负担。C、以解决单位职工住房困难为前提,无房户和未达标户优先购买。D、购买者不需退出原已购买的房改房。正好当时四大班子有几位领导或因刚从外地调来没有住房,或因新提拔住房未达标准,市主要领导研究后决定根据《办法》的规定,为全体在职的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检察院检察长、中级法院院长建房。为安抚离退休的四大班子老领导,将市委大院内两栋上世纪80年代建的办公楼和一个球场拆掉,以同样方式为他们建房(简称市委院)。
  河东苑所在地原为菜地,市规划局叶耀梅局长说已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地出让价格为1251万元,平均每亩22万元。
  所有手续齐备并经批准后,2005年3月,河东苑动工,同年底竣工。截至目前,当时四大班子成员39人及后调来的9人共48人已交了房款并办好房产证,有20多户入住。市委院共11幢44套,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每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预算价格48万元。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邓保华副局长认为,河东苑的房子应定位为高档住宅楼,不能称为别墅。建房的所有成本,包括土地、建材、小区内的配电、给排水、物业、停车、绿化、道路等一切配套项目都计入房价,公家不出一分钱。
  当地群众意见纷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发1995第39号)规定,厅局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筑面积为90至120平方米。
  群众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可柳州市至今只上报立项了这一个项目,为四大班子成员量身定做。这里有四个问题:1.四大班子成员不是住房困难户,没购房资格。2.既然《办法》规定未达标准是购房前提之一,就应按标准建,为何超标一倍多?3.优越的区位、幽雅的环境是商品房价格要素,在这里却不计入成本。4.只许四大班子领导买,不许别人买。这样做明显违反《办法》中的规定,更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退休干部余毅琦指出,除个别新提拔的外,四大班子成员中绝大部分都有已达标的房改房,能买房的唯一条件就是身为四大班子成员。连没进四大班子但享受副厅级待遇的现任和离退休干部,不管住房达标与否都买不到,更别说全市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了。这算不算以权谋房?余毅琦认为,新提拔的干部住房不达标也不是盖高档住宅的理由。干部提拔是持续性的,是否要一直超标准盖下去?盖多少够?新提拔的科处级干部怎么办?普通干部职工怎么办?现在河东苑剩下的4套房子已不够新进入四大班子的领导分了。
  记者了解到,一些外地交流到柳州的干部也买了河东苑住房。群众对此议论纷纷:交流干部在原地都有达标的房改房,有些人在柳州工作两三年又被提拔或交流到异地(这套房子不退),在新单位又成了无房户,而新单位必然又要为这些领导解决住房。他们到底有多少套房子才算是有房户?难道任职一方,就要在一方占有一套住房?
  今年1月中旬,中纪委召开第十七届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公报指出:"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
  群众希望,柳州市领导干部购买高档住宅的问题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人民日报


俺不是精华,俺是风暴来临前仓皇失措的蝼蚁,因为大地震是不可预知的,往往是拱着拱着天崩地裂


为了从实例、数据上支持主贴,特转帖《南方周末》的一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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匮乏的教育投入
“这实际上是最低水平的运转——只要能把学生装进一个房子就行。”成都市教育局普教处处长何荣评介。

聚源中校老校长易安成回忆了在这次地震中倒塌的那幢三层教学楼的建造经过。

已年届七十的易安成记得,这幢三层教学楼建于1986年。当时,我国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资金主要由乡镇自己投入,而贫困的乡村常常连民办教师工资都发不出,更别提校舍建设。直到2002年后,农村中小学教学资金才开始有了县级财政保障。

当时,聚源中学还在使用的教室,是上世纪50年代用泥土、石灰夯起来的,已成危房。易安成就向时任乡(即现在的聚源镇)党委书记马如军申请,想盖一幢教学楼。那时乡里已把一笔万余元的教学经费给了聚源小学盖教学楼。“马如军看到我的报告后,认为中学的教学楼比小学重要,就把一万多元收回,给我们盖楼。”易安成回忆。

易安成又给教育局科长李云森打报告。都江堰市教育局规划科规划,建一座三层、共12个教室的教学楼,每间60平方米。质量监督也由教育局负责。为了节省成本,教育局的工程师王良平直接借了附近的崇义中学的图纸,改了个名就变成聚源中学的。“办妥前面手续,出资方——聚源乡政府就把工程发包给聚源一位姓刘的包工头。”易安成回忆。

当时,乡政府只有这一万多元教学经费,“教学楼的建筑成本被压缩到极低,建筑商还要在这么低的价格里赚笔钱,所以质量就可想而知。”

后任校长林明富曾在1998年向都江堰市教育局打过一个危房报告,称1986年建的这幢教学楼存在安全隐患。当时教育局答复,让林明富在三楼顶楼用几根钢条撑住快要塌下来的屋檐,而未加固主体。这几根铁棒一直撑到地震把这幢教学楼震塌。

聚源中学还倒塌了一栋建于1996年的四层教学楼。据林明富回忆,这是聚源中学为迎接“普九”达标而建的。

所谓“普九”,就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达标工程,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要有标准的教学楼。林明富回忆:“普九,上面有这个要求,镇领导就得作承诺。”按“普九”要求,聚源中学需再建一幢教学楼。聚源镇政府尽管财力不足,也得硬上。

林明富记得,图纸由都江堰教育局的工程师王良平牵头设计。承包该工程的聚源镇三坝村村支书祝朝洪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镇政府可能是为了省钱,图纸上设计的教学楼主梁钢筋只有正常直径的三分之二甚至三分之一。“当时我有疑问,钢筋太细了!会不会影响工程质量?”祝朝洪说。

在祝朝洪的记忆里,他承包的建筑价格在400到500元/平方米。但他不愿透露当时造这幢教学楼的总价格,但这一总造价显然对镇政府造成了很大的财政压力。林明富记得,镇政府因为造了这幢教学楼,“(债务)好几年没翻过身来”。

这种向建筑商、信用社等欠债搞“普九”,低价建校舍的情况,在国内经济欠发达地区均不鲜见。四川省从1992年到1996年完成“普九”,但都江堰一直到去年底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在强调化解“普九”债务的问题。四川省一直到2005年底,尚有“普九”债务81亿元,至2007年底,还有约40亿“普九”债务。

这似乎是普遍现象,“普九”阶段,不少工程资金拖欠额度在工程总量的50%以上。有的地方学校到现在都没有全部兑现完工程尾款。因为资金严重短缺,建筑商只好向原材料供应商“赊”原料,“能够‘赊’到就是莫大的面子,无法保证建筑原材料质量”。另一个专揽学校工程的建筑商说。“这实际上是最低水平的运转——只要能把学生装进一个房子就行。”成都市教育局普教处处长何荣评介。他介绍,当时乡镇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往往没有严格的标准,有时连建设图纸也不完备,招个工程队就建了”。

完成“普九”后,成都市教育局也意识到“普九”时期的建设可能存在隐患,在1997年又搞了一次包括都江堰在内的“普九巩固提高”活动。但乡镇教育资金匮乏的状况一日未变,就一日难奏效。

2002年后,以县为主的教育投资主体设立后,教学楼建设的资金才有较好保障。何荣分析,正因为这样,在这次地震中,震区在2002年后建设的学校倒塌较少。以都江堰为例,都江堰新建小学在地震中倒塌的教学楼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使用,恰好是在“普九”时期;并且,新建小学长期是残疾人特殊教育与低收入者子女的城区边缘校,当时争取建设资金的困难可想而知。

向峨中学倒塌的教学楼也建于“普九”时期。当地村民反映,1995年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被停建,1996年董家祥任乡党委书记后,为完成“普九”任务,重新开建,村上不少人还被要求捐了钱。

大地震让这三所学校震回原形,惨重的伤亡曾让在现场向局领导汇报的何荣,说到一半时就泣不成声。

事后何荣认为:“其实,当时如果能有一千万元,这几幢教学楼就会建得很好,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伤亡。”

何荣介绍,四川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中小学在使用“普九”时期匆忙建设的校舍,国内其他不发达省份在“普九”时期建的村镇校舍也有相似隐患。他建议,“国家应对‘普九’时期建在地震带上的教学楼作一次全国范围的普查和维修”。
快一个月了,这些文章已经看的太多太多,多到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