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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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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米洛夫斯基笔记
第一,精神大于肉体。她笔下最打动我的几个爱欲场面:
《大卫戈德尔》,任性的富家女,失去爸爸的财务支持,但是她铁心要和爱郎在一起,就把自己卖身卖了5万,和爱人共度了十个春宵。最后一晚,他们“没有像平日一样沉溺于肉体的狂欢”,而是互相舔着、亲吻着,像两个伊甸园的小孩,将要被逐出乐园……这个女孩子,冷血,淡漠,所有的爱都集中掷向这个并不值得的男人。这悲怆的献祭和告别,很动人。
《猎物》,玛丽和卢克最后一次见面。她明确的告知他,她从未爱过他。之所以和他在一起,是因为“我太孤独了,不要说肉体,就是灵魂我也会拿出来的”。之后,她“闭着眼,由着卢克要了最后一次”。是的,这个女人的肉体态度有轻贱自弃的一面,可是最后一次面唔,她把自己施舍给卢克,只是为了让他心里好过一点。这小说很冷,但是这个片段,虽然不是爱情,却是微暖的,人与人的善意。托尔斯泰的好,是全篇,匀速的好。内米的好,是片刻,一闪而过,性高潮样无意而来的好。
《法兰西组曲》,一个凄冷的雨夜,露西听德国人弹琴。爱与不爱都次要,战时的敌对身份被剥离。那是两个被战争粗暴地打断成长的程序:从花园,盛世,游学中,被拖拽到战火里的牺牲品。他们对彼此的怜惜,超越了国籍。
《狗与狼》,这是很击中我的一个爱情故事。亚达自小爱慕哈里,每天临睡前都要看看山顶上他家的窗户,才安心睡下。类似的情景,在一个苏俄小说里有过,小姑娘每晚要看看冬宫的红星,知道列宁同志还在工作,就转身就寝……亚达这种精神依赖始于爱情,更让我心疼。但是,很奇怪,小说里没有短兵相接的肉体场面,狗和狼好像无需性生活。
是不是因为有个纵欲老妈的缘故,内米非常讨厌滚热的肉体描述。只有荡妇淫娃才有这些附述。而且,我得说,因为厌恶心的污染,她笔下的性爱都很丑陋。《孤独之酒》里,小男孩扯开小女孩的衣服,露出雪白的胸脯和肩膀,这样无染的两小无猜,都让艾莱娜(内米本人的化身,这是自传小说),觉得“太恶心了”。她意念中最柔软动人的爱,都与肉体无涉。内米几乎是个清教徒,精神化的强激情,比欲更广的爱的核定。也许这是我亲近她的地方。
第二.以葬礼开篇的习惯。
《法兰西组曲》里的大撤退,可以看作是时代和国家的葬礼。《猎物》开篇,卢克的爸爸就已经是奄奄的弥留。《大卫格德尔》,也是葬礼为始,调子一下沉下去了。内米洛夫斯基从来不肯给商人好下场。尖锐的笔锋,时时不忘讥讽犹太人的敛财和势利:“带着巨大珠链”的富商太太,为了省钱,只给丈夫用最便宜的榉木棺材,长长的覆棺黑纱被撩起之后,露出粗糙的木隙,劣质金属的把手。内米出身富家,对这些物质细节真是随手拈来。葬礼让戈德尔害怕,他突然想看见一点熟悉的日常:衣服,矿泉水瓶子,小桌上的日报。小说的结尾,戈德尔像条野狗一样曝尸甲板。家人会给他最便宜的葬礼,永远不会记得在祭日献花,然后狂喜地继承他三千万的遗产——像任何一个犹太人。内米最仇视的,除了荡妇,就是犹太暴发户。末日的氛围,是她配送给他们的礼物。
这种起始的方式见过很多例。前一阵子看《阿姆斯特丹》,诸般不好,唯独开头蛮吊人胃口:一群老男在零下十一度的伦敦,聚集在一个阴霾天的葬礼上,彼此窥伺和掂量……他们都是这个逝者的男人——情夫,丈夫,或是性伙伴。女人已经深埋地底,而以她的身体为媒的两个男人,却结成攻守同盟:“不能像她一样屈辱的死去,慢慢失去智能,任人践踏,尊严沦丧。”他们互相授予权利,如果对方脑力衰退,则可以把他直接杀掉。最后这二人起了龃龉,协议变成了谋杀。
葬礼起篇的,还有福克纳的《殉葬》,黑奴拼死逃窜。栖在树上,用空心叶茎吮吸露水过活,四下都是围捕他的猎人,要把他抓回去,在葬礼上做活祭。当然他迟早是要落网的。我没敢再重看这部小说。那种收网猎兽的节奏让我害怕。
所谓情绪主旋律这个东西是存在的。就像香水的基调一样。以上三篇作品都是以死亡始,又以死亡终。
死亡率特别高的是契诃夫。且这种趋势在后期作品中呈上升态势。《我的一生》里,是姐姐(情殇),《黑修士》里,是修士(信仰的崩溃),《套中人》里,是那个闭塞的怪人(这下他永远躺在套子里了)。也许因为契诃夫是个医生,熟视这类事情的缘故。同样的嗜好,还有亦是习医出身的福楼拜。《包法利夫人》里,艾玛被下葬,乡野上微风吹起了她棺材上的黑纱(和《大卫戈尔德》一样,是镶嵌着珍珠眼泪的黑纱),她的棺材在风中摇摆,高高低低,像艘颠簸的小船。女文青生活在自己的臆想中,摸不到生活的岸;那带着岸的面貌的男人,最后不过是另外一条小破船。
同样是死亡的命题,在女作家这里,悲剧因素往往能淡化成一种情趣。有墓地情结的,好像都是伤感的女性作家。陈丹燕到各地旅游都喜欢参观墓园。一个僻静避人的所在,歇一歇异乡人的脚。《鱼和它的自行车》里,“我”怀恋初恋情人,就去了他的家乡,千里黄沙的吐鲁番。在那里,我看到一种墓穴,木头的杨枝顶着一个小星星,“我”一直不知道恋人的墓地所在,就在一个独穴里给他献了花……理想的葬礼,觉得就该是这样:安静纯澈,哀思暗涌。三毛小时候逃课喜欢去墓地,后来她说世界是个温柔的墓园。一个十三岁就自杀过,向往彼岸的人。
奥斯汀则特别喜欢写婚礼,虽然她恨嫁,骨子里却是个向光的女孩子,喜孜孜地趋就热闹场面的人,乡村富绅的女儿,交际并不发达,最大的娱乐也就是交换八卦,婚礼是个传播和收敛小道消息的好场所。
婚礼都能写出葬礼气味的,是冷眼素心的张爱玲同学。《金锁记》里,长安的哥哥娶亲,婆婆七巧说“瞧瞧那嘴唇,切下来就是一盘子”,媳妇没多久就给她摧折死了。喜庆之下伏着哀音。最好的婚礼,也就是“屏幕上的那个‘完’字”,只有未出嫁的女孩子才是下集预告。张爱也是恨嫁的。最痛苦的事,在她看来就是“才女突然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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