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由贺卫方离开北大解读中国式教授跳槽(作者:杨于泽)

  法律学者贺卫方要离开北大到浙大法学院去了。一名教授,离开老东家另择高枝,这在今日中国已不成其为新闻。但贺卫方的离开,还是引起广泛关注。这多少也说明,在今天,教授跳槽也远不是纯私人趣味,而多少带有某种社会的深意。
  据说,很多北大法学院学生、同事,都舍不得贺卫方走,要为北大挽留他。其实,谁又甘心离开北京和北大?贺卫方自己说:“北大、清华当然最好,因为中国的这种特色,政治中心和学术文化中心,太过分合一。”北京和北大资源丰沛,在这边做教授,拿项目容易,各种论证会、研讨会、座谈会应接不暇,很容易名利双收。所以,贺卫方离开北大,必有其“深层次”原因,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和艰难抉择。
  有位熟人推测,贺卫方是要到那西子湖畔、月轮山侧,去寄情山水,同时潜心问学。贺卫方没有否认“寄情山水”的用意,但他跟记者强调,浙大法学院尝试“教授治校”,邀他前去共襄盛举,他慨然应允,并想在那里“为自己的一些政治或宪政论证奠定坚实的学术基础”。信息驳杂,但主旨似乎是说,他是为做事而去,为问学而去。
  在美国,大学也搞终身制,若是终身教授,就可以在一所学校服务到退休。但教授们还是跳来跳去,即便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未必终身待在某某名校。比如杨振宁,按照中国人的思维,就有资格终身待在哈佛,或者普林斯顿。但是杨振宁并未如此,他是从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退休的,想必石溪更能发挥其专长。教授在哪儿教书,跟面子无关,似乎也少涉人际恩怨。
  但中国人就是中国人,中国人有自己的观念、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杨振宁之父杨武之,是清华大学数学系的奠基者,但后来清华居然不聘他,他到上海做了复旦教授。解放后,复旦成为国内顶尖高校,但杨武之还是心有不甘,终身郁郁。在外地做教授,总不如北京好,但要到北大清华,必须先得大名。而既已出名,待哪里都是名利双收,萌生去意,学校也会释出更多资源挽留。
  离京“自放”,更是不得已而为之,属于下策。大约两三年前,著名学者裘锡圭带着几名弟子,离开北大,跳槽到上海复旦。当时北大也有人为之惋惜,觉得北大的古文字学从此完蛋,而复旦捡了一个便宜。那时候,裘先生已经71岁高年,按常理,他都早该荣休,还跳什么槽?裘先生没明说缘由,但网上传言跟系里闹僵,待着不如离去。
  现在,贺卫方也要离北大而去,他比裘先生高调,行前跟记者作一席之谈。他说自己处未名湖畔,享极大自由,领导也关心他,爱护他。似乎是在向全世界宣告,学校、院系和领导与他相处默契,虽然他要离开,将来大家还是朋友。只是,浙大法学院搞“教授治校”,令他兴趣盎然,他“希望自己能在其中推动一二”。这下天机泄露,表明他与北大即使亲密无间,甚至温情脉脉,但起码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颇存芥蒂。
  59年前早春,柳亚子作词呈毛泽东,有“安得南征驰捷报,分湖便是子陵滩”之句,表达回浙归潜之志。毛泽东一看便知,那只是“怀才不遇”的牢骚话。贺卫方跟记者长谈,世故圆融,顾左右而言他。但由他亟欲亲自推动“教授治校”,我们可以想见北大法学院的教授地位,想到大学财权、人事权操之在谁,由此推及高校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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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教授治院”的理想实验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发自杭州 北京
2008-07-17 09:23:30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14737

一群带着理想主义情结的法律学者,正在尝试创办一所与现行大学相异的学府——远离教育行政化,由教授委员会管理学院事务与学术评价,追寻大学独立与学术自由的精神……




“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贺卫方以这篇致辞作别北京大学后,他的新教职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这个法学院意图恢复胡适年代大学传统的理想实验——远离教育行政化,由教授委员会管理学院事务与学术评价,追寻“教授治院”下的大学独立与学术自由。

这似在回应半个多世纪前的浙大历史。那时,在校长竺可桢主持下的浙大,获得了比肩北大的自主办学氛围,有“东南民主堡垒”之誉。

半个多世纪后,与北京相比,杭州在学术资源和学术话语权上明显处于劣势。
但这个学院欲图恢复大学传统的追求,仍让一些厌倦了现今大学诸多问题的学者心神往之。

今年4月,北大法学院副教授张谷也离开北京,选择了光华法学院。

张谷的夫人曾对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说:“你们为何要引进他(指张谷)?他又不会为光华法学院‘制造’文章。”言下之意,如果按现有多数大学对教授的评价标准,张谷可能会让光华失望。

但孙表示,该院不同于其它大学的独立教授委员会对本院教师水平的评定,不会拘泥于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而将更多审查代表作的实际水准和教师的科研能力、潜力。



造就一个理想的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现有10名委员。

除了浙江大学副校长为理工背景外,其他九人均为当今杰出的华裔法律学者或精通中国法的外国学者。其中,有曾担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的王泽鉴、刘铁铮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廉等。

这是一个独立决定学术性事务的机构,从人才引进、教授晋升、课程设置等,学院日常运行中与学术相关的事务都归它管。教授委员会拥有学术事务最高决策权,院长必须对它负责。他们将专司一职:维护学术的良心。

在院长孙笑侠看来,十位教授形成了顶尖的专业评判水平,可以避免“外行评价内行”的尴尬。之前,法学院教授的晋升,都由校方职称评审委员会决定;而评审成员多数是理工科学者,不了解法律学科,“最终只能看你发表了多少论文、承担了多少课题、项目”。

在引进人才上,教授委员会同样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所有人选,经过院务委员会物色、推荐,最后都须在教授委员会上通过。据孙笑侠介绍,引进贺卫方,在教授委员会上得到了一致通过。

这样一个和现行教育体制完全不同的“学科特区”,和捐建者光华教育基金的推动直接相关。

在光华教育基金捐建之前,法学院和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系等院系合称大法学院,在杭州市区的西溪校区。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各个院系间相互扯皮,教师很难将大部分精力投身科研和教学。几乎所有的法学老师都想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纯粹的法学院。浙江大学的第三校区——之江校园,被不少海归老师相中。

在和校方领导沟通后,院长孙笑侠率队开始募款之旅。最后,台湾理律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执行长陈长文,促成了光华教育基金与浙大法学院的这段因缘。陈也是海基会原副董事长及首任秘书长、台湾红十字会会长,有深厚的大陆情结。

2007年4月,在光华成立典礼上,陈长文说,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条件,“法治要成功,法律教育是最重要的,学校是最重要的。”到场的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也发表致辞,他说,“要与国际接轨,这个‘轨’就是法治思想的深入、法治的健全。”

他们寄望于浙江大学,在大陆造就理想的法学院,培养理想的法律人群体。



新旧规则的磨合



光华法学院毕竟没有脱离“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的高校管理体制。

法学院现在除了须受校方的领导,还须执行教授委员会的决定。

在目前的格局下,浙江大学方面允诺法学院建立“学科特区”,给予光华一些特殊政策,教授委员会在这些特殊政策范围内运作,但最后决定权还在学校。

另一方面,在光华教育基金和浙大的双方协议中,作为学院的直接领导,浙大并非无偿接受捐赠,校方必须在资源分配、学术建设等方面配合光华的工作。这意味着校方要让出一部分权力,因此,其实际“履约”情况令人关切。

法学院教授林来梵的感受是,新旧规则正处于磨合阶段。他说,有些问题可能还没完全曝露,比如,“教师的晋升需要经过校方确认,如果他们不同意教授委员会的决定,怎么办?”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曾有一次校方想推翻教授委员会的决定,但后来一方面鉴于教授委员会诸委员的威望,一方面经过双方沟通,校方同意了原有决定。

即使学院之内的治理,也仍需磨合与调整。

教授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多是外校知名教授。由“外人”来决定院内事务的模式,也招致院内部分教师的非议。他们认为,外界的教授不一定了解本院本地区的情况。在西方的大学,教授委员会由本校或院系全体教师组成,并无“外人”参加。另外,由于委员们来自五湖四海,很难聚到一起开会,可能影响决策效率。

直接推动光华法学院建立的台湾籍教师王冠玺,是两种文化和行事规则的交节点。

这一年的工作让王冠玺更加深入地了解大陆社会:“整个社会对法治缺乏真正的关切,很多问题还是按旧规则来办;多数人有的是规则意识,而不是权利意识。”

王坦承,在筹建学院过程中,感觉随时可能生变。幸而虽有困难,相关方面有足够的耐心。

孙笑侠说,教授委员会运作一年多来,总体状况比较理想。他还发现,学校已经开始重视光华的经验,在权力下放和资源分配上,有尊重基层自治的倾向。

贺卫方认为,在大体制不易弦更张的情况下,局部的制度探索并不容易,他希望自己能在其中推动一二。

张谷也不认为自己来到光华,就意味着来到一个和原来就职大学完全不一样的地方。但他坚持认为,光华法学院就像民法上的人,只要诞生了、存在过,就有其特有的独立的意义。


法学院的日常时光



这是带着些理想主义光芒的法学院。

整座校园在幽幽的月轮山上,美国长老会捐资建造的老教堂静立在半山腰上,它还有个清雅的名字——悦客堂。

光华法学院教授林来梵期待着,某日能在悦客堂举行学术沙龙,畅谈法学与神学的姊妹学缘;或在里面举行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在上帝的目光和教堂的钟声中,师生们互相致贺道别,不必计较学校党政领导的座次排位。

百年前,这里是华东六所教会名校之一——之江大学的校园。和它同期的东吴大学,曾经造就了中国近代最为成功的法学院,东吴法学依然是今日中国法学教育的标尺。

逝去的大学精神和前辈学人令人心向往之。张谷说,第一次来到山上,平日不修边幅的他突然有种冲动,想打上领带穿上西服拎起皮公文包,像当年的教授一样去给学生上课。

置身此地的学人很难不生烂漫之想:钟楼又名同怀堂,由《申报》创始人史量才出资建造;山顶的独立洋楼“下红房”曾是司徒雷登的居所;与钟楼遥相呼应的主楼慎思堂前,孙中山发表过热情洋溢的演讲。

单看光华法学院院徽,就令人浮想——红黑白三色,盾牌和书本为基本造型,居于中心的则是代表正义、法律、权利的拉丁文“JUS”,这样的设计在国内法学院院徽中并不多见,让人想起常青藤等欧美名校。

在这里,每周五是师生共餐日。学院规定:教师无论当天是否有课,都必须赶来与同学们共进午餐。这一餐由学院埋单。

目前,院方正向全球招募图书馆馆长,据悉已有美国某名校的图书馆馆长有意前来。

一年后遥望法学院成立的当日,一位留学日本的法律学者在异国的寄语仍动人魂魄:我想象光华法学院是自由、独立的,是未来中国法学的良心。

这也是法学院院长孙笑侠的心愿。

他说,光华最令人关注的不是亿元资金,也不是景致天成的西式校园,而是他们希望达到的改革效果——让它拥有相对自主的政策,归还学术本来的面目和应有的机制。

再多的博士点和国家学科基地,最终都会烟消云散。孙笑侠说,关于民国时期东吴和朝阳两所法学名校,人们记住的是,“朝阳的学生都在法官席上,东吴的都在上海滩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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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转载]贺卫方:不走回头路

经济观察报 记者 马国川

“严复当年到英国留学,学的并不是社会科学,但是他对于法
律制度特别感兴趣,经常到英国的法院去旁听他们审理案件。听了几天以后,若有所得
,心里有很大的感悟,就去跟当时的驻英大使郭嵩焘讲,英国富强的根源被我发现了,
我发现就在他们的法治上。英国的法庭‘公理日伸’,每天都在伸张公理、伸张正义,
让那些受到欺压的弱势群体能够找到一个说理的平台,这样的国家不富强才怪。”

贺卫方一开口,就把历史的镜头拉回了一百多年前。这并不奇怪,因为他的专业就是法
制史。三十年前,来自山东牟平的贺卫方坐上火车,来到位于重庆的西南政法学院,开
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四年后,他又负笈北上,来到北京攻读外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
在自己的博客里,贺卫方这样描述此后的岁月: “毕业留在中国政法大学,做不讲课的
教师,编辑《比较法研究》季刊。在学院路41号院蜗居十年后转会北大,成为讲课的教
师,编辑《中外法学》双月刊,偶尔发表点文章。很庆幸生在一个有大学的时代,使自
己这种既不喜官场气息又不懂经商之道还恐惧农耕之累的散木之人,居然可以过上一种
不失尊严的生活”。

在这淡定的叙述背后,这位当年勤奋的学子,已然成长为名闻全国的法学家。从学生到
教授,三十年的人生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重叠在一起 ——青葱岁月不再,但法治理想
依然炽热,作为一位法学家,他对这三十年的历史有哪些思考和感悟,这是我们最关心
的。而贺卫方却从更远的历史谈起。

“最近这段时间,我比较集中地阅读一些早期传教士到中国来的回忆录、日记、书信。
在短短的一百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一百年前没有报纸,人们对社
会没办法了解。‘衙门口,八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整个诉讼司法制度非常黑暗,
没有律师,没有法律职业,司法极其恐怖,刑法制度和监狱极度黑暗,老百姓毫无权利
可言。你在路上走,经常看到街角有人被关押在一个笼子里示众,城门上挂着砍下了的
人头。在广州一次执行50人的死刑,斩首,一个个人头被砍下来,刑场血流成河。”

“而短短一百年后,我们已经从那样的社会走出来了。”他说。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就是法制建设的三十年

经济观察报: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某些事件折射出社会公正的缺失
,你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贺卫方: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关键在于我们没有更好的解决纠纷和冲突的对话式的机
制。所以当事件发生以后,有关各方各说自己的道理,最后的结果变成丛林规则,谁的
权力大谁说的就是“真理”。一个正义的社会特别需要良好的分配机制,它能够很好地
分配尊严、权力、财富、荣誉,在分配过程中实质性地体现公正。当然,人是社会动物
,不可能不发生纠纷、矛盾、冲突,这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对话、说理的平台,把冲突展
现出来。法院就是这样的一个重要的平台。如果司法是公正的,能够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并且通过引用相关的法律说理、判决,使这样的纠纷得以化解,大家可以重新开始生
活。我们永远需要一种权威的、公正的机制,来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让真相永远石沉
大海。如果民怨越积累越深,最后化解的办法是什么?社会剧烈的动荡,重回丛林社会
。所以独立的司法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特别重要。

经济观察报: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周年,人们对于公正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了。你如何评价
这三十年的中国法制建设?

贺卫方: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就是法制建设的三十年,一直伴随着改
革开放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法制。1978年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1979年开始制定
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这么重
视法制问题?因为“文革”的教训太惨痛了,痛定思痛,大家都认识到中国必须建立基
本的社会秩序,使得人的权利和自由不至于随意被剥夺,人的生命不至于随意被剥夺。
所以,改革开放一开始就跟法制建设的需求紧密关联着。三十年来,建设更完善的法制
国家,这个话语保持了永远的正当性,没有人会质疑不该建设法制国家,没有人主张要
建设人治的国家。

经济观察报:可以说法治的正当性已经得到普遍的确认。

贺卫方:有人曾经说过,法制离不开人,这是对的,因为我们必须要有良好的法律职业
,良好的法律教育,这都跟人离不开,但离不开人并不等于人治。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
,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在1992年之前的十多年时间,基本上是以强化立法为主,
让法律规范覆盖社会生活的更多角落,让大家有法可依,是这一阶段的主题。到了1992
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口号的提出,随着法律规范越来越多,大家发现,法律规范的实
施情况并不尽如人意。虽然有了很好的法律,但是总是实现不了,很多案件的处理都不
是很公正。人们逐渐认识到,法制离不开良好的法律职业群体。于是人们越来越强烈的
关注司法制度、司法职业。

经济观察报:开始进入第二阶段?

贺卫方:对。这一阶段强调的是,已经制订的法律在社会中如何落实?因此整个的制度
建设中心转向了司法制度的建构,通过司法改革,通过司法考试制度,致力于提高司法
官员群体的专业化素质,致力于推动司法独立。这一阶段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个案变得
越来越凸显。不断出现的著名案例不断刺激人们去思考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中国法治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经济观察报:但是有人说,在1990年代以前的十几年里,司法不公的现象并不是那么突
出,反而到了90年代以后,当越来越注重司法独立和法律队伍建设的时候,司法不公正
现象反而突出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采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时,他
就认为,从第二阶段以来,法律越来越偏离人民了,越来越走向精英化、专业化,司法
不公正现象越来越突出。

贺卫方:我们缺少实证的研究来证明,前十五年和后十五年,案件的处理有什么样的区
别。我们对社会的感受,对权力运行状况的评价,往往跟媒体的活跃程度有关。媒体越
活跃,并不见得评价会越高,因为媒体揭露的是社会弊端,而这些弊端在媒体活跃之前
并不是不存在。现在网上最受关注的新闻可能不是社会的大好形势,而是像女孩不明不
白地死去、一个人不该判死刑却被枉杀等等社会事件。前十五年与后十五年相比,司法
表现是不是越来越差?我自己不敢做任何判断,可能应该审慎地对待这个问题。更值得
我们思考的是,现在中国法治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经济观察报:此话怎讲?

贺卫方:现在的局势是,一些人要否定过去十多年的司法改革的最基本的思路。他们认
为,不能走专业化道路,要走大众化道路。

经济观察报:大众化道路也就是走民众路线,这样的旗号是非常响亮的。

贺卫方:这样的旗号不但非常响亮,而且诱人,获得了相当的民意。例如,在具体案例
的判决上,似乎越来越倾向于听取大众的呼声,甚至在死刑判决上也要“考虑到人民群
众的感觉”。对一个生命的生杀予夺,要凭感觉走是太可怕了。

经济观察报:但是民众的不满并不是空穴来风,司法腐败情况不断见诸报端,有一些案
件触目惊心。

贺卫方:最关键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不公正?如果搞不清楚问题出在哪里,就会
有人质疑司法改革的道路。一些人就是以目前的表面现象否定司法改革,宣布这样的改
革不足以给我们带来一个公平的社会。他们还有意识地利用了民众的不满,试图制止司
法独立的改革取向,这是很危险、也是很值得担忧的事。

经济观察报:那么在你看来,司法不公正的真正原因在哪里?

贺卫方:在 “重庆钉子户事件”中,法院院长对事件的主角吴苹说,我们法院处理这个
事,你什么时候来一趟。吴苹说,我才不跟你谈,我直接跟区委书记谈。吴苹清楚地知
道,在这样的问题的处理上,谁有最后说话的权力。所以现在有许多案件的处理结果让
民众不满意,甚至让大家愤怒,根本原因在于法院不能够独立的裁判案件。没有独立就
没有公正,独立是什么?就是严格依照法律本身,我们要求法院的司法者要依照法律的
规范裁判。马克思说过,法官惟一的上司就是法律,必须听命于法律本身。不独立意味
着有时候可以依照法律,有时候可以不依照法律。现在有的人说,案件的处理就是“小
案讲法律,中案讲影响,大案讲政治”。没有独立就没有公正,尽管独立并不见得一定
会带来公正,还需要其他的配套机制约束法官权力的行使过程,但是可以肯定,没有独
立就没有公正。司法不独立,永远屈从于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还有什么公正可言


经济观察报:对于民众的意见,需要做一个正确的诊断。

贺卫方:如果对病因诊断是错误的话,给的药方肯定是错误的,就是饮鸩止渴。要司法
公正,就不能“定调子”,而是必须讲法律本身的规则,讲正义,讲公开。大量的案件
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做出裁判,结果必然是不公正,必然让人民非常恼怒。社会纠纷的
解决,关键是要考虑到事实本身的争议,把事实展现出来,大家当面锣对面鼓地把谎言
揭露,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另外司法也扮演着规劝者的角色、吸纳不满的角色。作为法
院的法官,在整个司法过程中,有责任非常公正地去对待双方当事人,要想方设法通过
司法过程,让理性占据上风。法庭上再也不需要动刀动枪,大家要把事实证据、法律规
范展现出来,这种展现本身其实就有一种逐渐抑制、减少冲突和矛盾的效果。司法的过
程本身特别重要,这样的过程要展现给人们一种对于司法中立性的特别需求。我有一个
朋友在深圳做律师,香港一个案件请他做专家证人出庭,向香港法官解释大陆的法律是
怎么回事。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审了7天,他每天都要上法庭,回答法庭对他的询问。他
后来对我说,法院对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负责任的,而且都是非常说理的。一个人把不
满表达出来,心里就会好得多。有了这样的法院,老百姓还要上街干嘛?

经济观察报:香港的司法制度过去是英国人建立的,现在大多数法官、检察官、律师都
是中国人。

贺卫方:这样的司法系统,可以很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整个的司法判决必须让大
家觉得,司法判决是建立在对案件事实调查的基础上的,法官是可以信任的,不是翻手
为云、覆手为雨。一个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大体会知道法院会做出怎样的裁判,而
不是完全不可预期。我们有太多的判决让人们觉得匪夷所思,往往是因为背后有权力在
操纵着法官,法官也只能这么判。所以,公正的司法离不开司法独立。如果简要地做个
总结,现在的司法改革之所以出现了很多问题,可以套用那句话,是改革进程中的问题
,而不是改革本身有问题。

《经济观察报》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7-23 13:21 编辑 ]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看了后面的访谈,才知道贺卫方说的“司法专业化”的真正意思。赞同。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贺卫方离开北大,和中国现在的大学里盛行跳槽风气没有关系的。

其他教授跳来跳去,都是利用自己的一点小名气,到处找利益最高点。几年未遂心愿,立即又跳。全属没心没肺的禄蠹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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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禄蠹”这词是极好的。很准确。只现在的学问不但售与帝王家,也售与商人。
贺卫方只跳过两次:从中国政法大学跳到北大,现在从北大跳到浙大。

与俺同时代读研的那辈,有好多都跳了三四五六次了。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跳到哪里都一样,都是共产党的天下,老大不小了,还这么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