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中轶事

我是个女的,可嗜好喝酒。玛格丽特杜拉斯以一种决绝的姿态喝酒,使得酒醉的姿势都那么形而上学。好几次喝到到医院去洗胃甚至发病危通知书的地步,这样也坚持喝。宿醉之后身体一定是痛苦的,可是杜拉斯就轻飘飘地说:饮酒让寂寞发出声响。看看,文人是多么擅长虚饰生活啊,这么一来再洗几次胃也权当是为了爱与美的奉献。

发生在我身上的醉酒次数数不胜数了,好在我没有暴力倾向,所以如今想来也就是平平淡淡的一些酒事,却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醉得最深的一次是在杭州。我们专门跑到绍兴的咸亨酒店去喝酒,喝了许多黄酒,我一个人大概喝了一斤多。据说我在醉酒之后憨态可掬,说了很多好玩的疯话。后来他们把我扛上车,送回杭州。第二天,我真的不知是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西湖风景对一个酒精中毒的人有很好的醒酒作用,吐故纳新,养颜排毒。我记得在花树之下,我的好友小红和我的长谈。她现在已经故去了,每每想起在酒后陪伴着我的那些人(非亲人不可),都让我产生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的感觉。

我有个酒圈子,不过这半年来我几乎脱离组织了。艾丹是最合格酒友(但绝不是最合格男友)。艾丹的身边团结着一群酒友,坚决地大力度地舍生忘死地灌酒。酒核心就那么几个,时有陌生人加入,如上好白酒勾兑出一庞大杂牌,我基本算是这个酒圈子的正规军了,虽然我不那么核心。不核心的意思是说赶上了就喝,而核心们是天天在喝。张弛,狗子,宝琦,徐惟聆等等是核心。而杂牌军就是像冯唐这样的。冯唐刚回国的时候,被石涛带来,还是一个小白脸的出场效果,很是腼腆。狠心的丹丹是不管这个的,楞灌。冯唐不知深浅的应招结果是大醉,酒精中毒,送到协和去洗胃,由他那些大学同学亲自执行。这个对冯唐大概也算是刻骨铭心的酒醉吧。如果试图使之变成个人里程碑的话,那就还要搀杂上一些事件,比如失恋,比如处女作出版,比如邂逅初恋,这样的宿醉大概算得功德圆满。

前天,还是大前天,从云南印象出来,拐进旁边的食堂,丹丹果然在。之前喝了点啤酒,然后就灌黑方,坐下没多久,一瓶黑方就空了。那是因为我有半年多没沾酒了。毕竟年纪大了,沾酒就醉。然后在mix又开了瓶芝华士(我觉得不好喝)。在强劲的hip-hop节奏中完全找不到北了,只觉着眼前黑影幢幢,妖气蒸腾。回家就吐了。醉得很垃圾,醉得很愉快,不过醒酒倒是越来越不容易了。

昨天吃完饭,捏完脚,准备去唱歌。电春日迟迟,没说一句就断了。然后打过来却是张弛电话。一听张弛那老没溜的语气,我就知道他高了。高得还算恰好,还知道满大街地找美女。然后狗子也冒出来了,也是一副不着四六的样子。我对狗子说:成天就见你赴局了,下次玩的时候带上我。狗子连声道:不玩,不玩,我早都不玩了。现在玩不动了。我说,这就对了,也该到玩不动的年纪了。

这说明我觉悟得早,早都玩不动了,酒也算基本戒了。据张弛称,老哥几个酒量好象也大不如前了。其实,舍生忘死地喝酒绝对是一种精神,是一个老玩世不恭者对抗无聊现实的自我嘲讽,那也是很痛快的。比起在钱柜里济济一堂排队唱歌的人有追求多了。当我把会唱的歌都唱了一遍,真觉得百欢不如一醉,与其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不如当年拼却醉颜红。看来,酒友是绝不能轻易挥刀两断的,尤其赶上像丹丹这样的最合格酒友,在一个诸如大食堂的地点,那就是永远的尹雪艳,和最后的X族,把白先勇先生全部的遗老气质和伤感元素都借用完了。
看论坛有人写酒友,很对脾气,也翻出一篇旧文应和一下。
狗子的啥书似叫《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居然“现在玩不动了”,过早“透支”乎?
“玩”(喝酒)也要“可持续发展”呀!一叹。
杭州作家赵健雄好象与他相熟,曾有一文记其人其事,当时读了亦叹。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有意思。
俺作为一介酒外人士,唯一欣赏的酒,就是以文字为酿造原料的。
依燕谈的帖子分类,主帖宜转到作品会馆。
当然,MIMITU不会介意的。
不在意,嘿嘿。
那就请泽雄兄把我的老干妈干儿子也一并挪了吧。
在上海也和上海的文人吃了几场饭,除了程德培气势直追艾丹,其余的人都不太行的。呵呵,喝不出气场。
遵命,这就去移。
“上海文人”,几乎是我最陌生的一个群落了。
潇洒!!!除非信任的朋友,哪敢放心地喝醉,能遇到称职的酒友真是幸福的事情。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米米to醉态可掬,还可以酒养颜,佩服~~~杜拉斯却让酒催得速老~~
哪种酒让俺醉,俺的胃就厌恶哪种酒,当然,一般都是劣酒。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俺同学说起一个发行妹妹,酒量超好。她男朋友(同行)第一次带她和同事吃饭,男孩的同事轻敌,全军覆没。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本帖最后由 mimitu 于 2009-8-6 17:33 编辑

酒中轶事二:最后的食堂 永远的酒友
   

  
悲秋



西风乍起黄叶飘



日夕疏林杪



花事匆匆,梦影迢迢



零落凭谁吊



镜里朱颜,愁边白发



光阴催人老



纵有千金,纵有千金



千金难买年少



这是弘一法师写的诗。人不风流枉少年,人太风流留愁年。想弘一法师也是玲珑剔透的人,如曹雪芹形容王熙凤:从上往下看,风流往下跑;从下往上看,风流往上跑。但是美人迟暮,壮士老矣,那曾经风流过的人物,到了暮年大概有更多的失落吧。弘一法师这么超拔的人,不也发出悲秋之叹。按说心性通透了,青春流逝大概不至于如此落寞吧。



我昨天在食堂有过同样的感叹。三杯两盏下肚,一团暖气往上跑,一股寒气往下流。这大概就是所谓平衡,乐极生悲,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这是食堂最后的晚餐。明天食堂就要关门。还不知道下一任老板是谁人。想想我的青春岁月,大抵就是几个场次的更迭,几轮人物的变幻,留下的陈年旧酿,要格外珍惜,觅个隐秘的所在好好珍藏。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值得珍惜的人与事。几个地点:忙蜂、哈瓦那、芥末坊、幸福花园、甲55再到食堂。很多地方都物是人非。这是我的轨迹,所以我哀叹,食堂关门了,我的青春岁月也就终结了。在旁的张松同学说“如果我没记错,你的青春岁月都终结好几回了”。



场景的流失每次都会造成错觉或者幻觉,而岁月的流逝让你发现错觉幻觉都变成了悚然的真实感觉。这大概也是和弘一法师人同此心,心有戚戚焉。纵有千金,纵有千金,这样的叠叹在修辞上带出了苍凉。



我必须好好记述食堂,这是不多的值得我认真对待的回忆。所有的人都关心地问艾丹:以后到哪里去寻你?艾丹撑着一张黑红脸,依然是老酒徒的不吝,“鬼街,我们这些鬼正好散布到鬼街的夜晚”。食堂有多少年了?从去哪儿改为甲16号试菜,终究不如食堂亲切。我每每带着空空荡荡的心和胃在黄昏奔过去,和那一桌相看两不厌的酒肉之友推杯换盏,一举累十殇,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是不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还很难说。我们那点有限的经验想象不了那么长。只是关心三步之内的芳草和一丈之内的丈夫。而我空空荡荡的心和胃在暖和的酒劲下都化为了喧闹、骚动,胡来,失态或无边无际的喜悦。总的说来,喜悦大于悲哀。酒精是我的迷幻剂。我不但可以忘忧,还可以失忆。我的酒后逸事,无论是潇洒还是难看,只是在朋友的叙述中得以保留。我看不见自己通红的脸,触摸不到自己迷茫的心。只是一意任性。一个劣童生活在我的小心灵,一有机会就要出来放肆。而酒醒之后,我不会知道,我曾经是这样任性与拒绝成长。酒醒之后的端庄和恣肆都有道理。而酒醉之后的恣肆和任性都不需要道理。



庄周醉蝶。以为是蝴蝶的时候其实是毛毛虫,而以为是毛毛虫有时却是蝴蝶。



我的酒友从来不会被我的失态惊吓。他们多半熟悉了我心里的小恶魔,并且可以把恶魔当宠物。而我更害怕的是生人。我没法和生人喝酒,那会导致我们相互憎恨。酒肉之交看起来很轻易,实际上很挑剔。我以前的一篇文章写道:完全的酒肉联系是最真实也最动人的关系,你想想,不谈生意,不谈恋爱,不寻求社会资源共享,不打群架,不借钱,不求帮忙等等,一群酒肉友就这样坐在一起,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所在,年复一年,依然乐此不疲,相看两不厌。这是真正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类联系。





昨天的场景很有意思。艾丹在没完没了的煲电话,于是一桌客人就只能面面相觑地对着空桌子。酒是不少的,金方,澳洲干红和茅台。艾丹对酒越来越挑剔,连我的五粮液都看不上了。为数仅存的几个菜盘子里一颗花生米也剩不下,一根骨头都留不住。善解人意的女人举着多乎哉不多也的菜盘子四处布菜。桌子很长,每一碟菜都好像隔着太平洋。我抿一口干红,对着远处的菜碟望洋兴叹。菜上来一道光一道,简直是饥馑之年的气势。身躯庞大的骆驼先生一直在哀叹:硬菜呢?硬菜在哪?这样进行的宴席使得那饥饿的胃一直在蠕动。华尔街风暴直接卷到了食堂的餐桌上。直到艾丹终于结束了冗长的电话,回到席间,开始安慰寄生虫们的胃。菜果真还多的很,一道一道流水般上来。野猪肚汤,炒虾仁,蟹黄南瓜等等等等。可是胃已经被风卷残云的野菜,花生米,酱牙骨头,肉肘子撑满了。真的是最后的晚餐,我坐在石涛旁边,把酒醉后的奉承免费发放。我说:涛涛啊,你不懂文学中国还有几个人懂文学。涛涛那被满足的自尊心使得他菜色的脸庞发出温柔的光亮。



不再吝惜好意,不再刻意矜持,哎,就当我做了一次时光旅行。一喝多就置身于时光的神奇机器里,回到了童年,穿过了老年,甚至进入了子宫。后来呢,后来就不记得了。《蝴蝶梦》的开场白是“我多想回到曼德利”。我觉得食堂就是我的曼德利。令我梦绕魂牵的与其说是个地方,不如说是一段时光。在这里我曾经年少轻佻,纵意妄为,用酒醉来解人生的毒。一刹那抵过多少永恒。
丹丹是被老芒克赞为京城酒界“超级高手”的为数不多的酒人之一,怀念当年的好时光。
[^
我在寻找一个窖
一个可以接纳我的土坑]
别后竹窗风雪夜
一灯明暗复吴图
“酒肉之交看起来很轻易,实际上很挑剔。我以前的一篇文章写道:完全的酒肉联系是最真实也最动人的关系,你想想,不谈生意,不谈恋爱,不寻求社会资源共享,不打群架,不借钱,不求帮忙等等,一群酒肉友就这样坐在一起,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所在,年复一年,依然乐此不疲,相看两不厌。这是真正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类联系。”
——这段话非常动人。
是的,非常动人。
看了帖子忍不住要去喝一杯了。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本帖最后由 李旧苗 于 2009-8-7 10:18 编辑
看了帖子忍不住要去喝一杯了。
杜雅萍 发表于 2009-8-6 20:32
好呀,去喝一杯吧。我今天去北京,可惜这次实在抽不开身和网友见面,否则倒是可以陪你喝一杯。过段时间我可能还会去,到时再和你联系,抽空喝一杯。
写得真好!一种令人神往的境界。
近年来,爱惜身体,很少和酒友聚会了。看了此文,回忆也泛起温馨来。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万物生长》再版序
《万物生长》成书的过程很长。

“鸡头”开在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当时刚念完八年的医学院,在七月的北京等着八月去美国体会腐朽没落。那个夏天很热,死了好些白毛老头和小脚老太太,我在呼啸的电风扇前,想,写个什么吧,写了就忘了,到美国就是一个新开始。

“猪肚”填在一九九九年夏天。我在新泽西一个古老的医疗仪器公司实习,替他们理顺全球投标流程,小组里最年轻的莫妮卡比我大十五岁,公司的主要产品长期占领了世界50%以上的市场,莫妮卡大姐对我说了一句很国企的话:“你不要那么使劲干,否则我们压力很大。”所以我上班的时候上网,看新浪新闻,泡两个叫“新大陆”和“文艺复兴”的论坛。名字叫卡门的老板娘不懂中文,鼓励我:“仔细看,中国医疗耗材的潜在市场很大。”公司在新泽西北部,是著名的白区,好的意大利餐馆到处都是。唯一一个号称中餐的馆子,大厨和伙计都是越南人冒充的,一句中文都不会,只会做酸辣汤和左公鸡,让我想起初中看的《金瓶梅》录像,也是越南人演的,里面的潘金莲除了微笑和叫床,一言不发。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便宜的小馆子可以喝大酒,喝完酒没有姑娘可以拉着手,口无遮拦,对于当时的我,就是监狱。所以我下班的时候,躲在饭店里写《万物生长》。

“猫尾”收在亚特兰大,用的是二零零零年冬天的三周假期。我给当时为我做出版代理的《格调》先生、师奶杀手、出版家石涛写电邮,说,下雪了,我窗外的松鼠们还没冻死。石涛说,他想起他在辛辛那提写作的时候,说,如果觉得文气已尽,当止就止。写完,我回到北京,当时电子书大佬“博库”还笔直地挺着,在长城饭店旁边的小长城酒家新春团拜,有酒有肉,我第一次见北京的作家们,感觉自己像是在凤凰窝里的一只小鸡。我第一次和作家们喝酒,就被一个叫艾丹的,一个叫张弛的,和一个叫狗子的,灌得平生第一次在睡觉以外的时间失去意识,停止思考。去协和医院洗胃,周围十几个医学院同学围着,我心想,将来这些人都是名教授大医生啊,我真牛啊。我事后才知道,这三个家伙,在公认的北京酒鬼好汉榜上分别排名第一、第二和第十一。石涛后来说,我倒下之前,拨了三个手机号码,一个接到留言机,一个说人在上海,最后一个没有通,他想知道,这三个人都是谁。艾丹后来说,我根本就不是他们灌的,是我自己灌的自己,两瓶大二锅头,一个小时就干了,心里不知道有什么想不开的事儿。
《万物生长》出书的过程同样漫长。二十几家出版社的编辑看过叫好之后,摇摇头说,“想骟成太监都不行,浑身都是小鸡鸡”。好事的勉强同过,呈送上级继续审批,我于是知道了出版社的组织结构和审批流程:编辑,编辑部主任,主编,社长。每个环节,都可以毙掉一本书。二十几家走过的好处是,这个小圈子里有了口碑,一半以上的编辑写信,说,“真遗憾,下本书,收敛些,我们一定合作。”一年之后,纸书终于出来了,删改得尼姑不象尼姑,和尚不象和尚,封面为了掩人耳目,做得好像教导群众如何施肥养花的科普读物。

现在回想写《万物生长》的时候,好像曾国藩初带兵,“不要钱,不怕死”,我心中了无羁绊,我行我素,无法无天。我甚至忘了早已经学会的好些小说技巧,后来回看我高一写的一个长篇,远比《万物生长》行文老练干净,更象能在《收获》发表的样子。我想,我是土鳖,别太苛求自己。跟生孩子一样,肚子里有要表达的东西,猫三狗四人十月,一直挺着,到时候自然有东西出来。 写出来的东西,仿佛生出来的孩子,“儿孙自有儿孙福”,成什么样的气候,是他自己的造化了。

写完寄给我的医学院时候同宿舍的下铺,他当地时间早上五点给我打电话,说,看了一晚,决定留到女儿长到十八岁,给她看,原来老爸就是这样长大。寄给我过去的相好,她打来电话,一句话不说,停了一晌,挂了。我当时想,《万物生长》不是我最好的东西,也一定不是我最差的东西,要是有十本类似的东西,我就不算是土鳖了吧,和作家们喝酒的时候也不用腆着脸皮不知羞耻了吧?

过了两年,初版的《万物生长》已经断货。E书先生、少妇杀手、出版家熊灿好事,说有热情出全本,让更多的人知道,有些人这样长大。我想,害别的书商也是害,不如害个有热情的。唯一提了一个要求,再版,原作一个字不能删,该是尼姑的地方是尼姑,该是和尚的地方是和尚。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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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弟也喝了几口,怎么晕头晕脑地把这个贴作跟贴贴在这里了?
今天,我就是高瑜
这个是冯唐一本书的序言,他好像不止一次写到过这次醉酒,我到网上搜了下,找到贴在这里。和主贴对应部分用粗体标注了。
冯唐的小说我碰巧看过,因为有人力荐。有点早年王朔的味道,8过更老到,从容,值得一读。
酒是好东西,是毒品之外可以合法享受的好东西。我最近晚餐在家独酌,小两杯白酒落肚,想烦恼都不行~~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原来这样,这里还真有酒友,我们喝酒不管男女,一视同仁,啤酒的话喝完一瓶收掉,再发第二瓶,红酒每人一瓶,喝完。每人一杯一杯的加,谁也别多喝,你也可以帮别人喝,有些哥哥受不得女士的蜜语,就帮忙了,接着多半是女的清醒着,男的醉了。其实大家酒量都差不多。喝到半酣,那是心情舒畅者也。暑假去内蒙新疆那个蒙古包里席地而坐,主人好客,那是非喝个半醉不罢休的。可惜现在酒量大大不行了,玩不动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