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借贴发挥。
说回来,中国式的善行道德目的特征,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乞丐捐款的例子已经证明了伪善是一种善。在中国的善行观而言,却不能因为它更多地贬斥伪善,而一概把善行有道德前提的思想给否定了。再举一个例子,早几年,多伦多一个捡破烂的女人捡到了两袋子垃圾袋包着的钱,这个幸运的捡破烂女人说了一句极其雷人的豪言壮语,不是我的东西我不拿。雷人说雷语做雷行,把钱袋交到了银行。银行按照规定当即清点,按照比例,从所收到的钱提取奖金,奖给这个捡破烂的女人;同时还告诉这个女人,如果在有效认领时间之内没有人来认领取钱,那么这笔钱就归她所有(当然银行是要抽取一定的管理费的)。捡破烂的拿着奖金走了,按照常理,这笔钱也不会有人来认领,因为看上去这笔钱更像赃钱,而且还颇有点像好莱坞情节,一个倒霉的黑道用垃圾袋装钱,扔在垃圾堆里,等着另一个黑道来取,不料碰到一个捡破烂的,还起了拾金不昧的善心,交给了银行。
我把这个例子作为伪善例子,是因为捡破烂的女人的雷语是白说的,不是自己的东西还是拿的(奖金以及万一没有人敢认领的情况下的最后归她所有),更有意思的是,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句豪语,在一个捡破烂的人那里能不能成立?她捡的就是别人的遗弃物,按照捡破烂的道德要求,她一直就是靠捡别人的东西养活着她的两个孩子,为什么捡到两袋子垃圾袋装着钱,她就变成了别人的东西不能拿了呢?而且,“不能拿的”她实际还是拿了。这就证明了中国式的行善道德目的论还是有它的合理性:捡破烂的要做到拾金不昧受着她的道德要求的限制,她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不管她最后拿了是如何地合法,这里面的善不会因为她没有一开始就拿而有了特别的凸现:装在垃圾袋里扔在垃圾堆里的,都是她赖以养家活口的,是可以捡的。
这就好比早年的另一则新闻:一个垃圾工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张中奖的奖卷,那是一家快餐店发布的、贴在饮料杯子上的奖卷,结果等于捡了一百万。谁能告诉我捡到一百万的奖卷和捡到两垃圾袋装的钱之间存在善和恶的天壤差别?
所以,伪善是一种善,不能就此推倒中国的善行道德目的的思想,相反,行善必须有道德前提,在善行实现的具体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
人们贬低伪善,往往是以人间真善大善为参照系的。尽管古人还有“毋以善小而不为”之告诫。
我觉得,关键还是氷色兄前帖提及的差别,伪有两意,非出真诚是一种伪,蓄意做假又是一种伪,两种伪性质不同,但常常被人一视同仁。对于真诚度不够的伪善,只要实际结果是指向了善,大可不必以“伪善”斥之。至于蓄意做假,不用说,那是一种恶。
老是拿大善真善来要求,会形成一种道德苛政,最终迫使人放弃。在《性格卡片·清高》里,我有段话稍及此意,粘贴如下:
在中国做高人是一个危险的梦想,你如果只是停留在学习(附庸)阶段,还没有正式毕业,就别指望得到尊重。老百姓吃多了亏,反而不愿意承认中间状态的价值:你要么和咱一样做平头百姓,要么就崇高到没有吃喝拉撒睡的份上,又要做什么又要立什么的那档美事,没人愿意给你留着。虽然,依我愚见,中间状态实在也不坏,如果中国人一夜间都变得清高,虽然可能使举国充满醋酸味,但文明程度大概也会有不小提高。
“清高”之招人嫌,不为别的,就在于他让人觉得不彻底,还没到那份上。让老百姓仰脖子看你可没那么容易,所以在中国,一个人做不来钱锺书那就干脆学王朔破罐子破摔,想在第三条道上走,难免成为“文化苦旅”。
本帖最后由 氷色 于 2009-10-23 19:21 编辑

伪善为善,固然和真善的参照有关,但也不能不说到行善是有基础的。阿吕兄提到了身心合一,其实,如果把拾破烂的女人的“拾金不昧”当作一种善,就会演绎出要淘金人也拾金不昧的悖论。善心和善行的很难统一,就是因为善行往往是有前提的,善心则不一定有前提设定。比如见到老人跌倒,人们可能会有扶起她的善行,但是,在南京,就要变成了伪善,先得判断准这是一个真的可以作为善行对象的老太才敢伸手相扶。善行是一种有私的行为,这一点在中国文化里,一直不能得到确认,所以才会有对伪善一律仇视,在中国,所谓的真善一定要带着大公无私的标签,这是非常见鬼的。无私才能行善而达到真善,确实只能说是一种道德暴政。要求身心合一地行善,本身就是要求人人先成为超人、完人,只有完人行善,才能达到完善,以这样的逻辑,又有几个人在行善之际,能够逃避伪善的罪名?
伪善作为一种道德的评介,本身还可能使真善变成伪善。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吕氏春秋 察微》)
子贡不取赎金,子路接受牛,都是真善的自然表现,可以归为善心所然。孔子呢,绝对是伪善,他用伪善作为标准来评介子路的善为善,子贡的善反而会遏制善的延伸。言下之意,同样救人的,子路接受酬谢成了真善,子贡不收赎金,反倒变成了伪善,而评介者孔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伪善者,他是要学生根据善的前提和后果做作地行善,全然不顾子贡的不收赎金是他的善心的自然流露,是子贡式善心的全部体现,说到底,孔子是在把伪善作为行善的一种技巧,这种伪善技巧在孔子看来是可以使善行完美化的。由此,我才说孔子从一开始就是伪善,而这样的评语,并没有把孔子说成是恶人的意思——因为做作地行善,本身还是包含着善。
生活中,非善者行善,常常会被人看成伪善,但是,如果发生了类似陆肆期间风传的北京小偷罢偷一月的“善行”,人们又会莫名地感动一把,以为是真善,一点也不舍得把这一类罢偷看作伪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文化上,对于伪善的仇视太根深蒂固了。这一点上,人们远远不如孔夫子做得坦然,孔夫子还是给伪善留着一个善席的,现代的人则坚决不给。
因为对于伪善的仇视已经成为传统,人们最怕被说成是伪善,但是生活中,人们还是不断地做着被迫伪善的尴尬。在下善心不古,但是,对于自己不得已伪善一把之类的,还是能够坦然承认的。远志明到多伦多来讲神学。这个哲学博士何以成为神学博士的疑问,让我决定也去接受了一次“布道”。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远博士的神学呢,突然一根长杆伸到我的面前,上面还绑着一只淘箩,里面有几张钞票。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对着淘箩发起怔来。边上的善男信女则纷纷掏出钱包,往淘箩里放钱。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教会用竹竿绑淘箩募捐呀。我又不信教,捐什么款呢?可是淘箩执著地伸到面前,久久地涌向眼底,不得已,我也掏钱包,行了善——我承认,我是在伪善,而且是不得不伪善,捐的也是伪善款(不是假钞哦)。但是,我一点不觉得我的“伪善款”是亵渎了上帝,是行了恶。
多谢氷色兄的大帖,引用孔子一节,尤见匠心。套个说法,孔子的行善具有实用主义味道,貌似伪善,较之所谓真善,效果好得多。
氷色这个伪丫头还一套一套没有完了,弄得我只好也披甲(马甲的甲)跟着玩一把。
善为什么可以作为善,按照中国古义的伪善来讲,它是一种人为的善,做作的善,换一个字,就是作善。作讲起来也是很微妙的,作篇里的作,是发明创造、创作的意思。伪善为作善,就是创作善的意思。事物的发明,发明的意义往往会比事物的意义更重要。照搬过来,作善,就是要求创作的过程比善更重要,也就是要人们相信善行的作派比善更重要,人们气咻咻地仇视这种人为的善,仇视到比仇视恶还甚,就是因为作派被提到了吓人的高度,超过了善。按照这样的关于善的道德取向,人们行善既要有善心的前提,而且还在行善过程中注意自己的身段作派,千万不能让自己的身段因为善行的建成而露出是在作善。比较占据民族心理的这种行善要求,延伸到后来,延伸到一般人的行善较高境界,就是作好事不留名,做无名英雄,希望别人知道自己做了好事之类的,在很多时候是略等于伪善的,也就是,人们从心理的深处,因为伪善的可恶,是不怎么接受做了好事就嚷嚷着要大家都知道的作法的,因为那样做就不是真意作好事,而是“故意作好事”,也就是故意作善——就是伪善了。现代人嘲讽雷锋把做的好事都记在日记里。这种嘲讽从民族心理上分析,很大的程度上,反映着仇视伪善的心理特征,似乎雷锋记下了好事,就是为了让后人知道,就不是善了,就是伪善了。
而在实际中,如果有一条小狗走失了,失主以重金酬谢帮助找到小狗的人,绝对不会影响到找到小狗这样一件事成为一件善事,接受酬谢的重金,就跟子路接受牛一样,不能成为人们评介找到小狗之为善事的依据,因为他接受了酬谢,就怀疑其行善的目的,贬而斥之他是为酬金才去找狗的。问题还在于,即使找小狗的人就是为了酬金找狗的,他是不是可以算在行善?他千方百计地找到狗的过程是不是就抹杀了找到小狗的善意呢?救了人又接受牛的子路,被孔子认为是有利于善的延续。从这一点上讲,如果为了得到酬金而费心奋力找到小狗可以算作一种伪善的话,那么,这一伪善的过程,也仍然是有利于善行的发生的。得到酬金,作为行善的原动力,并没有影响到找到小狗这样一件善事能够成为善事。
跳开去,我们可以姑且设想寻找小狗的酬金设置是一种激发行善的制度设定,这样的行善制度设定之下,找到小狗的人可能是真心为失主焦虑,也可能是无意中看到驯狗启示又碰巧看到小狗就在脚边,还可能是失主自己找到了小狗,当然,也可能是为重金所吸引排除万难找到小狗的,等等,酬金设定的目的是要使善行的发生,针对着的不是寻找狗的动机,这样也就意味着任何形态的寻找过程,都是能够得到善的报答的,包括冲着酬金而找的那种形态。这就意味着不是为了行善心而做到善,也能够得到善的报答。这也就是说,通过类似酬金设定而达到的善,通常是把最远离善心的善行——伪善也计算在里面的。
为什么一到所谓的身心合一的行善道德要求上,中国文化就不会给伪善留下一席善席呢?这个文化现象非常值得当代人重新思考。
今天,我就是高瑜
梦子,大好之贴,烦请另行组织,另开主帖。
读来很是受益,目前的心得是:对伪善的过分憎恶,本身也是一种道德秀,也难脱伪善之讥。
相对于伪,真在文化中的地位高得有些危险,夸张一点,只要是真心,明显的恶行都会被理解。比起真,当下,本心,“伪”应该包含后天教育和智力因素,逻辑上推下去,过度推崇所谓“真”,有反智嫌疑。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过度推崇真,窃以为是一种泛道德倾向,并可能导致滥道德。
不分场合地推崇说真话,也是一例。真话,只有与学术研究或揭示社会不公等现象结合起来,才有价值。若只是从事文学,强调说真话,根本搔不到痒处。比如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艺术。小说里固然也有真话,但那必须从文学上加以考察,而不能放任一些家伙从道德上加以评判。在生活中也是如此,真话可能伤人,而无伤大雅的假话,虽然起点上有点“伪”,终点却达成了善。
看来,评价余秋雨“伪善”,其中还有肯定的成分了。
谈伪善,首先还得依约定俗成来定义“伪善”。梦子35楼的找小狗的例子,我以为不能称为伪善。被迫的行善,也不是伪善。伪善虽然不是发自内心的行善,但其表现形式却是让人以为是发自内心的。所以为了酬金找小狗,谈不上伪善。被迫捐款,也谈不上伪善,只是被迫为善而已。
伪善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获得好的名声。所以伪善现象的突出,与国人好名,要面子的传统是一脉相承的。它就是中国“酱缸文化”的畸形产物。正因为重视“名”,这种文化中对于“窃名”也就变得格外痛恨。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这个话题可以越扯越大。泽雄要求俺另外开贴,俺最近很懒,就跟在这里有一句没一句地继续说吧。
阿吕兄说伪善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获得好名声。其实吧,一开始就提到了伪善是道德评语,涉及到道德评介。而很多的所谓伪善评价,其实没有注意伪善和欺诈的差别。余秋雨捐款开空头支票,根本够不上伪善,因为他连一文善款都要用空头支票来对付,说明他是和用假钞捐款毫无区别的,靠欺诈博取好名声,和做件好事博取好名声之间,差别在一个还是做了件好事,一个是连好事都不做。
余秋雨说要开个图书馆什么的,可以说是伪善;余秋雨说他捐n万善款,那是欺诈或欺骗,绝对不是伪善,他是连伪善都不能做到的,还不及那个捐善款的乞丐。
善心和善事的界定及评价,常常是很主观的,为了善而行善,还是为了好名声而行善,或者为了好处而行善,结果上,都必须有一件善事在那里,对这件善事的评介,人们通常是依据主观的善恶认同,客观上,行善者的一直为人肯定是有参考价值的。但是发生的善事在先,然后才是人们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进行评价,才会有伪善与否的看法。这就好比布什到教室里和孩子一起读书,结果摆拍的照片却是倒拿着书,分明是心不在焉。政客本来就是以伪善为本色的,关心孩子是一件好事,但在布什那里,就因为一本倒拿的书不仅现了丑,还成了伪善——心不在焉,肯定是做不到身心合一的了。
余秋雨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伪善呢?那就是他把答应捐的钱落实了,为证明自己不是欺骗而补捐钱,和一开始就拿出钱来捐款的差别,就是这样因为期待善的时空条件的不同而决然有别:为了挽回名声而补足善款是伪善,没有捐那么多说自己捐了那么多,就是欺诈或欺骗。欺骗和欺诈是不能算作伪善的。
今天,我就是高瑜
欺骗也可以得手,如果这个得手是指博得好名声,那么,欺骗就是一种恶,它在效益上比伪善“成本”还低,他根本就是没安好心善心。准此,人们可以说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也可以说余秋雨捐款三十万,没安好心云。
今天,我就是高瑜
周毛头对题材的历练、处理功夫天下第一。爽的。
别后竹窗风雪夜
一灯明暗复吴图
如果我们同意,伪善是一种对动机的考察,那么欺骗和伪善天然就存在交集。我们很难认为:因为这是欺诈,所以它就不是伪善。捐真金白银可能是伪善(依动机考察而定),假捐则肯定是伪善(行为已显示动机)。
老周为伪善辩护,其实是以放弃道德评价中的动机考察,而只着眼于纯行为本身。这种价值取向有一定的合理性,且令人反思。问题是动机判断是伪善的题中之义,所以我以为那个辩护并不成功。我想,成功的路径应该是:我们在对行为予以道德评价时,应该较少涉及对动机的评价,而是关注行为本身。即我们不应轻易的下伪善的判断,而不是相反,并以伪善也是一种“善”来“投桃报李”。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俺脚得43楼阿吕兄对主贴的提炼有点跑题,主贴乃是对伪善的辨析,而非辩护,后面梦子马甲的讨论依然是辨析,谈不上辩护,天使与魔鬼之间有一大块森林,这片森林错综复杂,用非此即彼做指南针很容易迷路哎。
善良不光是一种心愿,还是一种能力,有能力不济的好心办了坏事,怎么说?因为善良是美好的,才有人扮作善良来行骗,结果可能是好坏各半,这要怎么判断?最最可怕的,是人们连善良都懒得扮了,意味着底线沦丧和是非混淆。再说,程序正义本质上是一种善行,行为的过程或行为的结果不一定尽如人意,又该怎么判断呢?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平平关于“辨析”而非“辩护”的说法,俺听来相当受用,谢啦!
一般说来,我喜欢辨析,而不愿于立场过于鲜明。性格上的事,往往一言难尽,百言更难尽,立场先行,吃力不讨好还不说,文字还会变得无趣。
与真善相比,伪善当然要次上几等,但再次,落脚点仍然在“善”字上。至于阿吕提到的欺诈之类,落脚点已在“诈”上面了,正如余秋雨的捐款,落脚点在个“骗”字上,当然连伪善都谈不上了。
嗯,我用词不当,平平那个才叫辨护,呵呵。不管是辨析还是辩护,通过辩论,思考些问题,目的就达到了,其他让老周受用的话,我还是照例不说了。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俺那个叫做辩论,非辩护。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所以,人类之间沟通相当麻烦。
一个国家之所以落后,往往不是由于其民众落后,而是在于其精英落后。精英主义应受到公平竞争的约束,以防止精英走向特权垄断;民粹主义应受到法治的约束, 以防止民众走向极权暴力——这才是一条造福中国之路,这才是中国未来的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