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 途 人 事 记

                                      浪



一个一个日子就是这样烟消云散去的。

又是一年清明,薄雨带着微凉渗来时,扫墓人动身起程了。呆坐在这没有风景的窗后,懒得朝外望一望,那边也无非是楼,无非是人,连一片树叶的残影都不曾见到过。自从独居这间小屋,不知觉就习惯了无所事事终日,没有希望,没有朋友,没有爱情,仿若一个活死人,要不是偶尔听到楼下几声狗吠,和巷道里孩子们奔跑欢叫的呼声,泛起一点儿生机,我的回忆之念是断不会死灰复燃的了。还有往故在心,也趁着要打发这种无聊,反刍这些年来浪途里或见或闻的人事,虽无益处,或可遣遣这有涯之生吧。

那年我二十三岁,初出茅庐的小子,乡下人的说法是刚脱了牛鼻绳,意气风发,单纯得像一只飞在天空的鸟。年青人嘛,总是有浪漫怀想的,流浪,叛逆,理想,革命,脑子里装的全是这些。要说塑造我灵魂的,是诗歌和摇滚乐,也不知道从哪弄来的几张崔健许巍张楚的唱片,还有海子顾城北岛的诗集,熏陶得一身热血沸腾,又常怀忧伤。于是就学着传说中的诗人留了一头长发,背起一把破吉它告别了家人,上路了。

热火朝天的夏季午后,我踏进了茫茫的广州城。人生地不熟,在天河我招呼了一辆搭客的摩托车,转了几个城中村,想找一个便宜的房子先租下来落脚。石牌村的握手楼,阴街暗角里摇晃的人影,弥漫着透不过气的压抑感,我仿佛一个逃犯落荒而去。辗转到了珠江边的猎德村,总算找到一处可暂寄的小窝,房租300元,容得下一铺床一张桌。抖了抖满身尘土,就这样开始了。

接下来,琢磨如何混生活。我想到卖唱,一时还拿不定主意,思来想去有了办法。不如弄一些打口CD到街上贩卖,做做走鬼摸摸环境再说。于是真干起来,凭着以前看音乐杂志了解到的信息,去岗顶和大沙头淘来了几箱CD碟片,便跑到街上做起小生意了。这使我真正见识到了城管大队的威风。每天上演的猫和老鼠的游戏,持续玩了一个月,我彻底败下了阵。随着一箱碟被抢走,我的短暂的小贩生活也成了梦幻泡影。房租到期了,而此时我下一顿的饭钱还不知道在哪,身无分文,我不得不抱吉他走进了隧道。现实和理想也不总是背道而驰的,就像某个艳阳天里下一场雨。


(待续)



杀花并期待
和城管打交道的经历,不打算描绘描绘吗?
等着看楼主的浪途。
蒙古人的马头琴上要别一把刀子,你就不会在吉他上挂一把闪闪发贼光的匕首,不信城管会视而不见。
本帖最后由 岭南木头 于 2010-4-9 22:37 编辑

2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流浪歌手也有这么一个小江湖。刚入行的新手一般都难站稳脚跟的,我能坚持下来,是因为认识了汤卫。他也是我在卖唱这段日子里所结交的唯一朋友。初次见他,是听他在隧道里深情款款地唱罗大佑的“鹿港小镇”,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我认定了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当晚我们一起坐到了酒桌上,一番高谈阔论后,我们成了朋友。汤卫生于1972年,湖南长沙人,据说他哥是当地一位小有名气的诗人,而他是不折不扣的摇滚青年。除了热衷弹琴唱歌,他自己也喜欢涂写一些像诗一样的东西,我只记得了其中一句“苦难的人,跟我走吧,直走到那河水的尽头”。后来,我们成天混在一起,白日在这座城市各街角放声歌唱,夜晚常常是携一瓶白酒坐在珠江边的小食摊开怀痛饮。卖唱的日子很不容易,吃不饱也是自然的,饿得浑身无力时,我们就仰躺在草地上,依然津津谈着梦想,面不改色。

     在猎德村住了两个月,我和汤卫一起搬到了广州大道北的麦地村。“麦地”旁边是“圣地”,这里住着汤卫的诗人朋友。在他引见下,我认识了东荡子和浪子,两位优秀的诗人。短暂的交往给了我思想的启蒙,有了写诗的热忱,但我仍然不知道该如何将一首诗写好。更多时候是他们写他们的诗,我们唱我们的歌。

     这段时间,我们找到了一个固定的卖唱地点,广州火车站的地铁通道。
3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火车站这一带的乱,是无法想象的。我们唱歌的通道,当时是天不管地不管,通道里的各色人等就各显神通,自生自灭。偷骗抢这样的事比吃饭还寻常,当我在一边唱着唱着歌,不远处忽然就传来了女人的嘶声惊喊,或是见抱头鼠窜的男人。打劫案件每天数不胜数,基本上每隔十几分钟就会发生一起。而抢劫犯比受害者似乎更有理,更光明正大,抢了你东西,把你打跑后,这些亡命徒仍旧在原地蹲守,仿佛什么事也没有,途经这里的旅客和任宰的羔羊毫无区别。真真一个世界末日!每天耳闻目睹这种场面,心情灰暗到了极点,整个人近乎分裂的状态。那时候,唱完了歌,回到住处,我居然还能继续沉迷读诗,现在觉得太不可思议。

    幸好没过多久,我再次搬家,也从此不去那个鬼地方唱歌了。
本帖最后由 岭南木头 于 2010-4-10 23:20 编辑

4


    在火车站,我曾带回来过几个陌生人。其中一个是十三岁的孩子,蓬头垢面,衣衫褴缕,一副与年龄极不搭配的形象,那时他常坐在对面听我唱歌,趁我不注意,还往我的吉他袋里丢下些零钱。我好奇问起他是做什么的?他稚气地扬起手作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杀人劫货。他的平静让我吃惊,悲哀转而觉得荒诞,我带他到我住的地方来了,见着了他插在腰间从不离身的一把亮晃晃的匕首。煮一碗面条吃过,我问及他的身世,他有些害羞没说什么,我尝试劝教了他几句,他也无动于衷。后来他自己搭车离去了。此后,我就没有再见过这个孩子。朋友汤卫说,城市是赤裸裸的心灵屠宰场,我常常想这孩子的将来会好吗?
5

      还认识过一个来自海南的小伙子,长得又黑又瘦,野性十足,心地纯良,那时候的他在街边用树叶编一些蜢蚱和青蛙之类的小手工品来卖。见面次数多了,就经常打打招呼,我每次都直称他为海南,真名实姓在江湖上基本不管用的。有一次我身上没钱了,问他几块钱借车费回去,他让我到他住的地方玩,广州南边最远的郊外。途中,我和他一起去摘编手工品的树叶,那个闷闷的黄昏,海南猴健的爬树本领令我叹为观止,惊为天人。我产生了错觉,莫非这是一个没有进化的原始人,穿越时空飘到了现代都市,还用着原生的本领在谋求存活。

    海南和城管人员周旋的趣事颇多,他先天敏觉,一双黑亮黑亮的眼睛几乎成了小贩队的哨所,每次都是他先跑起来的,哇啦一声,小贩们也紧随着四散而去。这很让城管恼火,终于想了法子来治他,这次是有备而来分了几路包抄。海南捉起他的青蛙蜢蚱一路逃窜,一看前路不通,又仓惶掉头跑,没想一头竟撞到了城管怀里,青蛙啊蜢蚱啊当即跳了一地,结果惹得双方都哈哈大笑。海南说起这些,总是神采飞扬的,他身上时时闪耀着乐观的光芒。然而,他最终选择归还了那座熟悉的海岛,和他祖辈们一样老老实实地做回一个自在的渔民。我们同样都在漂着,不同的是一个在海,一个在市。我们就这样失去联系,也许永不会有重逢的一日了。
本帖最后由 岭南木头 于 2010-4-10 21:20 编辑

6


      流浪歌手的队伍,可是千姿百态,有曾经是爬楼的小偷,有拾荒者改行的,有装病骗钱的,负罪流亡的,当然也有尚未成名的真正歌人。这些散兵游勇来来往往,为生计前程在大城市里匍匐自救,命运未卜。常常在傍晚,散场的时分,当背吉它的身影隐没,歌声破粹,街上显得特别空旷,此时我总会生起一丝莫名的惆怅。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这样东奔西走着……

      到处都是陷井,诱惑无时不在。漂泊的人,如同一只过河的蚂蚁,如果内心不足够坚定,很容易就会给大水冲走,一去不回,万劫难复。卖唱中我见到许许多多的人都误入了岐途,如落花凋谢了。在我弹尽粮绝危难时,也遇到有人劝我远赴云南去做一个毒贩,我的一个同伴真的随他们走了,据说面试就是从喉咙里塞下一整根香肠。还有人劝我跟他一起住到烂尾楼去,加入流窜盗窃的团伙。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即是人生能有几回博?面对这些乱世赌徒,我只有摇摇手,无话可说。在这种时刻,我只愿我做一根木头,不生长,也不腐朽。
7


      要不是认识了后来的女友,我不知还要漂泊流浪多久。在麓湖公园一次音乐小聚会上,我们见面了。她的名字叫幽幽,一头短发,脖子上挂着一台照相机,肩上背着画满了白马图的书包,忧郁而自信的样子,引起了我爱慕之感。她是从深圳来的,当天要赶回去,我们仅小聊了一会儿,便作分别。虽是短暂的一面之缘,但冥冥中,我们都感觉到了彼此之间将会有些事情发生。几天后,幽幽再次来了广州,我们又相会了。她辞掉了那边的工作,在广州的步行街开了一间卖饰品的小店,那些天我也都帮着打理店面,这样很快我们就陷入了热恋。我不像以前那样天天跑到街上去卖唱,更多时间是追随她,我们在一起,相濡以沫,倾听着对方的故事。再后来,我们同居了。温暖小日子过得不久,相忘江湖的时候就到,结果是小店的门关上了,幽幽也离开了这城市,我依旧做一个独孤浪子。这段爱情结束后,我写了一首祭诗:
   
你多么热爱 这间租来的小屋
从搬来那天起
就把每一个角落 安排得妥妥当当
阳台上 晒着你洗的衣服
两只老猫相互追逐不已
有一次你发现
仙人掌刻着 不知是谁的豪言壮语
止不住笑了大半天
朋友们来看你的时候
你在厨房 总把搅鸡蛋的声音 弄得很响
而许多早晨 你望着远处的白云山发呆
许多夜晚 你数着天上的星星
飞机一架一架在头顶上掠过
你坐着 把一根烟烧到一半 就给我
我很穷,哪里也去不了
三个夏天就这样过去
8


    幽幽走后,广州的木棉花开得特别繁盛。我重回到了街上。尤如昼夜更替,环境忽然变了,卖唱人的面孔换了一批,生生不息的,但不再是从前的江湖。走到哪,落寞感都如影随行,让我厌倦。我终于停下了背琴行吟的脚步,过起闲居的生活。这时我对宗教生起了浓厚的兴趣,除了涂涂写写,大多时间都用来阅读哲学和宗教典籍,游览寺庙道观,并整夜整夜地思考,人生到底何处皈依?因为焦虑,烟瘾大了起来,身体也每况愈下。在这紧张而又散漫的日子,我所结交的年轻朋友,清一色是理想主义者,大伙在一起的话题多是围绕信仰和修行,清谈多了也无聊。我后来就去了一家小报社上班,尝试过上一种新生活。在官场的边缘混了近半年,这里的氛围比我想像的更不堪。小官员油滑的嘴脸,腐败的作风,权力的秀场,形成的一股暮气铺天盖地。

    我想了想,又重回到了街上。
9


      又一次搬家。这次我住在了白云山脚的一条村子,仍旧游手好闲的度日。村里杂居着许多不明身分的外来人,繁华热闹,活色生香。白日有忙碌的上班族,小商小贩,也有整天呆在公园打牌下棋的闲人;夜里有巡逻的治安队,有站街的小姐,和爬楼的小偷。我无事便常去公园坐坐,到棋摊边观战。这里隔三岔五就有人来查暂住证,以各种手段敲诈外地人的钱,我也总是进进出出警局的。世面见惯了,胆子自然就大了些,每次我总以各种借口得以脱身。而对于没什么经验的人来说,是在劫难逃,除了乖乖掏罚款别无选择。在下棋时我曾认识一个茂名的小伙子,能画一手好画,那次他刚从警局交完钱出来,心情极度沮丧,我打算安慰他几句,于是请他喝了一瓶3元钱的二锅头。他醉醺醺说想要女人,苦于没钱,问我有无办法搞一段黄色录像来看。我就带他到家里来上网。忙活了大半夜,不知怎么回事,最后竟连一个祼女像也没有帮他搜到。十分抱歉,也只得让他带着遗憾回去了。
10


“我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阿飞正传

    永远是这样,当我想停下,远方传来的神秘的号角声,又令我蠢蠢欲行。在路上,抛洒了我的青春,我两手空空一无所获,这未知的漫长浪途,也许注定是不断失去的过程。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古人如此,今人亦如此。
    在茫茫的天地之间,谁人不是一个远行客呢?
    台面上的老钟表,链条悄然而止了,是我忘记了要拧一拧。但也无碍夜的到来。今夜,我盘腿坐在床上,忽然又想起卡夫卡,《出门》这样写——
“我说,只要离开这儿,只要离开这儿。离开这儿向前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你的目的了?”他问道。
“是的,”我答道,“我已说过:‘离开这儿’,这就是我的目的。”
“你没有带干粮,”他说。
“我不需要干粮,”我说,“路途遥远,如果途中得不到什么东西,我就一定会饿死。任何干粮也救不了我。幸而这是一次真正非同寻常的旅行。”

    今夜,我孤零零的,依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在这种时刻,我只愿我做一根木头,不生长,也不腐朽。”
超赞,敏感倔强的木头。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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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我唯独一次回过老家,是因为遗失了身分证要回去补办。我家的老屋,是一个大宅子,原来住着一整个家族,陆续地都搬迁了出去,我家是最早搬离的,不知何故,后来我父母又把家搬了回去。直至十年前,我们一家人去了城里谋生,老屋才空无一人,仅剩余一个残垣断壁的躯壳。我这次返乡,是住在同学家里,事情办完后,我终究没敢回去看看,那座老屋老成了什么样子。家乡是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拆掉了古庙,新修了宽敞的公路,庄稼地冒起了各种楼房和工厂,夜空不再繁星满天,溪水不再清澈,风吹竹林的声音也已被车轮滚滚辗压得粉碎……我想念我小时候常吃的“纽扣子”,成熟时像红豆的野果。我想念从前停留在瓦屋顶上的鸟儿,一声声 “乐谷咕,乐谷咕”的好听啼叫,想念那门前飞来飞去的蝙蝠,想念青石巷长着的青苔,和荆棘丛爬行的牵牛花。全没有了,全不见了。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当年在这里凌空翻筋斗的天真孩童,已成了满腹愁绪的老丑漂泊客。这一片天地,已不属于我,我只得走。

    阳光同样明媚,远处还有青山,走吧。
越写越好了!期待!
搬凳子,等待~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楼主的浪途,读来令人惆怅!期待下文!
嗯,江湖味儿浓郁,这样的经历,更应当写成小说的俺以为。
本帖最后由 四月 于 2010-4-18 21:35 编辑

说到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男孩,觉得非常可怜,因为,我相信,在他的生命里没有体会过爱,也许,他也根本没有亲人。
所以,活在被人爱中的日子的时候,是最懂得去爱人的。
活在乡村,有乡村的愚昧。愚昧的是人的私欲。
活在城市,有城市的荒唐。荒唐的是人的邪情。
不错,有点“在路上”的味道。。。
这根木头是个材料。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10-4-19 17:22 编辑

像是小说,却很现实。好看,请继续。
不错啊,挺耐看的,怎么没下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