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mingqian:“这才叫故事”

你可以尽情想象Ophelia和Hamlet的爱情故事,但他们确实没有订过婚,所以Ophelia不可能成为Hamlet的未婚妻。王子订婚是一件大事。假如Ophelia与Hamlet订婚,剧情将发生重大转折,难道你没想过这一点?

如果有一位外国大师称林黛玉是贾宝玉的未婚妻,你是否也会为他辩护?你是否也会说“那些认为林黛玉是贾宝玉未婚妻人,恐怕对这个故事的悲剧性体会更多”?
test:钱钟书的原稿有可能用“毛笔”撰写英文字母:“you”字的笔画拆成 Y+ou,而Y的笔画有可能过粗过侬,左右两笔的位置过于分离,以至于错看成 Y=t+h。

这儿你的推理有些牵强。注意“y”是小写。其实无论它是大写还是小写,都很难把它错看成t+h。你自己可以试一下。

奇怪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这样严重的错误竟然没有改正。为什么?
方舟子的英文咱不敢评价,他的中文确实不错,他文章的逻辑性远胜很多人。
33# Epiphany

想来大概是给钱钟书一个面子吧。

转文:钱钟书的语言功底也不可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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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友军:钱钟书翻译实践论
中国比较文学 2007年3期


钱钟书对翻译问题的研究虽然失之零散却十分严肃,而且是全方位的。他早在1934年就明确使用过“翻译学”和“艺术化的翻译 ”(translation as an art)[1:111]两个术语;《林纾的翻译》一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钱钟书的翻译观;另有大量见地独到的有关翻译的片断论述,散见于《管锥编》、《谈艺录》等著述中。钱钟书对翻译研究中的常规问题和热门问题,从翻译的基本理论、翻译的性质、方法、规则到翻译中的文化问题、社会功用等,都有广泛而深入的论述。
  钱钟书梳理传统译论中的“信、达、雅”原则,第一次系统论述了三者的辩证统一关系;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诗译诗的主张,并以典雅文言的翻译风格独步当代译坛。钱钟书在译学方面的论述,在中国译界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他所标举的“化境”说,更产生了深远影响。但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钱钟书的翻译理论特别是“化境”说抽象、玄妙、可操作性不强,对其称引颇多,全面系统的论述和阐发甚少。本文拟对钱钟书翻译实践的不同层面进行梳理,以期为当今全球化语境下跨文化传通和文化转型提供有借鉴价值的思路。
  典雅文言的翻译风格
  
  翻检钱钟书的翻译,首先引人注目的是典雅的文言行文。同一种语言也有雅、俗之分,正、奇之判,骈、散之别,文、白之辨。刘勰指出:“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就是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文学的正奇、雅俗。钱钟书在《与张君晓峰书》[2:410]中对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文言与白话之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文言、白话两者各自具有不可否定的存在价值,可以互相补充。用中国古代语言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不是没有先例,晚清和民国初期也曾一度盛行用骚赋体写作来虚饰模仿古典的高雅风格。钱钟书借助典雅文言翻译西方作品,并将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
  早在1935年,钱钟书为温源宁一本英语文集作书评,将书名Imperfect Understanding译作《不够知己》,深得“两脚踏中西文化”的林语堂赏识,誉之为“雅切”[3:1]。钱钟书在书评中将《中国评论周报》的一个栏目“Intimate Portraits”译作“亲切写真”,把温源宁描写吴宓的一句话“Like nothing on earth: once seen, never forgotten.”译作:“入得《无双谱》的;见过一次,永远忘不了”[4],真乃神来之笔。
  选用雅言还是俗语、文言抑或白话,除了学科、文体的客观要求外,还取决于作者的偏好,然而“至精之艺,至高之美,不论文体之雅俗,非好学深思者,勿克心领神会”[5:107]。正是基于这一公允的认识,钱钟书在半个多世纪的文学创作与学术著述中,除了用外语写作一些论文外,一直都用典雅纯正的文言与清晰明澈的白话两种语体齐头并进。《谈艺录》、《管锥编》等学术著作的撰写主要运用典雅文言,相应地,涉及西方文献,一律用典雅文言译就,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许多人对钱钟书《管锥编》的写作与翻译使用文言不明就里,甚至口出怨言。钱钟书在1934年就曾指出:“一切学问都需要语言文字传达,而语言文字往往不能传达得适如其量;因此,不同的学科对于语言文字定下不同的条件,作不同的要求。”[6:331]本文认为:从目的看,学术著述既不同于普及读物,与小说等文学创作也大相径庭;从对象看,“作者选择了什么读者,什么层次的读者,他的语言便随之而变化。”[7:239]从内容看,钱钟书在《管锥编》中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典籍,用文言行文,直接深入到古人的语言天地里去,省却古汉语今译的麻烦,况且许多篇章谈论字的构造本身,繁体字写作简体、文言转换为白话后这种讨论将无法进行。因此以诗话方式衡文谈艺,探讨古代文化典籍,以典雅文言行文不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另一方面,穿插其间的外语引文以古典作品或理论为主,用文言翻译,既符合原作原貌,又与上下文的汉语行文一致,更是无可厚非。如:
  
  The man must be designing and cunning, wily and deceitful, a thief and a robber, overreaching the enemy at every point.
  必多谋善诈,兼黠贼与剧盗之能[8:188]。
  Even as I bear sorrow in my heart, but my belly ever bids me eat and drink, and brings forgetfulness of all that I have suffered.
  吾虽忧伤,然思晚食。吾心悲戚,而吾腹命吾饮食,亦可稍忘苦痛[8:239]。
  All women are the same when the lights are out.
  灭烛无见,何别媸妍[8:570]。
  
  以上第一句是苏格拉底弟子撰野史,记皇子问克敌之道,他的父亲教诲他的话,言者的慧黠跃然纸上;第二句是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的话,虽心有悲伤但不废饮食,显示出言者的洒脱;第三句是古希腊俗语,俚俗但又无伤大雅。文言译文读来亲切不隔,相反,若硬用白话迻译,令古人操今语,则有不伦不类之憾。
  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也不是一味追求典雅,而是身体力行地实践自己“如风格以出”的追求: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目的正,则手段之邪者亦正[8:1541]。
  “Every little helps,” as the old lady said, when she pissed in the sea.
  老妪小遗于大海中,自语曰:“不无小补!”[8:1257]
  
  上引第一句是耶稣会标举的基督教教义,言简而意丰,意思约略是,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因为最终有评判权的还是结果。但其寓意又明显不同于汉语中的“成者为王败者寇”,与西方“历史是统治者书写的历史”一说亦判然有别。其本意是鼓励人们为达致正义目的,不妨采取非常手段。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将原文字面上中性的“end”和“means”分别加上“正”与“邪”两个限定成分,不折不扣地表达出原文的内涵和意蕴。而第二句则是英语俚语,译文酷肖老妪的自谑、自嘲的口吻,幽默诙谐之态毕现。
  《管锥编》产生年代的严酷政治风气及作者的高龄都不允许像一般论文写作那样铺展详论。钱钟书自己也承认:“《管锥编》……采用了典雅的文言,也正是迂回隐晦的‘伊索式语言’(Aesopian language)。”[9:191]钱钟书在艰苦的物质条件和严峻的政治环境下,坚持在思想层面关怀学术与科研,体现了一种恢宏的悲悯情怀。其开创性贡献之一体现在《管锥编》,它激起学界的浓厚兴趣,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的建制和发展进程。
  凭借传统的典雅文言,钱钟书将大批深负卓识的西学理论要义翻译过来,与中国传统文论互相阐发。他的做法得以直接深入到与西方当下对话的内核,证明西方学界津津乐道的所谓“新锐创见”,用中国的文言也完全可以明确清楚地表述。最重要的是,钱钟书从实践层面对后现代学派解构一切的方法论进行了反拨。他吸收、借鉴了解构主义的批判性,打破了原来结构的封闭性和自足性;同时又有效地避免了解构主义建构性缺失的不足,破中有立。
  
  信美兼具的翻译效果
  
  钱钟书指出:“译事之信,当包达、雅;达正以尽信,而雅非为饰达。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斯之谓信。……雅之非润色加藻,识者犹多;信之必得意忘言,则解人难索。译文达而不信者有之,未有不达而能信者也。”[8:1101]
  按照钱钟书的理解,“信”、“达”、“雅”是一个系统整体,不可分割,其中“信”处于统摄全局的地位,它包含“达”与“雅”。钱钟书在《论不隔》中指出:“在翻译学里,‘不隔’的正面就是‘达’。”“好的翻译,我们读了如读原文;好的文艺作品,按照‘不隔’说,我们读着须像我们身经目击着一样。”[1:113]“雅”并不是润饰美化。被钱钟书称道为“吾国翻译术开宗明义,首推此篇”[8:1262]的《摩诃钵罗密经钞序》,提出了影响深远的 “五失本”、“三不易”:人们不通异域之言而需要译者传达,翻译面临时代差异、古俗适应今时等困难,但不能为迁就或迎合读者的阅读习惯,而完全抛弃原文的语言习惯,对译文进行文饰、删削。笼统地说“文胜质”或“质胜文”都是欠妥切的,因为要充分考虑原文的特征。
  尽管此前有人不止一次地标举信、达、雅,但钱钟书第一次辩证地阐述了三者间的关系,并且在翻译实践中达到了信息与美学并重的效果。钱钟书继承并发展了我国传统译论从文艺学和美学的角度揭示翻译的本质特征这一优点,提出“等类(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t or approximate effect)”[8:1263]的标准,意即对等或效果基本一致的原则。钱钟书凭借惊人的语言才华,将看似不可能直译的地方创造出汉语中相等的表现来:
  
  One two three four, / we don’t want the war! / five six seven eight, / we don’t want the state!
  一二三四,战争停止! 五六七八,政府倒塌[8:64]!
  Tomorrow come never.
  明日遥无日[8:901]。
  Two distincts, division none.
  可判可别,难解难分[8:444]。
  The smyler with the knyf under the cloke.
  面上笑,衣下刀[8:700]。
  
  钱钟书的创造性才能更多地体现在普通用语的创新性使用上,有时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他认为:“词头、套语或故典,无论它们本身是如何陈腐丑恶,在原则上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们的性质跟一切譬喻和象征相同,都是根据着类比推理(analogy)来的,尤其是故典,所谓‘古事比 ’”。[8:1082]钱钟书化用现成的汉语成语或熟语,诸如 “唯唯诺诺汉”(yes-man)、“颔颐点头人”(nod-guy)、“无知即是福”(ignorance is bliss.)[8:498]等,准确贴切、生动传神。
  一些照字面生硬翻译会引起歧义的句子,钱钟书也一样处理得游刃有余:
  
  The King is dead! Long live the King!
  先王千古,新王万寿[8:792]。
  Next dreadful thing to battle lost is battle won.
  战败最惨,而战胜仅次之[8:897]。
  Get a livelihood, and then practice virtue.
  先谋生而后修身[8:899]。
  
  以第一句为例,原文并没有区分两个King,倘若照字面直译,前面刚说完死,紧接着又高呼万寿无疆,令人费解;译文在准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用先王与新王将两个King区别开来,是真正意义上的“信”。
  钱钟书提倡以诗译诗,“以韵语译韵语”。译诗历来被看作是困难的,正如钱钟书指出的,“诗者,艺之取资于文字者也。文字有声,诗得之以侔色揣称者,为象为藻,以写心宣志者,为意为情。及夫调有弦外之遗音,语有言表之余味,则神韵盎然出焉。”[10:421]因为诗作兼有音韵、形式、内容与意境之美,过度关注意义的传递,而忽略了形式,则译作仅仅变成或优美或晦涩的散文,不复成其为诗。钱钟书高举“以诗译诗”的大旗,并在翻译实践中身体力行:
  
  Men are good in one way, but bad in many.
  人之善同出一辙,人之恶殊途多方[8:246]。
  Heard melodies are sweet, but those unheard / Are sweeter.
  可闻曲自佳,无闻曲逾妙[8:450]。
  
  钱钟书坚持席勒提倡的“内容尽化为形式”[8:1312]。既注重诗的语言形式的具体性,认为语言皆有声有义,同时也承认诗的思想感情方面存在言外之意,并将二者纳入一个对立统一体。如他将“One white-empurpled shower of mingled blossoms”译作“紫雨缤纷落白花”[11:41],格律谐协,意境优美,处理精当。他还将17世纪诗人亨利·沃恩(Henry Vaughan)的一句诗“Then peep for babies, a new Puppet play,/ And riddle what their prattling Eyes would say.”译作:“诸女郎美目呢喃,作谜语待人猜度”,并称许这两句诗堪与洪亮吉“与我周旋,莫斗眉梢眼角禅”相媲美[8:1222]。
 钱钟书所译《名利场》结尾较好地保留了原作的形式与神韵:
  
  Darkness came down on the field and the city: And Amelia was praying for George, who was lying on his face, dead, with a bullet through his heart.
  夜色四罩,城中之妻方祁天保夫无恙,战场上之夫仆卧,一弹穿心,死矣[8:69]。
  
  这种分镜头手法在影视作品中习见不鲜,通常称作“蒙太奇”技巧,据说是受中国六书中的“会意”启发而发明的[12:24],但中国传统话本、小说中一般不会把这样两个场景捉置一处,通常的做法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分而述之,表达与理解起来清则清矣,却达不到两幅图景对比冲突的效果,钱钟书的翻译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钱钟书多次以自己擅长的比喻来说明翻译过程中求“尽信”的困难和不足取。因为“在腊丁文里,比喻唤作translatio,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翻译,更明白地流露出被比较的两桩事物的对抗。超越对称的比喻以达到兼容的化合,当然是文艺创造最妙的境界,诗人心理方面天然的辩证法(dialectic)。”[13:125]比如:
  
  A pin has a head, but no hair; / A clock has a face, but no mouth there; / Needles have eyes, but they cannot see.
  针有头而无发,钟有面而无口,引线有眼儿不能视[8:41]。
  A watch has hands, but no thumb or finger;/A saw has teeth, but it does not eat.
  表有手而无指,锯有齿不能吃[8:155]。
  
  将翻译与比喻捉置并处,是大智慧的表现。因为“比喻包含相反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又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两者不合,不能相比;两者不分,无须相比。不同处愈多愈大,则相同处愈有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愈高。”这与翻译的处境何其相似!“凡喻必以非类”,以言翻译,完全的“信”是不可能达到的。解决的途径是超越比喻,把它仅仅看作一种手段,辩证地对待各种方法、手段的使用。“以彼喻此,二者部‘分’相似,非全体浑同。”[8:41]
  
  因难见巧,臻于化境
  
  《管锥编》中有一段翻译,以极简省的语言说明一位盲人与一位腿脚不利落的跛者相互扶助、取长补短、彼此协作的情况:
  
  One man was maimed in his legs, while another has lost his eyesight. The blind man, taking the lame man on his shoulders, kept a straight course by listening to the other’s orders. It was bitter, all-daring necessity which taught them how, by dividing their imperfections between them, to make a perfect whole.一跛一盲,此负彼相,因难见巧,何缺成全[8:549]。
  
  译文形式整齐,格律铿锵,琅琅上口,对原文意思的表达基本没有增减,与读原文获得的感受没有什么差异,可谓翻译得非常巧妙。在另一场合,钱钟书又提及蹩、盲二人的两句经典对白,十分富有机趣。两人都对自己的生理缺陷非常敏感,因而对话暗藏机锋:“盲问蹩:‘您行吗?’蹩答盲:‘您瞧呢!’”相信许多人读后会心一笑,称道盲、蹩二人的机敏,同时更折服于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殊不知,这是钱钟书译自18世纪德国文家的谑语。该译例是钱钟书津津乐道并身体力行的翻译“化境”的一个具体体现。
  按照钱钟书的“化境”说,理想的翻译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容准确,尽量忠实于原文和原作者的意图;第二,易于理解,其实质是以读者为中心,注重译文读者的理解力,确保译文自然、易懂;第三,形式恰当,既要紧密依托原文,又应充分考虑译入语规范,避免生搬硬造。简单地说,即要求忠实地传达信息,完整地传达原作的精神和风格,语言顺畅自然,读者反应类似。
  翻译有一定的限度,即所谓“可译性限度”。翻译过程中译者将不可避免地遭遇形式结构障碍(formal-structural obstruction)、惯用法障碍(usage obstruction)、表达法障碍(presentation obstruction)和文化障碍(cultural obstruction)。正是可译性限度和翻译实施过程中绕不过去的各种障碍给译者留出了更大的发挥、创造的余地。
  形式结构障碍是翻译过程中首当其冲的问题。任何一个译者将西方语言译成汉语时,都会遇到许多基于语言习惯差异而出现的难题。比如在将欧洲语言的主从结构译成中文的并列结构时,如何处理由关系代词引导的从属句,就是一个典型困扰。钱钟书在处理这类句式时,大多将它们转换成汉语中习见的两个分句,或并列、或因果、或条件,避免用复杂的长句或复合句,关系代词往往没有形式上的体现,却丝毫不影响意思的表达。如:
  
  A friend in power is a friend lost.
  朋友得势位,则吾失朋友[8:986]。
  He who can, does. He who cannot, teaches.
   己不能,方教人[8:1109]。
  It’s a wise child that knows its own father.
  儿必奇慧,方知父谁[8:551]。
  
  惯用法障碍突出体现在格言、谚语与成语等惯用语的翻译方面。格言、谚语和成语都是语言历时形成的产物,经历了长期的约定俗成并见于典籍才流传、确定下来。它们以简洁易记的形式揭示了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反映出的不仅有独特的品质,而且具有跨越时空的普适性;同时它们又言简意丰,是语言惯例规范体现得最充分的例证,背后往往有一个故事表明其来龙去脉,并与特定的社会语境紧密相联,最能代表一种语言的风格和意蕴。
  格言、谚语用语诙谐形象,对比新颖,并且悦耳、直接,富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趣味性。结构上的稳定性、语义上的相对独立性与完整性,以及暗含的情态表达力是其共同特点,翻译起来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如果过于拘泥于字面意思的“信”,则难“达”深层意蕴,而恰恰后者才是其鲜活生命力所自。钱钟书在翻译时,以绵里藏针的机智微妙,以尺幅万里的浓缩,尽传格言、谚语和成语之妙;有时甚至直接套用中国固有的表达方式,看似信手拈来,却准确传神:
  
  If you run after two hares, you will catch either.
  脚踏两只船。
  After rain comes sunshine.
  苦尽甘来。
  A good conscience is a soft pillow.
  白天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表达法障碍有多种表现。钱钟书归纳了如下几种说法:
Hymn before Sunrise.
  For ever shattered and the same for ever.
  The stationary blasts of waterfalls.
  Ode to Liberty.
  Immovabley unquiet.
  
  将它们提炼成“唯变斯定(by changing it rests)”[8:7-9],应该说不同语言中形式各异的格言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当。
  表达法障碍还表现在一种语言中的某些词汇在另一种语言中缺乏对应词。钱钟书有时将一些西方习见的表达法换成中国耳熟能详的说法,效果不言而喻。如:
  
  He[Zeus] is humbling the proud and exalting the humble.
  神功天运乃抑高明使之卑,举卑下使之高[8:53]。
  
  将西方神话传说中的万神之王宙斯译成“神功天运”,跨越了习惯表达的障碍。另一场合,钱钟书将哈姆雷特责备未婚妻的话译作“女子化妆打扮,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14:41],此处避免提及God,于整句意思并没有丝毫减损,一个大男子主义者如在读者眼前,翻译自然起到与阅读原文同样的功效。
  文化障碍指的是“一种文化里不言而喻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里却要费很大气力加以解释”[15:34]。因此,要成功地进行语言转换,不但要掌握语言,而且要熟悉两种语言所代表的文化,这造成翻译当中最大的困难。中国与西方的文化差异涉及生活习俗、政治历史、思维方式等许多内容,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文化信息载体的语言又把这些内容表达在文本中,因而对译者的困扰也较多。
  汉语中有一句熟语“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若将之译成“Even three common cobblers can surpass Zhuge Liang”,尽管能传达出表层含义,但其深层意义却没有得到表现,相信英语国家的读者大都不了解诸葛亮,即便少数人知道,对为何将他与“臭皮匠”并置一处也不明就里。若把该句译成现成的英语谚语,诸如“Many heads are better than one”或“Collective wisdom is greater than a single wit”, 尽管译出了深层意蕴,却又丢失了两个汉语中特有的文化意象——“臭皮匠”和“诸葛亮”。钱钟书主持翻译的《毛泽东选集》英译本将它译作:“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bined equal Chukeh Liang, the master mind”,称得上比较理想地解决了文化障碍造成的意义与意象在翻译过程的遗失问题。
  
  钱译莎剧台词:一个个案
  
  译者的创作是一种二度创作,是“带着镣铐跳舞”,既秉有一定的自主,又需要足够的自律。钱钟书倡导“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方法论。他认为,包括翻译在内的艺术创作应遵循“人事之法天,人定之胜天,人心之通天”[10:60]的原则。以自然为本,这是“法天”;在师法自然的过程中,又要对其有所超越,这是“胜天”;无论模写还是润饰,都不能违背自然法则,而是需要与之相合,这是“通天”。以言翻译,要求译者紧密依托原文,做到不“失本”;同时,译文又不能是原文字当句对的转换,而必须有所超越。
  在西方,莎士比亚的戏剧独树一帜,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多次征引并翻译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台词,堪称名句名译的典范。戏剧的灵魂在于对话,对话的关键在于简明紧凑、入耳动心。莎士比亚剧中幽默、辛辣、睿智、慧黠的对话触目皆是,经典对话不仅推动情节的发展,而且往往能深化主题,即便将它们单独挑选出来阅读,依然会齿颊留香。
  钱钟书将莎士比亚戏剧[Tempest, I. ii. 147-9(Prospero)]中的一句台词“A rotten carcass of a butt, not rigged, / Nor tackle, sail, nor mast; the very rats/ Instinctively have quit it”译作“船已漏,鼠不留”;而在第五册对同一则进行补订时,将与之表达非常接近的一句英语谚语“Rats leave a sinking ship”译作“鼠不恋破舟”[8:816;198]。前者音韵谐协,抑扬顿挫,非常适于舞台演出时演员或唱或白;而后者则完全按照汉语熟语的格式译出,言简意赅,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极其贴切。又如将“So think thou wilt no second husband wed; / But die thy thoughts when thy first lord is dead”译作:“不事二夫夸太早,丈夫完了心变了”[8:1033]。完全符合原文意蕴,深刻地揭示出“山盟海誓”经不住时间的推排消蚀,一旦发生大的变故(如丈夫死去)则难保信誓旦旦的坚贞。再如:
  
  Like far-off mountains turned into clouds。
  山远尽成云[8:1387]。
  I am never merry when I hear sweet music.
  闻佳乐辄心伤[8:948]。
  Music to hear, why hear’st thou music sadly?
  何故闻乐而忧?[8:948]
  To be frighted out of fear.
  恐极则反无恐[8:204]。
  The dove will peck the estridge.
  驯鸽穷则啄怒鹰[8:204]。
  
  这几则几乎是字当句对的翻译,却并没有因为准确达意而背离原文的形式、结构。可以说,这几句译文即便放到中国古典诗词章句中,也决不会产生突兀、生涩感,简直就是莎士比亚用汉语写作。
  钱钟书提到:“莎士比亚剧中英王坐地上而叹古来君主鲜善终”,英语原文是“For God’s sake let us sit upon the ground / And tell sad stories of the death of kings”[8:393]。尽管此处没有按字面翻译,而是用释意(paraphrase)的方式,却同样将统治者自叹难得善终的失意、无助又无奈的复杂心绪展现得淋漓尽致。另一处,钱钟书将“Marriage or waving comes or goes by destiny”译作:“婚嫁有命”[8:298]。钱钟书选用了“婚嫁”,代替原文中的“marriage”和“waving”,内容不增不减,可谓贴切;英语中相应地用“come”和“go”区以别焉,倘若照字面直译而不作变通,不仅繁琐不堪,而且与汉语习惯表达相去甚远,既不“达”也不“雅”,当然也就谈不上“信”了,钱钟书的处理可谓匠心独运。
  状写人物的美貌历来被看作难事,加之东西方的美貌标准判然有别,若将夸赞貌美的诗句翻译还能令人心旌神摇,谈何容易,正所谓因难见巧:
  
  Fie wrangling Queen—/Whom every thing becomes, to chide, to laugh, / To weep; whose every passion fully strives/ To make itself, in thee, fair and admired! 嗔骂、嬉笑、啼泣,各态咸宜,七情能生百媚[8:1039]。

  Fie, fie upon her! / There’s language in her eyes, her cheek, her lip; /Nay her foot speaks.
  咄咄!若人眼中、颊上、唇边莫不有话言,即其足亦解语[8:1222]。
  
  上引第一例,添加汉语中习见的数字作定语,不仅令“七情百媚”属对工整,因“七情”生出的“百媚”亦给读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出色地达到了赞“美”的目的;第二例中在“眼”、“颊”与“唇”后分别添加“中”、“上”和“边”,使得所述之美亲切可感,在形式上也符合汉语遣词造句的特征,可谓收到音、形、义皆美的效果。
  下面是一幅送别场景:
  
  I would have broken mine eyestrings, cracke’d them but/To look upon him, till the diminution/Of space had pointed him sharp as my needle;/Nay, followed him till had melted from/ The smallness of gnat to air, and then/Have turn’d my eyes and wept.
  极目送之,注视不忍释,虽眼中筋络迸裂无所惜;行人渐远浸小,纤若针矣,微弱蠛蠓矣,消失于空蒙矣,已矣!回眸而啜其泣矣![8:79]
  
  有道是:“多情自古伤离别”,我们不仅感喟莎士比亚观察得细致入微,对挥泪惜别场景的描摹、对生离死别人物的心理刻画拿捏得恰到好处;更深深地为钱钟书译笔的鬼斧神工所折服,译文读来,十分不忍,感伤的氛围顿时笼罩住读者心头。
  还有一处,某人遭到一顿暴打后,将自己皮肤比作纸张,别人的拳打视为墨迹,发前人所未发:
  
  If the skin were parchment, and the blows you gave were ink, /Your own handwriting would tell you what I think.
  苟精皮肤为纸而老拳为墨迹,汝自见在吾身上题字,便知吾心中作么想矣[8:1500]。
  
  透过钱钟书的生花译笔,可以真切地理解莎士比亚的黑色幽默,活脱脱一个英语版阿Q形象如在眼前,呼之欲出。
  
  结语
  
  在文化交流与碰撞日益频繁的今天,翻译对进一步传承世界文明、不同民族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民族文化走向开放和世界文化通向多元等诸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钱钟书认识到中西文化的异质性,以及相互借鉴、互为补充的可能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认识到中外文化交流过程中最具价值的思维形态是开放性和主体性兼备的综合思维。钱钟书在翻译过程中以全球化视野,采用平视的姿态,既注重对“客体性”的了解,又强调“主体性”的能动发挥,落实到“主体间性”的价值取向,谋求中西文化交汇,进而取得一种视界融合。他把古今中外许多重要的智慧因素捉置并处,在辩证的思维中将历时的发展序列转变为共时性构成。
  钱钟书的博学为译文的翔实、准确提供了保障,也为各种学术话题的互动交流搭建了平台。早在1940年代的《谈艺录》中就大量涉及西方神秘主义;《现代资产阶级文论选》应该算是现代西方文论在新中国译介开先河的手笔;1970年代的《管锥编》更是大量原文引用现代西学的前沿知识,而其中有许多在新时期纷纷涌入国门,并逐渐为大家所认可。钱钟书的做法无形中成为一种潜在的文化引入,他的尝试与努力事实上成为1970年代中西文化交流中来自中国大陆方面唯一的强劲声音。
  钱钟书在对翻译问题进行讨论与实践操作中,一方面大量吸纳现代西学的成果,通过自己的阐述跻身于中西对话的前沿,另一方面又突破了西方译学研究中语言学派有关论断的桎梏,没有拘泥于西方阐释学理论关于语言即存在、语言即本体之类的玄言思辨,而是深具卓识地将中国传统训诂与阐释学理论相融合,突出了具有中国特征的文艺美学标准。借助翻译,钱钟书不仅突破了时间、地域、学科、语言等各种界限,打通了整个文学领域,探索了中西文学共同的“诗心”和 “文心”,而且为影响研究、阐发研究、科际整合、译介研究等领域在中国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参考文献:
   [1] 钱钟书.论不隔[A].钱钟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2] 钱钟书.与张君晓峰书[Z].钱钟书散文[Z].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7.
   [3] 参见钱钟书. 吴宓日记·序言[A]. 吴学昭整理. 吴宓日记[Z]. 北京:三联书店,1998.
   [4] 钱钟书. 不够知己[J]. 人间世 (二十九). 1935-6-5.
   [5] 钱钟书.中国文学小史序论[A]. 钱钟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6] 钱钟书.论复古[A]. 钱钟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7] 叶维廉. 中国诗学[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8] 钱钟书.管锥编[M]. 北京:中华书局,1979.
   [9] 钱钟书. 《〈管锥编〉与杜甫新解》序[A].钱钟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M].北京:三联书店,2002.
   [10] 钱钟书. 谈艺录(补订本)[M]. 北京:中华书局2000.
   [11] 钱钟书. 七缀集(修订本)[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12] 转引自叶维廉.中国诗学[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13] 钱钟书. 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A].钱钟书集·人生边上的边上[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14] 钱钟书. 谈教训[A]. 钱钟书集·写在人生边上[M]. 北京:三联书店,2002.
   [15] 王佐良.翻译与文化繁荣[A]. 翻译:思考与试笔[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再转一文:

欧洲文学里的中国
2003年第1期

钱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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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我找到一份钱锺书抄写得工工正正的稿子,但没头没尾——离结尾还远著呢。根据内容,知道是应周扬同志的要求而做的一份资料,题目该是《欧洲文学里的中国》。钱锺书只写了从希腊罗马到文艺复兴的部分,末一句没写完,下面就没有了。看到那工工正正的字,可见是誊清的一部分。看到那没完的句子,可以料想他自知无缘再做下去,末一页已丢了,从此搁置一边。?
  几位“年轻”人(当时我们称“年轻”人,如今年纪都已不轻。)看到这几页未完的稿子,叹恨没有下文。连声说:“太遗憾了!太遗憾了!”我心上隐隐作痛。他们哪里知道钱锺书的遗憾还大着呢!这不过是一份资料而已。?
  钱锺书是研究外国文学的。他在国内外大学攻读的是外国文学。他回国教学,教的是外国文学。一九五三年北大、清华、燕京三校合并,他由清华大学并入暂属新北大的文学研究所。他是外国文学组的成员。以后多年外调,再回文学所,又“借调”古典组。钱锺书在《模糊的铜镜》末一节说:“从此一‘借’不复还,一‘调’不再动。”读者不会知道他心上多么无可奈何。我知道他打算用英文写一部论述外国文学的著作。他既回不了外国文学组,也只好不作此想了。?
  反正他连《管锥编》都未能写完,为这几页残稿还说甚么“遗憾”呢!?
  稿子末尾的注是薛鸿时君加的。他声明错误由他负责。我却要谢谢他加注写完结句。??
                                       杨绛?
                                    2000年9月26日
  1?这份资料缺漏很多。例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都跟我国很早就发生关系;葡萄牙最大的诗人金梅士(Camos)在澳门住过,西班牙最大的作者西万提斯在“唐吉诃德”第二部的“献词”里开玩笑说中国请他来教西班牙文,荷兰大诗人方戴尔(JoostvandenVondel)的悲剧“崇祯皇帝一名中华帝国的灭亡(ZungchinoderOndergangderSineeischeHeerschappye)”(一六六六)也许是欧洲文学里采用中国历史作为题材的最古的创作。可惜编者不通这些国家的语言,也找不着它们的重要著作的译本,所以这一方面的材料只好省略。?
  2?有些重要著作一时在北京借不到;虽然知道里面有材料,只能不得已暂缺。假如是第二手的转述,也标明出处。?
  3?十六世纪以前作家提到中国,大多是片言只语;但一向少人注意,所以尽量搜集起来,分为两节。十六世纪以后有较为完整的议论,就按作家,每人单独成一节。都略加说明。?
                     一
  黑智尔论述到中国文明在世界史上的地位,曾经这样说:“欧洲人很早就对这个帝国注意,虽然只听到些不确切的传说。大家一直对它很惊异,认为它显然是一个跟外国毫无联系而自生自发的(aussichselbstentstanden)国家。在十三世纪,有个威尼斯人(马哥孛罗)第一次作了实地调查,可是一般人觉得他的报道荒诞无稽。到后来,他所讲中国的广阔和伟大等等一切完全证实了”。这一节话讲得很扼要。在古希腊罗马的文艺作品和那些占有文学史上地位的史书方志里,我们找到了若干讲起中国的地方,但是都不过是黑智尔所谓“不确切的”道听涂说,有时还荒唐得像“山海经”。?
  在古希腊文学里,我们发现四五位作者提到中国,那号称西洋“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斯(Herodotus)(公元前五世纪)却不能算数。他的“史纪”里说,过了“独眼国(Arimaspians)”,穿越半鹰半狮怪兽半狮怪兽看守着金子的地区,就走进“北风吹不到国“(Hyperboreans);有人曾附会说这指中国而言;那显然是穿凿无稽,因为希罗多德斯讲的明明是一个北欧民族4。?
  现在把那些希腊著作里涉及中国的章节撮译如下,并略加说明。?
  斯脱拉波(Strabo)(公元前一世纪)的“地志(Geography)”是古代历史、地理以至文学批评的重要文献。这部书在叙述印度的时候,一再说它的邻境就是中国;又说:“据说中国人很长寿,能把生命延长过两百岁”。正像其它古希腊罗马著作一*?
  散文家斐洛斯脱拉德第三(PhilostratusIII)(公元二世纪)的“书记(Imagines)”是西洋最古的绘画批评集,里面有一篇题纺织机图的文章,把一幅蜘蛛图来陪衬:“也瞧瞧那幅画象的蜘蛛罢,瞧它纺织的本领是不是比贝内洛贝(Penelope)和中国人都高,尽管中国人织出来的东西又细又薄,几乎使人视而不见”。贝内洛贝为她公公织寿衣,是荷马史诗第二部“奥地赛(Odyssey)”里有名的故事8。斐洛斯脱拉德的“情书集(LoveLetters)”很有巧思丽藻,供给了文艺复兴时代的作者一些诗料,有一封信是因为他的意中人鄙夷他是外国人而写的,他用花言巧语说:“两点落到地上,河水流入海里,都是外来而不是那里固有的。附着肉体的灵魂,迎接春天的夜莺,飞进屋子的燕子,也是从外面来的。……希腊文的字母就是外国东西,来自腓尼基,其它像丝织品来自中国,神秘的学问[来自波斯],大家利用这些东西,有过于本国的土产”。假如“题纺织图”里那一节使我们想起唐代贾輖的“蜘蛛赋:“成章无轧轧之声,……言其巧乃哲妇不如”,这一段话也使我们想起李斯的“谏逐客书”来了。?
  鲍赛尼亚斯(Pausanias)(公元二世纪)的希腊游览志(DescriptionofGreece)”里有一大段记载,大意说:中国是个岛国;中国人是印度人和西徐亚人(Scythians)的混血种族;他们的丝并非从树上采下来,中国有一种丝虫(Ser),比最大的甲虫还大,长着八条腿,爱吃青绿的芦苇,有五年的生命,像蜘蛛一样的会产丝;中国人为它特造房子,让它避暑避寒,到它年命将尽,就饱喂它一顿,使它吃得肚子迸裂,然后把里面满满填塞的丝一股脑儿取出来!这当然是荒诞得很,但比起斯脱拉波关于丝的记载来,至少还有一点儿事实的影子了。?
  黑留都勒斯(Heliodorus)(公元三世纪)的“伊昔欧比亚人的故事(Aethiopica)”是古希腊三部小说里的一部,对后世的小说和戏剧都发生了影响。同时,它也是第一部有中国角色出场的西洋作品。描写打仗的一切说:“波斯总督知道众寡不敌,就背水为阵,免得伊昔欧比亚军队从后面包抄。他带领马队,布下阵势,向前交锋。……伊昔欧比亚人有个象队,每头大象驼着一辆战车,国王喜大斯普斯(Hydaspe)和象队在一起,督令白来米人(Blemmyes)和中国人的甲士向前厮杀。……白来米步兵蹲身钻到波斯人的马下,屈着一膝,举刀把马肚子刺破。战马纷纷倒下,马背上的人也摔在地上,动弹不得,躺着像一根根木头,因为波斯兵士披甲戴盔,又笨又重,没有坐骑,就寸步难行。那些未遭毒手的骑兵依然冲杀过来,中国步兵却并不上前抵挡,只向大象身后一躲,仿佛那是一道坚壁深壕。波斯战马从没见过象这种庞然大物,真哧得跳将起来,后蹄耸立;马上人给中国兵杀得个落花流水,真是刀下不留情。……波斯马队全军覆没,有的给象撞倒踹死,有的给中国人和白来米人刺死或从坐骑上拉下来”。伊昔欧比亚人大获全胜,凯旋庆功,各国派使臣来贺,送的礼物都是珍贵的土产:“中国使臣送上各种丝织品,有的是染成紫色,有的是又白又亮、光华射眼;这都是中国特产的一种蜘蛛吐丝织就的”。?
  上面所引的希腊作者,除掉鲁辛以外,都不能算是大家。以下引征的罗马作者里却有好几个出类拔萃的人物,第一个就是最伟大的拉丁诗人维吉尔(Virgil)(公元前一世纪)。?
  维吉尔在“田园诗(Georgics)”里说印度亚拉伯等国家各有土产:“不必讲伊昔欧比亚的丛林白森森的毛绒,也何须叙述中国人从树叶上梳下来细软的丝缕”13。上句指绵花;下句给后来拉丁诗人一再模仿,几乎变成通套的词藻,在下面的引文里还要出现。?
  贺拉斯(Horace)(公元前一世纪)在“颂歌(Odes)”里共四次道及中国,都不是讲什么土产或民风,而是表达了罗马帝国所怀抱的征服世界的野心,同时也流露出对东方民族的猜惧。他颂扬奥古士德大帝(Augustus)说:“他征服了……极东的中国和印度,秉承天命,大公无私的去治理这个欢欣和乐的世界”。他问他的从军的朋友说:“有那一个年轻的伙伴……已经学会了拉开祖传的弓,把箭射到中国去?”他对他的好朋友说:“您提心吊胆,只害怕中国人和波斯人暗算罗马”。他又赞美奥古士德大帝说:“只要他当朝执政,就不怕……有二心的中国人或波斯人违命作乱”。抒情大诗人奥维德(Ovid)(公元前四三至公元一八)在“情诗(Amores)”里形容美人的头发说:“就像黑皮肤的中国人身上披的纱罗”。?
  奥维德的同时人格拉惕厄斯(Grattius)有一首“游猎诗(Cynegeticon)”,也算是古罗马文学里小有名声的作品。诗里大部分的篇幅都讲猎狗:“成千的国家都出产猎狗,狗的性习也随着产地而各各不同。……有人养中国狗,这是凶猛得不易驯服的一种……”。?
  拉丁文学很早就把中国货跟罗马的奢侈淫靡牵连在一起。贺拉斯的“长短句(Epodes)”里讲起荡妇家里的中国丝艺20;抒情诗人普罗波惕乌斯(Propertius)(公元前一世纪)的“哀歌(Elegies)”里描写豪华的卧室,说那里有中国丝帐和玛瑙石门限等等,又描写“脸刮得光光的花花公子”,说他的马车上挂着中国丝帘。哲学家兼创作家赛内加(Seneca)(公元一世纪)把这一点说得很明白。他在“论施恩典受惠(DeBeneficiis)”里,慨叹当时罗马贵家妇女的斗富夸靡,戴着水晶、玳瑁的首饰,耳朵上挂了沉沉的珠串,“身上穿的是中国丝衣,假如那种东西也算得是衣服的话!因为它既不能护身,也不能遮羞,穿它的女人扪心说老实话,也得承认等于赤身裸体、一丝不挂。这是所费不赀的进口货,从那些一向没有贸易关系的国家里弄来的”。他在“劝谕友人书(Epistulaemorales)”里又说:“哲人的生活最简单不过。……大自然指示我们,只要大家对地面上的东西随遇而安,日用所需就件件齐全;我们都有屋可住,无须依仗大理石匠和营造工人,我们也都有衣可穿,用不着去跟中国人做丝的买卖。大自然的这种指示,并不是对我们苛求或者是出难题目”。他的悲剧里一再说起中国人从树上采丝;又说:“中国人以丝闻名”;又赞美大力士赫库琉斯(Hercules)说:“远在天边的中国人也唱叹他的丰功伟绩”。?
  佩特洛尼厄斯(Petronius)(公元一世纪)的“讽世书(Satyricon)”是古罗马文学里两部大小说之一,书里的一个角色写诗刻画当时罗马帝国的荒淫残暴,也提到中国,恰好跟上面所讲的贺拉斯的态度成为对比:“胜利的罗马人已经占有了整个世界,海陆日星都归他掌握。但是他还不知足。……不管在天涯海角,那里有黄金,那里就成为罗马的敌国,就此命里注定要遭到战祸。……非洲人咒诅罗马;中国人搜括了他们的精美的丝,阿剌伯人把自己的地皮刮光,[都来供给罗马]”。?
  老泼林尼(PlinytheElder)(公元一世纪)的“博物志(NaturalHistory)”里有比较重要的关于中国的叙述。“中国人以一种从树木上获得的毛绒闻名。他们把那种树叶浸在水里,然后梳下来又白又软的细毛,再由女工纺织,成为衣料。要经过这些繁复的手工来制造,从那么遥远的地方去采办,才会有罗马贵妇人披着招摇过市的透明衣裳。中国人性格温和,可是不欢喜跟其他民族往来,只等外国人上门去做买卖;在这一点上,他们颇像野兽”。“颇像野兽(ferissimiles)”这句话的用意,看来不过等于亚理士多德(Aristotle)在“政治学(Politics)”里的说法:一个人要完全独往独来或者自给自足,不变成天神,就变成野兽。泼林尼在讲到印度的邻境是中国的时候,他说:“据说中国人身材高大,发黄眼蓝,嗓子粗厉。他们跟外国人做买卖,不用语言。……他们在河边摆摊,外国人把带来的货物搁在他们的货物旁边;假如他们拿起那外国货就走,这宗交易算做成了”。泼林尼也不满意当时罗马风俗的奢侈,说原始人只把果子当粮食、树皮当衣服,可是人心不肯餍足,无微不至的搜找,“开山取大理石,远至中国去觅衣服,深入红海去采明珠,钻进地的脏腑去挖悲翠”;他讲起罗马向东方各国买进桂皮等原料来制造化妆的香料,因此说:“我们帝国每年至少得在印度、中国和阿刺伯半岛花一万万枚银币(sesterces),这就是我们为了奢侈品和奶奶小姐们所付的费用”。这些话跟上面所引赛内加的话都互相呼应。?
  鲁根(Lucan)(公元一世纪)的史诗“内战纪事(DeBelloCivili)”是拉丁文学里开风气的作品,虽然只是那种矫揉做作的诗风。这首诗开宗明义就说:“同胞呀!你们发了什么疯,那样穷凶极恶的自相残杀?……打那种虽胜而无利的仗,让可恨的外国人瞧着热闹,看罗马人流血?这许多鲜血是在同类相残里浪费了,要不然,罗马人可以在陆地上和海洋上开拓不知多少版图呢!……中国人也早就向我们低头顺服了……”。诗里描写埃及女王克雷欧巴脱拉(Cleopatra)跟罗马大将凯撒(JuliusCaesar)会面时的盛装:“……她把她那害人的美貌涂抹鲜浓,她身子几乎载不起她穿戴的许多妆饰品:浑身挂满了红海里搜刮来的珠子,脖子上和头发上戴的东西都值好一笔财产。她身披中国人的梭子织成、埃及人的针缝、就西东尼亚的颜染的衣服,隐约露出白胸膛。……向一个率领了军队上门的客人卖弄家当,使他见财起意,这真是愚笨透顶!不是丧心病狂是什么!”?
  昔利尼斯·意大利克斯(SiliusItalicus)(公元一世纪)的“迦太基战役纪事(Punica)”是古罗马文学里最长的史诗。诗里描写战场上的一个早晨:“太阳神把马匹从西海里牵到东海边,套上车子,大放光芒,消散了黑夜;日影??,只见中国人正从生长毛绒的树上采摘”36。又写维苏威火山(Vesuvius)爆发说:“到头来,这座山给身子里的一股气撑得熬不住了,就把几百年来吞咽的火焰向天呕吐,这火愈滚愈大,延烧到海洋和大陆;说珲真教人不信,远在极东的中国人也发现他们的毛绒树上白白的盖满了一层意大利飞去的死灰”。?
  斯太惕厄斯(Statius)(公元一世纪)的“诗林(Siliae)”里也好几次把“中国”作为点缀的词藻。在祝贺朋友新婚的诗里,他写婆婆要打扮媳妇,为她做新衣服,要“那贪利的中国人把所余无几的毛绒树采个精光”。他颂扬杜米惕安大帝(Domitian)说:“只要您肯用兵,您准会获得成千上万的战果。……印度的桂冠还没有献纳给天帝,阿剌伯人和中国人也还不曾来求情……”。他哀悼一位朋友的妻子说:“随你把……印度、阿剌伯或中国的无穷财富赠送给她,她宁可穷困到死,要保持她的清白的节操”;诗里又描写这个女人的尸体躺在一张铺着中国丝褥的榻上。此外,他在赞美皇帝的宠僮的诗里,也说爱情女神和她儿子为他“拾掇头发,披上一件中国丝袍”。?
  大讽刺诗人玉外纳(Juvenal)(公元六?至一二五)的“讽刺诗(Satires)”第六首是古代最有名的讽刺女性的长诗,后世像布瓦洛(Boileau),蒲普(Pope)等诗人都写过拟作。里面横到那种嚼舌根搬嘴、讲东家长西家短的妇女,就说:“世界上出的什么新闻她全知道,中国人干什么,赛拉斯(Thrace)人忙什么,干妈和干儿子捣什么鬼,谁跟谁新近打得火热,谁又抢掉谁的相好,这本账都在她心里,她挂在她嘴上”。?
  弗洛勒斯(Florus)(公元二世纪)的“史纲(Epitomae)”是公认为一部记载失实而文笔还可取的史书。书里写奥古士德大帝南征北伐,威名远震:“……我们帝国管辖不及的那些国家也都感到罗马的伟大,敬重我们这个民族是世界的征服者。……逼近着太阳立国的中国人和印度人都来进贡,贡物里有大象,还有珍珠宝石等等;他们在路上整整走了四年,自已说这种不怕长途跋涉的一点诚心是对罗马最大的敬礼”。?
  奥索尼厄斯(Ausonius)(公元四世纪)是个喜欢在文字和音韵上玩花样的诗家,就像中国古代那种爱作五平五仄、体双声叠韵体、药名诗、藏头诗的人。他的“游戏文章(Technopaegnion)”里两次提到中国。一次说:“宽袍大袖的中国佬从树木上梳下丝缕来”,这完全承袭了维吉尔的字法。另一处说,春到人间,花香草绿,“在海面上那些做买卖的宽袍大袖的中国佬来往如飞”。他不说“中国人”而说“中国佬(Ser)”,是迁就韵节的缘故。?
  亚米亚纳斯·马赛林纳斯(AmmianusMarcellinus)(公元四世纪)是古罗马后期最大的历史家,他的“史纪(ResGestae)”残本里有关于中国的极重要的文献。他叙述波斯的时候,顺便提起中国人到那里去做买卖,也讲到中东有人到中国来经商47。他接着说:“……更向东去,就到中国,一个著名的富饶而又广大的国土,高高的城墙像一个圈子似的把这个国家包在里面。中国的西边是西徐亚人,北面和东面是荒凉的冰天雪地,南面跟印度和恒河接连。……国境是一片广漠的平原,周围屹立着崇山峻岭,两条有名的河……悠悠缓缓的通流全国。……谷类、畜牧和花果都非常富裕。……中国人过的是太平日子,从来不知道兵器和战争是什么一会事;这个温和平静的民族只喜欢安居乐业,因此对一切邻国都不生事起?NFDA5?。中国的气候宜人,天朗风和。有很多轩亮的树林,其中一种树木能生产类似毛绒的东西;这种东西经过水浸,抽出了细缕,再加纺织,就成为丝。从前丝只供贵人的用途,现在不分上下,大家都可以用这种料子。中国人是最节俭的民族,安安静静的过活,不爱跟其他人种交往。假如外国人过了河来买丝或旁的土产,中国人就把自己的货色摊开,一句话也不讲,只用眼色来表示价格,甚至肯把东西全盘奉送,不取报酬,因为他们最克己、肯吃亏”。?
  克劳地安(Claudian)(公元四世纪末至五世纪初)是古罗马的最后一位诗人,好几次讲起中国。“普罗皮纳斯(Probinus)与奥立勃利厄斯(Olybrius)两执政颂”里提到“中国人从嫩树上梳下丝来”。他指斥当权的宦官欧脱罗比厄斯(Eutropius)说:“你为什么积聚财产呢?难道你有子女来承继家当么?……你既不能做妈妈,也不能做爸爸:天生就你不是做妈妈的料,外科医生的刀锋又害得你做不成爸爸。尽管你招财进宝,把印度的大珠子大宝石、阿剌伯的香料、中国的丝都弄到手里,可是穷得干瘪的穷光蛋也不愿意承受你的家私……”;又用了一个很像“沐猴而冠”的比喻来挖苦这个宦官说:“……就仿佛一个猴子,穿了中国的丝衣,可是露出精光的屁股”。“贺婚诗”里提到“中国来的染了黄颜色的丝”。“盎诺利厄斯(Honorius)第三次执政颂”说:“红海要拿出珍珠,印度要拿出象牙,潘加耶(Panchaia)要拿出香料,中国要拿出丝——都拿出来送给您”。“盎诺利厄斯第四次执政颂”说:’您的威权可以笼盖住远在天边的印度人,米地人(Medes)、软绵绵的阿剌伯人或者中国人都向您拜到,但是假如您心里害怕,或者有所贪恋,或者火气大得不由自主,那您就受到了奴隶般的桎梏”;同首诗里又夸张罗马的繁盛富饶:’腓尼基供给它颜料,中国供给它丝,印度供给它珠宝”。?
  以上所举古希腊和罗马作家关于中国的道听涂说,当然是黑智尔所谓“不确切”的。但是,仔细研究起来,里面也有若干符合实际情况的话。中国以产丝出名这一点不用说。古代西烊人也早已知道中国人的爱好和平,不侵犯邻国,只要看亚米亚纳斯·马赛林纳斯的叙述。后来西洋人所注意到的中国人“闭关自守”。跟外界不往来的习惯,古代的老泼林尼和亚米亚纳斯·马赛林纳斯也早讲起了;后来西洋人所赞美的中国人不酗酒的美德57,古代的鲁辛早已暗示了。亚米亚纳斯·马赛林纳斯所讲的包裹着中国边境的城墙,正是后来西洋人所惊叹的万里长城。诚然,在好些古希腊罗马作家的笔下,“中国”这个名词是点缀的词藻,不过我们也从此可以知道,“中国”成为西洋诗里的词藻并非像有些人所说是到文艺复兴时代才开始的。?
                    二
  在中世纪,欧洲商人和传教士到远东来的逐渐增多,关于中国的传说也就丰富起来。但是,这些报道似乎对文人学者并未起什么一新耳目的作用;他们还是抱残守阙,只转辗引述希腊罗马作者讲中国的话。可以举两部极有权威和影响的辞书为例。一部是西班牙赛维利亚(Sevilla)主教衣昔都勒斯(Isidorus)(五六?至六三六)的“辞源一名事物原始(EtymologiarunseaOriginum)”,中世纪所尊奉为学问宝库的书。“语言、民族、政权”那一卷里说:“中国人……是居住在东方的民族,能纺织树木上产生的毛绒。有句为证:‘没见过中国人的状貌,却知道中国人的织品’”。“船只、房屋、衣服”那一卷里又说:“丝最初是从中国来的,据说他们那里有一种小虫,可以从它身上绕树抽丝”。这完全是承袭鲍赛尼亚、老泼林尼等的话。文艺复兴的前夕,但丁的老师拉丁尼(BrunettoIatini)(一二二?至一二九四)编写了那部有名的“学库(LiLivirsduTrésor)”,里面说中国的丝是产在树上的,采下来在水里浸过,再加纺织,又说中国人性情和蔼平静,但拒绝跟外国人往来,做买卖时不开口,只用眼色示意等等——换句话说,只是照抄了老泼林尼和亚米亚纳斯·马赛林纳斯。拉丁尼写书大约是在一二六年;不说旁的,那时候欧洲人已经学会了养蚕,在拉丁尼的本国意大利和他所游历过的西班牙都早有蚕丝业。可是他依然稗贩古罗马经典的陈言老调,无怪现代意大利学者都认为他这一节文章“雄辩的”证明书本知识和实际生活之间的隔阂了。?
  马哥孛罗于至元十二年(一二七五)到达开平,晋见元世祖忽必烈,于元贞元年(一二九五)回到故乡威尼斯。他在中国勾留的时候很长,到的地方不少,太原、杭州、苏州、成都、襄阳、福州、开封等各城大邑都有他的游踪。但是看来他日常接触的都是些蒙古人、回人,他跟汉人——他书里所谓“蛮子(Manji)”——几乎没有什么交往,因此对中国的风俗人情很隔膜,叙述得很少。而且他是一个“缺乏文化修养的人(uomosenzalettere)”,兴趣只限于狭隘的实用的东西,对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明非常淡漠,例如他只讲忽必烈时代钞票的印刷67,而一字不提中国人发明了书籍的印刷。整部书里涉及中国语文的只有两句:“中国人的词令很华丽”;“这个城(泉州)里的人讲一种特殊的语言……全部蛮子只用一种语和一种文字,但各地方言仍有差别”。?
  马哥孛罗使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知道了中国,但是当时人对他所讲的那些海外奇谈都将信将疑,并不当作典。例如最早提到中国风俗的一部意大利作品就跟他的记载恰恰相反。他明说中国人用米做酒,加上香料,而巴贝利诺(FrancescodaBarberino)(一二六四至一三四八)的名著“妇女的行为和风气(DelReggimentoede?costumidelledonne)”里还沿袭了古希腊鲁辛以来的传说:“在中国……大家把酒当作仇敌,不但不喝,并且看都不愿意看”。
  无论如何,马哥孛罗的叙述开了当时意大利人的眼界,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使他们对中国向往。于是在一首伟大的意大利叙事诗里就出现了一个中国主角——这也是在整个西洋文学作品里第一次出现的中国主角。薄耶多(MatteoMaria*  

【文稿至此中辍。
  薄耶多(Matteo Maria Boiardo,1440/41—1494),意大利诗人,他的代表作是叙事诗《热恋的罗兰》(Orlando innamorato],其中的女主角安琪丽卡 (Angelica)是一位中国公主。
  按:此条注系编者所加,并非钱锺书先生原注。】
33# Epiphany

豆瓣上有个钱钟书小组,可以去看看,貌似有钱钟书的英文文章。http://www.douban.com/group/qianzhongshu/?ref=sidebar

也有一篇写钱钟书与胡乔木之间关系的文章。
总之16/17楼用钱的一句话来否定钱的学术或英文水平,不那么让人信服,可以说很可笑。相当于用小学生背书的要求来评价钱。如果想进一步暗示他自己的英文水平或对哈姆雷特的理解可以傲视钱了,就更可笑了。
晓梦 发表于 2013-6-20 12:28
阿诗玛?你说可笑就定有可笑之处。
那我就大笑一通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本帖最后由 Epiphany 于 2013-6-20 14:21 编辑

晓梦:“比较一下:

--   由此可见, Ophelia的父亲Polonius强烈反对她和Hamlet交往, 怎么可能同意他们订婚?
--   由此可见, Ophelia的父亲Polonius强烈反对她和Hamlet交往, 怎么可能同意她当Hamlet的女友?

于是,大部分相关英文资料都是错的,因为它们都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 的 girlfriend,于是那些资料的作者们都没看懂Hamlet。 否则就是17楼的论据有误。”

我希望你去读一下莎士比亚的“Hamlet”,以免再闹笑话。一开始Hamlet向Ophelia表达爱情,他们有交往,在这种意义上,可以称Ophelia曾是Hamlet的girlfriend。后来她父亲Polonius知道了这件事,就出面进行干涉:

Ophelia: No, my good lord; but as you did command,
I did repel his letters and denied
His access to me.

奥菲利娅: 没有,父亲,可是我已经遵从您的命令,拒绝他的来信,并且不允许他来见我。

但在任何时候Ophelia与Hamlet都没订过婚。钱钟书把Ophelia说成是Hamlet的未婚妻,只能是贻笑大方。

我建议你去论证一下“林黛玉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如果有人说你不对,你可以用“这种分歧和中文程度无关”或者“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贾宝玉、林黛玉”进行反驳。
40# Epiphany

呵呵,在合理性上,与晓梦的争论,没啥意思。就当练练口才吧。

不过,依钱老先生的口吻,在说那段话时,如何介绍奥菲利亚与哈姆雷特的关系——恋人、情人、未婚妻、女友、闺蜜?还真是麻烦,因为他俩的“感情关系”还真不好确定,尤其在家庭背景冲突的卡口上。钱老先生不在意他俩的关系如何,重点放在那段“给女人面子”的说法。
test:“重点放在那段‘给女人面子’的说法。”

Hamlet:I have heard of your paintings, well enough. God hath given you one face, and you make yourselves another. You jig and amble, and you lisp; you nickname God's creatures and make your wantonness your ignorance.  

其中,jig,快步;amble,慢行;lisp,咬着舌说。

根据芝加哥大学David Bevington教授的注释,上面最后一句话的含义是:You prance about frivolously and speak with affected coyness, you put new labels on God's creatures, and you excuse your affectations on the grounds of pretended ignorance.

Hamlet在这儿讽刺女子化妆打扮是爱虚荣,做作。

朱生豪的翻译:

哈姆莱特:我也知道你们会怎样涂脂抹粉;上帝给了你们一张脸,你们又替自己另外造了一张。你们烟视媚行,淫声浪气,替上帝造下的生物乱取名字,卖弄你们不懂事的风骚。

很明显是过头了。另外,“不懂事的风骚”是一个误译。

卞之琳的翻译:

哈姆雷特:我也知道你们会怎样的涂脂抹粉,太清楚了。上帝给你们一张脸,你们又给自己另外造一张脸。你们走起路来扭扭捏捏,说起话来娇声娇气,替上帝创造出来的生物乱取怪名字,装腔作势,假托不懂事。

就比较贴切,体现了莎翁的原意。

钱钟书的翻译:

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

不仅背离了英语原文,更由于说女子化妆打扮是“不要脸”而变成了一句恶毒的骂人话。
晓梦:“我还真看不出来这两段话和是不是恋人/情人/未婚妻/女朋友。。。有什么关系。”

这两段话说明,Polonius一旦知道Hamlet向Ophelia示爱,就出面干涉反对,使得他们无法进一步交往。Polonius绝无可能同意他们订婚。因此,Ophelia不可能成为Hamlet的未婚妻。

晓梦:“剧本中没有奥和哈订婚的文字”

你终于承认了这一点,谢谢!

晓梦:“钱写的‘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没有语法错误。 thou 是单数,相应用 yourself。所以只能说钱记忆不灵。如果钱说 thou/yourselves 那才是英文不行。”

你可能没注意,thou是主格,不能做宾格(宾格是thee)。所以这是非常严重的语法错误。我在前面已经说过,“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与“God has given he one face”错误级别相同。
说来说去,你认为男女间只有1)定了婚;2)双方家长同意,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才能叫做未婚妻(夫),建议你去看一下在中国是否只有符合这两项的才能叫做未婚妻。
想起比得武母亲的一句话:“光讲英语算什么,在美国讨饭的都讲英语。”
kemingqian:“说来说去,你认为男女间只有1)定了婚;2)双方家长同意,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才能叫做未婚妻(夫),建议你去看一下在中国是否只有符合这两项的才能叫做未婚妻。”

只要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就可称为未婚夫妻。请注意,我们讲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的王公贵族。那时男女订婚必须要经过双方家长或者监护人的同意。Polonius不同意,Ophelia与Hamlet就不可能订婚。

请问:林黛玉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吗?
只要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就可称为未婚夫妻。请注意,我们讲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的王公贵族。那时男女订婚必须要经过双方家长或者监护人的同意。Polonius不同意,Ophelia与Hamlet就不可能订婚。

请问:林黛玉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吗?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22 10:13
“只要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就可称为未婚夫妻。”

看来问题是在这里。你把未婚妻或未婚夫定义为“未婚夫妻”。未婚夫妻是什么意思?既然是夫妻,怎么可能未婚?而未婚的,又怎么称为夫妻?难道是指订婚后未婚而同居的男女?未婚妻的语言比你的定义要宽松得多,所以才有那么多人认为Ophelia是Hamlet的未婚妻,而你就不行,你的定义太窄。

林黛玉嘛,在我看来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候选人之一。
晓梦:“根据剧本分析,认为两人订婚的理由很多,楼上给出了不少。”

既然你找到了这么多理由证明Ophelia确实是Hamlet的未婚妻,为什么不写文章发表呢?你的论证文章一定会使权威的《大英百科全书》修改下面关于Ophelia的条目:rejected lover of Hamlet会变成beloved fiancée of Hamlet。

“Ophelia, daughter of Polonius, sister to Laertes, and rejected lover of Hamlet in Shakespeare’s tragedy Hamlet. Ophelia’s mad scene (Act IV, scene 5) is one of the best known in Western literature, and her tragic figure, that of innocence gone mad, has often been portrayed in art.”
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429987/Ophelia

别忘了在你的文章中援引钱大师钟书,这样文章的说服力会更强:

“依照莎士比亚戏里王子汉姆雷德(Hamlet)骂他未婚妻的话,女子化妆打扮,也是爱面子而不要脸(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 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
kemingqian:“看来问题是在这里。”

来自汉语词典:

未婚夫:指已经订婚尚未结婚的男子。

未婚妻:指已经订婚尚未结婚的女子。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13-6-24 01:50 编辑

发重了,下一楼为准。
你去问一下结了婚的人,许多中国人没有举行过订婚仪式,但会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绍给别人时说:“她是我未婚妻。”语言问题,永远不是考单查字典就能解决的。不要剥夺年青男女做未婚夫妻的权利嘛。
本帖最后由 Epiphany 于 2013-6-24 00:51 编辑

下面是转帖。

杨绛是在编故事, 还是她在讽刺刻薄钱钟书?

在《吴宓先生与钱锺书》(1998年5月14日《文汇报》)这篇文章里, 杨绛是这样写的:

"钱锺书和我同在英国牛津的时候, 温源宁先生来信要锺书为他<<不够知己>>一书中专论吴宓的一篇文章写个英文书评。锺书立即遵命写了一篇。文章寄出后, 他又嫌写得不够好。他相信自己的英文颇有进境, 可以写出更漂亮的好文章。他把原稿细细删改修润, 还加入自己的新意, 增长了篇幅。他对吴宓先生的容易受愚弄不能理解, 对吴先生的恋爱深不以为然, 对他钟情的人尤其不满。他自出心裁, 给了她一个雅号: super-annuated Coquette。Coquette, 在我国语言里好像没有等同的名称, 我们通常译为'卖弄风情的女人', 多少带些轻贱的意思。英语里的这个字, 并不一定是贬辞。如果她是妙龄女郎, 她可以是个可爱的女子。但是加上了一个形容词super-annuated(过期的, 年龄过高的, 或陈旧的), 这位Coquette只能是可笑的了。如译成中文, 名称就很不客气, 难免人身攻击之嫌。而这两个英文字只是轻巧的讥诮。锺书对此得意非凡, 觉得很俏皮。他料想前不久寄给温源宁先生的稿子不会立即刊登。文章是议论吴宓先生的, 温先生准会先让吴先生过目。他把这篇修改过的文章直接寄给吴先生, 由吴先生转交温先生, 这样可以缩短邮程, 追回他的第一稿。他生怕吴先生改掉他最得意的super-annuated Coquette之称, 蛮横无礼地不让删改一字。他忙忙地寄出后就急切地等待温先生的欣赏和夸奖。"

("自出心裁"成语解释: 出于自己的创造。指不抄袭、模仿别人。)

这简直是贻笑大方! 不知道杨绛是在编故事呢, 还是她在讽刺刻薄钱钟书。可能她在暗示读者: 虽然《钱钟书文集》称钱钟书"精通英、法、意、德、拉丁、西班牙等多种语言, 对所有这些语言文学全部贯通, 烂熟于心", 但是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 因为"superannuated coquette"早就出现在著名作家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 1783-1859)非常有名的"The Sketch Book"里面。In "The Specter Bridegroom" from "The Sketch Book," Irving writes:
    
"Her aunts, too, having been great flirts and coquettes in their younger days, were admirably calculated to be vigilant guardians and strict censors of the conduct of their niece; for there is no duenna so rigidly prudent, and inexorably decorous, as a superannuated coquette."
杨绛原文在此,和楼上的评论对比一读,可增加对中国学人心理状态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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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先生与钱锺书

杨绛

钱锺书在<<论交友>>一文中曾说过:他在大学时代,五位最敬爱的老师都是以哲人、导师而更做朋友的。吴宓先生就是其中一位。我常想,假如他有缘选修陈寅恪先生的课,他的哲人、导师而兼做朋友的老师准会增添一人。

我考入清华研究生院在清华当研究生的时候,钱锺书已离开清华。我们经常通信。锺书偶有问题要向吴宓先生请教,因我选修吴先生的课,就央我转一封信或递个条子。我有时在课后传信,有时到他居住的西客厅去。记得有一次我到西客厅,看见吴先生的书房门开着,他正低头来回来回踱步。我在门外等了一会,他也不觉得。我轻轻地敲敲门。他猛抬头,怔一怔,两食指抵住两太阳穴对我说:"对不起,我这时候脑袋里全是古人的名字。这就是说,他叫不出我的名字了。他当然认识我。我递上条子略谈锺书近况,忙就走了。

锺书崇敬的老师,我当然倍加崇敬。但是我对吴宓先生崇敬的同时,觉得他是一位最可欺的老师。我听到同学说他"傻得可爱,我只觉得他老实得可怜。当时吴先生刚出版了他的<<诗集>>,同班同学借口研究典故,追问每一首诗的本事。有的他乐意说,有的不愿说。可是他像个不设防城市,一攻就倒,问什么,说什么,连他意中人的小名儿都说出来。吴宓先生有个滑稽的表情。他自觉失言,就像顽童自知干了坏事那样,惶恐地伸伸舌头。他意中人的小名并不雅驯,她本人一定是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吴先生说了出来,立即惶恐地伸伸舌头。我代吴先生不安,也代同班同学感到惭愧。作弄一个痴情的老实人是不应该的,尤其他是一位可敬的老师。吴宓先生成了众口谈笑的话柄--他早已是众口谈笑的话柄。他老是受利用,被剥削,上当受骗。吴先生又不是糊涂人,当然能看到世道人心和他的理想并不一致。可是他只感慨而已,他还是坚持自己一贯的为人。

钱锺书和我同在英国牛津的时候,温源宁先生来信要锺书为他<<不够知己>>一书中专论吴宓的一篇文章写个英文书评。锺书立即遵命写了一篇。文章寄出后,他又嫌写得不够好。他相信自己的英文颇有进境,可以写出更漂亮的好文章。他把原稿细细删改修润,还加入自己的新意,增长了篇幅。他对吴宓先生的容易受愚弄不能理解,对吴先生的恋爱深不以为然,对他钟情的人尤其不满。他自出心裁,给了她一个雅号:super-annuated Coquette。Coquette,在我国语言里好像没有等同的名称,我们通常译为"卖弄风情的女人,多少带些轻贱的意思。英语里的这个字,并不一定是贬辞。如果她是妙龄女郎,她可以是个可爱的女子。但是加上了一个形容词super-annuated(过期的,年龄过高的,或陈旧的),这位Coquette只能是可笑的了。如译成中文,名称就很不客气,难免人身攻击之嫌。而这两个英文字只是轻巧的讥诮。锺书对此得意非凡,觉得很俏皮。他料想前不久寄给温源宁先生的稿子不会立即刊登。文章是议论吴宓先生的,温先生准会先让吴先生过目。他把这篇修改过的文章直接寄给吴先生,由吴先生转交温先生,这样可以缩短邮程,追回他的第一稿。他生怕吴先生改掉他最得意的super-annuated Coquette之称,蛮横无礼地不让删改一字。他忙忙地寄出后就急切地等待温先生的欣赏和夸奖。

温先生的回信来了,是由吴先生转来的。温先生对锺书修改过的文章毫无兴趣,只淡淡说:上次的稿子已经刊登,不便再登了。他把那第二稿寄吴宓先生,请他退回钱锺书,还附上短信,说锺书那篇文章当由作者自己负责。显然他并不赞许,更别说欣赏。

锺书很失望,很失望。他写那第二稿,一心要博得温先生的赞赏。不料这番弄笔只招来一场没趣。那时候,温源宁先生是他崇敬的老师中最亲近的一位。温先生宴请过我们新夫妇。我们出国,他来送行,还登上渡船,直送上海轮。锺书是一直感激的。可是温先生只命他如此这般写一篇书评,并没请他发挥高见,还丑诋吴先生爱重的人--讥诮比恶骂更伤人啊,还对吴先生出言不逊。那不是温先生的本意。锺书兴头上竟全没想到自己对吴先生的狂妄。

锺书的失望和没趣是淋在他头上的一瓢清凉水。他随后有好多好多天很不自在。我知道他是为了那篇退回的文章。我也知道他的不自在不是失望或没趣,而是内疚。他什么也没说,我也没问,只陪着他心中不安。我至今还能感到那份不安的情味。因为我不安也是内疚。
我看到退稿,心上想了想:温先生和吴先生虽然"不够知己,究竟还是朋友;锺书何物小子,一个虚岁二十七的毛孩子,配和自己崇敬的老师辈论知己吗?我如果稍有头脑,应该提醒他,劝阻他。尽管我比他幼稚,如果二人加在一起,也能充得半个诸葛亮。但是我那时身体不适,心力无多,对他那两篇稿子不感兴趣,只粗粗地看看,跳进眼里的只是那两字的雅号,觉得很妙。我看着他忙忙地改稿寄信,没说什么话。我实在是对他没有关心,而他却没有意识到我的不关心,这使我深深内疚。我们同在内疚,不过缘由不同。

我的了解一点不错。多年后,我知道他到昆明后就为那篇文章向吴宓先生赔罪了。吴先生说,他早已忘了。这句话确是真话,吴宓先生不说假话。他就是这样一位真诚而宽恕的长者。

一九九三年春,锺书住医院动了一个大手术。回家刚不久,我得到吴宓先生的女儿吴学昭女士来信,问我们是否愿意看看她父亲日记中说到我们两人的话。她征得同意,寄来了她摘录的片段。锺书看到后,立即回信向学昭女士自我检讨,谴责自己"少不解事,又好谐戏,同学复怂恿之,逞才行小慧等等。这段话似乎不专指一篇文章,也泛指他早年其它类似的文章。信上又说:"内疚于心,补过无从,惟有愧悔。这显然是为了使吴宓先生伤心的那篇文章。尽管他早已向吴先生当面请罪,并得到宽恕,他始终没有忘怀。他信上还要求把他这封自我检讨的信附入<<吴宓日记>>公开发表,"俾见老物尚非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者。按说,多年前<<天下>>刊登的那篇文章是遵温源宁先生之命而写的,第二稿并未公开发表,读到全文的没几个人。小事一桩,吴先生早已忘了,锺书也不必那么沉重地谴责自己。可是,我过去陪着他默默地内疚,知道他心上多么不好过。他如今能公开自责,是快意的事。他的自责出于至诚,也唯有真诚的人能如此。锺书在这方面和吴宓先生是相同的。吴宓先生是真诚的人,锺书也是真诚的人。

锺书对我说:吴宓先生这部日记,值得他好好儿写一篇序。他读过许多日记,有的是Rousseau式的忏悔录,有的像曾文正公家书那样旨在训诫。吴先生这部日记却别具风格。可惜他实在没有精力写大文章,而他所看到的日记仅仅是一小部分。他大病之后,只能偷懒了。他就把自己的请罪信作为<<代序>>。

<<代序>>中说,他对吴宓先生"尊而不亲。那是指他在清华当学生的时期。其实,吴宓先生是他交往最长久、交情最亲近的一位老师。其他几位,先后都疏远了。六十年代初,吴先生到了北京,还到我家作客。他在我们家吃过晚饭,三人在灯下娓娓话家常,谈体己,乐也融融。此情此景,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却流传着一则谣言,说钱锺书离开西南联大时公开说:"西南联大的外文系根本不行;叶公超太懒,吴宓太笨,陈福田太俗。自命"钱学专家的某某等把这话一传再传。谎言传得愈广,愈显得真实。众口一词,还能是假吗?据传,以上这一段话,是根据周榆瑞的某一篇文章。又据传,周榆瑞是根据"外文系同事李赋宁兄的话。周榆瑞去世已十多年了,可是李赋宁先生还健在啊。他曾是钱锺书的学生。我就问他了。他得知这话很气愤。他说:"想不到有人居然会这样损害我的几位恩师。他也很委屈,因为受了冤枉。他郑重声明:"我从未听见钱锺书先生说:'叶公超太懒,陈福田太俗,吴宓太笨'或类似的话。我也从未说过我曾听见钱先生这样说。我也不相信钱先生会说这样的话。他本想登报声明,可是对谁声明、找谁申辩呢?他就亲笔写下他的"郑重声明,交我保存。我就在这里为他声明一下。高明的读者,看到这类"传记,可以举一反三。1998年4月

摘 自 << 文 汇 报 >> 1998.5.14
下面是转帖。

杨绛是在编故事, 还是她在讽刺刻薄钱钟书?

在《吴宓先生与钱锺书》(1998年5月14日《文汇报》)这篇文章里, 杨绛是这样写的:

"钱锺书和我同在英国牛津的时候, 温源宁先生来信要锺书为他一书中专 ...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24 00:37
你知道杨绛为什么写这篇文章、举这个例子了吗?卡哇伊嗦。。。
kemingqian:“你知道杨绛为什么写这篇文章、举这个例子了吗?”

下面是转帖。

是因为钱钟书自出心裁,创造了“super-annuated coquette”,用来赞美杨绛,使杨绛得意非凡。

试译:super,超级;annuated,年代的;coquette,多情女郎;super-annuated coquette,超级年代的多情女郎,简称“超女”。
kemingqian:“你知道杨绛为什么写这篇文章、举这个例子了吗?”

下面是转帖。

是因为钱钟书自出心裁,创造了“super-annuated coquette”,用来赞美杨绛,使杨绛得意非凡。

试译:super,超级;annuated,年代的;coquette,多情女郎;super-annuated coquette,超级年代的多情女郎,简称“超女”。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24 02:57
你认为杨绛写这篇文章是“因为钱钟书自出心裁,创造了“super-annuated coquette”,用来赞美杨绛,使杨绛得意非凡”?

是不是喝高了?
楼上俩的口水,从无聊到无趣,大热天的,何必呢?

再说,对于钱老夫子的“搞怪艺术”,其中当然有他的性情缘故。无锡人在这方面的小聪明,早已成为习俗。诸君岂有不知?
59# test

行了,你就不要再来参乎了。
只要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就可称为未婚夫妻。请注意,我们讲的不是现在,而是过去的王公贵族。那时男女订婚必须要经过双方家长或者监护人的同意。Polonius不同意,Ophelia与Hamlet就不可能订婚。

请问:林黛玉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吗?
Epiphany 发表于 2013-6-22 10:13

“只要男女双方正式订婚,就可称为未婚夫妻。”

看来问题是在这里。你把未婚妻或未婚夫定义为“未婚夫妻”。未婚夫妻是什么意思?既然是夫妻,怎么可能未婚?而未婚的,又怎么称为夫妻?难道是指订婚后未婚而同居的男女?未婚妻的语言比你的定义要宽松得多,所以才有那么多人认为Ophelia是Hamlet的未婚妻,而你就不行,你的定义太窄。

林黛玉嘛,在我看来是贾宝玉的未婚妻候选人之一。
kemingqian 发表于 2013-6-22 12:30
这样“掺乎”的方式,你可真好意思写出来?
张隆溪教授的英文当然超过美国博士后方舟子,但在杨绛的眼里,张隆溪只不过是在“卖弄他的英文”。下面是转帖。

请问: 钱钟书夫人杨绛为什么这样鄙视张隆溪?  
   
来源: 2010年4月25日拜见杨绛先生记

杨绛: "张隆溪英文不错,但是他中文不行,他中文懂什么呢?他现在就是卖弄他的英文,在城市大学拿很高的工资。"
Epiphany 发表于 2012-11-23 20:04
耐人寻味的,应该是这样一种口吻——某某某“英文不错,但中文不行”!

杨绛先生对其他学者的评价,字面上理解简单,但实际含意要复杂的多。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学术水准”的问题,“中文行与不行”的界线在哪里?貌似对于学术界来说,有一种较为苛求的评价方式——指的是中文的“原创性”价值。这个才是真意吧。
还是那句话,你就少来掺乎吧。
我手头刚好有一本《钱锺书散文》(1997年出版),收了《写在人生边上》,其中《谈教训》(P41)里的那段英文是这样的:God has given thee one face,but you make yeurself another.
不明白拿着别人修正后的文字去指摘老版本的错词算是什么本事。《管锥编》再版三版勘误达数百处,楼主若要逞能,大可坐享其成也~~~
再者,想挑错,你也挑个有难度的,笑钱锺书主格宾格不分,看不懂哈姆雷特云云,无异于说旁人不识番茄炒蛋,甚是搞笑。
钱锺书有一段话,正好送与楼主:“有学问能教书,不过见得有学问;没有学问而偏能教书,好比无本钱的生意,那就是艺术了。”——好在,不少人喜欢把钱先生的反话当正话听,楼主开心去吧~~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