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老爺叔、半醉汉,一吹一唱,配合默契。
毛是暴君,不是小人;老余自我意识过于膨胀,但也不是小人。他们都不屑于做小人。
毛泽东是暴君加小人。
看来楼上比较欣赏暴君,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暴君的赞赏。
毛是暴君,不是小人;
douniwan 发表于 2012-6-13 13:36
**

    看来,把老刘说成做过“老叛”,是暴君行为,绝不是小人行为。
33# ys1937 老人家又說胡話了。
------毛泽东是暴君加小人。
贴切
什么事都长毛已成燕谈特点,这回是鱼长毛了。
余秋雨是才子加流氓,伪君子加小人。
什么事都长毛已成燕谈特点,这回是鱼长毛了。
老程 发表于 2012-6-13 19:17
老程﹐試試在美國不剃鬚﹐回來一臉亂毛﹐和楊林比比誰的毛多。
  老人家又說胡話了。
老爺叔 发表于 2012-6-13 18:27
**

    嘻!
    糊涂人写糊涂文;
    糊涂人读糊涂文。
    ——难得糊涂

    爷叔小弟,你这糊涂蛋,根本没看懂阿拉在说什么,就用糊涂话骂阿拉,该活!
看来楼上比较欣赏暴君,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暴君的赞赏。
半醉汉 发表于 2012-6-13 17:02
不赞赏,呵呵,我甚至是赞同鞭尸的。
    嘻!
    糊涂人写糊涂文;
    糊涂人读糊涂文。
    ——难得糊涂
    爷叔小弟,你这糊涂蛋,根本没看懂阿拉在说什么,就用糊涂话骂阿拉,该活!
ys1937 发表于 2012-6-13 19:54
老毛對老劉、老周、老林、老彭,是十足小人,對百姓才是暴君。
小人和暴君是对不同对象的分类。小人是对所有人的分类,暴君是对统治者的分类。作为人,他是小人;作为统治者,他是暴君。
有“跑跑”之举的不一定是“小人”,而“含泪劝告”的不一定不是“小人”。连话语权都没有的人,想成为“小人”都难。封建帝制和文革遗风是小人存在的土壤;有专权、有“一支笔”小人就不可避免,互联网的微博上,小人不得施展,就是因为公开、透明的环境。在民主国家里,“小人”的灾害不会如此严重。
犰狳这篇文章,写得还是相当不错的,写出了小人的一些特色,深有感触。
老余身上存在这样问题那样问题、这样缺点那样缺点、这样毛病那样毛病,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老余绝对是个君子,这是毋庸置疑的,我和老余交往多年,我以人格担保。可以说,老余是个身上有许多缺点、许多毛病的君子 ...
douniwan 发表于 2012-6-12 18:03
君子?自己干过的事都死不承认,也是君子。他在文革中都干什么了,把自己打扮一个受害者。还有,他打的那两起官司也是君子行为。他的《借我一生》满纸谎言,也是君子行为?
本帖最后由 铁树朱蕉 于 2013-1-17 21:19 编辑

记忆还是编造——余秋雨的“记忆文学”《借我一生》读后

硬着头皮,总算看完了余秋雨先生所谓的“记忆文学”《借我一生》。简直不敢相信,写过《文化苦旅》的作者,竟会写出这种东西来,真让人晕倒。
  作者在书中极力神化自己,美化自己的家人、亲友。对与他意见相左、特别是揭示了他的历史真相的人,百般丑化,竭尽攻击之能事。书中,类似《文化苦旅》中的优美的文笔、睿智的语言不见了,代之以泼妇骂街似的污言脏语,一副无赖的嘴脸,斯文扫地!

                                    一

  余先生把自己描绘成“神童”。四岁就开始上学,初中时“在数学和语文的综合成绩上名列全校第一,高中能考上全(上海)市任何一所名校”,而余秋雨少年老成,小小年纪就知道为家里减轻负担,也不征求父母的意见,也不请老师指导,自己就决定,只“考离家最近的培进中学,步行不到五分钟,普通中学也有优秀老师,最重要的是学生本人”。余秋雨小小的年纪就这么成熟,真令人望尘莫及。
  高考时,余秋雨“坚信自己能轻易考上任何一所我想考的文科大学,因此,完全不在乎名校,只在乎‘最难考’。当时全国最难考的文科高校就是上海戏剧学院。”
  一所文艺性的专业院校,不用说在全国了,就是在上海,和复旦、交大、同济、华东师大等名校相比,它能排在第几位?就因为余秋雨考上了这所学院,就变成了“全国最难考的文科高校”了,读来令人大跌眼镜。余秋雨可真敢大言欺世,他把读者当成三岁小孩子了,以为他说什么,别人都会信以为真呢!
  
                   二
  
  余秋雨在“十年浩劫”中的经历,这几年成了文坛争议的焦点。事实并不像余自己所说的,有人嫉妒他的成功,有人眼气他的名气太大,是纠缠他二十年不放的人挑起对他的“围攻”。而是余秋雨自己文过饰非,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百般抵赖,拼命遮掩,好像别人都在冤枉他似的,满腹委屈、愤懑,到处发泄对披露他的历史真相的知情人的不满,引起更多的人的反感、愤怒。有历史责任感的知情人,不得不站出来,揭示事实的真相,这更激怒了余秋雨,他利用写文章、上电视、答记者问等等手段,对揭示历史真相的人和批评他的人百般诋毁,口诛笔伐……余秋雨在“文革”中的经历,成了阿Q头上的癞疮疤,说不得,碰不得。
  在读《借我一生》之前,笔者天真地认为,一个有勇气写自传的人,一定会真实地披露历史真相的。对个人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如何评价是一回事,事实真相又是一回事,人们讨厌用春秋笔法来书写历史,包括个人的历史。笔者真希望余秋雨能像戴厚英的《性格-命运-我的故事》那样,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的经历,对那段争议很大的历史做出深刻的反思,给读者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读完全书后,笔者失望了。余秋雨不是戴厚英,在他那里,没有什么历史观念,只有实用主义。对自己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继续抱着不认账的态度,涂抹历史,把历史当成了他手里随意揉捏的面团,自吹自擂,把自己装扮成了先知先觉的圣人。正像《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先生在《新华书目报》上所说的那样,余秋雨“已经修饰得白衣似雪,玉树临风,不习惯在不衫不履的水平上进行坦诚的自我分析,他的‘文化人格’飘得太高了,已经回不到上个世纪70年代他曾经呆过的泥泞地面。余秋雨的限度正在这里,他无法抵达真实的人类经验,他也不能呈露自我的真实状态。他被一种文化的羞耻感和虚荣心支配着,不经过重重的包裹和遮掩,他就不肯见人。”真是一针见血。
  让我们看看余秋雨是怎样讲述的在“文革”中的“故事”。
  余秋雨把自己描述成在“文革”中饱受苦难、迫害。因父亲被批斗、关押,生活陷于困境,连饭都吃不饱,但余秋雨能“光荣孤立”(戴厚英语),“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抵制……那些伤害他人的大批判”。连“跟风之作”都没写,真是个“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
  余秋雨这话只能骗骗不谙时事的青年人(青年人也不那么好骗的,书中所写的那个年轻的北京余某,就不信他这一套)。对从“浩劫”中走过来的人,只要没患“健忘症”,谁会相信他说的是真实呢!
  在十年浩劫初期,社会秩序一片混乱,人们都处于疯狂状态,斗来斗去,“造反有理!打倒黑帮”等口号震天响,好像上演着一出出闹剧。以书中摘录的余父单位批余父时的油印大批判简报为例: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当天斗批大会上余学文这个坏家伙的画皮被层层剥开了,在毛泽东思想的照妖镜面前,原形毕
  露。但敌人是不会自行消灭的,他还要伺机反扑,不要以为余学文是‘死老虎’,这个老虎还没
  有死,还要咬人,我们不要被他装出一付可怜相的假想所迷惑,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的千钧棒,
  继续穷追猛打,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武器,继续批深批透,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
  不得翻身!
    坚决击退右倾翻案妖风!
    打倒刘、邓、陶!
    打倒陈、曹、杨!
    打倒“二月逆流”黑干将谭震林!
    打倒反革命两面派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
    打倒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已分子余学文!
    .....................................”(见《借我一生》589页)

  余学文就是余父,不了解那段历史的青年人,看了这“奇文”,大概只会莫名其妙吧!但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来说,见怪不怪,绝不会像余秋雨说的那样“在这么一个名单后面,爸爸一个人独占了第六个口号,真是风光极了。”以为余父是可以和“刘、邓、陶”相提并论的大人物!其实,这只是余父单位油印的传单,并不是报刊上发表的社论。那时开会喊口号已成习惯,就像现在的鼓掌。文中所列举的几个口号,有四个可以说是全国通用的口号。第三个口号是全上海通用的口号,而“打倒余学文”只是余父单位的口号,外边是不会喊这个口号的,谁知道余父是何许人也。
  笔者当年年纪尚小,只有十岁左右,少不更事,竟也有过被批斗的经历。因我说过“我是红司令”、“剥削有功”两句话。我的同龄人及比我年长的人,都会知道,说这两句话在当时有多严重,可我当时并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只是在书本上见过这词。当时,同学们玩游戏,我当司令,我说:“我是红司令。”当时我想:毛主席是红司令,刘少奇是“黑司令”,我当然不能当“刘少奇”,只能当“毛主席”。另一个起因是,有一个同学的家庭成分是地主,同学在一起议论他家如何如何搞剥削,我自以为聪明地冒出一句:“剥削有功!”当时识字不多,不知道这是刘少奇的“反动言论”,也搞不清“有功”、“有罪”之类的内涵,否则,打死我也不敢说这话。这都被同学告发了,老师当时也年轻,自以为抓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要“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在学校操场上,开全年级批斗会,让我站在台前接受批斗,什么“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刘少奇的孝子贤孙”、“狼子野心”等。当时,会场也先是高呼“打倒刘少奇”之类的口号,然后是“打倒×××”(笔者名字)。搞得笔者自以为犯下了滔天大罪,很长时间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以后,一开会,一听见喊口号,就心惊肉跳。可笔者也就挨过这一次批斗,并没有谁抓住不放,过了一段时间,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说起这事,笔者也不认为是谁对笔者的迫害,这是整个时代的悲剧,绝不能单怪某个人。虽给笔者幼小地心灵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对笔者以后的生活并没有造成什么大的影响,这事竟没被记录在笔者个人的档案,笔者以后照样戴红领巾,对家庭也没有发生影响,老师都没找家长。笔者至今回想起此事,还有点不解,学校既然同意在操场上开会,为什么不召集全校教师、学生都参加,而仅仅让年级的学生参加呢?可能是当时学校的领导认为,不值得为一个小学生如此兴师动众吧!这是笔者今天的臆断。
  对照笔者的这段经历,再看看余秋雨的自述,笔者认为,余父的问题对他的影响,不像他自己渲染的那样严重。余秋雨的父亲到底是干什么的?余秋雨在书中没有明确交代,但肯定不是当权派,否则,他“罪名”不会是“阶级异己分子”了。也一定不是什么重要人物,谁会总抓住他不放呢?
  上山下乡是当时的全国性运动,当时的适龄青年大多都没有幸免,并不是专门针对“黑五类”子女的,何况余秋雨也不是“黑五类”子女。他是赶上了形势,就像现在不少人遭遇下岗一样,形势所迫,谈不上什么迫害。余秋雨说他是因为抵制大批判,“被发配到外地农场去”的,完全是欺人之谈。难道成千上万人上山下乡,都是因为抵制大批判而被“发配”出去的?若真有这么多人抵制大批判,大批判在当时还能有那么大的市场吗?若这么多人都像余秋雨似的先知先觉,“十年浩劫”这样的闹剧也许根本就无法演出了!再者,余秋雨若真像他自己所说的,因有问题被“发配”的,也不会把他“发配”到上海近郊的军垦农场,恐怕会把他“发配”到边远山区去了!
  余秋雨在军垦农场,不但没有受到迫害,反而是当时所谓的“积极分子”。他当班长,又当副排长,按余秋雨自己说“这是在农场接受改造的大学生所能担任的最高职务了”(排长是军官)“这些军官,原来都把我当作‘劳动模范’看,后来由于经常总结我的‘管理经验’,渐渐把我看成值得他们信任的大学生,因此彼此都很熟悉”,军代表“已经几次找我谈话,希望我能正式入伍,作为军人,一直留在农场管理生产,职位是助理员。我当然求之不得,只是担心爸的问题影响我入伍”,军代表“说这儿又不是前线,只要不是‘四类分子’家庭,问题不大”。余秋雨这不是说自己不是“四类分子”家庭,并且要当兵了,多么幸运啊。在那个年代,这可是比上大学都美的事。至于余秋雨为什么最终没有穿上军装,余秋雨在书中没写,也就让人不得而知了。(有意思的是,余秋雨对军队情有独钟。在“四人帮”倒台初期,余秋雨正在受清查,还没做定论时,国防科委的王素之将军四次派人到上海,要调余秋雨去北京的军队去工作,级别都安排好了,正团级。但余秋雨拒绝了,他要为中华文明的重建做点事。)余秋雨还说,军代表在重大问题上都征求他的意见。请看,余秋雨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
  在“清队”、“清查五一六”中,余秋雨所在的农场,有很多人挨整,其中有余秋雨的戏剧学院同学,还有人被逼迫自杀了。而余秋雨不但没受到触动,还给军代表出主意,抵制这种“运动”,他怎么还红口白牙地说什么自己受到迫害呢!
  在处处讲“阶级斗争”的年代里,余秋雨下放到军垦农场,并当上了副排长,还差点入伍。在军人排长探亲时,余秋雨独自带领全排任抗洪救灾,并守护着全场最薄弱的围堰,这是多么“光荣的任务”啊,多么大的信任啊!倘若像余秋雨自己所说,他是受迫害者,那他应该被监督劳动,防止他搞破坏,怎么会让他领导抗洪救灾呢?难道军垦农场的领导会这样“敌我不分”?
  从余秋雨的自述来看,余秋雨在那个时代也是个幸运儿。看不出他受了什么迫害,更难让人相信他是“快饿死的人了”!余秋雨愤愤不平地说:“我带头用身体堵住洪水决口的举动,与当时报纸上宣传的很多‘英雄’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以后更把‘英雄’看得很平常。没想到的是,八年之后,我还因为这件事受到审查;三十多年后,我还因为那次审查而遭到全国性的围攻。‘英雄’事件的延伸力,真是无穷无尽。”为什么抗洪救灾会受到审查,并受到“全国性的围攻”?余秋雨秋的书中没说,读来让人莫名其妙,不知所以。似这类让人读起来一头雾水的地方,书上还有许多,要想搞清真相,只有靠感兴趣的读者自己去“考证”了。
  笔者总是觉得,余秋雨是不是把他家生活困难说成是受迫害了?
  余秋雨当时的家庭有祖母、父母、三个弟弟,还有一个表妹,八口之家,只靠余父一人的工资度日,从余秋雨的叙述中,余母是没有工作的,生活的拮据可想而知了,说是“赤贫”亦不为过。但总不会像余秋雨自己所说的那样,因为父亲被关押,家里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保证了。若那样的话,他全家是怎样过来的,余秋雨可以到处借饭票,他家人朝谁去借饭票,他家没有饿死人吧!
  
                                  三
  
  知道余秋雨的大名,大约在三十年前,上海有个《朝霞》杂志,在1975年7月号上,登有余秋雨的散文《记一位县委书记》。余秋雨的名字当时就印在脑海里了,从名字上看,以为余秋雨是当时中央领导余秋里将军的兄弟呢。
  余秋雨在此书中,对此文只字不提,只说自己在什么“联合教材组一共编写了这一篇半故事式的浅薄文字。”一篇写鲁迅在广州的一段,另一篇写胡适,但只写了开头就不想写了。极力否认他参加了“石一歌”写作组。而在书中,不惜笔墨渲染所谓的“诽谤”他的“石一歌事件”,并发个“声明”:
   
  
     “ ‘石一歌’事件已经闹腾了整整五年,影响遍及海内外。为此,本人要对这一事件的两个
主角、三个配角发出悬赏。
    这五人中的任何一个,从本书出版之日起再顺延一百天,只要能出示我用‘石一歌’名义写过
  一篇、一节、一段、一行、一句有他们指控内容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全年的薪金,作为酬劳。
  同时,把揭露出来的文字向全国媒体公开。
    如果仍然找不到,他们可以自行裁处,我绝对不会要他们忏悔。”(见《借我一生》556页)
  
  还自以为幽默地问了一句:“这样的方案,总算够愉快的了吧?”
  还愉快呢,简直滑天下之大稽。报刊上发表了那么多文章,而且不是一个两个人(包括“石一歌”的同事,即余所谓的“金牙齿”)证明余秋雨不但参加了“石一歌”,而且还是主笔。余秋雨不仅睁眼不认账,反而攻击揭示真相的人是诽谤他,并闹到法庭去,让人拿出证据来。请问余先生:你还想要什么证据?你自己承认所写的“鲁迅在广州一段”,难道没有编进《鲁迅的故事》一书吗?被你赞扬“显得那么高贵”的胡锡涛先生写的《余秋雨要不要忏悔--“文革”中余秋雨及上海写作组真相揭秘》一文,你对之称赞有加,并在此书中摘录了两段。可余秋雨为什么不全文引用,或干脆将胡文作为附录列在书后,让读者知道更多的真相。笔者看过胡文,更相信余秋雨参加了“石一歌”,而且还很受重用,正是因胡的推荐,朱永嘉把余秋雨划入了“鲁迅传写作组”的名单。胡文说:“在内围人中,秋雨才华出众,文笔漂亮,写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文章而深得头头的欣赏,包括两篇散文,两篇调查报告和两篇文章。一篇是用笔名‘任犊’写的《走出“彼得堡”》,在上海《朝霞》发表。另一篇是《读一篇新发现的鲁迅佚文》,由上海王知常寄给北京《红旗》采用。”《红旗》没采用,后发在上海《学习与批判》。胡文还说,胡与王知常通电话交谈:“……我说:‘……任犊是谁?’王说:‘是余秋雨。’我问:‘他现在好吗?’王说:‘小余现在是这里的第一号种子选手。但情绪不稳定,忽高忽低。’”王知常后来还给调到《红旗》杂志社的胡锡涛去电话,帮余秋雨联系去北京养病,想让余秋雨住在《红旗》杂志社的招待所。后因故没去成。胡在文中还说:“‘石一歌’确是‘十一个’的谐音,但余秋雨不是十一个中的一个,……他入围后,曾参与讨论修改‘石一歌’写的文章。”这意思是不是说,“石一歌”成员后来增加了,余秋雨是后加入者。若不是“石一歌”的成员,怎么可以参与讨论修改“石一歌”写的文章呢。可胡文前面说,“鲁迅传写作组”成立时余秋雨就被划入了名单,余秋雨不是“石一歌”的成员,那么难道存在着两个“鲁迅传写作组”吗?胡还很后悔地说:“我当时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让余秋雨入围,等于让他走了一段弯路。在主观上是想拉他一把,在客观上是害了他。”余秋雨对胡文是认可的,从胡文中可以看出,写作组的头目朱永嘉、王知常是很看重余秋雨的。联系前面说到余在《朝霞》上发表散文的事,笔者特意翻了一下手头保存的《朝霞》,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该刊除了发署名“任犊”、“石一歌”的理论文章放在第一版外,各期全是按小说、散文、诗歌等顺序编发的。可到了1975年7月号这一期,破例地打乱了以往的顺序,以散文、小说、诗歌的顺序排列的。余秋雨的《记一位县委书记》被放在了头版头条,给人的印象,余秋雨很有来头,可见余秋雨当时就很不一般了。
  我们再看一下,余秋雨透露的“所谓《朝霞》事件”:
    
    “《朝霞》是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的一本文艺杂志,由写作组的一位陈女士实际主管。倾向极左,质量不高。但还是给气势汹汹的‘工总司’抓住了尾巴。先说是其中一篇小说影射‘工总司’、又说有一位作者署名‘林正义’是为林彪翻案(其实这是作者的本名),扬言要来‘踏平’编辑
部。这事牵动上层,明暗斡旋,恶恶相咬,却把写作组吓了个半死。朱永嘉、王知常等先生在极度惶恐中,主张脱钩,陈女士很不情愿,却离开上海‘养病’去了。‘工总司’的司令王洪文当时已中央副主席,他的左膀右臂都成了上海市委的重要领导,谁见了这个阵势都会害怕。这里就出现了一件对我很不仗义的事情。朱、王等人为了尽快脱钩,便想找一个写作组之外的年轻人去糊弄一下,表示已经没有关系。心急火燎之中顺手逮住了我,却不向我讲清全部危险背景,只说是‘工总司’一批人在捣蛋。当时‘工总司’早已撑开架子叫成许多别的名字,例如‘文攻武卫指挥部’、‘总工会’等等,但大家还是习惯地统称他们为‘工总司’。我当然也预感到这事比棘手,但对一个设想中的情景非常好奇,想亲自观看一下;如果请那位叫做林正义的作者回家拿出户口簿,再到公安局找出自己早年登记,一起放在那些冲击者面前,他们会是什么表情?按我的经验,上海戏剧学院的造反派再不讲理,遇到这样的物证也会哄然退兵。我觉得只要把这个起点性的事实摊开来,工总司一定会很尴尬。这么一想,便与一位姓许的青年工人一起去了。我们的身份很含混,好象是为那位陈女士做点联络工作的,但是我们根本不知道陈女士躲在哪里,只知道工总司要来砸,陈
女士要躲避、写作组要脱钩,编辑部要维持。到了上海人民出版社,没想到根本见不着工总司的人,只见他们的大字报贴得像进了一个帐子铺,密密层层,上面全写着‘踏平’、‘捣毁’、‘火烧’等等恐怖字句,黑森森的大字上画着一个个血红的惊叹号。
    整整三个月,编辑部在两位老编辑的领导下还在继续工作,我则自个儿想了一个最土的防卫办法,即在编辑部外面一间屋子里,顶着拂脸的大字报办创作讲习班,讲授小说和独幕剧的写作技法,一班接一班,每天把人塞得严严实实,就象人肉挂牌,觉得工总司来砸,看着那么多业余作者在场也会不好意思动手。这办法,我没有向写作组系统的任何人说过。但说实话,那三个月,只要听到比较密集的楼梯响,我都会出一身冷汗。三个月后工总司斗争矛头别移,风声过去,陈女士回来重新视事,说我的脱钩行为一定受人指使,很要不得,又说这几个月杂志出得‘勿灵光’(上海话‘不好’),就完了。后来我突然听说,这件事不仅王洪文亲自发了话,在上海的市委所有领导都有批示,都严辞批判这个杂志,工总司如果真来‘踏平’,具有充分理由。但写作组居然全都瞒着我。
    对此我怒不可遏,前去责问。朱永嘉先生说:‘你年轻,怕你知道了紧张。’王知常先生说:‘人啊,知道越少越安全。’我听了,转身就走。”(见《借我一生》253--254页)
  
  看,余秋雨多么无辜,又多么仗义。可一想,不对了,所谓外围组织成员,连见朱、王一面都很难,余秋雨竟能前去责问朱、王,而朱、王还得耐心地向其解释缘由。可见余秋雨多有面子,一个在朱、王面前这么有面子的人,何人敢去“迫害”他?
  余秋雨还说:“不管早期的写作组还是后来的写作组系统,都有过比较神气的岁月,但我都没有遇到。”看了上面那些文字,不知还有谁相信他的话?
                 
                   四
  
  到了所谓的“反击右倾翻案风”时,余秋雨患了肝炎,躲到“半山”中去养病。
  余秋雨又不抵制“大批判”了,采取了躲的办法了,好像那年月真有什么“世外桃源”让余秋雨碰见了。余秋雨成了当代陶渊明了,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中,竟能躲进深山读古书,真是大智慧、大手笔!
  余秋雨在重要事件上,从不标明年月日,比如余秋雨是哪年哪月到“半山”的,何时离开的,这方面总是模模糊糊的,好像没有时间观念。只知道余秋雨在半山期间“外面发生了一系列激烈的政治斗争,在周恩来逝世、邓小平下台、毛泽东病重的情况下,文化大革命的‘大轴子戏’,正以特别怪异和凶险的方式一幕幕展开,所幸我在山间,什么也看不到。”对此,余秋雨颇为自得地说:“一个作家,如果在一场民族大灾难中合情合理地做了几件值得深切忏悔的事。那该引发多少刻骨铭心的精彩文章啊,实在是求之不得,但我由于父亲的原因连做那样的事的机会都没有,只今只能时时扼腕。”看!余秋雨多么幸运,又多么清白,想找忏悔的机会都没有。
  可再看下面:
    
    “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去世时,我正好被又被关进了上海虹桥医院的肝炎隔离病区...
  记得那天早晨在收音机听到哀乐,病区里各种职业的病人哭成一团,........
      .......................
    这时突然传达通知,上海严禁各单位的一切悼念活动。我、赵锦绣、还有静安区一位
  叫赵纪锁的老干部,三人听了传达后只说了一句“我们是病人,怕什么”,便立即在病区
  底楼的一个.仓库里布置灵堂,组织全病区举行隆重追悼会,由赵纪锁先生主持,我致悼词。
    我能够推测,禁止追悼活动的命令并不是针对已死的周恩来的,而是怕以‘死人压活人’。
  但是我们,在苦难的大地煎熬了那么久,已经不怕什么了。
    事后,我还独自把病床搬到灵堂隔壁守护,以防有人来拆除。我相信这很可能是当时全上海惟
一公众性的周恩来灵堂。这件事,当年虹桥医院第六病区的所有病友和医护人员,都不会忘记。”
  (见《借我一生》293页)
  
  这里,又与前面所说的自相矛盾了。明明说,周总理去世时,余秋雨在半山养病,怎么又跑到上海医院去了呢?还给周总理致悼词。简直是“四五”运动的先驱。在“四人帮”余党严密控制下的上海,竟发生了这样惊天动地的事件,记得“四人帮”倒台初期,报刊上揭露“四人帮”余党抓了很多悼念周总理的人。还记得当时看到一幅漫画:马天水、徐景贤等人张牙舞爪地四处抓悼念周总理的人,马天水高喊:“抓戴黑纱的!”余秋雨等人在公众场合公开和“四人帮”的余党对着干,“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悼念周总理,他怎么会安然无恙?而且“四人帮”倒台快三十年了,至今无人知道此“壮举”。留到今天让余秋雨来爆“猛料”?简直是天方夜谭!余教授啊,余教授,你可真敢编啊!
  余秋雨在深山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可从两个山民口中听到:“好像一个决定大家命运的重要人物去世了。”便立即下山了”。余秋雨壮怀激烈,踌躇满志,“前面,一段完全不一样的历史,等着我,等着中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余秋雨要改写中国历史了!……你以为你是谁呀!
  余秋雨还把自己描绘成否定“文革”的先锋。早在“四人帮”倒台初期的清查阶段就“不间断地向北京的中央领导机构写信......呼吁彻底否定‘文革’。我说,只有否定‘文革’,才能全盘改观。如果仍然以捕风捉影的‘反对毛主席’作为清查的第一标准,到头来只能是‘文革’初期造反派在所谓‘誓死捍卫’口号下一系列极左行为的重复。”并把其中的一些底稿藏在了巴金家里。因为巴金已经平反,家里是安全的。既然这样,余秋雨为什么不把他当时写的信发表出来,这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拿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他的“真知灼见”,看看他是怎样彻底否定“文革”的?
  余秋雨还说他为古今中外的文艺作品解禁做了贡献。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征求他的意见,并用他的意见去说服别人,他俨然成了部长的顾问。
  本来,余秋雨在“十年浩劫”中的所作所为,包括参加写作组、写文章,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不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戴厚英女士所得实在:“从文革以后的许多文章中得知,当时很多人都看出了文革的问题。我对此表示怀疑。仅就我所在的上海作家协会看,一百多人,除了明明白白不许造反的‘牛鬼蛇神’和不敢造反的三名三高人物,谁不想当‘造反派’?”“人生在世,站在行列中的感觉才是最实在、最顽强的。理性和情感虽然看起来比感觉更‘高级’,却并不更有力。”“无论在什么处境下,我不是都要表明,争取成为革命洪流中的浪花?”余秋雨当时也就二十多岁,他难道就不要求“进步”?不寻求认同?那他怎么没成为遇罗克呢?其实遇罗克若不是出身“黑五类”,也有参加“红卫兵”的权利,不知他还会不会写出《出身论》。
  诚然,余秋雨在所谓的“揭批查”运动中受到了委屈。但“揭批查”本身也是“文革”的延续。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革”,余秋雨也没有必要对所受的委屈耿耿于怀了。毕竟,幸运总是垂青于他的。看戴厚英,她是那样悲惨,与之相比,余先生还抱什么屈呀?
  否定“文革”并不是否定历史,历史是无法否定的,更不应该随意涂抹。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历史负责。对历史采取抵赖不认账的态度,自诩自己先知先觉,一贯正确,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人,只会引人反感,令人讨厌。
  余秋雨在评议“文革”中的几位当红京剧演员时说:“我作为一名戏剧学者,当然很清楚在那场政治灾难中,即便是得宠的演员也只是工具,本人没有选择的自由,因此也不必承担什么政治责任。但是,近几年看到他们之中一些人一再在电视访问中把自己说成是受尽委曲的艺术家,又觉得过分了。戏曲演员可以不懂宏观政治,却不可以没有最起码的同情心。在你们这小小的一拨人享尽人间尊荣,出入如同国宾的十年间,不必说全国人民,只说你们所知道的数十万同行在哪里?在干什么?当九州大地没有一个角落不响彻你们演唱声的漫长岁月,他们在发出什么样的呻吟?”真不愧是教授,说起别人一套一套的。为什么不反问一下你自己?在你出入写作组的大门时,有多少作家正关在“牛棚”里;你在《朝霞》上发表文章时,有多少作家连写作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怎么同样的事,放在别人身上处处不是,放在自己身上就一贯正确了呢?余教授是手电筒啊,光照别人不照自己。
    
                   五
  
  余秋雨在书中总忘不了诋毁所谓造他谣言的“金牙齿”及指出他文章史实错误及文字错误的“咬嚼派”,还有所谓的“大批判干将”。也不知到底谁在“造谣”?还是让我们听余秋雨自己说吧!
     
    “我们这个高校联合编写组里掺进来一个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比较奇怪。不知有什么背景,
  不便多问。他也独来独往,行迹匆匆。那天中午见他匆匆从门外进来,我们点过头正要让路,他
  却站下了,说:‘我见到他们!’
    ‘见到谁呀?’大家问。
    ‘工总司的司令们。他们的学习会,我给他们讲鲁迅,他们都叫我老师。’他说。
    ‘他们也听鲁迅?’大家奇怪极了。因为当时在一般大学教师眼里,工总司的司令们大多是
  没有文化的混子。
    ‘他们还问我了鲁迅抽什么烟?’他说 。 
    我们等他说下去。
    ‘亏得我在一本回忆录里读到过,就立即告诉了他们,青鸟牌。’他一笑,露出两颗发出铜
  绿的金牙齿。
    他的神情使我一哆嗦,立即下了一个决心,从此不再理他。因为,我爸爸的灾难,我全家的灾难
  ,都来自工总司。
    我走开后还是郁愤难平。当时年轻气盛,总觉得应该治他一治,为他那‘青鸟牌’。
    当天下午,根据我的谋划,......演了一场恶作剧。”(《借我一生》239页)
  
  
  余秋雨自述,他和两个人捉弄人家,被人家识破了,书中继续写着:
  
    “他快速扫地了我一眼,气鼓鼓地走了。
    我当时没有马巴预感到,他会用这么时间长的来报复我。只感到,连这种恶作剧也是无聊。”
    (《借我一生》240页)
  
  这是说“金牙齿”,余秋雨连人家名都不愿提,好像怕污了他的笔似的。看了这段,笔者有些莫名其妙,余秋雨为什么“从此不再理”人家,就因为人家接近了工总司?余秋雨还要“治他一治”,搞完“恶作剧,自己也觉无聊。”怎么好像一只没吃到葡萄的狐狸呢!
  余秋雨算是与金牙齿结下了“梁子”,金牙齿让余秋雨“感受到一种横贯几十年的‘新仇旧恨’。”余秋雨当上院长后,“还打听一下金牙齿的下落,他还在一家图书馆里打杂。”余院长还用职权阻止了金牙齿申报“副研究馆员”的职称。这回余院长该心满意足了吧!可惜,后来,余院长辞职了,“而金牙齿也慢慢地熬成了一个‘教授’。”(余特意把“教授”打了引号,意思是教授名不符实吧?)终于开始报复余秋雨了,揭露他的“文革”问题,而且在他“穿行在恐怖分子枪口下的时候”,“同胞”在后面打他的“黑枪”,使他遭受“国际规模的伤害”。余秋雨认为这一切都是金牙齿指使的。于是余秋雨俨然成了法官了,宣布:“金牙齿有严重触犯刑法的嫌疑”......在余秋雨的笔下,这金牙齿真是罪该万死。
  可惜,事实真相并不以余秋雨的意志为转移,他认为别人是“造谣”,别人还说他是“编造”。
  余所称之为“金牙齿”的人叫孙光萱,比余年长十多岁,是华东师大中文系教授。曾兼任过上海教育学院的图书馆馆长,而不是像余秋雨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十分狼狈,连找一份工作都很困难了,在一家图书馆打杂”。1986年被评为副教授,从未申请图书馆“副研究馆员”。孙光萱先生也是“石一歌”小组的成员,后成为清查包括余秋雨在内的写作组文艺组党小组副组长。余秋雨在1992年还与孙保持联系,送孙一本《文化苦旅》,并题签:“光萱雅正。”而不是在“石一歌”时就不理人家了。起因是孙光萱先生写文章,披露了“石一歌”的真相。而余秋雨不愿意别人知道他曾是“石一歌”的成员,而孙先生竟不知道为名人讳,因而激怒了余秋雨,从此与孙先生交恶。笔者看了孙先生写的一些说明事实真相的文章,和余秋雨此书对照,笔者相信孙先生的说法比较切合实际,而余秋雨的说法漏洞太多,让人难以相信。
  余秋雨对所谓的“咬嚼派”也耿耿于怀,到处挖苦、讥讽。
  余秋雨的散文犯了一些历史常识及文字上的错误,被人指出了,余秋雨的脸面挂不住了,堂堂的大教授,文化学者犯如此“低级”的错误,面子往何处放?于是,余秋雨打肿脸充胖子,百般辩解,硬撑到底,不肯放下自己的知名学者的架子,反而讥之别人“咬文嚼字”,编了好多故事来证明“咬嚼派”们迂腐、可笑。请看:
  童年时,在乡里上小学时,余母就嘲笑老师是“书毒虫”。余秋雨说:“等我长大了才明白......那个‘毒’字一定是另一个同音字‘蠹’的误置,‘书毒虫’就是‘书蠹虫’,躲在书箱里蛀咬书籍的小虫是也。说得好听一点,这些书蛀虫也算在‘咬文嚼字’。”
  在“文革”中,又有个工宣队员邵师傅,给余秋雨写的三四百字的简报,找出“六处语法错误、四处修辞错误”,书中还特地交代:邵师傅“因家贫没读完初中一年级就辍学了,后来在工余时间还看点书,翻到过一本谈语文的小册子”,自以为有了学问,抓住大学毕业生余写的文章“狠命‘咬文嚼字’一番。”在余秋雨的眼里,这不过是一些没什么文化、还自以为聪明的浅薄人物。还“多半会利用民众对历史知识的陌生来制造一些细节性的事端,证明他们还不没落。”特别令余秋雨愤愤不平的是,一个“苍老的背影......宣称,‘咬嚼’出书中不少文史细节上的‘差错’,还专门出了本书......在台湾再版,在香港连载,还在国际书展上签名,一时竟登上亚洲畅销书排行榜,可谓顷刻暴富。”余秋雨还借用读者之口说:
    
    “从这个人有本事举着民众完全无法闭判断的文史细节快速发动起一场全国性社会大批判的
  娴熟手法,到他声称要‘咬嚼骨髓’的血腥语言,可以判断他在‘文革’中一定有过特殊的经历。
    当我终于找到答案时,惊得连手上拿着的一本书都滑落到地上,但很快心情又平静了。原来
  人家是在延续几十年一贯的逻辑:只要批斗,任何人物都可以‘罪行累累’;只要咬嚼,任何文章
  都可以‘伤痕斑斑’。
    好汉末路,断剑夜风,只能靠咬文嚼字谋生,真是让人不胜唏嘘。”(《借我一生》571--
  572页)
  
  这哪里和哪里啊?只不过指摘出他作品中的“细节差错”,就成了“文革”中的“批斗”专家了?看了这段文字,笔者脊背有些发凉,难道“帽子工厂”又死灰复燃了?
  余秋雨还危言耸听地说什么:“如果现在那些年轻的职业诽谤者快速追上这些背影,并叩首求教,那么,我们从灾难中走到今天的一大圈坎坷长途,,岂不又回到了原点?我们又何以向受难的父辈交代?正因为这样,当今所剩无几的文化良知,都提起了警觉。”几个文人打打笔墨之仗,既没有高层官方插手,也没有什么政治的目的,更不存在着争权夺利,就以为又要搞“文化大革命”了,余教授,你头脑中“阶级斗争”的弦绷得太紧了吧!余秋雨作为“知名作家”、“文化学者”,难道不明白,文学批评不是政治批判,文学批评是对事不对人,并不是和作者过不去。但“文品如人品”,人不是上帝,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都会犯错误。就是上帝也未必先知先觉吧?否则怎么会让亚当、夏娃偷食禁果呢!如果余教授能虚怀若谷、大人大量,哪怕他沉默不语,至于挑起这样论争吗?
  看了余秋雨这些文字,笔者倒担心,若有那些年轻者追上余秋雨的背影并“叩首求教,”那可真是中国的灾难呢!
  使余秋雨愤愤不平的“咬嚼派”代表人物是金文明先生,参加过《辞海》的编纂,担任过《汉语大词典》编委,师从过胡云翼先生,学问根底深厚,现任《咬文嚼字》月刊的编委,比余秋雨年长十余岁。写有《石破天惊逗秋雨》一书,指出余秋雨的作品有120多处硬伤。金先生也许写不出余秋雨所谓的“大散文”,但人家是研究文字的学者,并不是作家,人家有人家的长处。仅仅因为挑出余秋雨的作品的细节差错,余秋雨就对之恶语相加,百般诋毁,真令人反感。
  余秋雨把批评过他的人还指斥为“大批判干将”、“以揭发批判为生的盗墓贼”、“中国的新纳粹”。文章被称之为“大批判文化”、“文字狱”的“现代变种”,并武断地说:“这些‘大批判文化’的本性,是依仗着权力却伪装出向权力挑战,……最简单的技术性证据是,他们发表文章的报刊,没有一家是民办的,全被称为‘政府的喉舌’。他们明明是在动用公权力围剿个体文人,根本不需要半点勇气。”这就令人奇怪了。
  首先,余秋雨虽然不当院长了,但并没辞去公职吧!不还是上海戏剧学院的教授么,而且还挂着好几家城市的“文化顾问”头衔,什么时候变成“个体文人”了?就算真是“个体文人”,就不能批评了?批评就是“动用公权力围剿”?请看,余秋雨多么霸道!其次,中国的主要报刊都是官方报刊,有几家是民办的?难道余秋雨的文章都发表在民办报刊上了?那么,出版此书的作家出版社是官办的还是民办的?其三,官办的报刊未必都是政府喉舌吧,像《咬文嚼字》、《山西文学》、《文学自由谈》、《南方周末》等报刊都发表过批评余秋雨的文章,这类专业性的刊物也算“政府的喉舌”吗?
   
                  六
  
  余秋雨利用媒体“谩骂”、攻击对手,嫌不过瘾了,还要上法庭打官司。并声称,打官司不是为了个人,是因为“中国还有多少更有可能被诽谤而无处讲理的人。”请看余秋雨如何说:
    
    “没有地方讲理,也就使得......造反派头头,以及‘文革’中的其他大批判干将,没有机会
听到别人讲理,也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做人的道理。
    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他们最后终于皈服了一些道理,却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尤其是他们自己的人生代价。
    时至今日,能不能让他们的后继者们少付一些代价呢?那就需要为他们寻找一个讲道理的地方
  了。
    我想,法院也许正是这样的地方。”(《借我一生》557页)
  
  作为一个靠“教书育人”,著书立说为业的教授、学者,经常出书,到处演讲,指导这个,顾问那个,现在连讲理的地方都没有了,只好上法院。这也太可悲了吧!那么我们来看余秋雨如何讲道理!
  余秋雨是怀着“治病救人”的目的打官司的。他首先告人家“诽谤和诬陷”,但又“不作刑事案件起诉”,理由是“中国文人大多数是法盲,不教而诛,于心不忍。而且要关的人不少”,口气好大,好象法院是他家开的呢,官司还没开庭,就先定人家罪了。好象他余秋雨想关谁就关谁呢,还说什么,使别人“恢复理智”。余教授,你自己先恢复点理智吧!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余秋雨的“官司”之旅:
  第一步,状告“湖北古先生”。理由:古“诬蔑”余与孙维世之死有关。笔者看了古先生写的文章,再看余秋雨打官司的理由,真是吃饱撑的。攻击一点,不计其余,在人家文章中抓住一句话,就断章取义,捏造罪名,把作者告上法庭。这才是真正的现代“文字狱”变种呢!可惜,余秋雨不是皇帝,现在也不是封建时代和“十年浩劫”时期,余秋雨想凭一篇文章就治人的罪,他看错了皇历。
  其实,余秋雨告错了对象,他应该告胡锡涛先生。正是前面说的胡文披露了余秋雨参与写作“评斯坦尼”,孙维世的事也是胡先生透露的,并是胡先生分析出来的。古先生文章是引用的胡文,余秋雨为什么放过“造谣者”,而抓住“传播者”不放?余秋雨对孙先生披露他参加“石一歌”的经历勃然大怒;而对胡文披露出他更多的“文革”事实,不但不恼,反而叫好。真是令人莫名其妙。
  余秋雨把古先生的文章拆散打乱,用打高尔夫球的手段分成所谓的“十杆”。连篇累牍地分析起来,以陈述自己打官司的理由。真让人替他累得慌,何必费这个事,把古文和胡文全文摘出来,不就一目了然了。
  官司打起来之后,余秋雨又“站在慈悲为怀的立场上”原谅了古先生。原因是:“自我起诉之后,海内外媒体均有报道,香港、台湾、新加坡和欧美华文界的读者们得知基本案情后,大多认为这是最典型、最严重的诽谤案件,但在中国大陆,凡是在媒体上发言的文化人,全都支持被告,他们完全不在乎我起诉的内容,只说是‘这是言论自由’......‘法律应该维护弱势群体’”海外媒体到底说些什么,笔者没看到,不得而知。但国内媒体对余秋雨打官司大都不以为然。余秋雨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国内鲜有支持者,都不在乎他起诉的内容。难怪他愤愤地说:“中国的文人大多数是法盲。”其实,他所起诉的内容完全是捕风捉影、无事生非,他自己无聊,也想让别人陪他起哄,可惜没人买他的帐。余秋雨知道他的官司赢不了,不得不和解,还自以为高姿态地“继续对他进行一点教育。他长期在一所非文科学校里‘研究台港文学’,但当代优秀的台港作家几乎都是我的朋友。因此,我很清楚他的研究水平。像他这样的人,会做什么事,我很清楚。”余秋雨在前面还说:“这位先生比我年长......早在十多年前,那时我已经是正教授了,他好像还是讲师,寄给我一篇很长的论文,是研究我的,高度评价我的学术文化成果。”云云。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连被告说他的“好话”,也在法庭上翻出来,认为“虚假”。最后,余秋雨又自欺欺人地认为,被告“是一个被人家(指孙光萱先生)当枪使的可怜人物”,只要被告当庭道歉,放弃赔款要求”。
  余秋雨的第一起官司,就好像小孩子玩的一出闹剧,因为太闹了,没有引起预期的喝彩,自己觉得没意思,只好草草收场。
  余秋雨自己说,他打官司是为了找出造谣的源头,通过打官司,为了引出“金牙齿”(孙光萱先生),余秋雨认为达到了目的了。看到此处,读者一定以为余秋雨又要起诉孙光萱先生了。错了,余秋雨自我标榜说:“我是能够原谅一切的人。”“放过他吧。算起来他已经很老,......我永远也不会去惩罚一个老人......祝他晚年安康。”真是大慈大悲,令人感激涕零。
  既然“慈悲为怀”,“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余秋雨不会再为什么“名誉”等等身外之物的劳什子去打什么官司了吧!不,余秋雨说是说,做是做,不撞南墙不回头。这不,他将“北京一个姓肖的编辑部干部”告上了法庭,开始了他的官司之旅的第二步。案由还是“诽谤”,至于打官司的原因呢,余秋雨说:“诽谤我是小事,一个真正的标志性的事件,是百岁老人巴金重新受到大规模的诽谤和侮辱。”什么?......这让笔者大吃一惊,真是孤陋寡闻。巴金“受到了大规模的诽谤和侮辱”这么大的事竟闻所未闻。忙往下看,原来是深圳的朱某,攻击巴金“永远是一个一身俸两朝的失足贰臣”。并用种种不堪入耳的语言对巴金进行人身攻击。笔者没有看到朱某的文章。如余秋雨所说的是真实的话,那这个姓朱的小子也太混蛋了。向一个百岁老人身上泼污水,真是卑鄙无耻,少教欠揍。但余秋雨有些言过其实了吧。仅仅一个朱某唱独角戏,谈不上什么“大规模”吧!余秋雨古道热肠,侠肝义胆,替巴金老人打官司,讨说法,令人为之动容。但仔细一想,不对呀!巴金老人有儿有女,余秋雨可以替老人打抱不平,在媒体上替老人辨诬,声讨那无耻的小人。可打官司,按我国的法律,好象轮不到余秋雨出马吧!他毕竟不是律师或老人的法律顾问。可余秋雨偏要越俎代庖。既然要打官司,应该告朱某吧!不,余秋雨非要拐个弯,告肖某,为“引出朱某”。理由,朱某“造谣”说余秋雨“收受了深圳的一套‘豪华别墅’。”而肖某“发布过我和‘豪华别墅’的谣言”。还和上次一样,放过“造谣者”,追究“传谣者”,这不是隔靴搔痒吗?真令人不懂。再说,这场官司与巴金老人受侮辱有什么关系?余秋雨说:“我把他们(指攻击老人的人)朝我这边引一引,好使中国读者少看一次鞭挞百岁尊长的凄惨图景”。哟,明白了,原来人家在围魏救赵呢!真服余秋雨了,明明他自己要做秀,偏偏拿巴金老人作引子,真不知道他是在维护老人,还是在糟贱老人?
  这起官司和上一起如出一辙。在人家文章中抓住一点,无限上纲,肖先生文中有一句:余秋雨“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经是具体的名利”,余秋雨对此恼羞成怒,说什么“当时正好北京有高官因‘豪华别墅’而判重刑,天津的杂志上就有人呼吁对我也绳之以法”。余秋雨以此为由,状告文章作者诽谤。因为他根本没收什么别墅,说余秋雨打官司是不甘寂寞,借机炒作,看来真是这样。余秋雨难道真以为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上的只言片语就会伤害到你?就算你真收别墅了,谁又能把你怎么样?北京的高官被判刑,是他以权谋私、受贿,你余秋雨并不是高官,深圳真送你别墅了,只能说是对你的奖励,或给你的报酬。代表一个城市对文化、对知识、对人才的尊重。因为你是他们的文化顾问,这不是权钱交易,不存在行贿受贿,你余秋雨还没这么高的权力和地位,值得一个副省级城市贿赂你吗?至于有人呼吁要对你绳之以法,笔者倒认为是嫉妒。但他们也只是瞎呼吁,不起作用,你不照样该出国出国,想上电视就上电视,照样风风光光、潇潇洒洒。何必抓住一句话不放,闹到法庭上,搅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这场官司以余的败诉告终的。余秋雨大概因为他是文化名人,又有国际影响,就可以到处呼风唤雨,以为法院也会倾向于他的,让他再一次来个高姿态和解。没料到法院会不买他的帐。余秋雨愤愤不平,“请教两位北京的法学家:我没有收受过所谓‘豪华别墅’的寸土片瓦,他们却在国家的官方媒体上大量转载,结果反而是我败诉,他们胜诉,中国的法律就这样了吗?”这就是余秋雨呀!就因为他的官司败诉了,就质疑起整个中国法律来了。可是余秋雨忽视了事实,法院并没有纠缠他是否收受了别墅,而是他选错了被告。即他放过了所谓“造谣者”,而抓住“传播者”不放,而传播者写文章引用的是公开发行的报刊。余秋雨无证据证明人家明知是谣言而故意传播,他的官司当然败诉。谁让他拜菩萨进道观,找错了庙门。有意思的是,我们看一下两位法学家如何回答的:
  
     “一位法学家说:‘这可能是操作上出了问题。你有名,却也只是一个外地的个体文人,到
人生地不熟的北京来起诉政府主管的机关公务人员,也不摸一摸水浅水深.....’
    另一位法学家打断他,说:‘更可能是观念上的问题。不少中国法官相信一种时髦说法,认为中
国名人不够成熟,因此法庭应该故意容忍一些诽谤,促使名人成熟’。”(《借我一生》579页)
  
  笔者很怀疑,这又是余秋雨用的春秋笔法,所谓法学家的话,或是余秋雨自己借法学家之口说出来的,或者那两位根本不是什么法学家。法学家若说出这种话来,那中国的法学也太悲哀了。
  其实,早有舆论指出,余秋雨并不太在意官司的输赢,他只是利用此事进行炒作,利用法律“做秀”,借此吸引读者的眼球,为他此书的出版进行前期推销宣传。那么,余秋雨达到目的了吗?答案一定令余秋雨失望,这容后再说。
  
                   七
  
  余秋雨打官司弄得灰头土脸,使他在读者中声望大跌。这回余秋雨该冷静反思一下自己了吧!可余秋雨又玩起了类似小孩子的把戏来了。令人哭笑不得。
  余秋雨回到了乡下老家,在无人居住的老屋里,煞有介事地放几个书箱,放入一些他父亲的史料,还有余秋雨“实地考察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的记录,以及近十余年来中国文化界对我的大规模诽谤记录。虽然还远没有收齐,但现在看到的冰山一角已经极为惊人。在中国创造了好几项纪录,我想余家的祖宗一定会因此而自豪。”(这就把人弄糊涂了,为什么后人遭人诽谤,祖宗要自豪呢?)
  “我还会把十余年来我的著作的盗版本百余种一起存在这里,在这方面我也创造了全国记录。”(嘘!余秋雨,小心闪了舌头,你创造了全国记录,在哪个部门申报了?比起金庸、古龙等人,你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会让祖宗不悦的是,对我的诽谤者和对盗版的辩护者中,竟然也有两个余家子弟,对此我会求告祖宗,不必动用家法,挥手摒逐便了。”
  黔驴技穷,堂堂的余教授竟搞起这套封建宗法的把戏来了。你以为天下姓余的是一家,以你为正宗,别人都是旁门偏室。余氏家谱在你手里?也许,当代余姓名人属你名气大,可这就能说明你是天下余氏家族的族长?可以求祖告宗,把别人开除宗室?你所说的“两个余家子弟”,认可你吗?还教授呢,搞起这一套来了,真无聊!
  
                   八
  
  余秋雨怨气冲天,好像人人都在嫉妒他、诽谤他。批评他的人都受到盗版集团的指使。特别是他工作、生活了大半生的上海,很对不起他。“因为这些年一些上海文人正在以‘最上海的方式'一次次驱逐我。什么叫做最上海的方式呢?那就是,这些年全国围着我掀起的一次次大批判浪潮,乍一看几个干将全在外地,……但所有的提线者都在上海。”
  余秋雨还说:
  
    “上海在我的中学时代有养育之恩,因此,不管后来我在这座城市受多少罪,挨多少整,经多
少咬,也总是默默忍受,只顾以更多的劳作来为它增添一点文化重量,作为报答,。十多年前在全国
各地考察时深知上海名声太差,还写了一篇《上海人》力排众议,肯定上海文明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有
容量,也有潜力的地域文明,并为精明而畏怯的上海市民鼓劲打气。后来,我又一再论述,上海人应
从小市民而转型为大市民。这些年随着上海的经济发展,情况已经大有改观。但几经折腾我已明白,
自己虽然仍然喜欢这座城市的建设管理、衣食住行、生态气息,而在文化上,我与它有很大隔阂。因
此这些年除了探望爸爸、妈妈,已基本不去。”(《借我一生》601--602页)
  
  好像上海能发展到今天,他有多大功劳似的。而上海在卸磨杀驴。在排挤他,他在上海已无立足之地了。这从何说起啊!
  在余秋雨的自述中,都是上海的领导层如何抬举他,先是竭力推举他出任院长,后来,百般阻止他辞职。他辞职后,还有三位市级领导,余秋雨的“昨日同僚”劝其担任社会团体的职务。余秋雨全推掉,“中断与这些老朋友的交往,甚至连私下交往也彻底中断。”余秋雨自己表示清高,中断与权力层的交往,怎么突然变成了上海容不下他了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他过于矫情了!
  余秋雨从中学起,一直生活在上海(除了去两年军垦农场),上大学、当教授,后来还官至院长,这里当然同余秋雨个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可个人的成长总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吧!若真如他自己所说的,上海容不下他,他怎么会在上海脱颖而出,连副教授都不是,就破格评为教授;连系主任都没当过,就被破格提升为院长。他的同时代人,有几个有他这样幸运。后来是他自己辞职、不干的,否则,如他自己所述,早就提升了,怎么是上海对不起他呢?余秋雨说他从来没喜欢过上海,与上海在文化上“有很大的隔阂”。真是得便宜卖乖。真不知道上海人看了余秋雨写的这些言语,会作何感想?
  余秋雨对安徽合肥也有怨气,因为合肥对不起他的妻子马兰。这又让人直打愣。作为读者、观众,笔者多年从报刊上的零星了解,安徽戏剧界一直以马兰为骄傲的。那么多黄梅戏演员,独推荐了马兰参加了中央电视台首届春节联欢晚会。马兰就是从这时起引起了全国观众的注意。她二十多岁就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近三千名代表,像她这样年轻的,屈指可数吧!她还当过安徽省黄梅戏院的副院长。怎么说合肥对不起她呢?
  马兰长得那么漂亮,戏唱得那么好,还演过电视剧,简直就是“七仙女”下凡。余秋雨是如何成为“董永”的?不,应该说,这对才子佳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笔者很感兴趣,相信大多数读者也一定感兴趣。余秋雨在别的方面,东拉西扯,洋洋洒洒,车轱辘话很多。可在读者感兴趣的地方很悭惜笔墨。一点详情也没透露。马兰突然就出现在余秋雨的生活中了,毫无铺垫,令人所料不及。余秋雨也许认为这是个人的隐私,别人也不敢“偷窥”,侵犯“隐私权”可不是闹着玩的。但奉劝余秋雨不要总是怨天尤人,好像全世界都对不起你似的!
  余秋雨还说:“我的被骂,她的被逐,都由于对方一堆堆难于启齿的原因,因此可以说是没有原因。那么,最好的回答就是这样:不向任何人求告,静静地过着最寻常的生活。如果连这样的生活也不让过了,我们也不和他们打斗,只是一味躲避,躲到这个城市又被骂,那么再换一个城市,一路逃下去,最后,也有可能放弃城市,好在……我们国家幅员辽阔,空间很大,有地方躲。”余秋雨又摆出一副可怜相了。多无辜!夫妻俩已经走投无路,要到处流浪!至于吗?你在一个地方住腻了,想换换环境,以你们夫妻的经济条件、名气、地位,整个中国,你们想住在哪里不可以?就是想向海外移民也不是什么难事吧!何必找这个借口,好像人人都和你们过不去似的。既然是对方“难于启齿的原因”驱逐你们,你们有什么“难于启齿的”。说出来让人们见识见识,是谁的本事这么大,因为什么原因,把一位知名学者和一位知名的艺术家撵得无处安身了?
  “《借我一生》必然涉及诽谤者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历史真相,因此是一艘最大的引箭草船。这次引箭,多多益善。目的是为后人留存一点奇特的资料。”这句话可以说是书结语了。笔者不是诽谤者,也没看到什么“不愿意看到的历史真相”不知那些“诽谤者”看到了没有?但余秋雨把批评他的文章称之为射向他的箭。笔者不才,也来凑凑热闹,射去一支。余秋雨前面说过:“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围剿灾难后,发现千万支射向我的乱箭中居然没有一支来自西北和东北的骑射之地。”笔者就是东北人,但愿能替余秋雨填补一块“空白”。
  余秋雨好几年就嚷嚷要写“自传”,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本书定价不菲,42元,40多万字。开机就是40万册。余秋雨大概以为他的书还会像以前似的,投入市场就会“洛阳纸贵”,余秋雨一定又在摩拳擦掌准备反盗版了。请余秋雨歇歇吧!你这本书,相信不会出现大规模的盗版,否则那盗版者算看走眼了,不赔钱算他走运。笔者在地摊上问过,鲜有人知道这本书。而以往什么书畅销,他们是最敏感的。
  笔者是一家小城市新华书店的营业员,这儿只有一家新华书店。这本书在本店放了三个月,只售出一本,剩下返货了。以往余秋雨每出本新书都会给本店带来可观的利润,余秋雨可以说是畅销书的品牌。如今,这块牌子倒了。笔者也曾上网查一下,畅销书排行榜无此书,报上登的2004年的十大畅销书,没有余秋雨的大作。
  另外,余秋雨新出的四本炒冷饭之作:《中国之旅》、《心中之旅》、《亚非之旅》、《欧洲之旅》在本店已摆放了两个多月,无人问津,看来又面临退货的境遇。
  不知余秋雨若看到这些,作何感想,还用什么来炒作?
  写了这么多,行文语气很不恭敬,冒犯了余教授,实在是这本书太令笔者失望了。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两书曾使笔者爱不释手,多次翻阅,很佩服余秋雨。在如今这个时代,还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一路走一路写,行文如流水,美不胜收。历史、山水、人物、风情,在余秋雨的笔下融会贯通,让人流连忘返,真是大家风范。台湾诗人、学者余光中先生高度赞扬《文化苦旅》“擅用感情的风景,来象征文化与历史,比梁实秋、钱钟书晚出三十多年的余秋雨,把知性融入感性,举重若轻,衣袂飘然走过了他的《文化苦旅》”。
  余光中先生是对比了《雅舍小品》、《写在人生边上》、《文化苦旅》之后说出这话的,认为这是学者散文的代表。仅从《文化苦旅》一书来讲,余秋雨确实当之无愧。但若将余秋雨与梁、钱立于同等的地位,以为他也达到大师级的水平,那就太拔高他了。余秋雨现在的成就根本就难望梁、钱之项背,他的气度、境界,比之梁、钱差远去了。他在行走于山水之中、寻古探幽时,确实才华横溢、笔下生辉。可一接触喧嚣的生活,就前后判若两人,总是发泄着一股怨气,好像人人都和他过不去,亏欠于他,甚至说要灭掉他……真不知让人作何感想。。
  余秋雨的生活、知识、文化的积累在写完《文化苦旅》、《山居笔记》之后,好像倒腾空了。以后几本书,一本比一本差,实在让人难以看到多少“文化”。到了这本《借我一生》,简直不堪卒读。
  前面说过,余秋雨是历史实用主义者。他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不惜编造、涂改历史。如他在《台湾演讲录》一书中,竟胡诌出个“马寅初两鸣”这类子虚乌有的故事来。他在《寂寞天柱山》中,将王安石的“庐山归来去”肆意改成“潜山归来去”。真怀疑是记忆错误,还是故意而为。这样随心所欲地对待历史,真让人怀疑他所写的东西的真实性。有案可查的历史,他还可以随意涂抹、编造,查无实据的东西,恐怕就更不管不顾了吧!
  《借我一生》说是“自传”,但这里有多少“水货”,只有天知道了。此书编造的痕迹也太明显了,什么“表哥、小裁缝”,余秋雨好象在编造传奇故事。好在余秋雨留有余地,标之为“记忆文学”。笔者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既然是“文学”,就可以虚构了吧?余秋雨自己曾说:“艺术虚构是一种故意的谎言,一位古代欧洲学者说戏剧就是把谎说圆了的艺术,观众乐于受骗。”余秋雨一定把“自传”也等同编剧了。可惜,余秋雨的谎说的并不圆。所以,对书中所说,千万不要信以为真!
  最后,还想啰嗦几句,难免蛇足之嫌!
  以前看过介绍余秋雨是1946年生人,也快进入老年人的行列了,也算功成名就了,何苦沉溺于尘世是非之争呢?年近耳顺,还这样心浮气躁,容不得一点不同意见,听不得一点批评,一触就跳。这和你的身份、年龄相称吗?你总不能把自己等同余杰等人吧?他们年轻气盛,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和青年人斤斤计较,针尖对麦芒,只会使你大跌身价!你想“老夫聊发少年狂”?你还没到七老八十吧!
  真希望余秋雨能真正做到“离开热闹、离开功利、离开一切泛政治化的慷慨激昂,走一条寂寞而深幽的学术道路,把上半辈未曾学得的人类整体意义上的终极价值、人文取向、文明脉络、艺术哲学,比较完整地补回来。”老老实实做学问、认认真真搞创作,毕竟余秋雨是有真才实学的。但人生有涯、学而无涯。古人讲:“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为知也。”相信余秋雨对此尚已经烂熟于心了,希望余秋雨能身体力行,少到处作报告、演讲,对自己不懂、没有把握的事情,不要信口开河……
  呀!呀!停……人怎么都这德性,看了几本破书,就自以为多么有学问呢。好为人师,诲人不倦,让人家别“信口开河”,自己倒自不量力,在信“笔”开河,竟给人家余教授上起课来了,也不照镜子看看,自己是啥模样。住笔吧!别让人家余教授笑掉了大牙。
这是以前写的旧文。是当时看完了《借我一生》之后胡乱写的,后来在曾在新浪博客及围城杂文网上粘贴过。
好文章,该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