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杜进明:矿区作家劳伦斯

把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1885--1930)说成矿区作家,就我而言,多少有些套近乎和攀亲戚之嫌,因为我凑巧是一个生活在矿区又喜好闲来摆弄文字的人。的确,对这样一位成就斐然,争议颇多的现代外国作家,套用国内文学界惯于用地域或创作题材、背景来定位作家的习惯,有失严谨,甚至很不科学、很不学术。好在我并非学者,也压根儿没想过把自己信手写的这点充其量为读后感水平的文字,和崇高的学术勾搭在一起,我也就近乎天赐般地拥有了一种类似于童言无忌的豁免感,以便不失天真地信口把我眼里这位英国大佬级别的作家,圈定在我目所能及的矿区,东拉西扯点我感兴趣的话题,——谁让这位英国大佬的写作总是摆脱不了矿区这个琐屑卑微的背景呢?
毫无疑问,知道劳伦斯,是通过《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我想和我一样拜倒在“查太莱夫人”的石榴裙下,并获悉劳伦斯大名的中国读者肯定不在少数,因为劳氏这本书的名气和销量,几乎盖过了他所有的成就。有鉴于此,我想在这里简要叙述一下小说的故事梗概都显多余,则正好迎合了我伺机偷懒的习性。这部小说甫一问世,立刻在欧美文坛引起巨大争议。尤其书中女主人公康妮与守猎人梅勒斯幽会时层层深入、如同“飞逸着的旋涡”般细腻而诗意的性爱描写,被英国当局视为“有伤风化”,而直接导致该书遭遇查封的命运,直至劳伦斯去世二十八年后才得以解禁。我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读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说来惭愧,我读的是一本盗版本,至今甚至不知道该文本的译者是谁,也不知道这书是什么时候被译介到中国,又经历了怎样的一番传奇波折。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在具有崇尚立宪制和出版自由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曾经尚被视为“有伤分化”的“色情书”,在我所栖居的中国西北偏远矿区,想买到一本正版的可能性当然几近于零。因此,我也就只能硬着头皮以挑战极限的忍耐,容忍着书中的错别字,饥不择食般地将这盗版本一读再读。好在我粗通文墨,文化底子足够更正书中的错别字,所以当我在读第三遍的时候,已自信最大程度地还原了书的本来面目。当然不瞒您说,如果不是书中那美妙绝伦、销魂动魄的性爱描写,我是不会有这般好的耐心和这么大的兴致的。读这本书时,我虽在法律层面上属成人,但还是一个未婚青年,书中的性爱描写对我构成的诱惑是可想而知和不言而喻的。然而诱惑归诱惑,聊以自慰的是我并没有像杞人忧天的正人君子学者所担心的那样被引诱犯罪,非但没有被引诱犯罪,我甚至还可以自负地说,正是这本“有伤风化”的书,使我切切实实体验到了文学艺术的魅力,领略了语言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和潜能,同时也使我通过劳伦斯优美的文字表述(尽管受到盗版本错别字的严重污染),对性爱有了纯粹的健康的认识,——性爱原本是如此的高尚和美好,她不是肮脏的,更非罪恶的;性爱是充满诗意的生命之旅,是人回归自然回归人本性成为赤子的唯一通道,也是人欲成仙自身携带的天梯。迄今为止,我以为还没有哪一个作家对性爱描写像劳伦斯一样纯美的,尤其是对性爱美感的把握,其洒脱飞逸的文笔,波澜起伏的抒写,所散发出的人性光芒和美学光芒,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空前绝后的。但在此有必要说的是,性爱描写和性描写我以为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性爱描写注重的是人性理念和精神层面,性描写只是纯生物、纯本能的欲望和肉体展览。性爱描写应该是一个美学范畴。
除开《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本身所具有的艺术魅惑,使我对这本书痴迷的另一个原因是,该书中所描摹的故事场景与矿区有关。这近乎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在我来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理由。一个外国作家写的小说,居然能够和我的生活或多或少产生一些联系,这便使我有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近感。小说中呈现出的二十世纪初的英国中部矿区,在我的感觉中与我生存的矿区竟有些许朦胧中的相像。克利福·查太莱的祖居府宅建筑于十八世纪中期,坐落在一个优美的满是橡树的林园山丘上,从这儿可以看见附近矿区烟雾成云的烟囱和远处小山上雨雾迷蒙中的达娃斯哈村落,矿工们大多住在这村落里。“这村落差不多挨着园门开始,极其丑陋地绵延一里之长,一行行寒酸肮脏的砖墙小屋,黑石板的屋顶,尖锐的屋角,带着无限悲凉的气概。” 在勒格贝查太莱的府宅里能“听得见矿坑里采煤机的轰鸣声,卷扬机的喷气声,载重矿车换轨时的撞击声和火车头粗哑的汽笛声。”达娃斯哈的煤堤总是在燃烧着,“风从那边吹来的时候,屋子里便充满了腐土焚烧后的硫磺味,甚至无风的时候,空气里也弥漫着一种地窖里才有的怪味。”房前屋后花草树叶上,“总是铺着一层煤灰,好像是天上降下的黑甘露。”……
尽管在劳伦斯的笔下对工业社会、对矿区是充满憎恶情绪和仇恨色彩的,中外许多论者也普遍认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在整个内在系统和思想上表现的是工业文明与大自然的对立和冲突,但在这些描写上,我却嗅见了我所熟悉的矿区人间烟火的味道,这味道虽说有些刺鼻,但作为在矿区长大的矿工子裔,无论如何,我没法不觉得亲切。
一九九零年代,我居住在就像劳伦斯笔下所描写的那样,由“一行行寒酸肮脏的砖墙小屋”组成的矿区大杂院时,有个邻居,丈夫在矿井中受伤瘫痪,成了废人,妻子不甘寂寞与人私通,一时在整个矿区被炒得沸沸扬扬。受《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影响,我曾构思过依此为题材写一部中篇小说,但在写作过程中总是摆脱不了《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的影子,于是只好作罢。而至今我唯一心有不甘和略感困惑的是劳伦斯为什么不把克利福·查太莱写成一名伤残的矿主或矿工呢?不写成矿工倒也罢了,却又把故事安排在矿区,顺路挖断了别人开掘这一题材的矿脉,我就觉得这家伙的事做得可真够有些绝的。
读过《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后,就着了魔似地喜欢上了劳伦斯,并想尽一切办法搜求劳伦斯的书,从早期的《白孔雀》到同样引起不小争议的《虹》、《儿子与情人》、《恋爱中的女人》等一度都进入我的阅读视野。不过总体来说,这些作品都没有像《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那样对我构成巨大的阅读诱惑,尽管《虹》被认为是劳伦斯最优秀最成熟的作品,留存我大脑的阅读记忆,也没有前者那样深刻,但这并不影响劳伦斯在我心目中的文学地位。在阅读劳伦斯的同时也就对劳伦斯的身世和生平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位在我看来有英国大老级别的作家,果然与矿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结。劳伦斯虽说没有当过矿工,但他出生于英格兰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村一个矿工之家,父亲霍瑟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矿工,而母亲莉迪亚则是一位花边制造商的女儿。这个生性高傲,受过良好教育,喜欢淡雅服饰的女人,在一次圣诞舞会上,与几近文盲却仪表堂堂不失男人魅力的矿工霍瑟相识,并一见钟情地相爱虽多少有些意外,但也体现了爱情原本具有的非理性。然而,婚后,当爱情产生的迷雾被现实驱散时,小资家庭出生,有些贵族小姐气的莉迪亚对整天和黑煤打交道的矿工丈夫毫无悬念地产生了心理上的失衡和厌恶情绪,加之矿区肮脏贫脊,生存艰辛,精神和物质生活同样匮乏,丈夫又和天下几乎所有的矿工一样嗜好酗酒,劳伦斯的母亲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满腹的牢骚和怨言,家庭关系一度很不和睦。不难想象,劳伦斯的童年大概就是在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的。劳伦斯对身为矿工的父亲没有什么好感,而深爱自己的母亲,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对矿区生活也充满了厌恶和憎恨情绪,他性情孤僻,不善与人交际和来往,少有要好的朋友和伙伴,直至在伊斯特伍德矿区念完小学,他眼中的矿区始终是灰蒙蒙的,缺少阳光的。
我在一篇题为《童年的记忆或故乡》的小文中说过这样一句大话,“对于作家或一个写作者来说,童年的记忆就像遗传基因一样会影响他一生的创作,而植根童年的故乡,就像影子一样,会永远伴随着他,即使他飞黄腾达,举家移居繁华都市的高楼大厦,或者看破红尘,远遁穷乡僻壤的茅屋寒舍,这个影子都会像儿时的伙伴一样与他纠缠不休。”至今,我对我的这一说辞依旧认同。是的,童年对作家的影响是非同小可的,对某些作家而言甚至说到什么程度都不为过,譬如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中国的莫言,乃至眼下我正在唠叨的劳伦斯,童年的印象,几乎成为他们创作的全部底色。因此在劳伦斯的笔下总是摆脱不了矿区的背景也就不足为怪了。但无论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还是《儿子与情人》,抑或是《恋爱中的女人》等作品中,劳伦斯的笔都始终没有直接深入矿区,而总是游弋在矿区边缘或矿区表面,同时很大程度上又都是用女主人公的视觉来表现矿区的,我以为这一方面跟劳伦斯没有当过矿工有关,另一方面和母亲的影响有关。在《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矿区的景象和气味是通过康妮来渲染的,前文已叙,不再赘述。在《恋爱中的女人》中是通过厄秀拉和戈珍两位正在恋爱中的少女去观看克里奇家族成员的婚礼时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来表现的。她们来到这座小小的矿区城贝多弗的主干道上看见“这条街道很宽,路旁有商店和住房,但是布局散乱,街面很脏。”;当她俩穿过一片黑黝黝、肮脏不堪的田野时,远远看去“散落着一座座煤矿,煤矿的对面山上是一片黝黑的麦田和森林,就像笼罩着一层黑纱似的。敦敦实实的烟囱里不时冒着白烟黑烟,像黑沉沉的天空在变魔术一样。近处是一排排的住房,顺山坡而上,一直通向山顶。”她们走在路上,“路也是黑乎乎的,路是矿工们每天上下班的脚踩出来的。路旁围着铁栅栏,栅栏门都让进进出出的厚工装裤给磨亮了。”;姐妹俩行走在几排简易工棚中间的路上感觉“这儿更寒酸了,女人们围着粗布围裙,双手交叉在胸前,站在远处窃窃私语。她们像土著人那样用直勾勾的眼睛盯着布朗温姐妹看,小孩们在追逐嬉闹着,嘴里叫着骂人的脏话。”在戈珍的眼里,“这儿是另一个世界,简直让人发疯”……
劳伦斯是一位具有代表性的反工业化、关注工业机器与人和自然的对立、冲突的作家。矿区所代表的工业文明,在他看来是以侵占、破坏大自然为代价发展起来的。工业使大片的森林、草地、农田遭到毁坏,田野中因为有了煤矿,便出现了一些“奇形怪状的土墩以及一块块黑斑”;他认为,现代人的心灵和本性遭到了工业机器的严重压抑和摧残,从而使人与社会、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格格不入。在劳伦斯眼里,女性是自然和美的化身,工业机器以及被工业化破坏了的环境也就与女性更加格格不入。因此他热衷于将矿区肮脏丑陋的环境摄入女性的眼睛,通过女性视角表现出来,这样无疑产生的反差更大,更令人作呕。劳伦斯善于表现矿区的外在景象,同时又极具情绪化色彩,就是说他对矿区景象的渲染,参杂了个人主观上倾向性的东西。由于劳伦斯是一个工业文明坚定的批判者,所以矿区对他来说有的只是肮脏和丑陋,而没有任何阳光和美感,就连矿工本身都是丑陋的、愚蠢的、甚至缺乏人性的。这种情绪化色彩的产生,乃至作家世界观的形成都与留在童年中的记忆和母亲的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
在《儿子与情人》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中,劳伦斯的笔触尽管直接深入到了矿工家庭,并被不少评论家认为,将英国中部矿区的贫困与丑陋以及煤矿工人的悲惨生活描绘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但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描写的矿区和矿工生活,跟矿工与自然的抗争和搏斗仍旧是不相匹配的。小说着重描写的是主人公保罗在人生道路上的精神困惑与心理障碍,突出表现的是“恋母情结”。矿工莫瑞尔(保罗之父)并非小说的主人公,矿区依旧只是作为一个写作必须的场景或背景出现的,劳伦斯的笔墨重心也一以贯之地在他擅长的爱情、人性和伦理上驰骋,而没有着墨在矿工与自然、与工业机器的抗争上。当然,我并不是要在此不知天高地厚地主张劳伦斯应在这方面开掘,而只是想说劳伦斯是一个游弋在矿区边缘的矿工之子,一位以矿区边缘或矿区表面为底色来宣泄创作激情的作家。可这并不能否认劳伦斯是一位矿区作家。因为劳伦斯虽然从来对矿区没有过什么好感,但在精神上却始终迷恋着矿区;他一生四出漂泊,颠沛流离,至死都没有找到一片真正能使他休生养息的净土,而在创作上却又从未离开诺丁汉郡伊斯伍德矿区母地一步。所以,把劳伦斯说成是一名矿区作家,我并不觉得有多牵强,或对作家构成什么唐突。
你的书法别具一格,这会不会有在矿区长大的原因?
还没有去过矿区,哪天该去体验一下,不经历地狱的人,无以感受天堂。看过电影《梵高》——博拉日的矿工可不是一般的苦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