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结论就是缺少希腊式逻辑理性支撑,使得宋朝的经验总结遭遇天花板无法上升为系统的理论,宋的军事失败使后来的明清没有认真总结其失败的原因,没有分析式思维的过滤,把本该留下来的金子一起淘掉了。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10:51
看了前几贴,
1,你说宋代经济超过了同时期的西方,以此作为宋代制度优于西方的理由,这个暂且不说根本就缺乏足够的统计数据,即便如此,以纳粹德国和目前中国的经验,实际上制度上的优势恰恰会制约经济的过快过热,所以类似的原因,假如宋代的经济增速在某段时期内超过了当时的西方,反而证明制度上的落后。
2,你我在事实的认定上在某些方面是一致的。你说在宋代与英格兰的比较中,中国的帝王更担心的是在某种意义上的贵族阶层对自身的威胁,因而竭尽所能的消除这一阶层的产生,同时也会给予底层相对英国而言更多的翻身的机会。我在另一个帖子中提议大家看看美剧《罗马》,或许会对古罗马从共和转向专制的历史有多一点的认识。在古罗马共和制的末期,凯撒为了打击贵族们的势力,打破了很多传统,底层有更多的机会获得翻身,但是这根本不意味着底层的权利得到更大的保障,相反,凯撒在得到底层的支持之后与整个贵族阶层抗衡,专职的阴影便开始笼罩罗马共和国。专职就是一通到底的对社会的控制,不管它如何粉饰自己的动机,必须承认一个警告: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会导致腐败。这里的腐败还不仅仅指贪污之类的,而是绝对权力绝对会遭到滥用。
3,我一再强调对君权的制约,因为这是一个迈向自由的必要的开端,英格兰从大宪章开始,也是经历了五百年才逐渐积累了那些被认为是保障个人自由最为关键的法律制度,比如人身保护令,禁止刑讯逼供,正当法律程序,人身自由财产权,政教分离,言论出版自由,陪审团制度,等等。
看反方缺少弹药,没法做到棋子所说的史实对史实,还是贴一篇历史学家反驳吴钩的文章供参考吧

程念祺:被误读的宋朝“故事”——驳吴钩


摘要:专制要想能够有效、持久,就必须是理性化的,而不是无法无天的。吴钩先生却相信,凡是不让皇帝及其臣僚越权违制的种种制度约束,不是“虚君”,就是“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立法民主”、“法制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精神。他把他的这种误解,赋予他所精心挑选的那几个宋朝故事,从而发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并不专制的宋朝。

吴钩先生在他最近的文章中,一口气给我们讲了四个故事,以说明宋朝不是一个专制王朝(《宋朝是一个专制王朝吗?》,《同舟共进》2014.3)。文中的四个故事,讲的都是“皇帝无法由着性子‘做快意事’”。讲完了这四个故事,吴先生又以“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讨论了宋朝理学家所希望建立的“虚君制度”和“宰相治理”,以及“执政(宰相)与台谏”“相制”而不能“相胜”的政体结构。而吴先生更进一步的创见,则是提出了宋代具有“史上独一无二的‘立法民主’机制”,而且有了明显“法治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的见解,甚至也已经建立了“独立审判”的制度。吴先生因此认为,所有关于“宋代君主专制得到强化”的论断,都是不能被认同的。

为了不至于误会吴先生的意思,笔者再三读了吴先生的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好处,是有论有据;但不足的地方,是对论据的误读;而误读的根源,则在于对“专制”一词的误解。

被误读的宋朝“故事”

以下是吴先生所讲的四则宋朝故事。

第一个故事。宋初,范质等三位宰相同日辞职,太祖于是任命赵普为相。但诏书没有宰相签名副署,不具备法律效力。太祖说可以由他来代为副署。赵普认为,这是宰相的事,不该皇帝来做。最后,由同平章事(宰相官衔)、开封府尹赵匡义签名副署,太祖才签发了任命诏书。

按宋朝的规矩,皇帝的命令,凡是由中书(相府)执行的,概由中书按皇帝指示起草诏书。其程序是:宰相从皇帝那里接受指示(“取旨”);命中书舍人(相府属官)按皇帝的指示依式起草诏书;再由宰相在诏书上签名副署;然后呈交皇帝签名生效。可见,吴先生所谓宋代“诏书表达的通常就是政府的意见,皇帝只是照例批准”;“诏书没有宰相副署,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讲法,无非是把相府的工作程序当成决策程序,完全是由于误读所致。

第二个故事。神宗因为陕西用兵不力,下令将一名转运使处斩。宰相蔡确认为,这会坏了宋朝不杀士人的规矩,不同意杀。而门下侍郎章惇,则以“士可杀,不可辱”为据,连神宗要将此人刺面流放的旨意也坚决反对。他还告诉神宗:“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蔡确坚持的是“祖宗家法”,章惇强调的是士大夫尊严。二者都是以宋朝的“文治”理念为依据的。忠臣谏诤,明君纳谏,是中国人历来强调的政治传统。做臣子的维护祖宗家法和文治理念,谏止皇帝的任意胡为,显然与宋朝是否专制无关。将这样的故事,作为宋朝不是专制王朝的证据,又不知是出于怎样的一种误读。

第三个故事。陪孝宗下棋的赵鄂向孝宗要官。孝宗惮于“外廷”的阻挠,就让赵鄂自己找外廷官推荐。赵鄂找到“恩公”中书舍人葛邲,要他推荐,但遭拒绝,说哪怕是皇帝降旨,也照样要驳回。

宋朝封官,虚衔虚职泛滥。官员只有受皇命“差遣”,才真正有职有权。赵鄂因为陪孝宗下棋,获得了“武功大夫”这一中级武衔,和“浙东路钤(即钤辖)”这一地方警备官虚职。对于一个棋手来说,待遇已经不低。凭技艺得官,属“伎术官”一类,按规矩也只能得到武职。太祖、太宗时,以一技之长行走于宫廷的伎术官,近水楼台先得月,由武职迁任文职的事很多。后来,真宗曾下令禁止伎术官像京官那样考核升迁,仁宗也曾下令禁止伎术官请托辅臣和宗室荐举为行政官。这两条,估计都与伎术官由武职转文职有关。

鉴于汉唐之失,宋朝对外戚和宦官限制得很严。此类对伎术官的限制,用意也无非如此。赵鄂估计也是想迁任文职,以便有机会得到“差遣”。但孝宗让赵鄂找外廷官推荐,更像是一种婉拒。记载此事的张端义,就称赞孝宗:“非特处君子有道,虽处小人亦有道也。”而葛邲坚持“祖宗家法”,固然是为官的本分;但从他称赵鄂为“我家里人”,也不难看出还有避嫌的意思。总之,以这样的例子来说明皇帝“不敢私自封官”,也还是出于误读。

第四个故事。给事中谢深甫,每每敢于缴驳光宗提拔近臣的私旨;中书舍人楼钥,对光宗不合法度的私旨同样“缴奏无所回避”。

吴先生讲这个故事,还是要说明宋代皇帝不能任意提拔官员,而且皇帝必须尊重臣下缴驳的权力。虞云国在其所著《光宗传》中指出,韩侂胄因为是嘉王(后来的宁宗)夫人的曾叔祖,“短短四年竟升迁了27年磨勘(即历练与政绩考察)才能达到的官阶,光宗还准备超授他四阶,又相当于20年的磨勘转迁,后因给事中尤袤缴驳才作罢”;而品行为人所不堪的耶律适嘿,光宗任命他为承宣使,“给事中尤袤一再缴驳,光宗以御笔宣谕他书行(即签字同意)”,尤袤只好照办了。尤袤是光宗做太子时候的旧僚,曾因讽谏光宗不要任用私人而被逐出京城,他的上奏也曾被光宗撕碎泄愤。尤袤后来积忧成疾,上表光宗,请求致仕,光宗也不予理睬。可见,在皇帝能否任意提拔官员,是否尊重臣下封驳之权的问题上,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制约。这两个例子,正好可以用来反驳吴先生的误读。

宋朝专制的制度化水平高于汉唐

我们所说的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其集权的最显著特点,就是皇帝的专制。由秦到清,两千年间,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强化,就是以强化皇权专制为核心的。其特点之一,就是越来越理性化。这个“理性化”,从制度设计来说,就是使集权、制衡与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从对皇帝的政治品格的要求来说,就是使他纳谏而不是拒谏,以及近君子而远小人;而对于大大小小的官僚来说,就是从制度约束和教育入手,使他们不忘忠君爱民。

在这个理性化的过程中,以汉唐与宋相比,前者专制的制度化水平较低,皇权受到的制度约束较少;而后者专制的制度化水平较高,皇权受到的制度约束较多。由汉至唐,因为皇帝所受到的制度约束较少,所以就出现了诸如皇帝与外戚、母后、宦官、膏粱子弟(如西晋司马氏诸王)“共天下”的问题。这些都是由于皇帝可以任意将权力赋予他人,却收不回来而造成的。

宋朝是非常重视皇权专制的理性化的。如上面所讲的第一个故事,其中有过这么一个细节。当时有人建议效法唐朝甘露事变之后,因宰相缺席,而让尚书仆射(尚书省的副长官)“奉行制书”的“故事”。但反对的人说,这种事情发生于“非承平之时,不足为据”,因此提议由“同平章事”的赵匡义来“副署”,以完成正常的工作程序。这样的细节说明,宋朝士大夫非常重视程序和原则;对于决策和行政上的“权宜之计”对制度的破坏性,抱有高度的警惕。这正是专制集权制度愈趋理性化的现实反映。而上面讲的另外三个故事中所强调的“祖宗家法”,也都包含着强烈的按制度办事的理性化特征。

从具体的制度设置而言,宋朝的专制集权有这样几个主要方面:一是把军、政、财权都收归中央;二是将内、外廷行政系统分权制衡与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是科举选官制度的普遍实行;四是对恩荫的严格限制。对于这样的理性化,宋朝君臣自有种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如宋太祖所谓“宰相须用读书人”;北宋宰相文彦博所说,是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南宋高宗则谓,宋朝“设科取士,本欲得贤以共治天下”。

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基于“文治”理念的理性化,一方面针对的是五代“国擅于将,将擅于兵”的局面;另一方面针对的是皇帝与外戚、母后、宦官、膏粱子弟“共天下”的问题。在这一理性化的制度创建过程中,宋朝的行政、军事、财政和监察等中枢权力,都分别集中于皇帝。所谓“权在人主,下无专政之嫌”;“朝廷以一纸下郡县,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无有留难,而天下之势一矣”;“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

君权主导下的分权制衡

强化皇帝的专制集权,这是根本前提。至于理学家的“虚君”共识,即便有,也不过是一厢情愿。富弼反对神宗事事亲批,说哪怕每件事批得都对,也不符合为君之道;何况总也会有批错的,日积月累就是一大堆。他特别提醒神宗,正当变法之时,皇帝应该洞烛小人趁机生事的本性。他这里讲的是“为君之道”,是人君南面之术,而不是什么“虚君”。即凡事让臣下去做,错了当然都是臣下的错,皇帝心里想什么,臣下并猜不透。如果事事亲力而为,皇帝心里想什么,臣下都了如指掌,夤缘作奸的小人就有机可乘。皇帝如果出错多了,不仅会丧失“神圣”的权威,也等于是授人以柄。

而陆九渊所谓“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无非是说君王不要暴露自己的好恶,也不要被小人所蒙蔽,讲的也是人君南面之术。只不过他认为这样反而可以使臣下做起事来不受束缚,尽心尽责。中国的古人,讲人君南面之术,总是讲“垂拱”,讲“无为”,其实都是讲君王不要把自家的心思暴露在臣子面前。讲得更甚的,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说人君装糊涂,放手让臣子们去说去做,才能洞烛臣子内心的想法。诸如此类的问题,张舜徽先生的《周秦道论发微》,早已讲得清清清楚。看到要君王“垂拱”、“无为”这些词儿,就以为是“虚君”,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

关于宋代的相权,吴钩先生引用了《宋史·职官志》“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以及《宋会要·职官》“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的说法,以说明相权虽然被多个机构分割,但宰相所统率的政府,权力并不亚于汉唐,只不过相权本身是被分散了。我们权且不讨论这样的表述在逻辑上是否有欠通处。问题的关键在于,宋朝仅仅是宰相对皇帝负责,还是宰相、枢密使、三司使(掌盐铁、度支、户部)分别对皇帝负责?

事实上,北宋大部分时期,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互不统属,各自独立对皇帝负责。那时,中书省与枢密院称“二府”,对掌文武;而三司称“计省”,独掌财政。元丰改制之后,三司撤销,财权统归户部,置于宰相的控制之下。但宰相的权限虽然扩大了,同时也加强了副相(参知政事)与宰相的分权。到了南宋,宰相或兼枢密使,又获得了处理部分军政的权力,但也使副相与枢密院副使互兼。这种做法,固然是出于宋金战事的需要,也是为了限制和防范各军事将领势力的膨胀。

所以,表面上是宰相权力的扩大,实际上是新形势下保证皇帝继续专制集权的举措。由此看来,说宋朝宰相“事无不统”、“执大政”之类的话,其实都有些说过了头。只有“佐天子”三个字,是说得准确的。总之,在宋代,皇帝控制政府的方式与汉唐有很大不同,宰相的权力范围与汉唐也不一样。

吴先生还以宋代台谏对皇权和相权的制约为例,来说明宋朝政体的“二权分立”,即君权与相权的分立,以及政府与台谏的分立。这显然也是错误的。关于君权与相权的分立,吴先生的证据,一条是讲“权归人主,政出中书”,一条是讲君臣“各有职业,不可相侵”(朱熹语)。可是这两条材料,无非是说要分清权力的性质,使君相各司其职。尤须指出的是,所谓“政出中书”,其合法性,就来自“权归人主”的制度设计。既然如此,皇权与相权,就不是“分立”的,而是从属关系,主从关系;是行政权从属于而不是独立于决策权的关系。

而吴先生所谓“政府与台谏的分立”,程度也非常有限。关于宋朝宰相有权任免台谏官,史书有清楚记载。惟其如此,宋代台谏官迎合宰相的事情,十分严重。如南宋宰相韩侂胄专权,而“言路皆侂胄党”,于是“台谏迎合侂胄意”,纠举“伪学逆党,得罪者五十有九人”。台谏官迎合韩侂胄,说到底,就因为他是宁宗皇帝的宠臣。虞云国在《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中,论证了宋代台谏制度的设立,虽有监察君主失误的用意,但“台谏监控机制中君权的独尊,与分权制衡的立法精神是根本冲突的”;“君权的失误便为相权染指并进而控制台谏系统开启了方便之门”。

虞先生认为,宋代君主、宰相和台谏的分权制衡系统,仍是以君权的独尊和主宰为前提的。对于这样的事实,吴先生一概不予注意,津津乐道于宋代的“分权制衡”,感叹其“精妙”和“优良”,说是“君主不要专制,是作为宋朝的一项宪则惯例传承下来的”。这样的一厢情愿,是非常让人遗憾的。

“防弊之政”意在专制

为了说明宋朝不是一个专制王朝,吴钩先生又大谈所谓宋朝的“‘立法民主’机制”,说宋朝记录帝王言行的《宝训》、《圣训》,均为“士大夫的集体塑造”。写得兴起,他又结合宋朝立法有向朝野征求“众人”、“诸色人等”意见的程序和方法,有根据“官吏民庶”意见修改已颁布法令的规定,强调宋朝“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立法民主’机制”。吴先生又讲宋朝有“法治的意识”和“司法独立”。他引述宋朝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的话头,认为这就能证明“宋朝已出现了‘法治的意识’”。

宋人好讲大道理,这样的话自然讲得不少。我们的古人,也从来都是这么讲的。中国历朝历代,皇帝没有不立法的。立法的初衷,也是要人遵守。若说是这样的“法治的意识”,不要说宋人,从来也都是有的。吴钩先生的独特之处,就在于通过汉朝廷尉张释之轻判惊动御驾的乡下人的故事,以及宋人对这一故事的法治意义的讨论,一方面要读者“深入理解这一传统”;另一方还要读者认识宋人在这一问题上的“非凡见解”。

张释之的这个故事很简单。文帝坐马车经过一座桥的时候,有个乡下人唯恐“犯跸”,就躲到桥下。等了许久,他以为皇帝的马车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跑出来,却正好惊到了文帝的马,险些伤着了文帝。文帝一怒之下,把这个乡下人交张释之处理。但张释之的判决,是建议罚金。文帝说自己差一点就被摔着了,这样的判罚太轻。张释之说,如果皇帝当时把这个乡下人杀了,自己这个做廷尉的也管不了;但既然交廷尉审判,就只能依法定罪。然后,张释之跟文帝讲了一番法律是“天子所与天下公共”的大道理,文帝听了口服心服。

就这么一个故事,却引得喜欢讲大道理的宋朝人拿张释之开涮,说怎么可以说皇帝把人杀了廷尉也管不了呢。吴先生抓住这个问题,引宋人洪迈的话,说张释之这是“启人主径杀人之端”。他还介绍了陆九渊根据《尚书》所谓偶犯,但不是故意的,犯了大罪也不可杀的施法原则,认为张释之的错误就在于没有跟文帝把这个道理讲清楚。他认为,陆九渊在这里阐发的,是“司法独立”的非凡见解;皇帝应当接受这些古老而永恒的法理;所制定的法条也应符合这样的法理,司法才能独立,并避免法家的“任法之弊”。

但是,在我看来,张释之作为为天子执法者,明确告诉汉文帝廷尉的责任就是依法判决,是很有道理的。他哪里想得到,他的一句加强语气的话,竟成了喜欢讲大道理的宋代士大夫吹毛求疵的口实。他当然更想不到,这样的吹毛求疵,到了吴先生这里,就成了“司法独立”的佳话。他为什么不能想一想,陆九渊所讲的《尚书》上的那条“古老永恒的原则”,若真的实行起来,较之法家的“任法之弊”,必有过之而无不及。西汉的张汤,判案子就总喜欢引经据典,使之符合儒学的教义,却逃不脱“酷吏”的恶名,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

宋朝对内对外,都不是一个进取的王朝,惟于“防弊”上深有心得。此所谓“防弊”,防的就是臣下夤缘为奸,而皇帝不能专制之弊。而吴钩所谓“民主立法”,其实也是宋朝皇帝“防弊”的一种措施,是为皇权专制服务的。所以,不能一看到征求“诸色人等”的意见,就以为是民主立法。征求意见,属于“兼听”,与“民主”风马牛不相及。

这里不妨请教一下吴钩先生,宋太祖篡位之后实行强化专制集权的种种措施,究竟是出于他本人的意思,还是出于宋朝的“士大夫集体塑造”?这个问题,想来吴先生在心里应是问过自己许多遍的。然而吴先生王顾左右而言他,以宋朝政府“权力与汉唐宰相机构并无不同,只不过宰相个人的权力没那么集中”这样的表述,来否认宋初有专制集权措施,以避免与他的宋朝权力运行机制并不专制的论点撞车,不仅文不对题,且失之于掩耳盗铃。邓小南教授在其所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一书中指出:宋代立法原则,就是太祖所谓“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对于这一立法原则,邓小南引太宗皇帝“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之语加以解释,道出了有宋一代专制制度的本质和意义。

宋朝官僚张咏的“故事”

好在吴先生对于宋人已有“司法独立”的见解不过点到为止。他笔锋一转,就泛泛而谈宋朝的“独立审判”制度。从字面上看,这些审判制度的设立,其“防弊”的功夫虽然做得很细致,也很“独立”,无非是防止官员越权和舞弊,为的就是保证皇权专制。而笔者由这种“独立审判”,自然而然想起一个叫张咏的人。此人在太宗和真宗时期做官,政绩和政声都很不错。这里,却不妨举几件他做得不堪的事。

张咏任崇阳县令时,遇一村民居然从市场上买菜吃,而不是自己种菜,就断定人家是“惰农”,对人家动用了鞭刑。张咏总是喜欢凭推论审案。在崇阳,有一次他检查仓库,发现某库吏左鬓头巾下夹着一文钱,而且态度很不老实,还蛮横,遂以“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判词,亲自将此人斩于阶下。

张咏知杭州时,一个做弟弟的,与姐姐打财产官司。原告的姐夫告诉张咏,岳丈去世时,这个小舅子才三岁。丈人遗命他掌管家产,将来十分之三的家产归这个小舅子,十分之七归他们夫妇。张咏听了,即断言他岳丈深知如果不这样分,这小舅子就会死在他这个做姐夫的人手里,命令他马上将十分之七的财产分给小舅子。

张咏后来到益州做知州。在益州任上,据说张咏有一个小簿子,记的都是谁谁谁有怎样的“阴事”、“细过”。张咏每次办案前,都要翻开这小簿子“默记”。之后,不是杀人,就是动刑,“不皆究实”。这样的判案,想来也是推论的居多。他甚至还因为私愤杀人。如他手下的一名吏员,因为言语冒犯,他就给人家上了枷。那吏员不服,说“有种你就杀了我,否则就让我永远戴着这枷”。张咏一怒之下,就把这吏员给杀了。

还有一则故事,听来更令人发指。说张咏在官衙,见一军卒与小儿在廊下戏耍。不知怎的,那小儿被惹恼了,忽然怒扯其父。张咏大怒,叫来众人,说益州人好犯上作乱,都是习俗使然;幼儿已如此,等长大了怎么会不造反呢?然后,竟把这个小孩儿杀了。

按宋朝的法律,知县有权对人用刑,却无权杀人。张咏在崇阳擅杀库吏,曾上书“自劾”。“自劾”的结果虽不得而知,但料想他不至于认为自己触犯了重法。而他后来到益州去做知州,因为得到“便宜从事”的授权,就敢于凭推论断案,大开杀戒,甚至因私愤而杀人,亦不惜以残杀幼童来震慑大乱(王小波、李顺)之后的蜀地民心,却实实在在地反映了皇帝授权之下的“专制”性质,以及这种“专制”所可能达到的暴烈程度。关于张咏的这些听来让人不堪的“故事”,可都是在吴先生所谓的“独立审判”之下发生的。

专制不是无法无天

中国历史上的专制主义,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的。而在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这种专制主义逐渐地摆脱自身的非理性化倾向,而趋于深入地转向理性化。可以认为,理性化是历史上君主专制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君主专制必然以其自身的理性化为目标。总之,专制要想能够有效、持久,就必须是理性化的,而不是无法无天的。一位法国的历史学家,对于欧洲近代新专制主义的兴起,曾这样写道:“王权是神圣的,它是仁慈的。它是专制的,它是合乎理性的。”这与中国专制主义制度下君王的追求并无二致。

而吴钩先生心目中的专制,即皇帝完全不受约束的“专制”。很难想象,完全不受约束的皇帝专制穷竟是怎样的。我们在中国宋以前的历史上看到,当皇帝所受到的制度约束越来越少,则来自于诸如外戚、母后、宦官或膏粱子弟专权乱政的事情就越多。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是由于皇帝将权力赋予私人,却不能收回而造成的。宋朝的太祖、太宗对此看得很透,“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在整个国家制度的设置上强调“使臣下无专制之私”,以保证专制之权收放自如,始终不脱皇帝之手。

虞云国指出:“前代治乱的经验教训,渐趋圆熟的统治思想,再加上政治制度的自身演进,促使宋代统治者迈出了分权制衡的重要一步”;但它的前提必须是“以君主为主导”的。然而,因为“与士大夫共天下”,宋朝出现过许多“与奸臣共天下”的局面。其实,这种情况在之前的朝代,又何尝少见。

宋代“分权制衡”的结果,无非是诸害取其轻。所以,关于宋代的“分权制衡”,或许应该更加注重的,是皇权的主导和专制与这种“分权制衡”之间的关系。但是,吴钩先生却相信,凡是不让皇帝及其臣僚越权违制的种种制度约束,不是“虚君”的,就是“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立法民主”、“法制的意识”和“司法独立”精神。就这样,他把他的这种误解,赋予他所精心挑选的那几个宋朝故事,从而发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并不专制的宋朝。
看反方缺少弹药,没法做到棋子所说的史实对史实,还是贴一篇历史学家反驳吴钩的文章供参考吧

程念祺:被误读的宋朝“故事”——驳吴钩


摘要:专制要想能够有效、持久,就必须是理性化的,而不是无法无天的。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11:36
既然你正反两方面的文章都有,我倒想看看你的意见。你是赞成吴呢,还是程?至于我,我说过我对这种文章是存在阅读障碍的,就像你曾经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同样一句话有时竟然可以做完全相反意义的理解,这个太神奇了。
回george.h兄,其实我的观点已经表达过了,我不纠结于吴、程争论的细节,只就最核心的制度理性化作出定性判断,如果承认制度理性化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本路径,那么程文也是承认了这个前提的,由此就可以推论吴钩叙述的这些做法就是向法治化发展的。
本帖最后由 章星球 于 2014-6-25 12:19 编辑

回棋子兄,我只能用直觉来回答你的几个问题。岳飞一事,肯定是触犯了宋的制衡理念,而且岳飞也不可能灭金国,这是凭着我对武术和传统军阵的理解作判断,冷兵器时期以农民兵为主体的宋军只宜作防守反击,不宜长驱攻击作战。由北宋章惇实施的浅攻堡垒战是最好的对抗游牧民族战略,但岳飞的作战思路不是按这一战略走、另一位将领在与他商量沿江筑堡时他愤然拒绝。所以一时的胜利不等于可以取得对金的决定性优势,大举北伐的风险极大。南宋的不幸不在于高宗的昏庸,恰恰相反赵构是有智略的;靖康之变,王室被全体俘获这一事件与儒家孝文化共同制约了南宋的作为空间。支持岳飞北伐的后果是不可预测的,对宋而言,太多的历史教训摆在那里。其实最理想的办法就是用文化同化金人,一旦同化,其军事攻击性就会下降,辽国如此,金国也如此,所以北宋灭辽和南宋灭金都是败招。都是国际秩序上不守儒道食了苦果。
回george.h兄,其实我的观点已经表达过了,我不纠结于吴、程争论的细节,只就最核心的制度理性化作出定性判断,如果承认制度理性化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本路径,那么程文也是承认了这个前提的,由此就可以推论吴钩叙述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11:55
我不知道你说的理性化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本路径是什么意思。程的文章其实写的很通俗,倒是吾的文章文白夹杂如同吃夹生饭很难受。我细读了那个吴咏的故事,我真的怀疑你读了程的文章没有,吴咏一路滥用权力,但是似乎官场一路顺风,这说的已经很明白了,专职之下帝王根本不会关心你什么平民权利,要的只是奴才们的忠心,然后王朝万万岁。而那些翻身的奴才一旦掌握了权力,那平民的生命就如同猪狗。
把吴钩本尊请来了,欢迎吴钩兄!
把程念祺也请来吧。
说宋朝不专制,地球人都笑了!
与秦始皇,与康雍乾、朱元璋相比
只不过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欢迎吴钩先生!
       星球兄大手笔啊!赞一个。
欢迎吴先生来小栈茶叙,如有不周不妥还请保函~~


而陆九渊所谓“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无非是说君王不要暴露自己的好恶,也不要被小人所蒙蔽,讲的也是人君南面之术。只不过他认为这样反而可以使臣下做起事来不受束缚,尽心尽责。中国的古人,讲人君南面之术,总是讲“垂拱”,讲“无为”,其实都是讲君王不要把自家的心思暴露在臣子面前。讲得更甚的,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说人君装糊涂,放手让臣子们去说去做,才能洞烛臣子内心的想法。诸如此类的问题,张舜徽先生的《周秦道论发微》,早已讲得清清清楚。看到要君王“垂拱”、“无为”这些词儿,就以为是“虚君”,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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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这段解释也是挺厉害的。
程念祺不认识啊,他是上海人,这坛里肯定很多认识他的,估计老木匠和他有交集。
而陆九渊所谓“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无非是说君王不要暴露自己的好恶,也不要被小人所蒙蔽,讲的也是人君南面之术。只不过他认为这样反而可以使臣下做起事来不受束缚,尽心尽责。中国的古人,讲人君南面之术,总是讲“垂拱”,讲“无为”,其实都是讲君王不要把自家的心思暴露在臣子面前。讲得更甚的,就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说人君装糊涂,放手让臣子们去说去做,才能洞烛臣子内心的想法。诸如此类的问题,张舜徽先生的《周秦道论发微》,早已讲得清清清楚。看到要君王“垂拱”、“无为”这些词儿,就以为是“虚君”,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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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这段解释也是挺厉害的。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13:48
这段只是程先生在做价值判断而已,古代国家毕竟是君主制,“垂拱无为昏昏昭昭”什么的,用现代经济观念去看动机是了然的,那就是变着法儿想让老板向职业经理人充分授权嘛。公司治理和国家治理原理相通,这个其实就是法治化的路径。
本帖最后由 章星球 于 2014-6-25 15:35 编辑
我不知道你说的理性化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本路径是什么意思。程的文章其实写的很通俗,倒是吾的文章文白夹杂如同吃夹生饭很难受。我细读了那个吴咏的故事,我真的怀疑你读了程的文章没有,吴咏一路滥用权力,但是似 ...
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12:26
纠正一下,不是吴咏,是张咏,其实就是钞票的发明人,著名的“交子”就是他的大作,这个人确实有争议,但其故事似乎更多来自野史。而且张咏的案例是一回事,吴钩举的例子也是事实,张咏例并不足以证伪吴钩所举啊,我丝毫不怀疑当时的现实社会还发生过无数冤假错案,但我相信其理性化努力会产生改善作用,即宋朝的冤假错案只要从量上少于明清,就可以证明其效能。我朝判案荒唐处更多,而实际上我朝法制也是在缓慢进步朝法治方向徐徐挪动。在宋朝那样的时代,能有吴钩所举的种种变革就已经不错了,如果要穷举恶例,相信英格兰的同期也会有不少的。否则不会有大宪章的几次反复。

制度的理性化一方面是指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升或效能理性的提升,另一方面则是价值理性的提升,如对人的生命价值的重视、宁纵勿枉原则的建立。这只是我拍脑袋临时归纳的,如有不妥请更正。
吴文文白夹杂应可以理解,既要阐述史实就不得不用原文;又要通俗易懂就得翻译成现代概念。
我本对这篇文章提不起什么兴趣,因为在今天,类似的东西——试图从中国历史中找到我们今天所向往的“现代文明”的线索的东西——可谓是多如牛毛。对这类东西本人一向视为发热病的疯言疯语,但既然老友走风对此兴味盎然,那本人本着对老友一片旧情,也来发表一番看法。

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其中提到了很多当今中国,亦是中国自古以来都存在着的顽症,和“近代性(现代性)”相关的诸多问题。譬如专制、分权、法律等等。这些词汇放在字面上只是一个看似常识一般的词汇,而放在现实里,其深刻复杂程度却超出我们每一个人的认知能力。甚至超出这个国家所有人智慧总和所能触及的高度。

我们需要首先理清这些概念的内涵,否则只会自己把自己的脑子给绕城浆糊。

专制这一概念,第一个给出清晰解释的人是孟德斯鸠。孟德斯鸠把他所认识到的人类政治模式分成三种:一个人,按照法律来统治,成为君主制;多人按照法律来统治,成为共和制;一个人不按照法律来统治,成为专制。孟氏对专制的定义,得到了后世的广泛认同,虽然有一些修正,比如:专制未必一定是一个人的统治,也有可能是一群人不按照法律来进行统治(七常委?)。

接下来,又要涉及到“法律”这一概念。政治学意义上的“法律”,和日常我们所认为的“刑律”、“官司”是两码事。“法律”这一概念,在政治学意义,可以解释为一套用于约束整个社会的规则,包括统治者在内。而中国传统的“刑律”、“王法”,是统治者用于约束其治下万般的一些规定。这些“王法”,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我们今天所常见的“民法”、“刑法”的功能,但它们不是“法律”,因为统治者随时可以动用“王法”之外手段来约束他治下的人们,这些手段时常比“王法”更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比如历史上那些被赐白绫鸩酒的,不需要任何“王法”,“王法”也保护不了他们。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理清这两个概念之后,我们大概可以得出判断,什么样的社会,可以被成为“专制”。

另一个概念,和本文相关:“皇帝的权威”。皇帝的权威并不是正在龙椅上坐着的那个人的权威,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任意剥夺人财产、生命、自由;可以独断地发动战争、修改课税、取缔或强迫人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等等,集中起来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本人可能只拥有部分这样的权威甚至干脆什么都没有。比方说汉献帝和曹操,汉献帝本人最多只有一些祭祀和礼仪上的权威,但这丝毫也不会削弱皇权的至高无上属性。只是这些至高无上的权威绝大多数掌握在曹操手里而已。我们可以说,宋朝的皇帝,其实权不如明清时期的皇帝大,但是宋朝的“皇权”的权威性,和明清时代的“皇权”的权威性却是一样大。这是这种权威实际掌握在皇帝手中的那一部分比明清小一些而已。它和近代以来,受到明确法律限制的君主权力,完全是两码事。和欧洲相近时期,国王、贵族、教会等力量在实权上的相互制约也不一样。

本来还想在写下去,但再写就太长了,写太长没人看。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偷懒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木人看~~


哈哈山民还是不要再贴啦,因为这些政治学ABC都是大家看过不知多少遍的。政治与法律是古老的学问,也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问,如果说科学研究技术文明对更严谨系统的学术体系依赖较大的话,政治与法律则相对较小,而且实践的需要在那推动,人类天然的理性作用于实践,怎能不会有所贡献或创新呢?所以我提醒你除非你能证明中国人不是人类、或者至少从基因学上证明中国人种的劣根性,否则你是不可能彻底否定中国人自发实现制度理性化的可能的。
遵星球之命,不贴了,哈哈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可以贴哈,山民尽管发。

北宋灭辽,南宋灭金,从情感来看,灭眼前的仇敌,图一时痛快,结果来看,第三者得利,当今中国欲灭日本,也想灭眼前仇敌,逻辑上非常幼稚。(也普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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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山民还是不要再贴啦,因为这些政治学ABC都是大家看过不知多少遍的。政治与法律是古老的学问,也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问,如果说科学研究技术文明对更严谨系统的学术体系依赖较大的话,政治与法律则相对较小,而且实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17:05
我看了半天没看懂星球乃究竟在所神马,只看出乃让我别发了。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可以贴哈,山民尽管发。

北宋灭辽,南宋灭金,从情感来看,灭眼前的仇敌,图一时痛快,结果来看,第三者得利,当今中国欲灭日本,也想灭眼前仇敌,逻辑上非常幼稚。(也普及一下)
菜农 发表于 2014-6-25 17:29

对中国来说,俄罗斯相当于宋时的金,美国相当于宋时的蒙古,

所以中国要吸取历史教训,决不能和美国联手攻击俄罗斯,而且要支援俄罗斯对抗美国。
我看了半天没看懂星球乃究竟在所神马,只看出乃让我别发了。
山民 发表于 2014-6-25 17:40
那就发。另外什么时候解开老大的谜底啊?
附议菜农,坚决抗议星球扼杀言论自由~~

“所以我提醒你除非你能证明中国人不是人类、或者至少从基因学上证明中国人种的劣根性,否则你是不可能彻底否定中国人自发实现制度理性化的可能的。”

木道理啊木道理,你都说了咱们木有逻辑工具,这点都够致命的了~~中国历来不缺法,条文都是很漂亮的,但至今都是法而不律,原因山民讲的就有道理,就是法上有权权上有欲,粗话讲以屌治国到如今还不是被各大官人们前赴后继的实践着~~


纠正一下,不是吴咏,是张咏,其实就是钞票的发明人,著名的“交子”就是他的大作,这个人确实有争议,但其故事似乎更多来自野史。而且张咏的案例是一回事,吴钩举的例子也是事实,张咏例并不足以证伪吴钩所举啊,我 ...
章星球 发表于 2014-6-25 15:07
主贴我读的少些,程的文章读的多些。主贴很多被用来说明不是专职的证据,在程那里恰恰专职的理由。这里的关键问题又回到了我反复问你的问题:在帝王意志的约束上有没有一个足够的力量,吴所说的什么分权,那是下属之间的互相牵制,在君权这个层次上,不但没有牵制皇帝的力量,而且他也非常注意潜在力量的威胁。中国专职了两千年,至今法治与rule of law的意义还有天壤之别。
附议菜农,坚决抗议星球扼杀言论自由~~

“所以我提醒你除非你能证明中国人不是人类、或者至少从基因学上证明中国人种的劣根性,否则你是不可能彻底否定中国人自发实现制度理性化的可能的。”

木道理啊木道理, ...
歪弟 发表于 2014-6-25 18:00
你怎么知道条文都很漂亮?还有很多人常说中国的法律是好的,就是执行的不好。无知也不能这样啊。
最近忽然这么多的高手云集,赶脚燕谈的学术春天要开始回暖了。可喜可贺,献花花!
本梦总是和醒来有着不得不说的故事。
来个山寨的梦游人。
阅尽天下马甲,心中自无领袖。
那就发。另外什么时候解开老大的谜底啊?
george.h 发表于 2014-6-25 17:56
走风和星球都没有多少攻击性,宽厚之人,因此拿他们开涮没什么问题。

这排名第一嘛,还是让某家自己来认领了吧。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