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英美这些国家遇到这种事情如何处理?
george.h 发表于 2014-7-23 16:14
美国的法律貌似不需要非礼,师生恋都不合法,教师要失去教职。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厦大学生联名力挺导师清白为何令人反感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赵勇锋 2014年07月23日 15:35



近日,网友汀洋等举报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吴春明诱奸女学生的事件仍在发酵。7月14日,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向调查组领导发了联名信。信中称赞吴春明“治学严谨”、“关心学生生活”、对学生总是“毫无保留地帮助”,称“‘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东方早报》7月21日)

“122名学生发联名信”力挺导师,看起来很强大,但从新闻报道的网络跟帖可以看出,“联名信”不仅没能将老师从舆论危机中解救出来,反倒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反感。

客观而论,网友的反感情绪中,不乏成见的因素。具体来说,成见大体有两个来源,一是基于对大学精神的堕落与知识群体道德滑坡的认知而产生的不信任感,二是从不久前复旦学子联名信的风波中,人们对“人数众多的联名信未必代表客观公正”已经有了强烈认知。

不过,即使摈弃了成见的因素,就事论事,“122名学生发联名信”力挺导师这一行为本身,仍有欠妥当、值得质疑的地方。

首先,“联名信”虽打着“122名学生”的旗号,但是否真能代表这122名学生的自由意愿,颇为可疑。据报道,这“122名学生”皆是由厦大历史系历届学生组成的QQ群成员,由此也就不难揣测“联名信”的产生过程:少数人发起,在QQ群里征求意见,选择代表执笔,写成后再在QQ群里征求意见。“博导诱奸女生”的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始于7月10日,厦大作出回应是在7月12日,而“联名信”的发出是在7月14日。很难想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联名信”能够充分征求每个学生的意见。退一步说,即便每一个学生都对“联名信”的内容表示了“同意”,这种“举手表决”式的认同也不能代表每个个体真实的态度。

其次,“联名信”有裹挟舆论干扰调查之嫌。“122名学生”人数虽众,但也只是包括了吴春明指导过的研究生(“汀洋”除外)和部分本科生,哪怕这“122名”学生的确都认为老师道德高尚,也不能代表其余人的意见,更不能抵消个别人受害的可能。博导是否“诱奸女生”的真相要靠中立客观的调查来还原,要靠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说明,并非谁表现得更悲情,谁的嗓门更粗大,谁就手握真理。在校方已对事件展开调查、尚未给出结论的情况下,写这样的“联名信”力挺老师清白,无疑是向调查组施压,难免令人反感。

对于新闻事件,每个人都有言说的自由,在信息化时代,也不乏言说的渠道,学生若觉老师清白,大可发出个体的声音据理力争,以“联名信”这种集体代言的形式发声,看似强大,实则虚弱。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无论真相是什么,这种方式都不可取。(赵勇锋)


本篇文章来源于: 中国科技网 www.wokeji.com
原文链接:http://www.wokeji.com/pl/kjjy/201407/t20140723_773578.shtml

厦大联名信扮演性骚扰共犯

2014-7-23 19:20
来源:网易
已有2113人浏览.

文|李思磐

厦大女博士生“汀洋”投诉博导性骚扰的事件,调查尚无进展,却有122名厦大学生隔空发声,联名为博导的师德背书,对投诉者进行指责。对于正在舆论漩涡中的大学,我的感受是:“有这样的朋友,还要敌人作什么?”

任何针对机构内的人员职业道德的投诉,都可能伤害机构的声誉;然而,只要指控者不是诬告诽谤,她就无需为这指控的后续媒体效应负任何责任。举报和传播,只要没有捏造事实,都是个人的权利,也是相对弱势的一方叫板强势一方的必由路径。何况厦大无需为内部任何一名学生和雇员的行为负无限责任,只要它向社会表明,对于内部的性骚扰行为,有着透明公正的调查程序,并且立场坚定地反对这类行为。

这些联名者声称:“作为吴春明老师指导过的学生,我们愿意实名以证:吴春明教授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吴老师利用导师之便对众多女生行不轨之事与事实不符……”逻辑上,如果有更多学生具名指控某博导确有性骚扰的行径(很多时候这类行为都不仅仅针对一人),确实能够作为举报者的重要旁证;但是,其他学生声称自己从未见过、经历过骚扰、性交易和渎职行为,并不能证明性骚扰和渎职不存在。

更有趣的是,这封联名信对举报者出示的证据——酒店赤裸上身照没有作任何解释(正常师生关系很难接近到这个隐私距离),却对博导的学术成就和师德大唱赞歌,真让人哭笑不得:性骚扰——尤其是交易型的性骚扰,怎么可能由不起眼的小人物实施呢?实施者通常都是功成名就位高权重、在关系中拥有权力、外部形象良好的人啊!



厦大学生这封联名信,反映的是一般人,尤其是“共犯结构中的好心人”对于交易型性骚扰的错误理解。
说明一下,这位李思磐是一位女权主义研究者。跟艾晓明像,但年轻一代。
【性骚扰的界定是法律问题与双方道德水平无关】

2005年,全国人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尽管妇女法学界准备了一大堆反性骚扰立法的建议文件,最后写入法律的只有一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可是对性骚扰的定义和表现形式,法律未作细则规定。在妇女法学家呼吁之下,一些地方性立法明确了用人单位防骚扰责任,但毕竟国家立法缺位,发生在教育和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很难被惩处。

在这样的背景下,受害者能够得到的法律救济很少,性骚扰就是以这种“尚未事发”的状态,成为生活中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法律缺位,再加上厦大事件媒体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均衡,以及举报者不按牌理出牌,关于此事引发的言论误区颇多。譬如微博@彭晓芸等说,性交易归根结底是女性的问题,是有些女性“智小而欲大”,想“不劳而获”,认为女性只要找职业能力可以被社会看见的工作就能规避潜规则;要么就是“汀洋”或“青春大篷车”(目前没有证据证实这是两个人)自己既然接受了交易,又有什么理由出来举报,举报者自己是“撒泼打滚的女流氓”之类。

先且不说@彭晓芸自己举例的“职业能力能够被看见”的体育和演艺领域是性骚扰的高发区,荒谬之处还在于,这件事情最后变成了挑剔举报者的道德水准,张扬被举报者的师德水平,而事情最具公共性的部分隐匿不见了。

事件的核心,并不是双方的道德水平,而是相关的人有没有利用自己作为上司(博导与博士生的准人身依附关系是既定事实)和老师的优势身份,与下属和学生发展性的亲密。只要发生了,而弱势的一方表示自己当时别无选择,性骚扰便成立了(并且不会因为一方顺从、没有反抗,而改变性质),其他方面再多的道德文章也是枉然。
【性骚扰者的主场:办公室、研究室】

教育和职场的性骚扰,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首先这类行为非常隐蔽,它们通常都发生在实施者“主场”的空间:办公室、研究室、出差时上司让下属到自己下榻处——不像公共场所的骚扰,骚扰者无法掌控环境,容易被抓现行。之所以“主场”,是因为双方关系中,性骚扰实施者大多数是强势一方,他们能够决定见面的时间地点,掌控双方的互动形式。再者,实施的方式,也通常不着痕迹,只要寡人有疾,越是身居高位的骚扰者,越是连暗示的功夫都可以省去。中央编译局事件中,常艳固然是准备好钱、色双管齐下去贿赂学术官员衣俊卿,但整个过程中,衣顺理成章、无缝对接的接受过程也让人目瞪口呆。以他的学术和政治地位,自然是顺者昌逆者亡,但关键是,他说都不用说——要么出局,要么交换。

与上司搞好关系,是获得发展机会的基本前提,这是个职场常识。如果你的领导找你去他房间谈工作,到了房间他(她)像对恋人一样追求你,或者深夜谈好工作来句淡淡的“别走了”,你能抓到什么把柄?难道还指望等你按下录音键,然后TA说:“你陪睡,我让你上位吗”?遇到这种事,无论男女,即便是巧妙、客气、不失尊严地回避过去,事后难免对自己的前途惴惴不安。按@彭晓芸的建议遇到这种上司就该撤离这个职业领域,可凭什么该离开的不是骚扰者?人们凭什么要因为做一件对的事、表达自己的意愿而遭受职业挫折?职业环境凭什么要求弱势一方卖艺加卖身,接受性的不平等条约?

在有性骚扰立法的国家和地区,性骚扰通常被分为两种:敌意环境型的性骚扰和交易型的性骚扰。前者包括以色情化和性别歧视的方式对待同事,讲黄段子,逼迫性的劝酒陪酒(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女教师王炎因此而在饭局后被性侵导致其自杀),要求长得漂亮的同事陪领导,不顾对方不欢迎而发出与性有关、针对对方的语言和动作等。后一种,就是以是否发生性关系作为业绩考评、给予各种机会的条件,相对来说,后者更为隐形。无论哪一种,因为中国目前没有反歧视专门立法,社会大众对性别歧视不仅没有警觉,反而常常把肉麻当有趣,在这种文化氛围支持之下,骚扰者往往觉得自己没错——是啊,“爱慕”、“关心”一个下属或学生,或者向她们求关爱,至于说说黄段子、点评同事是否性感、上下其手吃吃豆腐的人,都觉得自己只是“开玩笑”而已,甚至是一种友善的表示,“放不开”是被骚扰者的事情。

举报投诉被骚扰的人常常被视为不合群,性格怪异。得罪上司,通常意味着大多数他的下属也会跟你保持距离;再者,你觉得被骚扰怪恶心的,没准有些人因为拉近了跟领导、业界权威的距离而沾沾自喜呢。你指出这种关系的真相,提出性骚扰的控诉,很可能打破了环境中的某种平衡,而被视为不识抬举的异类;得罪的不见得只有骚扰者,很可能是工作环境里的大多数。厦大历史系学生的联名信,无法证明任何人的清白,却再一次证明了性骚扰共犯结构的存在。

没错,当年指责男导演潜规则女演员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女演员张钰,说出学界权色交易的是个自恋成癖、忽忽如狂的常艳。因此,厦大历史系学生跟记者说“汀洋”性格孤僻没朋友,一点都不出奇。
【性骚扰来自性别歧视】

当事件媒体化,集体声誉受到挑战,自认为凭着实实在在的能力上位的人,尤其是与举报者同一性别的人,会认为举报者声称的事实是对自己的冒犯。这也许是一些女学生加入厦大联名信的原因。

美国第一个神经外科女教授FrancesK.Conley在她分析医疗界性别歧视的著作《不与男孩同一国》中反思,自己刻意将自己“中性化”,对周围女护士们遭遇的歧视和骚扰总是视而不见,直到自己登上学术高位而因性别歧视升职失败,才知道自己的境遇与女护士们是一体的——处处贬低自己不过是个“小姑娘”的竞争对手,也是性骚扰的老手。

由于被骚扰的往往是弱势一方,而骚扰者在机构内位置更重要,或者根本就是一把手,很多单位接到性骚扰投诉之后,对策是保住骚扰者,让投诉者被孤立,被暗示或者迫使辞职退学,都是经常发生的故事。这也是我们今天讨论规则的时候,需要处理的状况之一。类似像厦大这样内部人起来指责投诉人,为被投诉人辩护的公开信,不管是只递交给调查组,还是向媒体公开,都让举报者处境更为困难,且有惩罚举报者的意味。这也可以被视为阻止性骚扰被调查和惩处的“敌意环境”,它的目的就是让投诉者闭嘴。

女性大规模、成制度地进入家外职业领域,也仅有一两百年,大多数职业领域,尤其是管理位置,仍是男性主导,这是不争的事实。严格来说,性骚扰当然可能是女对男,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但是由于职业领域的性别结构使然,大多数性骚扰是男性针对女性。

Conley的书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讨论了男性文化如何与特定的专业结构结合。不仅仅从医学图例总是以“70公斤男性”作为范本,更重要的是,性骚扰已经与一些专业的“仪式”结合——譬如,女护士们手术前消毒好双手后,男医生会搂抱磨蹭她们的身体,而护士们不能反抗——重新消毒会影响手术进程,而有权力评价她们手术表现的,就是医生们。

经常有厌女言论认为,女性要在职场出头,必须把自己“中性化”;普遍的说法是“职场是不分性别的”,然而,事实上职场从未去除它男性化的一面,它要求去除的“性别”,是女性安排时空的习惯,和对尊严和性的感受——前面所列举的性骚扰种种表现形式,从劝酒、三陪、黄段子,到商务会谈场合时间的安排,基本上是以异性恋男性的性需求为中心,不仅普遍存在于职场,并且已经成为“日常仪式”。这些言行的存在,等于宣称女性从业者属于次等性别——你要负责美丽性感、负责陪伴和服务,你的意义在于你的性可以被消费,而不是你的专业能力。

男性主导的职场文化再一次把女性分为两种:“中性化”和“性化”的,她们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生存的策略却只能一致:扭曲自己的认同,对性别歧视的职场文化缄口不言。
【确认性骚扰发生的关键是“非自愿”和“不受欢迎”】

通常,人们对性侵害和性骚扰受害人的同情,以她们“不自愿”作为前提;通常,舆论会要求这些受害者能够证实自己的“反对”和“拒绝”和“反抗”。如果这些人顺从了,事情就变了性,从“强奸”变成“和奸”,“性骚扰”就变成了“性贿赂”。

不过,在社会生活中,表达意愿并非在真空之中发生;我们在很多时候难以表达意愿,因为我们不在那个能够表达意愿的位置上。譬如三更半夜你的领导说有紧急工作任务,你能说不吗?你的老师先是当众狠狠尅你一顿,之后又处处抬举你,他找你去家里谈心,去还是不去?放在没有权力关系的情境下都可正常拒绝的事,在权力关系之下说“不”很难。

我们苛求被害者道德上的洁白无瑕,是来自我们对权力关系中人的处境的失察。上下属、医生与病人、教育监护者与被教育监护者,双方权利严重不对等;我接触过很多性侵害和性骚扰事件的受害人,她们确实因为种种被“削权”的情境,而失去了表达“反抗”和“反对”的机会。

譬如,一位受害者,她的家人在自己亲身体验一位“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任职,但因境外身份无国内执业证书)的“奇效”之后,充满信任地将受害者交给“老师”,期待被“治疗”者能够去除多年的心理隐疾。而这位老师先是推荐催眠疗法,然后在夜晚、密闭卧室中告诉受害者,跟他发生性关系是治疗的一部分(咨客的心理障碍与性有关)。当发觉情况不对的家人知情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最后,当着我们的面,这位“咨询师”承认他与咨客发生了性关系,但后者是“自愿”。此时警方虽然介入,但无能为力,因为咨客早已成年,警方无法认为性行为是强奸。

我还接触了广州大学城成功学培训师黄波的很多受害人,黄波与她们的关系,混杂了老师与学生(参加成功学培训营)、雇主与雇员(其公司用传销模式雇佣学生推广)以及心理咨询师与咨客(黄有心理执业证,以“心理咨询”为借口与学生单独相处)的关系。在课上猛批一个人让她丢面子,然后再夸她,黄波用这种方式显示他的话语权威,轻易左右女孩在同侪中的位置,这是常用的、但不是唯一的伎俩——厦大举报者也如此总结某博导的行为。他在心理咨询中取得学生信任,学生大哭倾谈自己的心结之后开始性的触摸。他声称要着力培养某人,让她留在自己房间喝酒实施性侵。侵害者对自己在每一个节点被拒绝的可能,都有清晰的算计,对自己权力影响的方式,有不同的排列组合。

性骚扰发生的情境复杂,被举发的状况也很多样。很多职场性骚扰、性侵害受害者出来举报的时机,往往不是因为她们拒绝了骚扰,而是因为不愿意再忍耐。可能是忍耐超过极限,譬如被骚扰者想回归正常生活;也可能是结束了孤立无援的境遇,发现了反抗的同盟者;或者是交易破裂。

譬如,美国的MeritorSavings银行MechelleVinson案,身为女性的Vinson担任分行助理经理,是被男上司SidneyTaylor一路拔擢,从介绍进银行,到最后进入管理岗位。但是,Vinson后来起诉在两三年间被男方强迫发生性关系四五十次,直至自己找到男友之后关系才断,但男方仍然不断对她进行性方面的纠缠,并且不断使其工作环境恶化,譬如工作上穿小鞋,篡改她的人事记录,在其他员工面前羞辱她等,最后将其辞退。这个案子在初审法院被认为是“两情相悦”而不是性骚扰,银行也不要担责;但是,上诉法院和联邦最高法院却完全推翻初审判决,最高法院认为,性骚扰问题的关键,不是被害人是否自愿,而在于是否受欢迎。而银行虽然有一般性的性骚扰防范制度,但在这个个案上却对女方的申诉没有支持,因此要负法律责任。

因此,当事人是否屈从于施暴者的性要求,并不能改变施暴者行为的性质。如果我们认可,一个人受教育和职业发展是基本人权,那么有任何人给这基本人权加上任何门槛以满足自己欲望,那都是侵权。

“自愿”深受权力位置的制约,也是各国的性骚扰立法中,给优势一方更多责任(包括日常行为规范,以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并且要求机构负起防治性骚扰责任的原因。深究各方的道德无助于解决问题,重要的是作为单位,厦大能否明确表态,公正调查,并从危机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范再次发生。

在厦大学生发布支持博导的联名信一周之后,网上出现了另一群厦大校友致信厦大校长呼吁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规范的联署。这两群校友的诉求,到底哪个对学校更有利,让我们拭目以待。
在厦大学生发布支持博导的联名信一周之后,网上出现了另一群厦大校友致信厦大校长呼吁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规范的联署。

另外,借这个机会学习一下。
【确认性骚扰发生的关键是“非自愿”和“不受欢迎”】
关键是这两项中理当只取其中一项,因为是否自愿与是否受欢迎存在交叉,实际就是强制与否和好恶与否,非自愿是指向强制与否,更准确的判准也应该是强制与否,至于是否受欢迎,属于好恶与否,好恶不一定非自愿,即使是在厌恶的情绪下自愿与叫兽发生了关系,也必须视为自愿。因为强制与否是可以通过行为进行判断的,而好恶与否完全依靠主观陈述,很难建立证据链。
【厦大考古学学生投书新媒体女性:“122名学生力挺导师联名信”失实】

近日,新媒体女性网络接到了一封自称“厦大考古校友群”成员的厦大学生来信,用QQ群对话截图证明,之前新闻报道里那封号称122人联名的信,并非经过所有学生同意签署而产生。
#“他从办公室抽屉里拿了一个安全套出来”:厦大事件当事人专访揭开”学术男神“吴春明性骚扰详情#通过对厦大事件当事人@汀洋 和“青春大篷车”的面对面专访,厦大教授吴春明的性骚扰和“诱奸”事件有了一个充分的还原。目前纪检部门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青春大篷车”也已委托律师代理。

爆料者汀洋:6年的漫长缠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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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汀洋描述,在晚餐之后,导师要求她去房间谈论文,并伺机对其语言挑逗和肢体骚扰,被她推开。之后,她被导师派往一处偏远工地,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汀洋患上了头部带状疱疹。


爆料者汀洋:6年的漫长缠斗


在厦门大学博导“潜规则”事件中,相对于“青春大篷车(下称‘青春’)”将所有故事和盘托出,“汀洋”的往事充满了断层。她跟自己的博士论文导师吴春明的第一次冲突迄今已有六年,这漫长的时间对于任何一个讲述者都是很大的挑战。

尽管谈了不止一遍,倾听者仍然无从了解和想象,“汀洋”与吴春明的几次大冲突之间,长达一两年的停战和疏离的平静中发生了什么。此外,“汀洋”目前并没有收集任何证明自己说法的证据——包括来往电子邮件、短信和任何确定的行政文件。

“汀洋”与导师的矛盾,据她所言,源于2008年,她博士一年级暑假的一次野外考古挖掘。据汀洋描述,在晚餐之后,导师要求她去房间谈论文,并伺机对其语言挑逗和肢体骚扰,被她推开。之后,她被导师派往一处偏远工地,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汀洋患上了头部带状疱疹。汀洋认为,这次工作指派是吴对她的报复;之后吴决定将其转回条件较差的学校医院,导致她的病迁延一月不愈。

于是,汀洋的父母到学校探望女儿,并对校方表达不满。意外的是,汀洋从未向校方正式地检举吴的性骚扰,“因为那时候不懂这个词”;而她的父母则认为,仅仅是肢体骚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证据,对女儿反而不好,建议她不要再提。她仅仅在与吴春明、院方、父母在场的一次协商中,失控骂吴“无耻下流卑鄙”。

两年之后,“汀洋”再次因为导师推荐的一次实习机会中的纠纷而交恶;骚扰事件4年之后,“汀洋”拒绝出席导师安排的论文开题答辩,要求断绝师生关系,甚至不惜损失博士学位。到了6年之后的今天,“汀洋”因为传闻吴四处宣扬她是“神经病”而愤然在网上“举报”吴的师德问题。

6年与导师之间的冲突让“汀洋”付出了沉重代价:在博士入学7年之后,她只能拿到结业证书。看得出,她对考古很痴迷,说起全国的博物馆如数家珍。从2010年开始,她用“汀洋”这个名字在网络上载上万篇考古文献,颇受业内学者们的欢迎。不过,她自称这些年都在靠本科的外语专业做外贸工作谋生。关于学业,她的态度很游移:一方面,她说没有学位也没关系;但又表示,若吴春明的问题得到彻查,等考古学有了其他的博导,也许她能用剩下的两年时间完成论文,争取博士学位。

新媒体女性对话汀洋

问:你什么时候成为吴的学生?汀洋:我从2004年进厦大念硕士,硕士是他带的;2005年选导师后,只能在课上见到他,因为他要出国,没时间搭理新来的学生。后来我考博的时候他还在国外,试卷、考试监考都是系里其他老师负责的,跟他完全没有关系。

问:开始和他有接触是什么时候?

汀洋:就是07年,我硕士论文7月答辩,因为那时候他才回国,论文必须要经过他改,私底下见面就很多。那时候就觉得他有些不正常了。作为一个老师,你在看论文的时候眼光应该是盯着论文,他总盯着我看,甚至有的时候还走神。我穿着裙子嘛,他就一直盯着我屁股看。那时候就觉得他很奇怪,我和他讨论论文的时候,两个人这样并排坐着,他不看我论文,就看我大腿。我有时候就说:老师论文你看到哪?我故意提醒他,他就马上转过去。

问:作为师生你们相处如何?

汀洋:那年野外挖掘他对我挺凶的。在发掘的时候,经常在外面把我吼哭。说这么简单的探方(考古发掘术语,指将发掘区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正方格,依方格为单位,分工发掘,这些正方格叫“探方”)自己都处理不了,你都是博士了,怎么还和本科生一个水平呢。

问:是真的没做好吗?

汀洋:在他的概念里,我是博士生,应该是我来教本科生做这些事情,而不是老师来教。那时候他就在学生面前,很公开的,在工地上,民工也有很多,加起来有四五十人,公开场合把我吼哭了。然后私底下又经常跟我开玩笑,他说以后还可以慢慢来,没关系的。他跟我肢体接触就是跟我拍拍背,拍拍肩膀,当时觉得他是出于老师对学生的关怀,还没有警觉,觉得他可能是在安慰我不要伤心。

问:那么后来关系是怎么恶化的?

汀洋:2008年暑假我刚忙完小学期客座教授的起居,他马上要我加入湖北的工地。我从厦门坐火车硬座到湖北十堰,四十多个小时,中午到的,刚吃完午饭,坐下来不到1小时,就跟他们到工地上工了。我就觉得,因为接触到的所有老师正常情况会让人休息半天,第二天再去,他让我一下火车就去工地,觉得有些不可理解。


问:他就是在那次挖掘中骚扰你吗?

下一页:骚扰被拒伺机报复

第三页:最后连博士学位也不要了


汀洋:是的。那个时候是夏天,一般是早上6点到10点工作,下午是3点到7点,然后吃个饭,大家一起聊聊就八九点了,他单独约我到房间,应该9点了,到他房间聊论文,然后聊发表论文,聊下学习啊,之前还在谈我的论文应该怎么改,然后他话题就转了,说要靠他的关系才能尽快发表,他在《南方文物》是主要的编辑之一,可以马上把论文发出去。他还说女生事业上要发展,必然要有男人的扶持,他说现在成功的女性后面都是有靠山的。再后来就发觉他的话题有些不对了。当时一个人一个房间,房间没有桌子,就一张双人大床,相当于把床当桌子,我和他一人坐一边,那时候开始就有些不对劲,他说靠过来一点,我们把论文再看看,我靠过去之后,他就开始抱我,甚至还把嘴都靠过来了。我马上本能反应把他推开,当时我就说,老师你怎么能怎样,我马上就起身,门是关着的,我把门拉开冲出来了。

问:有没有其他人知道?

汀洋:因为早晨6点上工5点多起床,还要吃饭,当时是晚上10点多吧,我看其他的灯都灭了,我房间的人也都关灯睡了。

问:第二天发生了什么?

汀洋:上午还没什么表示,下午说要开个新的工地,那里有十多个探方,派两个人过去。那个工地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探方已经积水,都发绿了,但是吴没有给我们配胶靴,只能赤脚踩在水里。后来我就生病了。开始以为是晒伤,后来医生确诊是带状疱疹。当时湖北大医院里面的医生说,住院一个星期差不多了,但是吴一定让我回厦大校医院,说这样才能报销;我回到厦大,湖北医院给我开的药都没有,就这样住院一个多月才好。

问:这事情后来闹得很大?

汀洋:因为我觉得是他没有得逞,就把我派到另外的工地。我觉得他在整我,就是换一种方式报复我。后来,我在跟(学院)领导和我爸妈说的时候,我说他整我。

问:你生病,你父母来系里交涉,主要交涉的是骚扰问题还是病好不了的问题?

汀洋:主要病好不了的问题。当时我对爸妈说,吴春明性骚扰我,爸妈说我没有证据,他对我只做了一次,闹成这样是因为我公开了他。这个事当时报到院里,院领导也有,系领导也有,吴春明,爸妈,我,领导有3个,差不多七八个人,当时我就说吴春明很卑鄙无耻下流,那些领导们都听到了,吴春明就说我大脑是不是有问题。

问:你没有举报他骚扰?

汀洋:我就说他卑鄙无耻下流,说他耍流氓,没有具体指出他怎么骚扰我,当时爸妈在场,他们说“别说了别说了”,我爸妈说“要说治病,不要说这些”。院党委书记也说“别说了”。

问:当时你情绪是有点失控下,并没有很冷静地说他是性骚扰你?

汀洋:当时没有这个观念,只是说他耍流氓。问:他觉得你反应过度了是吗?你父母怎么看?

汀洋:应该是,他可能觉得我没有实质性的(伤害)。我父母就是觉得家丑不要外扬,这种骚扰的话没有到达强奸的地步,没必要闹。我爸妈就是说,学生嘛还是听老师,不应该去违背老师的意愿。我就和我爸妈说了,吴春明不是个好人,不能从表面上看,我爸妈就是不相信。

问:你跟系里交涉有没有什么要求?院里怎么处理?

汀洋:我提出来换导师,系里面说只有吴春明一个博士生导师,他们劝我不换继续读。吴春明为了平息这个事情,就把医药费承担下来了,他的项目出。

问:有些人认为,你和他闹了那么多年,一定会有性关系,情感的纠葛,是因为这方面实在是受伤太深,可能很多人不相信你只是被他骚扰了一下。

汀洋:真的不是因为我父母不想让我讲这个事情,我说的是实话,他只是骚扰了一下。


问:你和他这么多年师生,事情发生后,你是怎么处理接下来和他的关系?

下一页:最后连博士学位也不要了

汀洋:之后08年就没怎么跟他联系,他也不找我,我也不找他,到了09年的时候,一位师兄要预答辩,我去看看。当时我给师兄提了些意见,可能我提的意见比较多,吴春明觉得我这一年还看了不少书,在做研究。

问:你一年没见他?

汀洋:博士的课很少,他的课我都上完了。元旦之前他叫所有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出来吃一顿饭,那顿饭我去了。我确实想早点毕业,关系能调整到正常师生关系。去了以后,他吃饭的时候说的话让我很不舒服。他说,学生能不能毕业关键还要看老师,老师高兴的话就让你毕业,不高兴的话就不让你毕业。那天我还蛮诚心的,专门买了一瓶红酒送他,他当时不要,说你要是想我陪你聊天的话,约个时间到我办公室去。我后来一直没回话,没理他。

吃完这顿饭之后,关系又开始僵化了,表现就是没有联系。偶尔来一封信,就一句话问你论文进行得怎样?我就说还在进行。到2010年10月的时候他专门找我,打电话说,你还想不想毕业,想毕业派你到北京去做个事,帮一个水下考古项目作资料收集。但我做了两个月就回来了。后来11年过完春节回来,他说那边投诉我贪污购书款。我绝对没有做这样的事情,因为我并不经手钱款,但因此我又不想理他了。

问:你的博士到了第四年了。

汀洋:又过了一年,2012年六七月的时候,我跟他为了论文开题发生分歧。他可能希望我赶紧毕业别给他抹黑,希望我能把硕士论文稍微改改,加些资料就毕业,而我觉得读了几年一定要有新的东西。前一周他还在不同意我的意见,可是突然,他直接通知第二天按我的意思开题答辩,按我自己的题目,可是我开题报告都还没给他看。问:那你怎么应对?

汀洋:我想毕竟你是我的导师,你起码要知道我在写什么,可他没回。我就拒绝参加第二天的答辩。我觉得老师这么反常,一下子说行,一下子说不行。

问:论文是你自己的事,你赶紧开了不就行了么?你不开题,毕业怎么办?

汀洋:当时我说这老师绝不适合当我导师,我信件里和他说,你能不能正式发份声明终止导师和学生的关系。他也没理我。2012年8月份后就相当于彻底断了。

问:如果是正常情况下,导师安排了开题答辩,学生不来的话学生要挨骂啊,他都没骂你,你自己分析怎么回事?

汀洋:我不知道,我就觉得那个时候他太反复无常了,不可能再跟他做下去,我就这么和他说的。

问:问题是你没有导师怎么毕业?

汀洋:当时我就想了,既然这样了就不要学位了,就没有联系他了。

问:过了两年之后,你为什么要出来举报他?

汀洋:我今年6月可以拿结业证,听到一些人告诉我说,吴春明在院里说我是神经病,说我大脑有问题。而且关键我还打电话问了考古圈的人,外省的,他们说吴春明也跟他们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想这么多年都没跟吴春明联系,不计较了,我拿了结业证就算了,没想到他还这样诋毁我。我就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帖子,学校很多人知道了。6月20号左右,派了姓马的一个辅导员,专门问我为什么把这个事挂在网上。我说吴春明说我是神经病,脑子有问题,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忍,要求吴春明向我公开道歉。后来他们就一直没回话。

问:你向哪些部门写信了?

汀洋:只给省纪委写了,学校是后来公开发了一个校纪委联系的地址,我才写的。

问:你发给这些部门,什么内容?

汀洋:我讲他对我性侵不遂,一直对我打击报复,我还给学校寄了我当年的病历。

问:你为什么发这个“防兽必读”?如果实际上你个人只是被肢体和语言骚扰了,上面的信息其实是超过了你个人的体验,你在“防兽必读”里写的东西,哪些是你的亲历,哪些是你听说的?譬如“淫兽教师经常挑选性格温顺的外地女学生下手……找缘由严厉批评,如果女学生很顺服,事后就会在众人面前大肆表扬,恩威并重。”指的是什么?

汀洋:在实习的时候单独批评我,回来以后讲课的时候,他又会当众表扬我。野外工作被肢体骚扰我也经历过,那个老师是吴的学生,但是因为就那么抱一下,我没有追究。 问:“偷瞄女生的裙底胸前,假装无意或爱护般触碰女生背部头部,称赞其外貌或服饰漂亮。”还夸你外貌服饰漂亮么?

汀洋:有,去他办公室,在我硕士论文答辩之前讲论文的时候,我换件衣服,他就说我穿的衣服很漂亮很显身材,爱抚头部背部也很多啊。

问:然后“假装关心学生家庭生活,询问女学生与父母关系……如果女学生与父母有代沟,淫兽教师就会大胆的开始下一步行动”是怎么回事?

汀洋:在办公室的时候问过和爸妈关系怎么样,是不是经常打电话啊,学校里的事会不会和爸妈说啊,像我和你谈话会不会告诉爸妈,这个问了两三次。

问:你提到说“以毕业工作、保研保博为名,或利诱或威逼”,这个是指什么?





汀洋:我有一个师妹,被吴春明保到某大去了。但她毕业了那个暑假一直不走,一直待在吴春明身边,当时我的宿舍不住,吴就让我把宿舍给她。我觉得他们不对劲。因为正常的师生关系,我觉得没有一个女生会毕业以后,还留在学校非要陪着以前的老师,吴春明每天会去游泳,所以女孩天天陪吴春明去游泳。

由于考古专业学生不多,社会对于厦大事件可能涉嫌的“交易型性骚扰”认识不够,而女性当事人极易被舆论污名化和羞辱,基于保护当事人的目的,与当事人“青春”的代理律师协商之后,我们决定仅发布当事人同意发布的图片;虚化访谈中提及的某些年份与地点;对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其他细节进行处理。

本文从各个渠道接触到的资料包括:两位女性当事人的真名、身份证号码、年级专业等信息;吴与女学生的QQ、微信聊天记录或手机短信;床照相关的定位信息等。

黄春霞 本文来源:网易教育频道综合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4-8-14 16:54 编辑

帖子跟错地方了,自己编辑掉。
本帖最后由 老程 于 2014-10-15 17:13 编辑

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劣迹已经做实,叫兽、导师资格已经被剥夺。那122个联名担保他的学生中估计也有不少女生,这些女孩现在尴尬了。
与女学生开房的费用是可以在项目经费里报销滴,大学教授福利好啊!
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劣迹已经做实,叫兽、导师资格已经被剥夺。那122个联名担保他的学生中估计也有不少女生,这些女孩现在尴尬了。
与女学生开房的费用是可以在项目经费里报销滴,大学教授福利好啊!
老程 发表于 2014-10-15 17:09
中国已没有知识分子这一雅称。
这个吴教授/叫兽曾被大多学徒弟子们力挺,说
那位检举人有毛病,瞎说——
想不到人家直接就去了东方电视台出丑去了
舍得一身剐(骚)
也要把皇帝拉下马!这样的女人可怕,这样的叫兽无耻!!!相鼠有皮,人而无耻,教授弟子,个个拆拦污……无语!!!!!!
我只是好奇,作为未被侵扰的学生,这时要为老师辩护,怎么说才是对的?
ironland 发表于 2014-7-22 18:52
无从辩解。即使吴春明之前没有骚扰这一百多位学生并不代表就没有骚扰这位博士。
这个厦大历史系的学生,真是乱七八糟的很,现在还在调查中,就希望通过人多势众来进行干扰,却拿不出一点真凭实据。
就这个事件,就这篇集体回信,可见厦大的历史系学生不但不懂法,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
就这个事件,就这篇集体回信,可见厦大的历史系学生不但不懂法,连基本的逻辑都没有。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4-10-19 13:09
学生无甚过,有过的只是叫兽老师!
学生无甚过,有过的只是叫兽老师!
菜籽 发表于 2014-10-19 18:08
厦大的叫兽固然混蛋,但学生发起联名信,可见厦大人道德也肮脏的狠。
这个吴教授/叫兽曾被大多学徒弟子们力挺,说
那位检举人有毛病,瞎说——
想不到人家直接就去了东方电视台出丑去了
舍得一身剐(骚)
也要把皇帝拉下马!这样的女人可怕,这样的叫兽无耻!!!相鼠有皮,人而无耻 ...
xubaiduo 发表于 2014-10-15 18:15
在哪请给个链接。
2014-7-23 19:20
来源:网易
已有2113人浏览.

文|李思磐

厦大女博士生“汀洋”投诉博导性骚扰的事件,调查尚无进展,却有122名厦大学生隔空发声,联名为博导的师德背书,对投诉者进行指责。对于正在舆论漩 ...
吹笛在湖北 发表于 2014-7-24 10:22
如果你们厦大人都是谦谦君子,如果你们的吴春明老师真是品德完人,何必要在案件揭开之前急不可耐地抛出这封联名信,你们着哪门子急?只怕是水很深啊!
我很主张把这封联名信的学生名字公布于众,尤其是那些女生,这算不算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http://news.163.com/14/1015/03/A8INDPT600014Q4P_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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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吴春明没得说,根本就是一个惯犯,而且厦大也很够呛,居然没有开除他,疑问啊
无论是诱奸,还是自愿,作为老师与学生发生关系都不可饶恕,都应该开除。
是啊,坏人都要一棍子打死!至于那些还在潜伏的坏蛋蛋,就让他们继续干下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