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俞大猷的正气和海盗的狂欲

 

    2002年8月2、3两日,承《看世界》杂志社热情邀请,十余友人结伴重游肇庆。
  这个著名的旅游城市历史悠久,公元6世纪(589年)设置端州,12世纪(1118年)改设肇庆府;乾隆十一年(1746)以前,两广总督也驻在这里,是岭南地区最重要的军事、政治中心。刚好不久前重读《利玛窦中国札记》,这位中外文化交流历史的伟大开拓者在此的种种遭遇仍萦回脑际。不过,历史的风雨似乎已把昔日这位海外来客造访的痕迹冲刷干净。一直陪同我们的导游晓晓小姐,从本地的旅游学校毕业不久,满脸纯真,生怕我们没有注意到她在这里长大的这个城市古往今来各种辉煌,却无一语道及利玛窦(1552~1610),更没有看到一处有关景点。课本中没有说及?介绍肇庆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也没有提到?如果不是,这位爱说话的小姑娘不可能如此疏忽。
  人们悲叹近代中国丧失了那么多机遇。其实,利玛窦开创的明末清初第一次中西文化大交流的中断,已经预示了后来诸多挫折。近年来中外学者津津乐道的李约瑟问题:“为什么中国自身发展不出现代科学?”应该正名为利玛窦问题。利玛窦在中国度过了他一生的最后28年(1582~1610),中国文化已经如此腐朽,以致作为一个有高深学问的西方传教士,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许多弊端及其根源。他肯定“中国人不仅在道德哲学而且也在天文学和很多数学分支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天文学方面“他们的推论由于无数错讹而失误”,更由于“相信我们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取决于星象”而弄得一塌糊涂。加上中国人“没有逻辑规则的概念”,即使在道德哲学领域达到的也仅是“一系列混乱的格言和推论”。更致命的是由于科举考试限于儒家经典,又决定知识阶层毕生的荣辱升迁,“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对绝大多数人说来,其行动总是受利益驱动的。既然教育和升迁的基本制度没有给科学留下位置,思维方法上形式逻辑缺位,加上学术文化的是非定于一尊,严惩所谓离经叛道者,现代科学当然无法诞生。明末清初大批传教士进入中国,本是推动中国文化更新的良机,但是,康熙皇帝禁教,七千卷西书翻译计划中断,机遇随之飘逝。
  倭祸之乱
  广东肇庆的著名风景区七星岩,山、水、岩洞、文化积淀浑然一体,耐人反复踏寻。进入湖畔的碧霞洞,历代石刻,目不暇接;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幅气势宏伟的五言:“胡然北斗宿?化石落人间。天不生奇石,谁擎万古天。”题写者是明代平定倭祸的名将俞大猷(1504~1580)。赶快拿起相机拍下。回家后查阅他的著作:《正气堂集》,发现这是没有收入的佚诗。这首诗写于乙丑年即公元1565年。那几年俞大猷正转战广东、福建。上年还在潮州、惠州、海丰一带大破倭寇并擒获重要的倭寇首领,迫降与倭寇勾结的大盗。
  倭寇是长期困扰明代朝野上下的重大问题。这次祸乱有几个特点:
  一是时间长。倭患起自元代,明代更为严重。“倭寇之患与明相始终。而自嘉靖二十六年至万历十六年四十年间,沿海州县被祸尤酷”;二是范围广。东南沿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一再被蹂躏,受害最深;三是损失大。仅16世纪五六十年代倭寇盘踞闽中七八年,“所破城10余,掠子女财物数百万,官军吏民战及俘死者不下10余万。虽时有胜负,而转漕军食,天下骚动。”200多年的倭祸,不但老百姓受苦受难,国家的财政基础也因之动摇。打从朱元璋时期起,不得不在沿海各地大量筑城设卫,屯兵防卫。
  平定这个祸乱,戚继光和俞大猷不愧是两条擎天大柱。史称:“继光为将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与大猷均为名将。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之。大猷老将务持重,继光则飙发电举,屡摧大寇,名更出大猷上。”“戚家军名闻天下”,敌人闻风丧胆。他的兵法直至19世纪仍为曾国藩等人所继承,成为编练和指挥湘军、淮军的指针。而“大猷为将廉,驭下有恩。”“负奇节,以古贤豪自期。其用兵,先计后战,不贪近功。忠诚许国,老而弥笃,所在有大勋。”他驰骋疆场30年,屡遭奸人压抑、陷害,甚至被抓去坐牢,仍然不屈不挠。俞大猷对平靖广东局势,其功尤伟,死后广东饶平、崖州等地人民建祠奉祀;在肇庆留下墨宝并非偶然。这两位一代名将,是在严嵩等奸臣当道的年代征战南北的。在内忧外患交织中为民除害,实非易事。“天不生奇石,谁擎万古天”,不愧是他们人格和事业的写照。
  倭祸之源
  值得追问的是:倭祸从何而来?史家们早已指出:倭寇最后的根据地在日本,但是大量巢穴在我国沿海岛屿;成员中很多日本的武士、浪人和盗贼,而包括其头目在内,70%是中国人。根源必须从中日两方去寻找。
  倭寇横行时,日本正处于战国时代,国家分裂,社会秩序混乱。黄遵宪经过系统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今考日本是时,瓜分豆剖,各君其国,诸国又互相攻击,日寻干戈。无赖奸民,以尚武好斗之风,流为盗贼,杀掠为生。上虽严禁,令有不行。准之今日公法,实为海寇,无与邻交。”这段话说得很清楚,总的看来,倭寇不是日本的政府行为,而是政府衰弱失控的产物。不能一说到倭寇,就认为是日本政府的侵略。
  更值得重视的是中国方面促成倭祸的内部原因。
  从明代开始,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注意到,倭祸生成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当时的中国政府没有处理好同孜孜求利的沿海居民的关系。
  谋求更好的生活是人的本性。沿海居民冀图从海上贸易中讨生活,正是这种本性的体现。可是,历代中国政府往往不是因势利导这种无法遏制的本性,发展海外贸易,而陈陈相因采用很不合适的基本国策:稍有风吹草动就禁海锁国;即使不禁海了,也建立起由官府控制甚至垄断海外贸易的制度,使民间资本无法顺利发展。与此相适应,形成两个奇特的外贸制度:
  1.朝贡贸易。这是唐代以来逐步形成的贸易制度。史家们早就指出,藩属国到中国朝贡,很大程度上是贸易行为。跟随贡使入贡的商人,带着大量货物,寻求贸易机会。可是,这种贸易是很不自由的。首先,是不能随时来,除了朝鲜、越南等关系特别密切的国家可以一年一贡外,多数国家只能3年、5年乃至10年朝贡一次。其次,所带货物也不能随意与商人交易。60%要由官府收购,贸易场所也有严格限制,贸易自由度实在低得可怜。
  2.官府严格控制下的市舶贸易。唐代在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后来元明清各代,在指定的港口设立的市舶司,对外贸实行全面控制,并直接隶属于朝廷。奇特之处在它不但是管理机构,而且直接买卖商品或经营对外贸易。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在杭州、泉州设置了市舶都转运司,其运作方式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买卖者,依例抽之。”大清帝国建立后,虽然不再设立市舶司,外贸仍由半官半民的13行商人垄断经营。
  尽管这些制度具体的运作方式各朝有所改变,但控制外贸、扶植官商、遏制私商的基本指导思想却根深蒂固。虽然有过准许自由贸易的年代,但宋代以后,通常以限制、控制为主。不受监督的专制权力与贪赃枉法是一个铜钱的两面;在这样的制度下官员的贪污受贿成了难以清除的积弊。以残忍著称的朱元璋用剥皮的酷刑也没能治好这个顽症。有些“倭寇”就是这些贪官需索无厌和办事不公制造出来的。
  嘉靖年间,倭寇猖獗的导火线,就是官员受贿。嘉靖二年(1523)有两批日本贡使到宁波,互争真伪。市舶司官员受贿,支持其中之一。此举不但导致双方互斗,而且受到排斥的贡使宗设带领手下“大掠宁波”。皇帝偏信某些官员的意见,认为这都是海上贸易惹的祸,干脆下令停止市舶贸易。
  天朝心态
  历代皇朝所以要这样做,与中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基本出发点是天朝大国心态。“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朝贡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大清皇上的一句口头禅是:“天朝上国,无所不有”。于是,洋人要来做生意是“乞求”,是否“恩准”得看皇帝老子的情绪。其实,这不是满洲皇帝的发明,明代著名学者、大学士邱浚进呈给皇帝的名著《大学衍义补》就有这么一句话:“国家富有万国,固无待于海岛之利。然中国之物自足于用,而外国不可无中国之物。”既然自身无求于人,贸易是对外国人的恩典,一有麻烦自然就把国门关上。
  进一步追问,我们还会发现,这些行为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把牟利等同卑鄙。翻翻史籍,历代皇帝口口声声“怀柔远人”、“嘉惠远人”,朝贡中赏赐多于贡品固不待言,而且往往以大方的赏赐代替贸易,处处显示不屑牟利的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姿态。乾隆元年(1736)暹罗要求到广东买铜,皇帝干脆赏给800斤!任何民族都是从氏族发展过来的,能不能较快摆脱宗法关系的束缚,是决定后续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东方很多国家老是背着宗法专制的重负步履蹒跚,而西欧地区的民族则从古代起逐步孕育了自由、法治和民主的传统,决定性的因素就在于自由贸易能否顺利发展以及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大小。自由贸易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经济主体自由意志,是居住和迁徙的自由,这就意味着冲破宗法关系的羁绊。法治、议会、地方自治乃至宪政等等保障个人权利的制度,都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生长出来的。
  郑和之憾
  百年中国的坎坷命运应该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缺陷中去寻找。倭寇肆虐时代震撼世界的一件大事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近年不断有人在宣扬,郑和的业绩更加了不起。其实,这两件大事正好体现着两种文化体系的差别如何决定着中西人民的命运。
  哥伦布1492年8月2日扬帆西去,历时33天,至10月12日,终于发现了新大陆。这次航行仅有3艘轻帆船。此后,他又3次到达美洲,最大一次由17条船组成的船队,人数约为1200人。最后一次航行是1502年4月3日开航,花了21天到达古巴,船队由4艘轻帆船组成。他揭开了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在他之前,郑和有过7次下西洋的壮举。郑和初次奉使日期是在永乐三年(1405)六月十五日。此行历占城、爪哇、苏门答腊、锡兰山、古里及旧港等国家和地区,于永乐五年(1407)九月二日还朝。宣德五年(1430)组织了第7次下西洋。以后,以王景弘为首,又一次远航,到了苏门答腊便返航了。其规模已不及郑和历次下西洋。据史家研究,郑和最远曾到达非洲西部。从时间看,比哥伦布首航整整早了87年;每次航行都长达一年多以上,哥伦布更望尘莫及。
  再看看船队规模:第一次是“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约138米),广十八丈者(约56米),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复自五虎门扬帆,……”第四次随行的通译马欢说:“此行有宝船六十三号,大者长四十四丈,阔一十八丈,中者长三十七丈,阔一十五丈。”而哥伦布第一次远航的船队,最大的长不到17米,宽6米。
  那么,为什么郑和的壮举无法继续,也没有创造一个新世界?
  “支费浩繁,库藏为虚”,是终止下西洋的直接原因。永乐年间,新建和改建了约2000艘海船。这些船只多备下西洋之用。其中每只宝船造价约需五六千银两。此外,还要加上各种赏赐品的费用。据说大约花了六百万银两。而直至明中叶时,岁支不过三百余万两。如此宣扬国威的收获之一,是朝贡使臣大量涌至。永乐年间,每年来贡的外国使团平均七个。在六下西洋回朝时,竟有16国遣使臣1200人同时来朝!对这些外邦朝贡者,按规矩还要赏赐。明成祖曾说:“朝廷取四夷,当怀之以恩。今后朝贡者,悉以品级赐赍,更加厚不为过也。”以上还没有计算生还者要赏赐;死去的大约1万人则要抚恤。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这些壮举只好中止,而且连归入官方档案的最完整的航海资料也被兵部尚书刘大夏下令烧掉了,现存的是参与者的记录和私人保存的部分副本。400年后,郑和下西洋的出发地之一南京静海寺竟成了签订屈辱的江宁条约的活动地之一。
  不仅如此,明代的法律还规定,擅造二桅以上大船就属违法。于是,一度领先世界的造船技术落后了,不但沿海社会经济丧失了发展机会,被藐视的“蛮夷”反而依仗“船坚炮利”遂意宰割“天朝上国”。
  大清帝国更变本加厉,康熙年间,不但本国造船严加限制,在外国打造船只回国贸易,亦在禁止之列;凡因贸易或其他原因飘洋过海在国外逗留不归者,“不得回籍”(开除国籍)!时至1759年,乾隆爷批准《防范外夷规条》,规定:不准“将房屋改造华丽,招留夷商,图得厚租”;“借领外夷资本及雇请汉人役使,并应查禁”;“夷商购买货物,分遣多人前往浙江等省,不时雇请千里马往来探听货价低昂……请永行禁止”!专制统治者肆意剥夺国民的经济自由,禁止正常的贸易往来,不但令当时人民困苦,也为后来的民族灾难埋下祸根!
  “何必言利”
  中西思想和制度的一个根本差别:要不要牟利?要不要保障国民的包括经济自由在内的各种权利?
  在西方,哥伦布一类探险者,都是旨在掠夺黄金、白银、土地或其他奇珍异宝。国王和政府的支持,目的也非常明确:这是一笔有利可图的投资。哥伦布为了说服投资者——国王,整整费了8年!但他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国王“封他为新发现地方的总督和副王。他将从这些占领地所制造或经营所得黄金、珠宝、香料及其他商品中抽取1/10归己,并且一概免税。他对一切开往那些占领地的船只有权投资取得1/8的股份。所有这一切爵位、职位与权利都可以传给他的继承人和后代,世袭罔替。”对中国人来说,似乎还应补充一句:西班牙国王也没有因为他是意大利热那亚人而加以歧视。马克思说过,200%的利润可以让人甘冒上断头台的风险!这一点也不高尚,但新世界就是这样闯出来的。
  对中国说来,“何必言利”不但是圣贤的教导,而且是施政的基本原则,谁敢触及,便倒大霉。康熙七年“前漕运总督吴维华请征市镇间架钱,洲田招民出钱佃种。上恶其言利,下刑部议罪。”时至20世纪下半叶,仍然有对市场经济的长期敌视。
  俞大猷是可敬的,但他毕竟是跪在皇帝脚下的臣子和武将,比起同时代一些致力经世致用眼光更加广阔的大臣也略逊一筹。这突出表现在要不要招抚倭寇问题上的争议。俞大猷坚决反对招抚最著名的倭寇首领、中国商人王直及其追随者。他最为担心的是这些人以后的出路问题。他们“岂能舍所乘之舟以从陆乎?……或既招之后,仍准照旧在船,能必其背去为乱乎?”千虑万虑,就是没有考虑让他们展其所长,开拓海外市场。他也不懂得这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带动沿海经济发展的上策。这不是俞大猷个人的过失,传统文化的重负遮蔽了他的眼光。
《看世界》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