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也谈“她”字的发明与“伊”字


     刘禾在《跨语际实践》一书中,曾别有趣味地谈到刘半农对“她”字的发明,以及这一发明与周作人、鲁迅等的关系。她还在有关注释里,特别提到1920年《时事新报》和《新人》杂志上讨论“她”字的几篇文章。后来又有一些短文提到此事,并将五四时期刘半农等发明该字的过程及有关讨论之来龙去脉,做了简要的历史复原。由于笔者对此问题也甚感兴趣,故拟在前人有关文字的基础上,再对“她”字的历史做两点小小的补充。 

首先,“她”字的正式创生虽在五四时期,但有关第三人称单数的男女性别区分词之类问题,却早在19世纪初期的中国就已出现。以“伊”字来明确对译“She”,使该字特别带上女性性别意义,同时使“他”字获得代表男性的专门含义,也并非如人们通常所说乃五四前后才有之事。依笔者读书所见,至少在19世纪70年代就已经有了发明人。“她”字的创造,实则既是晚清以来中西语言接触之后的自然结果,又不免带有某种偶然性。 

1823年,第一个来华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在其出版的首部中文英语语法书——《英国文语凡例传》里,就已将汉语中没有字与“She”相对应的困境凸显了出来。该书译HeSheIt分别为“他男”、“他女”和“他物”,译HisHerIts则分别为“他男的”、“他女的”和“该物的”。同时译I saw her为“我见他(妇人)”, This is his为“这个是他(男人)的”; That is hers为“那个是他(妇人)的”(见该书64-66页)。像这样以括弧的方式特别说明不同性别的“他”字之性质,在当时没有专门性别区分词与之对应的情况下,实属一种迫不得已之做法。1879年,对洋泾浜英语颇有研究的杨少坪著《英字指南》一书,遇到此类情形时,也只能作类似的处理(见该书卷6、第3-5页)。 

本来,在中文里,表示第三人称单数的代词,除“他”字之外,文言中较常用的还有一个“伊”字。尤其是在吴方言区,“伊”字在口语中的使用还甚为流行。不过,该字却并不具有明确的性别区分含义。这一点,从1874年上海人曹骧出版的《英字入门》一书中将HeSheIt统统译成“伊”字,将They译为“伊们”,可见一斑。 

晚清以降,随着中西语言交流的不断深入,人们不得不努力去创造一些新字(如有些化学元素),或改造一些传统汉字的用法,以适应中西语言词汇对应的需要。1878年,广州人郭赞生翻译出版英文语法著作《文法初阶》一书,就在“伊”字的女性专用限定方面,迈出了具有创造性的一步。书中不仅多次自觉地将“伊”与“他”在性别上加以区分使用,明确译HeHim为“他”;译SheHer为“伊”,It 为“彼” ;译“HisHerIts”为“他的、伊的、彼的”(见该书40页;90页);还在一些涉及到She He字的具体语句的翻译时,注意对两者加以区别,如“He is in the garden,but she is in school”就被译为“他在园内,但伊在书馆”(见该书48页)。不仅如此,书中还有一段译文清楚地写道:“男人意思是(HE)他,乃是属阳类的;女人意思是(SHE)伊,乃属阴类的;小子意思是(HE)他,是属阳的;女子意思是(SHE)伊,是阴的”。值得注意的是,此书出版于香港,作者也并不属于吴方言区人,可见这种创造使用的地域范围,可能比想象的还要广泛一些。 

郭赞生对英语中的性别区分有较为准确的理解,他译Gender为“生性,阴阳别”和“男女分类”,离现代“性别”一词的创生尚有一步之遥。他在“SHE伊”后面,曾专门以括弧方式注明指代“女子”(见该书53页),这表明当时以“伊”来专指“女人”似乎还属特异现象。而其在同一书中的另外一些地方,有时则仍然不太经意地用“他”字来翻译“She”,可见即使在郭本人,其对两者的区别使用词显然也还属于草创阶段,并不是很为固定。 

不过尽管如此,五四时期的周作人反对刘半农创造的“她”字而主张使用“伊”字来对译“She”,与晚清以来此种类似的发明,大约也不无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其次,刘半农在1920年创造“她”字之后,赞成之人固然众多,且不几年社会上就流行开来,但反对之声也并非如目前所揭示的那样仅来自于语言文字学界内部。同时,重要的非议也不只限于“他”与“她”字声调难以区别这一方面,更有来自于男女平等运动方面的政治性抗议者。即便是在“她”字已很盛行的30年代中期,这种抗议之声也仍然存在。如,1929年创刊、影响很大的《妇女共鸣》杂志,就始终拒绝使用“她”字。认为该字的构造去掉了“人”字旁,是不把妇女当人看,是对妇女人格的公然侮辱,因而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将坚持把“伊”字使用到底的态度。19358月,在《妇女共鸣》第4卷第8期上,就特别登载了一个《本刊拒用“她”字启示》,公开声明: 

“本刊对于女性第三称的代名词,用‘伊’字,而拒绝用‘她’字,因为女性第三身用‘她’,男性第三身用‘他’,对象第三身用‘牠’,以‘人旁’、‘女旁’、‘牛旁’相比衬,男性是‘人’,女性是‘女’,对象是‘牛’,岂非是含着点女性非‘人’的意思吗?这个问题在五四运动后,‘她’字初被新文学派创出来时,颇引起舆论界的争执,到现在大概只有《申报》的‘自由谈’和‘春秋’还偶尔沿用‘伊’字。本刊于十八年出版以来即沿用‘伊’字而拒用‘她’字,尚祈投稿诸君,注意及之”。 

1920年,刘半农在创造“她”字并建议取代“伊”字时,其所述理由主要有三:即“口语中用‘伊’字当第三位代词的,地域很小,难求普通;‘伊’字的形式,表显女性,没有‘她’字明白;‘伊’字偏文言,用于白话中,不甚调匀”。其中,第二条大概不会有什么争议,它体现了一种去笼统、求精确的现代性分别原则。但在字形结构上,它对另一个现代性原则——男女平等的反映,却很明显是不如“伊”字的。 

不知刘半农当时在创造该字时,是否考虑到后一个因素,假若他当时真正重视男女平等的因素,不晓得能否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来。不过从现在的“后见之明”来看,刘半农“她”字的创造之所以能够较为成功地被社会所接受,除了他本人所陈述的那些理据外,可能与该字结构的简洁明了,尤其是与“他”字同声的发音,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后一点,最初正是当时一些人反对“她”字的重要理由,也是刘半农自己所不能完全满意“她”字的地方所在。他正是由此建议读“她”字为Tuo音,以示与“他”字发音之别的。 

但事实证明,刘半农的这一不同读音的建议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很可能是错误的。在这一点上,中国语言的发展恰恰表现出不同于西方的特点。“伊”字与“她”竞争的失败,主要原因恐并不在于其字形,而恰恰正在于它本来就存在与“他”字不同的发音,无法另行随“他”字发音之故。新造字则没有这一困难。对于第三人称单数词来说,或许“同音异形”乃是汉语自身的潜在要求也说不定。就好比在汉语中,动词只能是单音节或双音节,而不能超越此种限定一样。在这方面,刘半农顺手所创的另一个“它”字,虽略显漫不经心,却也同样成功,未尝不可以视为此论一个有力的旁证。 

刘半农留给近代中国的有意义的东西很多。除了这个意味深长的“她”字外,令人回味无穷的,还有那首《叫我如何不想她》。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05726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