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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大书法艺术观刍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6 18:04     标题: 大书法艺术观刍议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6 18:05 编辑

大书法艺术观刍议


郭勇健



一 、问题的提出


千百年来,书法在中国地位之高、身份之尊,不言而喻。但是在20世纪初,随着西学东渐,书法的地位和身份却突然成了问题。因为在西方的美学学科和艺术类型中,并无书法的位置。在西方现代知识体系的框架之下,中国书法竟然无家可归,成了无主孤魂。近百年来,中国学者和艺术理论家纷纷起而应对这种局面,概言之,主要试图解决两个问题:一、论证书法也是一种艺术,不仅是艺术,而且是高级的艺术;二、进而说明书法是什么样的艺术,这就要在诸艺术类型中为书法艺术定位,换言之,即为书法归类。第一个问题是当时的当务之急。东方遭遇西方、书法遭遇美学,立即碰撞出了一团疑云:书法到底是不是艺术?书法何以是艺术?试图驱散这团疑云的学者和美学家,有梁启超、朱光潜、宗白华、丰子恺等人。梁启超在《书法指导》(1927年)中指出,中国书法是一种“特别的美术”,它“可以成为美术的原因,约有四点”,即“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个性的表现”,“美术一种要素,是在发挥个性。而发挥个性最真确的,莫如写字。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就是最高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1](P380~381)朱光潜的论证更学理化,他在《谈美》(1932年)中说:“书法在中国向来自成艺术,和图画有同等的身份,近来才有人怀疑它是否可以列于艺术,这般人大概是看到西方艺术史中向来不留位置给书法,所以觉得中国人看重书法有些离奇。其实书法可列于艺术,是无可置疑的。它可以表现性格和情趣。颜鲁公的字就像颜鲁公,赵孟頫的字就像赵孟頫。所以字也可以说是抒情的,不但是抒情的,而且是可以引起移情作用的。”[2](P37)当然,对书法之艺术资格的承认,既是一个学理论证的问题,又是一个改变既定艺术接受习惯的问题,后者只要随着书法的广泛传播,在一段时间后即可自行解决。正如电影从“不是艺术”到“艺术”仅用了数十年,如今不仅是东方人,便是西方人也不会否认书法是源自中国、为东方所特有的一种艺术形式了。第二个问题不如第一个问题急迫,而且看来只是一个从属性的问题,然而,时过境迁,当“书法可列于艺术”已然成为“无可置疑”的事实之后,从属性问题从背景中凸显,成了主要问题。书法是不是艺术,已不再是问题;书法到底是什么样的艺术,却成了问题。这个问题至今依然棘手。孙晓云敏锐地指出:“当今中国人最矛盾、也是最苦恼之处,就是突然不知道将古典、传统书法如何定位。”[3](P134)为书法定位,也就是在艺术类型系统中为书法归类。分类或归类是科学研究的必经之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定义不过是一种较为精密严格的归类罢了。而下定义,也就是确定事物本质。未能恰当地在艺术类型体系中为书法归类,意味着未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书法艺术的性质。举例来说,梁启超把书法视为一种“美术”:“美术,世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1](P380)也就是说,书法是与绘画、雕塑、建筑并列的一种艺术形式。但是,梁启超的这种说法仅仅触及问题的外围。说书法是一门艺术(“美术”),这不过是找到了书法的“属”,却未曾找到书法的“种差”,充其量是迈出了理解书法的第一步。而对于理解书法艺术的本质,第二步显然更为重要。除了绘画、雕塑、建筑,美术还包括工艺;这样一来,书法不但是艺术,而且属于“工艺”的一种。这是比梁启超更进一步的归类,而且这种归类,并非无故。因为所谓“工艺”,也就是“实用艺术”,实用之外,还求其美观,由于“我国的文字,是实用的又兼艺术的”[4](P230),故而书法可以归入工艺。然而这种归类法着实令人难以接受。众所周知,“工艺”作为“实用的艺术”,向来为正统的美学家所轻视,例如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美”是一种低级的美,而“工艺”则是一种低级的艺术。这就是说,用西方现代知识体系来衡量,中国书法只是一种低级的艺术。然而我们中国人本能地认定,书法绝对是“高级的艺术”。由于西方美学与中国书法颇有扞格不入之处,人们要么主张抛弃西方的现代美学,要么有意无意地放过这个问题。孙晓云指出:“近些年,有关讨论‘书法本质’的文章似乎销声匿迹了。大概人是最知道累的。结果呢?不了了之。”[2](P134~135)然而,这个问题不能轻易放过,无法“不了了之”。在实践上,古希腊人有云,“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准此,对书法有什么样的认识,便会创造出什么样的书法作品。在理论上,小而言之,一旦放弃了西方现代美学体系,那就意味着拒绝将书法纳入现代知识系统,使书法理论永远保持前现代的状况;大而言之,这多少关系到中国传统文化能否现代化的问题。总之,这一问题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试图提出一种“大书法艺术观”,以初步解决这一理论难题。

二、书法的归类  
何谓“大书法艺术观”?这要从艺术分类学说起。艺术分类是美学研究的一项内容,迄今为止,并无一种被公认的艺术分类法。不过,艺术分类也与其他科学分类一样,有一个起码的共识:一种分类法所依据的原则只能有一个,必须“一以贯之”。比如在“哲学”的学科设置上,同时设置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中国哲学三个专业是不科学的,因为三者不在一个逻辑层次上。“中国”是一个国家,不能与“西方”相对;为方便起见,不妨把许多国家合并起来,以“外国哲学”与“中国哲学”相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流派,不能与“西方哲学”或“中国哲学”相对。由于未能遵循“一以贯之”的逻辑原则,致使许多艺术分类法都不太成功。例如在彭吉象的《艺术学概论》中,把艺术分为实用艺术、造型艺术、表情艺术、综合艺术、语言艺术五大类[5](P86),这显然使用了两种以上的分类原则,并不是严格的和科学的分类。有些分类法虽然只使用一种原则,却太过简单,比如,把艺术分为再现性艺术和表现性艺术两大类,或把艺术分为具象艺术和抽象艺术两大类,或把艺术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两大类。不过,也有较为成功的艺术分类法。常见的有两个:一、根据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把艺术分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和时空综合艺术三类;二、根据艺术接受的感官,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听觉艺术和视听综合艺术三类。按照第一种分类法,书法既是空间艺术,又须在一定的时间流程内创作完成,应当属于时空综合艺术。这当然没问题。但是,分类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找出此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特征,而“时空综合艺术”的归属,并不足以凸显书法的特点,因为舞蹈、戏剧、电影等也是“时空综合艺术”。这就是说,这种分类法对理解书法的本质意义不大。按照第二种分类法,书法只能归属于视觉艺术。这也是目前被广泛认同的一种归类。例如金学智在《书法美学谈》中说:“书法是展开于空间、表现为静态、诉诸视觉的单一艺术。”[6](P7)简言之,书法是且只是一种视觉艺术。但也有人对这种流行看法投反对票,比如孙晓云。她说:“书法,毫无疑问被完全挪入‘视觉艺术’的范畴,似已盖棺论定,也许至今无人怀疑。于我之见,并非这样简单。”[2](P95)书法为什么不能简单地挪入视觉艺术的范畴?孙晓云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三点:一、“书法笔法的运作过程,即手的转笔技巧,又恰恰是书法的核心。古人总说‘心手达情’、‘心手合一’,用‘心’不用‘目’,正说明在书写的过程中,视觉不是不起作用,是不起决定性作用,因为手的转笔技巧无限中控制和局限了视觉。从这个意义上看,书法能说是完全的‘视觉艺术’吗?”[2] (P95)二、把书法视为完全的视觉艺术,将会使“写字”沦为“画字”,就是说,无法区分书法与绘画,导致“艺术范畴不清、艺术图式的混乱”[2](135)。三、“书法如果像绘画,真的只剩下视觉的感受,克莱夫·贝尔的理论真的适用于书法,其汉字结构是可以不必要了嘛,古言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而,“‘墨象派’书法与‘抽象派’绘画,区别在何处?”[2](133)孙晓云的质疑,铿锵有力。不过这种质疑是否定性的,不是建设性的;提出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继续追问:如果书法不完全是视觉艺术,那它又是什么艺术?难道是听觉艺术,或是视听综合艺术?显然都不是。这说明,无论是用视觉艺术、听觉艺术的二分法框架,还是用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视听综合艺术的三分法框架,都不能准确地套到书法之上。为了准确地理解书法,我们必须量体裁衣、按头制帽,提出另一种艺术分类法。诸艺术门类的区别,主要是由它们的媒介导致的。艺术媒介直接决定了艺术的类别。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艺术媒介把艺术分为三类。一、造型艺术,它的媒介是物,包括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等。造型艺术又称为视觉艺术或空间艺术,只是,不同的概念源于不同的分类原则,按照我们的这种分类原则,造型艺术才是最准确的概念。二、表演艺术,它的媒介是人,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等。三、语言艺术,它的媒介是语言,包括诗、散文、小说等。语言是“人造物”,具有双重性:既非人,亦非物;既是人,也是物。这种艺术分类,未必新鲜,但它显然是可以成立的艺术分类,并且是最适用于书法的艺术分类法。问题是,在造型艺术、语言艺术、表演艺术中,书法属于哪一类?人们可能不假思索地认定,书法属于造型艺术。然而,本文认为:书法并不局限于造型艺术,而是跨越了三大类艺术,同时属于造型艺术、表演艺术和语言艺术。这个观点突破了以往那种非此即彼的、片面的、僵化的书法定位,为理解书法艺术打开了更广阔的视野。例如,关于书法艺术之“高级”,人们曾经提供种种说明,然而那些说明都未必到位。按照大书法艺术观,书法艺术之所以奇妙、之所以“高级”,其根本原因在于,它并不为某一种艺术类别所限定、所拘禁,或者说,它的结构比较复杂、层次比较丰富,因而仅用一个简单的视角,无法穷尽书法艺术的奥妙。“大书法艺术观”之“大”,并不是“庞大”,而是“完整”。揭橥“大书法艺术观”,是为了较为完整地把握书法艺术的本质。

三、书法与语言艺术  
书法是造型艺术,实为当然,不证自明。不过,书法也属于语言艺术和表演艺术,这却比较突兀,需要论证。先看书法与语言艺术。谈起书法艺术,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语言,而是文字。这是必然的。以文字为素材,正是书法区别于抽象画的首要条件。我们知道,文字有形、声、义三要素。人们普遍认为,对于书法而言,在文字的三要素中,形是至关重要的,声和义则是无关紧要的、可有可无的。这种观念与西方美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西方美学体系中,与书法最接近的艺术当属绘画。绘画是形与色的艺术。着眼于形,可以顺理成章地将西方现代绘画理论移植于书法。但是,光是着眼于文字的形,我们不但无法区分(抽象)绘画与书法,而且根本不可能回答这样的问题:书法何以一定要以文字为素材?文字本来是为了保存语言而被发明出来的。语言有声音与意义两个要素,为行文简便故,我们不妨暂时隔离“声”,仅考虑“义”。由于使用文字,语言的意义被一起带入整个作品,恰如形影相随。必须承认,对书法来说,形是第一位的,义是第二位的;形是主导性的,义是辅助性的;形是主角,义是背景;形是中心,义是边缘。但是,第二位、辅助性、背景、边缘、影子……,并不是没有;岂止“不是没有”,而且不可或缺。按照现象学美学和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观点,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中心–边缘”结构或“图–底”结构。[7](P287~288)在这个意义上,书法也是一种语言艺术。的确,语言的意义是书法摆脱不掉、无法舍弃的因素。先看内容方面。孙过庭《书谱》有一段评论:“(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在《乐毅论》《画像赞》《黄庭经》《太师箴》《兰亭序》等作品中,使王羲之的书风发生变化的,正是文字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是文字的意义所构成的。书风合于文风,相得益彰。熊秉明也有一个例子:“欣赏中国对联时的审美心理,最能说明书法与哲学的关联。当我们徘徊在主人厅堂里,环视壁上悬着的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阅历知书味,艰难识世情’,‘万树梅花一潭水,四时烟雨半山云’……我们浸沉于一种生命的格调韵味,我们低吟玩味的同时,是哲学,是诗境,也是书法。”“我们玩味书法的时刻,同时欣赏造型的意味、文学的内容和哲学的境界。”[8](P254~257)如果不是仰仗语言及其意义,如果书法只是纯抽象的“线的艺术”,我们根本不可能对着书法作品低吟玩味“哲学”、“诗境”、“文学的内容和哲学的境界”。正因如此,书法家的创作一般不会“随便写几个字”,而是对书写的内容精心挑选,较有文学才能的书法家,则干脆自己创作文字的内容。再看形式方面。语言之意义不可或缺,还因为语词的意义会构成语句,决定了阅读次序和书写次序。语句在时间中展开,同时,许多语句构成段落篇章,也得言之有序,方能言之有物,于是,书法作品的书写便不能不沿着既定的时间序列展开。不错,任何一幅绘画的创作也都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但是,在绘画创作过程中,画家可以自画面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开始,先画什么,后画什么,操之于我,随心所欲。绘画要的只是最后的整体效果,作画的次序完全可以颠倒。绘画创作的时间性往往是任意的。书法创作的时间性,则是被文字预先规定好了的,书写次序顺从于阅读次序。书法创作必须服从语句的逻辑次序,一字一句,按部就班,落笔无悔,不可更改。行草、狂草尤其如此。因此,比较而言,创作过程的时间性,外在于绘画作品,内在于书法作品。书法与抽象绘画的主要差异,在此得以彰显。创作如此,接受亦然。绘画是瞬间造型艺术,观众可以一眼把握作品整体,“一目了然”。书法作品成品尽管也可以为观众“一目了然”,但是观众并不会停留于这“一眼”,书法作品也不会被“一览无余”。观众还要进一步跟踪书写的先后次序,在虚拟状态将作品重写一遍,同时争取将作品的全部文字从头到尾阅读一遍,把语言艺术的因素渗入书法之中,丰富、充实和深化书法作品的意味。总之,书法作品就像一轮明月,将自己的形象浮现在一个光圈之中。假如完全没有了语言艺术的背景,书法作品无疑会显得比较单薄,成了没有影子的形体,如同幽灵。书法当然不是纯粹的语言艺术,但在书法作品的完整构成中,显然蕴含着一个语言艺术的层次。  

四、书法与表演艺术   
书法还是一种表演艺术。如同歌曲的演唱、乐曲的演奏、戏剧的行动和对话、舞蹈的跳跃和旋转,书法的书写也是一种表演。就创作言,所谓表演,首先意味着对“先在作品”的“二度创作”,“二度创作”须服从“先在作品”的预先规定。“先在作品”仅是一种抽象存在,通过创造性的表演,获得了现实存在和具体存在。戏剧的“先在作品”是剧本,音乐的“先在作品”是乐谱,书法的“先在作品”是文字。书法家的创作,也就是通过书写来表演文字。不过需要再次强调,文字是个复合体,至少含有两个层次:形与义。文字意义的复杂性程度不等,构成成语、格言、对联、诗文之类,亦即语言艺术作品,书法家通过毛笔的书写,将它们表演出来、实现出来。语言艺术作品是书法作品的隐然的“先在作品”,在内容上规定了书写的意境与风格,在形式上规定了文字的排列次序,也规定了书写的先后次序。一般认为,表演艺术是“动态艺术”,而书法却是“静态艺术”。金学智说:“虽然在书家挥运时它是运动着的线,人们欣赏时也可见其动态的美,但毕竟是固定在纸上的,表现出凝静的形态。”[6](P6)在物理意义上,这种说法完全正确。但在现象学视域中,这种说法就不足为训了。按照现象学美学的观点,艺术作品并不是天生自在的审美对象。不曾被欣赏、被接受的作品只是未完成的作品,而完成了的作品才是审美对象。在书法接受中,固定在纸上的线条被实施了“现象学还原”,成为活生生的审美对象。作为审美对象,书法作品所呈现的“动态的美”乃是一个真实不虚的、直观自明的事实。因此,具有现象学素养的叶秀山,在《书法美学引论》(1987年)中便注意到了书法的表演性,并有一节专论“书法和表演艺术”。事实上,某些古代书法理论家已经无意中进入现象学的视域了,如姜白石《续书谱》说:“余尝历观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按照现象学美学的理论,真正的书法审美经验,应当是根据作品所给定的点画符号,回溯并重建整个书法创造过程,在想象中将书法作品重新书写一遍,亲身经历书法的“意向性”,使作品得到表演。前已指出,观赏书法不仅需要去“看”,而且需要去“读”。现在我们发现,对书法艺术的完整接受,还需要去“做”,即在心中重复(表演)书法家的书写过程。如同小演员需要时时揣摩大演员在舞蹈的动作和姿态,书法初学者也需要常常观摩书法家的现场表演。“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经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运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2](P128~129)在表演艺术的视域中,最接近书法的艺术,并不是绘画,而是舞蹈。正因如此,书法享有“纸上的舞蹈”之誉。的确,书法创作过程富有表演性和舞蹈性,但我们所说的书法的表演性,并不是指书法家作为一个“独舞演员”在广场上活动,而是指书法作品本身具有表演性。书法作品的线条笔触千姿百态、意象纷呈,仿佛舞者的身体在舞台上表演种种动作。魏晋书法家钟繇就已经对书法的表演性有所意识了,他说:“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没有人的表演也就见不出书法之美。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云:“夫欲书者,多干研墨,凝神静思,预想书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经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书。若平直相似,状若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这已是更有意识地强调书法的表演性了。总之,笔触、线条就是演员,书写就是表演。因此,当我们强调书法的表演性时,实际上是强调用笔对于书法的至关重要性,我们实际上是说,书法的精髓在于运笔方式与运笔过程。正是在运笔过程和书写过程中,那些作为符号的文字被表演起来,赢得了形象,获得了生命。表演艺术的媒介是人,表演艺术是由人、人的身体体现出来的。由于书法的媒介是笔触和线条,并不是人,所以书法当然也不是纯粹的表演艺术,但是,表演性乃是书法的显而易见的特征,表演艺术深深地渗透在书法之中,假如丧失了这一层次,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书法将不再是书法。综上所述,长期以来,人们把书法完全地归属于“视觉艺术”的范畴,以便将绘画美学的一些观点顺利地移植于书法,为书法艺术正名,为书法的艺术地位和艺术特征做论证,结果反而使得书法与绘画之间的界限含糊不清,使书法艺术的一些本质特征遭到遗忘,使我们对书法艺术的理解狭隘化、片面化。本文倡导一种“大书法艺术观”,呼吁完整地把握书法艺术,主张书法不只是或不完全是视觉艺术,书法的领土不限于视觉艺术(造型艺术),它还侵入语言艺术和表演艺术的国度,因此,书法同时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和表演艺术。  

【参考文献】[1]梁启超:中国现代美学名家文丛·梁启超卷[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朱光潜:谈美[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3]孙晓云:书法有法[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1.
[4]丰子恺:丰子恺文集·艺术卷四[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
[5]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6]金学智:书法美学谈[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4.
[7]郭勇健:艺术原理新论——大众传媒时代的艺术原理[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8.
[8]熊秉明:书法与中国文化[M].上海:文汇出版社.1999.

(发表于《美术观察》2011年第7期)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6 18:08

很久没来了,感觉连贴文章都不会了,段落一律消失。随便吧。
杨林是书法家,关于国画和绘画的观点,我就不请教了。贴出书法拙文一篇,倒是希望你批评批评。因为我知道杨林是搞“现代书法”的,估计拙文中的观点,又是不被认可。倒是可以聆听一番。只管写在下面就是,我会来看的,不过未必回帖。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7 00:46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7 00:55 编辑

刚看过,确实是用心思考的文章,很难得。城骁是练过书法的,可惜没能结合写字说说对书法的自身体会,但这些也可能不便在这种为书法厘定身份地位的文章当中表达。
我自己一度也纠结于你文章所提出的问题之中,但对于创作者来说,这些概念上的问题或者说矛盾,在实践当中转眼间就会烟消云散的,这并不是说这些问题不重要,而是觉得无力去对付,并且对于创作影响不大。
尽管我没经过系统的学术训练,无法按照学术规范与你进行对话,可我还是很想就书法而论书法,进而把书法向着大艺术方向推进,且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
由于手头有别的事情要做,我只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说了。
先说书法有没有时间艺术的属性问题,我想这真不是个“不言而喻”的问题。时间艺术的典型是音乐,当然音乐也需要空间媒介的传递,作用人的听觉系统,从而对大脑的神经系统产生刺激,可你不能说音乐是空间的艺术。书法的创作,特别是传统书法(传统书法不存在创作这个概念),的确有一个时间的过程,大到一个十几米的长卷,小到一字,都有一个起始,有一个时间的连续在里面,这是事实。可是,任何一种造型艺术也都有一个时间的过程,雕塑是这样,建筑、绘画也是这样,如果拍成电影,慢拍快放,就像拍一朵花的开放过程,或者昼夜、四季大自然的变化一样,那个过程也会很精彩很好看,可你能对着一朵花说:你开放的过程很好看吗?当然不会,你欣赏的是已经开放或是正在开放的花朵,是相对静止的花所呈现的美,建筑和雕塑更不用说了,谁会关心他们建立的过程。对书法作品的欣赏,当然是视觉上的造型元素为第一位,它呈现造型美的同时所呈现的节奏、韵律美等一些与时间相关联的美学元素的确存在,但这是由于它的造型所派生的,难道好的建筑、雕塑没有韵律美吗?不然何来“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一说?可这也不能说建筑真的是时间的艺术。
好,我知道你最后的结论是把书法归结到一种综合艺术的属性当中,把它的时间属性归结到表演艺术。我先不说对不对,我首先想到,的确有书法表演的行为,前几年还相当盛行。可正是种种看起来眼花缭乱的表演大师,出来的结果往往不堪入目,基本就是欺骗观众的杂耍。我说的有点极端,就顺着你所引用的朱光潜先生的观点:学习书法最好是看书法家(真正的书法家)写字过程中筋肉是怎样运动的。我觉得这非常好笑,这又不是看打拳,你不去观察笔锋的运行轨迹,看人家的筋肉运行,能看出个毛来?就是能看出个毛,那些肉也不是长在你身上,回头还是要用你的手来写字。
请原谅我的粗俗,继续不正经地说,就说飘逸、俊美的王羲之书法吧,谁敢肯定他写字用的是芭蕾舞的动作,好吧,就算那时的魏晋风度在王羲之的宽袖大袍上可以挽出个花来,可穷苦的敦煌抄经手呢,他们每天上万字密密麻麻规规矩矩的写经过程,可有的视觉欣赏价值?可有些书法一点都不比王羲之的风度差,这是事实吧?
今天就写这些,我说话的立场仅仅就是一个抬杠者,请别介意。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7 10:47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7 18:44 编辑

呵呵,杨林还真的正儿八百地读了,还来讨论啊。很好,感谢。

不过看了杨林兄的回帖和评论,我想我们还是不必讨论了。原因有二:第一,我已经领悟到燕谈并不是谈论问题的地方,(接受宇航的建议,此处删除若干句。)第二,跟杨林兄不好对话。因为,比方说,当我说书法也是“表演艺术”的时候,杨林兄让我想象王羲之写字时是在跳芭蕾舞。你说这是抬杠,但我想,你在这一问题的思维层次,不超过数十年前的金学智。关于“时间艺术”,大概也差不多。因此恐怕要带来夏虫语冰的后果。因此,我们就不必讨论了。既然无法对话,当然是“不介意”。其实,由于燕谈不是对话的地方,不对话更好,贴出此文,并非我的本意,也该收手了。再次介入,将会后悔。

杨林兄,不谈论书法,可以随便聊一聊。告诉你一件个人的经历。以前我有一个很好的学生,我曾经与他讨论了一个问题,发现他很狂妄,从此我对他有意疏远了。很久以后我分析一下,这才发现,正是由于我自己也很狂妄,才无法容忍他的狂妄。因此我想,当我们无法包容一个人时,应当先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毛病?人都是差不多的。即便是“燕谈之敌”,也未必比燕谈诸君差到哪里去。当然,以我在燕谈的经验,我想我又得加上一句:这段话是仅对杨林说的,请其他“燕友”不必自作多情,又来表态。

就谈到这里吧。再次感谢杨林。希望下次不要再出现宇航贴文贴错地方的怪事。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11-8-7 11:16

各种傲骄,有木有?管得真宽,不愿意看,上面有小红叉,直接关了。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1-8-7 11:42

郭哥有点太过严肃了,应该在思想和幽默之间。虽然讨论,或者说它上升到学术上不能太过世故。但是我想把问题和不同的观点弹出来即可,之外的问题,例如“的小团体或者是什么”,我反而觉得没有必要,有点让人引起误解,这些是这个是社会学上的问题。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它可能的是自然而然,郭哥到燕谈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7 12:00

郭哥有点太过严肃了,应该在思想和幽默之间。虽然讨论,或者说它上升到学术上不能太过世故。但是我想把问题和不同的观点弹出来即可,之外的问题,例如“的小团体或者是什么”,我反而觉得没有必要,有点让人引起误解 ...
宇航 发表于 2011-8-7 11:42
宇航说的有点道理,人并不是所有的话都得说,尤其是在论坛里,这正是我不适合于泡坛的原因。不过这样比较压抑,人还是自由表达个人观感,尽量心直口快一点活得自在,这正是我不想来燕谈的原因。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好引起误解的,我对燕谈就是没有好感,这态度很简单,燕谈所有的人都不会误解的。宇航,你贴了我的一篇文章出来,让我两天心神不宁,你不道歉也罢了,还在给我提意见。
这个主贴我贴出去就后悔了,没意思。有人删了最好。
作者: 水色    时间: 2011-8-7 12:23

杨林那个回贴,的确没对上。本来没我啥事,不过艺术中心只有两个版主,两个都避让,就没人删帖了。杨林过目以后表个态,两个人都同意删帖,王母娘娘来操作。呵呵
作者: orchid    时间: 2011-8-7 12:44

假如要删的话,顺手把另外一个帖子里我的跟帖也删了吧。拜托了。
当然不删也没关系,我也不在乎说了什么。
发泄没有任何好处,只会惹人暗地里笑话,不过最起码心里痛快了。催人奋进,不留遗憾。这是我近来目睹一些围脖事件得出的结论。我那时候在想,我豁得出去,沉得住气,原来是在燕谈混得的经验。谢谢大家了。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1-8-7 12:54

7# 城骁 那时转帖没有想那么多,以为你可能的太忙不能常来论坛,现在看来不习惯一些讨论的氛围,网络上的朋友比现实里的朋友更广更多,性格也迥异。现实里的朋友或许了解彼此的性格,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些话会婉转,但是网络里也许不能这样。不过针对转帖,我在这里给你道歉了。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7 12:57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7 13:03 编辑

因此我想,当我们无法包容一个人时,应当先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毛病?人都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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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首先我就做不到,但不是对着城骁,我对城骁只有感激,并且希望与之交流,我暂时还没有看到你存在需要我包容的大毛病,否则我就不与你进行对话了。“夏虫语冰”一类的话我也可以对你说说,但含义可能与你不尽相同,我感觉的是我们没建立好对话的平台。对话的平台要靠双方共同努力建立,这种建立有时就是在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争论中实现的,你不去寻找矛盾的交汇点,却局限于某个人的“思维层面”,我们只能在各自的平行线上越滑越远。
检讨一下我的无厘头,同时解释一下,我绝对不是有意识地胡搅蛮缠,这个我也改不了,你如果接受不了,那我们暂时真的不能讨论了。
还有一个问题,你真的认为燕谈不适合讨论问题吗?其实我比你更清楚燕谈有多少艺术水准专业的人,可不专业的发言有时更有意思,试想你这篇文章如果引来的是铺天盖地的一片颂词,会很滑稽还是很有意思?
你正文中多次引用的金学智、孙晓云二位学者的文章我都读过,我从不认为是什么金科玉律,孙晓云是位对传统笔法有研究有体会的书法家,有时说话能切中肯綮,例如她说写字要找到像滑冰一样的感觉,以此来探讨笔法,也就是毛笔在纸面上的运行规律,我觉得比喻很是恰当,也只有真切体会的人才会说出这种话。叶秀山先生的《书法美学导论》倒是本好书,一个没什么书法实践的人,从美学的角度阐释书法美,写得还真能叫人很服气,你不得不承认没什么专业和非专业,只有学问。有时候,外行就是打破专业坚壁的利剑。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1-8-7 15:48

我自己一度也纠结于你文章所提出的问题之中,但对于创作者来说,这些概念上的问题或者说矛盾,在实践当中转眼间就会烟消云散的,这并不是说这些问题不重要,而是觉得无力去对付,并且对于创作影响不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段我赞同。干活的时候哪里会想那么多,把活干漂亮了就是。管他妈是时间艺术还是视觉艺术,是画还是字。就像自然界那么多的生物,没有生物学家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标签,那些生物依然生气勃勃。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7 16:25

杨林那个回贴,的确没对上。本来没我啥事,不过艺术中心只有两个版主,两个都避让,就没人删帖了。杨林过目以后表个态,两个人都同意删帖,王母娘娘来操作。呵呵
水色 发表于 2011-8-7 12:23
帖子不必删,或许还有人想继续接着讨论。
我的回帖的确有没对上的地方,那是因为本来我就是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方法?讨论这件事,我从来也不会在乎输赢的,通过讨论能够引导出点新鲜东西才是有意义的。我的观点其实挺鲜明,就是要一点一点论证出书法仅仅就是一种造型艺术,虽然这个结论没什么意义。城骁的对书法的属性归类我也极赞同,但在这里我不可能站在他的那一面,我必须要站在反对者的立场上,何况我还有很多的反对理由。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7 16:32

12# ironland
厘清概念这件事一直是人类最为得意的事,虽然看到周泽雄在阅读版对于使用翻译的西方格言的一些告诫,我还是免不了俗,想起了“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犹太格言。
作者: 水色    时间: 2011-8-7 16:40

本帖最后由 水色 于 2011-8-7 16:41 编辑
帖子不必删,或许还有人想继续接着讨论。
我的回帖的确有没对上的地方,那是因为本来我就是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不知这算不算一种方法?讨论这件事,我从来也不会在乎输赢的,通过讨论能够引导出点新鲜东西才是有 ...
杨林 发表于 2011-8-7 16:25
嗯。接着讨论的话,其实不如另开一帖,多少也算是尊重一下楼主的感受。对了,我不懂书法,看完文章一直想问的,孙晓云说的“转笔技巧”是什么意思?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7 19:00

杨林兄来燕谈的时候,我基本上已经走了。所以,当时我的尴尬状,你可能无从体会,我对燕谈的成见,你也未必能够体会。不过这个不说也罢。现在我也基本上从心神不宁的状态中回来了。可以心平气和地对上几句。

杨林兄说:“我的观点其实挺鲜明,就是要一点一点论证出书法仅仅就是一种造型艺术,虽然这个结论没什么意义。”——我一开始就感觉你有这样的想法,记得以前你似乎说过,书法未必需要写汉字。这是纯粹造型艺术的看法。以前我的一个老师也是这么做的,就是纯粹把书法当作造型艺术,他甚至还提出一种“类书法”概念,就是不写汉字,而是边写边制造“文字”,用汉字的偏旁部首来临时拼凑出一些文字类的东西来,类似于徐冰的实验,不过徐冰是印,他是写。我以前也认为,书法可以是纯粹的造型艺术。但现在不这么看了。当然,书法就是造型艺术,这是一种观点,甚至也是一种主流的观点。像王镛这样的书法家,大概也是这么做的。

对话当然可以做反对派,甚至故意做反对派。但是,从论证的角度来说,反对的方式是指出对方辩友的论证方式有问题,因而对方的观点无法成立。杨林兄似乎还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也不是纠缠什么“思维层次”,而是想强调,你要反驳我的观点,必须进入我的论证方式——因为你选择了做反对派。这才是真正意义的对话。如果你对我的反驳根本就不是我的原意,那又怎么对话呢?如果光是在那里强调:书法就是造型艺术。我想不一定有用的。你光是说,书法就是造型艺术!我怎么对得上话呢?

确实,“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现。”然而我以为,正因如此,人类才要思考。因为思考,那是人类唯一能让上帝发笑的东西。所以,确定书法是造型艺术,还是书法不仅是造型艺术,其意义,或许对书法家、书法创作是无关紧要的,如杨林所言,“没什么意义”,这正如不必知道艺术是什么,画家照样画画。但是对理解书法艺术,却是有意义的。创作欣赏与理解,这是两件事情,虽然这两件事情有时会重叠。有时我们必须专门做一件事情,比如理解。为了理解,有必要确定概念。如若不然,哲学家纠缠唯物唯心、理性经验之类,到底干什么呢?此无他,确定和更新人类对世界的理解罢了。而所谓对话、讨论,就是在理解的层面上来交流交往,这时你用实践来质疑理论,是无效的。正如第欧根尼的学生用走来走去反驳“运动不存在”是无效的。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1-8-7 20:10

14# 杨林
美学、心理学那些对创作有帮助,有助于辨别方向,更容易理解为什么以某种方式做会得到何种特定效果,分析作品,便于在以后的创作里复制、进化。但没办法以某种美学理论或心理学理论来定制创作。

也许研究理论的就像是自然科学家,而艺术家更像是猎人和探险家。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8 00:20

16# 城骁
我确实不了解燕谈以前的事,以前的事过去了,没必要继续纠缠。
我不同意城骁把书法归结为综合艺术,完全是因为感觉这个问题值得商榷,虽然我知道可能这个争论没有最终的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可争论本身以及所引发的思考却是有意义的,这点我敢肯定。
继续我的抬杠,我也知道你不否定书法是造型艺术,但又说它是语言艺术、表演艺术,探讨的似乎还是书法的本质。一件事的本质属性如果有很多重,确实应该讨论一下那些是真,哪些是假。一幅传统的书法作品可以像欣赏文学作品一样,随着字词的含义体会到诗词歌赋的美,可我不相信无聊的词句就会写得很烂。的确,象形表意的汉字具备表情功能,据说拼音文字也具备这种功能,汉字的笑,虽然已经简化到了抽象符号,看的人仍然会会心一笑,哭则正好相反,英文的苦笑大概对于有英文教育背景的人会有同样的功效。还是要举极端的例子,汉字的“囧”字,本来是与窘毫无关系的字,可现在怎么用?大概谁都知道的。传统书法的书写其实很早就进入了一种高级阶段,我认为至少从金文开始已经走向了高度抽象,甚至甲骨文已经就不是完全的象形文字了,到了草书的出现,文字与书法之间的关系我想就像五线谱与音乐一样,书法是音乐,文字仅仅就是符号,当然这是比喻,我不想自己挖坑自己跳。到后来,武则天造字,道士画符,民间的“招财进宝”合为一字;还有,现代建筑业造的“砼”字,有几人知道砼字是混凝土的意思(人工石)?所以我说写一幅传统的书法作品,其内容与文字含义的关系实在微不足道,即使你举《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诗帖》也说服不了我,我承认它们是伟大的书法,文字也不错,可有多少文学史上的千古绝唱比这三帖的文字高明,这就不说了。某位大书法家写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夸张,我看了很恶心,还不如看小学课本上的铅字印刷,当然铅字也是广义上的书法,可究竟不反映书法的本质。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8 00:27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8 13:23 编辑
14# 杨林
也许研究理论的就像是自然科学家,而艺术家更像是猎人和探险家。ironland 发表于 2011-8-7 20:10
是啊,即使在自然科学当中也有发现与创造的区别,只不过创造有时给自然界造成的危害很大。阿基米德发现了杠杆原理,对于世界的改变不大,可是后来的人用杠杆原理制造出越来越强大的机械,这就真的可以把地球撬到不知哪里去了。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09:07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8 09:15 编辑

继续我的抬杠,我也知道你不否定书法是造型艺术(是的),但又说它是语言艺术、表演艺术,探讨的似乎还是书法的本质。一件事的本质属性如果有很多重,确实应该讨论一下那些是真,哪些是假(杨林兄是搞现代书法的,可是这句话说明,你的观念还比较传统。只有传统思想才认为本质是唯一的,在20世纪,主张“多元本质”或“多重本质”的,不知有多少。)。
一幅传统的书法作品可以像欣赏文学作品一样,随着字词的含义体会到诗词歌赋的美,可我不相信无聊的词句就会写得很烂(我也没有这么认为,我不认为文学之美可以取代文字之美,问题是,我首先承认了书法是造型艺术,但是,我同时承认书法离不开文字的。我以为书法可以、事实上也确实把文学在某种意义上吸收于自身,使之成为自身的一个因素或层次)。
的确,象形表意的汉字具备表情功能,据说拼音文字也具备这种功能,汉字的笑,虽然已经简化到了抽象符号,看的人仍然会会心一笑,哭则正好相反,英文的苦笑大概对于有英文教育背景的人会有同样的功效。(我完全没有要讨论“象形文字”的意思,我以为谈论书法转而讨论“象形文字”,完全是误入歧途——尽管很多大美学家都这么做。书法之美是由于象形文字?那真个书法理论该取消了。)
还是要举极端的例子,汉字的“囧”字,本来是与窘毫无关系的字,可现在怎么用?大概谁都知道的。传统书法的书写其实很早就进入了一种高级阶段,我认为至少从金文开始已经走向了高度抽象,甚至甲骨文已经就不是完全的象形文字了,到了草书的出现,文字与书法之间的关系我想就像五线谱与音乐一样,书法是音乐,文字仅仅就是符号,当然这是比喻,我不想自己挖坑自己跳(草书毕竟还是写汉字,甚而毕竟要让人认识,否则为什么有“标准草书”?规范一下写法,无非是为了让人能够识别。看书法当然不只是识别文字,但如能识别文字,看的更深入,更全面——这样说有问题吗?书法是音乐,文字是符号,这个比喻我赞同。我也一直认为文字是符号,问题是,该怎么理解这个符号?杨林兄仅把它视为“形”的载体,我却视之为“形声义”的复合体,至少,我以为“义”也是不可忽视的。)。
到后来,武则天造字,道士画符,民间的“招财进宝”合为一字;还有,现代建筑业造的“砼”字,有几人知道砼字是混凝土的意思(人工石)?所以我说写一幅传统的书法作品,其内容与文字含义的关系实在微不足道,即使你举《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诗帖》也说服不了我,我承认它们是伟大的书法,文字也不错,可有多少文学史上的千古绝唱比这三帖的文字高明,这就不说了(杨林兄在这里,陷入为反驳而反驳的境地了。我并没有说,兰亭序、祭侄稿和寒食诗之所以写得好,是由于他的文字高明啊。我首先认为书法是造型艺术,但书法不仅是造型艺术。兰亭序祭侄稿寒食诗之类,如果脱离了它们的文字内容,它们就不存在,或者,它们的意味大打折扣。颜真卿写祭侄稿,和他写争座位不太一样,这正如拙文中引用的王羲之写各种文字的内容,书风就不太一样,这恰好说明,文字的内容参与书法创作过程。当然也参与书法接受过程。试想外国人看兰亭祭侄寒食,看不懂汉字,或者只是看懂几个字,那么他能把握书法作品的全部意味?想想就觉得不可能。我有一位书法家朋友,他听到我的理论后说:书法怎么能完全无视文字的意义呢?要是有人这么主张,你请他写一幅“他妈的”挂在自己的客厅或书房,看他愿不愿意?)
某位大书法家写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夸张,我看了很恶心(这个例子看不懂,不知何意),还不如看小学课本上的铅字印刷,当然铅字也是广义上的书法,可究竟不反映书法的本质(我以为铅字与书法的本质是南辕北辙的。)。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1:04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8 11:09 编辑

“通过讨论能够引导出点新鲜东西才是有意义的。”——杨林兄这句话我很赞成。其实这才是讨论啊。我找上你,是因为你是书法专家(顺便说说,我与杨林兄不太一样,一般说来,只愿意跟专家对话,不愿意跟半吊子对话,因为对方越是专家,我学到的就越多),这对我是一种新鲜的经验,至少,以前我在燕谈没有跟书法家对话过。反之,杨林兄与搞理论的我对话,这大概也是一个新鲜经验,或者至少在讨论这个问题上,是一种新鲜经验。
不过我曾在艺术学院呆过,知道搞艺术实践的,对于搞理论的未必多么有好感,大概他们会认为,连写字画画都不会,还说三道四的,无聊。我知道当今中国的一些名书法家,对书法美学也不屑一顾。大美学家都是不会画画的,康德、黑格尔、克罗齐、海德格尔,均如此。搞理论的,大概就是承担着让上帝发笑的任务吧,其实不必上帝发笑,搞艺术的人先已笑上了。不过话说回来,人类若是不积极思考、更积极思考,上帝也许连朝我们笑一笑都不肯呢,上帝或许会觉得,人类怎么把我赐予的思考能力都阉割了呢。——这句话算是我作为搞理论的人,为自己的职业的辩护吧。
我把这次对话视为理论和实践的碰撞,各有收获。和杨林兄的讨论,就讨论到此为止吧。如何?杨林兄愿意与我对话,我很是感谢。
临别,推荐一套视频,为燕谈的艺术中心增色。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1:06

视频名为“历史纪录片《国殇》”,一套40集,讲抗日战争的,网址如下,我简单搜索过,这似乎是网络上唯一没有被删的:
http://tieba.baidu.com/%D7%D4%D3 ... b6251f9cb59f8ef3b3a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8 12:11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8 12:17 编辑

换个角度讨论吧,也就是我们的根本分歧点之所在,那就是书法究竟能不能脱离汉字而单独存在的问题。
就从你的那位不愿挂一幅《他妈的》的书法家朋友说起,这位仁兄的道理貌似不容置疑,其实经不起一点点推敲,我就不说西方喜欢中国古董的人会把我们的磁虎子(夜壶)放在客厅的显著位置上,作为艺术品欣赏,我也不说我们自己会把很多古代明器(随葬品)当做珍宝把玩,有的东西就是塞住死人七窍的玩意,玩古董的没人在乎,还会津津乐道那上面有血沁,当然我暂时还不在这个行列。我相信,对于一些从形式意味上喜欢中国书法的西方人,前提是不懂中文,你给他写个《他妈的》、《: (》这类的,与写一幅《忽逢幽人,如见道心》,他不会感觉有何区别,他注重的是字的形式感以及线条传达的情绪,他会选择对他有所触动的那幅。

说句不抬杠的,假如你在一个展厅里发现一幅使你眼前一亮的书法,想想,是什么打动了你,我相信多数人是被视觉所打动,文字内容这时候回退居于视觉边缘,很久才会被关注,反正我的经验是这样的。经常看到有书法家抄写前后《出师表》、《赤壁赋》一类东西,你可会为文字的内容所打动?不但你不会,连抄写的人都麻木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情绪高涨地一遍遍抄写临摹《兰亭序》等法帖,我相信那只是书法本身的魅力。

再说点抬杠的,回到《他妈的》上面来。我记得他老人家晚年时写过一首《水调歌头 重上井冈山》,其中有一句“不须放屁”,我不知道这整首词的手稿在哪里,估计要拿出来拍卖个几百万甚至上亿都不是大问题。我还相信,把“不须放屁”四个字剪下了,也会有人花高价买回去挂着欣赏。

再解释下“飞流直下三千尺”,就不直接说是谁写的了,反正人家把个千字拉成了一个大瀑布,我觉得很可笑,但人家自有粉丝团爆吼叫好,那也是理解了太白的意境。再举个例子,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有一帮书法家尝试书法的现代化,其实就是把汉字图画化,我记得王学仲先生用淡墨写了个鹅字,似乎还就手画了两圈水、一个浮在水上的鹅头。另一位姓苏的先生把“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个”写得错落有致,形成了一幅山水扁舟的画面,当时那个叫座啊,有什么办法?那时候大家也是想把书法与国际上的抽象艺术接轨。可结果呢?是本来就是抽象的书法回到了具象图画,叫人哭笑不得。

铅字与书法的本质是不是南辕北辙,我略存疑问,但肯定不完全反映书法的本质。稍微有一点的疑问在于,前铅字时代与后铅字时代,作为语言符号的印刷字与机械时代的铅字有很大区别,宋版书的字都是人工刻出来的,并且出现了一种手书之外的独特字体(个人臆断是从宋徽宗的瘦金书演化的),我认为很有艺术价值,当然包含书法价值。现在的数字时代,电脑功能之强大,模仿、组合、拼凑汉字书法已经是平常事。电脑与人工的结合,会使一个根本没摸过毛笔的人在电脑上制作出毛笔字,这已经不是传说,而是刚刚起步,后面会怎样发展,还真不好说。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3:06

刚刚有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我来这里讨论问题,却又主动中止,“没有必要”。又说我在燕谈“有心理障碍”。我确实有心理障碍。发生了那么多事、时隔那么久,再来发言,感觉在这里仿佛四面楚歌,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连稍微放一句狠话都很有顾虑。不过他认为我应当继续下去。我想,既然是我挑起的话题,那确实有责任继续下去。下面继续与杨林兄切磋。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8 13:18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8 14:12 编辑

21# 城骁
城骁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其实我的意思还不止这一层,现在明白与否我不知道,反正以后你会明白的。

其实正经的艺术家也鲜有不是深度思索者的,可能他们的表达不像哲学家那样严密和成体系,但是他们那些随笔、书信、诗词,甚至信口胡言,很多都是可以发人深思的铿锵之言。我个人认为,纯粹的思想者应该是独立于具体事物操作者之外的人,就像康德一样,躲到某个小镇上,好吃懒做,散散步,与人聊聊天,把自己的思想变成文字,思想家就是思想家。艺术家则不同,他们必须要直接参与实体或虚体的制作,而这种制作对于艺术家来说应包含他创造性的思维在其中,否则他就是个工匠,就像复制神龙本《兰亭序》的冯承素。中国近现代最没文化的大画家可能就是齐白石,可谁敢说他不是个有思想的人,我甚至认为他的艺术思想超过很多当时的文人学者,也就是陈师曾看到他的深度,不仅仅看到他那两刷子未脱扬州的写意画。

当代画家难有大成者,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时间去做深层思考,钱来得太容易了,物质欲望贪婪无边。艺术家对于理论家的取笑,基本是由于自身的无知,也有少部分是自己思考得较深,而看不起浅薄的理论工作者。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3:37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8 13:53 编辑

杨林现在抓住了要害:“我们的根本分歧点之所在,那就是书法究竟能不能脱离汉字而单独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不能,拙文《大书法》已略有论证;杨林大概认为可以,不过23楼下面的文字,据我看,都不是对这个观点的论证。提到这个话题,却放过了。

应当承认,随着讨论的深入,杨林现在越来越触及关键,比如“形式感”。对于一个书法家来说,他随便写上什么字,大概都不会差到哪里去,都有“字的形式感以及线条传达的情绪”,写“他妈的”当然也是如此。但是,我从未否认这一点,我也说,书法是造型艺术,并且,我以为书法首先是造型艺术,其次,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语言艺术,最后,在某种意义上它还是表演艺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表演艺术,这个顺序不是毫无意义的。书法作为造型艺术,它当然有形式感啊,难道我否认了?“他妈的”可以有形式感,但是,如杨林所言,也许只有外国人才会把这幅有形式感的“他妈的”挂在大厅里。我想起几年前有些女孩子穿T恤,那衣服上面印着英文,是些类似于三陪小姐的口气,可是她们看不懂,照样穿着满街跑。她们也觉得衣服挺“漂亮”,可是实际上,我并不觉得这种现象值得推崇。

我承认,在展厅里使我们眼前一亮的,首先当然是被视觉形所打动,这很正常,但这并不意味着书法可以脱离汉字啊。我们看画,有时也是由于为形式感所打动,并不知道它画的是什么。杨林说:“文字内容这时候回退居于视觉边缘,很久才会被关注。”——这并没有主张把文字内容抛弃。而我也只是认为,“语言艺术”的成分,在书法中居于“边缘”位置。文中说得很清楚的。杨林这不是赞同我的观点吗?至于杨林说那些抄《出师表》《赤壁赋》之类,“连抄写的人都麻木了”,这种现象恰好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语言艺术”也是书法的一个构成因素,他们傻乎乎地抄写一些人们司空见惯的东西,让观众、甚至自己早已没了新鲜感。如果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或许就会像杨林兄那样,抄写陈独秀的诗文了。至少,人家有兴趣一读。

至于说到老毛的“不须放屁”,杨林兄,那只是他的词的一个片段,并不是整个作品。我们都知道,艺术作品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我们不能仅凭这四个字断言老毛的诗词,同样的道理,我们不能仅凭这四个字断言老毛的书法作品。杨林说把这四个字剪下来,很多人会争着收藏,这个我虽然不反对,但对于这个例子所指向的观点,却也不敢苟同。商品、收藏之类,本来与艺术价值就不是有必然关系的。范曾的画不是卖价很高吗?

所以这里我要提醒一下,我说书法同时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表演艺术的时候,我是针对一件完整的艺术品立论的。在这里,造型艺术与语言艺术非但不冲突,而且相辅相成,并且当然,以造型艺术为主角。杨林似乎把书法中的造型艺术与语言艺术生硬地对立起来了。以为强调造型,就可以否弃语言艺术的因素。作为整体,作为完整的艺术作品,这也就解释了那些对兰亭序一遍又一遍地临摹的现象。我想,那当然如杨林所说,是“书法本身的魅力”——“书法本身”也包括语言艺术的因素。但是,把书法技巧练习、日课之类也算作书法作品,我以为不然。书法家的临摹日课,很有艺术价值,特别是对于学书法的学徒,很有艺术价值,但那不是有意识的创作。临摹兰亭序,尽管有时也是创作,但更多的时候未必是创作,临摹的结果,未必就是艺术作品。

“飞流直下三千尺”的例子这次看懂了。我赞成杨林兄的看法,书法的现代化,并不是“文字的绘画化”,在这一点上我们达成共识。不过这个例子并不是在反驳我的观点。我恰好反对把书法当作抽象画。而且我以为书法一旦放弃汉字,我们就面临一个理论难题:无法区分书法和抽象画。日本书法是个特例,但日本书法也写汉字;假名之类,是汉字演变出来的文字,并且它也有可读性。宋版书的说法,我也大致赞同,当时的印刷字体,确实有几分书法意味。不过说起”铅字”,我们当即想到的是现在印在书上的那些文字,我以为那些文字与书法南辕北辙,这一点,相信杨林也没有太大的异议。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4:07

21# 城骁  
城骁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其实我的意思还不止这一层,现在明白与否我不知道,反正以后你会明白的。
杨林 发表于 2011-8-8 13:18
这话说得高深莫测,确实不懂。希望以后我会明白。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8 14:19

其实正经的艺术家也鲜有不是深度思索者的,可能他们的表达不像哲学家那样严密和成体系,但是他们那些随笔、书信、诗词,甚至信口胡言,很多都是可以发人深思的铿锵之言。我个人认为,纯粹的思想者应该是独立于具体事物操作者之外的人,就像康德一样,躲到某个小镇上,好吃懒做,散散步,与人聊聊天,把自己的思想变成文字,思想家就是思想家。艺术家则不同,他们必须要直接参与实体或虚体的制作,而这种制作对于艺术家来说应包含他创造性的思维在其中,否则他就是个工匠,就像复制神龙本《兰亭序》的冯承素。中国近现代最没文化的大画家可能就是齐白石,可谁敢说他不是个有思想的人,我甚至认为他的艺术思想超过很多当时的文人学者,也就是陈师曾看到他的深度,不仅仅看到他那两刷子未脱扬州的写意画。

当代画家难有大成者,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时间去做深层思考,钱来得太容易了,物质欲望贪婪无边。艺术家对于理论家的取笑,基本是由于自身的无知,也有少部分是自己思考得较深,而看不起浅薄的理论工作者。

——杨林这段话说得好,赞成。确实,并不是只有理论家在思考问题。理论家只是专门思考问题罢了。固然一般而论,理论家理应想得较深,但也未必理论家的思考深度必然超过艺术家。比如我一直认为,作家史铁生的思考深度,超过当今中国的不少哲学工作者。杨林兄作为书法实践者,却有一股通透通脱劲儿,赞赏一下。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8 14:20

二十六楼有趣的可探讨话题颇多,我现在要处理点别的事,回头再继续讨论。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9 09:59

嗯。接着讨论的话,其实不如另开一帖,多少也算是尊重一下楼主的感受。对了,我不懂书法,看完文章一直想问的,孙晓云说的“转笔技巧”是什么意思?
水色 发表于 2011-8-7 16:40
转笔技巧就是要尽量保持你所需要的笔锋运行轨迹,也就是笔法,孙晓云对于笔法有自己的体会,并把这个东西看得很神秘很高贵,认为是属于少数人所独有,看到溥儒写的字就大惊小怪,感觉贵族传下来的笔法非同一般。

其实笔法这个东西真的不是什么独家秘笈,也就是个转笔技巧。魏晋以前的人都是席地而坐,一手执笔一手执卷(简),写得又都是小字,自然只能用手指转笔了。宋代之后基本垂足而坐,字就大起来了。明代之后,由于居所厅堂崇尚宽大高敞,书法的观赏地位提高,尺幅巨大,这样就不得不通过腕肘来调整写字过程中的笔锋了。

其实用粉笔进行板书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笔锋的调整,否则粉笔会形成一个大坡脚,只有转着使用才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擅长板书的人都会自觉调整粉笔,保持笔尖基本是一个小椭圆。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9 11:52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9 11:57 编辑

我对于某件事物的本质属性一般很少去做过多的思考,有些东西是越想越糊涂。就比如说“本质”这个概念,我的印象中,以前教科书上是这样写的:“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当时我就不明白,什么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当然,有一大堆罗嗦的解释,现在我是一条也记不住了,不是我的记性坏到什么程度,而是根本就没有一条解释得通。所以,有次我的一位哥们吃饭时看不惯一位学者用些学术名词教训人,就挑衅地问他:“来来,某教授,你告诉我这个酒杯的本质是什么?”学者有点傻眼,我知道,他怎样回答都会掉进我哥们挖的坑当中。你要说杯子的本质是个容器,他就会说杯子的本质是玻璃;你要说杯子的本质是玻璃,他就会说是容器。学者当然不傻,不会上他这个当,也不会同他设定前提再讨论,那会复杂化的,所以他很聪明地挥挥手说:“你太无知,我不与你做无聊的争论。”

好了,我们不讨论书法的本质是什么,不管这问题有多么复杂,答案最后肯定会是现成的,“书法的本质就是书写的方法、法则”一类东西,毫无意义。

回到离开文字的书写还是不是书法的问题上。城骁为书法的内涵做了很大扩充,说书法既有造型艺术的属性,同时又兼具语言艺术与表演艺术的属性,咱就不说什么是它的根本属性了。不过,说到这儿,我很怀疑造型是不是书法的根本属性。还是顺着城骁的话说,“艺术作品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我认为作为现代艺术尤其如此,或者说失去整体的现代艺术没有任何价值,这是现代艺术与古典艺术的一个很大差别。传统书法中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这个现象在晚清特别盛行,那就是把一幅传统经典书法打散,重新组合,也就是集对联。《兰亭序》《石门颂》《石门铭》《石鼓文》《散氏盘》等等都被人利用过,集出很多词句和形式都非常优美的对联。其实这事在唐代就有很成功的例子,那就是僧怀仁集王羲之字而成《圣教序》,当然其结果都是重新形成了新的整体,可这个事实也说明局部的重要性在书法这门特殊的艺术中比起整体的重要性一点都不差,甚至其重要性要超过整体很多,没有每个局部的精彩就没有整体的价值。启功先生在《大学书法》中强调字的结构的重要性,说把那些好字用钢笔描下来照样好看,我想他想以此来说明汉字美的第一要素在于字形(型),这对于草书以外的的字体不难理解,每个汉字都是一个审美单元,任意组合都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审美单元,可大可小。草书其实也没逃脱这个范畴,只不过有时是几个字连在一起形成一个审美单元。这样问题就来了,既然每个字都会成为一个独立的审美对象,那么一个偏旁、一个笔画呢?再进一步,就像徐冰制造的那些伪汉字、假汉字,能不能产生书法美?

问题到这儿,其实已经不需要回答离开文字书写还是不是书法了,而是书法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我听到类似“离开文字,书法与抽象画就无法区别”的观点很多了,但有没有人想过:书写文字就是书法吗?书写汉字就是书法吗?既然这问题不难回答,我想离开汉字书法(书写)美还会存在就一点都不难理解了。

再来点抬杠的话,就是关于八十年代有不懂英文的时髦女郎穿件印有“Kiss me”的体恤招摇过市,很为认几个英文单词的人所鄙视。可现在呢?前一阵子,加拿大多伦多市满街的美女进行针对某个警察失言的抗议,体恤衫、额头、举着的标语牌,有些直接就写着“我是婊子”、“婊子怎么了”,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自己的感觉是有种美的震撼。
作者: 水色    时间: 2011-8-9 12:25

转笔技巧就是要尽量保持你所需要的笔锋运行轨迹,也就是笔法,孙晓云对于笔法有自己的体会,并把这个东西看得很神秘很高贵,认为是属于少数人所独有,看到溥儒写的字就大惊小怪,感觉贵族传下来的笔法非同一般。

其实笔法这个东西真的不是什么独家秘笈,也就是个转笔技巧。魏晋以前的人都是席地而坐,一手执笔一手执卷(简),写得又都是小字,自然只能用手指转笔了。宋代之后基本垂足而坐,字就大起来了。明代之后,由于居所厅堂崇尚宽大高敞,书法的观赏地位提高,尺幅巨大,这样就不得不通过腕肘来调整写字过程中的笔锋了。

其实用粉笔进行板书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笔锋的调整,否则粉笔会形成一个大坡脚,只有转着使用才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擅长板书的人都会自觉调整粉笔,保持笔尖基本是一个小椭圆。...
杨林 发表于 2011-8-9 09:59
既然孙晓云是“看到溥儒写的字”而大惊小怪,那岂不是说,转笔技巧最后还是落实在了视觉范畴之内。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9 12:47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9 13:34 编辑

杨林31楼的第一段,如果不是废话,那也只是纯粹的“声气语”(借用周泽雄的概念),没啥意思。我愿意与你讨论,是尊你为书法方面的专家,加上你也在此帖中说过希望与我交流,所以我才把这话题继续到现在这个状态。说实话,这样的声气语只能败坏我的讨论的兴致。如果杨林觉得我有你所说的“某教授”的样子,那我们不讨论也罢,本来我就是赶鸭子上架,也早说过了在这里发言不自在。现在在燕谈与你讨论,我居于客位,你居于主位,如果主人觉得过过嘴瘾,讽刺讽刺这个客人挺有快感,那么客人只有走人了。我没有必要跟自己过不去,还要在这里赖着。

第二段是杨林发言的重点。现在转移话题,开始讨论“整体与局部”的关系问题。其实谁都知道,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不等于部分毫无意义。“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个命题,恰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局部很重要,比如改变一个局部,整体的面目也就变了,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你举了那么多的例子,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兰亭序》《石门颂》《石门铭》《石鼓文》《散氏盘》等等都被人利用过,集出很多词句和形式都非常优美的对联。”——这句话说的根本不是整体与局部的问题,说的是一件作品的创作方式。当然可以集字了,可是集字乃是为了创造一幅作品。再回到我们的主要分歧,你说“集出许多词句和形式都非常优美的对联”,“都”!这不是恰好证明了我的观点,文字的意义和内容也是书法作品不可少的吗?杨林兄本来要做我的反对派,可是我至少已经三次指出,你的许多例子,都在证明我的观点。

徐冰制造的伪汉字、假汉字,我不认为是书法,也不认为能够产生“书法美”,因为它们既不是汉字,而徐冰也并未拿笔书写。但我承认它是“现代艺术”,杨林兄大概认为徐冰那东西可以是书法,可以产生“书法美”,那我只有无语。

下面,杨林兄看来再次混淆了逻辑。当然,“离开汉字,书法与抽象画就无法区别”这样的言论,没有什么了不起,平平常常;事实上,我才智平平,本来就只能提出平平无奇的观点。但是,请不要轻易看不起那些平平无奇的观点,至少在书法这里,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总得以各种方式给出交代。杨林兄质问:“书写文字就是书法吗?”这问题其实更简单,更平常,当然也不难回答。并非所有的书写汉字都是书法,写汉字的人多如牛毛,书法家却只有少数,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但是,请问:这个答案能够推翻前面的那个“离开汉字,书法与抽象画就无法区别”的命题吗?

你最后的抬杠,我视之为你个人的趣味,其实你最后一句话也表明那只是个人趣味。对于个人趣味,我只能尊重,不做答复。

这是我关于此话题的最后发言了。杨林要是还有意见,只管继续,不过我真的不再回复了。因为杨林并没有站稳持反对派的立场,反倒时时显示是我的盟友。文章既然是我自愿贴出的,就只有任人评论了。要是杨林看这个帖子不爽,要删掉,我也没有意见。谢谢。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9 14:50

先道歉,再大声喊冤枉。城骁实在委屈我了,如果第一段文字我是觉得城骁像“某教授”,而编出来的故事,那我就真是一个只识恶趣的无聊之徒了。事实上,这是件真事,我的那位哥们是邱振中的研究生。我非但没有感觉你像“某教授”,反而实实在在觉得你同我的那位小兄弟有些相似,他对一些概念的叫真程度比你有过之而无不及,常常叫人受不了,有时我只能以胡搅蛮缠来对付他。

不得不提前说说前面我说过的,有些你还没明白的意思,也是我同你辩论的主要意图,就是希望你能够经常来论坛讨论一下艺术,你想成钓鱼、引诱都无所谓,但我的出发点绝对是善意的,城骁太敏感了,戒备心太重了。我这种讨论问题的语气多少也是有意识的,我想既然是论坛,又不是在某个学术刊物上发表准备获诺奖的论文,干嘛非要板着面孔说话,我刚来时也是不习惯,咱们要共同提高免疫力才对。

继续讨论问题,不要把我晾在这儿哦。说“离开汉字,书法与抽象画就无法区别。”这句话,我一点都没有对你进行嘲讽的意思,事实上这的确不是你的发明,对于这句斩钉截铁的话,我是斩钉截铁地反对,没别的,就冲它的不容置疑,我不认为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不容置疑的事,特别是人文领域内。

徐冰的《天书》不是书法作品,这个我是知道的,但你也不能说它与书法无关,我记得曾经有人策划过一个国际书法展,名字就叫《与书法有关》,大部分作品是非文字性的。围绕着书法与文字的关系,前面你提到日本书法是特例,我的理解是,日本的假名书法已经与汉字无关了,可是不但没有失去书法美,某种程度还产生了一些我们看起来很陌生又很清新的草书美,很多不认识日文的中国人都对之大为赞赏,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书法中文字的音意可以不存在,它自身的视觉美感才是最重要的,甚至它的音律美也只是存在于它的形式之中。

传统书法中论到书法的美,虽然也有论及章法、行气的,但研究整体构势考虑整体美的论述很少。大部分传统书法的理论说的都是用笔,也就是追求点划美,例如“折钗股”“锥画沙”“屋漏痕”等等,大有窥一斑即可见全豹的劲头。我不否认,传统书法中有很多整体美感很强的作品,但这并不是传统书法的欣赏要素。唯一例外的可能是牌匾的书写,整体与单个字的安排都要兼顾。“现代书法”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凸显整体,而不惜牺牲局部,事实上是不顾及局部,局部没有意义。这样,就与传统书法产生了分野,传统书法是一个个字穿起来的,可以任意截取局部,《兰亭序》截出任何一段也还是《兰亭序》,可一幅“现代书法”截取一部分可能就什么也不是,离开了整体它就没有了价值。尴尬的问题来了,一幅看起来像是书法的作品,被分割后却没有了原来的意义,或者产生了另外的意思。由此,我们就不承认它是书法,因为传统的书法不是这样。否定“现代书法”就是如此容易。可问题又来了,为什么我们看着一个字也认不出来的假名书法是书法呢?

我记得上田桑鸠有幅著名的作品《爱》,像画了三块石头一样,写了个“品”字,这就不纯粹是画面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了,观念也介入进来了。这是“现代书法”刚诞生时的事,可能我们很多人还是不能理解,或者对之嘲笑一通就完了。我举这个例子只想说明一点,文字与书法可以没有关系,那个“品”字与“爱”没有关系,与这幅书法也没有关系,它只是看起来更像是幅书法,而不是绘画。

很诚挚地问城骁,如果现在街上有位女孩在T恤上印上“Kiss me”,你会像以前那样感到可笑、反感吗?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9 16:30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9 16:47 编辑

接受杨林的道歉,同时我也愿意向杨林道歉,因为我又想撂挑子,“把你晾在这儿”了。不过你得体谅我“太敏感了,戒备心太重了”。在这个我曾树敌无数的燕谈,我不得不这样。在艺术中心,我更得这样。凡是在燕谈呆了两年以上的,应当都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估计大家都认为我“咎由自取”。既然杨林出示诚意,我当然也得报之以诚意。投李报桃一直是我的原则。不过,我想仅限于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了,希望能够画上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谁让我再一次陷入燕谈呢?我素无幽默感,不过在这里也勉强开个玩笑:要让我以后继续来讨论其他的“艺术问题”,恐怕杨林兄得封我一个超级版主才行。在中国,官大一级压死人,我要是成了燕谈的超级版主,杨林兄大概就不敢随便调侃我了,而我估计也就没有这种“深入敌后”或“四面楚歌”的心理障碍了。呵呵,潜伏,也是一种行为艺术。

闲话少叙,继续讨论。

首先,我赞成杨林兄所言,没有什么不可以质疑的命题。“没有文字(或汉字)就不能区分书法与抽象画”,当然也可以质疑。在我之前,确实有许多人说过这句话,在我记忆中,比如熊秉明,比如孙晓云,都有类似的看法。这句话并不是我发明的,但我认可这句话,把它当做我的观点也是可以的。做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找区别,要研究书法艺术,当然得找出书法区别于其他平面视觉艺术的所在,我以为就在于文字,或曰汉字。质疑这个说法,需要有较强的论证。

还有一个讨论的平台问题,需要先行搭建。一般说来,理论家和艺术家(我是搞理论的,为行文方便,姑且把自己当做理论家,杨林兄当然是书法艺术家)之所以难以对话,主要原因在于:理论总是一般性、普遍性的理论,所以理论的命题往往是一般性、普遍性的命题,非如此不足以为理论,而艺术家主要关注个别、特殊。一般说来,理论思维是本质思维,本质又称“普遍本质”;艺术思维是经验思维,个别性、特殊性、具体性对其性命攸关。这两种思维方式,并无高下之分,却有性质不同。从以上的对话看,杨林主要不是通过逻辑、而是通过举例子来反驳我的观点的,旁征博引,充分显示出你的书法史的博识;历史事实,也是个别的。所以艺术家质疑理论家,常常通过特例,或进而寻求理论命题的例外,只要找出例外,就算驳倒了一种理论或一个理论命题。我想,自对话以来,这次你的例子是最有力的一次。

作为一种理论,拙文要应对全部书法现象;我的命题,应当是一个或一些涵盖面很广的命题,而杨林提到的例子却都是“现代书法”的。我承认你对现代书法比我熟悉多了,我得竭力把现代书法也纳入我的命题之中,这似乎有点困难,只是勉力为之罢了。

“与书法有关”并不等于书法;文人画与书法有关,不但有关,而且关系密切,但文人画并非书法。因此,这一点就这么放过了。下面我针对杨林兄的三个例子,逐一回应。这三个例子,是我多少用了点我的思维力,从杨林兄的文字里归纳出来的。1、假名书法;2、草书;3、单字。

一、我前面提到日本书法是个特例。当我说日本书法时,我提到的有三点:1、有些日本书法也使用汉字,2、假名是从汉字演变出来的,并且3、它们也具有可读性。这三者似乎缺一不可。杨林说“日本假名书法已经与汉字无关了”,这个,我以为未必完全无关。杨林说:“很多不认识日文的中国人都对之大为赞赏,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书法中文字的音意可以不存在,它自身的视觉美感才是最重要的,甚至它的音律美也只是存在于它的形式之中。”“为什么我们看着一个字也认不出来的假名书法是书法呢?”——这个现象,就像欧美人看中国书法一样,我以为并不稀奇,也不能说书法就不要文字了。断定它是书法,不过是我们的思维做了个归类,这是很简单的,与真正欣赏不在一个层次上。就像我们不怎么懂德语的人,看了歌德的诗,断定它是诗一样。我们中国人当然也多少人欣赏日本假名书法。但是,我想,第一,日本书法与中国书法本来就有甚深的渊源关系;第二,我们的欣赏不如日本人的欣赏充分。假名书法的评价标准与汉字书法的评价标准略有不同。它的“形式美感”与中国书法的“形式美感”也略有不同,比如假名的笔画远少于汉字,它的形式美感与汉字当然不同。我想,完全用中国书法的眼光去看假名书法,只能“看个大概”。最后,对日本人来说,假名书法也是可读的。比如他们抄一“俳句”,中国人看不懂,可日本人完全读得出来,并且心领神会。

二、草书确实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的现象。古人曾云:“深识书者,惟观神采,不见字形(记忆中如此,不一定准确)。”这句话特别适用于草书,并且常被拿来作为书法不需要认出字来的一个证据。其实,如果沿用这句古训,并极端化,那么书法就连“造型艺术”都不是了,不见字形啊,更何况字义。我并不是说每次看任何书法作品都必定完全认出字来,我只是强调,假如能够认出来,通读下来,那么我们对书法的欣赏会更充分。我们当然不会只去认字读字,看造型的“神采”是最重要的。但是,为什么我们观赏书法时,只能做这一件事呢?这好比问,为什么我们看绘画,就只能看抽象性的“有意味的形式”,不能同时看再现性形象呢?难道这里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关系吗?

杨林兄提到现代书法与传统书法的区别。大意是:传统书法强调局部,现代书法强调整体。我想,这是一个过于松弛的界定,经不起推敲的。“窥一斑见全豹”这不是恰好强调整体吗?朱履贞《书学捷要》说:“凡学书,须求工于一笔之内,使一笔之内,棱侧起伏,书法具备;而后逐笔求工,则一字俱工;一字既工,则一行俱工;一行既工,则全篇皆工矣。”——这不是整体是什么?没有整体,谈何艺术作品?你可以说,现代书法更强调空间构成,不太喜欢“一个字一个字串起来”,这倒有道理。但是,“空间构成”与“整体”是两个概念,这一定要分清了。

三、单字。我承认我的这篇文章,对于单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其实写本文初稿的时候,我提到单字了。我问,当一个书法家写单字时,文字的意义是有必要的吗?我想了半天,还是认为,文字的意义并不是无关紧要的。创作一件书法作品,选择写某个单字,这个字应当有两个要求:一是特别容易制造视觉形式美感(包括书法家写得特别好的),二是有些肯定性的意义(姑且这么说),或是与书写者身份相关的字,这与国人的书法接受心理有关。再者,单字,作为字,它必然有它的书写笔顺。笔顺一般说来必须遵循,有些书法家、草书为了更为便捷,或许略为改变一下笔顺,但基本上是有轨迹可循的,为大家所能认可的。笔顺总是在时间先后中的笔顺,笔顺在,说明书写文字不是一个单纯的空间构成问题。杨林兄举的那个《爱》的例子,我没有见过,根据你的介绍,我更倾向于把它视为抽象画。

杨林兄最后很诚挚的问题,我的答复是:我并没有感到多么可笑、反感,我只是认为不值得推崇。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9 17:44

说到逻辑问题,我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训练,暂时也不补上这一课,只能就感性与城骁讨论了。

说心里话,我对说话行事很严谨的人是又怕、又恨、又敬的,通常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可不知为什么非常想与城骁对对话,我懒得过问以前的事,我凭直觉你是有些错误的,但你没有坏心。不说这些,就事论事吧。

楼上的文字我看得非常服气,服气的原因并不是你说服了我,而是你反驳我的文字本身的厚实程度,这个厚实并不是一个量的概念,而是内在的绵密细致,无懈可击又留有余地,我很难按你的逻辑线路进行回击。如果同意我继续结合感性认识来进一步展开辩论的话,那我还会继续说,要是认为我只是在纠缠一些特例或是偶然事件,不符合你所建立的普遍性理论框架,那我只好把自己先变成半吊子理论作者,那我估计话题很快就会结束,即使握手言欢喝庆功酒也是没任何意义的。

等你答复,同时幸灾乐祸地盼有人上来找你的逻辑漏洞。那些逻辑大鳄们正在讨论暴力革命,已经打得硝烟弥漫烽烟四起了。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9 18:30

没有两个人的观点是完全一样的,分歧总是有的,但是一个人的观点,背后往往有很深刻的积累,比如杨林兄现代书法的多年实践形成的看法,肯定是很难撼动的,反之,我也一样。所以,个人的观点,不需要强迫对方接受,和而不同最好。“握手言欢喝庆功酒”也未必“没有任何意义”。至少,我在这次讨论中,意识到“现代书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这就是我的收获。交流的目的,大概是为了软化我们知识仓库的生硬的边界,让我们有可能接纳新鲜的东西。杨林兄楼上的发言,似乎有中止讨论的意向,这个机会,我不能放过,赶紧逮住。应当说,和杨林兄讨论,是一次愉快的经历,因为我这次居然没有乱发脾气,并且似乎还能在燕谈“全身而退”,为此,我非常感谢你。杨林兄当然是很有才华的,以前我隔三岔五来潜水的时候,就喜欢看你的文字,对你印象深刻了。以后,我虽然不参与这里的讨论了,但还是会隔三岔五来潜水的(点到燕谈,这似乎是我的习惯性动作,只是往往来了一两分钟就走了),还可以偷偷地向你学习。再次感谢。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9 22:40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9 22:42 编辑

接受城骁握手言欢喝庆功酒没什么不好的建议,我想继续讨论下去仍然会是很愉快的,有一点感受我们可能是一致的,那就是在燕谈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个来客,这也可能是我特别想与你交流的原因之一。虽然我现在也是版主,但我没有主人的感觉,不过我觉得这也很正常,其实就是你所认为的大权在握的超级版主,我想他们也没有什么家天下、坛天下的感觉,这是我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可又有很多人确实把燕谈当作家,有一种对家的责任感,这也非常好,这也是我喜欢这儿的原因;还有就是燕谈的多数人都是对事不对人,比如这次水色在我们之间扮演的角色,令我很感动,这都是我喜欢燕谈的原因。

其实我对燕谈也有些看法,与城骁所认为的存在一大帮假想敌不同,我是觉得燕谈的很多网友有些冷漠,参与讨论的网友太少了,这可能也是小众论坛的特点,但这绝对不是优点。

还是希望你能常来燕谈,别把自己当外人,相信我,谁对你也没什么成见,即使是超级版主、总版主,我也敢替他们说,欢迎你回来。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10 10:48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10 11:06 编辑

看到杨林的总结,我不禁想再回一下。
人只能代表自己,所以杨林的最后一句话,尽管毫无疑问是出于好意,但在我看来是很僭越的。你怎么能代表整个燕谈?杨林喜欢燕谈,这当然是很好的,但我不喜欢燕谈,也未必不好。都只是个人的观感而已。至于你说我“所认为的存在一大帮假想敌”,这句话却也是僭越,因为你在估量我的内心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内心?你怎么知道就是“假想敌”?前面,我为什么要调侃“封我超级版主”,这里的用意和动机,杨林兄就没有猜出来,其他的,只要关乎人心的,当然也猜不出来。惟有上帝才是知人心者啊。燕谈是不是有毛病,我是不再想说了。我的个人看法,微不足道,也不必强调。说是“成见”也可以。但我前面用了“成见”一词,其实是为了表示它的根深蒂固,却并不是说那只是“偏见”。我的个人看法虽不足道,但是你没法改变我对燕谈的看法,说只是我的“假想”。

写完看了看,觉得太一本正经了,太严肃了,又是意思不大。补上一句。
作者: 水色    时间: 2011-8-10 13:49

相同点在于,我也不喜欢燕谈了,我恨这里的版主太克己了,一个个自律过了头,都做了沉默的羔羊,看不见真性情了,饶是如此,还是总有网友提意见,一个意见下来,又集体缩进去一截。不敢性情,还来这个地方作甚?哪怕怒一场,恶一顿,我都觉得喜欢。现在看到还有人认真地偏见着,记仇着,太感人了,我现在只剩下义务感,随时可以离开,永不回来。谁是燕谈最深沉的朋友呢,敌人才是。

俺终于越过了本分,随便吧,不理睬最是仁慈,挨骂也是活该。俺听得下的听两句,听不下走人,乐得自在。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1-8-10 19:04

两大书法家的对垒。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1-8-10 19:06

40# 水色
文学大师雨果说过:比陆地更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
我还想加一句,比人的心灵更广阔的是燕谈。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10 23:15

城骁太较真了,而我又太随便了。说了那么多文不对题的话,最后还僭越超版、总版的大权,可悲的是,虽然经城骁提醒,我也不知道超级版主有什么权利。是删帖吗?这是我忽然想到的。说到僭越,允许我调侃一把,你怎么知道我代表不了他们,如果单指授权,我确实没有,如果是想法,或许未必不能。我的确不知道城骁是怎么想的,但我没说出来之前,城骁怎么知道我就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庄子与惠子那段是怎么来着,算不算我逮住的逻辑漏洞,即使悖论也成。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10 23:42

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1-8-10 23:51 编辑
相同点在于,我也不喜欢燕谈了,我恨这里的版主太克己了,一个个自律过了头,都做了沉默的羔羊,看不见真性情了,饶是如此,还是总有网友提意见,一个意见下来,又集体缩进去一截。不敢性情,还来这个地方作甚?哪怕怒一场,恶一顿,我都觉得喜欢。现在看到还有人认真地偏见着,记仇着,太感人了,我现在只剩下义务感,随时可以离开,永不回来。谁是燕谈最深沉的朋友呢,敌人才是。

俺终于越过了本分,随便吧,不理睬最是仁慈,挨骂也是活该。俺听得下的听两句,听不下走人,乐得自在。水色 发表于 2011-8-10 13:49
赞成水色煽风点火恶毒教唆,谁给版主沉默的权利了,自律也许就是个借口,对于有些欠扁的网友(只能用这个词),你要是放过,无异于就是姑息养奸。
“谁是燕谈最深沉的朋友呢,敌人才是。”这句话太发人深省了。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10 23:57

40# 水色  
文学大师雨果说过:比陆地更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
我还想加一句,比人的心灵更广阔的是燕谈。
李苗 发表于 2011-8-10 19:06
小夏现在比好人还像好人啊,不过燕谈现在更需要敌人,不需要比雨果还雨果的夏果。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11 00:51

本帖最后由 城骁 于 2011-8-11 00:54 编辑
城骁太较真了,而我又太随便了。说了那么多文不对题的话,最后还僭越超版、总版的大权,可悲的是,虽然经城骁提醒,我也不知道超级版主有什么权利。是删帖吗?这是我忽然想到的。说到僭越,允许我调侃一把,你怎么知 ...
杨林 发表于 2011-8-10 23:15
我把较真视为一种美德。
胡适评论庄子的时候说,学识的进步就是要争“半寸的同异”。挺好的说法。
杨林兄提到的濠梁之辩,那是庄子的诡辩。真正逻辑的是惠子。呵呵。
这次我是故意较真,也算是我的一种幽默。反正我们关于书法的论辩已经完毕,杨林兄不妨轻松调侃,开心就好。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1-8-11 10:03

我把较真视为一种美德。
胡适评论庄子的时候说,学识的进步就是要争“半寸的同异”。挺好的说法。
杨林兄提到的濠梁之辩,那是庄子的诡辩。真正逻辑的是惠子。呵呵。
这次我是故意较真,也算是我的一种幽默。反 ...
城骁 发表于 2011-8-11 00:51
较真是一种美德,但往往缺少审美对象;胡说八道反智,却往往赢得大量人气。前者哲学家居多,后者是政治家居多。
作者: 城骁    时间: 2011-8-11 12:45

较真是一种美德,但往往缺少审美对象;胡说八道反智,却往往赢得大量人气。前者哲学家居多,后者是政治家居多。
杨林 发表于 2011-8-11 10:03
说得有理。
杨林兄果然心胸开阔,与众不同。以后,如果有缘,如蒙不弃,希望在网络之外能与你成为朋友。莫名其妙地与你聊了几天,现在我该去忙别的事了。走也。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1-8-12 18:27

本帖最后由 李苗 于 2011-8-13 09:45 编辑

45# 杨林
有道理。一整块木料制造出来的敌意胜过胶合起来的友谊。十年树友,百年树敌!
作者: 金枫吟    时间: 2011-8-14 18:54

两大书法家的对垒。 李苗 发表于 2011-8-10 19:04
在《燕谈》,李氏苗族真够庞大的吆!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1-8-21 09:07

50# 金枫吟
金医师也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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