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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徐开彬: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打印本页]

作者: David    时间: 2011-8-25 20:33     标题: 徐开彬: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本帖最后由 David 于 2011-8-25 20:38 编辑


【观察者按】近日,由于方舟子指责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再次把明星学者贺卫方推上了风口浪尖。贺卫
方教授多年来以其公共关怀、法学激情和充满文艺气质的法学散文广泛影响了中国文科学术界和知识青年群体,无论正面还是负面。贺卫方一直坚持中国的问题是体
制的问题,今天,我们同样认为贺卫方的学术如果有什么问题,那也绝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学术体制和传媒生态的问题。我们不希望讨论局限于个人评
价,而希望能够深化触及体制问题。为此,观察者网首发并推荐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助理教授徐开彬的文章,从中、美学术体制比较的角度分析了贺卫方学术评价
的体制意义。我们希望关于贺卫方教授学术能力的争论能够推动中国学术体制的改革,而这也可以算是贺教授的新贡献吧。
  【正文】
  近日,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博士在博客中指出,北大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这一指控在网友中激起双方支持者对垒。在贺卫方教授作出回应之前,其支持者认为,评价一个教授,不应只看论文,而要看其对社会的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吴祚来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方舟子对贺卫方的批评有道理吗?。该文引述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称:有人攻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100篇所谓论文也比不上贺卫方为捍卫法治而写的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书信。

  方舟子认为,他无意否认贺卫方近年来在普法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但是他认为,作为名牌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其本职应该是做好教学和科研,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不然,每个教授都可以以从事社会活动为理由而不从事学术研究,那学术评价就无从谈起了。
  随后,贺卫方在其博客公布了自1990年以来发表的40来篇文章,作为反驳方舟子的证据,并在微博留言:本院对于发表论文采取稍微宽泛的考量,即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与评论均视为论文。随后,方舟子在微博指出:把发言稿、对话录、书评、翻译纠错、时评、笔谈、吵架文全算成论文。感谢贺卫方,感谢北大法学院,我今天才发现我已发表了一两千篇论文!

  两位的争论其实体现了中美两国对学术研究评价的巨大差距。方舟子作为在美国受过严格训练的学者,了解一篇真正学术论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
一篇学术论文(不管是理工科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首先要系统梳理涉及此课题的他人已做过的研究和成果(就是所谓的文献综述),然后检讨还有什么尚待研究或
现存研究的缺陷,从而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如何系统分析所搜集的数据或资料,然后详述研究的结果,最后讨论研究结果的
理论与实践意义,并指出不足和将来研究的方向。这样一篇内容系统的文章,基本都有1万字或者印刷出来 20页左右。而国内的文科期刊,则充斥着那种脑袋一拍、发感想式的缺乏系统论证的评论式文章,往往也只有那么36页纸,也被计入学术论文之中。笔者在检索国内文献时,经常看到这种所谓文科论文,不禁感叹不已。
  基于这样的差距,再看贺卫方的论文,也就容易理解两位的争论了。按照美国的学术论文标准,笔者核对贺卫方在其博客列出的93年以来所发表的39篇文章
90年与92年的两篇文章确实属于学术论文;方舟子指控的是93年以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第5篇和第23篇属于学术论文,但不属于学术期刊
论文,因为它们是被载于作者自编的书中而不是经过同行盲审发表的。其次,只有第6篇和第36篇是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最后,其他的文章,正如方舟
子所说的,都是评论性文章,不属于研究性学术论文。比如其列出的论文第4篇:《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 109页。一篇真正的论文,应该系统论证如何做法律翻译,而不是仅靠选取几个翻译错误来举例,就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再比如第10篇: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这样区区3页的小评论,也根本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如第12篇: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这样复杂的涉及新闻传播与法律两个领域的课题,区区3页纸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阐述,该文也只是一篇简单的感想式的评论,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再如第13篇: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第811页,也只是个总结性评论。
  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链接并用蓝色强调(估计是其比较欣赏的一篇)的英文文章(第39篇,共4页),发表在The ChinaQuarterly,也是一篇评论文章。该期刊在贺文的上面就有一个加了粗体的标题“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该刊对所有文章分别标明了“Article”(论文)/“Research Article”(研究论文)、“ResearchReport”(研究报告)、“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BookReview”(书评),可见不同类别的文章分量完全不同,评论文章与书评不属于研究论文,分量最轻。美国的学者也会偶尔发表3-5页的书评或评论,但这样的文章在学者的评估中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最根本的还是要发表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一个学者即使发表上百篇评论文章和书评,如果没有足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能被评为副教授更不用说教授了。学者们在自己的简历和职称考评中,往往会自觉地把评论性文章和书评单独列出来,而不会与研究论文放在一起,以免误导评估人员。另外,学术著作中被收录的文章也会单独列出来,因为这些文章没有期刊论文那样经过多次严格的盲审。
  作为北大也是中国最好的研究型大学,其教授有义务对自己的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而不能沉迷于蜻蜓点水式的过于简单的评论。这样只会给年轻学者
树立坏的榜样,轻轻松松就可以做出大量的论文。当然,鉴于贺卫方教授这样的老一辈学者其学术训练是在80年代完成,而且也没有读博士的经历,也是
能够理解的。
  鉴于这一事件,笔者觉得有必要介绍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对教授的评价体系。首先,美国有3000多所大学,但只有250来所研究型大学(也就是有资格招收
和培养博士的大学),美国的主要科学研究也都出自这250所大学。另外的3000来所大学属于教学型,只承担本科和硕士的培养。相应地,这3000来所教
学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教学为主,对研究的要求很低甚至根本没有,教授的工作压力比研究型大学小,收入比研究型大学也相应要低些,学术荣誉也少些。
250所研究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研究为主,而研究则主要以发表在本领域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来评价,包括期刊的档次和影响因子。一般来说,人文社
科领域刚博士毕业的助理教授,每年要在本领域学术期刊发表1.52篇左右的文章,并且应该有2篇或以上发表在最顶尖的期刊,6年后才能升为副教授并同时
拿到终身教授(tenure)职位,否则必须走人(达不到要求被迫离开的大约占60%,竞争残酷)。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要求也是如此。那些拿到终身教授
职位的副教授和教授,虽然终身教席让他们可以不必再发表文章,但是,如果没有研究课题并与最新的研究保持同步,没有博士生会找这个教授指导,也会被同事鄙
视和背后议论,所以他们也会自觉地经常发表学术论文,比如我系上两名60多岁的正教授同事都还在继续发表学术论文。
  美国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不同的评价体系,对国内的大学有借鉴意义。现在国内对什么档次的大学,都要求教师们发表论文,是对他们时间和社会资源的巨
大浪费,也催生了论文期刊和低质量论文甚至抄袭的泛滥。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划定200所左右大学为研究型大学,其他大学为教学型大学,确定不同的评价体系
(如对教学型大学教师90%的考评以教学评估为主,学术论文只占10%甚至更低)。关停大量的专业性不强的综合性期刊(如各省都有多个名为某某社会科学的
期刊,这种期刊的编委没有专业能力对所有人文社科领域的论文作出评估)和质量不高的专业期刊,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压缩期刊每期的文章数量至5-8篇以内
(美国的文科学术期刊大都如此),并在审稿过程中严格采取盲审制度,主编和编委定期选举轮流。只有这样,才能将学术期刊论文质量逐步提高,只让最优秀的论
文得以发表,减少垃圾论文。
  有人认为国内的人文社科领域论文滥竽充数的多,就觉得自己不发论文是保持清白之身,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思路。在国内人文社科学者的学术论文中,还是有
少数经过系统研究做出的高质量的文章。如果自己是一名有水平的教授,就应该兢兢业业地、甘于坐冷板凳地做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与论文,给年轻学辈作出榜样,
这才是研究型大学知名教授应该具有的风范。否则,身为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却不愿潜心从事学术研究,那是对学术资源与教授岗位的浪费。作为教授,要知道如何平
衡学术与社会参与。笔者发现学术界也有一个潜规则,就是那些在媒体知名度越大的学者,其学术水平往往不怎么样,因为把过多的时间用于四处演讲、经常在
媒体抛头露面,做学术和坐冷板凳的时间也就不够了,学术水平自然也就不行了。学术日新月异,不进则退。
  作者简介:徐开彬,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战略传播系/大众媒体与传播博士项目助理教授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1-8-29 10:17

贺卫方有资格当教授吗

徐 贲

有人指控贺卫方,说他“20年不发表学术论文,单靠时评、演讲,没有资格胜任北大法学教授一职”。姑且不论这个“没有发表论文”的指控是否属实,单就当教授必须有“论文”而言,就是一种谬误的说法。论文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学问,学术刊物上的许多论文根本就与学问无关,也根本没有学术可言。教授是在大学里既教书又进行学术活动的人。贺卫方有资格当教授吗?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先了解什么是学术,以及学术与教书之间有些什么关系。

一  学术是一种公共事务参与

学术是探索和发现新知识的方法和过程。学术是手段,是为了发现新知识并将获得的知识用于社会普遍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公共事务参与。学术的理想与人的教育和公共事务参与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些目标包括实现人的平等、自由、尊严,以及尊重人的多元、理性、独立、创制。当学术无法帮助教育或其它公共事务实现这些基本价值目标时,当学术甚至不再能在公共领域中公开表现它的社会关怀和社会问题意识时,学术便不得已变成了它自己的目的。原本社会性的学术变成所谓的“纯学术”,要是学术对此麻木不仁、随遇而安,或者甚至反而沾沾自喜、自夸自赞,那么学术一定是出了问题。

学术的社会意义在于知识的公共运用。学术不只涉及少数学者发现新知识,传播新知识的思想、言论权利,而且还涉及广大社会公众获得新知识、运用新知识的公民权利。思想的禁锢和言论的钳制是对这两种权利的侵范。当学术受到种种思想禁区、课题禁忌和“敏感词”管制的时候,首要的问题是思想自由,而不是所谓的学术纯粹性。

今天,职业化的“纯学术”在中国所走的已经不再是启蒙主义时代浮士德的道路,而是一条权力政治市场经济时代的商品学术道路。它是和大学这个知识场所的高度政治化和经济体制化一起发生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事实上已经成为沃尔泽(Michael Walzer)在《正义的诸领域》中所论述的那种个别社会领域对其他公共生活领域(教育、知识、思想)的“宰制”(domination)。 这种宰制使得其他领域中原本应当独立的领域正义遭到了破坏,也使得学术领域无法成为一个民主、开放、宽容、进取的学习型社会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学术的公共性就成为维护应有的公共生活正义的问题。学术是人的思想和创造的结果,是学术者个人在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公共群体中与他人共同拥有生存世界的方式。学术者选择了做学术这种与他人交往的方式,不只是出于知识好奇或好玩的理由,而且也是因为,做学术本身体现了人的公共生活和行动特征。做学术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生活、介入与他人共同生活世界、共同增进社会正义的方式。

二  学院里的学术

人们今天所说的“学术”,常常指的是学术产品,尤其是像专著、论文等一类的文本产品。其实。这一类的文本产品并不总是具有学术价值。要了解什么是“学术”,就得先知道谁是“学者”,学者做什么,而不只是他们生产怎样的什么产品。“学者”的所指在历史中多有变化。例如,在古代社会里,学者指的是从事手稿、典籍、宗教经文抄写的人员,而那些从事公众或私人写作行为的僧侣、演说家和政治官员也都可以看做是学者。到了中世纪,学者指那些正在接受古代文本研读训练的大学生。到19世纪末,在美国,学者主要指大学教授,而教授的“学者工作”则包括教书、公民服务和有关的知识发现。20世纪,出现了以研究为主的大学,学科领域被划分界定,学者是从事专业学术研究的人,而学术则指符合这些学科论题和规范要求的研究产品。

随着“研究”与“学术”之间形成特别的关系,“同行评审”成为衡量学术的标志特征。“同行评审”把学术产品交由领域中的数位“专家”评审,以获得专业认可。这种评审问题很多(有的根本就是形式主义),它的实质效果和价值一直颇多争议。尽管如此,在出版、学术资助、任职、提升等程序中,“同行评审”仍是正规的标准程序。由于这一“正式”程序的标准化,其它“非正式”的评价方式受到忽视或排斥。“非正式”评价往往来自公共社会,而非囿于单纯的“学院”或“学术”体制。许多人认为不应当贬低“非正式”评价的重要性,因为“最广义的‘同行评审’应当说是当人们就什么是新知识问题进行交流时,就已经存在了。这是因为,同行评审(无论是在[论文]发表之前,还是之后)都是建立知识共识过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对于科学知识的增长更是必需的。”

同行评审最早出现在18世纪英国的自然科学界,当时所起的是营建和发展学者公共群体的作用,而这种群体则又是公民社会群体的一种形式。人们经常性地对新知识进行评议和交流,它本身就是一种平等和自由的交往方式。在科学群体中,参与者逐渐就研究的方法、语言、质量标准等等形成了评审的共识,这样的参与有许多是以“非正式”的方式进行的。今天的学术评审制度往往舍本逐末,抱住形式主义的专业小圈子,轻视或者甚至排斥学术在公共生活中的知识自由交流和公共群体构建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回归知识评审的公共价值应当兼顾正式和非正式的评审。这里的评审指的不只是个别专家的匿名评审,而更是让尽量广大的公众能公开发表对新知识的看法。

同行评审要比学术刊物晚出世近一个世纪。最早的学术刊物出现于1665年,是由英国皇家学会出版的《伦敦皇家学会哲学交流》(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当时是出于学者们互相交流的需要。早在1640年代,一些英国学者就定期在牛津大学定期聚会,并称他们的群体为“无形大学”,后改名为“皇家学会”。当时信息交流的主要形式是通信,随着学会的成员增多,相互通信交流变得越来越困难,于是便出现了学会的刊物。刊物的主要目的是协助交流,不是发表研究成果。庇克(R. P. Peek)指出,当时学者做不做研究完全“是自愿的”,“早期的刊物数目很少,并不被当作学术成果非在那里发表不可的地方。”

三“学术刊物”上的论文未必都有学术价值

学术刊物的最初作用是为学者公共群体提供一个自由交流的开放空间,刊物起到的是营建、凝聚学术公共群体的作用。纸质印刷传媒是它的技术条件,“[学术群体]成员由于信息和知识的交流而结合到一起。科学由于两个原因而非常依赖于印刷文字。印刷文字可以将结果、观察、交流、理论等作为公共记录永久保存,也为批评、辩驳和提炼事实而提供机会。”[v] 今天,印刷文字的这两种作用已经越来越多地由电子传媒来补充或者代替,但传媒的公共性功能没有变,都是为了让尽可能广大的公众(the publics)参与到信息和知识的交流中来。不幸的是,今天的印刷学术刊物所起的“学院奖励制度”作用超过了公共知识信息作用,更令人担忧的是,“刊物出版已经大大地从学术社群转移到出版者那里,……形成了不同出版者间的等级制度,”学术成果变得前所未有地依附于这个外在的等级制度。[vi] 在国家政治权力意识形态管制控制出版业的情况下,出版者为了自保、怯于经济惩罚而贯彻和放大政治审查意图,为虎作伥,宁错毋漏,说真话的学术成为首当其冲的牺牲祭品。

以发表刊物、出版社等级为标准的知识体制注重的是一种非常狭隘的利益行为,为升职、经费、奖励而进行的各种学术评审往往排斥“非专业”(跨学科、公共问题、大众媒介、报刊)的思想产品成果。学术委员会和资深学者在对新入行者,尤其是青年教师进行学术指导时,明确要求他们以小圈子专家同行为意向读者、鼓励他们在读者很少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以显示“优秀”的学术品质。这些“资深学者”在学科里担任的往往是“学科守门人”的角色。和其它的行业一样,大学的专业领域也是由三种不同角色的个人构成:守门人、专家和初学者。守门人精英层的形成受到政治、声望和职位任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必须在特定的决策机制中才能起作用。守门人是行业或职业的精英,他们不只是本学科的业务带头人,而且还是职业内变化的主导者。[vii]

在美国,狭隘的学科学术模式是在1815至1915年间形成的,它的特点是培养思想精英和以精英文化传承者为主要目标,追求一种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研究。[viii] 19世纪的美国大学因此鼓励教师避免“社会、政治、道德和宗教问题”。[ix] 随着20世纪进入群众社会时代,这种精英模式已经不得不发生巨大而彻底的变化。

三  大学是教授给普通大学生上课的地方

教育普遍化的趋势改变了民众接受信息、相互交际的方式,改变了他们在社会中的工作机会、消费方式、对政治宣传和社会政策的理解方式,等等。威尔士(H.G. Wells)在1920年代写道,“从来也没有这么多能阅读的群众,以前分割读过书的(readers)和文盲群众之间的那道鸿沟现在变成了不同教育程度之间的些许差别。”[x] 爱略特(T. S. Eliot)认为,扩大教育的结果只会生产半吊子的读者。他写道,“毫无疑问,就在我们急急忙忙想要每一个人都受教育的时候,我们正在降低教育标准,……我们在拆毁古老的大厦,腾出空地来,好让未来的野蛮游牧民族有地方安营扎寨。”他建议,将英国和美国的大学生人数砍去三分之二。

二战结束以后,现代社会知识和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大学发生了更为彻底的变化,大批退伍士兵作为学生进入大学,大学不断扩招学生。这种情况与中国目前的大学扩招有不少相似之处。大学接纳了许许多多本来读完高中就算完成了教育的学生,大学教育中学化成为不可避免的后果。但这并不就一定是坏事。如果我们把扩招的目的或效果看成是提升民众的普遍教育程度,而不是扩大知识精英的人群,那么,扩招应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大学原先的精英知识模式却是再也不可能维持了。在美国,精英式的纯学术模式在1980年代的“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批判和1990年代的“重新界定学术”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否定。人文和社会科学的教师对“重新界定学术”问题的关注和讨论最为热烈。学术不仅涉及什么是可以当作“学术成果”的产品(是单指论文、专著,还是兼指讲稿、教案或者别的),而且也涉及对学术的奖励制度(评级、升职、名誉、课题经费等等)。越来越多的教育界和思想界人士认识到,现有的一些学术评定流于形式,忽略学术的社会功用,尤其是忽略学校里的实践教学,已经成为当今大学的一大弊病。

四  重新界定学术和教授

“重新界定学术”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研究”与“教学”的关系,这是因为,现今学术场域主要就是在大学。大学的学术奖励制度重研究、轻教学,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批评,动机也不相同。例如,学校行政领导和校董会大多从学校的开支着眼,认为教师多做研究会不利于教学量,多做研究会导致增加教师和提高学费。不少教师由于同时感受到研究和教学的压力,也希望减轻研究的负担。[xii] 大学教师压力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必须有什么样的研究才算学术成果。1989年的卡内基基金会调查发现,在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中,73%的教师认为,最受认可和奖励的学术是在评审制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在有名气的出版社出版著作。[xiii] 另一项研究表明,发表物之间还存在着4种不言而喻的“等级”。第一是“课题对象”:理论的在上,教学的在下。第二是“研究方法”:原创在上,二手综述次之,带个人性质的又次之。第三是“出版种类”:专业刊物和大学出版社的在上,非专门的、教学或教科书在下。第四是“评价方式”:同行评议在上,社会、媒体评议在下。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学的学术评审大致相符。不同的是,美国大学从1980年代已经认识到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而中国大学在21世纪,居然却还人在把它当作一种理想规范来随便断言谁有资格当教授。

教授的主要工作是教授,也就是教书。有人挖苦道,对于在大学里不用教书的教授来说,大学是一个很舒服的地方。他们有的成为不用为普通学生上课,到处周游“讲学”,享受“超一流”待遇的“名教授”,有的成为管思想,管教授,自已没有能力教书,却有权决定谁可以提升为教授,谁不可以提升为教授的“学官”。只有这种在大学里不教书的人,才是不配在大学里当教授的。
作者: 驾一叶之扁舟    时间: 2011-8-29 11:18

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在哪里?俺的感受是,它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小蜻蜓,前途常常看似一片光明,
但实际上没有出路。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11-8-29 11:48

中国的大学,和美国的大学是没有可比性的。从大环境说,政治体制不同、学术自由度不同;从大学本身说,中国根本没有什么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之分,都是教学研究型大学。
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11-8-30 09:33

现在没有  可以学着慢慢有撒  嘿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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