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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乌搞文摘第一四零期(20120906) [打印本页]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6 12:57     标题: 乌搞文摘第一四零期(20120906)

本帖最后由 猪头猪智慧 于 2012-9-6 13:09 编辑

@杭州微博城事【杭州男子捐精100次即可支付首付房款!】各地精子库告急,屌丝逆袭时机到!捐精付首付,卖肾还贷款!原来买房也不是很难啊!据@杭州新浪乐居 ,以杭州目前房子均价计算,男人捐精100次即可获得100㎡住房的首付款约60万元!做男人,就要这么“精”打细算[attach]55205[/attach]
作者: 笑笑书    时间: 2012-9-6 13:08

扯的吧,照这么算,我一月精打三五次,比工资收入高多了。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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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55207[/attach]

博特斯巴赫共识
1976年,在曾深受纳粹之害的德国,政治教育家齐聚博特斯巴赫,达成了政治教育的最低共识——《博特斯巴赫共识》。该共识包含三个原则:第一,禁止灌输;第二,保持争议;第三,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与维护个体利益的能力。
张抗抗:似乎你看到了很多报纸,其实你只见到了一种报纸;似乎你听到了无数声音,其实你只听到一种声音;似乎你想到了无数答案,其实他们只给你一个答案。如果需要,他们会把所有人改造成一种人,他们拥有这种强大的力量。他们就是一部高效的机器,几十年如一日地制造一种叫作奴隶的产品!
[attach]55208[/attach]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6 16:38

局长的笑
[flash]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84770328_1579878695_PBm2H3E+WWDK+l1lHz2stqkP7KQNt6nkjG29s1WsIwdcQ0/XM5GRZtoA4CrUCNkEqDhATJw4cv4l1RU/s.swf[/flash]
作者: 燕尾服    时间: 2012-9-6 16:44

不知道 这个捐精补助费
要不要交所得税啊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6 16:46

[attach]55209[/attach]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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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笑:“主席的睡衣”没个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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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
庐山别墅  |  只看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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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笑:“主席的睡衣”没个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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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别墅 于 2012-9-7 9:14:33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闲来无聊,简单搜索了一下蜚声神州的主席睡衣,越搜索越犯迷糊:吹起来怎么就没个准呀!
下面四个问题,除了第一个我们姑且可以认了,后三个硬是不知道该信谁:
一、主席的睡衣到底有没有补丁?
二、主席的睡衣到底有多少个补丁?
三、主席的睡衣到底穿了多少年?从哪年穿到哪年?
四、主席的睡衣到底有多少件?



注意:以下资料全部来自官媒加一个乌有之乡发的毛管家吴连登讲座记录。——但由于重复使用,我懒得一一标注了,如果你怀疑某个资料来自BBS上“带路党”造谣,你提出来,我立马告诉你这家官媒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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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人:
庐山别墅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9-7 9:21:12    跟帖回复:
沙发


凯迪深圳城市子版开通



一、主席的睡衣到底有没有补丁?
答案应该说很明确:有补丁。我们知道,在衣服上制造几个、几百个补丁不是太困难。但还是请大家看几张图,玩个“找呀找呀找补丁”的游戏:







二、主席的睡衣到底有多少个补丁?
自己看图:









三、主席的睡衣到底穿了多少年,从哪年穿到哪年?
这个问题我看半天没理出个头绪。大家看看:







四、主席的睡衣到底有多少件?
从以下官媒的资料来看,至少有2件,对吧。



可是我印象中,曾见过好几处主席故居(散布全国各处的别墅)里,一往情深地挂着主席的睡衣。比如下面这件就一直挂在“南昌828”的浴室里。有毛左看到这里可能会兴奋大叫:这是“浴衣”不是睡衣!我只好答:是吗?。。。




还有一个:如果主席的睡衣就那么三两件,那么从1956年208名职工发展到到1981年的2000多名职工的“红都”是干嘛的?如果主席的睡衣就那么三两件,那么由12名1956年全部举家从上海调到北京的、经过严格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服装技师的、专为毛研制着装“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服装加工部”岂不整天闲得要跳楼?




顺便,我还想到另一个问题,谁如果象我一样无聊也不妨搜索一下:主席到底有过多少辆轿车?我目前有照片的包括:军事博物馆一辆、韶山一辆、“南昌828”一辆、武汉东湖一辆。后三辆毛屁股坐过一次就供起来了。




来自: 凯迪社区
作者: 某某马甲    时间: 2012-9-7 17:47

据说是唱红整的,重庆江水突然一片红成酱紫
[attach]55227[/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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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8 17:26

近日,同济大学的四位女生在四平路校区的学苑食堂门口进行了一次特别的“迎新”活动。四位女生手举着“师姐”“迎新”“免费”“拥抱”的牌子,只要是路过的新生,都能和这几位师姐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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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萝莉飞脚踹老师

在俄罗斯某所学校英语课上,一个小女孩显然把老师惹恼了。老师把她叫到跟前,一顿痛斥。小女孩低着头,一直忍受。后来老师开始动手动脚,她终于忍不住了,照着老师的腹股沟就是一脚,踢完后迅速跑出教室。而这逆袭一幕被小女孩的同学拍了下来。http://t.cn/zWDjYed

[flash]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85161086_1893801487_Ok+yTiI+D26P+Eh0HTWxve0D+/cXuvDogW+1vVOkLQhPE1XaapScY9sG4CHQFqwbrz0xHcZkeP8wkkR5ZatQ1zAiaQgXilM/s.swf'[/flash]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8 17:27

哈哈,小萝莉踹得好。
作者: 李苗    时间: 2012-9-8 21:36

一對新人在教堂舉行結婚典禮,到了互換戒指的時候,緊張過度的新郎竟然忘了這件事。

牧師非常焦急的舉起手指,做出套戒指的動作,并眨著眼睛暗示新郎。

只見新郎脹紅著臉,結巴地說:“牧師,那不是今晚洞房之夜才做的嗎?”
作者: 某某马甲    时间: 2012-9-9 14:28

  被网民曝光戴过11只名錶而被纪检部门调查的陕西安监局长杨达才(图),昨日传当局从他的住处搜出现金800多万(人民币.下同)、价值逾7,000万元的文物及各式名錶23只,价值逾百万元,杨目前已被「双规」(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代问题)。

 《安徽青年报》社长助理「@安徽晓风」昨在网上爆料指,杨涉嫌以「煤矿安全评价技术协助费、煤矿办理手续费等,敛财超过2,000万元」,案件目前继续调查中,并透露杨从本月3日就没去上班,「已被控制」。
  54岁的杨达才上月26日在延安特大车祸现场视察时,被媒体拍到面对36人死亡居然微笑以对,惹网民公愤,「人肉」发现他在不同场合戴过多只价值数万至数十万元名錶,眼镜也是价值13.8万元的名牌。杨回应称都是靠工资买的,最贵的表3.5万元,又称跟家人「换錶戴」。

[attach]55271[/attach]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9 15:16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Q2NTkxMDAw/v.swf[/flash]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9 18:15

@平壤艺术团金兰姬 :朝鲜为什么能获得奥运会金牌榜第一名?是因为有敬爱的最高司令官金正恩元帅的莫大信任和关爱才能萌芽,给精心培育的我们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



【31】陈丹青笔下的毛泽东……以此纪念毛某人!@醒来的大鸦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9 18:17

【12】如果你在楼梯突然遇到这样的伟大场景,你的反应是______________ (@平壤崔成浩)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9 22:55

【男子下水救2人溺亡 官方:无搏斗不属见义勇为】甘肃小伙在洛阳为救两名溺水女孩身亡,河南见义勇为基金会表示,见义勇为目的必须是维护社会治安,要素包括与犯罪分子搏斗,下河救人不在规定之列。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12 13:20

上海交大另类宣传片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Q5MjA4NzYw/v.swf[/flash]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2 14:13

18# 猪头猪智慧
应该是个好学校吧,会有这样的宣传片。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2-9-12 16:39

昨晚在广场真切地被一群阿姨的激情触动了,不由自主地参与进去。她们喊“收复!”,我就喊“钓鱼岛!”;她们又喊“收复”,我就又喊“钓鱼岛!”她们接着喊“提臀!”,我只好走了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2 16:45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2 17:16

@留几手: 睡觉了,希望明天早上起来,能听到两个好消息。一个是前女友回心转意求我和好,一个是钓鱼岛被我解放军顺利拿下! 你们觉得我的愿望哪个更容易实现?
@狠话姐 回复 @留几手 :你女友被解放军拿下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2 18:41

【2】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处分官员升任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孙咸泽从8月起已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咸泽历任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监管司司长,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2009年3月,因三鹿奶粉事件受行政处分。

@尚红科:再讲环保,也不能这么个废物利用法呀!!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3 09:13

jxedt 于 2012/9/13 8:31:3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男博士因小师妹痛经攻克痛经难题 学校挂横幅庆祝(图)2012年09月13日 01: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大楼挂出横幅

福大学子在实验室里研制出的治疗痛经的药膏

药膏涂抹在女性脚踝附近中医中所讲“三阴交”位置
福州新闻网讯 “祝贺福大生工所攻克痛经难题。”11日,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大楼上挂出一条幅在微博上火了。不少网友说,福大研究的是“最有爱的课题”,也有人好奇,这个难题是怎么攻克的,有用吗?11日,记者来到了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一探究竟。
福大生工所的柯李晶博士接待了记者。“这个不算是我们的课题,只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偶然发现了可以缓解痛经的方法,经过一个暑假的实验,效果还不错,这个条幅是我们和一些同行做交流时挂上的。”柯博士告诉记者,相关研究主要是郭静科博士在做。
“我博士期间主攻的方向就是生物电,目前已经研究了6年。”面对记者,郭静科博士说,虽然生物电在国内还算是新鲜事物,但在国外已经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应用,生物电被广泛应用到治疗肺炎、过敏性鼻炎中。郭静科笑称,“研究生物电时间长了,就和‘庖丁解牛’一样,现在我眼里,人体就像电脑以及其他电器一样,是一块块电路板组成的,如果电子元件接触不良或者短路,身体就会出现不适的状况”。郭博士表示,许多人生病都是由于体内的电量不平衡,如果把多余的电导出来,或者用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渐使身体的电量平衡,就可以保持健康。
郭博士告诉记者,治疗痛经并不是自己的研究领域,之所以扯上关系,是因为研究室的小师妹小汪。“6月份的时候,小汪因为痛经在实验室里晕倒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被吓得不知所措,后面我想痛经是不是由于体内的电平衡被破坏了,在研究中医药方向的同事指导下,我们用实验室里的按摩助剂按摩小汪的脚踝处,也就是中医讲的三阴交的位置,她竟然好转了。”郭博士介绍,按摩助剂是用来导出人体多余的生物电的,没想到在治疗痛经方面有效果,真正成了“痛经膏”。
小汪不好意思地介绍,她是原发性痛经,从高一开始,每个月都要经历那么难熬的几天。“痛起来会随时晕倒,有时候芬必得不管用,因为这个还打过杜冷丁。这十几年来看遍了中医、西医,各种手法都用过了就是没用。自从按摩了几次之后,痛经的情况基本消失了。”小汪说。
这个暑假,不少网友通过微博找到小汪求解除痛经的“良方”,她也带着“痛经膏”给不少女孩子按摩,做了几次之后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按摩助剂能够导出体内的电垃圾,比针灸的效果要好很多”。
郭博士说,一般说来,他们研究课题从理论提出,到建模,再到生产出产品,要经过多年。这次意外发现“痛经膏”并且帮助了很多女生,虽然不算正式的课题,但也让大家很有成就感。郭博士等人还专门委托福州一家日化公司生产了一些试用装,还开通了一个叫“痛经不痛”的微博,给很多女生提供了试用,在上面答疑解惑。“也许在别人眼里我们有点不务正业,但这让我们枯燥的科研生活里多了一抹色彩。”郭博士笑着说。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3 09:16

hw1970 于 2012/9/3 7:04:2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同一条心徐茂翔

【价值200万的“廉政调研车”】这是一辆崭新的香槟色保时捷卡宴(价值90万——200万),鲁N.B2B67,前挡玻璃下面,赫然放着一个白底的中国共产党镰刀锤头标志牌,上书四个血淋淋的大字——“廉政调研”!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13 19:17

许仙:钓鱼岛是中国的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Q5ODA4OTA4/v.swf[/flash]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3 21:50

[原创]人民政协报主编就杀死大使问题与网友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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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旧马甲 于 2012/9/13 13:50:0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昨晚,人民政协报主编高杨在新浪微博发表自己对美国驻利比亚大使被杀身亡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此言一出,引来许多批评、反驳。
    今早,那条微博已经被删除了,但他显然对自己的立场与观点毫不放弃,于今天中午11时许又发了多条微博来表达自己的观点。






    每条微博一发,就立刻有人跟进转载或评论。这里既有反驳的、批评的、乃至谩骂的,也有支持或赞同的。而高杨也继续跟进发微博表态,直至12时多。这里我就不转载了,有兴趣的话自己看吧。高杨的微博链接
    附,高杨的微博主页。


本文主要内容来源于高杨的新浪微博,第一幅图片则引用于本论坛帖子[灌水]人民政协报主编:欣闻美大使遇难,望对美袭击席卷全球47楼。本帖所转载及引用的内容,不代表本人支持或不支持其中的观点。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13 22:15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12-9-14 15:56

[attach]55330[/attach]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2-9-14 17:57

9月13日,上海北区江杨南路上的“东风本田”4S店门口,一车主自焚一辆本田思域,并拉起反日、保钓内容的横幅,致使江杨南路的南向北道路暂时封闭。消防车随后赶到。
[attach]55331[/attach]

今天听维稳干部说起,这位是中年男子,住凉城地区,开车到4S店烧车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2-9-14 19:25

按照中国的神经病低标准,建议维稳干部和他一起入住神经病医院。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4 22:34


#每日一湿#【爱国歌】爱国地球仪,转来又转去。爱国很容易,伸手就可及。刚摸过鸡鸡,苍井卡哇伊。上边不允许,从此改杨幂。爱国要给力,日本玩蛋去。每天说一句,钓鱼我们滴。爱国祝福你,砸烂日本系。砸完拍证据,用佳能相机。爱国很治愈,能释放压抑。受完城管气,还治不了你?啦……意淫天和地~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5 18:43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7 15:14 编辑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5 18:44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5 19:43 编辑





这个也是日系车?我一直以为是吉利什么的。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5 18:54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5 18:55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5 20:56

第 5193 楼 谁染枫林醉 2012/9/15 19:56:33 的原帖: @诗人潘婷新浪个人认证 :匿名投稿人说:“几十万的钢琴被砸毁,两部电梯被砸毁,事发地为南门城堡酒店。暴民们以为是日资,其实是新加坡的。下图所示的这个男子,是主要破坏者之一,有图为证。我授权INXIAN发布。”(经匿名投稿人授权发布。)@在西安

转至第5206楼第 5206 楼 感悟生活 2012/9/15 20:05:26  的原帖:平日满大街的警察和武警哪里去了?
他们这样一砸,其他商家就慌忙把涉日物品藏起来了,于是就形成了“民间下架日货”的“爱国”假现象。实际是暴力威胁经济运行,与本人代写文书时经常涉及的黑帮案件完全吻合。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12-9-15 21:03

35# ironland
这第二辆丫的,竟然用性骚扰的黑招!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5 2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5 23:14

[attach]55345[/attach]
作者: 大老虎    时间: 2012-9-15 23:25

@萧_瀚微博170世:这场无耻的打砸抢烧动乱就是垬中某些火中取栗者在背后指使的,不必多猜,否则你无法解释为什么警方突然失灵。我相信那些带头打砸抢烧者都是拿薪水的,跟进的那些都是2B,如果将来需要收场,他们一定是替罪羊,当然不会是全部。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00:20




作者: showcraft    时间: 2012-9-16 01:08

视频: 官员升迁时刻表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MzODk4Nzg0/v.swf[/flash]

视频: 【壹读视频】精英移民地图
[flash]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M4NTgwNTM2/v.swf[/flash]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2-9-16 08:59

[attach]55349[/attach]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2-9-16 09:47

这幅对联绝:
上联:香港公民拼命抵抗洗脑教育;下联:大陆屁民尽情展示洗脑成果;横批:一国两智!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6 13:46

亦忱 于 2012-9-16 6:29:4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作者: 半醉汉    时间: 2012-9-16 16:35

[attach]55351[/attach]
作者: 李菜苗    时间: 2012-9-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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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55355[/attach]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8:41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7 14:55 编辑






作者: 半醉汉    时间: 2012-9-16 18:44

漫道浩劫已远去,文革烈火已燎原。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8:47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7 15:05 编辑


作者: 什么都略懂一点    时间: 2012-9-16 18:48

就这个民众素质,还吹牛逼什么世界大国?还崛起?你是撅起吧,中国!!!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8:53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8:59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9:01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7 15:09 编辑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9:02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6 19:07 编辑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9:09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6 19:14 编辑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19:22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6 19:26 编辑


上月旧闻。看了那么多倒人胃口的新闻后,需要些治愈系的东西。

威斯康辛州John Unger和他19岁的老狗 Schoep。Schoen的腿部有严重关节炎,有时疼痛令他难以睡眠。John发现温暖湖水有助于减缓疼痛。John会抱着狗在苏必利尔湖里,直到他睡着。有时他们会在水里待上几个小时。

这张图在facebook被点击超过 300,000 次,转发200,000 次。现在John已经收到足够的捐助可以给Schoen治疗关节炎。
作者: 燕尾服    时间: 2012-9-16 19:53

这场闹剧
是共中导演的
司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作者: 半醉汉    时间: 2012-9-16 20:01

明明傻逼,居然教授。
猜字。
孔教授双臂平举,对对方曰:“打一字。”
对方不屑,曰:“大。”
孔教授大笑:“错!”
对方愕然。
教授曰:“此字乃太,你忘蛋矣。”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6 21:35


作者: 歪弟    时间: 2012-9-16 22:00

@胡莹vivian:北京王府井阿玛尼的展柜刚被砸了,原因是广告上面有「株式会社」四个字。店主跑出来大喊:"我们不是日本品牌,我们是意大利!"人群里发出一个声音:"意大利也是法西斯!"
作者: ironland    时间: 2012-9-16 22:39

本帖最后由 ironland 于 2012-9-17 15:18 编辑




作者: 某某马甲    时间: 2012-9-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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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2-9-17 19:16

木匠56:【比比谁脑残】《读卖新闻》2012年9月17日18時29分报道:今日上午9点零5分,一个日本人为抗议中国的反日游行,打算到中国大使馆前放火,结果走错了地方,在东京都港区的俄罗斯大使馆门前点燃了自己的车。立即被东京警视厅以纵火嫌疑逮捕。经审讯该男子家住神奈川县海老名市,名叫远藤正文(57岁)。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12-9-17 19:17

一服装店,门口大幅标写着:

大喊钓鱼岛是中国的,打九折;

大喊日本是中国的,打八折;

我看老板娘很漂亮,就顺便问了一句:

如果大喊老板娘是我的,打几折?

老板娘说:

打骨折!
作者: 德方    时间: 2012-9-17 19:50

http://t.qq.com/twocold

韩寒:跳出棋盘的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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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半醉汉    时间: 2012-9-17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公布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编辑本段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第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下列活动不需申请:
  (一)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第十条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第十一条  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第十二条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煽动民族分裂的;
  (四)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第十三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复议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提出申请后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前,可以撤回申请;接到主管机关许可的通知后,决定不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参加人已经集合的,应当负责解散。 第十五条  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十七条  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编辑本段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第十八条  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第二十条  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第二十二条  集会、游行、示威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持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许可,不得逾越。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二)国宾下榻处;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前款所列场所的具体周边距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限于早六时至晚十时,经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及其他事项进行。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必须负责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并严格防止其他人加入。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在必要时,应当指定专人协助人民警察维持秩序。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应当佩戴标志。 第二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 第二十七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越过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置的临时警戒线、进入本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定场所周边一定范围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编辑本段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第二十九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包围、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或者国事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占领公共场所,拦截车辆行人或者聚众堵塞交通,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的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裁决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在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照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予以处罚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民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有权予以拘留或者强行遣回原地。
编辑本段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的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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