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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注意:法国梧桐结婚了! [打印本页]

作者: 玉人    时间: 2007-9-29 21:45     标题: 注意:法国梧桐结婚了!

(题目为转者所加,下为原文)
因结婚而辞职
国庆节我要结婚了,结完婚后,我要把心思全放在小家庭的经营上,不再上论坛玩了,在此跟大家说声告别。 老公是我师兄,现在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当正处级秘书,追了我好多年,我一直没有答应他。中秋那天,一个人觉得太寂寞,不知怎地,鬼使神差去了他家,并在他那过了一夜,那一夜,让我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觉,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也很留恋,于是,我决定嫁给他。让武汉的医学教授,见鬼去吧。 我们上午去办了结婚证,预订10月3日晚上在金茂君悦请一些朋友、同学、同事吃个饭,就当是办喜酒了。真名论坛的朋友,有谁愿意前来给我们捧场呢?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1:48

这是真的么?梧桐MM发在哪里的帖子?今天真是奇怪了,俺登录无数次真名都没有登录上去,是谁把俺的ID给封了?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1:50

真名老版主还在吗?俺投诉,你们管不管啊?
作者: 李菜苗    时间: 2007-9-29 21:52

这怎么可能?
不过现在真名是吴记私人领地,他不让你上去,你干吗强行进去,这叫私创民宅。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1:58

原帖由 李菜苗 于 2007-9-29 21:52 发表
这怎么可能?
不过现在真名是吴记私人领地,他不让你上去,你干吗强行进去,这叫私创民宅。
冤枉啊,封谁也不能封俺啊?你们可得为俺做主啊!今天大清早俺就登录,一直没法登上去,显示是:你已经登录成功。可根本没法发帖子,而且首页上写着“欢迎您,游客”。俺堂堂一院士,落得个游客的地步,俺怨啊!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9-29 21:58

很颤抖、很消魂!

这两个词用的很贴切,很法国。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9-29 22:00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9-29 21:58 发表


冤枉啊,封谁也不能封俺啊?你们可得为俺做主啊!今天大清早俺就登录,一直没法登上去,显示是:你已经登录成功。可根本没法发帖子,而且首页上写着“欢迎您,游客”。俺堂堂一院士,落得个游客的地步,俺怨啊! ...
吴记被颤抖和销魂搞怕了,现在怀疑一切了。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2:08

梧桐MM怎么就如此草率地嫁人了?太草率了。这么多年都等过来了,再等等能咋的?
作者: 玉人    时间: 2007-9-29 22:11

现在旧真名刚升级,不太稳定,我有时也上不了。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2:13

原帖由 玉人 于 2007-9-29 22:11 发表
现在旧真名刚升级,不太稳定,我有时也上不了。
哦,是这样啊!谢谢玉人MM。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9-29 22:21

不管怎么说,发昏结婚都是因为一个昏时的喜庆,我还是要祝贺梧桐妹妹新婚快乐,百年合好。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2:25

是啊是啊,梧桐MM如果真的结婚了,应该庆贺呀!往常给人过生日都那么热闹,何况这是结婚呢!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2:30

10月3号如果有一桌网友去赴婚宴她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作者: ganna    时间: 2007-9-29 22:47

:2006826174148823ld   :2006826174148823ld  :2006826174148823ld
:2006826165742954ld   :2006826165742954ld   :2006826165742954ld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7-9-29 22:47

本年度最正经乌搞奖,花落梧桐~~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7-9-29 22:49

偶老了,不好意思去怀疑人家42度发烧单独赴宴的事实~~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9-29 22:55

梧桐MM刚当上版主就喜结良缘,俊元先生也是,刚当上版主就被单位委以重任,值得琢磨。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9-29 22:59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7-9-29 22:49 发表
偶老了,不好意思去怀疑人家42度发烧单独赴宴的事实~~
兮兮的意思是说,如果厚叔不牢,连梧桐妹妹结婚也是要怀疑滴!
作者: 李菜苗    时间: 2007-9-29 23:00

哈哈,这些版主才是真正的英雄。
作者: 采采    时间: 2007-9-29 23:53

祝贺祝贺。我常去的一个网站,碰到这种事情当事人是一定要上皮(照片)的。不如乌搞党集合起来去老真名顶皮!!!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9-30 00:07

网瘫一天,明天再去看看,估计遭木马了。

估计梧桐MM把那一夜献给正处级之后,就不太愿意在一个非正处级的坛版上混了,我觉得或许有别的正处级的坛子及其版位适合她呵?这个鬼丫头,呵呵……
作者: 云中君    时间: 2007-9-30 09:21

梧桐MM是很搞笑滴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07-9-30 10:10

女孩子很多都这样吧,为做决定花费很长时间,可鬼使神差,决定的完成仅仅在一时间
不管怎么说,还是祝贺梧桐。其实我感觉梧桐很性情呢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9-30 10:15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早就听说人分三种,男人、女人和女博士,一直不信,因为俺见过的很多女博士都属于第二类,而法国梧桐真正让俺见识了果然有这么不同凡响的一类!
发扬研究精神,认真分析一下:
国庆节我要结婚了,结完婚后,我要把心思全放在小家庭的经营上,不再上论坛玩了,在此跟大家说声告别。(可证:法国梧桐是个好主妇。谁都别挽留呼唤啊,免得破坏别人经营小家庭)
老公是我师兄,现在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当正处级秘书,(哇!处啊,还正的!不懂这是大秘还是小秘?)
追了我好多年,我一直没有答应他。(法国梧桐更处)
中秋那天,一个人觉得太寂寞,不知怎地,鬼使神差去了他家,并在他那过了一夜,那一夜,让我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觉,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也很留恋,(果然是博士,十个字已相当于此处删去638字,很有床感。)
于是,我决定嫁给他。让武汉的医学教授,见鬼去吧。(法国梧桐绝对是爽而快之人!)
我们上午去办了结婚证,预订10月3日晚上在金茂君悦请一些朋友、同学、同事吃个饭,就当是办喜酒了。(这事要劝劝法国梧桐,要把结婚当成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大事来办,万不能这么草率,虽然房子车子票子早都有了,但是什么白婚纱红棉袄绿坠子黄镯子等等等等还是要趁现在多多地买,房子一定要重新刷过,3号就算了,结婚还是要挑日子的,阳历阴历都要大吉大利的日子才好,反正已经在一起了,也不急吧?6号吧,那天日子不错,真名也可以多有几天版主)
真名论坛的朋友,有谁愿意前来给我们捧场呢?(大家能去的都去吧?这样的好事一定要捧场!)

想发到那边,怎么俺也登陆不上去?
作者: 小船悠悠    时间: 2007-9-30 10:22

法国梧桐MM这么快就决定嫁人啦,祝贺祝贺!
结婚也不必辞职吧?有空不妨到燕谈转转。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9-30 10:30

中秋那天,一个人觉得太寂寞,不知怎地,鬼使神差去了他家,并在他那过了一夜,那一夜,让我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觉,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也很留恋,(果然是博士,十个字已相当于此处删去638字很有床感。)
这个和尚!这个老实和尚!
作者: 玉人    时间: 2007-9-30 14:26

新真名的人真是刻薄,人家结婚了,至少也应该庆祝一下吧,说些吉利话不好吗?相比老真名就很厚道。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9-30 14:28

祝贺一下。
顺便多一句嘴,厚道可以装出来,刻薄却是本真的~~~

[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9-30 14:30 编辑 ]
作者: 奥列克    时间: 2007-9-30 15:46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7-9-30 10:30 发表
中秋那天,一个人觉得太寂寞,不知怎地,鬼使神差去了他家,并在他那过了一夜,那一夜,让我重新找回了家的感觉,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也很留恋,(果然是博士,十个字已相当于此处删去638字,很有床感。 ...
挖哈哈哈,梦兄啊梦兄,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看出来了就看出来了嘛,你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挖哈哈哈,哎哟,我的小肚子受不了啦……挖哈哈哈哈……

(咳嗽一声,严肃郑重地)祝法国梧桐MM新婚快乐!

[ 本帖最后由 奥列克 于 2007-9-30 15:47 编辑 ]
作者: 雅琼    时间: 2007-9-30 16:24

祝贺祝贺,热烈祝贺!
作者: 歪弟    时间: 2007-9-30 16:51

梧桐乌搞已臻化境,梦子求贤若渴,何不三顾凤巢?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9-30 17:06

闹洞房还是?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7-10-1 09:01

原帖由 玉人 于 2007-9-30 14:26 发表
新真名的人真是刻薄,人家结婚了,至少也应该庆祝一下吧,说些吉利话不好吗?相比老真名就很厚道。
不要这样讲嘛!闹洞房现在还有恶作剧呢!咱这不是为梧桐妹妹终于出嫁高兴嘛!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7-10-1 09:25

原帖由 玉人 于 2007-9-30 14:26 发表
新真名的人真是刻薄,人家结婚了,至少也应该庆祝一下吧,说些吉利话不好吗?相比老真名就很厚道。
老实和尚的帖子发不到真名去,才跟在这儿的,不然,玉人的结论得重新下了。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1 10:36

原帖由 玉人 于 2007-9-30 14:26 发表
新真名的人真是刻薄,人家结婚了,至少也应该庆祝一下吧,说些吉利话不好吗?相比老真名就很厚道。
和玉人mm说点真心话:
说实在的,我觉得燕谈的人也好真名的人也好,都已经对梧桐非常宽容了。对照之下,从看到她破口大骂童志刚到名门博士高校巴巴地乞才到相亲海龟到广发腐败贴到高烧泪洒上海滩,和尚俺每每都为想狂砸的内心想法而惭愧,而和尚终归修行尚浅,惭愧之下还是忍不住会说上几句。屡次反省自己是否太刻薄,但看到这种和医学博士吃顿饭便成男友,饭还没消化完又因寂寞而和一个自己几年都没喜欢上的人上床还不知廉耻地告白天下炫耀床上感觉并美其名曰发现家的温暖的女人实在无法厚道地只说声祝贺了事,还博士还副教授还市政府正处秘书,一个即将从事学术研究的人骨子里却对政治如此谄媚!和尚老矣,跟不上时代,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值得称道,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值得男人喜欢并愿意伴随终生!
做人要厚道,这话俺愿意送给梧桐MM。
作者: 云中君    时间: 2007-10-1 10:56

还是那句话:梧桐很搞笑。

另:现如今所谓剥柿、叫兽一类头衔,是作不得数的。我这话说得很真诚,绝对不是酸葡萄心理。很腼腆地吱一声:偶自己也是一只叫兽哈。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1 14:08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1 10:36 发表


和玉人mm说点真心话:
说实在的,我觉得燕谈的人也好真名的人也好,都已经对梧桐非常宽容了。对照之下,从看到她破口大骂童志刚到名门博士高校巴巴地乞才到相亲海龟到广发腐败贴到高烧泪洒上海滩,和尚俺每每都 ...
这年头,好和尚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反光啊。
俺这话说出来怎么自己都看不懂了耶?
俺的意思本来想说这年头好和尚很难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4:17

永苗太落伍了,都gps年代,你还打灯笼找,别说好和尚,就是花和尚,也是自己送上门来的,跟你的灯笼没啥关系的说呀。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1 14:33

人家明明是老实和尚,你偏偏来个花和尚,你让老实和尚能产生被夸奖的感觉么?
不行,还是传统的灯笼走的顺哇。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14:35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1 10:36 发表


和玉人mm说点真心话:
说实在的,我觉得燕谈的人也好真名的人也好,都已经对梧桐非常宽容了。对照之下,从看到她破口大骂童志刚到名门博士高校巴巴地乞才到相亲海龟到广发腐败贴到高烧泪洒上海滩,和尚俺每每都 ...
梧桐MM也有率真、洒脱的一面,只看这一面还是很可爱的。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4:47

俺说永苗,苗寨一向与时俱进,开坛风之先,就是夸奖人也很讲究,你怎么知道花了和尚就觉得不夸了呢?
俺说大苗、菜苗、酒苗谁谁的,赶快领回去好好教育教育。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1 14:48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14:35 发表


梧桐MM也有率真、洒脱的一面,只看这一面还是很可爱的。
只看这一面?
秋风瑟瑟,万木萧萧。只看这一面么?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4:50

俺倒三回,永苗兄弟,让你看你顺杆爬就是了,咋这么,这么木头心眼呢,看不下去了。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1 14:51

嘿嘿,平平,俺的水好像灌够鸟,可以到别处逛逛鸟。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14:52

原帖由 李永苗 于 2007-10-1 14:48 发表


只看这一面?
秋风瑟瑟,万木萧萧。只看这一面么?
是啊!她想上床就上床,想结婚就结婚,还不可爱么?你能做到这一点啊?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1 15:00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14:52 发表


是啊!她想上床就上床,想结婚就结婚,还不可爱么?你能做到这一点啊?
还不够可爱滴。梧桐要是能做到想下床就上床,想结婚就离婚,偶就承认她可爱。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15:11

原帖由 李永苗 于 2007-10-1 15:00 发表


还不够可爱滴。梧桐要是能做到想下床就上床,想结婚就离婚,偶就承认她可爱。
您就知足吧!梧桐MM连跟男朋友上床的事儿都告诉大家了,你还想怎么样啊?除了梧桐MM ,谁会跟你说这些啊?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7-10-1 15:12

这个永苗忒不靠谱,还没灯笼就找和尚,难怪走的拐弯。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7-10-1 15:17

请各位注意,梧桐MM的个人私事不宜议论,希望就此打住。
作者: 小手冰凉    时间: 2007-10-1 16:04

恭喜恭喜,恭喜又一阶级姐妹上岸哈.嫁人是件顶美好的事儿,多个人肉抱枕还有红包收.结婚不是坟墓,哪天不乐意了,还能蹬了他玩儿出走,MM有学位有地位,哪怕贼厮鸟玩经济封锁呢,这出走也断不至于成悲剧滴,当然,如果有耐心还能分他一半儿小财产!!!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7-10-1 19:31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7-10-1 15:17 发表
请各位注意,梧桐MM的个人私事不宜议论,希望就此打住。
支持!!!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22:52

大兴兄和乌龙茶真是个厚道人。议论别人的私事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修养、品位,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1 23:02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7-10-1 15:17 发表
请各位注意,梧桐MM的个人私事不宜议论,希望就此打住。
梧桐MM愿意晒她的私事,大家凑凑热闹调侃一下而已,对梧桐的私事未必有多大兴趣,更多的是对其行为的看法吧。俺回应玉人mm的意见也到此为止。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23:06

和尚说的是!既然梧桐MM自己先说出来,那大家就难免议论了。只是不要太过分就好了。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1 23:06

原帖由 李永苗 于 2007-10-1 14:08 发表



这年头,好和尚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反光啊。
俺这话说出来怎么自己都看不懂了耶?
俺的意思本来想说这年头好和尚很难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无论是什么意思,要谢谢永苗!但是和尚从来就不是好和尚,假冒伪劣产品,打着灯笼肯定找不着。
看这个id,04-9-11,够早的啊,但似乎没见过,压箱底了?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1 23:09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2:52 发表
大兴兄和乌龙茶真是个厚道人。议论别人的私事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修养、品位,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向金秋学习,提高修养和品位,多看阳光不龌龊。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23:15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1 23:09 发表


向金秋学习,提高修养和品位,多看阳光不龌龊。
别向俺学呀,弄得俺怪不好意思滴。其实俺看了梧桐MM 的话,也联想来着,只不过没有说出来而已,或者只不过说出来的方式不同而已,人之常情嘛。
作者: 小梅    时间: 2007-10-1 23:22


作者: 朱屹    时间: 2007-10-1 23:30

有一次我碰到一个很难看的新娘子,哪个角度拍下去都特别难看,我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的水平,直到摄像师偷偷问我,你有没有发觉今天的新娘子特别难拍?才知道不是自己的水平问题,确实是人长得难看。修照片的时候,我同事跟我说:坚强点,碰到难看的人完成修片工作凭借的是意志力。。。。。
跟拍她的婚礼凭借的一定是意志力。。。。。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1 23:30

以实际行动响应金秋号召,俺的头像变成一点都不龌龊还有点纯情的小太阳啦!

修改成:以实际行动响应金秋号召,俺的头像变成纯情的小太阳啦!

[ 本帖最后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2 13:50 编辑 ]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23:33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1 23:30 发表
以实际行动响应金秋号召,俺的头像变成一点都不龌龊还有点纯情的小太阳啦!
俺从不觉得和尚以前的头像很龌龊,不过变成个小太阳也不错。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1 23:36

看来俺是把和尚给得罪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也忒细腻了。你这样的人去做和尚太屈才了。俺陪个罪成吗?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1 23:38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2:52 发表
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真是这样么?恰恰是,阳光照出了龌龊,洁者特别容不得龌龊,忍不住要去扫掉。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10:15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1 23:38 发表

真是这样么?恰恰是,阳光照出了龌龊,洁者特别容不得龌龊,忍不住要去扫掉。
那,若是现在只看见梧桐MM 率真、洒脱的一面,算不算是扫掉了龌龊捏?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 11:32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0:15 发表


那,若是现在只看见梧桐MM 率真、洒脱的一面,算不算是扫掉了龌龊捏?
金秋,我们尽量别拿网友说事好吗?
我针对的是你说的这句话:“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如果真是这样,人们就永远不敢看到罪恶,甚至,在面对罪恶时,还要热情歌颂一把,否则,自己就不阳光了。结果,协同为恶者,成了阳光之人。这个世界,真的很灿烂吗?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12:35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2 11:32 发表

金秋,我们尽量别拿网友说事好吗?
我针对的是你说的这句话:“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 ”如果真是这样,人们就永远不敢看到罪恶,甚至,在面对罪恶时,还要热情歌颂一把,否则,自己就不阳 ...
回花间:这个帖子是《法国梧桐结婚了》,针对梧桐结婚这件事,有的赞美,有的调侃,有的说得很出格被删除了,所以我才说了“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离开了具体的环境,这句话也就不会产生了。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 13:04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2:35 发表


回花间:这个帖子是《法国梧桐结婚了》,针对梧桐结婚这件事,有的赞美,有的调侃,有的说得很出格被删除了,所以我才说了“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的人看到的是龌龊”,离开了具体的环境,这句话也就不会产 ...
那么就结合语境来讲吧,即使是针对梧桐MM,也不能用“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是人看到的是龌龊”来分析或概括。梧桐MM的个性是多面的,只能说,有的人看到这一面,有的人看到那一面,有的人,看得相对全面些。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除非是昧着良心,不顾事实,无中生有,造谣诽谤,那才是龌龊。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2 13:48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3:36 发表
看来俺是把和尚给得罪了,真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也忒细腻了。你这样的人去做和尚太屈才了。俺陪个罪成吗?
金秋啊,俺是大过节的闷在家里无聊啊,所以到处逛论坛灌水玩。俺自己都不知道你得罪了俺捏。仔细看看,这又细又腻有些不符哦。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2 14:01

金秋说“阳光的人看到的是阳光,龌龊是人看到的是龌龊”,让偶想起佛印和东坡的对话:
苏东坡首先问:“你看我像什么?”
佛印禅师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学士像一尊佛。”接着又反问他: “你看老僧像什么?”
苏东坡想了又想,见佛印禅师穿了一件黑色僧袍,人又长得胖,盘腿坐在那里,黑乎乎的一大堆。于是便冲口而出,说:“和尚活像一堆牛屎。”
佛印禅师听了,不怒反笑,默然不语,然后怡然自得地闭目养神。

偶觉得金秋说的有道理,花间说的也有道理,使劲掐吧!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17:34

花间说“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俺不能苟同。具体到梧桐MM结婚这件事,有人看到的是梧桐和她的男朋友感情炙热,可喜可贺;而有人看到的却是……,所以才有人呼吁不要议论别人的私生活,就是因为有的议论太难听了。而这些难听的话也都是根据事实得出的结论。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17:41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2 13:48 发表

金秋啊,俺是大过节的闷在家里无聊啊,所以到处逛论坛灌水玩。俺自己都不知道你得罪了俺捏。仔细看看,这又细又腻有些不符哦。
没有得罪和尚就好,和尚可是得罪不得的。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 18:03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7:34 发表
花间说“只要是依事实得出的结论,跟评论者是阳光还是龌龊有何关系?”俺不能苟同。具体到梧桐MM结婚这件事,有人看到的是梧桐和她的男朋友感情炙热,可喜可贺;而有人看到的却是……,所以才有人呼吁不要议论别人的 ...
大兴兄之所以这么呼吁,是出于友善,跟评论者的阳光龌龊无关,如果有谁将言之有据的评论者视为龌龊,那么,按照金秋的意思推理下去,这个“谁”,不也就龌龊了?咱可不能这么说,是吧?
我向来对“智者见智、淫者见淫”的说法持否定态度,这句话最容易被混淆是非者拿来忽悠人。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18:17

俺向来对“智者见智……”,改一下:俺向来对“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持肯定态度。得知一对恋爱中的情侣发生了关系,情者和淫者发表的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情者的话会很阳光,淫者的话会让人不舒服,用的词就很龌龊,这不用“推理”,明摆着。
作者: 猪头猪智慧    时间: 2007-10-2 18:25

人家结婚,搞得老师和尚春心荡漾,这女博士厉害。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 18:34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8:17 发表
俺向来对“智者见智……”,改一下:俺向来对“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持肯定态度。得知一对恋爱中的情侣发生了关系,情者和淫者发表的看法是完全不一样的,情者的话会很阳光,淫者的话会让人不舒服,用的词就很龌龊, ...
金秋这一改,可是转移了方向,前提已经是明摆着的——他们是情侣,那么,情侣之间发生关系本来就很正常,轮得着旁人指指点点?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10-2 20:22

全面赞成花剑的见解,几乎不能同意金秋的看法。
按照金秋的看法,说小了是赋予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他人是“情者”还是“淫者”的绝对判断权,甚至还进一步可以对所有第一次判断(评论)的人进行第二次“情·淫”判断,而且金秋的看法支持了二次判断的肆意正当性。
说大了,这种思维方式是属于天主教式思维,隐含的意思是“存在客观的真理,真理在我手”。这是逆向于自由主义思维方式的前近代性思维。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0:25 编辑 ]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20:27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2 18:34 发表

金秋这一改,可是转移了方向,前提已经是明摆着的——他们是情侣,那么,情侣之间发生关系本来就很正常,轮得着旁人指指点点?
明白了,我们争的就不是一码事儿,我的前提就是情侣,如果不是情侣,那还争什么?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20:30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0:22 发表
全面赞成花剑的见解,几乎不能同意金秋的看法。
按照金秋的看法,说小了是赋予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来判断他人是“情者”还是“淫者”的绝对判断权,甚至还进一步可以对所有第一次判断(评论)的人进行第二次 ...
几乎没有看懂迅弟儿在说什么。如果你跟你的女朋友发生了关系,有人说你们是感情,有人说你们是淫荡,你喜欢哪种价值判断啊?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10-2 20:45     标题: 没看懂啊,那就没办法了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0:30 发表


几乎没有看懂迅弟儿在说什么。如果你跟你的女朋友发生了关系,有人说你们是感情,有人说你们是淫荡,你喜欢哪种价值判断啊?
直接回答就是:
1,如果我宣扬了我与女朋友做爱的事实和感受,别人怎么说都是在可预见的常识之内的事情。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那是他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
2,只要人们的看法不构成犯法,就没有任何问题。
3,我不会也不可能有完全的理由按照“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来判断发表看法的人到底是出自于“情”还是“淫”的心理状态。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地判断。因此“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是非常主管的道德评价,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方便的道德攻击理由。这种判断思维的前提是:我是正确的。

这样解释看懂了吗?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10-2 20:47

“因此“情者见情,淫者见淫”是非常主管的道德评价”
应为“是非常主观的道德评价”。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10-2 21:09

“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能够引起的另一个混乱是受到同等的反驳之时:
“不对啊,我认为我自始自终都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啊。你金秋说我是淫者,我看你才是淫者。你不是淫者,你怎么会把我这样的情者看成淫者?不是说淫者见淫么?”

这样的解释金秋是不是更能看明白?

[ 本帖最后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1:11 编辑 ]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2 21:29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7-10-2 21:09 发表
“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能够引起的另一个混乱是受到同等的反驳之时:
“不对啊,我认为我自始自终都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啊。你金秋说我是淫者,我看你才是淫者。你不是淫者,你怎么会把我这样的情者看成 ...
说别人是淫荡还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他没有说出来,那么我不该揣摩别人是淫者,可他已经都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难听,你让我怎么把他看成是情者呢?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7-10-2 22:36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1:29 发表


说别人是淫荡还是从情者的角度在评价?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如果他没有说出来,那么我不该揣摩别人是淫者,可他已经都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难听,你让我怎么把他看成是情者呢?
1,假如你认为的“淫者”说他没有说别人淫荡,你就得证明他“说别人是淫荡”了。这将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还要涉及对什么叫“淫荡”的看法。
2,中世纪的天主教神父经常谴责偷情男女是“淫荡”,照金秋的说法神父就是“淫者”了?
3,如果有人宣扬自己的情事并给他人留下炫耀的印象,有可能这个人非常希望别人用“淫荡”的方式议论他(她),并以此获取心理上的满足。这样的人是存在的。所以说,“说得难听”仅仅是你一个旁观者的感想,而当事者很有可能为“淫荡的议论”兴奋得睡不着觉。这时候金秋披着道德的光辉来阻止“淫者”,对于当事人来说反倒有可能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在破坏她的快感。

所以综上所述,我希望金秋回答80楼的回帖,而不是像82楼那样可有可无的回帖。
作者: 愤青    时间: 2007-10-2 23:44

好玩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2 23:55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20:27 发表


明白了,我们争的就不是一码事儿,我的前提就是情侣,如果不是情侣,那还争什么?
俺们73楼前,争的就是同一件事儿,到了74楼,被金秋悄悄改成了另一件事,78楼开始,金秋突然把大前提全部推翻了。
金秋,你8能这么大力哎~~~~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7-10-3 00:30

按照金秋的观点,俺和尚绝对属于淫者见淫滴淫。推论下去,从俺根据某些剧情批判某人金秋推论出淫者和尚,那从金秋看到和尚说了几句话就认为是淫者我们又该推论出什么呢?
一定要说明的是:俺从没说过淫荡,俺觉得看不过去的是那种一会儿跟教授谈恋爱一会儿跟正处上床的行为,俺还看不惯炫耀隐私的女孩子,还看不起那种对政界谄媚之人。顺便谢谢猪头的夸奖,和尚那颗春心就没死过,一直荡漾着呢!
以上都是玩笑,下面才是这个贴想说的。
俺以为“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成立是有条件的。如果我们一帮人国庆出游在小河边看到一男一女正上演三级片,有人指责淫荡有人感叹感情炽烈。此时,我以为说“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有一定道理,基本成立。
但是,如果定睛一看,发现这一女原来是一帮人中某哥们的女朋友,这时有人指责淫荡还能说明指责那人内心淫荡吗?
如果等其结束再一唠嗑,得知这一男一女也不是什么恋人关系,只不过看阳光明媚,国庆又闲来无事,寂寞之余找个人出游,结果小太阳一晒,小微风一吹,小河水一荡漾,感觉就来了!她还告诉我们,感觉特好,很温暖、很浪漫、很颤抖、很消魂,绝对很值得留恋!这时是不是该齐口夸赞他们是真性情?俺倒觉得说不定他们更受落真淫荡的评论,就像迅弟儿说的。说到这,突然不明白什么叫淫荡,什么叫感情,谁先给俺解释解释?先整明白什么叫淫荡再说其他,免得和尚都不知自己算啥淫。
梧桐mm不同的是她一夜之后幸福到冒鼻涕泡于是毅然决定结婚。从普通朋友到床上朋友到准老公,这种闪行为和尚俺没不同意见,想结就结敢爱敢弃,挺好。

[ 本帖最后由 老实和尚 于 2007-10-3 00:46 编辑 ]
作者: Ann501502    时间: 2007-10-3 00:53

如果我们一帮人国庆出游在小河边看到一男一女正上演三级片,有人指责淫荡有人感叹感情炽烈。

此时,我以为说“淫者见淫,情者见情”有一定道理,基本成立。

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1 K+ j# X3 e9 O1 C" k' v# Y

但是,如果定睛一看,发现这一女原来是一帮人中某哥们的女朋友,

这时有人指责淫荡还能说明指责那人内心淫荡吗

保罗认为自然法“永远是公正和善良的事物”
$ B8 t$ G: ~, j4 ]

如果警察叔叔再一审,这一男一女也不是什么恋人关系,只不过看阳光明媚,国庆又闲来无事,寂寞之余找个人出游,结果小太阳一晒,小微风一吹,小河水一荡漾,感觉就来了!

这时是不是该表扬他们是真性情?

乌尔比安说“自然法是大自然教给一切动物的法则”

说到这,突然不明白什么叫淫荡,什么叫感情,谁先给俺解释解释?先整明白什么叫淫荡再说其他,免得和尚都不知自己算啥淫。www.xzmw.net8 _; l) h- b: ]

盖尤斯认为自然法是“自然理由在所有人当中制定的法”

梧桐mm不同的是她一夜之后幸福到冒鼻涕泡于是毅然决定结婚。从普通朋友到床上朋友到准老公,

这种闪行为和尚俺没不同意见,想结就结敢爱敢弃,挺好。

尤里安认为,“在不采用成文法的情况下,必须遵守由习俗和习惯确定的那些规范。……我们遵守它们仅仅是因为人民决定接受它们。”

                                                      绿字部分 —— 摘自《论罗马法学家对西方法学史的独特贡献》[张锐智]
作者: 李永苗    时间: 2007-10-3 01:08

俺重新对中国的和尚燃起了希望。
俺忍不住还想赞美一声:真是一个好和尚啊!
作者: 小手冰凉    时间: 2007-10-3 02:21

楼上的永苗究竟是谁呀,好奇死俄了
作者: 愤青    时间: 2007-10-3 07:40

俄晕,才看清永苗姓李。俄还以为陈永苗捏。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7-10-3 10:24

哈哈哦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3 11:57

诸位肃静,肃静!俺再重申一哈自己的观点,顺便把楼上各位的帖子一并回了。请花间MM注意,俺这观点自始至终都是前后一致滴,不存在你所说的大转变,这个观点就是:梧桐MM在一个美好的夜晚——中秋之夜去见男朋友,这个男朋友是追求梧桐多年、对梧桐一往情深的未婚男青年(应该是未婚男青年吧?梧桐MM木有详细介绍哈),在这种情况下,梧桐MM情不自禁滴、顺理成章滴、水到渠成滴、瓜熟蒂落滴跟他发生了实质性进展,以至于立马决定结婚,将自己的终身命运与这个相爱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还把自己的幸福感受大胆说出来让网友一起分享。这是多么值得赞美、多么令人欣慰的事情!可是!网上居然有人不那么看重这些,而是一味盯着其他不那么阳光的方面用词、造句,至于用的什么词造的什么句,俺在这里就不举例了,俺白白得罪人不合算。俺就把这些词句一律用“淫荡”这个词来代替,注意,我不是说这些网友淫荡,而是说他们用了“淫荡”这个词。俺脚得对一对情侣用这样的词不太好,很不好,反映出用词者思想阴暗的一面。
回花间:我们俩争论的是一回事吗?你争论的不是情侣,因为你说“情侣之间发生关系本来就很正常,轮得着旁人指指点点?”这说明在这里指指点点的都跟情侣无关是吗?所以我们一开始的前提就不一致。
回迅弟儿:你80楼说:“1,如果我宣扬了我与女朋友做爱的事实和感受,别人怎么说都是在可预见的常识之内的事情。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那是他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2,只要人们的看法不构成犯法,就没有任何问题。”——我没说不让别人发表看法,我只是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你还说“3、我不会也不可能有完全的理由按照“情者见情,淫者见淫”的思维方式来判断发表看法的人到底是出自于“情”还是“淫”的心理状态。”———我已经回答了,我没有判断别人的“心理状态”,我判断的是别人的语言。你还说“如果有人宣扬自己的情事并给他人留下炫耀的印象,有可能这个人非常希望别人用“淫荡”的方式议论他(她),并以此获取心理上的满足。”———别人炫耀的明明是幸福,而不是淫荡,俺不得不再一次肯定“情者见情,淫者见淫”。
回和尚,你说“俺觉得看不过去的是那种一会儿跟教授谈恋爱一会儿跟正处上床的行为,俺还看不惯炫耀隐私的女孩子,还看不起那种对政界谄媚之人。”,梧桐前不久还跟一教授谈恋爱这不假,可她有选择的权利,她可以普遍撒网,她又没有脚踏两只船,她跟正处级上床也很好理解啊,一直寻找爱情,“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或者“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不都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么?至于对政界谄媚,咱们生活在这样的体制下,要想一点不谄媚是不可能滴,包括庙里的和尚,当官的去烧个香他们也鞍前马后来着,俺去烧香怎么没和尚迎接俺捏?这不是谄媚是什么?
作者: 愤青    时间: 2007-10-3 12:08

和尚听好料,下次金秋进香你要鞍前马后来着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3 12:39

金秋:跟你说别针对具体的网友说道,因为这样会伤害到网友,可你不依不饶,依然如故,那我也直说了。
在法国梧桐以往的言词中,多处提及正处、教授之类的职衔,还讽刺他人工作多年,没捞到个官儿做,这至少说明她有不轻的官本位思想。这一次,对法国梧桐先申请斑竹旋即又借口结婚辞去斑竹的做法,如果金秋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恶作剧因素,那只能说明你缺少起码的观察力;如果你明明看出了这一点,却假装没看出来,一味赞美她,那么,我只能说金秋你是想通过赞美他人来显示自己的阳光个性,但是,你的做法很不阳光,你假此机会把“龌龊”“淫”之类的字眼向其他无辜的网友身上掷去,用于衬托你在这件事情上显示出来的善良。
以金秋平日表现出来的聪明,我可以判断你在这里的善良是伪装的,(仅仅指这个帖子,无可否认,金秋有N多善良之处。)你伪装善良并伤害正直之人,如果金秋有风度的话,该跟被伤害者道歉才是。
我不希望谄媚者被赋于阳光的礼赞,仅此而已。

[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3 12:52 编辑 ]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3 12:56

回花间,我一再申明这个帖子只针对梧桐MM结婚这件事,仅这件事谈看法,不是针对她这个人谈看法,瞧你都扯哪儿去了?
既然扯远了,那我也扯扯:
1、你说梧桐是以结婚为借口辞去版主,这不符合事实。谁也不会拿自己的婚姻搞恶作剧。
2、我赞美她也仅限于她大胆说出自己的感受、宣布结婚,我没觉得这是在炫耀自己。
3、我说有的网友阴暗,因为他们说出来的话确实很难听,不然也不会被删除。你觉得他们很无辜么?
俺没发现自己哪点做法不阳光,都这么去揣摩,那还叫人怎么活呀?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7-10-3 13:11

金秋:
1、你判断一个人不联系他一贯的言行?法国梧桐的这件事是孤立的?绝对不是。我没扯远,只是不想装傻。
2、论坛上已婚斑竹没有绝迹吧?非但没绝迹,还很多吧?凭什么一结婚就要辞职?梧桐这么说,并不是拿自己的婚姻搞恶作剧,而是用申请斑竹和辞去斑竹来搞恶作剧。
3、你不是说,阳光者看到的是阳光么?你力排众议一味赞美,不是阳光又是什么?而别人却是龌龊的!
4 、你所说的被删除的帖子,我没看到。如果你针对的仅仅是那个被删除的帖子,估计老实和尚不会有那个最新的回帖。你说“网友阴暗”,你说“他们说的话确实很难听”,那么,你说别人“龌龊”、“淫”,很好听吗?对自己,你真会放低要求。
“俺没发现自己哪点做法不阳光,都这么去揣摩,那还叫人怎么活呀”?——你自己没揣摩吗?看看你的17楼:“梧桐MM刚当上版主就喜结良缘,俊元先生也是,刚当上版主就被单位委以重任,值得琢磨。”——“值得琢磨”是什么意思?你琢磨就是阳光,别人琢磨就是心态不正?别人被你骂就是“活该”,你遭到质疑就是别人不让你活?掐的什么架呀,你这是。

[ 本帖最后由 花间对影 于 2007-10-3 13:23 编辑 ]
作者: 穆狄子    时间: 2007-10-3 13:44

金秋是个糊涂虫。

透露一个小秘密,法国梧桐的确是今晚结婚,不过她所嫁的对象,不是上海市政府的秘书,而是真名任职时间最短的斑竹——俊元,呵呵。傻眼了吧:)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3 13:46

回花间97楼:
1、一个人缺点再多,可当她宣布自己结婚了,我想谁都会本能地去赞美她的,即使不谈善良,起码的礼貌也应该有吧?哪有对一个准新娘逮着缺点说的?这个帖子是注意梧桐MM结婚了,我觉得除了祝贺和赞美不应该说别的。再因为梧桐MM在宣布结婚的帖子里又极其前卫地描述了自己跟男朋友在一起时的感受,我觉得这种率真很难得,所以当听到别人用跟“淫荡”有关的词来说她,就本能地表示出反对的意见。
2、关于梧桐宣布辞去版主是不是作秀的问题,我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可能。因为她申请做版主时还连男朋友都没有,现在突然做了新娘子,个人生活发生了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别说辞去版主,她就是宣布辞去工作,我也不会感到奇怪的。
3、我说“阳光的人看见阳光,龌龊的人看见龌龊”是句俗语,也许用到这里重了点。但是我没有直接说网友“淫荡”,我是说他们用了“淫荡”这个词,再次强调一遍。
4、我说:“梧桐MM刚当上版主就喜结良缘,俊元先生也是,刚当上版主就被单位委以重任,值得琢磨。”———看来我这话引起别人误解了,我这里说的琢磨是指为什么一做真名网的版主就会染上喜气?是不是真名网是块风水宝地?因为这帖子发在燕谈,所以后面的话我没说出来,考虑到燕谈的网友对真名的感情变化。可我后来又发在真名了,并且加上了后面的话。我这里确实没有琢磨梧桐和俊元先生动机的意思,还望花间明察。
所以我觉得花间你这是完全误会俺了,还把俺说成是什么伪装善良,俺不就是祝贺了一把梧桐MM?不就是谴责了一把说话难听、损人的网友?如果他们说的是梧桐其他方面做人的缺点,我也许不会去谴责他们,可他们在梧桐MM性-爱、结婚等问题上损人就太不厚道了俺脚得。
当然,你误会我我也不敢计较,你狠,俺怕你。
作者: 金秋    时间: 2007-10-3 13:49

原帖由 穆狄子 于 2007-10-3 13:44 发表
金秋是个糊涂虫。

透露一个小秘密,法国梧桐的确是今晚结婚,不过她所嫁的对象,不是上海市政府的秘书,而是真名任职时间最短的斑竹——俊元,呵呵。傻眼了吧:)
这就更应该祝贺啊!俊元先生很有才气啊!真为他们高兴。(俺这善良绝对不是装出来的,因为俺没理由不高兴,反正他俩不结婚也会跟别人结婚的,还不如他俩结婚,他俩都是我们认识的真名网友,总比跟不认识的人结婚强点吧?)
作者: 穆狄子    时间: 2007-10-3 13:56

嫁给俊元还值得祝贺?!说不定俊元去西藏一不小心成了孔繁森第二,那梧桐可就惨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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