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0-2 10:24 发表
金秋,我说的是真正的辩才,你说的不属于辩才,比如,借强词以夺理,借气壮以炫理,借圈套以惑理,都属于辩才中的旁门左道。——歪才很有杀伤力,但歪才不属于辩才。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0-2 11:08 发表
金秋,我已经限定概念了,可以辩论的东西,一定得限定概念。我没有说强词夺理、偷换概念之类不属于诡辩的范畴,我只是说,我这里强调的“真正的辩才”,已经预先把诡辩剔除在外了。就像,当我强调“我这里描述的人乃 ...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7-10-2 11:28 发表
古希腊、罗马传下来的“辩论术”,和现在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学院里举办的正规的辩论赛(不是我们现在在电视里或平时组织的所谓辩论赛),有极其严格的程序,立论、举证、推理、反驳都有严格的限定,杜绝诡辩、车轱辘式 ...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7-10-2 12:19 发表
很想听听老木匠讲古希腊、古罗马如何辩论。苏格拉底与智者派的一个分歧,就是他不同意作为辩论术的修辞术是一种“技艺”。麦金太尔也提到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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