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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爱自己和爱祖国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8-8-19 19:27     标题: 爱自己和爱祖国

昨天田径场上两件大事,刘翔退出比赛,伊娃破世界纪录。

刘翔有个声明,没有说道歉二字,有人要他道歉来着。好在中央领导立即出面慰问,并且下文不得猜测退赛其他的因素。

伊娃昨夜破了记录,在跑道上奔跑,对着镜头叽哩咕噜说了一句话,没听懂。今天才知道她当时说的是:

“我爱死自己了”

然后她跑向观众席,弄了面俄罗斯国旗披着跑。

哈哈,爱死自己了,也爱祖国来着

先爱谁捏?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19 19:53

又下文啦?本来不想猜测,偏要来个激将法让人猜测,哎~~~
中国有个杨威,得牌后也唱歌一样对着镜头晃来晃去:I'm number one, I'm number one~~~接受采访时还声称自己现在最想女朋友。

[ 本帖最后由 李酒苗 于 2008-8-19 19:54 编辑 ]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08-8-19 19:55

先要爱自己,然后爱祖国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19 20:01

不爱自己的人,祖国也怕他爱。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19 20:01

把祖国比成母亲,就可能先爱祖国,可是,母亲是个后妈呢?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19 20:09

虽然我很喜欢伊娃那句话。但对于木匠师傅把这句话剪贴引用成为一个宏大母题来讨论,却感到过了。
伊娃从事的是撑竿跳,属于和刻度比赛项目,当她打破自己的世界记录,那一刻幸福,就是马斯洛所言的自我实现的高峰体验,所以我爱死自己了。
同样的场景我们看到,女子柔道72公斤以上级别冠军佟文拍着胸口狂吼,那不是设我其谁的爱死自己?扬威一改沉默的哼歌,不也是自我张扬的绝好体现?
爱自己和爱祖国,这一刻没有区别。因为这一刻,在世界眼里,你就是国家,国家就是你。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19 20:11

回楼上:
母亲是个后妈=后妈也是母亲。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19 20:13

爱自己没得商量,爱祖国有商有量。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8-8-19 20:17     标题: 中央领导立即出面慰问

我爱小习的大鼻子。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8-8-19 20:20 编辑 ]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19 20:17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19 20:11 发表
回楼上:
母亲是个后妈=后妈也是母亲。
如果母亲虐待你,你该爱她吗?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19 20:21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19 20:11 发表
回楼上:
母亲是个后妈=后妈也是母亲。
阿吕兄:法律上应该是的,不过请你明辨,我没在说法律。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8-8-19 20:26

刘翔的退出完全可以从一般的伤病问题来理解,我记得我一次参加400米赛跑时脚跟也有伤,我试跑了一下,觉得可以坚持,因为400米跑主要是体能,脚着地是前脚掌,脚跟有点伤痛不是太大的问题,我决定参加比赛,发令枪响后,我进入竞技状态,完全没有痛感,我觉得没有问题,但是最后100米时,发现左右脚根本无法平衡,而我的体能仍然正常,脚的频率没有下来,在一群人里没有拉下,我没有痛感,只是跛脚冲刺人剧烈摇摆,自己觉得蛮英雄的,轻伤不下火线。

这当然参加业余比赛,闹着玩,自己整一点伤,还博得女同学同情,可是实际上是不行的,所以,以我的经验,判断刘翔很犹豫,那点伤正好不能平衡,会搞出踩栏摔跤之类的问题。

以我外行和业余的经验来看,有一种过程存在着合理的假设:即刘翔是犹豫着参加试跑,就现在的领导水平来估计,领导没有表态,因为任何一种表态都是冒巨大的风险,刘翔找了感觉后,临时决定不跑了,这个时候领导们仓促启动备用方案,而刘翔本人还来不及想到道歉之类语言。

当然其他假设都有可能,我觉得上述常理演绎也是可以的。

如果在过去,刘翔这样自己按照当时的实情来判断是不可以的,一定要体委领导同意才行,这样的话,事先领导们都准备好了,那么这是一场欺骗秀,大部分网友都用这种常识在思维,所以,对刘翔背后的行政领导和商业机构一肚子火。

那么到底是事先准备的还是刘翔临时决定的,当然不清楚。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08-8-19 20:40

菜农的这个回帖好像应该放在主题《刘翔应不应该道歉》那里更合适?难道菜农操作失误了?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8-8-19 20:53

韩寒也说了,他的脚有点伤,不影响赛车,可是一踢球就不行。
如果大家有这种经验,可以理解刘翔当时的犹豫,也就是爱自己的身体,而不是国家的荣誉,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东西。

如果按照党妈的传统教育,刘翔的岗位就是赛场,没有党的命令,不可以自说自话离岗了,走也要走完110米,擅自决定离岗,本质上也是范跑跑。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19 21:14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19 20:17 发表

如果母亲虐待你,你该爱她吗?
那当然不爱了。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19 21:17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19 20:21 发表

阿吕兄:法律上应该是的,不过请你明辨,我没在说法律。
你明明在说法律,而我倒真没想到这一茬。
作者: 水色    时间: 2008-8-19 21:58

爱自己吧!热烈地赞美和欣赏自己吧!俺就喜爱这股恬不知耻的劲头。
那些爱祖国的人,就让祖国去爱他吧。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8-8-19 22:36     标题: 抄袭一哈:

爱自己吧!热烈地赞美和欣赏自己吧!俺就喜爱看那些人这股恬不知耻的劲头。
作者: 水色    时间: 2008-8-20 01:26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01:53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8-8-19 22:36 发表
爱自己吧!热烈地赞美和欣赏自己吧!俺就喜爱看那些人这股恬不知耻的劲头。
看来除了有老愤青一族,还有“老爱青”一族哦。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08-8-20 11:52

如果祖国很爱很爱我,我就爱国胜于爱自己,为什么不呢?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8-8-20 11:59

爱自己是应然的权利,也是义务;爱祖国是一种可选择性的权利,不是义务。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3:40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8-8-19 21:58 发表
爱自己吧!热烈地赞美和欣赏自己吧!俺就喜爱这股恬不知耻的劲头。
那些爱祖国的人,就让祖国去爱他吧。
哈哈,偶就喜欢这种幽默且带自嘲的表达,那是一根筋的人不可能明白滴。
想起80年代初有部电影叫《苦恋》,讲一个海归画家在祖国九死一生的经历。他有一句后来成为名言的台词,我爱祖国,可这个祖国爱我吗?据说邓大人就因为这句话勃然大怒,影片被禁,编剧白桦被批判,掀起一波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浪潮。
巧了,影片中的一位女演员后来也去了澳洲,是我的好友。昨天我们还通过电话。白桦也是我的老友。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3:52

更正一下施国英:这句名言是老舍先生的,出自茶馆里的常四爷,怎么也轮不到白桦来发明的。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
编辑说明:哦,我自己也得更正一下,刚才查了,发现《苦恋》中确有包含这层意思的台词。
但是,老舍那句话很有名,白桦也是借用老舍的意思。所以,按照常理,邓大人不应该为这句话而动怒。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3:59 编辑 ]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14:01

你爱这个国家,可是这个国家爱你吗?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4:28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3:52 发表
更正一下施国英:这句名言是老舍先生的,出自茶馆里的常四爷,怎么也轮不到白桦来发明的。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
编辑说明:哦,我自己也得更正一下,刚才查了,发现《苦恋》中确有包含这层意思的台词。
但是,老舍那句话很有名,白桦也是借用老舍的意思。所以,按照常理,邓大人不应该为这句话而动怒。
茶馆的时代背景是1949年以前,那时的祖国越烂,邓大人他们的造反就越具有合理合法性。苦恋写的是1949年以后的事情,那是谁的天下?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4:45

施国英:“他有一句后来成为名言的台词,我爱祖国,可这个祖国爱我吗?”
这么铁板钉钉的错误,都不肯接受。不管是谁的天下,都不等于你可以把老舍的名言说成是白桦的。把话题扯到“谁的天下”,你的无知就变得凛然了吗?虽然我尊重白桦,更尊重他的《苦恋》,但从艺术上讲,白桦与写《茶馆》的老舍不是一个层次的。
你大概还喜欢把“在水一方”说成是琼瑶的名言吧?
幸亏你不是个大官,否则,你虚构的历史就会被人信以为真了。这也是我加以指出的原因。你把错误说得太煞有介事了。
你和白桦是老友,那么,麻烦你去问问你的老友吧,我倒不信,白桦会认同你的看法,把别人的名句说成是自己的。对于有文字尊严的人,这是最不屑为的事。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4:47 编辑 ]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4:56

说到《苦恋》,当年也是深切打动俺的,还曾写过一首诗。当然稚嫩无比,贴过来,也算是本帖的一段话外音吧:
命运
——有感于影片《苦恋》
世界太大了,头上是迷乱的星空,
道路真长呀,眼前是不尽的秋桐。
经过一场风暴的无情洗劫,
泥土中流出的水仍是那般深浓。

晶莹的雪花在长空飘飘洒洒,
苍茫的大地目送着夕阳西下。
昨夜的车辙都被覆盖了,
一段跋涉的形体是我们的画家。

那只孤雁无可奈何地远去了,
空气中颤慄着搏动的哀吟。
天在混沌中现出茫然的容颜,
地在瞳仁的最极处渐渐沉沦。

有形的正被无形的所替代,
无形的正在成为当世的主宰。
一只抗争的手终于垂下了,
伴随倒毙的思想一起被掩埋。
1981.7.6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5:23     标题: 掐掐掐~~

他有一句后来成为名言的台词,我爱祖国,可这个祖国爱我吗?
---------------------
严格意义上讲,既然是名言,就意味着是该话句著作权的独创性、优先性。老舍在先,白桦在后,该名言自然属于老舍。
当然,并不排除白桦并不知道老舍这句名言(虽然可能性很小),他确实自创了这句话,但很遗憾,公众仍然认为这不是他的名言而是老舍。
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白桦知道这是老舍的名言,不过是借用,而施国英女士不知道,并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认为属于白桦,那么,这属于重大误解,错误不在白桦而在施国英。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5:24

回周先生,你指出那句名言的版权归老舍,我没有异议,所以省略回答了。
我的回答是针对你认为邓大人没有道理对这句话动怒而言,你那才叫铁板钉钉,不知内情还要自以为是。事实是邓大人得确为这句话动怒了。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5:33

周兄:
施又没有反驳你前面的话,也就是信任你说的“老舍说得更早”的知识底蕴。她只是谈她所知道的逸闻,并辩驳其合理性。你又何必揪住前面的小辫子不放。

是不是“名言”,也不是你来决定,你这么一说,颇有寒碜别人孤陋寡闻的味道。

是不是老舍原创,你也没有上下五千年考证过,为何就能这么肯定呢?你只要说我知道老舍说的更早,而且大家都知道这一点,我看好久了,还没人出来指出这一点,我就代劳一下。这样列位看官就都很感激你了。

有点异议,我也说一下,不是意气用事。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5:36

这句名言是老舍先生的,出自茶馆里的常四爷,怎么也轮不到白桦来发明的。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
-------------------------
老周这句话后半段也有问题。“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言外之意1、邓大人是应该知道这句话是老舍的,并非白桦首创的?2、邓大人知道前述事实了,就因此不至于更加发怒?
两者都站不住脚。邓大人极为可能不知道这句话来历;即便知道了,要发怒还是发怒--居然老舍借用名言指桑骂槐,影射现实,用心可居,情节恶劣,手段阴损,那就更加可能勃然大怒了。
老毛当年也也是为所谓海瑞事件勃然大怒吗~~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5:40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20 13:40 发表

哈哈,偶就喜欢这种幽默且带自嘲的表达,那是一根筋的人不可能明白滴。
想起80年代初有部电影叫《苦恋》,讲一个海归画家在祖国九死一生的经历。他有一句后来成为名言的台词,我爱祖国,可这个祖国爱我吗?据说邓大人就因为这句话勃然大怒,影片被禁,编剧白桦被批判,掀起一波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浪潮。
巧了,影片中的一位女演员后来也去了澳洲,是我的好友。昨天我们还通过电话。白桦也是我的老友。
--------------------
最后一段,颇符合老周所言的合影式批评范本。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5:41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8-20 15:23 发表
他有一句后来成为名言的台词,我爱祖国,可这个祖国爱我吗?
---------------------
严格意义上讲,既然是名言,就意味着是该话句著作权的独创性、优先性。老舍在先,白桦在后,该名言自然属于老舍。
当然,并不排除白桦并不知道老舍这句名言(虽然可能性很小),他确实自创了这句话,但很遗憾,公众仍然认为这不是他的名言而是老舍。
当然,更大的可能性是,白桦知道这是老舍的名言,不过是借用,而施国英女士不知道,并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认为属于白桦,那么,这属于重大误解,错误不在白桦而在施国英。
小周不要捣浆糊。
因为在海外讨论要不要爱党国时,有人常拿白桦那句话举例。我对此的记忆更深一点。我看茶馆是近30年前的事了,但一经提醒,立即想起来啦。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5:57     标题: 好像句子不对嘛

女儿星星觉得在这个国家已经不能容身了,决定和男朋友到国外去。凌晨光表示反对,女儿反问父亲:“您爱这个国家,苦苦地恋着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您吗?”凌晨光无法回答。
---------------------------
施国英:看来你的记忆并不深嘛,原话相差很多。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8-8-20 16:03

老舍先生这句台词很出名的呀。
阿吕兄
“是不是“名言”,也不是你来决定,你这么一说,颇有寒碜别人孤陋寡闻的味道。”
这句有挑拨离间的嫌疑哟,施mm别上当。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6:08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20 15:33 发表
周兄:
施又没有反驳你前面的话,也就是信任你说的“老舍说得更早”的知识底蕴。她只是谈她所知道的逸闻,并辩驳其合理性。你又何必揪住前面的小辫子不放。

是不是“名言”,也不是你来决定,你这么一说,颇有寒碜别人孤陋寡闻的味道。

是不是老舍原创,你也没有上下五千年考证过,为何就能这么肯定呢?你只要说我知道老舍说的更早,而且大家都知道这一点,我看好久了,还没人出来指出这一点,我就代劳一下。这样列位看官就都很感激你了。

有点异议,我也说一下,不是意气用事。
是的,阿吕兄,我肯定这话是老舍的名言,就像我肯定莎士比亚是《哈姆雷特》的作者。
你避免意气用事的办法只有一个:找出一个先于老舍说出这句话的例子。是呀,上下五千年,还有超级利器GOOGLE和百度,你去搜搜吧。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08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8-20 15:57 发表
女儿星星觉得在这个国家已经不能容身了,决定和男朋友到国外去。凌晨光表示反对,女儿反问父亲:“您爱这个国家,苦苦地恋着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您吗?”凌晨光无法回答。
---------------------------
施国英:看来你的记忆并不深嘛,原话相差很多。
由于有兮兮这样的认真掐手的存在,我一般不背诵记不全面的歌,而代之以:歌词大意是这样的~~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6:11



白桦这头白发,是他标志性特征。
80年代末某天俺去南京路新华书店,看到作家签名售书,就是白桦。简单聊了几句,却没买书。那头白发和刀刻般皱纹,印象很深刻。
作者: 周熙    时间: 2008-8-20 16:14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20 16:08 发表

由于有兮兮这样的认真掐手的存在,我一般不背诵记不全面的歌,而代之以:歌词大意是这样的~~
阿吕:
这倒产生一个重要的问题了!
既然这句话和老舍原话差别很大
是否就应该是白桦的版权,当然,老舍的话仍然属于老舍。
这属于“各自表述”。

[ 本帖最后由 周熙 于 2008-8-20 16:15 编辑 ]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16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6:08 发表

是的,阿吕兄,我肯定这话是老舍的名言,就像我肯定莎士比亚是《哈姆雷特》的作者。
你避免意气用事的办法只有一个:找出一个先于老舍说出这句话的例子。是呀,上下五千年,还有超级利器GOOGLE和百度,你去搜搜吧。
你可以肯定莎士比亚是《哈姆雷特》的作者,不等于可以肯定《哈姆雷特》里的每句话都是莎士比亚的原创。你要把两者等同起来,那就不用超级利器了,你就是。我也就不用去GOOLE了,呵呵。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6:18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8-20 15:36 发表
这句名言是老舍先生的,出自茶馆里的常四爷,怎么也轮不到白桦来发明的。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
-------------------------
老周这句话后半段也有问题。“邓大人为这句话而勃然大怒,更加没道理了。”言外之意1、邓大人是应该知道这句话是老舍的,并非白桦首创的?2、邓大人知道前述事实了,就因此不至于更加发怒?
两者都站不住脚。邓大人极为可能不知道这句话来历;即便知道了,要发怒还是发怒--居然老舍借用名言指桑骂槐,影射现实,用心可居,情节恶劣,手段阴损,那就更加可能勃然大怒了。
老毛当年也也是为所谓海瑞事件勃然大怒吗~~
和周熙讨论一下:
《茶馆》几乎是老舍最出色的剧本,1958年就在北京盛大公演过,我没有查过,但当年的公演,中央领导也有前往捧场的习惯,假设邓小平没有看过,有点过分。据我所知,常四爷的这句话,几乎是该剧中位列第一的名句,邓小平很可能会留下印象。
我看过《苦恋》的文学剧本,刚才贴出的那首小诗,写于1981年,正是刚刚获悉《苦恋》被禁后的感言。虽然年月已久,记忆不真,但《苦恋》不是因为一句话,而是因为主人公的行为,因为整个剧本的思想倾向、格调与官府格格不入,才遭到严厉批判的。
推理一下,就算邓小平反感那句话(如你所摘,说法与施国英所引,已经有所不同了,还远远比不上常四爷的锐利),他也会另找原因,因为,如果他公然表示对这句话反感,别人会因为这句话属于老舍而暗笑他,他的秘书大概也会向他指出这一点。——当然,我前面说了,我是“按照常理”进行推测的。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23

原帖由 杜雅萍 于 2008-8-20 16:03 发表
老舍先生这句台词很出名的呀。
阿吕兄
“是不是“名言”,也不是你来决定,你这么一说,颇有寒碜别人孤陋寡闻的味道。”
这句有挑拨离间的嫌疑哟,施mm别上当。
呵呵,我指出周兄不够体恤缺少些文学底蕴的芸芸众生,纯属善意。只是清者见帮助,浑者见挑拨啊!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24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8-20 16:14 发表


阿吕:
这倒产生一个重要的问题了!
既然这句话和老舍原话差别很大
是否就应该是白桦的版权,当然,老舍的话仍然属于老舍。
这属于“各自表述”。
同意!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8-8-20 16:33

文学底蕴差些没什么,有泽雄大哥这样文学底蕴好的帮助,就怕自己没啥判断力,拒绝接受常识,炫耀所谓辩论逻辑呢。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41

原帖由 杜雅萍 于 2008-8-20 16:33 发表
文学底蕴差些没什么,有泽雄大哥这样文学底蕴好的帮助,就怕自己没啥判断力,拒绝接受常识,炫耀所谓辩论逻辑呢。
请平平讲一讲,为什么不是泽雄大哥炫耀所谓的文学底蕴,而拒绝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捏?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8-8-20 16:53

人家的文学底蕴是炫耀的,自己的辩论逻辑是帮助的,别说泽雄大哥要拒绝,偶也要摇摇头了。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16:59

回楼上:
摇头不是坏习惯。但说自己要摇头不是个好习惯————不用说,摇就是了。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7:32

批评我是永远欢迎的。但怕就怕有人带着放大镜找别人的错误,对自己的错误则是近视眼兮兮或干脆回避。
我看出阿吕兄是个厚道人,在爱国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帖子里,他找出周泽雄对沙文主义定义错误不认账的证据,但对方扬长避短,扯到有争议的爱国和爱国主义上去,阿吕兄也不纠缠。这才叫与人为善。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17:33

掐架最无聊,平平俺们当坏银去。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7:45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6:18 发表

和周熙讨论一下:
。。。
推理一下,就算邓小平反感那句话(如你所摘,说法与施国英所引,已经有所不同了,还远远比不上常四爷的锐利),他也会另找原因,因为,如果他公然表示对这句话反感,别人会因为这句话属于老舍而暗笑他,他的秘书大概也会向他指出这一点。——当然,我前面说了,我是“按照常理”进行推测的。
据知情者说,老邓就是在那句台词出现后拂袖而去。当然,他前面可能就窝着一肚子火。但那句话终于点燃了导火线。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17:55

国英姐整天泡在论坛上和人辩论,这样对皮肤很不好。建议你多做户外活动。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18:02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20 17:32 发表
批评我是永远欢迎的。但怕就怕有人带着放大镜找别人的错误,对自己的错误则是近视眼兮兮或干脆回避。
我看出阿吕兄是个厚道人,在爱国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帖子里,他找出周泽雄对沙文主义定义错误不认账的证据,但对方扬长避短,扯到有争议的爱国和爱国主义上去,阿吕兄也不纠缠。这才叫与人为善。
施国英:我不就是指出你一个错误嘛,看看你在26楼是如何表示欢迎的,反正我没有看到(阿吕兄大概看到了),我只看到你反问我“谁的天下”?这会儿,你又用暗示我不厚道的方式表示了你的欢迎。你就是这样表示欢迎的?这就是批评你的代价?
阿吕兄嘛,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证明自己对沙文主义略知一二,他只是用回帖的勤快来显示自己能干罢了。我看到他的逻辑都拖着鼻涕,他却坚信自己的逻辑能力可以帮助别人。我批评你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知识点,这位自封的逻辑强人竟然夸大成“底蕴”。有什么办法呢?他的逻辑能力我确实望尘莫及,因为我做不到一边指责别人思维方式不行,一边却拿“修为”作例子。为了纠正我的逻辑,他还曾把不懂征子与高手的偶尔看错,归为一处呢?这逻辑能力,实在太强了。凭这个逻辑,他可以肯定你任何东西,也可以否定我任何东西,而我是没有办法对付的。
看来,你是欣赏得很呐。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8:02

再爆点8卦,老邓不喜欢白桦是有历史的。白桦本来差一点成为贺龙的女婿,老邓看一眼就对贺说这人不可靠。
耀邦胡就蛮喜欢白桦,当总书记时还在家里接见过他。真是人以群分。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18:13

原帖由 山民 于 2008-8-20 17:55 发表
国英姐整天泡在论坛上和人辩论,这样对皮肤很不好。建议你多做户外活动。
谢谢山民关心,我不会一直这样的。这几天因为要盯着股市,在网上的时间多一点。一边炒股,一边掐架,物质精神两不误。赫赫。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18:25

说实话,俺对这些高层轶事,实在是大大地不感冒,还不如娱乐圈的八卦有意思。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1:00

七吵八吵之余,看看杨威的漂亮女朋友

1.杨威未婚妻杨云  
随着08年奥运会的来临,早已选择退役的杨云也终日处于紧张中,她在期盼着男友杨威能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并能兑现奥运之后的承诺,与披上白纱的她走上红毯,将对她的关心和照顾延续一辈子。杨威也不负众望,在奥运赛场上勇夺金牌。这下,杨云可要梦想成真咯。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08-8-20 21:48

挺漂亮,不过以前做队员的时候好像没怎么听说过。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21:51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18:02 发表

施国英:我不就是指出你一个错误嘛,看看你在26楼是如何表示欢迎的,反正我没有看到(阿吕兄大概看到了),我只看到你反问我“谁的天下”?这会儿,你又用暗示我不厚道的方式表示了你的欢迎。你就是这样表示欢迎的?这就是批评你的代价?
阿吕兄嘛,他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证明自己对沙文主义略知一二,他只是用回帖的勤快来显示自己能干罢了。我看到他的逻辑都拖着鼻涕,他却坚信自己的逻辑能力可以帮助别人。我批评你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知识点,这位自封的逻辑强人竟然夸大成“底蕴”。有什么办法呢?他的逻辑能力我确实望尘莫及,因为我做不到一边指责别人思维方式不行,一边却拿“修为”作例子。为了纠正我的逻辑,他还曾把不懂征子与高手的偶尔看错,归为一处呢?这逻辑能力,实在太强了。凭这个逻辑,他可以肯定你任何东西,也可以否定我任何东西,而我是没有办法对付的。
看来,你是欣赏得很呐。
呵呵,周兄有点恶语相向的味道了。
我没有自封过“逻辑强人”,更不知道何时指责过“别人的思维方式不行”。虽然有人确实思维方式不行,但我不认为是你是其中之一。

在你看来,回帖勤快是显示自己能干的方式,但请不要度己及人。

你说,我“把一个小小的知识点夸大成知识底蕴”,可见你看懂了我其中的反讽意味。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知识点嘛,犯得着据此就以一个教师爷自居,指责别人不看书呢?先是让我上维基百科再来谈,邹峰“感谢奥运”引来维基的资料,又说他仅凭维基百科,这样了解一个作家有什么用。话虽错得不大,但了解也可有深有浅。关键是这种态度不妥。

所以,我着重批评你的,除了观点不同以外,主要是针对你动辄斥对手为无知的“修为”问题。当然,我知道我们的关系没好到需要我义务指出的程度。我的打字其实很慢,但我喜欢这里,并把这里的网友都视为可不用见面的朋友的。事实上,在“压力的恶果”一贴的末尾,你也接受了我对你的批评。我想,我所要反省的是,那次用的语气比较诚恳,你也就愿意接受了。而后来我的耐心不够足。

我是一向看不惯那种用严肃的态度斥责别人“无知”的做法,这种斥责,说的不符合实情,则合“诽谤”,说得符合实情,也涉“侮辱”。善意的玩笑则无妨。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22:26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18 14:01 发表
……你的思维方式的问题还不止于此.你说:"他要反驳我,很简单,只要露一手高棋出来,那么,立刻就轮到我出丑了。"殊不知,高手出手绝不在于让人出丑的目的,甚至为了避免他人出丑而宁可不露这一手.记得有一次和日本文化界围棋交流,现已故世的加藤正夫九段当时在局后指导和我对局的日本作家时,他用探讨的语气和他说,我觉得应该这样走,是不是会好一点.此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那才是高手的修为了.
向阿吕兄学一回复制神功,替你搬一回帖。
你是在指责我的“思维方式”不济吗?而你用以说明的文字,是否与思维方式无关?我据此判断你的逻辑能力低下,不可以吗?你刚才说我“拒绝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请问,这个别人是否就是阁下?如果不是,那么你指出来,我拒绝了哪位朋友对我“辩论逻辑的帮助”。如果你一边认为我思维方式不错,一边却自以为可以在“辩论逻辑”上“帮助”我,我难道不能用句“自封的逻辑强人”反唇相讥?
我以上解释,哪句不合逻辑,请阿吕兄惠予“帮助”。
阿吕兄:看到你在思辨版与有刀掐架,平心而论,我认为你掐得相当不错。虽然我并不认为你占着理了,由于我判断这个事情相当复杂,“理”本来就不会轻易倒向一边,所以我还是对你的掐架风采暗暗喝彩。没有去公开喝彩,只是不想打扰二位的掐架兴致罢了。
回头我要说的是,你和我掐架时,并没有显示出应有的风采。我曾经说你“为掐而掐”,你有所不快。坦率地说,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也无法解释你和我掐架时水准的急剧滑落。不怕惹你不快,你有些帖子我没来回复,原因之一是:太幼稚了,不耐掐。与之相关的原因之二是:正因为幼稚过度,掐起来反而无从着手。让我向你解释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是件高度累人的活计。比如,你已经多次就我的比喻表示过异议了,我没法回复你,因为按照你的批评,我大概只有说出“太阳像太阳一样灿烂”或“刘翔跑得像刘翔那样快”,你才会停止批评。但是,那还叫比喻吗?我为了回击你,非得把比喻ABC向你从头说起。(你若想不明白,不妨再去重温一下你是如何掐我那个“老舍与莎士比亚”的比喻的,再去看看你是如何质疑我关于征子的比喻的)。
“为掐而掐”这话,你听上去不舒服,但你实际上却一直在这么干。理由是,若非如此,你也不至于那么幼稚。我前帖那个比喻,也许让你不开心,但初意绝对没有恶语之意,它仍然只是一个比喻。冒犯的不是你阿吕兄,而是你向我掐架的内容。
我欢迎一切掐架者,也愿意礼遇一切掐架者。欢迎你继续掐架,正如我提醒过的,掐得准些,狠些,我重申,保证不拿你的态度说事。
我对你没有恶意,完全没有。呵,私下说说,我还知道你是有刀的朋友呢。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8-8-20 22:28

关于苦恋的批判过程,我有一点了解。批判苦恋,是老邓在与总政韦国清谈话时亲自作出的指示,此前打小报告的人有不少,其中之一是黄钢,他的揭发报告直接送交中纪委,要求追查剧本出笼经过和支持者,后来林默涵力挺黄钢,贺敬之赞成调查出笼经过,而夏衍、陈荒煤、张光年等则明确表态反对,这样就发生了分歧,老邓的谈话,是对争论作出裁决,于是引发一场针对苦恋的大批判。第一篇大批判文章刊登在解放军报上,用了特约评论员的名义,之后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一是,吴祖光在周扬召集的老作家座谈会上,指责解放军报刊登这类逻辑不通、内容苍白、态度粗暴的文章,是在给人民军队摸黑;二是,时任人民日报社长的胡绩伟,在回答老邓“为什么不转载”的责问时,竟敢当面顶撞,“那篇文章不好”。为吴、胡喝彩!另外还有件趣事,在白桦挨批无处发文章和黄钢批白桦遭人非议的时候,丁玲在她主编的《中国》杂志上同期刊登白桦的小说和黄钢的散文,意思就是,你们别斗来斗去了,握握手吧。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22:34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8-20 21:51 发表

呵呵,周兄有点恶语相向的味道了。


你说,我“把一个小小的知识点夸大成知识底蕴”,可见你看懂了我其中的反讽意味。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知识点嘛,犯得着据此就以一个教师爷自居,指责别人不看书呢?先是让我上维基百科再来谈,邹峰“感谢奥运”引来维基的资料,又说他仅凭维基百科,这样了解一个作家有什么用。话虽错得不大,但了解也可有深有浅。关键是这种态度不妥。

周泽雄在那个帖子里用了文学家定义梭罗,我学厚道,没有挑刺。在美国人的定义中,不写虚构类/文学的作家,即不写小说,诗歌,戏剧的作者是没有资格享受文学家称号的。
作者: 闲人一名    时间: 2008-8-20 22:34

是啊是啊。阿吕与有刀思辨圆桌的掐架的确好看。

为掐而掐没意思,还会让共同的朋友两头着急,生怕哪里走火伤人。何必呢。
作者: 闲人一名    时间: 2008-8-20 22:37

这帖子楼搭得飞快。我本来是看了六十楼的内容回复的,点了回复,才发现中间已插进两层了。
作者: emmer    时间: 2008-8-20 22:43

这跑题跑得,快到海南岛了。
赶紧搬把凳子看着。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0 22:46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20 22:34 发表

周泽雄在那个帖子里用了文学家定义梭罗,我学厚道,没有挑刺。在美国人的定义中,不写虚构类/文学的作家,即不写小说,诗歌,戏剧的作者是没有资格享受文学家称号的。
施国英,这种刺只要挑得对,还是要挑,因为那对各位看官是有教益的。挑无意义的刺,才谈得上厚道不厚道的问题。

顺便谢谢闲人一名的鼓励。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22:46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20 22:34 发表

周泽雄在那个帖子里用了文学家定义梭罗,我学厚道,没有挑刺。在美国人的定义中,不写虚构类/文学的作家,即不写小说,诗歌,戏剧的作者是没有资格享受文学家称号的。
施国英:欢迎你挑刺,在我眼里,挑刺只有准和不准之别,没有厚道不厚道之说。
美国人是否有这样一个定义,我确实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他们排列畅销书时,会按虚构与非虚构类来划分类别。美国的大批评家布鲁姆在《西方正典》里不仅把约翰逊博士视为文学家,还视为文学大师呢,众所周知,约翰逊博士可没有写过你所说的东西。另外,诺贝尔文学奖是否比你说的美国人的定义更加可靠些?他们可没有遵循你的“厚道”建议,还是让不写虚构类作品的丘吉尔和罗素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对此你有何高见?
最后我要说的是,就算美国人有你说的这份癖好,而且还很权威,我身为中国人,是否非得按照美国人的逻辑,不能把任何一名美国散文家称为文学家?
请继续挑刺吧。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2:53

要不要听段音乐静静心啊?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2:56

原帖由 李酒苗 于 2008-8-20 22:53 发表
要不要听段音乐静静心啊?
要撒
作者: 闲人一名    时间: 2008-8-20 22:58

呵呵。山民好可爱丫~~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2:59

原帖由 山民 于 2008-8-20 22:56 发表

要撒
点播吧~~~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3:01

苏丽河吧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3:02

苏丽河吧,要格鲁吉亚语的,不要俄语。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8-8-20 23:02

回67楼,瑞典人和美国人互不卖账。美国人内部也意见不统一。所以这个世界很丰富,很复杂,很矛盾~~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3:09

原帖由 山民 于 2008-8-20 23:02 发表
苏丽河吧,要格鲁吉亚语的,不要俄语。
要求忒高了哈,俺不说你显摆文化底蕴,俺只是一时没找到~~~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3:15

http://www.yf.net.cn/musichall/050715-07.mp3

凑合着听吧~~~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23:16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8-8-20 23:02 发表
回67楼,瑞典人和美国人互不卖账。美国人内部也意见不统一。所以这个世界很丰富,很复杂,很矛盾~~
施国英:关于文学的定义,欧洲人从来没有听美国人的习惯,相反,他们倒认为美国人有必要向欧洲人认认宗。这个倾向虽然不像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上半叶那么强烈,但大体趋势还是如此。在这些领域,美国人从来没有权威过。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8-8-20 23:16

这是俺开的贴吗?????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8-8-20 23:18

唉,施国英这刺不挑还好,一挑居然都挑的是老周的驼峰部位。他刚才以罗波丝的速度很快回复了,关于这方面的贮藏知识,真的是沧海一粟,对他也是简单重复。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3:19

原帖由 李酒苗 于 2008-8-20 23:09 发表


要求忒高了哈,俺不说你显摆文化底蕴,俺只是一时没找到~~~
这是很多中国人熟知的歌,要求一点都不高。算不上什么文化底蕴,我又没让你找玛.阿格里奇弹得《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0 23:21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8-8-20 23:16 发表
这是俺开的贴吗?????
抱歉,木匠师傅,不过你是在茶楼开的帖,茶楼的精神是鼓励乌搞,跑题至上。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8-8-20 23:27

原帖由 山民 于 2008-8-20 23:19 发表


这是很多中国人熟知的歌,要求一点都不高。算不上什么文化底蕴,我又没让你找玛.阿格里奇弹得《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
俺是指你对语言的限定~~~~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俺倒是熟知滴~~~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3:33

原帖由 李酒苗 于 2008-8-20 23:27 发表

俺是指你对语言的限定~~~~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俺倒是熟知滴~~~
但是阿格里奇的版本不好找
作者: emmer    时间: 2008-8-20 23:38

晕倒!帕格尼尼随想曲好像原来是小提琴曲,阿格里奇是钢琴家。
BTW: 美国人怎么说文学家的呢?总不见得是说writer吧,那也太俗了。

可怜我现在还在加班。(要跑题大家一块儿跑)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08-8-20 23:49     标题: 要跑题就要跑远一点

[attach]14609[/attach]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0 23:57

原帖由 emmer 于 2008-8-20 23:38 发表
晕倒!帕格尼尼随想曲好像原来是小提琴曲,阿格里奇是钢琴家。
BTW: 美国人怎么说文学家的呢?总不见得是说writer吧,那也太俗了。

可怜我现在还在加班。(要跑题大家一块儿跑)
呵呵,帕格尼尼是个小提琴家,帕格尼尼主题随想曲,是俄国音乐家拉赫玛尼诺夫的代表作之一,别号《拉赫玛尼诺夫第五钢琴协奏曲》咔咔咔咔,不要晕。
作者: emmer    时间: 2008-8-21 00:06     标题: 回复 85楼 的帖子

这个女的30岁,看上去跟56岁也差不多,两个人挺般配的。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1 00:26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8-20 22:26 发表

向阿吕兄学一回复制神功,替你搬一回帖。
你是在指责我的“思维方式”不济吗?而你用以说明的文字,是否与思维方式无关?我据此判断你的逻辑能力低下,不可以吗?你刚才说我“拒绝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请问,这个别人是否就是阁下?如果不是,那么你指出来,我拒绝了哪位朋友对我“辩论逻辑的帮助”。如果你一边认为我思维方式不错,一边却自以为可以在“辩论逻辑”上“帮助”我,我难道不能用句“自封的逻辑强人”反唇相讥?
我以上解释,哪句不合逻辑,请阿吕兄惠予“帮助”。
阿吕兄:看到你在思辨版与有刀掐架,平心而论,我认为你掐得相当不错。虽然我并不认为你占着理了,由于我判断这个事情相当复杂,“理”本来就不会轻易倒向一边,所以我还是对你的掐架风采暗暗喝彩。没有去公开喝彩,只是不想打扰二位的掐架兴致罢了。
回头我要说的是,你和我掐架时,并没有显示出应有的风采。我曾经说你“为掐而掐”,你有所不快。坦率地说,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否则,也无法解释你和我掐架时水准的急剧滑落。不怕惹你不快,你有些帖子我没来回复,原因之一是:太幼稚了,不耐掐。与之相关的原因之二是:正因为幼稚过度,掐起来反而无从着手。让我向你解释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是件高度累人的活计。比如,你已经多次就我的比喻表示过异议了,我没法回复你,因为按照你的批评,我大概只有说出“太阳像太阳一样灿烂”或“刘翔跑得像刘翔那样快”,你才会停止批评。但是,那还叫比喻吗?我为了回击你,非得把比喻ABC向你从头说起。(你若想不明白,不妨再去重温一下你是如何掐我那个“老舍与莎士比亚”的比喻的,再去看看你是如何质疑我关于征子的比喻的)。
“为掐而掐”这话,你听上去不舒服,但你实际上却一直在这么干。理由是,若非如此,你也不至于那么幼稚。我前帖那个比喻,也许让你不开心,但初意绝对没有恶语之意,它仍然只是一个比喻。冒犯的不是你阿吕兄,而是你向我掐架的内容。
我欢迎一切掐架者,也愿意礼遇一切掐架者。欢迎你继续掐架,正如我提醒过的,掐得准些,狠些,我重申,保证不拿你的态度说事。
我对你没有恶意,完全没有。呵,私下说说,我还知道你是有刀的朋友呢。
周兄:
你复制的内容中,我的表达应该很清楚了。
我说你思维方式的问题还不止于此,这里所说的你的思维方式,当然是指你所说的只要高手出场,自己就会出丑的想法。之所以说这是思维方式的问题,其一,掐架不是下围棋,掐架也许存在公认的高手,但没有公认的胜负规则,所以不象下棋,可以胜负立判。所以想到自己可能面对高手出场而胜负立判的出丑,与想象自己是高手可以宣布胜负已定,对方则称臣出丑的都是错误的想法,我称之为有问题的思维方式应该可以吧,其二,我将此种思维与个人修养联系起来,在于指出即使分不清掐架与下棋在这里的区别,只要有不逞强炫耀,虚怀若谷的修养,当也不至于犯这类思维方式的错误。你没引前面的内容,我一时也没找到前面说你的内容是否也涉及思维方式,但这一段,我认为是与思维方式有关系的。

不过,我后面认为你没有思维方式的问题时,确实忘了热掐时也这么说过你,但我内心确实认为在这方面你没有”器质性“问题,所以才会这么说。

至于在辩论逻辑上帮助某人,并且某人就是周兄你,这话有所误会。我只是指出平平对事实描述有单一片面之嫌,论坛上完全存在我所说的另一种情形。这里的对文学底蕴的炫耀,我内心有明确的指向,我也不避讳,这种炫耀也不止针对我一个人,但我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种现象而指出,实际情况却成了,因为平平小妹的介入,”泽雄大哥“顺便就被用作了这一类人的一个代名词,同理,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云云,也并未是以我自居的。现在,如果我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通不过,我也没办法,但那是我真实的想法。

至于你说我对你征子比喻的责难存在的逻辑问题,我想你也太低估我了,我不至于还不知道不懂征子和看错征子是两码事,看错当然不是不懂。但我之所以要举这个看错征子的例子,是因为征子并不简单,有回头征,有拐头征,有枷征及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形式,正因为复杂,才有可能看错,常见形式的征子,职业棋手不可能看错。我判断你可能未必知道那么多,才会把懂不懂征子作为认定对围棋是否一窍不通的标准。高手犯错,证明了征子的难的一面而已,我不认为这与我要证明的事无关,或逻辑上有硬伤。

你说对我没恶意,我完全接受,也希望你的文字不要违了你的意就好,呵呵。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08-8-21 00:59

原帖由 emmer 于 2008-8-21 00:06 发表
这个女的30岁,看上去跟56岁也差不多,两个人挺般配的。
伏明霞和梁锦松

伏明霞应该说是把“爱自己”和“爱祖国”结合的不错的一个运动员,所以其实不算太跑题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8-21 01:16 编辑 ]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8-8-21 01:04

人大致总有自恋的部分,至于爱国,属于我基本“不语”的话题。
如果非要说爱什么,我想是爱自由与尊严。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08-8-21 01:10

阿吕的回帖要严重顶一下。

还要为阿吕前面貌似给我打抱不平表示感谢,以及为“回头征”和“枷征”表示围棋菜鸟的尊敬,呵呵。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8-8-21 01:26     标题: 在音乐声中继续~

阿吕先生说:
至于在辩论逻辑上帮助某人,并且某人就是周兄你,这话有所误会。我只是指出平平对事实描述有单一片面之嫌,论坛上完全存在我所说的另一种情形。这里的对文学底蕴的炫耀,我内心有明确的指向,我也不避讳,这种炫耀也不止针对我一个人,但我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种现象而指出,实际情况却成了,因为平平小妹的介入,”泽雄大哥“顺便就被用作了这一类人的一个代名词,同理,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云云,也并未是以我自居的。现在,如果我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通不过,我也没办法,但那是我真实的想法。
阿吕兄是说泽雄大哥(实体)因为俺的一句话就成了爱好炫耀文学底蕴的夸夸其谈的需要修炼辩论修养的典型(代指)?这未免太容易了吧,阿Q可是凝结了鲁迅先生的天才才创作出来的国民典型,常五爷身上也凝结了许许多多生活的辛酸和泪水。俺敲击个字就弄出一个代名词,且不说这个代名词是否准确,阿吕兄的认定太不严谨,俺坚决不能承认。俺知道俺的解释很难通过阿吕兄的逻辑,因为我们进行判断的认知基础不同:俺不认为态度可以决定一切,风度不能掩盖空乏,尤其用风度问题替代讨论本身,俺就更看不上了。掐不过没关系,悄悄看点书,学点常识,比如说用百度搜搜《茶馆》剧本,下次过来,又是一个好掐手。纠缠于对手的竞技风度,顾左右而言他,有啥营养?也难怪山民妹妹觉得无趣了。
真枪实弹的掐架里,最厉害的弹药是知识储备,风度再好,也不过得个精神文明奖,传说中,那是对失败者的安慰而已。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1 02:02

回平平:
虽然我解释过,但你的出现让我发现漏了一点。那就是,由你引起的这部分争端,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尽量不严肃的说,由于你把那个“文学底蕴差些没什么,有泽雄大哥这样文学底蕴好的帮助,就怕自己没啥判断力,拒绝接受常识,炫耀所谓辩论逻辑呢。”认定为是我,才产生了我后面的反问“请平平讲一讲,为什么不是泽雄大哥炫耀所谓的文学底蕴,而拒绝别人对他辩论逻辑的帮助捏?”中的“别人”被你及泽雄兄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我的结果。

我知道你是个博士,所以严重的质疑你的回贴水平。

[ 本帖最后由 阿吕 于 2008-8-21 02:09 编辑 ]
作者: emmer    时间: 2008-8-21 02:15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8-21 00:59 发表


伏明霞和梁锦松

伏明霞应该说是把“爱自己”和“爱祖国”结合的不错的一个运动员,所以其实不算太跑题
居然是伏明霞,但愿我没看见这张照片。。。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08-8-21 02:20

由于反复互相引用,你们的帖子已经让我有点阅读困难了。

请问这个“别人”是否我也有份?
作者: 水色    时间: 2008-8-21 07:41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8-8-20 23:16 发表
这是俺开的贴吗?????
不但是你开的帖,而且还是从俺的回帖开始掐的呢,为此俺已经暗中激动得快要昏厥过去了。
作者: 山民    时间: 2008-8-21 08:02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8-8-21 07:41 发表


不但是你开的帖,而且还是从俺的回帖开始掐的呢,为此俺已经暗中激动得快要昏厥过去了。
嗯,很象纳斯塔西娅.菲莉波娜。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8-8-21 10:28     标题: 回复 88楼 的帖子

阿吕兄:你说其中有误会的成分,没事,不纠缠误会也是我的原则。
但是,你的解释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你那一段以指责我思维能力低下起笔,下面的说明无一与思维能力有关。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错误,“修为”与“思维能力”,不在一个论域里。你的笔墨溢出了。
完整的帖子,在你那个摩天楼的210帖里。
“至于你说我对你征子比喻的责难存在的逻辑问题,我想你也太低估我了,我不至于还不知道不懂征子和看错征子是两码事,看错当然不是不懂。但我之所以要举这个看错征子的例子,是因为征子并不简单,有回头征,有拐头征,有枷征及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形式,正因为复杂,才有可能看错,常见形式的征子,职业棋手不可能看错。我判断你可能未必知道那么多,才会把懂不懂征子作为认定对围棋是否一窍不通的标准。高手犯错,证明了征子的难的一面而已,我不认为这与我要证明的事无关,或逻辑上有硬伤。”
——你这一段,真是让我哑然。我前帖通过“太阳像太阳一样灿烂”或“刘翔跑得像刘翔那样快”的例子,已经大致说出你错在哪儿了,谁知你还是一派执迷。你真不知道,你那些“回头征、拐头征、枷征”之类,全是言不及义的废话吗?它和我这个比喻没有一丁点关系,和我到底是要嘲笑你的围棋水平还是赞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听没听过“所有的比喻都是跛脚的”一说,而且,这个说法根本不是表达谦虚,而是揭示比喻的实质。拿甲来喻乙,总是取其中两个略为相似的地方,相似包括物理上的和精神上的,而甲不等于乙,又何劳细辩。我的原话是对邹峰兄说的:“以围棋为例,一个不懂得征子的人,就可以被宣布为一窍不通了,”我这么说,只是大致说明一个界限。“征子”可以被随意替换,“围棋”也可以被随意替换,比如我也可以数学为例,再把条件限定为一元两次方程。只要我说清楚存在一个界限,这个比喻就算合格了。而你在干什么呢?忙着解释征子中的种种不简单之处,这和我的比喻有关系吗?如果我改成“立二拆三”、“大雪崩”之类,你不还是可以强调其中的种种不简单之处,聂卫平还经常强调职业棋手不懂围棋呢(常用语是“那下得不是棋”),那标准更是高得多。依你这种专找比喻中的跛脚处下手的习惯,把姑娘比喻成花,你照样可以拿出花族里的各种不简单之处,从而去否定别人的比喻。实际上,别人的比喻纹丝不动,你不过是暴露出自己确实不懂比喻ABC而已。
这一段,真是让我写得累,我说过,解释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是件最累人的活计,而你的问题竟然真就这样。
再和你简单说说什么叫“炫耀”吧。
说到炫耀,至少要警惕两个陷阱:其一,炫耀的生成,是否缘于一方的浅薄。比如,对于一个完全不懂围棋的人,你只要一提,他就可能认为你炫耀了,其实,你根本没有。其二,判断炫耀是否成立,得看一方提供的知识,是否与所论之题紧密关联。只要紧密关联,就不存在炫耀,炫耀的有无,随关联度而高下。比如,你所说的种种征法,与我的比喻毫无关系,倒是符合炫耀的要素的。虽然我并不这么看,那不过反映出你确实对比喻一无所知的现状而已。而我针对施国英的质疑,与她的错误高度相关,怎么变成炫耀了呢?炫耀云云,不过是你的一个错觉。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8-8-21 10:28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8-21 01:10 发表
阿吕的回帖要严重顶一下。

还要为阿吕前面貌似给我打抱不平表示感谢,以及为“回头征”和“枷征”表示围棋菜鸟的尊敬,呵呵。
回邹兄:
原来你懂围棋啊。这让我觉得之前批评泽雄兄拿围棋忽悠不懂围棋的人的表达上,在打抱不平方面稍稍过了些,呵呵。
才反应过来,何以你要说“貌似”了,呵呵
作者: 歪弟    时间: 2008-8-21 10:31

吼吼,茶楼版十二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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