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0-6 15:25 发表
这个问题要具体来看。
1、首先什么样的孩子才是“聪明”的,“聪明”怎么定义?单单只学习好吗?
如果不是,在西方教育理念里,他们认为每个孩子都是最棒的,不存在谁帮助谁的问题。
2、帮助和被帮助要看双方的意愿。如果被认为聪明的一方是自愿的,那也无话可说。而被帮助的一方,也要看别人愿不愿意被帮助,违背双方的意愿,都是不对的。
3、目前来说,西方课堂教学里,他们更注重培养一种合作关系,在合作的过程中就有互助的关系,我觉得这不是谁帮助谁的问题,而是互惠互利的问题。从这个方面去理解,可能会好一点。
如果单方面说,我的天资是我的,所以我没义务帮助别人,这是愚蠢的做法。当然我不是提倡道德高尚,而是从对别人的帮助里,人其实可以得到很多的意外的收获的。当然前提是要自愿。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8-10-8 23:34 发表
补充一个说明,我只是以天资高低作为一个例子,实际上,在差别原则的背后,不仅仅有天资差异的问题,还有出身、社会地位等差异的问题。在伦理学上,这类问题都属于道德运气问题。
原帖由 David 于 2008-10-9 10:44 发表
我以为社会中人与人的合作关系,基于互相依赖,协作,互惠的原则,没有必要从人的天资差异推导,天资高的如果有“义务”帮助天资低的,或一定要将创造的财富分给天资低的,这有点像穷人向富人要挟,不符合平等的伦理原则。如果天资是“我们”的,那么就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了。你的就是我的。这很可怕,何来正义?
我的观点是罗尔斯的基点错了,没有必要拿天资差异的“偶然性”说事。天资不同,是上帝的不公,不说智力,生个漂亮脸蛋,就是本钱。不能说因为生了漂亮脸蛋,他(她)就有义务去同情不那么被老天眷顾的脸蛋。好在老天又是公平的,天资高的创造的财富最后还是会惠及天资低的。这当然不会自然而成,而是一靠文化,如美国将个人财富还诸于社会的传统,二靠公共政策,用向富人征税去扶持一些天资不高,无能创造财富的人。想到肯尼迪就职演说的一句话:强者公正,弱者安全。
原帖由 shen 于 2008-10-9 09:36 发表
嘿 ,我说天资是我的,也是我们的,意思是,天资其实不完全独立存在的
至少,一个人的天资,体现在对社会的影响上,且不说是当世的,还是未来的
我觉得帮助别人是好的,虽没有义务,但是交流是很重要的,天才不能自闭。
我不懂得太多哲理上的东西,仅从我的理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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