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8-12-4 10:12 发表
在文学作品中显示理性的光彩,可以做到,而理性的文字中要显现文学性的文采,却几乎只能在想像之中。“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差不多都属于非文学性的,要在这中间趟出一条文采的路来,太难了。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2-4 09:39 发表
而且,如果被打捞者名叫鲁迅或庄子,你把他的潜台词挖掘得越深刻,就说明你的理解力越到位,你根本不必担心把对方夸过头了,因为,对方已经被预悬为深刻的典范了,一个只能他衡量你、不能你衡量他的绝对标高。钱理群先生写过一篇《怎样才能读懂鲁迅》,劈头就说:“真正的鲁迅是沉默的。鲁迅的作品就像冰山一样,有浮出水面的,但底下隐藏着更多东西,他的意思就表现在浮现和隐蔽之间。”换言之,任何强调鲁迅如何深刻的言论,都是高度安全的,反之则充满危险。
原帖由 LS640604 于 2008-12-4 14:16 发表
如果题目是我们该如何读胡适之类的意思,我觉得这篇文章读起来要舒服、清楚得多。但现在这样好象周兄要用那“四项标准”来要求所有的文人和文章,那就有些过了。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12-4 19:43 发表
这第五号相当四平八稳,基本引不起争论,原因是号出来的脉,不算病的征象。目的是提示一种好的脉相,意思也就很明白了,看看,这么平淡的脉相,原来是做文字的常人所做不到的。是哟,人们要语不惊人誓不休的境界,即使拿去那个誓字,那不甘罢休还时常常会在人们心中形成一股蛮劲,总觉得自己的那些思想不是那些平淡明白的文字所能表达的。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12-4 19:43 发表
这第五号相当四平八稳,基本引不起争论,原因是号出来的脉,不算病的征象。目的是提示一种好的脉相,意思也就很明白了,看看,这么平淡的脉相,原来是做文字的常人所做不到的。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8-12-4 23:01 发表
闲来无事,挑剔一把,以遣无聊之人生,并为泽雄兄搞点思维小刺激:
“凡是传统文人禁不住手痒的行文作派,胡适一概弃绝”
——此句用了一个“凡是”,一个“一概”,等于是两个全称判断,可谓斩钉截铁,下笔有千钧之力。可是,所谓“凡是”,所谓“一概”,查看了前文和后文,也就是一个“雅”字而已。然而“传统文人”显然也有追求通俗的一面,否则就不会有蔚为大观的“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了。拒绝耍雅,白居易是很突出的,他追求什么“老妪能解”,以至于苏东坡曾说“白俗”。总之,命题过大,论证太稀。
另外,对于胡适的“异质”,似乎也有些过誉了。我们固然可以从蔡元培的那四点,而承认胡适为文的“异质”,但这个异质是否具有那么大的能量,还得看胡适的思想、感受方式到底有没有真正“异质”。我以为他还没有脱离传统之窠臼,并没有异质到哪里去,譬如学者曾指出,他所理解和运用的所谓“实验主义”的求学方法,与传统的考据学并无根本差别。如果一个人转了一圈,还是古人,他所写的文章,恐怕和古人不会异质到哪里去。
呵呵,写到这里,自己都有点心惊肉跳。泽雄兄掐我可不要太猛。
《胡适家书手迹》 | |
《胡适留学日记 卷九(下册)》 |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4 23:12 发表
老周此文,似乎有大谬存焉.其实,网事兄在15楼已经点透了.
"由于审美上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我一直拒绝在文学上给予胡适敬意。",胡适本来就没有多少可以称得上文学作品的(如果我们不把那些书信、随笔也硬拉扯进去的话),他是一个学者,一个政论家,一个社会改革家,他的文字当然要“明白清楚”了!这是勿庸置疑的道理,即便可以文采飞扬的毛泽东后来不也明白如话写论持久战纪念白求恩了吗?与其说是能力,不如说是一种文字的社会功用。
而文学语言,本质则是指向彼岸、隐蔽、多元解读,具有弹性和美感的。胡适基本不写文学作品,是否就因为他其他的文字能够证明他“奔涌出一条全新河流”呢?逻辑上就不通--除非证明他奔涌出一条文学之外的文字河流。所以,老周的这次论证,等于在试图证明从事110米栏的刘翔其实是中国男足的绝佳好手。
不信,请看看《胡适文存》,里面能够找到多少“文学作品”。
……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2-4 09:39 发表
比拼以句子、词汇为考量单位的文采,胡适劣势明显,他有时会犯下些低级错误,比如一篇文章里两次引用同一个例子,他偶尔还会写出极易引发老师摸戒尺冲动的句子,比如一句话里叠用“竟然”,类似这样:“由于一个中国学生竟然得了一个卜郎吟文学奖,当时竟然变成新闻。”在我们这个性喜把文人与雅士并称的国度,胡适往往表现得一根雅骨也无。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8-12-5 00:21 发表
泽雄兄如果“掐”点比较古典、生僻又还有点趣味、新鲜感的“古旧文章”之类(象一般难见的八股文、历朝圣旨、奏章之类,我就不信里面挑不出一点毛病 ),说不定还挺有意思,这种“诊脉”法总给人一点不痛不痒的感觉。呵呵。
我不是说现代的作品不能掐哈,我只是觉得你的性格比较谨慎、小心,掐现代的东西不容易发挥出你的特长和优势。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5 00:22 发表
首先,胡适再不济,五四一代的国学根底也远高于如今,这一点要承认。
其次,老周你举的胡适熟稔宋词的例子,只能说明胡适是个学者(这一点从他的著作目录就知道),而非文本意义上的很好的文学创作者。那一代中高过胡适的学者想必也存在吧比如清华四大家。
还是紧扣主题举例吧。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5 08:22 发表
胡适这句话,应该是在随笔类文字里出现吧,俺以为,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大大的好!连续两个“竟然
”之妙,妙不可言,居然会被老周视为“引发老师摸戒尺冲动的句子”!如此说来,鲁迅的两棵枣树也是要被老周痛殴了。
以胡适文学改良的绝世雄姿,才有勇气和才情这样不拘一格。
难怪王蒙也说,自己的文章说不定会被中学老师评为不及格。
原帖由 舒雨湖 于 2008-12-5 10:22 发表
周先生所称道的胡适,确实不错。学术的明白,是肯定需要的。可以说语言文学领域也需要这样的精神。雅俗之辩,长期存在。不同的时期,对这两个字的认识实在是很有不同的。
我私下里以为大致1905以前,或者1917以前,所谓雅,就是要一般人不明白不懂。反之,一般人一看就明白的就俗了。这个在清代的小说以及部分其他类别的作品里面有表现的。所以,才有了白话文运动,继之以所谓新文化。
到现在,似乎要颠倒过来。这是一部分人的看法。另外一部分人,还是走那条路,就是要一般人看不明白:一副深奥的样子。
只是,我常常以为,作品就是可以让人看明白的。你深奥,这没关系,能够让人看的明白,懂得起,就成了。浅显,就文字功夫上说,并不是什么罪过。或者说,现在的雅与俗,实在是需要重新审视了。
如果一直以为“懂”是少数人的事,并以为自己“懂”而自得之,实在并非一件好事。我私下里这么以为的。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12-5 13:59 发表
胡适所追求的就是“胡适的书”这样的表达。如果说有一条“全新的河流”,这就是全新的河流了。也就是文中所评判的“卸掉了雅骨”的直白(只是对雅骨一词不甚明白,因为骨通常是看不见的,而雅却是表现出来的)。
老周以为胡适未能实践——非不能也,不为也——故引为恨事。我则从中阅出微讽。联想到以前老周一直强调的胡适乃三流文人的论断——其潜台词自然是“非不为也,其不能也”——这里的“引为恨事”,就更有反讽的意味了,至于这反讽是主观性的还是客观性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胡适的书”中“的”,今天看来是没有一点“雅骨”,在胡适所在的时代却是很摩登,很时髦的。同样是用白话文,土一点说法是“胡适底书”,这个“底”同样是“的”的意思。之所以现在人用“的”,可能得益于胡适是这样用的。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12-5 14:53 发表
胡适自称:“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估计,胡适本人面对我等浅薄之人,不会使用雅骨一词的。
老周其实自身一点都不学胡适。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2-5 14:56 发表
“但逻辑上仍然构成如下事实,即,胡适在文学上已经经过检验和公认了,他用他那一套被老周激赏的作文法,事实上取得了个人文学上的败绩。”
——兮兮,你说的是什么逻辑呢?谈论文学,经验更加重要,逻辑不能脱离经验。一条无法与文学经验相匹配的逻辑,只是形式逻辑,永远不可能成为文学逻辑。
一条较为有名的文学逻辑是这样说的: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依此来看,胡适本人在文学写作上的不足称道,根本不足以否定他的文学见识。
据说黑格尔欣赏的作家都不怎么样,那么,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逻辑,否定黑氏美学的价值吗?鲁迅欣赏的作家,事后看来也不怎么样,你能据此判定鲁迅创作不行?
谈论文学,你弄出那么干枯的逻辑来,何其乏味。
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12-5 15:09 发表
在周汝昌忆旧的《我与胡适先生》中提到,48年,胡适先生就用的这个藏书章。至于什么时候刻的就不得而知了。可能象牙章是六十年代刻的。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5-06/08/content_7111558.htm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12-5 15:06 发表
老周:
我在39楼已经回答了。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学习并实践的是胡适的文学观,而非胡适本人的文学作品吧;再进一步,即便要学胡适本人的作品,也是借鉴他在非文学作品中的“清楚明白”之类吧。
你说“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实在与你在锉刀贴里所言“真正的大作家往往善于文学评论”完全悖谬。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12-5 16:45 发表
兮兮,主帖里我分明建议读者“顺着他的目光远眺”,你远眺过没有?当然,拒绝远眺也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一边拒绝,一边说我直夸胡适的语言具有文学特色。
兮兮似乎铁了心要说我矛盾了,这也是我无力抗拒的东西。我谈论文学时,常常并不避讳那些表象上的矛盾,换言之,我并不以处处自圆其说为追求,这是因为,我高度尊重文学的丰富性、复杂性。
这话,兮兮可能又不爱听了,以为我是临时诌出来唬弄的,呵呵,那么,我就摘一句旧文吧,来自小文《说文解气》里:“文学不是科学,把文学道理讲得过于头头是道,常常有几分可疑。反过来,把科学弄得神神道道,就不仅仅是可疑了。”是不?我本来就没有追求头头是道。兮兮像个庭辩律师那样不断说我这也矛盾那也反讽,其实,吾道一以贯之着呢,只不过你以为我谈的不是文学,而是法律罢了。
原帖由 丙辰龙 于 2008-12-5 15:30 发表
看到有个地方转载这篇文章,把文章标题改为《胡适为什么没有成为中国的但丁》。http://www.china.com.cn/book/txt/2008-12/04/content_169005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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