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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 [打印本页]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3 09:42     标题: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

2009-1-13 6:00:00 BY 沈睿
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65/20091136047.html


去年十月底中国政法大学某个男生杀死正在上课的教师,因为怀疑这个老师曾经与他的女友有过性关系。虽然这个男生的猜测和暴力行为都让人嗤之以鼻,但是师生恋这个议题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讨论。

在中外历史上师生恋曾被颂为一种美谈,但是在美国,随着男女平等的进一步深入,自1980年代以来师生恋已经定名为恶行,成为过街老鼠。禁止师生恋是美国高等院校的基本规则。

在美国高等院校中,师生恋完全禁止。这个规则,虽然不是法律,但是作为学校的规章政策已经被几乎所有大学采纳。

这个规则产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直接产生于美国女权主义理论以及性骚扰教育在校园的普及。女权主义理论强调关注任何不平等的关系中的权力的作用,校园内一个常见的不平等的关系就是师生之间的恋情关系。

女权主义理论指出,在这种不平等的恋情关系里,有权力的一方(大多是老师)可能会滥用权力,对没有权势的一方进行性威胁或性压迫。老师可以通过自己的年龄,地位来许诺或惩罚老师有兴趣的学生。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里,弱势者不得不屈从。为了保护弱势者的利益,美国大学从八十年代起纷纷制定规则,禁止师生恋,杜绝任何滥用权力的可能。

2002年4月,俄亥俄维斯廉大学的一个学生以非法跟踪被传讯。这个学生跟一位教授有过一段恋情。恋情变酸之后,她一直耿耿于怀,为了查明所谓真相,不惜常常跟踪教授,结果被警察局传讯。这件事对俄亥俄维斯廉大学是个很大的冲击。该学校再次宣布禁止师生之间有任何浪漫关系。虽然这个规则早就写在教师道德规则里,但是这件事的出现说明,即使有规则,师生恋这种事情还是会发生。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的高等教育院校内,学校惩罚的不是学生,而是老师。任何老师有这种师生恋关系,一旦发现,就会被解雇或开除,留任的极为例外。

禁止师生恋与美国女性反对性骚扰运动紧密相连。性骚扰的一个基本定义就是有权力的一方利用自己的权力对没有权力的一方进行性挑逗或发生性关系。把这个定义运用到校园里,1984年,贝丽?德泽赤Billie Dziech 和林达?维纳Linda Weiner 在反对校园内性骚扰著作《欲望横流的教授》中写到:“学生和教授之间永远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关系,只要他的职位给他对她的权力。”

很多大学九十年代还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师生恋,只是要求一旦师生发生性关系他们一定要有书写的双方同意的文字。可是这个政策不久就遭到挑战。有个学生写到:“我自己遭受性骚扰的经验让我相信双方同意在权力不平等的关系中根本不存在。权力所在责任也在。” 这样的讨论越来越深刻和广泛,最后导致美国各个大学普遍制定规则禁止师生恋。

试想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第一次来到大学,远离父母,她可能会对年长她的老师产生崇拜之情,某些老师也会利用这种崇拜。在这样的关系里,怎么能有平等?

但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是成年人,美国的法律把十八岁和三十八岁的人都看作成年人,他们都有成年人的权利,相爱是他们的权利,法律上没有条文可以禁止成年人恋爱。因此,禁止师生恋不是法律,却是各个大学的规则。这个规则非常严格。我们这些在学校工作的,每年都有反性骚扰训练。这些规则可以说是渗透到了我们日常工作中,作为教授,我的学生来我的办公室谈事情,只要学生在,我的办公室的门就一定要敞开着,这是不必言说的教师行为准则之一。

1/12/2009


作者: 姚宏越    时间: 2009-1-13 10:47

虽然这个男生的猜测和暴力行为都让人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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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此句很糟糕.
作者: 小妖怪    时间: 2009-1-13 20:42

在中国这样牛犊恋还是蛮多的,至少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外文系的好几个小姑娘都这样嫁给了长我们5--6岁的老师.
作者: 驾一叶之扁舟    时间: 2009-1-13 21:52     标题: 回复 3楼 的帖子

俺也见过好几个。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3 22:24

大5、6岁?这次有个教授是被20来岁的女生追求而“受惑”,和老婆离婚。打算与这个和自己女儿一般大的女生结婚。
作者: 傻瓜也快乐    时间: 2009-1-13 23:22

美国大学真没劲,还好我们这儿不是。否则俺们那些大教授小教授们少了多少机会啊。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9-1-14 01:12

俺觉得师生恋是可以的,前提是:该生已经毕业离开师者的工作范围,或者自己已经调离该校。
如果和自己辖下的学生恋爱,只能说违背基本职业操守。
所以也别乱引有过的师生恋为据,那有可能是已经剥离了可能的权力关系的。那种情况可能是正点得很的精神相吸呢,只能视为佳话。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4 10:21

学校这种规定极其荒谬。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1-14 10:38

我也是厌恶师生恋的。当然,仅指他们之间还存在师生关系之时。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利用职务之便,同时,还借用了学生对老师的天然敬意,并用偷天手把敬意挪转为爱意,学生往往爱得不明就里。
一旦师生关系解除,当然,就祝贺啦。
年龄大五、六岁,倒是没啥关系。中国古制,男女相差十岁为宜,西方人也有类似观点。亚理士多德甚至认为:“女十八而嫁,男三十七而娶,则将来可以同时衰老。”
作者: 采采    时间: 2009-1-14 10:56

我一美国熟人就是因为和教授相恋而不得不转学去另一学校完成学业,否则那位教授的职位就不保。两人在女学生转学后不久就结婚了,但一直两地分居到女学生拿到学位。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1-14 12:18

澳洲大学师生恋不违规,但如果关系公开,有一方必须采取避嫌制,比如学生需转去别的老师那里继续学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师生恋和利益交换扯上关系。
这里的男老师似乎比较怕和女学生单独接触,因为万一女学生有所企图而没得逞时(比如用性换学分),倒打一耙,那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性骚扰官司的赔偿金额很大很强滴,而且往往学校和老师一起被告。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1-14 16:51

从主帖的内容来看的,我认为作者把师生恋和师生性交易混淆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我觉得禁止已婚教师与未婚女学生产生恋情可以理解的,因为已婚教师与在校未婚女学生产生恋情,是婚外情,是不道德的行为,尤其在校园里发生,对青少年是个很坏的影响。
但是未婚教师和女学生产生正常而又美好的感情,也在禁止之列似乎有侵犯个人权利之嫌。
从主贴内容看美国大学禁止的更像是师生性交易,而不是什么恋。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1-14 16:54 编辑 ]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4 17:12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约记者王启超报道,美国一名已婚女教师因为与13岁男学生发生性关系超过300次,被控七项强奸罪名。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据印度ANI通讯社12日报道,这名女教师叫克里斯汀·麦卡勒姆,现年29岁,是美国Abington地区的一名小学老师。她被控于2006年2 月-2007年11月间,与13岁的男学生发生超过300次性关系。


    报道说,克里斯汀第一次是与学生在家中沙发上发生关系的,而当时她的丈夫就在楼上睡觉。后来,他们还曾多次在浴室、厨房、客 厅发生关系。


    警方称,克里斯汀后来发现她的小情人用她花钱买的手机与其他女生互发短信,出于嫉妒结束了两人之间的不伦之恋。


    直到上周,13岁男生的朋友告诉了他的母亲,这段孽情才公之于众。


    克里斯汀否认所有对她的指控,坚持称出于同情才把学生带到家中的。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4 20:10     标题: 师生恋的根本是男性特权

师生恋的根本是男性特权
2009-1-14 19:47:00 BY 沈睿

不久前我收到一个陌不相识的女记者给我写来的信。这个女记者在中国的一家比较开放的报纸工作。她在给我信中说,她现在的状态非常不好,因为她的丈夫得到博士学位,在北京找到了教职,而她和几个月的孩子在广州。两地分居不仅给生活造成很多困难,最难的是她的丈夫在学校里跟人们说他没有结婚。她现在不想离婚,因为她爱他,再说也有孩子,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做好。她说离婚对她的丈夫太有利了,因为“他很容易会在大学里再找一个年青的女生。”

看到信我沉默良久。我是一个宁拆三家庙不想破一家婚的人,可是面对一个刚作母亲的年青女性的痛苦和呼救,我忍不住写了一封非常的信:我劝她第一要不怕离婚。我说婚姻是一个选择,如果选择错了,改正就是了,哪有有错不改的道理?第二要做好离婚准备。不爱你的人你难道会爱他吗?爱是一种平等关系,不是奴隶关系。第三继续跟她的丈夫做工作争取和好。想到那个男博士,那个刚到大学任教的年青男人,我能想象得出来他是多么心猿意马,在大学里看到那么多妖娆女生,春心荡漾,想象君子好逑的美事。他很有可能成功。在中国大学里教书的男教授,离了婚再跟自己的女学生结婚的,恐怕有很多。女教授离婚跟自己的男学生结婚的,恐怕不那么多。男教授在情场上有很大优势。这种优势并非男教授们各个性感十足,或性力十足,而是因为男教授有名有望,社会地位高,有丰富的文化和经济资本可以跟青春貌美的身体作交换。

我被提醒说不要小看那些二十岁左右的女生,她们引诱老师的本领多着呢。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引诱老师。这样说来,男老师很被动,男老师的堕落是因为有这样的狐狸精的原故。其实这种论点实在不太新鲜。中国古代王朝没落或瓦解,往往都是女人的错。褒姒的千金一笑笑垮了殷朝,杨贵妃最后被吊死在马嵬坡上,盛唐转折当然是这个女人太妖媚了的过。中国的男人,特别是权力在手的男老师们,本来都是正人君子,就是女学生太妖,让男老师不能守贞。事实是,在男老师和女学生之间,到底是谁在利用体制性的权力占弱势者的便宜呢?

中国是男性中心社会。做男人在中国,先天就有特权。君不见那些被抛弃的婴儿大部分都是女孩?美国人每年收养中国的上千个孩子,除了智障残疾的男孩外,大部分都是正常美丽的女孩。中国失学的孩子大部分也都是女的。男权社会给男性提供很多不言自在的特权。这些特权有政治上的、经济上的、社会地位上的。男教授在任何社会里都属于掌握文化权力的知识阶级。这种权力散发光芒,让很多人着迷,这很多人里包括一些大学女生。

在男权社会里,接近或掌握有权力的男人是女人走向权力的一条捷径。这些女人为接近或掌握权力付出的代价可能有身体、青春、美貌。这些身体资源是这些女性的资本。她们以身体资本交换经济、政治或权势资本,比如考试成绩、找工作等等。她们通过与教授的婚姻打入创造文化资本的阶层。因此,有些年青的女性引诱男教授这样的事情并不是这些女孩子各个都有恋父情结,愿意与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男性知识分子两性缠绵,虽然这样的情形也有,根本的恐怕还是跟教授结婚她们就一步登天,把教授的名望、受到的尊重和经济地位也分享过来了。她们看到男教授享受的体制性权力,也想分享这种权力。她们的分一杯羹的欲望让她们走捷径,径直走到男教授的床上去。她们的爱,不是那么纯真美丽的爱,虽然那些被爱的男教授宁愿认为她们是纯真美丽的,不然谁都无法跟自己交待。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之所以非常成功,根本的是美国虽然仍然是男权社会,但是随着两性平等思想的深入,体制性对男性特权的警惕非常高,体制性的弱势保护意识很强,因此各大学才可能制定规则禁止师生恋,从体制上保证大学里男教授不能随便滥用他们的权力。

中国能否做得这点,要看我们怎样努力。

1/14/2009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5 14:35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9-1-14 20:10 发表
师生恋的根本是男性特权
2009-1-14 19:47:00 BY 沈睿

不久前我收到一个陌不相识的女记者给我写来的信。这个女记者在中国的一家比较开放的报纸工作。她在给我信中说,她现在的状态非常不好,因为她的丈夫得到博士学位,在北京找到了教职,而她和几个月的孩子在广州。两地分居不仅给生活造成很多困难,最难的是她的丈夫在学校里跟人们说他没有结婚。她现在不想离婚,因为她爱他,再说也有孩子,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做好。她说离婚对她的丈夫太有利了,因为“他很容易会在大学里再找一个年青的女生。”


1/14/2009
很不幸,这个现代版“陈世美”偏偏就是真名老网友。吊诡的是,这位仁兄最喜欢以“无知”、“无耻”指斥他人。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5 15:06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1-15 14:35 发表


很不幸,这个现代版“陈世美”偏偏就是真名老网友。吊诡的是,这位仁兄最喜欢以“无知”、“无耻”指斥他人。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5 15:49

木匠兄大概以为我在信口开河,其实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世上确有这样的巧事,这个女记者的老公,以前就是真名网友,这里我就不点名了。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9-1-15 20:27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1-15 15:49 发表
木匠兄大概以为我在信口开河,其实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世上确有这样的巧事,这个女记者的老公,以前就是真名网友,这里我就不点名了。
大致能猜得出此人是谁,一向直觉地将其视为林国荣、范美忠同类,看来总错不了。中国的人文现状也就这样了,一代不如一代,70这辈大多是满嘴大词的泡沫,80一辈,大概只能以郭敬民、超女作为文化代表了。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5 21:29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9-1-15 20:27 发表

中国的人文现状也就这样了,一代不如一代,70这辈大多是满嘴大词的泡沫,80一辈,大概只能以郭敬民、超女作为文化代表了。
80一辈现在还都未满30岁,就这样把一代人否定了,不知是什么道理?楼上这位兄台曾经说过,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思想的文字,现在又说不满30岁的这群人没有文化,这个不是很自相矛盾吗?80一代现在就好比一个混沌的鸡蛋,楼上凭什么现象就能断定这个鸡蛋孵不出小鸡?照这个逻辑推理,生于21世纪的还在学习汉语拼音,那当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5 21:59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1-15 15:49 发表
木匠兄大概以为我在信口开河,其实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世上确有这样的巧事,这个女记者的老公,以前就是真名网友,这里我就不点名了。
俺咋会怀疑旧苗信口开河,只是表示惊讶:世界太小了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5 22:00

原帖由 emmer 于 2009-1-15 21:29 发表

80一辈现在还都未满30岁,就这样把一代人否定了,不知是什么道理?楼上这位兄台曾经说过,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思想的文字,现在又说不满30岁的这群人没有文化,这个不是很自相矛盾吗?80一代现在就好比一个混沌的鸡蛋,楼上凭什么现象就能断定这个鸡蛋孵不出小鸡?照这个逻辑推理,生于21世纪的还在学习汉语拼音,那当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9-1-15 22:27

原帖由 emmer 于 2009-1-15 21:29 发表

80一辈现在还都未满30岁,就这样把一代人否定了,不知是什么道理?楼上这位兄台曾经说过,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思想的文字,现在又说不满30岁的这群人没有文化,这个不是很自相矛盾吗?80一代现在就好比一个混沌的鸡蛋,楼上凭什么现象就能断定这个鸡蛋孵不出小鸡?照这个逻辑推理,生于21世纪的还在学习汉语拼音,那当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_^哈哈哈。
我笑倒了。

这应该起一个题目。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1-16 13:52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9-1-15 20:27 发表


大致能猜得出此人是谁,一向直觉地将其视为林国荣、范美忠同类,看来总错不了。
呵呵。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9-1-17 00:28

嘿嘿,这种对全称词(何况还是不严谨的全称词)的使用,通常对俺不过就是一种语气表达罢了。硬要被理解成“命题”,那也随便,反正俺一个小人物就算说再混球的话,那也不可能承担起否定倒某某一大群人的重大使命来。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7 00:41

呵呵,自从黄健翔说过“他不是一个人”之后,最好还是别轻易否定一群人,免得犯众怒。
但是好像真的没有全称词这种说法的,只有全称命题和全称判断。拜托不要把逻辑学套用到语法上去。
不过楼上真的不算“混球”,你在否定70年代生人的时候,也顺便自谦了一把。对此,作为晚生后辈俺是极其佩服。


[ 本帖最后由 emmer 于 2009-1-17 00:43 编辑 ]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9-1-17 02:14

爱妹妹最近好生锋利!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00:02     标题: 回复 26楼 的帖子

锋利倒不是最近生出来的,而是工作习惯,最近这一年多,我的日常工作就是给文字挑刺。谁撞上谁倒霉。
80年代人比较有群体意识,往往强调个性,却偏偏又整齐划一,非要属于某个集体,不然就没有安全感。80一代的人,在孤独中长大,安全感是普遍缺失的。
80人中的偶像派,比如说像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粉丝通常不是80后,而是90后。80后几乎没有固定的文化偶像,似乎倾向于不崇拜任何人,当初念中学时追星的偶像,如今似乎已经都淡出公众视野了。超女的粉丝,似乎谱系要宽得多,从同龄人,90后到大叔大妈,全盘通吃。
这么扯似乎离题越来越远,回到正题,我倒是有个同学一毕业就嫁给了老师。老师是个70后,一张憨厚的笑脸,看上去很运动,英文名字叫smiley,就是这个符号 真的很形象。
我不觉得大学年轻老师对学生有多少的权利,一来不是导师,二来也不是系主任,一门课没几个学分,一般只要还算卖力也都能过,不像理科能关掉很多,工作多半也都靠自己找,对考研有兴趣的也不多。况且能喜欢上老师的,多半也是认真读书的好学生,除了学问年轻老师还能有什么其他魅力呢?和外面的花花世界相比,喜欢老师(当然是没有什么名声和地位的未婚年轻老师)本身就值得真心祝福。
所以周围同学对这样的师生恋多半还是鼓励的多。通常让人非议的是,有一定声望和地位的中年老师和学生的婚外恋,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太可能发生在本科生身上的。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8 00:18

原帖由 emmer 于 2009-1-15 21:29 发表

80一辈现在还都未满30岁,就这样把一代人否定了,不知是什么道理?楼上这位兄台曾经说过,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思想的文字,现在又说不满30岁的这群人没有文化,这个不是很自相矛盾吗?80一代现在就好比一个混沌的鸡蛋,楼上凭什么现象就能断定这个鸡蛋孵不出小鸡?照这个逻辑推理,生于21世纪的还在学习汉语拼音,那当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虽然我不赞同这句话,不过俺在找矛盾在哪里呢。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00:31     标题: 回复 28楼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说,思想是通过文字来表达的,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份量的文字,但这不代表现在未满30的人,再过10年也不能写出什么杰作,所以现在还没到就此否定这一代人的时候。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8 00:40

原帖由 emmer 于 2009-1-18 00:31 发表
我的意思是说,思想是通过文字来表达的,30岁以前很难写出有份量的文字,但这不代表现在未满30的人,再过10年也不能写出什么杰作,所以现在还没到就此否定这一代人的时候。
当然也对,但任何判断总有个时间节点吧。如果凡事情都盖棺了才能论定,恐怕谁也无法说话。
顺着这句话,卓立的判断此时成立,到10年后,他可以就这批人再做判断。他判断的是此时的30岁之前年龄的人。彼时的判断,这批人40岁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啊。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00:44

但是卓立的主要判断是“一代不如一代”,以上的引言是我的推断。所以,他的判断还是不成立。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8 00:53

哦,我当然反对一代不如一代的说法。虽然我尊重我老爸,但我反对说我不如我老爸,吼吼~~
不过,我针对的不是卓立的判断,而是艾默的推断,说明你的推断站不住。好多时候,30岁之前没啥潜质,之后就更加没啥希望了。所以你说不到判断的时候,俺认为不妨可以判断。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00:56

30岁之前没有潜质,这个指的单个的人,一个个体30岁之前没有潜质,30岁之后当然也不能指望开窍。我的推断说的是一代人,这一代人中可能有很多富有天赋的人,但是这些人也许并不在公众的视野范围之内。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8 01:02

我觉得探讨的不是卓立的论断本身,而是艾默你说他矛盾的那句话。
也许,他那句话本身是有问题的,他的问题,是价值层面;但你指出他问题的那句话也有问题,是逻辑层面。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01:12

恩。这个同意。原文是这样的: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9-1-15 20:27 发表
一代不如一代,70这辈大多是满嘴大词的泡沫,80一辈,大概只能以郭敬民、超女作为文化代表了。
后面两句话的确并不自相矛盾,但是也绝对推断不出前面那个“一代不如一代”的结论。
作者: 卓立    时间: 2009-1-18 08:31

首先,再重复一遍,我很懒得搭理您的帖子,希望这张回复是我最后一次回复您。

其次,少些自以为是行不行?有没有全称词的说法,您百度一下很难吗?俺花在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的工夫虽然很有限,不过您想指导我此类常识,还是起码成了个哪怕水货博导了再来吧。

其三,我已经说过了,我说这类话时,只不过是随便感慨几句罢了,俺爱鄙视什么是俺自己的事,您还是少操些心,硬要把自己对号入座进去,俺是不负责的。

其四,您看到我拿什么“后面的两句推论前面的一代不如一代”了?您自己推论时是把结论放在依据的前头的话,那起码也得加个表示因果的逻辑词吧?

最后,厚道起见,虽然俺不喜欢挨打不还手,不过俺不会再回复您任何一帖,免得俺说话越来越不客气,又被菜农说俺欺负MM。
作者: shen    时间: 2009-1-18 09:48

卓立说的应当是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一种理想的丧失
其实也没什么关系,每一代人都在遗失,但每一代人都会有新的东西
EMMER理直气壮,以为是得理不饶人,其实并不是这样。
我以为,字面上的意义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背后的思想

[ 本帖最后由 shen 于 2009-1-18 09:53 编辑 ]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8 11:52     标题: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逐渐走向严格

2009-1-18 0:40:00 BY 沈睿

美国大学对师生恋的禁止并不是一开始就如此正规严格的,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八十年代之前,大学对师生恋没有任何规定,在教师守则里也没有明文限制。

1983年形势变化。该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教务长给学校写了一封公开信,提出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本身就是错的。这封信激起很多反响,其中已经退休的一个教授,他五十多年前与自己的学生结了婚,也写公开信质疑教务长。这位教授以自己的经历为例,问该怎样做。

教务长回信说,对“教学与非教学人员之有浪漫情感是时髦的时代”的婚姻,现在的规则无法适用。但是,时代变化,现在的人们对权力关系有强烈的自觉意识,对师生恋有不同的看法了。

这个讨论的结果是1984年哈佛大学颁布规则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学生助理)和其直接教授与指导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这是美国高等学校第一个颁布的师生恋规则。

接着,1986年,艾荷华大学颁布了更具体的规则:教授不允许与上自己课的和自己指导的学生有浪漫关系。潜意是:如果学生不上该教授的课,也不是该教授的指导的学生,这种关系学校不闻也不问。艾荷华模式成为美国大学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的主要模式。

2001年,佛吉尼亚州威廉和玛丽学院的某个教师在富有盛名的一个男性杂志上发表了自己与一个已婚学生的恋情故事。这个故事所造成的舆论影响导致学校决定禁止师生恋,无论老师与学生是否有直接的指导关系。佛吉尼亚州威廉和玛丽学院的学校规则成为新的世纪的模式。2003年加州大学九个分校教授联合通过了教授守则中的彻底师生恋:禁止教授和对教授所工作的领域有兴趣的学生――这个学生哪么没有选教授的课,只是有兴趣,禁止他们之间,即使是双方同意的性关系。http://www.ucop.edu/acadadv/acadpers/apm/apm-015.pdf 这个模式已经被美国的大部分大学采纳。

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并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师生恋这个问题,二十多年来,隔几年就在美国的媒体上爆发一次,爆发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声音讨论这个问题。2001年佛吉尼亚州威廉和玛丽学院事件在全国的媒体上沸腾的时候,著名的女权主义学者,威斯康辛大学英语和比较文学杰出教授珍妮·盖洛普Jane Gallop就反对大学禁止师生恋。她以自己的故事为例认为师生恋激发了她的智识激情。她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跟自己的指导教师有恋情,成为教授后跟自己的男学生和女学生有暧昧关系。她曾经写过一本书《被指控性骚扰的女权主义者》,既是自传,更是通过自传批判性地分析美国大学里的性骚扰理论和状态。

2007年加州大学洛山机分校心理学教授保罗·亚布拉姆森 Paul Abramson出版了《象牙塔里的浪漫》一书。在书中他认为大学禁止师生恋违反美国的宪法和个人自由的基本原则,加州九个大学教职员工通过的规则把教授学生都看成是不能负责任的非成年人,实际上是对教授和学生的贬低。他本人是性心理专家,结过四次婚。书出来后,书评一致认为他的出发点是对的,可是他的论点老生常谈,有的人干脆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他不得不出来说,他已经二十年没有跟学生约会了。他的第四任太太不是他的学生。

与此同时各大学仍在纷纷通过自己的规则。2008年初,奥巴马竞选总统正值火热,报纸上接出奥巴马和妻子米歇儿实际上是某种形式的师生恋:1989夏天年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三个月,他的指导就是他现在的太太米歇儿。虽然当时米歇儿并没有立刻跟奥巴马约会,但是那年的夏末,他们开始约会谈恋爱,1992年结婚。以这个美谈为例,一些一直反对大学禁止师生恋的人再次论证说,禁止师生恋违法美国宪法。与此同时,佛蒙特州的明德大学,佛罗里达州海湾大学等都纷纷通过更严格的教师行为准则并把这个准则扩大到其他方面:不但禁止师生恋,而且禁止大学体育教练与学生的浪漫关系。

1/17/2009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1-18 12:02

美国人的动物性高于中国人,所以别拿美国这些可笑的规则来套中国人。我记得当年在外企打工时,劳动合同里有关于性骚扰的很多内容,呵呵,在我们看来很遥远的事情,可能是为了防止老外领导们。这些方面的条款远不如加班工资条款对对中国人来得实在。
比如,在美国人看来,中国男人之间、女人之间那种亲密,几乎是个同性恋社会。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1-18 15:16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9-1-18 08:31 发表
其次,少些自以为是行不行?有没有全称词的说法,您百度一下很难吗?俺花在语言哲学和逻辑学的工夫虽然很有限,不过您想指导我此类常识,还是起码成了个哪怕水货博导了再来吧。
谁主张,谁举证。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9-1-18 17:10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9-1-18 08:31 发表
……免得俺说话越来越不客气,又被菜农说俺欺负MM。
啊呀,我是多管闲事的村治保主任。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9-1-18 17:20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9-1-18 12:02 发表
比如,在美国人看来,中国男人之间、女人之间那种亲密,几乎是个同性恋社会。
美国人咋这么无聊。
作者: shen    时间: 2009-1-18 23:17

我来作证, 不过没必要吵 了,说说正题更有意义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18 23:45     标题: 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大学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
2009-1-18 23:08:00 BY 沈睿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从开始就一直有反对的声音。反对的主要理由有四个:第一,美国宪法,特别是第九修正案,承认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禁止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直接违背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第二,爱情无国界,无疆界,可能在任何人之间发生。大学内不许爱神丘比特存在,是对人性本身的禁锢。第三,大学之内的爱情,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认为知识分子之间严肃的思想交换具有爱慕的成分,这种爱慕能导致对真理的爱。比如著名的汉娜?阿伦特跟她的老师海德格尔的爱情,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在17岁的时候跟自己的老师的爱情都在某种程度上帮助这些女性成为杰出的人物。禁止师生恋是跟存在上千年的学院内的爱情传统对抗;第四,大学教师和学生生都是成年人,成年人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自由。禁止师生恋是一种控制人们私生活的方式,是不可容忍的检查制度的一种,是对人的自由人权的侵犯。

反对的声音一直存在,但是没有能阻挡各个大学越来越严格的规定,原因在于禁止师生恋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好处,而且这种好处被大家认同,特别是被教师和学校管理者认同。顺便说一句,美国各大学的教师道德守则都必须通过全体教师表决才能生效,不是学校管理者自己心血来潮或赶时髦的产物,因此这种规则在通过之前都会有很多辩论,利弊等等都在辩论中越辨越明。教师们当然意识到这个规则与人权和自由的关系,但是绝大部分教师都支持这个规则,这是这个规则能被绝大部分美国大学接受的根本基础。

禁止师生恋强调大学的特殊作用:培养有道德的有知识的公民。大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也是培养青年人的摇篮。教师不仅仅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也教育学生成为一个有道德的有知识的公民。教师有为人师表的道德范式作用。一个教师公私不分,利用自己在教室内的权力,混淆公私两个领域,不能以身作则,怎能教育别人?一个学生利用自己的年青或性别优势,通过与教授有私情,得到好分数或其他好处,这样的行为怎能在大学里受到鼓励?因此,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正如学术自由不是允许教授上课想说什么说什么,宪法保障的自由和幸福权利不是允许课上调情和权力交换。从大学的作用讲起,心中还有对自己的职业尊重的教授们赞成把禁止师生恋写在校规上。

禁止师生恋除了杜绝教授滥用权力外,根本的是强调保护老师和学生利益。学生毕竟年青,容易在对知识着迷的同时也对传授知识的那个人着迷。学生喜欢教授的事例很多。如果教授利用这种年青的感情,很有可能伤害年青的学生。学生在与教师的关系中毕竟处于弱势,如果一个老师追逐一个学生,学生不敢说不,对学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样的事情也是举不胜举。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学生并不一定都纯洁无暇,年青不见得不世故人情。一个学生可能利用某个正经历中年危机的老师达到自己的目的。老师也可能被伤害。被伤害的学生和教师都会对学校的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对这样的可能最好是防微杜渐,根本不让这种情形出现。这就是禁止师生恋,彻底铲除教师和学生被伤害的可能,用校规保护两种的利益。

禁止师生恋不但防止裙带主义,在教育中体现公平和公正的理想,也保护校方。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一个老师追逐学生,学生受到伤害,学生和家长很可能会诉诸法律,起诉学校和老师。美国各大学管理者之所以也非常积极推动禁止师生恋,是因为很多这种法律诉讼校方左右为难。管理者要处理教师,承担经济损失,承担学校名誉抹黑的后果。美国的私立大学名誉极为重要,大学的资金是靠捐助而来,没有了名誉就没有了资金来源。大学管理者承担不起这样的损失。一旦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学管理者要花很多人力物力精力来处理,来重新树立学校形象。因此,大学的管理者,校长和行政阶层也非常积极支持禁止师生恋。

各方都会受益,这是禁止师生恋能被美国各大学广泛接受的原因。

1/18/2009
作者: 迅弟儿    时间: 2009-1-19 01:55     标题: 回复 36楼 的帖子

咦?卓立兄怎么如此气盛?
我觉得爱妹妹掐得很幽默啊。正是因为是“掐”,而不是板着脸的批判,所以没必要这么往心里去嘛。
越是性情中人,越是要明白,掐架最终追求的就是一个好玩(当然前提是通过掐架明白一些道理,这个不用我说卓弟弟应该更明白)。
掐得很锋利的话,当事人可能感到切肤痛,俺以前也痛过,不过痛过之后大多数是快的感受。
卓弟弟应该是哈哈一笑,道一声:好锋利的掐!好刀法!
这样做,谁也不会认为你输了什么,反而觉得左看成岭右成峰,风光跃然眼前,何乐而不为?
作者: 乌龙茶    时间: 2009-1-19 09:20

师生恋引发的讨论,核心问题是自由与平等的冲突。(1)反对师生恋的理由是:师生之间不平等,教师具有控制学生的某种权力;赞同师生恋的理由是:禁止师生恋实际上是禁止自由恋爱。
    这是一个典型的实践伦理学的问题。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1-20 23:20     标题: 禁止师生恋的出发点是监督权力

2009-1-20 0:42:00 BY 沈睿

很多读者似乎对我介绍分析的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恋不太理解。他们问,大学里怎么能禁止爱情?怎么能禁止人与人之间的性吸引力?有的读者似乎认为大学是一个浪漫的世界,就应该有浪漫的关系存在。我在前四篇分析这个议题的诸多方面时,一直在强调禁止师生恋的根本是对权力关系的警觉:在师生恋的关系里有这样几种关系存在并发生作用:师生的权力关系,男人与女人的权力关系,还有年龄的权力关系。禁止师生恋的根本是对这些关系的权力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人滥用权力,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对弱势进行剥夺。

坦白地说,一个对权力关系没有概念的人是很难理解为什么美国人或西方人对权力如此警觉的。我自己以前也没有权力概念。十六年前年我家来了一个英国汉学家,如今她是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民主与媒体系系主任。她来中国做研究,住在北京民族饭店。我的家离那里很近,所以她天天做完研究后就到我家来,我们聊天。在聊天中一次她说到,你和任何人在一起都是有权力关系的。比如你的上司,你的丈夫,你的孩子,权力关系无处不在。她的话,好像给了我一副眼镜,突然这个世界在我的眼前跟过去不一样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我和丈夫之间是有权力关系的。我们自由恋爱,大学同学,年龄接近,我以为我们是完全平等的。可是仔细想一想,他是男人,我就该相夫教子,放弃自己的事业。他是男人,我就该贤妻良母,关注孩子,给他时间帮他成功。我坐在夏天的院子里,听这位汉学家分析权力关系,好像一个盲人突然看见了那些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看不见的手的工作。我下决心去学习这种思想,这也是我最终来美国读书的动力之一。我想理解自己和自己生活的世界。

事实是,在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权力关系。在两个人的世界里,权力关系也依然存在,虽然两个人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平等关系,但是在一个男权社会,我们见到更多的是男女不平等的两性关系。在中国,男女平等还只是一个梦想,远远没有实现。虽然有的家庭是妻子当家,但是妻子当家不意味着平等,很可能是用一种压迫代替另一种压迫。没有人天生是平等思想者,我们受的教育一直仍然是男尊女卑的,成为一个具有平等思想的人得经过教育和自我反思。我不认为家里太太跋扈就是女权。我也不认为一个女人粗鲁粗狂所谓像男人就是女权。

师生恋关系里面有这样几层关系:师生、男女、年龄。占优势的人可能是年龄大的、男性、老师;也可能是年龄小的、女性、学生。这种权力转换关系因人而定,不是男人就一定是有权力的,虽然在中国这样的可能比较大。禁止师生恋不是禁止爱情,而是禁止滥用权力。如果一个老师爱上了学生,这个学生可以退学回家或换学校,或这个老师换学校或换工作,只要老师没有因为跟学生的裙带关系给这个学生特权,学生没有利用老师的权力得到他/她想要的东西,这种爱情无人限制。禁止师生恋只有在这对师生有共同的学术兴趣(不管是不是一个系),特别是学生上老师的课,或接受老师的指导这种状态下才是极为严格的。目前在美国,如果学生是大学生,禁止几乎是一律的,不管这个学生与老师有没有共同的学术兴趣,除非这个恋情不公开,没有人知道。研究生因为年龄大,情况不是一概而论,但是,研究生和老师的恋情也不能有共同的学术兴趣,他们之间不能公私不分。

去年三月墨西哥大学英语系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该系创作性写作教授丽莎·施瓦兹Lisa Chávez被发现在一个性虐网站上和本系的一个女研究生合影。她们合影的姿态是性虐活动中的施虐和受虐者。这张照片引起学校大哗。很多人要求开除施瓦兹。但是学校做出决定:施瓦兹教授的性虐是她个人的性选择,与学校无关,也与她教书无关。这个研究生不被她指导,也不上她的课,她们之间也不是爱情关系(她们两个人都站出来说她们不是情人,而是为了某个俱乐部的活动特别拍的照片),学校也不管。但是这个事件现在已经越演越大。系主任已经辞职,因为处理不当。一个多月前,另外一个教授因为抗议学校不处理施瓦兹,也辞职。未来这个事件会怎样发展,我们还要拭目以待。不过当我们这些教授讨论这件事的时候,几乎众口一词认为学校应该开除施瓦兹。

所以我想再强调一次:禁止师生恋的根本是监督权力,不给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的可乘之机。

1/19/2009

丽莎·施瓦兹
作者: 老木匠    时间: 2009-2-1 11:43

发信人: helphelp (帮助2009),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关于师生间不正当关系,请顶起!
发信站: 新一塌糊涂 (Sat Jan 31 14:27:10 2009), 本站(NewYTHT.Net XinHuTu.Net)


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有几种:

1、单纯的师生关系。与标题提及的“不正常关系”无关。好的老师毕竟是多数!

2、师生恋。如果是真正的恋爱,有责任、义务、真心、真情,我支持并献上祝福,即使最后没有结婚的结局,也是纯洁干净的,也与标题提及的“不正常关系”无关。

3、交易关系。交易关系多指学生追求老师的目的不纯,不涉及老师是不是别有用心,也不是本文要说的。奉劝一句,你失去的绝对比得到的多得多!请好自为之!

4、欺骗关系。学生痴心一片,老师仅是花言巧语的玩弄。这是本文的要旨。

       本文不是要长篇大论,只是出于好心提示痴情女学生们几句,不要一时冲动毁掉一生的幸福。我冲动过,痴情过,但为此失去了太多太多……!
       但也只是提醒,关键还是要自己把握,非要投怀送抱献身的话,那你自掘坟墓,我也没办法。

      1、亲爱的女学生们,如果你对某男老师有情,也觉得他对你有意,请观察他和你在一起是否总想动手动脚。如果如此,他不是对你有意,而是对你的身体有意。连尊重都没有,还谈什么喜欢。如果你是处女,他仍旧缠着你或者暗示你为爱情献身,那你更要警惕,他是成年人,知道这带给女孩的严重后果是什么,他连这都不为你考虑,还指望他为你负责吗。

     2、亲爱的女学生们,对你有意的男老师是否和你谈情说爱?如果真心喜欢,会什么都想和你说,如果只是讨好、玩浪漫,伺机亲热,不谈感情,那他也只是想和你玩玩,为的是玩的时候没负担,能够更开心,更像真的。毕竟你太纯情了,和纯情的人玩,不能太赤裸裸。

     3、如果你和老师木已成舟,但还不确定他是否真心,其实不是不确定,而是抱有幻想。他真不真心,你一定有感觉,比如他是否还去勾搭其他女学生,是否到手后对你爱理不理,是否提到了责任和义务,以后要照顾你等等。如果你已经知道他是个花心的人,一是不要幻想成为他的最后一个女人,你不是天仙也不是圣女,和你不过是玩玩而已,不要幻想你的等待能换来他的真心,你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二是不要被他的甜言蜜语迷惑,面对纯情的女学生,他会从头骗到尾,和你分手也会列出充足的理由,让你体谅他的"无奈",让你被玩弄了,被甩了,还对他心存好感。
    4、千万不要为他做傻事。如果知道他对你只是玩弄,第一,千万不要践踏自己,你是干净清白的,贞操被骗走,人格不能再丢!你不够幸运,遇到了人面兽心的畜牲,但你还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你还能够获得幸福;第二,千万不要自寻短见,你的死活,他都不会放在心上,不要幻想你的死会给他带来良心的不安,你死了,他也许更轻松,但你的父母就玩了,这种玩弄学生的男老师,是没有良心的。
   5、如果你有报复的打算,是可以的,但不要违法,付同学以命换命的方式绝对不值得提倡,人渣的性命没那么值钱!

       老师表面的风流倜傥,才华横溢,沉稳练达……,情窦初开的女生特别容易被吸引,被诱惑,不是她们坏,不是她们虚荣,青春的躁动期和不经世事的幼稚,面对情场老手都是在劫难逃!

      如果你想帮助更多的女生不入歧途,不被无耻的老师糟蹋,请顶起,让更多的女生看到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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