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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仓促兼答施国英女士 [打印本页]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2 00:25     标题: 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仓促兼答施国英女士

原来一直游移不决如何区分这样一件事情:它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

    读了章诒和女士《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一文(http://yantan.org/bbs/thread-90053-1-1.html),终于肯定了为什么西方对于告密者是绝对无条件否定的。记得初看美国电影《闻香识女人》就依然不解,现在解了。

    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但告密(揭发)的“形式”,即其行为和人格却是恶患无穷。弄不好这习惯深入骨髓,浸入染色体,化作精神细胞。说轻点带来变态扭曲人格,说重点影响人种发展、人类生存。

    过去可能太执着行为本身的是非对错,而忽略了行为者本人的善恶。人的善恶比行为的对错更应受到重视。决定我们善恶的就是良心,良心就是个主观道德官能。服从或违背良心的指示,决定我们是善人或恶人。

    所以,人们往往原谅野心家,但绝对不原谅告密者。至少野心家还有主见性,还有责任担待,还有坚定的意志,还有张扬的野心。告密者是严重的墙头草,是依附者,是寄生虫,是立场不坚定份子。今天为你告密的告密者可能是朋友,明天可能另作他投,教你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告密者是最不安全因素,是最无根的人,更是所有产生邪恶的人的因素中最为根本性的因素。

    邪恶之花的存在绝不是生长于空气中的,一定是生长在广袤的人人之有的人性的土壤之中的。告密者有毒的关键是把人风、人道、人格,人的起码的胚子——人性的大地——搞坏了、毒化了、盐碱化了、魔沼化了。一个正当的社会是不会容忍告密者的,因为人与人的基础建立在光明正大上。一个告密者群发的社会,一定是一个从上到下人心惶惶的社会。文革是一个告密社会,可见当时红彤彤人海背面、心底里的一片阴暗,一缸烂酱。

    施国英女士对追问聂绀弩的遭际的告密者应当是谁,予以质疑(http://yantan.org/bbs/viewthread.php?tid=90053&page=2),提出——

  1、披露真相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揭露邪恶体制对人性的扭曲?还是为了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大时代背景下如浮萍一般无助的个人作谴责?
  2、到底是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真的是他的朋友们吗?
  3、那黄苗子和郁风在文革中坐了七年牢又是谁的功劳呢?


    这个问题很有意义,也是反思追责过程的必经之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有一个对反思过程的基本肯认,即体制问题,包括封建主义、个人崇拜、专制主义,乃至极权主义,它们作为制度性祸源大家都已经认识到了。比制度性更根本的理念问题,建构“理想蓝图”革命理念的合理合法性问题,大家也已经认识到了。唯独认识尚未抵达的是个人责任担待问题。

    人们认识到了告密体制和个人独裁、集团专制的问题,为什么在现实中依然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呢?这些问题不能解决的表面原因看似压迫与反抗的力量对比悬殊问题,其实还是人心(最底部是良心)——包括当权者人心——真诚与否的问题。想一想哈维尔“要真诚地生活”、“要有道德地生活”的命题及其实践。现在的问题是到了理念、制度背后,去追究更根本的个人道德、社会伦理的问题上了。

    告密文化为什么在人人满怀恐惧的中国这么有生命力?告密为什么成为中国老百姓生活中自然而然、见怪不怪的日常生活伦理?这个反思仅仅置于概念化的“体制”之上,追责仅仅抵达独裁者个人为止,说起来很容易、很轻松,但对于彻底解决告密遗毒,杜绝新的告密和告密者的出现是远远不够的。

    这犹如二战后对屠杀犹太人的追责。德国法西斯可以在同盟国的轰炸下崩溃,元首希特勒已经自戕,所有的德国人,包括德国的平民百姓都是法西斯体制的受害者,他们也一度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从权力地位上看他们的确是无辜,从利益占有上看也是无辜,从政治立场上看是无辜,从社会组织上看是无辜,但良心上呢?我们不可能仅执着于行为本身的是非对错,而忽略了行为者本人的善恶。作为个人不能因为也是一定程度的受害者,就可以逃避另一种程度上的罪责。追责从对体制、对独裁者个人,必然也必须延伸到对(德国)文化和(德国公民)个人身上,

    从无权者个人入手,才能抵达要害,找到解决苦难的谜底。因为权力是相对的,良心是绝对的。

    在西方,对奥斯维辛的反思,对大屠杀的追责,甚至已经追责到被占领地的普通老百姓,乃至受迫害的犹太人个人身上。当然,这不是说要普通老百姓在法西斯强大的时候以弱小的力量起来挺身反抗,付出以卵击石的代价(尽管有人愿意这样做),而是追问为什么在普通个人中间良心居然被毒害,邪恶一面的潘多拉盒子怎么会被私欲偷偷打开?在现实中,为什么产生了普遍的默认者、大量的告密者,乃至不少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他们的危害不亚于明火执仗的独裁者,它们是邪恶的汪洋大海和土壤。这就更触底地关系到个人道德问题(比如德国人自视高贵,不关心他人),日常生活伦理问题(比如德国人不问政治,只关注技术),终归是良心问题(人性的普遍性原则)。

    这些是产生独裁体制和独裁者的土壤,是反思追责最直接、最关己、最根本的问题。

    我们不能总把责任推卸在外在的世界,因为世界毕竟是个人构成,每一个个人毕竟有成为道德主体的潜能。我们虽然不能指出什么是正确的生活,但我们却能够认识什么是错误的生活;我们不能肯定什么是绝对的善,但我们却可以否定不道德的恶。所以,追责善恶个人,实质上是追问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追究告密者,实质上是追问个人是否有成为道德主体的可能。人毕竟不是含羞草,在南亚成为树,在北方生成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就意识到为什么西方文化——比如在电影《闻香识女人》所表现出的——对告密行为和告密者个人绝对无条件否决的原因了。

    所以,黄苗子和郁风不能因为在文革中坐了七年牢而无辜,而逃避追责。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2 14:56 编辑 ]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2 04:16

笛子这一曲倒吹对了眼,赞一个。
把自己道德的黑暗处归咎于专制,是最省力的“反省”,对专制中自己良心的泯灭,不管这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用专制作为这种泯灭的最省力的答案,只能证明这种泯灭还会重复。只是因为可以再次泯灭的条件还不充分,就可以在那里守在专制受害者的立场,忘记了自己的良心曾经死过。良心死了,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死的,死了良心是“最关键”的,这是每个想活着良心的人必须反省的。自己良心的责任不能让专制践踏,这包括不能把自己的良心的死去全部归咎于专制,因为那样做就是继续听任专制践踏自己的良心。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3-22 07:51

很雄辩,很解气,但是靠不住。良心的意思是我们内心分辨出是非,不因为外界压力改变行为,但并不能保证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对的,所以我们没法说当年的揭发一定不是出自良心。
不揭发不告密,也受这条线影响:看见同学往校长车上倒垃圾,不说出来可能是对的,看见同学砸掉了校长的车,不说出来可能就是错的。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3-22 08:04

要是看到同学杀了校长一家,不说出来肯定就是错的;但要是抗战时期,看到日本校长被杀,不说可能又是对的。
当年洗脑很彻底,每人每天早中晚互相揭发三次,判断是非的标准与今天大不相同,揭发还是告密真的要具体分析。
今天的人看到小偷在街上行窃,大都不揭发不告密,今天的道德标准就一定是对的吗?
作者: 永德    时间: 2009-3-22 08:08     标题: 沉默也是一种抗拒

在专制之下,我们可能没有自己的积极自由也就是做什么的自由,但是我们仍然有消极自由,也就是可以选择不做什么。

   在专制之下,我不去伤害他人、不去配合恶、我保持沉默,我也保持了我自己的良知底线,我就不需要承担罪。将专制的罪恶归结于每个个体的不作为,高调要求每个人去积极反抗,这就是在减轻专制者的罪恶。

  在专制体制下,唯一的罪恶,只是专制者本身,他们想做的既是让你失去行动的自由,不敢反抗。这点由于技术的进步,拥有tank和machinegun的统治者们做到了。但他们想控制的另一方面,消极自由呢,由于信息的发达,使专制者很难在做到了。

  一切道德的黑暗都是专制者造成的,值得反省的是那些放弃了自己的消极自由者,他们才是专制的配合者。我保持我的沉默,作为抗拒,我就无过。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9-3-22 08:56

这是很难的,应该框定在说不清是非的政治范围内。一般的伤害人类的犯罪还是要告密。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3-22 09:01

美国麦道夫诈骗案是儿子告老子爆出来的.
作者: 姜河月    时间: 2009-3-22 09:42

举报和告密应是有区别的,很容易混为一谈。还有控告,不易说清,有请律师筒子 。

[ 本帖最后由 姜河月 于 2009-3-22 09:51 编辑 ]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2 10:16

抽象说还是具体说,两者之间大为不同。就章诒和这篇关于聂绀弩命运的文字,我觉得,最令人动怒的不是揭发或者告密,而是时过境迁时不愧悔,不道歉,仿似什么事情都未曾发生过的姿态。这才是关于良知的事理。
作者: 花间对影    时间: 2009-3-22 11:08

俺记不得是谁说过(兰姆还是蒙田)类似的话:有良知的大法官重视友谊甚于法规。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2 11:26

主贴提到的问题引起我的兴趣,主要是专制制度和人的良心这一个对子。通常人们都能接受“人无完人”这么一个遁词,仿佛完人做不成,良心上的欠缺或不完全就可以不加反思的了,反正一切都是专制造成的,一切都是专制的罪恶,包括自己的良心的失去,也是专制要买单的。从对一种制度的批判来讲,总体的把一切罪恶都归咎于制度,并没有错,为了批判这样的制度,很多人还必须这样做,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对专制制度下的被迫的或者不是被迫的违背良心表示宽容乃至理解。问题是专制制度下,还是出现了聂绀弩和出卖聂绀弩的人,这时候,将心比心的良心比较就有着关乎如何做人的特别意义了,其特别之处就是如何在专制制度下做人的问题。因此,在批判制度的前提下,问责每个人的良心也就不是在为制度开脱,而是相反,是对制度的更为深化的批判,其目的还恰恰是为了找回专制制度下人的尊严,找回人的良心。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2 12:02

照章诒和女士的描述,黄苗子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告密,差不多等同于蓄意构陷了。
特意花一大笔钱(20元,在当年绝非小数字)请客,骗取信任,再把老友的私房话,主动向上司汇报。所以依我看,告密和揭发,都还嫌用词太轻,准确的用法就是构陷。
当年的黄苗子,也非青涩年华,他完全知道这种做法的卑劣性,他还是做了。可怕的是,在别人记述里,黄苗子还是个性情格外率真、热切的人,一个乍看之下距告密者最远的人。
至于黄苗子日后同样蹲了大狱,那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极权者的嘴脸,从来都是说变就变,一切以权谋为上的。你给别人做局,别人再给你下套,不过是进入了一个阴谋连环套而已。
别人是否原谅、如何原谅,那属于另外一个话题,不能改变黄苗子行为的性质。
黄苗子举报的内容,都是在所谓诛心领域,聂钳弩的言论不具有任何现实危害性,连一点小小的治安危险都不存在,若非当着友人的面说出,它们性质上更接近于“腹诽心谤”,这原本在任何层面都不构成犯罪的。
把自己的堕落归咎于专制,那是犬儒一族屡试不爽的借口,真正有尊严的人,决不会认同。人得为自己负责,你不去出卖,没有人可以糟蹋你的良心。——这话的例外项,只在于自己是否遭到了现实的、迫切的危险。黄苗子出卖朋友前,并没有遭遇严刑拷打,他充其量是怀着想象中的危险预感,下此狠手的。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3-22 13:02

告发起码可以有三类原因:义、惧、利,出于正义感,还是出于恐惧或利益,虽然同是告发,对被告发者结果相同,可对良心的压力绝不相同。自以为出于正义,就可能完全没有良心压力。
我十岁的时候,文革爆发,我小,出身又不好,没资格出去革命,就在家里主动与外公做斗争。我相信自己绝没有错---------我已经精读过《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并活学活用,在家里做阶级分析,毫无疑问,外公是资产阶级。就是别人不告诉我,外面不贴大字报,我也能分析出来:父母工作,外婆做家务,只有外公不劳动嘛,所以我一心要与外公做斗争,要是他有什么反动言论,我一定不会放过。良心绝无压力。
幸好,外公象绝大多数资产阶级,从没敢对政府有什么不敬,没让我有机会大义灭亲,然后又在漫漫岁月里,不断对自己良心辩解。当然这是我世界观改变后的暗自庆幸,要是我还相信马列主义,相信阶级斗争,这点不安也不会有------当时我才十岁嘛,年幼无知嘛。问题是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这点智力,良心问题,不难解释。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3-22 14:28

《闻香识女人》是我很喜欢的电影,看过三遍后,还是为斯莱德中校那段著名独白激动:“他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而出卖任何人。朋友们!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正直,这就是勇气,这才是未来领袖所具有的品质。”但是,靠电影认识人生是危险的,电影中的道理是别人细心编好藏在里面的,同样一段故事完全可以讲出完全相反的道理,我都能作到。
偏僻的南方小镇上一所破烂的学校,全靠黑人校长汤姆苦心支撑着,KKK党反对黑白人同校,他们砸坏了汤姆借钱买的新汽车,白人学生西蒙看到了这一切,但不敢说出来,汤姆的小女儿急病由于没车耽误了医治,夭折了,西蒙终于下定决心在法庭上揭发出了真相,得到了法官雄辩的赞扬:“他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包庇犯罪。朋友们!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正直,这就是勇气,这才是未来领袖所具有的品质。”狗屁情节吧?我们年轻时看的都是这类东西,随口编编就是。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2 15:02     标题: 谢谢加精,谢谢各位讨论

金丝铁线提出的情景很厉害,一时不知怎样回答。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2 15:06 编辑 ]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2 15:08

金丝兄思考得细致。这问题确实有其复杂性,告密,换一个表述也叫“检举”,对甲方算卑鄙告密的行为,对乙方则算英勇检举;同一种行为,有人视为大义灭亲,有人视为十恶不赦。
陷入正义门,就比较难缠,正义和自由一样,也是“多少罪恶可以假汝之名以行”的。
所以,我觉得还是从现实危害性上去评估,比较准确。按这个标准,比如金丝兄所举的例子,还是存在现实危险性或现实紧迫性的,而黄苗子对聂钳弩的告发,内容无一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危害性,因而不适用于检举。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2 16:22

拜托楼主和周泽雄先仔细看一下那位叫寓真的文本再指控。
没有证据表明所谓告发和郁风有关。老周12楼的帖子中说的花20元钱请客诱供的是另有其人,机关干部之类,不是黄苗子。
黄苗子做过的就是把聂绀弩送给他的诗上交,然后被要求注释那些旧体诗的内容。
黄苗子是在北大荒劳改过2年的右派。如果他收到“反诗”而知情不报,那就是“包庇罪”。章女士也提到另有人监视黄苗子。聂一贯大大咧咧,当然不可能想到赠“反诗”给朋友很可能连累别人。也收到赠诗的钟敬文那么担心害怕就很说明问题。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2 16:40

原帖由 永德 于 2009-3-22 08:08 发表
在专制之下,我们可能没有自己的积极自由也就是做什么的自由,但是我们仍然有消极自由,也就是可以选择不做什么。

   在专制之下,我不去伤害他人、不去配合恶、我保持沉默,我也保持了我自己的良知底线,我就不需要承担罪。将专制的罪恶归结于每个个体的不作为,高调要求每个人去积极反抗,这就是在减轻专制者的罪恶。

  在专制体制下,唯一的罪恶,只是专制者本身,他们想做的既是让你失去行动的自由,不敢反抗。这点由于技术的进步,拥有tank和machinegun的统治者们做到了。但他们想控制的另一方面,消极自由呢,由于信息的发达,使专制者很难在做到了。

  一切道德的黑暗都是专制者造成的,值得反省的是那些放弃了自己的消极自由者,他们才是专制的配合者。我保持我的沉默,作为抗拒,我就无过。
你晚生了几十年,至少还有保持沉默的消极自由。在这之前,任何运动人人都必须表态的。林昭最初就是因为替右派同学说话而遭殃。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3-22 16:43 编辑 ]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2 17:10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2 16:22 发表
拜托楼主和周泽雄先仔细看一下那位叫寓真的文本再指控。
没有证据表明所谓告发和郁风有关。老周12楼的帖子中说的花20元钱请客诱供的是另有其人,机关干部之类,不是黄苗子。
黄苗子做过的就是把聂绀弩送给他的诗上交,然后被要求注释那些旧体诗的内容。
黄苗子是在北大荒劳改过2年的右派。如果他收到“反诗”而知情不报,那就是“包庇罪”。章女士也提到另有人监视黄苗子。聂一贯大大咧咧,当然不可能想到赠“反诗”给朋友很可能连累别人。也收到赠诗的钟敬文那么担心害怕就很说明问题。
谢谢施国英批评,我之前没有读寓真的文本,20元请客诱供的事,疏忽了。确与黄苗子无关。我收回之前一切与此相关的批评。
我没有说,告发和郁风有关。只是这对夫妇的事迹经常被人并提,若黄苗子如此不堪,我之前对郁风的好感,难免也要打点折扣。至少,我不会那么轻信了。
“诗是要人欣赏的,特别需要有鉴赏能力的人欣赏。所以,聂每有新诗,都要出示于人或寄赠好友。黄苗子既是识者,又是好友。“聂绀弩赠诗较多的是给黄苗子,但送给黄的诗篇,不知为何都进入了司法机关。”可惜,公安机关的人不懂诗,于是上面又指示:“这些诗要找一些有文学修养的人好好解释解释,弄明白真实的意思。若干典故也要查一查。”诗无达诂,古体诗含蓄、工整、优雅,内涵无穷的寓意。你可以从正面理解,他可以从反面来分析。大量的聂诗,找谁来破译?公安机关负责人还是聪明,说:叫诗的提供者来当诠释者。黄苗子也没有辜负他们,把每首诗里的“反意”都抠了出来。”
——施国英,换了别人,而不是你自称的忘年友,你还会这么替黄苗子辩护吗?当然,不要求你回答。我只是说,你为自己的“忘年交”辩护,最好别太踊跃了。这种场合,沉默是比较得体的。
在那个恶劣年代,与寻常年代相比,出卖朋友确实存在可以原谅的因素,但所谓原谅,也只是“从轻”的因素,而不是承认出卖行为的正当性。毕竟,不出卖的人,大有人在。
20元请客诱供的事,只是视觉上比较刺激罢了。黄苗子主动把朋友的诗上交,并提供挖掘反意的服务,与所谓20元请客一事,差别并不太大。虽然指出我的错误,我是要向施国英感谢的,但如果你以为指出了这个细节疏忽,黄苗子的问题就减轻了,那就太遗憾了。
“你晚生了几十年,至少还有保持沉默的消极自由。在这之前,任何运动人人都必须表态的。林昭最初就是因为替右派同学说话而遭殃。”
倚老卖老地教训年轻人,何其过瘾,可惜,你又暗渡了一把陈仓:人人表态,与卖友求荣或卖友自保,还是有区别的。人人表态,最起码,按照我们当时看过的样板戏里土匪栾平的做法,他可以抽自己的耳光,连说“我该死我该死”。黄苗子不是这样的。他是主动出击,为了自身的安危,不惜把朋友置诸死地。如此行径,是不可以用一句“人人必须表态”加以轻描淡写的。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3-22 17:12 编辑 ]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2 17:18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1 18:00 发表
谢谢梅版转贴的文字,我全部看了。
我毫不保留地支持披露真相。但披露真相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揭露邪恶体制对人性的扭曲?还是为了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大时代背景下如浮萍一般无助的个人作谴责?
——施女士好,一楼仅针对问题而言。

——问题的核心是“披露真相的目的是什么?”而不是黄苗子、郁风到底做没做。问题的要点是,梅版转贴的文字(章女士)是不是在放过体制?在对“如浮萍一般无助的个人作谴责”?

——附带问一下:作为个人,我们对告密应当做什么?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2 18:09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3-22 17:10 发表

谢谢施国英批评,我之前没有读寓真的文本,20元请客诱供的事,疏忽了。确与黄苗子无关。我收回之前一切与此相关的批评。
我没有说,告发和郁风有关。只是这对夫妇的事迹经常被人并提,若黄苗子如此不堪,我之前对郁风的好感,难免也要打点折扣。至少,我不会那么轻信了。
“诗是要人欣赏的,特别需要有鉴赏能力的人欣赏。所以,聂每有新诗,都要出示于人或寄赠好友。黄苗子既是识者,又是好友。“聂绀弩赠诗较多的是给黄苗子,但送给黄的诗篇,不知为何都进入了司法机关。”可惜,公安机关的人不懂诗,于是上面又指示:“这些诗要找一些有文学修养的人好好解释解释,弄明白真实的意思。若干典故也要查一查。”诗无达诂,古体诗含蓄、工整、优雅,内涵无穷的寓意。你可以从正面理解,他可以从反面来分析。大量的聂诗,找谁来破译?公安机关负责人还是聪明,说:叫诗的提供者来当诠释者。黄苗子也没有辜负他们,把每首诗里的“反意”都抠了出来。”
——施国英,换了别人,而不是你自称的忘年友,你还会这么替黄苗子辩护吗?当然,不要求你回答。我只是说,你为自己的“忘年交”辩护,最好别太踊跃了。这种场合,沉默是比较得体的。
在那个恶劣年代,与寻常年代相比,出卖朋友确实存在可以原谅的因素,但所谓原谅,也只是“从轻”的因素,而不是承认出卖行为的正当性。毕竟,不出卖的人,大有人在。
20元请客诱供的事,只是视觉上比较刺激罢了。黄苗子主动把朋友的诗上交,并提供挖掘反意的服务,与所谓20元请客一事,差别并不太大。虽然指出我的错误,我是要向施国英感谢的,但如果你以为指出了这个细节疏忽,黄苗子的问题就减轻了,那就太遗憾了。
“你晚生了几十年,至少还有保持沉默的消极自由。在这之前,任何运动人人都必须表态的。林昭最初就是因为替右派同学说话而遭殃。”
倚老卖老地教训年轻人,何其过瘾,可惜,你又暗渡了一把陈仓:人人表态,与卖友求荣或卖友自保,还是有区别的。人人表态,最起码,按照我们当时看过的样板戏里土匪栾平的做法,他可以抽自己的耳光,连说“我该死我该死”。黄苗子不是这样的。他是主动出击,为了自身的安危,不惜把朋友置诸死地。如此行径,是不可以用一句“人人必须表态”加以轻描淡写的。
指控郁风是笛子在主贴里做的事,与你无关。
每个人的经历,视野,交游不同,我的决定了我从来不对别人做大义凛然的道德审判。不要说黄苗子,我连自己身边的“告密者”都不介意。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圣人,孔圣人还杀过异见者。
49年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巴金,茅盾,老舍,曹禺等等文化界名流,哪一个没有义正词严批判过别人?找一些五,六十年代的报纸看看就会明白。先批判别人,然后被另一批人批判。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专制极权。这是足以令人恸哭的“大悲苦”(借水笺网友语)我不觉得自己有资格摆出道德姿态,我连表达“同情之理解”都来不极。
共产东欧变色后,解密的档案披露出有多少夫妻,父子,同事,朋友之间相互监视,彼此揭发。邪恶的体制对人性的扭曲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有消除专制极权的土壤,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告密者”---这就是我的矛头指向体制的原因。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2 18:25

原帖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2 17:18 发表


——施女士好,一楼仅针对问题而言。

——问题的核心是“披露真相的目的是什么?”而不是黄苗子、郁风到底做没做。问题的要点是,梅版转贴的文字(章女士)是不是在放过体制?在对“如浮萍一般无助的个人作谴责”?

——附带问一下:作为个人,我们对告密应当做什么?
梅版转贴的是寓真的文字,章女士的文章已经是二手货。章文说是聂的朋友们一笔一划地把他送进监狱,无论她的本意如何,但这样的文字在客观上误导读者,并有为体制开脱的嫌疑。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别人再千笔万划,也不能把一个批判政府或首脑的文人送进监狱。
作为个人,我会对告密的情况具体分析。我前一个帖子可参考。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2 19:03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2 18:09 发表

指控郁风是笛子在主贴里做的事,与你无关。
每个人的经历,视野,交游不同,我的决定了我从来不对别人做大义凛然的道德审判。不要说黄苗子,我连自己身边的“告密者”都不介意。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圣人,孔圣人还杀过异见者。
49年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巴金,茅盾,老舍,曹禺等等文化界名流,哪一个没有义正词严批判过别人?找一些五,六十年代的报纸看看就会明白。先批判别人,然后被另一批人批判。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专制极权。这是足以令人恸哭的“大悲苦”(借水笺网友语)我不觉得自己有资格摆出道德姿态,我连表达“同情之理解”都来不极。
共产东欧变色后,解密的档案披露出有多少夫妻,父子,同事,朋友之间相互监视,彼此揭发。邪恶的体制对人性的扭曲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只有消除专制极权的土壤,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告密者”---这就是我的矛头指向体制的原因。
施国英:我还是建议你就事论事,别胡乱引申。比如,在提到黄苗子出卖之事时,引用林昭是不合适的,如果你不想侮辱林昭的话。
另外,也别用一些想当然的大词来模糊事件的性质。对一件恶意出卖的行为表示愤慨,无所谓道德高调,那连道德低调都谈不上,而只是做人的底线。难道,批评别人触犯做人的底线,在你的理解里,竟然算得上“大义凛然的道德审判”了?
无论你在自我介绍时,把何等美德往自己身上涂抹,我只根据你的具体行事来判断。我看到的是,面对章诒和女士的据实揭露,你没有体现什么你声称拥有的“同情的理解”,相反,你忙着质疑人家的动机。而你之所以这样做,我能想出来的唯一理由,大概只是你还没有来得及和章诒和女士吃过饭。
一个对近在眼前的恶意出卖蓄意无视的人,却还要侈言“大悲苦”,真是可笑。
指向体制,倒确实像一种言论高调。如果指向体制的结果,就是使当年的一切丑行劣举都得到开脱,这类“指向体制”,用你的惯用语,拜托还是省省吧。何况,撇开具体事件,只是一味浪言“矛头指向体制”,焉知不是一种掩饰思维能力拙劣的正义秀。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2 19:20     标题: 回23楼的贴子

我引用林昭是针对永德的关于沉默的消极自由而言,和黄苗子无关。
别的就不做回应了。针对我本人和谁谁有否吃过饭更是无聊之极。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2 20:59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最近看了(没有认真看了)《The Reader》,里面的女主角实际也提供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题材,笛子不妨找过来看一看,一个不识字的女子认为应该执行看守犹太人的任务,结果在关押犹太人的房子烧起来了之后,继续执行锁住他们的任务,导致了被关的犹太人全部烧死。战后她因此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法庭上她始终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她必须执行任务。她后来出狱,所有的人都抛弃了她,但是,最后导致她自杀的,是那个为她朗读的男主角也拒绝了她。影片最后放了男主角在女主角的坟前一脸后悔的特写,给我印象特别深,似乎他在自谴,因为如果他当时接纳了她,她就不会死;但是似乎又是在为她忏悔,如果她能够从良心上认识到她的“执行任务”是杀了人的,她不是昧了良心杀人,而是没有良心地杀人,她根本没有在“执行任务”时,想到过良心,这是她的最大的悲剧。电影对纳粹怎样把一个无知的女子变成一个杀人犯方面,有了不容置疑的揭露,但是影片给我最深的印象的,是在揭露了纳粹制度之后,人们对于自己良心的反思,包括自己认为是杀了女主角的男主角那张自谴的脸。
作者: 菜农    时间: 2009-3-22 22:05

个人良心和体制可能是两个相关的因素,有点互动,有时候,体制再恶毒,有良心的人还是坚定做人之道。

文革中,一些有良心的人,保护了危险人物,自己也因此风平浪静,事后也不会被人所知,而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去告密揭发,虽然一时侥幸,但是也把自己置于是非之地,最后总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当然很多种告密情况,有些是囚徒困境,这与良知没有太大关系。

总之文革是恶业,假如我们燕谈的人处于文革,也没有多少能平安的。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2 22:40     标题: 【转贴】什么条件下,告密是一种善行?

作者:邵颖波    发表日期:2006-02-20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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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费尔特没能坚持到和伍德沃德他们约好的时间。“我就是被称为‘深喉'的那个人。”当这句话出现在5月31日的《名利场》杂志上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是谁,这个声音就像是从十八层地狱甚至更深远的地心里发出来的,整个世界都为之一震。当水门事件的秘密被揭开的时候,尼克松总统停止了他手上的工作,背上耻辱黯然离去,没有采取任何报复行动。现在,告密者“深喉”现身了,没有人在这一次摇晃中跌倒,但每个人的内心却受到了更强烈的冲击。

  事实上我们都能够体会,心里藏有秘密通常都是非常难受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们中文里就发明一个词叫“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深埋一个秘密,想到它可能永远不被人知,就像是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那简直可怕。因此你最少要将它传达给一个人。马克·费尔特已经91岁了,对于这个年龄的人,我们应该宁愿相信他是出于心理上自然而然的原因,若要再怀疑他是希望通过公布这件事来发财、成名,那简直就太过分了,令人不耻,令人不屑。所以,尽管我像所有普通人一样,对于水门事件,对于“深喉”现身这件事几近痴迷,可当我看到这些以小人之心妄加惴测的文字,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呸!”

  有人开始为马克先生算账了,说他若将这个故事卖出来的话大约可得百万美元,于是,这成了他现身的主要动因。说他可以借此为子女支付教育费用——他们把他想像成一个没有尊严的穷鬼。有人开始从另外一个很容易想到的方面出发--这个老头子实在受不了默默无闻的一生,尤其是和伍德沃德以及伯恩斯坦相比,这两个靠他提供的秘密线索做报道的人都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他忌妒他们,要把自己应得的荣耀抢回来。唉!名与利,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支配着小人物们的思维。这类低级透顶的炒作因为完全经不起推敲而令人倒胃。

  马克·费尔特1913年出生于爱达荷州。从爱达荷州立大学及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于1942年步入联邦调查局,整个二战期间都在FBI的间谍部门工作。1972年,时任FBI副局长的他将尼克松窃听民主党电话的秘密悄悄地告诉了《华盛顿邮报》两个年轻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借此完成了记者所能完成的最伟大的壮举,他们捅开了“水门事件”的内幕,在美国政坛引发了强烈的政治地震。1974年8月,在经历“水门事件”之后,尼克松总统被迫宣布辞职。

  马克·费尔特与两个记者还有一个主编商定,除非经过他个人的同意,否则告密者的名字就必须在他死后才能告之公众。从那以后,这些信义之人一直顽强地坚守着约定,走到今年的5月31日。

  但愿马克·费尔特能够长寿,这可以让他更好地享受说出秘密之后的轻松和快活。

  他在生命的最后时段终于说出了这个秘密,据说这是在他的家人们不断地怂勇之下做的决定,他们不希望他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希望他能在活着的时候放下这个沉重的包袱,轻轻松松走完生命最后一段路程。但是比这个重要的是,他们希望能由他亲口讲出那段故事,并且用事实来证明他是一个英雄,是一个为了美国的政治社会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人,是值得美国人民感谢的人。他不是告密者,不是背叛者,在水门事件当中,他未图任何私利,他不是无耻小人。马克·费尔特的家人就希望别人这样看他。

  在他生活在秘密的阴影里的时候,“水门事件”对于人类道德的影响只是局限在政治和新闻领域。有一些成果现在已经被记录在法律与伦理之中了,这包括人们对秘密消息源的认识和使用,也包括政治责任承担的形式。但是现在,人们要为如何评价“深喉”而思索了。

  他在这起事件中的所作所为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公之于众。假如一切都像马克的家人所希望的那样,事实可以证明马克有一个颗勇敢而正直的心,假如这一切都是真的,问题依然存在,他仍然是一个告密者。人们必须要弄清楚的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告密是一种善行。

  每一个普通人几乎都在生活中受到过这样的拷问。我知道了一件事,我可以利用它来达到一个目的,要不要这样干呢?通常,人们是以这个目的本身是否道德来做出决定,比如它有助于大众,有助于战胜邪恶,有助于文明的前行,那么这样做就是可以的,有时候我们把这叫做检举揭发。如果单单只能为自己谋取私利,甚至只是为了坑害他人,这样做就会被耻笑。然而,这个判断本身是私人的,在决定是否将之公之于众之前,你不可能和别人讨论。所以,每一个告密者在告发之后,还需要等待公众的判决。

  马克一家人或许正处于这种等待的焦虑之中。如果他们一家都看过《闻香识女人》这部著名的影片的话,他们会有更多的担心。

  在那部影片中,一个成长中的少年为了是否将同学不道德的恶作剧证明给校长深感痛苦。有太多的理由推动他去做这件事,但内心却有另一种力量与之对抗,在艾尔·帕西诺扮演的失意少校的帮助下他坚持到了最后,这两个内心中深受不同痛苦煎熬的人相互成为支撑,少年终因坚守个人原则而成为英雄。在这样一部影片中,告密行为无论附加任何前提都是耻辱的。

  在此方面,确有一个悖论。人们在告密之前需要进行一个正义与否的判断,但是正义会倒过来审判你的行为本身是否正义。唉,到底什么是正义呢?在马克·费尔特这里,人们可以承认是他成就了一桩壮举,承认这件事的结果对于美国的文明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告密与背叛本身能否得到谅解却依然不能肯定。有人假设,文明的脚步是不可能被阻挡的,如果没有马克·费尔特的告密,也一定会有其它的事件发生,政治的腐败和阴暗都会被揭露,而且可能是会以更道德的方式来完成。

  即使是对于一个好人来说,这样的假设也实在是太苛刻了。或许它表达的只是对于告密和背叛的反感以及对于提倡这种行为的反对。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地方在提倡和鼓励告密,这甚至成为一些政治运动和管理者的常用手段,它可以达成一时的目的,但危害更深,它使得人与人之间相互恐惧,使得整个民族的人格变得卑微。

  马克·费尔特的家人惟恐他被这种鄙夷所伤害,他们希望人们承认他是美国英雄。或许,他原本就是一位毫无瑕疵的英雄,但这种担心正说明了整个社会对于告密与背叛的态度是多么强硬。

  这个难解的问题也会重新勾起对先前的一些定论的怀疑。比如,在因为泄露五角大楼机密文件而被政府告上法庭的《纽约时报》事件中,法官们最终判定给媒体一些重要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保护秘密的消息来源。法律认可了这种做法,同时也让媒体在秘密消息源不准确、给他人带来伤害的时候,替代提供消息的人承担法律责任。那个著名的判决解决了这件事上的正义归属问题。但是,现在人们看到,这种权利正在被滥用。那些匿名的报道到处惹是生非,在很多地方它成了危害媒体信用的最大敌人。买卖消息来源成了新闻从业者的一种惯常的手段,以正义之名,以合法形式进行的肮脏交易比比皆是,远远多于动机纯洁的检举和揭发。以至于人们不再相信这里还存在正义。于是,有人高声喊到,以正义之名告密的人,你必须勇敢地站出来,否则,我们便不给你信任。

  对于政治文明的促进也会因此而再受争议。尼克松犯下大错,但他勇敢地承担并且不实施任何调查与报复。这反而使他受到赞扬,马克勇敢地揭露政治的阴暗,但人们现在却在怀疑他是因为尼克松没有给他晋级的机会而实施报复(当时,局长胡佛下台之后,他存在转正的可能性)。一正一反,一褒一贬,恰恰印证了一种粗鲁的判断,那就是政治本身即是邪恶。老百姓从来不相信政客们是好人,即使是的话,他也会经常使用丑陋的、卑劣的手段,这样做的结果就一定使他变成一个坏人。

  那么“深喉”也会是其中之一吗?

  “深喉”现身了,你的好奇心把你吸引到这桩新闻事件中来,问题是,你打算关心其中的哪些问题呢?你愿意相信哪一种判断呢?回答这个问题有助于清楚地认识你自己。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2 23:38

1945年,刘文学出生在四川省合川县渠嘉乡的一个农民家庭。他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1959年,为了保护集体财产,刘文学与坏人作坚决斗争,最后英勇地献出了生命,那时年仅14岁。

注:刘文学就是要告发地主王荣学偷摘集体的海椒才遭如此厄运的。
作者: 姜河月    时间: 2009-3-22 23:51

马克是尼克松部下、是FBI副局长,大目标上他和尼克松是一致的,他的告密是不光彩的,他可以用其它方法解决问题,他和尼克松应有矛盾,尼克松用错了人。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3 00:55     标题: 顶大苗

一把辣椒,两条人命,这在其他国家将是不可思议的事件,但是,在刘文学要告发一个地主这件事上,两条人命就和一把辣椒联系起来了。小小的刘文学是出于他的阶级斗争警觉,还是出于一个顽皮的孩子的闹事心理,已经无法讲清楚了,但是把他归于无知还是可以的,至少显得宽容一点。现在来看这个地主,如果他被刘文学告发成功,他将面临的是再一次的血淋淋的斗地主,这种狠斗使他恐惧也好,使他仇恨也好,狠斗本身意味着他已经没有活路,或者没有活头了,这就使得刘文学必须去死。他碰到了不想活,或者活着也没有意思的地主,还要用告发来迫使他早点作出死的决断,双方都与良心擦肩而过,一个可能是无知,一个可能是昧着。假设刘文学能够看到那一幕由他告发所引出的血腥狠斗,那假设中的一辈子,刘文学就可以活得舒坦了?这是值得深思的。
作者: cheryne    时间: 2009-3-23 03:06     标题: 回复 25楼 的帖子

朗读者真是一部不错的片子,印象比较深的有二个审判的场景。女主角汉娜二战中参加了党卫军,负责看管一个监狱,每个月都要从收容所里选出一部分人来运到奥斯威辛集中营,结果当然可想而知。但问题是当法官质问汉娜,“既然你知道这些人被选去奥斯威辛有什么后果,为什么还这么做?”的时候,汉娜很认真地说,因为监狱的房间是有限的,如果没有人被送走,后面的人就不能进来。
第二段法庭审讯的内容是汉娜和同事负责押送300个犯人前往某地,晚上夜宿教堂,突然教堂着火了,汉娜和同事们却决定不去开门,放任300名人犯活活烧死。法官问为什么不开门,汉娜对此的解释也颇值得玩味,她说当时我们不能开门,因为开了门犯人就会逃出来 ,我们会控制不了,就是失职。
女主角汉娜理所当然的被判了终身监禁,我认为她是有忏悔的,否则不会最后要把全部的积蓄遗赠给当年受害人的女儿。但是这部片子发人深思的地方还在于,作为一个目不识丁的个体,在这场集体主义的歇斯底里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纵观审判的全过程,从头到尾都充斥着复仇的情绪,而这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歇斯底里。德国历史学界在战后围绕审判的问题发生过两次大的争论,这两次争论留给人们的都是无尽的反思,不会反思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我想这大概就是导演想说又没有说出来的问题。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3 04:32

所有这些的背后,都有着一个比生命、良知都更为重要的东西,比如国家、真主什么的,经由从众或灌输,做到了价值替代。懦夫或奸佞的最有效的口实也是这些东西。这可以算是制度,也未必就是制度,制度所然,也然乎制度。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3-23 09:16

凡是揭发告密行为的文章,我一般不会轻易相信,这缘于我本人的一次亲身经历。多年前,我也曾被某著名文人认定是告密者,而且如果他把整个事件过程写成文章,可能大多数人会相信他的判断,他的某些行踪、某些言谈,我是唯一知情者,不是我汇报的,还能有谁,我真是百口莫辩,当他坚信他的判断准确,我所有的解释都属多余,都无法改变他的看法,他甚至还大度地表示,在这种体制下,他能理解我的行为的不得已,这让我更感屈辱,也更感愤怒,我甚至对天发誓,我根本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最近我在和永德喝酒的时候谈起此事,我说从那以后,任何在政治上稍有敏感的人物,我都坚决不再接触,不再交往,唉,两边不讨好呀,我宁愿老老实实地过我安稳舒适的平静生活。关于告密行为的性质,我赞同周兄,无须挥舞道德大棒,用一根道德牙签就可以把它触倒,但对告密行为的认定,须慎重慎重再慎重,文字追述是不可靠的,哪怕是当事人的回忆,即便档案也不可轻信,不要以为档案解密就可以澄清许多事实,档案是可以篡改的,档案更可以伪造,老木匠兄学历史出身,他对档案的慎重态度,我极为认同、非常赞赏。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3 09:55

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告密内容证明了什么?居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躺在档案里面,这种档案脸不脸红?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3 10:22

原帖由 李旧苗 于 2009-3-23 09:16 发表
凡是揭发告密行为的文章,我一般不会轻易相信,这缘于我本人的一次亲身经历。多年前,我也曾被某著名文人认定是告密者,而且如果他把整个事件过程写成文章,可能大多数人会相信他的判断,他的某些行踪、某些言谈,我是唯一知情者,不是我汇报的,还能有谁,我真是百口莫辩,当他坚信他的判断准确,我所有的解释都属多余,都无法改变他的看法,他甚至还大度地表示,在这种体制下,他能理解我的行为的不得已,这让我更感屈辱,也更感愤怒,我甚至对天发誓,我根本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最近我在和永德喝酒的时候谈起此事,我说从那以后,任何在政治上稍有敏感的人物,我都坚决不再接触,不再交往,唉,两边不讨好呀,我宁愿老老实实地过我安稳舒适的平静生活。关于告密行为的性质,我赞同周兄,无须挥舞道德大棒,用一根道德牙签就可以把它触倒,但对告密行为的认定,须慎重慎重再慎重,文字追述是不可靠的,哪怕是当事人的回忆,即便档案也不可轻信,不要以为档案解密就可以澄清许多事实,档案是可以篡改的,档案更可以伪造,老木匠兄学历史出身,他对档案的慎重态度,我极为认同、非常赞赏。
旧苗说的情况,当然可能存在。但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由“尽信书不如无书”变成“尽不信书”,未必可取。
之前还看到老童质疑章诒和的文字表述,这也是难点。说实话,我们今天奉为史学圣经的《左传》、《史记》等书,类似内容更多,西方也是,普鲁塔克的书,好在生动,疑处也在生动。其中的技术问题在于,作者为了追求生动,把自己的代拟转述,直接写成对方的呈堂供证了。
在今天的条件下,趁有些人物还健在,可以甄别、核实。档案不可尽信,也不可不信,所以还需要一套细密的考证功夫。对方有疑点,尽可摆出。史家最可贵的一点,是善于“阙疑”,但凡无法确证的,即坦然阙疑。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09-3-23 10:40

周兄,所以我一再强调的是不要轻易相信,不要轻信,不是完全不信,而是要存疑,个人回忆的不可靠,是大家公认的,档案的不可靠,我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感受尤为深刻,许多档案是如何形成的,不足为外人道也,当然我们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对档案从完全信任到废弃不用,但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持谨慎态度。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3 10:41

要我说,这段公案的所有关键点只在这段:“罗瑞卿批示:‘这个姓聂的王八蛋!在适当时候给他一点厉害尝尝。’”假设这段批示确实是确切无疑的话,因为它已经隐含的也是确切无疑的规定了某种证据的收集使用包括取信方式。呵呵。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9-3-23 10:45

我觉得,对告密揭发个案的判断,还是需要考虑具体情形,而不是一个绝对判断。
但是,一个鼓励告密揭发的制度,是我们应该明确否定的。

寻求历史真相,本身即目的,即不必为了揭露极权体制、更不可为了批判罪人。但历史真相,往往会令许多貌似光辉的形象崩塌。

我们这代人,或多或少都亲历过告密、揭发,感受过背叛、辜负。这种经验,深入骨髓,即使谅解,却很难忘记,更难不从此内心有所戒忌。

我们这个民族,从来缺乏自我忏悔的概念。大抵自己做过的事情,总是有理由的。在找理由原谅自己方面,我们从不缺乏智慧。

具体到章女士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对黄苗子先生很严重的指控。我觉得,黄苗子先生只要神智清醒,还是正面回应最好。否则多数人会以为是默认。而章女士所指控的告密行为,如果是当线民耳目那种,当时和现在都是难以令人原谅的。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3 10:50

人性本就如此,这样说虽然有点残酷,但若仔细默想一下,或能释然!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3 10:59

所以我才说,真正不可思议的其实只是:原来办案还可以有罗瑞卿那样办法!真正大开“眼界”。呵呵。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3-23 11:39

原来一直游移不决如何区分这样一件事情:它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
读了章诒和女士《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一文(http://yantan.org/bbs/thread-90053-1-1.html),终于肯定了为什么西方对于告密者是绝对无条件否定的。记得

初看美国电影《闻香识女人》就依然不解,现在解了。

    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但告密(揭发)的“形式”,即其行为和人格却是恶患无穷。弄不好这习惯深入骨髓,浸入染色体,化作精神细胞。说轻点带来变态扭曲人格,说重点影响人种发展、人类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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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文的观点我不太赞同.
对有些告密者本人充满鄙夷,对有些告密者本人是满怀敬意的。
1、主帖观点实际上也陷入了告密者的悖论之中去了,如果说黄苗子是告密者,那么那些把黄苗子告密的事实揭露出来的人,是否也充当了告密者的角色呢?

2、《闻香识女人》我也看过,它只是艺术家看世界的一个视角,并不等于西方文化无条件地否定告密者,2002年美国《时代》周刊选了告发安然公司的三位女性为当年的风云人物,标题就是《告密者》,没有这些人物大胆出来揭密体制的弊端和斗争,人类又如何得以进步而发展?正义又如何伸张?
3、“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我以为这是道德泛化、道德虚无的观点。不错,正义与非正义,对和错总有相对的一面,但那是今人的视角,而判断对错不能离开具体的时代和背景,而每个人对事物的良知判断,不能不思考他是否存在思想局限,比如他是有意为恶,还是出于自身的无知愚昧所然,如果不看到这点,确实无法做到客观地看待历史。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3-23 12:04

试图弄出一些公式,以帮助大家判断告密,我以为是徒劳的。
但大致的标准还是有一些的,比如,顺着极权者的旨意,把他人的思想视为告密材料(聂钳弩被上告的内容,大抵如此),则不可纵容、不能原谅。凡是把他人思想(含日记内容)视为惩罚依据的,都是不折不扣的极权统治;凡是主动配合当道者的意志,提供思想罪愆的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帮凶。——这里的思想,当指不会造成现实且迫切危害性的。据说,马克思说过一句话(我不知出处),叫“思想不构成犯罪”,很精彩的见解。不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更多时候只是秦制的拥戴者而已。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3 12:28

敢于理直气壮指责黄苗子的,最好还是先花点时间把寓真所写的《聂绀弩刑事档案》(再次感谢梅茗的转贴)仔细读一遍。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章女士的二手文章难免挂一漏万。

档案中有聂诗200多首,送给黄苗子的只占少数。而且聂的诗集最早是让文怀沙的老婆抄写的,早就流传出去了。黄永玉还当面向聂表示过要把自己收到的诗上交,怕受牵连。钟敬文早就劝聂焚诗。吴祖光在文革初期还向聂讨看文怀沙老婆的抄本。聂后来也急告朋友把他的赠诗烧掉。

在1972年12月3日的审讯记录中,办案人员向聂出示的证据诗,是他送给黄苗子的。黄苗子那时人在秦城监狱。

我也很想知道事实真相。可现在96岁的苗子先生躺在医院,不知他的家人会不会把此事告诉他。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3 12:59

就人的本性来说,如果说要忏悔,那是一个更长久永远的“主题”,而不会说,只会针对一个特定的时代,也不会说,忏悔之后也就一劳永逸了,嗬嗬,我的意思就是说,就人性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永远都是有罪的”应该还是不错的。
但是针对一个特定的时代,有些东西却是只有那个时代才有的,换句话说就是,本来它是可以不发生的,不像人性这个东东,实在难以避开哈?也就是说,如果要说人不可靠,并非只是那个特定的时代人才如此!呵呵。

作者: LS640604    时间: 2009-3-23 13:19

原帖由 金丝铁线 于 2009-3-22 08:04 发表
要是看到同学杀了校长一家,不说出来肯定就是错的;但要是抗战时期,看到日本校长被杀,不说可能又是对的。
当年洗脑很彻底,每人每天早中晚互相揭发三次,判断是非的标准与今天大不相同,揭发还是告密真的要具体分析。
今天的人看到小偷在街上行窃,大都不揭发不告密,今天的道德标准就一定是对的吗?
这种说法我喜欢,在相似的事情找出不同来或在不同的事情中找出相同来,都会加深我们的认识。
将就“金丝铁线”兄的例子,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1、什么是告密?我无力下一个定义,但还是要作某种限制,不是所有向官方举报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告密。我以为告密应包含两个条件:一是向官方举报在官方看来是某种“违法”的行为;被举报的人是举报者所认识的人(同事、朋友、亲人等)。所以如果在街上看到小偷行窃而打110肯定不能称之为告密。
2、告密的实质是什么?如果我们同意告密只存在于互相认识的人之间,那么我大概可以说告密的实质其实是一种“背叛”行为,“背叛”的是我们称之为忠诚的原则或价值,告密行为直接侵害了一般道德要求我们对朋友、亲人的忠诚的义务要求。
3、告密好不好?对不对?告密本身是一种矛盾的行为,是一种为了“更高”价值而牺牲忠诚价值的行为,是告密者内在的矛盾,是两种或多种不同价值或原则的冲突,“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只有具体到实际的事情上我们才能说谁轻?谁重?谁高?谁更高?

我以为循着这样的思路讨论起来也许更清晰或更容易把握一些。
作者: 姜河月    时间: 2009-3-23 16:34     标题: 大苗提到的刘文学案

“埋藏”了46年的刘文学遇害档案首度公开

昨日,市警察博物馆筹委会首次抖露了一个“藏”了46年的秘密——刘文学被害案的发生及警方
破案经过、凶手勒死刘文学制造溺死假象、凶手坦白杀害刘的真正动机。据悉,相关材料将被列入年底建成的市警察博物馆的刑侦展厅,并首次亮相公开场合。

  首次公开刘文学被害秘密

    “渠江水长又长,一个红星闪闪亮,少年英雄刘文学……”这首曾经被传唱的歌谣说的就是新中国第一个少年英雄刘文学。但是,刘文学被害案的真相却鲜为人知。昨天,市公安警察博物馆筹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即将建成的市公安警察博物馆专门设立了刑侦展厅。在该展厅,市民将看到关于建国以来的33个经典案例的资料。为此,市刑警总队5月确定了23个经典刑侦案件,其中有刘文学被害案、张君系列杀人案等。

    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白笙学说,民警花了5个多小时,从合川市公安局档案室1万多份案件卷宗里查找到刘文学被害案的120页的卷宗,其中有结案报告、逮捕证、凶手王荣学的坦白书等。

    据介绍,由于种种原因,警方侦破刘文学被害案的经过都没有对外公开过,警方只是按规定把资料保管到档案室。此次纳入警察博物馆后,将是首次向社会公开。


    先掐后勒抛尸堰塘造假象

    书本上对刘文学被害一案介绍很简单:1959年11月18日晚,刘文学帮助队里干活回来,发现地主分子王荣学偷摘集体的海椒,他当即大叫一声:“老地主偷海椒啦!”王荣学见事情败露拿出一块钱想收买他,可没有动摇刘文学保护集体利益的决心,他高声叫道:“不要你的臭钱!”就与王荣学展开搏斗,终因年幼力薄,被王活活掐死了。

    昨天,从警方提供的刘文学被害案的材料中发现,凶手作案后,曾制造假象,企图逃避打击:当晚,地主王荣学1元钱收买刘不成后,把刘骗到旁边的红苕地,将刘按到在地,左手卡住脖子,右手捂住嘴。见刘失去反抗后,王扯下背兜上的草绳,将刘勒死,并把刘的尸体扔到土沟中。之后,王觉得不安全,又将刘的尸体抛到50米外的一堰塘,制造出刘落水被淹死的假象。

    群众举报警方5天破案

    卷宗里的内容表明:第二天,刘的母亲发现儿子失踪,上报了生产队。群众在堰塘里发现了刘的尸体。四川省合川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在刘尸体的后颈处有明显的被绳子勒过和掐过的痕迹,初步断定刘不是溺水身亡的。

    随后,民警在距离堰塘50米处的海椒地和红苕地上,发现了洒落一地的海椒、打斗的痕迹和尸体拖移的痕迹。接着,民警发现了刘的脚印和一根草绳。由此民警断定这就是第一现场。

    一知情民警告诉记者,合川公安局只好请生产队领导召开社员大会,请大家大胆揭发。会后,有一农民揭发说:地主王荣学的粪船上有装海椒的口袋;同时,在大家议论此事时,王脸色异常,一语不发。

    于是,民警就找到王,发现王手上有被咬伤的痕迹,并从其家中发现了其偷到的赃物——海椒。经审问,王交代了其杀害刘文学的犯罪事实。

    1959年11月21日,王亲笔写下了坦白书。11月22日,合川县公安局发布逮捕证将其逮捕。1960年,合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王荣学死刑,当场执行。

  地主坦白:两次贿赂被拒

    卷宗里王荣学亲笔所写的“坦白书”已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纸张有些发黄,但仍然清晰地记录了其杀死刘文学前曾两次贿赂刘文学被拒绝。

    在坦白书上,王说:他37岁,住粱嘉乡双江大队五小队。当晚,他从粪船回家,在一伙食团小海椒地里摘海椒,准备拿去卖钱,以买酒和买草鞋。当晚被刘发现后,王说拿一块钱给刘,请他不要说此事。刘说,他在学校入少先队老师说过的,是少年先锋队要对坏分子作斗争,当场拒绝了。王说,两次被拒绝就动了杀刘文学的心。

    刘文学母亲现居敬老院

    据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技术处副处长白笙学介绍,刘文学家是三口之家,他是独子。目前,其父亲已经死亡,其母余太真已经90多岁,住在合川市敬老院。“余的思维已有些模糊,说话没有头绪。”白说,余已经明显很老了,但白等去慰问她时,余语音模糊的说:“谢谢政府的关怀,我过得很幸福!”
作者: 姜河月    时间: 2009-3-23 16:43

刘是听老师的:他在学校入少先队老师说过的,是少年先锋队要对坏分子作斗争。

那时的小人书、小画册很多内容是儿童、少年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故事,墙上的标语也是“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孩子小,不可能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要抓坏人的孩子很多,但多没有机会,刘文学是逮到了机会。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3 23:06

那个年月,告密者把告密者告进监狱的多了去,而且以思想犯为最多。思想犯要坐牢,那是专制的特征,不能因为告密者也坐牢了,而且是以思想犯坐的牢,就可以对自己曾经是一个告密者不加反省。别人对坐过牢的告密者可以表示指责,不是要说他活该,而是在指责之后希望他能够反省一下自己的良心,家父被一个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党支部书记打成右派,当年我为家父伸冤时听到这个消息,当时的反应是“晚了,他连反省自己的良心的机会也被剥夺了”,事实上,还有更多的人都是在来不及反省的情况下就被专制整死的。由此,我想到的是,幸存的告密者不能自己漠视自己还有的反省机会,因为这种漠视不仅是对被他告密的那个人的继续漠视,而且也是对于专制继续玷污自己良心的继续默认。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4 11:42

关于道歉和忏悔说几句。
要求道歉是当事人的权利,为什么聂绀弩不要求,不追究?甚至至死都和这些所谓告发他的朋友们保持来往,说明了什么?
忏悔这个源自宗教的仪式,最核心的内含就是自我反省。原来天主教徒是在教堂的密室里通过神父向上帝忏悔自己所犯的罪。后来的基督徒可以直接向上帝忏悔。所以,一个人对自己所犯的过错到底有没有忏悔过,这是他内心的秘密,不需要向公众交代。
出于公众和舆论压力的所谓公开忏悔,那很可能是作秀。而那些自以为可以要求别人忏悔的人,那是把自己当成上帝或良心的化身了。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4 19:50     标题: 旧文:宽恕也不是无原则的,这原则就是对真相的澄清和清算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4 11:42 发表
关于道歉和忏悔说几句。
要求道歉是当事人的权利,为什么聂绀弩不要求,不追究?甚至至死都和这些所谓告发他的朋友们保持来往,说明了什么?
忏悔这个源自宗教的仪式,最核心的内含就是自我反省。原来天主教徒是在教堂的密室里通过神父向上帝忏悔自己所犯的罪。后来的基督徒可以直接向上帝忏悔。所以,一个人对自己所犯的过错到底有没有忏悔过,这是他内心的秘密,不需要向公众交代。
出于公众和舆论压力的所谓公开忏悔,那很可能是作秀。而那些自以为可以要求别人忏悔的人,那是把自己当成上帝或良心的化身了。
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宽容,或者宽恕呢?

    在我看来,宽容有两种含义,一个是如《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的,“宽容是指容许别人有行动和判断和自由,对不同于自己或传统观点的见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也如《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所说,“宽容是指一个人虽然具有必要的权利和知识,但是对自己不赞成的行为也不进行阻止、妨碍或干涉的审慎选择。”另一个则是对于任何人对我的触犯或伤害,给予原谅,不再计较。这有如据称马克.吐温所说的一句话,“你把一朵雅致如雪的兰花踩在脚底,它却把芳香留在你的脚背”。说到底,这两种宽容,前一个宽容是政治学的,后一个宽恕是宗教学的。显然,适合于谈论自杀者赵承熙的是后者。

    所谓宽恕人,就是在脑海中,把人与他所犯的过错分开,把他从伤人的行为中解脱出来,然后再次认识他。而事实上并未改变他本人——他做过的事仍历历在目,犯的错依然毫不含糊。不过是在宽恕的过程中,当你在记忆中重新创造他时,他就因这心灵的手术而改变。所以,宽恕就是将伤害从心灵的档案中消除。宽恕是自我解放的行为,并不能改变对象。

    抢手赵承熙在9分钟内发射170多发子弹,把如雪兰花一般的三十二条生命踩在脚底。死者长已矣,何以把宽恕的芳香留给赵承熙?对赵承熙夺命的伤害何来原谅,不再计较?!所以,宽恕是生者的行为,死者是永远无法,故而也不可能宽恕凶手的。

    宽恕也不是无原则的,这原则就是对真相的澄清和清算。否则,就不叫宽恕而叫忍让。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在处理种族隔离遗留的问题时,选择的是宽恕,但前提是成立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尤其是图图大主教应该对“宽恕”有最深的理解。我们与日本迟迟不能化解矛盾,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日本根本不承认所谓的真相。这便使得宽容的前提不得成立。

    神是惟一有资格宽恕人的主宰。此外,那位被得罪的人,也有资格去宽恕触犯者。所以,旁人、生者是没有资格可以代替上帝或死者宣布:我可以宽恕赵承熙!另外,上帝对人的宽恕与赦免是有条件的。人需要彻底的悔改,并接纳祂的赦免与宽恕。而赵承熙懦弱地选择了自杀,无论从社会学或宗教学看,真相永远不清,悔改永远不可能实现。所以,赵成熙是无法获得宽恕的。

——此中意旨,可以拷问黄苗子和回应施女士。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4 19:58 编辑 ]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4 20:06     标题: 《狄马:有一种怯懦叫宽容》(节选)

......

    二战结束后,对参与大屠杀的纳粹分子共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审判。第一次是纽伦堡审判;第二次是1947年波兰的克拉科夫审判;第三次就是1963年12月的法兰克福审判;而一些直接参与了屠杀和指挥的纳粹之所以能在前两次的审判中逃脱惩罚,理由就是:我们是下级,不得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因而,在1963年的法兰克福审判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被带上法庭的前党卫军军官们没有一个不是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的,但随着审判的深入,幸存者对悲惨遭遇的陈述、对奥斯维辛屠杀的控诉,使法官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尽管纳粹分子还是在法庭上为自己狡辩,但在不断呈堂的证据面前他们最终也不得不低下了头。

    德国人在总结这次审判时认为,他们追究的不是这些党卫军军官们在杀人前的心理活动,而是杀人后个人应负的责任。在他们看来,不管是在任何时代、任何环境下,人都不能杀人。一旦杀了,个人就应当永远对此负责。不用说你是执行上级命令,就是全国人民商量好,一起出去谋杀,谋杀还是谋杀,而对谋杀罪的起诉没有时效限制。哪怕你是七老八十,哪怕你已病瘫在床。不能走路,可以坐着轮椅来;不能呼吸,可以插着氧气管来。对一个个体生命来说,这看上去有点残酷;但对整个社会的正义来说,又是最基本的要求。因为一个社会如果连杀人都可以不追究的话,那么,其他犯罪就更有理由姑息了。

    中国人喜欢讲“恕道”,但我怀疑这种没有信仰根基的宽恕背后掩盖的是阿Q式的“儿子打老子”似的怯懦。什么“宰相肚里能撑船”,什么“相逢一笑泯恩仇”,全是自欺欺人的鬼话!恩就是恩,仇就是仇,如果相逢一笑就能泯了的话,还要法院干什么?但如果说“泯不了”的话,势必就要有恩报恩、有仇报仇,事情就麻烦了,于是干脆眼睛一闭,说一声“大人不记小人过”,万事大吉。可是小人怎样了呢?因为知道大人“不记”,所以他常常在“过”,于是中国社会就陷入了一种永远的“君子斗不过小人”、“谗人高张,贤士无名”的怪圈。

    远的如秦始皇坑儒、迫害孟姜女的故实暂且不提,单是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的历史陈狱有几件得到了清理?在三反、五反、反右、文革,以及其后历次运动中趁火打劫、落井下石、污人清白、淫人妻女、占人钱财、揭人隐私的闯将、先锋,有几个得到了惩处?相反,当我们在各种文献、报道中自觉地为他们讳去姓名,用×××代替时,我们何尝意识到这是在助纣为虐?当我们兴高采烈地以“过去的事情一风吹”、“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一切向前看”等莫名奇妙的指令书写历史时,我们何尝意识到这是把化解仇恨的任务推给了下一代?当我们对“文革”只满足于抽象地否定时,我们有谁知道在沈阳监狱里轮奸张志新的是谁?在龙华滩头射杀林昭的又是谁?又是哪个恶棍在枪杀完林昭后,还上门向她母亲催讨子弹费?又是谁往江西姑娘李九莲的喉管里钉的竹签?又是哪些披着人皮的医生在枪毙钟海源之前把肚子划开取走肾器?又是哪些人在“广西人吃人事件”中,活煮“地富反坏右”,最后把尸体吃得连生殖器也不留下?……我们不想诉诸仇恨,更不想诉诸暴力,但我们要求杀人者、吃人者承担起码的责任,这算不算不宽容?

    与这种“一风吹”政策相反的,是西方人不遗余力地寻求司法公正。寻求司法公正的目的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正义;寻求正义的目的也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更重要的是为了警示没有犯罪、也没有受害的人。尽管这可能让一些人——比如犯罪者的家属——付出沉重的代价,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对一个社会来说,假如罪恶不予追究的话,那么,它所带来的恐惧就不会一日消除;而恐惧和仇恨是一对孪生兄弟,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生活在恐惧的阴影里,仇恨的种子就随时会生根发芽。因而,一个具有基督之爱的人,也主张惩罚犯罪,原因是一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不过在惩罚犯罪的时候,不应带着巨大的仇恨和快乐,而应带着巨大的悲伤和怜悯情绪。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自己也会犯罪。

    对犯罪者来说,犯罪的是人,而不是生命。就生命而言,他和我们一样蒙受了上帝的恩光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有爱恨,会嫉妒,脆弱得像一根芦苇。现在因为撒旦的诱惑他坠入了犯罪的深渊,社会不得不动用强制力量惩罚他,甚至终止他在陆地上的生命;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痛惜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从这种不幸的惩处中获得一种悲剧性告诫,而不应幸灾乐祸。因为仇恨只能生出更多的仇恨,就像秃鹰养育秃鹰,狗生出更多的狗一样。

    在这样一种化恨为爱的惩处中,受害者及其家属从这种罪犯受到惩罚、损害得到赔偿的正义行动中获得了信心和力量;犯罪者及其家属以自己支付的代价赢得了救赎,换回了社会对自己及其家人的重新信任;没有犯罪、也没有受害的人从这种司法实践中汲取了教益,知道了我们自己也随时有可能因为贪婪、自私、爱欲、狂悖跌入犯罪的深渊,就像我们亲眼目睹的那样,从而变得更为警醒。因而,就结果而言,这不仅是一个人或一家人的胜利,而是所有人的胜利;不仅是犯罪者和受害人走进了阳光,而是所有的人都走进了阳光。

......

(原文见本人博客:http://www.unicornblog.cn/user1/118/11143.html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4 20:11 编辑 ]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4 20:55     标题: 回笛子50,51楼的帖子

你举的那些杀人,吃人,强奸等等的例子和我们讨论的所谓告密可以相提并论吗?前者是犯罪行为,后者是道义缺席---且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在这件事上,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受害者。

你我都不是当事人,你我本来就没有所谓原谅或宽恕的资格。我也不认为黄苗子会在乎你如何看待此事。他内心经历过什么更不是外人可以想象的。

抱歉,我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对于我来说,这不是通常具有娱乐性的掐架。希望体谅我的心情。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3-24 21:18 编辑 ]
作者: 水笺    时间: 2009-3-24 21:58     标题: “又是哪个恶棍在枪杀完林昭后,还上门向她母亲催讨子弹费?”

八十年代初,“从重从快”打击什么的时候,被枪毙的人,他们家里也被要交子弹费的,不记是好多钱去,只记得钱不多,很少,很少,好象是几毛钱,还是一元钱,这当我当时挺纳闷的,以为要较多钱的,要这么少的钱是什么意思?直到我长大些(不是指年龄),才真正明白要子弹费的含义,伤哪!那儿会抢毙一个人,可能的罪行也许是被指控抢几十元钱,主要不是钱的问题,是情节的问题,比如你抢老幼的钱,抢老外的钱,情节都是不可恕的。

类似的氛围迄今也没有完全消失,时刻让我们难受。所以我们都特别向往西方的民主和法制社会。只是我觉得追溯历史时,要更加注重产生历史的根本原因。
作者: 剑影秋歌    时间: 2009-3-24 23:45

不错。我是说,主帖和讨论都不错。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09-3-24 23:51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9-3-23 10:45 发表
我觉得,对告密揭发个案的判断,还是需要考虑具体情形,而不是一个绝对判断。
但是,一个鼓励告密揭发的制度,是我们应该明确否定的。

寻求历史真相,本身即目的,即不必为了揭露极权体制、更不可为了批判罪人。但历史真相,往往会令许多貌似光辉的形象崩塌。

我们这代人,或多或少都亲历过告密、揭发,感受过背叛、辜负。这种经验,深入骨髓,即使谅解,却很难忘记,更难不从此内心有所戒忌。

我们这个民族,从来缺乏自我忏悔的概念。大抵自己做过的事情,总是有理由的。在找理由原谅自己方面,我们从不缺乏智慧。

具体到章女士这篇文章,可以说是对黄苗子先生很严重的指控。我觉得,黄苗子先生只要神智清醒,还是正面回应最好。否则多数人会以为是默认。而章女士所指控的告密行为,如果是当线民耳目那种,当时和现在都是难以令人原谅的。
补充一句,我不认为任何人有权利去要求别人忏悔。我只是说,对章女士的指控,黄苗子先生如果正面回应最好。
作者: 夜盗襌    时间: 2009-3-25 00:07

本来也说几句
可惜这是个大问题

罢了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5 14:26     标题: 不知笛子有否看过章女士的如下文字

聂绀弩笑问:“你告过密吗?”
    “我告过,而且后果严重。”
    “什么后果?”
    “把人给毙了。”

    他把话题拉了回来:“你跟我说说那件后果严重的事情。”

    我开始了讲述:“最初的几年,我是在苗溪茶场。三十多个新、老反革命女犯挤在二十多平米的监舍。睡在我斜对面的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妇女,叫张家凤。她生性活泼,多才多艺,有一条好嗓儿,会唱许多中外歌曲。高兴起来的话,还要讲几句英语。我觉得她是众多女囚中最可爱的,但是组长警告我说:‘张家凤是个抗拒改造的反改造分子,你不要接近她。’很快,我便发现她的精神不够正常,自说自唱,神神叨叨的。越是春茶采摘的季节,她越是发作。别人一天采茶二十多斤,她的茶篓却是空的。消极怠工,就是抗拒改造,晚上要挨批斗,犯人斗犯人。多数犯人为了表现自己靠拢政府,接受改造,批斗时就掐她的胳膊,扯她的头发,煽她耳光,我吓得躲在旮旯,但张家凤却习以为常,甚至面带微笑。组长又告诉我:‘她的态度如此嚣张,是仗着自己军人出身、军大毕业。打过几次杀威棒,好些了。她犯罪的起因是被一个首长搞了以后,甩了,从此对共产党怀恨在心。’”

    “这样经历的女同志,在建国初期是不罕见的。即使有些年轻女同志被组织安排给了某首长做老婆,多数也不幸福。”聂绀弩插了一句。“大概是第二年采摘春茶的时候,张家凤的旧病复发了,而且很严重。她咒骂的不光是那个曾经玩弄自己的部队首长,也不单是把她送进监狱的军事法庭。她咒骂的是毛泽东。很多犯人都听见了,大家争先恐后地去揭发。事情汇报上去,管教干事发话下来,说:‘章诒和的文化程度高,叫她不要采茶了,拿着纸和笔,跟在张家凤的后面。听到一句反动话,就写下一句。再布置另外几个犯人靠近张家凤劳动,一边采茶,一边用心记下她说的,晚上让她们找人写成揭发材料,作旁证。’当时正是下午四点钟的样子,从清晨四点开始爬上茶山,人已经干了一圈儿(即12小时)。我累得要死,腰痛得要命,好像就要断了。一听到这个任务,忙甩下茶篓,心里别提多高兴啦。只觉得自己可以从筋疲力竭中逃出来,而不去想想我记录下的材料是干嘛用的。我跟了她两个下午,她在咒骂的时候,仍称毛泽东为毛主席。她真的疯了——这一点,别人不懂,我应该懂。大约过了半年,在‘十一’国庆节之前,张家凤被押走了。9月30日,劳改茶场召开宽严大会。宽大处理的样板是我们的那个组长,减刑半年;从严惩治的便是张家凤了,因恶毒攻击伟大领袖而判处死刑。宣判后的二十分钟,远处传来了两声枪响,数千人的会场如一潭死水。子弹射穿她的同时,仿佛也击中了我。张家凤死了,我觉得是我用笔和纸害死的。”我说不下去了。聂绀弩起身把茶杯端给我,说:“喝口水,喝口水。” “聂伯伯,你知道吗?从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从枪毙张家凤的那一天开始,我便觉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罪不在你,错不在你。”聂绀弩的目光沉郁,仿佛人类的善良、忧患及苦难都随着目光,流溢而出。他吸烟的时候,嘴唇原是紧闭的。这时却张开了,一股青烟冒出,随即散开,在空中形成淡薄的雾气。他仰着头,看着这飘动的青烟渐渐散去,语调平缓地说:“密告,自古有之,也算个职业了,是由国家机器派生出来的。国家越是专制,密告的数量就越多,质量也越高。人们通常只是去谴责犹大,而放过了残暴的 总督。其实,不管犹大是否告密,总督迟早也会对耶苏下手。”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3-25 15:02

人们通常只是去谴责犹大,而放过了残暴的 总督。其实,不管犹大是否告密,总督迟早也会对耶苏下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才是真正的悖论,犹大不去告密,难保他不会成为耶稣。
看了那么多章诒和的文章,我对其叙事的真实性打大折扣。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5 23:45

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5 14:26 发表
“聂伯伯,你知道吗?从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从枪毙张家凤的那一天开始,我便觉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呵呵,施女士说不回答了,忍不住还是一吐为快。其实,我以为最有价值的还是这句。包括这个事件本身,都是章女士自己叙述出来的。

这使我想起前天看的《朗读者》的结尾,父亲把自己十五岁以来的经历讲给女儿听。这个结尾太好了,意味着道理不是一年两年,一辈子二辈子能够辨明的,但关键在于要叙说他,要代代相传的讲述这个故事。因为,关于善恶的问题,只要讲,犹如圣经,真理就会在心中自现。

中国的问题是压住不让讲,试图遗忘。而施女士您呢?您也不让讲。
作者: 江湖夜雨    时间: 2009-3-26 00:17

严重不能认同施国英女士上面的观点。
什么是“体制”?
我们就是“体制”,没有我们,哪里会有这个体制。
说到反省,我们什么时候真正反省过?
作者: 江湖夜雨    时间: 2009-3-26 00:20

本国所谓的知识分子,
包括这个论坛里面的人,
逃避了这么多年,
全部推给“体制”,
这样就能选择性失忆?
都是电路开关?
作者: 某某马甲    时间: 2009-3-26 01:20     标题: 回复 61楼 的帖子

楼上在前一帖说的还有点在点子上,怎么一漏嘴就变成了针对所有的人了?一根横杆统统撂倒,不如看得再仔细一点,然后再打开你的电路开关,好不好?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6 02:00

连星星都没有的黑夜,伸手不见五指。天亮之后,我们才发觉走错了路。走错了路,是我们的态度不好么?是我们的思维混乱么?

近乎外星人地研究出,人本来就是两条腿就不是等长的,而中国人反思了n个百年,结论不是天太黑就是人太邪。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6 10:46

原帖由 金丝铁线 于 2009-3-22 08:04 发表
要是看到同学杀了校长一家,不说出来肯定就是错的;但要是抗战时期,看到日本校长被杀,不说可能又是对的。
当年洗脑很彻底,每人每天早中晚互相揭发三次,判断是非的标准与今天大不相同,揭发还是告密真的要具体分析。
今天的人看到小偷在街上行窃,大都不揭发不告密,今天的道德标准就一定是对的吗?
想一想,对于这些有关良心、道德的事情,恐怕还是情境中的问题,答案也只能是情境中的。得有一码是一码,就事论事,不会有简单抽象的结论。要通过叙事研究来完成,要讲故事,反复讲,常讲,道理就在其中。因为故事是人在讲,在讲人,关于人关于生命的意义会在讲述中凸显出来,其理自现。问题是不能不让讲,不让反思,不让怀疑。当然,这不是说你,也不是针对施女士。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6 11:00

笛子,我不得不说一句重话,你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都是很有问题的。
我在章文的贴子里明确表示过我毫无保留地支持披露真相。谁不让你讲话了?
不要只守着你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去看看邱版转的那个反驳章诒和的帖子,你会多了解一些真相。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9-3-26 11:02 编辑 ]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6 11:01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9-3-23 11:39 发表
原来一直游移不决如何区分这样一件事情:它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
读了章诒和女士《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一文(http://yantan.org/bbs/thread-90053-1-1.html),终于肯定了为什么西方对于告密者是绝对无条件否定的。记得

初看美国电影《闻香识女人》就依然不解,现在解了。

    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但告密(揭发)的“形式”,即其行为和人格却是恶患无穷。弄不好这习惯深入骨髓,浸入染色体,化作精神细胞。说轻点带来变态扭曲人格,说重点影响人种发展、人类生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此文的观点我不太赞同.
对有些告密者本人充满鄙夷,对有些告密者本人是满怀敬意的。
1、主帖观点实际上也陷入了告密者的悖论之中去了,如果说黄苗子是告密者,那么那些把黄苗子告密的事实揭露出来的人,是否也充当了告密者的角色呢?

2、《闻香识女人》我也看过,它只是艺术家看世界的一个视角,并不等于西方文化无条件地否定告密者,2002年美国《时代》周刊选了告发安然公司的三位女性为当年的风云人物,标题就是《告密者》,没有这些人物大胆出来揭密体制的弊端和斗争,人类又如何得以进步而发展?正义又如何伸张?

3、“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我以为这是道德泛化、道德虚无的观点。不错,正义与非正义,对和错总有相对的一面,但那是今人的视角,而判断对错不能离开具体的时代和背景,而每个人对事物的良知判断,不能不思考他是否存在思想局限,比如他是有意为恶,还是出于自身的无知愚昧所然,如果不看到这点,确实无法做到客观地看待历史。
1、向权贵絮叨,这是高密;向真理(包括上帝,包括公众,不是庸众)絮叨,这是反思或忏悔。这个可以看出安然女性与黄苗子的区别。

2、艺术是美,美是真善的统一。电影反而比理论更能接近真理,特别是存在的真理。

3、黄苗子告密行为引发公众激烈讨论,就是他不应是无知为恶。他是一个文化人,是中国知识的代表。他是一个应当有根的人,有根的人作出无根的事,反思意义大矣。
作者: 流星雨    时间: 2009-3-26 11:38

聂绀弩:嘎嘎
黄苗子:霍霍

作者: 施国英    时间: 2009-3-26 11:44

果然是埋头在自留地里继续挥舞道德大棒。连关心一下相关的事实真相都没有兴趣。
还奢谈真理,殊不知真理首先就是关于真假的判断。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09-3-26 12:25

原帖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6 10:46 发表


想一想,对于这些有关良心、道德的事情,恐怕还是情境中的问题,答案也只能是情境中的。得有一码是一码,就事论事,不会有简单抽象的结论。要通过叙事研究来完成,要讲故事,反复讲,常讲,道理就在其中。因为故事是人在讲,在讲人,关于人关于生命的意义会在讲述中凸显出来,其理自现。问题是不能不让讲,不让反思,不让怀疑。当然,这不是说你,也不是针对施女士。
1、向权贵絮叨,这是高密;向真理(包括上帝,包括公众,不是庸众)絮叨,这是反思或忏悔。这个可以看出安然女性与黄苗子的区别。

=======================================
你是希望总结出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规则,实际上很难。好比说身处二战中,英国人发现一个暗杀丘吉尔的密谋,去揭发就是对的,德国人发现一个暗杀希特勒的密谋。去揭发可能就是错的,错对不在揭发告密本身,而在逃不过的是非判断。
但是,身为德国人,坚定地相信只有希特勒能够救世界,告发这样一个阴谋,为什么良心就会有问题呢?当然,事过境迁,他不再信希教了,想想要不是他告发,可以少死很多犹太人,良心可能受谴责,但要是他不觉悟,还是觉得犹太人不劳动还那么有钱,就是该死,你只能说他观点是错的,没法用告密本身来谴责他的良心。
作者: 江湖夜雨    时间: 2009-3-26 14:01

什么时候有过真理?
需要的时候就是真理,不需要的时候就是个人价值选择?
基本对本国知识分子彻底绝望。
有谁真正反省过自己行为与价值选择的背离,
有几个人主动的接受基本的逻辑学训练,
却陶醉于智力与思辩的狂妄中。
章的仇恨,黄的骑墙,聂的激愤,多数人的假面,周而复始,看不到尽头。所有人自己应付的责任和罪恶都淹没在灰烬中。
然后总有人说,“不要埋头在自留地里继续挥舞道德大棒”。
现在那里还有道德,那里还有伦理?“道德大棒”这个东西,你还找得到么?
英、美现在的“体制”构成,完全剔除个人道德、公共伦理、个人信仰?
摧毁了“恶”的“体制”,你就能顺利得到“新体制”?还是这个世界可以不存在“体制”?
狂妄的尽头就是毁灭!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9-3-26 14:16     标题: 70楼的话很迷糊的说

70楼的话有点虚无哟,逻辑训练不是理性思维和判断事件的充分条件,判断还建立在事实与常识判断基础上。
此事的关键还在证据的认定,如果黄苗子确实把聂的赠诗上交并按照当政者要求做出解读,起码不是一件善事,在当时或许情有可原,事后呢,能够心安理得泰然处之,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起码勇气不够——不能面对不光彩的自己和过去。
如果证据有问题,比如此事系误传,那章女士则是以讹传讹。
如此而已。
作者: 江湖夜雨    时间: 2009-3-26 14:44

怎么才算确认“事实”和“常识”?
不符合基本逻辑的“事实”和“常识”,我不关心,浪费精力
我只关心符合基本逻辑的“事实”和“常识”引起的效果。
“事实”和“常识”本身,并没有那么重要。
作者: 自觉的梦游人    时间: 2009-3-26 17:48

主贴引发的讨论话题,在我看来,是“专制”和“告密者”之间的关系,我予以加精,就是看到了主贴将引发一场讨论,从这一点讲,这个操作做得很到位,只得自我得意一番。
果然,在基本认为“告密者”有不同形态的前提下,对于“告密者”的看法引起了针锋相对的交锋,大致上,认为专制之下,“告密者”不应该被苛责的算一派;认为专制之下,故意的“告密者”是一种“堕落”的是第二派;认为专制之下,“告密者”应该对“告密”的后果作良心反省,不管他是有意还是被迫的,这是第三派(本人属于这一派)。现在,讨论的方向,已经按照燕谈的跑题党传统,朝争论具体的“告密者”是不是存在的方向发展,似乎,争论出这个具体的“告密者”不存在,对于文革时期的专制之下的“告密者”的良心追究与否的问题就可以搁起来不讨论了。本人以为,这场由某个具体的“告密者”引发出来的讨论,主题还是在“告密者”的良心怎么看。通常,当人们与一种人谈良心,是因为他还是有良心的,如果在前提上,先把与之讨论良心的对象当作没有良心的,那无异于自己在准备对牛弹琴。所以,这里的良心反省,在我看来,是指有良心的好人,包括这些“告密者”来反省专制之下自己的良心。我的基本看法还是上面几贴的看法,专制任意践踏着人的良心,对于它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践踏,也要用反省自己的良心,通过自己的良心执着,来完成这种批判。对于“告密”造成的伤害,在专制之下,人们可以找到很多不得已的原因,而对“告密者”宽怀相待,但是惟有良心这一点上不容宽,这牵涉到专制之所以能够得逞它的践踏的问题,对任何由“告密”的不同形态造成的伤害,都不能因为它的“事出有因”而不做良心的反省,因为专制就是通过践踏良心来实行专制的,“告密”造成的,不仅是对被告密者的伤害,更是“告密者”让专制对于自己的良心的践踏的得逞。事过境未迁,唯有能够抗击专制的继续践踏的,就是自己反省自己的良心,让天良的自我召唤来使得专制对于良心的践踏不能继续肆意得逞。
民族的反省,一直是处于很多人抱着与己无关的心态对待之的状态,似乎文革时期的整个民族的良心泯灭状态,都是专制的罪恶所致。只要把这个垃圾桶掀开了,再狠劲地唾上一口唾沫,我们就可以拍拍手,庆幸自己的良心未泯了。是不是这样呢?这个倒是要我们捂着良心想一想的。
作者: 吹笛在湖北    时间: 2009-3-26 20:06

对任何由“告密”的不同形态造成的伤害,都不能因为它的“事出有因”而不做良心的反省,因为专制就是通过践踏良心来实行专制的,“告密”造成的,不仅是对被告密者的伤害,更是“告密者”让专制对于自己的良心的践踏的得逞。事过境未迁,唯有能够抗击专制的继续践踏的,就是自己反省自己的良心,让天良的自我召唤来使得专制对于良心的践踏不能继续肆意得逞。

——自觉人说的太好了,“争论出这个具体的“告密者”不存在”是应当放在其次,否则掩盖了是否要对告密者进行追究的主题。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6 22:16

梦子在楼上的文中大量使用“专制”等这类字眼,而这类字眼分明是后知后觉的东西。在那个时代,制度是一个正义的字眼,被称作”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反之的呢,则是”复辟“,”借机报复“,”阶级敌人“等等不一而足。那个时代,别说私产了,就连私心都要被批斗和自我批斗。”斗私批修“,尤其是”斗私“,”狠批私字一闪念“,难道不是”自我告密“么?如果连告发自己都成为正当的思想时尚,那么,告发别人又有什么痛心疾首的呢?

在这展开的讨论中,内中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人认罪,所谓”忏悔“是也。而现代法律实务中,认罪是换取减刑或免刑的交易;即使在基督教那里,”忏悔“也是个人自己的安排,无需向公众具体表示的。

要知道,即使在纳粹的集中营中,还不乏犹奸在告密,在监视,在助法西斯为虐。人性有固有的良知,也有固有的脆弱和卑劣。在民事诉讼中,夸大自己受到的损害,试图从对方获取更多的利益,本质说来,都是打算借用公权力的强制来实现自己未必正当的利益。面对这些,寄望于良知么?还是要追究公权力的公正吧。
作者: 李大苗    时间: 2009-3-26 22:17

借机报复=阶级报复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09-3-26 22:48

还是要追究公权力的公正吧。
=================
就是这话。
唐太宗时人不爱告密,到武后时就都爱上告密了,到玄宗时又不爱告密了,是人性变得快还是统治者的问题?
玄宗如果号召追究揭发当年告密问题,恐怕来的就不是开元天宝,而是另一个武后时期了。
作者: 肖雨    时间: 2009-3-28 09:37     标题: 章诒和的心理变态

很高兴你能承认关于请吃饭的错误,实际上不是你的错,是章诒和那篇文章引导如此。至于聂诗的问题,已经真相大白:章诒和是把黄在几十年后才看到的诗的告密者的罪名硬安在他头上。详见: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738619
这里只想对章的人品发出质问:她明知96老人黄苗子重病住院,无法回复她的胡编乱造,却用如此卑鄙恶劣的手段无中生有!记得我刚看到她的“往事”的时候,几乎是怀着崇敬的心情。但当看到后面她因为个人好恶,竟不惜无公开人家家里的隐私,给人家扣上绿帽子,实在令人无法接受。再看到她最近这篇东西,不免使人觉得她的心里有些变态!可能是一种受过迫害之人的心理病态??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3-28 10:04

楼上的结论也是十分可怕的,王容芬的一篇文章就能代表真相吗?
当一个人有勇气说出这个人是骗子的时候,意味着他也会被一万个人说他是强盗,这就是为什么真相总是难以被澄清的原因.

我以为王容芬的文章只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已,并不能代表真相.也许谁也永远无法知道真相.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3-28 11:22

**事态发展到现在这种状态,看来黄苗子是否“告密”是非要弄清不可的了。
  但俺所感到的,只是悲哀。
  1、 一些人坚持了道德的审判,应该。不过,也请这些道德审判者自已想一下,你如果处于这种环境下,能经得住压力否?要知道,这压力不仅及于自身,而且,在当时的形势下,是要株连九族,甚至千秋万代,祸及子孙的。
  2、 如果档案里发现有黄苗子写的材料,怎么来区别:是不得已的“揭发”还是主动的告密?
  3、 重复一下昨天一个帖子里的话:
要区别许多差异:
  1、是主动“揭发”还是被动“交待”;
  2、是据实“交待”,还是别有用心的诬陷;
  3、是全部倒出来还是有所保留。
而这些,恐怕是很难理清楚的了,特别是当事者已经不在的时候。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3-28 12:03

原帖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6 11:01 发表


1、向权贵絮叨,这是高密;向真理(包括上帝,包括公众,不是庸众)絮叨,这是反思或忏悔。这个可以看出安然女性与黄苗子的区别。

2、艺术是美,美是真善的统一。电影反而比理论更能接近真理,特别是存在的真理。

3、黄苗子告密行为引发公众激烈讨论,就是他不应是无知为恶。他是一个文化人,是中国知识的代表。他是一个应当有根的人,有根的人作出无根的事,反思意义大矣。
————————————————————————————————
1、安然女性与黄苗子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所以我钦佩她们的智慧和勇气,我举这个例子是针对你标题中对“告密”的反问,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2、艺术是否能直达真理,还要看艺术家的功力,是只触到艺术的表层,还是直达真理内部?还需由观众来判断。
就《闻香识女人》来说,影片肯定了男孩不告密的正当性和正义性。但从另一个角度说,他是否又违背了做人诚实原则呢?作为那场恶作剧的目击者,虽然针对的是他们厌恶的老师,他没有把真相说出来,也就隐瞒了事实本身。也就意味着对另一方(教师)的不公平。
所以,这里的正义性就变的复杂起来了。
这就要看观众或艺术家把哪种价值观放在第一位的问题,显然,导演认为不告密应该是第一位,甚至可以违背诚实原则。

假如这个男孩认为诚实最重要,把真相说出来了,是赞扬他的诚实,还是谴责他为“告密者”?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3-28 12:24 编辑 ]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09-3-28 12:38

同意1937。
补充几点:档案中有某人写的材料是必然的,八个人吃顿饭,要是经过这样的调查,每个人案卷里都至少有八份材料----------自己的交代,另七个人的坦白检举交代揭发---------随你叫什么。这叫内查外调不留死角,如果留了死角,漏了一个,调查者就有包庇嫌疑,自己档案里就会有八份材料---------调查者是不是认识那一个,调查时是不是有意袒护那一个等等。
深究说出一件狗屁不是的小事,对被揭发者的伤害,要同时考量不说可能对揭发者的伤害。暴君筑城,筑完让人用枪扎,扎入一寸,杀筑城者,扎不入,杀扎城者,后人只能追究暴君恶法,不能追究筑城者太尽力,是存心要杀扎城者。
除非有极过硬的证据,证明某人恶意构陷,入朋友罪,不该脱离当时社会具体情况,将人推上告密法庭----------因为极难自辩。我家昨天被偷了,列位自证没偷还容易;我昨天被喝茶了,要是瞎猜某位告的密,你怎么辩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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