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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 上海惨案 李惠利中学优等女生跳楼自杀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5 17:16     标题: 上海惨案 李惠利中学优等女生跳楼自杀

心情非常沉重。今天下午华师大的新闻课,刚刚向学生转述了这个令人心悸的悲情故事,决定转载黄勇的博客文章,黄勇是我文新报业集团的同事,跳楼的正是他的女儿。我来补充她父亲没说的细节:初一女孩黄一馨对一个初三男孩产生好感,发了一条短信(或者是电邮)给男孩,男孩没有反应,女孩就把隐情告诉了好友Y,谁知好友向班主任“告密”,于是悲剧开始了……据说她摔得惨极了,从11楼跳下去,脸都完全变形了(谁敢和谐我,一定和他没完!——胡展奋)
  
  2009-05-16 | 优秀生为什么从学校回家就跳楼——
  馨儿:   
  再过4天就是你13岁生日,你却安静地躺在殡仪馆冰冷的柜子里,再也看不到老爸,老爸也看不到你了。儿啊,你有天大的委屈,也可以告诉老爸,不要从楼上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生命啊。  
  5月13日,下午4点多,我提前回到家。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我连忙说,电脑关不上了,你去看看有什么问题。你放下书包,看了一下电脑说:有病毒,打个补丁就行了。便拎起书包说:今天作业多,我去做作业了。我说:早点做好,早点吃饭,早点看电视。  
  你象往常一样关上门,我走进厨房准备晚饭。烧好第二个菜,端到餐桌上,听到电话铃响,就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同学打来的,问:黄一馨在家吗?我说:在家。问她有什么事吗?你是谁?她没有回答就挂了。我心里一惊,忙叫:馨儿,你同学有电话怎么不接?没有回答。我看你的房间门开着,灯却关着。以为你在大卧室看电视,进去看也没有人。转身出来时,看到阳台上有一把椅子,心里再次一惊,奔到阳台伸头一看,你已经跳下去了。我疯了一样大叫,狂奔下楼,掏出手机打110。奔到楼下,看到我的馨儿已被保安托着放在楼下的小路上。我紧紧地抱住你大叫。馨儿啊,你挺过来啊,你挺过来。可是你再也不睬我了。我口对口徒劳地给你呼吸。这时110来了,一番抢救后,医生摇摇头。我看你满脸是血,脱下我的背心想给你擦一下。邻居递过来一个湿纱巾说:用这个擦擦吧。我小心地擦去你脸上的血迹,你象睡着了一样,乖乖的。  
  这时,警察拉起隔离绳,天已经黑了。我给你盖上被单,握着你的手,不停地叫你,希望能象你喜欢看的电视剧《亮剑》中那样,赵刚拉着李云龙把他唤醒了,可是再也叫不醒你了。  
  殡仪馆的车来了,我把你抱上车。车开走了,你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   
  儿啊!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的绝望?让你这样决绝而勇敢地从11楼跳了下来。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你可听到爸妈的呼唤?为什么一个优等生,从学校放学回家,就跳楼了? (待续)
  =======================================================
  2009-05-18 | 跳楼真相: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馨儿:  
  早上6点的钟点响了,老爸爬起来给你做饭,可是我的馨儿却听不到老爸的呼唤。你可知道,老爸的车还停在楼下,等着送你上学,等着同你一起看新电视、新碟片,等着你享用老爸的饭菜,等着你暑假一起去看长城、看故宫、看升旗……   
  你可知道妈妈躺在床上起不来,她还不明白,还等着你吃晚饭,等着你有声有色地诉说评论班上的事、学校的事,等着你拿着小本子来签名,等着你睡觉前的“晚安”呢……   
  馨儿,你上初中时,我们曾有约定:“信任、向上、不偷看”。可你不在了,老爸老妈帮你收拾东西,看了你的QQ空间,看了你的日记,看了你的短信,看了你的文章,看了你的新书……   
  经过艰难的了解,老爸老妈不再流泪了,心中只有李云龙攻打平安县城和清风寨为亲人报仇的决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2日放学后,一馨找到同学Y质问,因为发现了Y在发给别人的短信中骂她骂得很难听。Y本是一馨的知心密友,而一馨对友情抱有美好的期望。吵完架回家后,一馨情绪低沉,无心做作业。妈妈发现一馨的异常,询问之后,一馨说出了原委,并说出了她的困惑:“好朋友怎么能这样做啊?”妈妈很重视,细心地给她解释朋友的多种类型,每个人都要经历对各种类型朋友的认识,成人世界如何对待各类型朋友。经过一番充分的交流,一馨释然了,高兴地表示“我要好好学习!”就去做作业了。一场对友情的信念危机过去了。  13日,太阳照样升起,一切都是这样美好。但是,面带灿烂笑容上学的一馨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在向她逼进。  
  13日上午,班主任林菁从同学Z那儿知道了头一天一馨和Y吵架的事,就找一馨和同学Y到办公室训话,训话明显是针对一馨一人的。  
  上午训完后,林菁并没有就此罢休。下午最后一堂课,林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求同学Y在班级里的电脑上打开QQ空间,因为电脑的原因没能打开,于是林菁带着同学Y转到办公室打开同学的 QQ空间。林菁紧接着满脸怒气来到教室,面对全班同学,劈头盖脑地开始责骂一馨,足足辱骂了30多分钟……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   
  这堂辱骂课结束后,一馨对同学W说,“可能,明天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   
  一个多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一馨出生于1996年5月20日,再过2天就是她13周岁的生日。两年前一馨以优等生源进入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事发前在班级担任少先队中队委员,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名列班级第5名,全年级第7名。平时她活泼开朗,多才多艺,按班主任林菁的评价“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并且还能主动挑起重担,同学与老师对你工作的认可,应该可以让你更好的成长。期待在新的一个学期中,你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欣喜。”同学、亲友、邻里都说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为什么这样优秀的孩子会选择跳楼自杀呢?班主任一天内一再痛骂、羞辱,公开用30多分钟的时间来辱骂。这样强烈的刺激,如何让一个13岁的孩子来承受?  
  悲剧已经发生,但谁能保证这样的悲剧不会重演呢?家长还敢把孩子交给这样的班主任吗?   
  馨儿,老爸老妈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849d0100dsv2.html#comment1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5 17:23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5 17:26

谁的悲剧
□ 张建华
这是一幅彩色照片。

  穿白色羽绒服、戴眼镜、背着手面对镜头的小女孩,叫黄一馨,上海李惠利中学初一(1)班学生。看上去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似抿非抿的嘴唇浅浅地弯出一缕憋不住的笑意,嘴角略微上翘,显得俏皮而快乐。背景是一个花园式小区。女孩的右边脑后,一片浓郁而丰茂的树冠边缘,星星点点地结着几簇幼小而青涩的黄色果实;她的左边从镜头外伸进来两根茁壮的桃树枝,枝上结满了粉红色的桃花。有一根细小的树枝,曳出到她的左肩上,在白色羽绒服边伸展出四片嫩绿而婀娜的桃叶,似围着树枝轻盈地舞蹈。从小姑娘盯着镜头的眼神可以看出,为她拍照的应该是亲人,父亲或者母亲。她父亲说,拍这张照片那天是清明节。

  这是一幅遗像。

  2009年5月13日下午5点多,黄一馨放学回家后,对在厨房忙碌的父亲说要写作业,便关上房门,写了三封遗书,然后毅然决然地从她家11楼阳台上跳了下去。她的家在卢浦大桥下面,窗外就是黄浦江,两岸是世博会的建设工地,正热火朝天地创造着一个展示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巨大展台,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幼小的生命,如一片嫩绿的桃叶,轻盈地飘落在黄浦江边,让她的父母悲痛欲绝。只有江上经过的轮船感悟到了什么,汽笛声低沉、徐缓如呜咽。

  再过一周,5月20日就是她的生日了。一个不满13岁的孩子,何来这种连成人都望而生畏的绝望和勇气?死者长已矣,我们无意深究这一事件的具体责任人,在中学生自杀事件已经快要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我们应该做的是追究发生这种事件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

  无疑,这是黄一馨和她父母的悲剧,然而,仅仅是他们个体的悲剧吗?黄一馨是一个活泼、开朗,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我们且不说,即便是有很多问题的孩子,比如调皮、偷盗、早恋等等,当他以生命为代价来试图洗刷自己时,我们还能指责(或者说批评)他们什么?而如果我们的批评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即便其概率是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我们是不是应该考问一下为什么会这样?

  两年前,在上海还发生了一起小学生跳楼事件。某校5年级班主任要求学生带盆景到学校,有三名学生要到花市上去买,另外一名学生叫他们给带一下,并说:只要是20元以下的都可以。三名学生买来的价格是10元,他们一商量,既然那名同学愿意出20元买,那么就报20元的价,多余的钱三个人买东西吃。这事让班主任知道了,便如临大敌,把三名同学留下不准回家,必须要家长接回。两名学生被接走了,只剩一个女孩,父亲在北京出差,母亲远在郊区的嘉定上班,只有乘下班的班车才能回来,那会很晚了。电话中家长问爷爷接行不行?班主任说不行。结果,还没等母亲赶到,那女孩就坠楼了。说是坠楼,是因为学校一直不承认是跳楼自杀,这个我们不讨论,我觉得应该讨论的是:三名学生的问题有这么严重吗?真的是道德事件吗?是不是老师的认识有偏差?

  我的一位中学校友,调皮到上课时扔东西把老师眼镜打碎了。他现在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著名的主治医师,救死扶伤,心怀慈悲,为家乡人到上海就医做了无数好事。我不认为他有今天是老师对他有什么拯救措施,而认为他本来就能成为这样的人,调皮捣蛋并不是道德不好。同样,我认为虚报价格的孩子也不是道德问题,只能说是鉴别力问题:把市场行为带到了同学之间了。这还是说严重了,其实,在整个社会都讲经济效益的大背景下(老师肯定也是这样的),同事之间能这样,就不允许同学之间也这样吗?付出了劳动,为别人买来了东西,获取合理报酬不对吗?如果把学生与社会割裂开进行所谓的道德教育,我认为不是教师的道德有问题,就是他所信奉的道德是伪道德。

  从人本来说,所谓的早恋也被老师夸大了。孩子发育了,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没有这种好感才不正常,证明其发育不好。那么,老师为什么把它当作道德问题来对待呢?这是否也是老师的认识有偏差?

  我认为,孩子犯再大的错,责任都是大人的,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只是分担的比例不一样,孩子没有错。那么,为什么要让孩子承受惩罚?

  在处理黄一馨事件过程中,与一些教育界人士接触,都认为目前的教育方向、方式、理念可能会有些问题,那么,我们为此做了什么?

  我并不认同有人说的,中国的教育是失败的。但是,无论教育成功与否,像黄一馨这样的悲剧都不应该发生。我们嚷嚷人本嚷嚷几十年了,而在专门培养人才、应该属于人本之源、最需要人本精神的校园里,有谁想到人本了?如果教师们都不知道人本为何物,培养出来的学生走上社会后,还会尊重人本精神吗?

  我想,现在的教育问题或许就在这里:首先应该接受教育的不是学生,而是老师。我们没有把老师教育好,就让他来教育学生;没有把老师管理好,就让他来管理学生。这行吗?我们是在违背孩子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来教育孩子,他们能健康成长吗?再扪心自问:我们是真的关心孩子吗?

  还是回到黄一馨飘落的黄浦江边。一个美好的生命消失了,她的消失除了改变她和她父母的命运,不能改变其他任何东西,甚至连老师的一点自责和担当都换不来。通过她在互联网上写的博客,我们知道她是个才女,如果不死,或许世上会出现另一个萧红或者林徽因。我们纪念这个不幸早夭的孩子,只是想让其他孩子和未来的孩子们都生活得幸福一些、成长得顺利一些,因为,世博会以后的中国,还要靠他们来建设。当他们成长为老师和管理者,而掌管这个社会时,他们会怎样做?

  黄一馨的父母都是哲学硕士,出版社编审。她父亲叫黄勇,安徽省庐江县人,上海庐江经济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我的朋友。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5-25 17:56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25 17:16 发表
心情非常沉重。今天下午华师大的新闻课,刚刚向学生转述了这个令人心悸的悲情故事,决定转载黄勇的博客文章,黄勇是我文新报业集团的同事,跳楼的正是他的女儿。我来补充她父亲没说的细节:初一女孩黄一馨对一个初三男孩产生好感,发了一条短信(或者是电邮)给男孩,男孩没有反应,女孩就把隐情告诉了好友Y,谁知好友向班主任“告密”,于是悲剧开始了……据说她摔得惨极了,从11楼跳下去,脸都完全变形了(谁敢和谐我,一定和他没完!——胡展奋)
  
  2009-05-16 | 优秀生为什么从学校回家就跳楼——
  馨儿:   
  再过4天就是你13岁生日,你却安静地躺在殡仪馆冰冷的柜子里,再也看不到老爸,老爸也看不到你了。儿啊,你有天大的委屈,也可以告诉老爸,不要从楼上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生命啊。  
  5月13日,下午4点多,我提前回到家。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我连忙说,电脑关不上了,你去看看有什么问题。你放下书包,看了一下电脑说:有病毒,打个补丁就行了。便拎起书包说:今天作业多,我去做作业了。我说:早点做好,早点吃饭,早点看电视。  
  你象往常一样关上门,我走进厨房准备晚饭。烧好第二个菜,端到餐桌上,听到电话铃响,就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同学打来的,问:黄一馨在家吗?我说:在家。问她有什么事吗?你是谁?她没有回答就挂了。我心里一惊,忙叫:馨儿,你同学有电话怎么不接?没有回答。我看你的房间门开着,灯却关着。以为你在大卧室看电视,进去看也没有人。转身出来时,看到阳台上有一把椅子,心里再次一惊,奔到阳台伸头一看,你已经跳下去了。我疯了一样大叫,狂奔下楼,掏出手机打110。奔到楼下,看到我的馨儿已被保安托着放在楼下的小路上。我紧紧地抱住你大叫。馨儿啊,你挺过来啊,你挺过来。可是你再也不睬我了。我口对口徒劳地给你呼吸。这时110来了,一番抢救后,医生摇摇头。我看你满脸是血,脱下我的背心想给你擦一下。邻居递过来一个湿纱巾说:用这个擦擦吧。我小心地擦去你脸上的血迹,你象睡着了一样,乖乖的。  
  这时,警察拉起隔离绳,天已经黑了。我给你盖上被单,握着你的手,不停地叫你,希望能象你喜欢看的电视剧《亮剑》中那样,赵刚拉着李云龙把他唤醒了,可是再也叫不醒你了。  
  殡仪馆的车来了,我把你抱上车。车开走了,你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   
  儿啊!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的绝望?让你这样决绝而勇敢地从11楼跳了下来。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你可听到爸妈的呼唤?为什么一个优等生,从学校放学回家,就跳楼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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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8 | 跳楼真相: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馨儿:  
  早上6点的钟点响了,老爸爬起来给你做饭,可是我的馨儿却听不到老爸的呼唤。你可知道,老爸的车还停在楼下,等着送你上学,等着同你一起看新电视、新碟片,等着你享用老爸的饭菜,等着你暑假一起去看长城、看故宫、看升旗……   
  你可知道妈妈躺在床上起不来,她还不明白,还等着你吃晚饭,等着你有声有色地诉说评论班上的事、学校的事,等着你拿着小本子来签名,等着你睡觉前的“晚安”呢……   
  馨儿,你上初中时,我们曾有约定:“信任、向上、不偷看”。可你不在了,老爸老妈帮你收拾东西,看了你的QQ空间,看了你的日记,看了你的短信,看了你的文章,看了你的新书……   
  经过艰难的了解,老爸老妈不再流泪了,心中只有李云龙攻打平安县城和清风寨为亲人报仇的决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2日放学后,一馨找到同学Y质问,因为发现了Y在发给别人的短信中骂她骂得很难听。Y本是一馨的知心密友,而一馨对友情抱有美好的期望。吵完架回家后,一馨情绪低沉,无心做作业。妈妈发现一馨的异常,询问之后,一馨说出了原委,并说出了她的困惑:“好朋友怎么能这样做啊?”妈妈很重视,细心地给她解释朋友的多种类型,每个人都要经历对各种类型朋友的认识,成人世界如何对待各类型朋友。经过一番充分的交流,一馨释然了,高兴地表示“我要好好学习!”就去做作业了。一场对友情的信念危机过去了。  13日,太阳照样升起,一切都是这样美好。但是,面带灿烂笑容上学的一馨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在向她逼进。  
  13日上午,班主任林菁从同学Z那儿知道了头一天一馨和Y吵架的事,就找一馨和同学Y到办公室训话,训话明显是针对一馨一人的。  
  上午训完后,林菁并没有就此罢休。下午最后一堂课,林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求同学Y在班级里的电脑上打开QQ空间,因为电脑的原因没能打开,于是林菁带着同学Y转到办公室打开同学的 QQ空间。林菁紧接着满脸怒气来到教室,面对全班同学,劈头盖脑地开始责骂一馨,足足辱骂了30多分钟……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   
  这堂辱骂课结束后,一馨对同学W说,“可能,明天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   
  一个多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一馨出生于1996年5月20日,再过2天就是她13周岁的生日。两年前一馨以优等生源进入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事发前在班级担任少先队中队委员,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名列班级第5名,全年级第7名。平时她活泼开朗,多才多艺,按班主任林菁的评价“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并且还能主动挑起重担,同学与老师对你工作的认可,应该可以让你更好的成长。期待在新的一个学期中,你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欣喜。”同学、亲友、邻里都说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为什么这样优秀的孩子会选择跳楼自杀呢?班主任一天内一再痛骂、羞辱,公开用30多分钟的时间来辱骂。这样强烈的刺激,如何让一个13岁的孩子来承受?  
  悲剧已经发生,但谁能保证这样的悲剧不会重演呢?家长还敢把孩子交给这样的班主任吗?   
  馨儿,老爸老妈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849d0100dsv2.html#comment1
叹息!这老师明显心理疾病,亟需就医。
如今的孩子心理承受力差,可能这种判断有误,因为人群中总有这种悲剧被放大,人类社会几千年总有这种事情发生。叹息的是,如今社会,居然为了如此屁大的事情,一条人命没了。教育之苛严,猛于虎!
昨晚还和一位老师谈及校园伤害人身损害赔偿,这是一块亟需律师介入的市场。
作者: 阿吕    时间: 2009-5-25 21:12

最近上海连着几起类似的事情,小学,初中,高中都有,都是很优秀的孩子,心痛!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09-5-25 21:47

道德品性方面的事情,教师应该做的是向家长联系。管的太宽。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09-5-25 21:57

痛心!
作者: emmer    时间: 2009-5-25 22:46

学生的家长,偶一个同事说她认识。太可怜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5 23:07

有刀碰巧对那件案子的内情有所了解,死者父亲在博客文章里提出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也没能解释孩子自杀的原因。

现在死者的父母还很不平静,拼命在搜集孩子被老师逼死的证据。十多天过去了,连孩子的丧事都还没办。为防止事态恶化和矛盾激化,有刀暂不能详谈案情细节,但我可以说,主帖对班主任老师的评价是片面的和不公正的。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5 23:23

原帖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5 23:07 发表
有刀碰巧对那件案子的内情有所了解,死者父亲在博客文章里提出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也没能解释孩子自杀的原因。

现在死者的父母还很不平静,拼命在搜集孩子被老师逼死的证据。十多天过去了,连孩子的丧事都还没办。为防止事态恶化和矛盾激化,有刀暂不能详谈案情细节,但我可以说,主帖对班主任老师的评价是片面的和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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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也很难能闹出些什么来,孩子是死在家里的呀。具体当然是谁说谁的道理了。

但,现在的中小学老师在体制的作用下好人不多,这倒是真的。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00:38

新浪网友:
2009-05-23 10:03:33 早恋不是错,正确引导即可. 我的侄女小五要转学,可是她问我:可是我的"男朋友"怎么办呢?我说,嗨,等你上了大学,有一天一抬头迎面过来一个男生,仔细一看,啊,那不是我的小学同学吗?十多年没见面了.那才是最精彩的.现在你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准备上个好大学,要不然,男生那么聪明,你很难跟他在同一所大学见面."是吗?"她高高兴兴转了学.如今上初三了,那个男同学叫什么名字来着?她也记不太清了.真的.我自己高中时收到过别人的礼物,报告老师了,老师说他来负责保管,上完大学再送给我.他就是这么说的.多年以后我带着孩子回乡,在车站迎面碰见老同学,他抱着孩子领着爱人,很高兴的样子,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说声再见.想起同学上高中时候的天真,不禁微笑.孩子问:妈你笑什么?我不想回答.转眼孩子也到了送别人笔记本的年龄了,即使我知道我也绝不会说.我只要小心保护他的自尊就可以了,孩子没有错,不需要教训.小心陪着他度过懵懂期就可以自然长大.千错万错老师不能当面指责孩子.如果老师不能呵护孩子的自尊,对孩子情感是一生的伤害.这样的老师真的不合格.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00:42

仅是一家之言,到底在学校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清楚。这个父亲也说得不清不楚的。是教师的“辱骂”孩子就跳楼了?那位班主任不是给他孩子很好的评语吗?自相矛盾。不要孩子一出问题就怪学校吧。学习成绩就可以说明一切?现在成绩不错,自我感觉良好的孩子太多了,完全不接受一点点的教育。这么轻视生命,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孩子有了问题为什么不和家长沟通?作为父亲,胡某不该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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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言论绝对缺乏人性。孩子是什么?就是没有成熟的还需要呵护照顾的弱者,孩子感觉良好自尊心强是好事,但是得不到呵护就可能会发生问题。作为教师对学生说了超过她年龄承受限度的话或者伤孩子自尊就是犯罪和渎职,因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什么叫育人?就是像养护花朵一样养护孩子。前几年在澳大利亚,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在草场狂奔,一教师见到后大声呵斥,孩子吓了一跳,就停下了。事后将这件事告诉了家长,家长觉得这个教师有伤孩子的身心,当孩子在没有防备的奔跑的情况下遭到大声呵斥,吓一跳很可能精神会受刺激,还可能会吓得摔伤。尽管自己孩子目前没事,但是这样的老师肯定没有资格当老师。结果这件事在澳大利亚闹得很大,由专业部门对该教师采取听证会重新鉴定,结果裁定他不合格,离开教师队伍。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教育要求孩子体谅教师、与家长沟通而不是要求教师体谅学生、关心学生、呵护孩子自尊、培养孩子自信?认为这个悲剧的原因是孩子太脆弱经不起教师大庭广众谩骂而自杀的人,使我们这个社会教育制度下的特产,但决不是正确的和有人性的。


-----也都是新浪网友发言。编辑一下----注释。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01:17 编辑 ]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01:04     标题: 胡展奋的BLOG :请给我真相!(2009-05-25 11:46:18)

上来骂架的还不少啊!

你们的意思是女孩该死,家长有罪咯?那好,请用事实说服我——说我只听一面之词,奇怪的是,你们的那“一面”又在哪里呢?为什么鬼鬼祟祟了十多天还不敢公布于众呢?一份那么简单的“事发当天的课情报告”,又为什么捱到今天还拿不出来,难不成比“国情报告”还难写?又为什么校方坚拒所有的媒体采访、死守一个口径呢?你们是那么的光明正大,那么的堂堂正正,那么地无限委屈,为什么不敢公示、为什么不做“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事呢?

从留言看,似乎你们很知道真相,是不是可以告诉我呢?如果你们受到了某种“制约”,可不可以选一种方式“悄悄”地告诉我,我可以保证维护你们的“告知隐秘”,为你们守口如瓶,如果你们敢接受我的秘密采访,我更是求之不得,我将会采用“内参”的方式向有关高层汇报,绝对保证你们的安全!(我的直线电话:62475404)

我在大胆揣测:按你们的“暗示”,老师并没有在课堂花“半个小时”的时间训斥黄同学,更没有说“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之类的话?

这句话非常重要,是事情发生激变的关键。如果老师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你们为什么不敢直面,而像含着一个橄榄似地都嘟赌囔囔地绕过这个节点?

你们是否可以告诉我,老师在课堂是怎么议论这件事的?或者根本就没有议论过?黄,只是因为和Y同学有纠纷而跳楼的?

按你们的说法,老师一定是在课堂上对黄“先开导了一番,然后冷静地指出了黄的不妥之处”?或者竟像余秋雨先生那样“含泪劝告”的???如果是这样,则黄一馨的确是“该死”,而且她的父母更“该骂”,前者心理素质太差,而后者根本就没有尽到做父母的“细心观察,耐心劝导”的责任。

请告诉我:事实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你们口口声声地说我不在现场,没有发言权。那你们是在现场的了,为什么不公开你们看到的现场?

你们既然在现场还不敢拿出现场、拿出事实,我倒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顾颉刚年轻时主张,所有的考据,非亲见亲闻亲历则决不能相信!

某次顾去老师章太炎处,拿出此论,滔滔不绝,章太炎听了半天,冷不丁地问他:你有父亲吗?答曰:有。问:见过吗?答:当然!章师又问:有曾祖父吗?答:当然!章师笑笑:凭什么“当然”?!见过吗?答:……没有。

章:那,你就没有曾祖父!因为你没有见过呀?顾大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调查的亲历亲见亲为,固然重要,但是间接的材料也很重要、逻辑的科学力量更重要,否则我们的刑警怎么破案呢?他们亲见了所有真相吗?众所周知,刑警接受案情的时候,材料都是残缺的,我们不可能亲见亲历所有的事情——特别是像你们这些“亲见亲历者”尚且不说话,而且还封锁真相——外界只能以严密的数学法则——凭已知推未知,这是常识,也是科学。

告诉我真相吧!你们需要的是良知和勇气!否则很多年后,你们会惭愧的——或者是对不起你们的老师(因为她也可能被冤屈),或者是对不起同窗的冤魂!

小结一下:整个事情的荒谬是——校方既不公布真相、不接受采访,又不准外界议论和揣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就是现代民主吗?这,就是现代法制吗?如果你们以后自己也遇到如此的暴戾和蛮不讲理,那,就是你们的报应!

告诉我真相吧,孩子们!趁你们还有残存的良知和勇气!

顺便说一声:这里是我的私人领域,讲道理,欢迎(恕不一 一回复,因为很忙),但是,谁要撒野,我是向来不客气的!
作者: 何毓玲    时间: 2009-5-26 08:01

痛心!多么美好的生命消逝了!
我曾在电视台做过青春期教育的节目,后来有一个郑州的家长打电话问我,她的读中学的女儿早恋了怎么办?我问影响学业了吗?答“没有”。我说那就祝福她,初恋是多么美好的事!
我女儿的班主任在家长会后将我留下来,说我女儿早恋,有男孩天天等她放学回家,我哈哈大笑:“那男孩是帮她复习数学呢,他讲数学比老师讲得还好!”话一出口我那个后悔哟,因为这班主任就是他们的数学老师!
说真的,我女儿就是因为整个中学阶段都没有男孩追她,而非常地缺乏自信,老说自己丑,嫁不出去!我也一直奇怪我那么可爱的女儿怎么会没有人爱呢?我巴心不得她早恋呢!
对这么美好的女孩,对这么美好的朦胧的一段感情如此粗暴,这老师太过分了,肯定有心理疾病,不适合在教师队伍干!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6 08:20

胡展奋先生大概错把自己看成有关领导了,似乎学校没写一份报告给他,老师没当他的面交代,就成了逼死女孩的祸首。自杀的女孩心理压力到底来自学校,还是来自家庭或其自身,在真相未揭示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有多种猜测?

胡先生说黄勇(即死者黄一馨的父亲)是他的同事,那胡先生有没有勇气公布一下死者留下的三封遗书?——如果胡展奋连女孩的遗书都没看过,是不是应该承认他与黄勇先生一家的关系还不甚密切,是不是可以允许别人想象一下遗书中包含着那位女孩深深愧疚和自责的内容?

胡先生是个记者,而且还是个自称够格写“内参”的记者,那为什么要等事实自动呈现,要等别人打隐名电话,而不愿意走访一下那位女孩的同班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听听他们怎么叙述那天在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情况,班主任老师平时是不是一贯无视学生的尊严?胡先生在喝问学校“为什么鬼鬼祟祟了十多天还不敢”拿出“一份那么简单的‘事发当天的课情报告’”时,为什么连给校长和教育局领导打个电话采访的简单工作也不做?

学校没给你胡先生寄一份报告,就等于学校没写报告,“不做‘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事”了,难道胡展奋先生的本名叫胡锦涛?

可叹,中国的资深记者竟然这副德性,中国的民众还怎么看得到真相!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6 09:25 编辑 ]
作者: 闲人一名    时间: 2009-5-26 09:10

原帖由 何毓玲 于 2009-5-26 08:01 发表
痛心!多么美好的生命消逝了!
我曾在电视台做过青春期教育的节目,后来有一个郑州的家长打电话问我,她的读中学的女儿早恋了怎么办?我问影响学业了吗?答“没有”。我说那就祝福她,初恋是多么美好的事!
我女儿的班主任在家长会后将我留下来,说我女儿早恋,有男孩天天等她放学回家,我哈哈大笑:“那男孩是帮她复习数学呢,他讲数学比老师讲得还好!”话一出口我那个后悔哟,因为这班主任就是他们的数学老师!
说真的,我女儿就是因为整个中学阶段都没有男孩追她,而非常地缺乏自信,老说自己丑,嫁不出去!我也一直奇怪我那么可爱的女儿怎么会没有人爱呢?我巴心不得她早恋呢!
对这么美好的女孩,对这么美好的朦胧的一段感情如此粗暴,这老师太过分了,肯定有心理疾病,不适合在教师队伍干!


每个人都有过美好的初恋,为什么同样的事情轮到孩子身上,就将它看作洪水猛兽。
同事的女儿初一时,有天仔细打扮了自己,老师连“放荡”的词也骂出口了。那是个“小班”,学生要多交钱才能上。老师为让学生专注学习,甚至用挑拨离间的办法,先私下告诉这个同学,某某不好,你不要跟他交往把你带坏,影响你的成绩,对另一个也完全可能说同样的话。这是为怕孩子们在一起嘀嘀咕咕会耽搁学习时间。听起来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老师是这样提高班上学生分数的。现在的老师真是让人看不懂。
我庆幸女儿上的是普通班。她读小学三年级时,有次曾告诉我,她喜欢班上一个男孩。我声色不动的问道,你喜欢他什么啊。她说,因为我喜欢欺负他。 :)
作者: 小妖怪    时间: 2009-5-26 09:19

作为校长最怕发生就是类似事件。对这个孩子的情况我所知甚少,站在孩子的父母的立场上其心情非常能理解,但就我对该学校的了解和小只只为我们提供的胡展奋所写博客内容,我认为还有很多细节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那天和有刀一起吃饭时似乎他也曾经提起这件事,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公证的基于事实的评判,一个花季少女如此陨落已经让我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公正的评判,对学校对当事的班主任甚至所有该校的老师也都是不公平的。

[ 本帖最后由 小妖怪 于 2009-5-26 09:21 编辑 ]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6 10:37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9-5-26 09:19 发表
作为校长最怕发生就是类似事件。对这个孩子的情况我所知甚少,站在孩子的父母的立场上其心情非常能理解,但就我对该学校的了解和小只只为我们提供的胡展奋所写博客内容,我认为还有很多细节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那天和有刀一起吃饭时似乎他也曾经提起这件事,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公证的基于事实的评判,一个花季少女如此陨落已经让我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公正的评判,对学校对当事的班主任甚至所有该校的老师也都是不公平的。
小妖怪说得对。事实上,女孩在家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无法再把时间精力用于其他工作了,这对全校其他学生来说,也有点不公平。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10:41

家长失去尚未成年的女儿的心情无疑是沉痛的,别说家长了,所有的人听到这样的事心理都不会好受。家长站出来讨说法或以此排解和寄托哀思是可以理解的,这时要求人心平气和显然是残忍的。
一个家庭、一个学校而言,这件事看似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但对于整个青少年的学校和家庭教育绝不是偶然发生的单独的一件事。为什么呢?
孩子依然逝去,怎么解决呢?现在通常的做法即是学校、家长各施道法,家长多是以孩子的死诉诸社会赢得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学校的做法则多是消除对自己不利的消息,甚至会运用公共资源来消除。这是所谓公事公办,经过调解-法院-再调解,最后形成一个平衡,一般会以调解--和稀泥(说白了就是态度和钱多钱少)解决。这次的事件现在也还没脱离这个窠臼。说到底,这些都只能是说善后,是为活着的人做的,而并不是为逝去的孩子和活着的孩子在做。
如果是为孩子在做,那么就必须对前面的那个为什么不是偶然的事做回答。家长、教师、学校、社会谁都不想幼小的生命之花如此凋谢,但这样的事却不断在上演,同样的和稀泥也不断再现。到底是怎么了,是哪里出了毛病了呢?这才是我们的家长、学校、学校的管理部门和媒体应该思索、关注和探索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深度之所在,意义之所在。
看到何大姐的回帖,感触到她的一颗充满对女儿的爱心,对人的爱心。这种爱心看似很简单,应该是人人都具有的,能形成共识的,但是事实上却并不是这样,因为整个社会的人性的道德为功利化的伪道德绑架了,“假作真时真亦假”,这才是可悲的源泉。
心中有刀的回复也是成熟的。但死者的父亲当然是说他们的道理了,这也是人之常情,至于对与不对,那确实是需要调查验证的,但大致经过应该没有错的,只是结论只是他们自己的结论而已。胡展奋先生贴的也是死者父亲的博文,自己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只是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不是正规的发表,朋友道义总应该有的吧,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的。
胡先生是媒体人,名声大些,自然关注的人多些,影响大些,这也正常。至于有刀说胡把自己当做有关领导一说,我不同意的。胡没有要学校的报告,只是死者家属要学校那天的情况报告,学校也答应了,没有兑现(这一是可能在修饰,二是可能怕更刺激死者家属,具体如何只有校方知晓了。总之他们是不喜欢把事闹大,而家属一般会选择把事闹大。),胡是针对此而言的。至于胡去没有去采访调查,我们不知道,有刀也不会知道吧?从胡的博客留下电话来看,只能看出胡可能有意采访调查这件事,其他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这样的事能够深度调查,揭开事情真相(真正造成这样的事的原因),而不是捂着盖着,那么对于同样的事件的防止和处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10:44 编辑 ]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5-26 10:49

原帖由 闲人一名 于 2009-5-26 09:10 发表




每个人都有过美好的初恋,为什么同样的事情轮到孩子身上,就将它看作洪水猛兽。
同事的女儿初一时,有天仔细打扮了自己,老师连“放荡”的词也骂出口了。那是个“小班”,学生要多交钱才能上。老师为让学生专注学习,甚至用挑拨离间的办法,先私下告诉这个同学,某某不好,你不要跟他交往把你带坏,影响你的成绩,对另一个也完全可能说同样的话。这是为怕孩子们在一起嘀嘀咕咕会耽搁学习时间。听起来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老师是这样提高班上学生分数的。现在的老师真是让人看不懂。
我庆幸女儿上的是普通班。她读小学三年级时,有次曾告诉我,她喜欢班上一个男孩。我声色不动的问道,你喜欢他什么啊。她说,因为我喜欢欺负他。 :)
这就是倾听的好处,否则劈头盖脑的错误发生了;】当然,若真喜欢了,也不算啥错误;若到了年龄了,还没喜欢过,那倒是错误,轮到家长发急了。
作者: 兮兮    时间: 2009-5-26 10:53

原帖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6 10:37 发表


小妖怪说得对。事实上,女孩在家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无法再把时间精力用于其他工作了,这对全校其他学生来说,也有点不公平。
前天和一位老师聊天,说他们学校一位学生体育课跑步倒地死了。是否有先天心脏病之类,家长填写报告之初都没交代(不过,至少一般性入学体检应该查出哦)。小孩家里又不打官司,外婆每天报到一样睡在学校操场嚎啕,整整一学期,校无宁日。最后学校花钱了事。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10:56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9-5-26 09:19 发表
作为校长最怕发生就是类似事件。对这个孩子的情况我所知甚少,站在孩子的父母的立场上其心情非常能理解,但就我对该学校的了解和小只只为我们提供的胡展奋所写博客内容,我认为还有很多细节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那天和有刀一起吃饭时似乎他也曾经提起这件事,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公证的基于事实的评判,一个花季少女如此陨落已经让我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公正的评判,对学校对当事的班主任甚至所有该校的老师也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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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件事之所以发生的原因应该是伪道德的绑架和对人权的漠视,这是很现实却又是很强大的,现实中人都深陷其中的,几乎谁也脱不了这个束缚并受到其绑架的。但具体细节却是必须弄清的,那样才会给死者有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说法,对生者尤其是有关人等才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交代。
教师对于孩子的早恋问题有看法,家长也会对孩子的早恋问题有看法,至于谁是这个事件的导火索,那只有等调查了。
作者: 杜雅萍    时间: 2009-5-26 10:57

我觉得家长也有问题的,比如说“优等生”的概念,什么是“优等生”,很多家长都认为学习成绩好很乖很听话的学生是优等生,为了让孩子成为优等生,家长会做很多努力,努力开发孩子的智力,把孩子送到一流学校(升学能力一流),而对孩子的其他方面的关注,严重不够甚至打压小孩其他方面的诉求(学校也一样,可以说是同谋)。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6 11:04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10:41 发表
、、、胡展奋先生贴的也是死者父亲的博文,自己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只是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不是正规的发表,朋友道义总应该有的吧,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的。
胡先生是媒体人,名声大些,自然关注的人多些,影响大些,这也正常。至于有刀说胡把自己当做有关领导一说,我不同意的。胡没有要学校的报告,只是死者家属要学校那天的情况报告,学校也答应了,没有兑现(这一是可能在修饰,二是可能怕更刺激死者家属,具体如何只有校方知晓了。总之他们是不喜欢把事闹大,而家属一般会选择把事闹大。),胡是针对此而言的。至于胡去没有去采访调查,我们不知道,有刀也不会知道吧?从胡的博客留下电话来看,只能看出胡可能有意采访调查这件事,其他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这样的事能够深度调查,揭开事情真相(真正造成这样的事的原因),而不是捂着盖着,那么对于同样的事件的防止和处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吧。
小只只:

胡展奋先生仅仅只是转贴死者父亲的博客文章吗?不。主帖第一段,胡展奋就有一段斩钉截铁的叙述事实的文字,他要“补充她父亲没说的细节:初一女孩黄一馨对一个初三男孩产生好感,发了一条短信(或者是电邮)给男孩,男孩没有反应,女孩就把隐情告诉了好友Y,谁知好友向班主任‘告密’,于是悲剧开始了……”身为记者,胡展奋没有讲明这是从哪里听来的,这就做得不对。假如他采访过死者父母,就一定知道事实不是那样的。

胡展奋很激动,嚷嚷“谁敢和谐我,一定和他没完!”,但我想告诉这位老记者,你敢不做调查地对公众胡说,你已经完了。

说女孩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对家长避而不见或不给说法,而家长都已经几次到学校门口挂横幅了,你觉得有哪个校长会畏缩到不敢见面的程度?

那个可怜的女孩自杀了,也留有遗书,胡先生为什么不读读她的遗书,特别是她写给同学们和班主任的那两封遗书呢?

捎带说一句,这些天来并没有一个叫胡展奋的人在调查女孩自杀的前因后果,这一点有刀是非常肯定的。

因为,有刀参与了调查,也知道还有谁在调查。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11:04

原帖由 杜雅萍 于 2009-5-26 10:57 发表
我觉得家长也有问题的,比如说“优等生”的概念,什么是“优等生”,很多家长都认为学习成绩好很乖很听话的学生是优等生,为了让孩子成为优等生,家长会做很多努力,努力开发孩子的智力,把孩子送到一流学校(升学能力一流),而对孩子的其他方面的关注,严重不够甚至打压小孩其他方面的诉求(学校也一样,可以说是同谋)。
----
这个我觉得应该会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早恋多也会采取粗暴措施的。据胡展奋博客网友留言讲,黄一罄跳楼死去后,父亲还打了其一耳光。这是不是意味着孩子死前,家长也对孩子进行粗暴教训了呢?当然这些在他们看来也会是为孩子好,其动机也不会是让孩子去死。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孩子的家长是苦主,他们的诉求还是正常,不可能让他们无动于衷,如果那样那还是人吗?

李惠利中学是所百年老校,肯定是所谓的好学校了,还是小班教学呢。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6 11:07

那就等有刀给报告最真实的消息了。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5-26 11:09

拿与公平、正义有关的一般性观念,来套用一桩真实细节待考的事件,无论邓玉娇还是黄一馨,都可能让人在饱满的正义幻想中,犯下错误。在这种我们太容易被正义感逗弄得找不到北的地方,坚持核对事实,就事论事,太难得了。
这个女生到底因何而死,实在是一件需要充分调查的事。我们除了感到痛心之外,不妨再心平气和地想想:对此事最可能产生道德压力的,是校方和家长,双方争相把原因归为另一方,也是人情之常。让校方大感倒霉的是,社会舆论是倾向于同情家长一方的,因此,家长一方可能存在的原因,更有可能被遮蔽,而校方可能存在的原因,更有可能被放大。因为,放大校方的错误,符合旁观者表达激情的需要。正如放大邓贵大的邪恶性,同样符合社会舆论表达正义的需要。
在我看来,越是在这种正义感快要憋不住的地方,越需要核对事实。很多悲剧,都是以宏大正义的名义犯下的,可不慎乎?具体到个人,都是一对一的,在这种场合,忘掉宏大说辞,我以为是一种必须的素质。毕竟,校方和另一例里的邓贵大,作为无辜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当然,我们也知道,一个十三岁女孩的自杀动机,是件上帝也猜测不了的事。假如老师粗暴就会导致学生自杀,为何那个“上海最刻薄老师”却没有制造一例悲剧呢?我绝非为老师辩护(假如老师确实如此粗暴,理应受到谴责和处罚),而是说,这类事,想要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本身就是苛求,我们看到的,很可能只是各式各样的借口、托辞。
小女孩已经走了,大家各自受领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也许更好。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5-28 00:59 编辑 ]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6 12:15

泽雄的看法有理。

在普通人眼里,自杀行为总是费解的,所以往往会引发人们探究真相的兴趣。自杀者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方式常常是与众不同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自杀的根源在于自杀者本人。在李惠利中学发生的这起悲剧事件中,学校未必想把女孩自杀的责任推给家长,但家长确实一直在努力把班主任老师塑造成迫害狂。这也是很可悲的。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5-26 13:28

**一个花季女孩就这样走了,是很痛心的。
  说几句实话:
  一、不论男孩、女孩,真的认真的早恋了,那必然是要分心的,大致学业上也就急转直下了,这是客观事实。
  当然,一些小孩子,心里有些萌动,那和早恋是有很大区别的,楼上有几位作为家长说的,其实是萌动芳心,而不是认真的初恋。
  二、在不容许孩子早恋这一条上,似乎学校和家长是有统一战线的。这句话应该是事实吧。
  三、只是这统一战线在出了事以后,就该破裂了,那就是其中一方必须承担起责任来了,而这承担责任的一方则往往是学校方,因为,学校不可能大张旗鼓的针对家长提出责任问题,而家长则可以无所顾忌的做出来。
  四、其实,我们这些年纪大的人想想,青年时代许多中学同学,当时好像看不出来,后来却结成了家庭,他们是什么候谈起来的呢?还不是中学时就萌芽了?
  五、因此,需要改变的不只是学校,还有家长更应该变。但是,这变的尺度确实是很难掌控的。这就需要学校、家长间更多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但是这一条,说来容易做来难啊!
  真是愁死人了。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5-26 13:56

非常痛心.
前不久小区有位男生从十八楼跳下,也是跟感情有关.
这样 的事件不在少数.
家长和老师要特别注意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09-5-26 13:57

这个问题,很难白扯,看到了,你很难采取相应措施,怕打草惊蛇,也怕反应过度,更怕弄巧成拙。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09-5-26 23:31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是:教育中凡和道德品行有关的事情,教师应该设法让学生和家长一起多负责。

抛开这个不幸事件,单就学生早恋一事来看,教师不同,反应不一样。家长不同,意见也不一样。早恋好还是不好,并没有必要达成一个结论,因人而异。

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泽雄提到“小女孩已经走了,大家各自受领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也许更好”。我把上面一段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教师家长不要只说不。要理解学生,给予善导。

[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2 编辑 ]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27 13:17     标题: 胡展奋撤了,海派撤法。

敬启者(2009-05-26 17:12) 标签:敬启者 海派 很解乏 族群 杂谈   

各位海派脏口:和你们对仗了一个下午,现在我要工作了,过几天还要出差,暂不奉陪啦(海派脏口族群可不要过早自慰,说哈哈他怕我们了),过几天咱们再对挑,如何,很过瘾、很解乏、上海人说“老解厌气额”哦!

主人不在,请勿吐痰!保存实力,回头再战。

保重!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7 15:37

原帖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1 发表
、、、

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
克明兄这个例子太有意思了。

如果让我来写规定,大概会是这样的:1)先把对方的名字、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告诉家长;2)确认对方家长也同意这次约会,至少要事先知道这件事儿及时间、地点;3)近期学习表现良好或正常;4)当天作业已全部完成;5)按时回家。

孩子会怎么写,晚上我来问问看。
作者: 驾一叶之扁舟    时间: 2009-5-27 15:48

不知孰是孰非,就是觉得痛心疾首。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9-5-27 20:30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9-5-26 10:53 发表


前天和一位老师聊天,说他们学校一位学生体育课跑步倒地死了。是否有先天心脏病之类,家长填写报告之初都没交代(不过,至少一般性入学体检应该查出哦)。小孩家里又不打官司,外婆每天报到一样睡在学校操场嚎啕,整整一学期,校无宁日。最后学校花钱了事。
心脏病不易查出,入学体检时即使做了心电图也未必查得出来,就连身体素质极好的运动员都可能在运动过程中猝死,这事实在是孩子不幸,学校遭殃。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27 20:43

是的。还有一个问题是即使在入学时查出学生有心脏病,学校也难以拒绝该学生就读,否则学生家长可以说学校歧视弱者,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7 20:45 编辑 ]
作者: 紫壶    时间: 2009-5-27 20:48

我也觉得奇怪,为何不公布黄一馨的三封遗书?
我所在的学校多年前也有一女孩因感情问题而自杀。跟她短暂相处的男友提出分手,女孩不同意,男生置之不理。那天,女孩约了几个同学也包括那个男孩去外滩,希望大家能跟她一起说服男友,男孩坚决不答应,她突然纵身跳入黄浦江,眨眼就没了影子。——这个事件,总算没有累及他人,家长甚至都没去男孩家吵闹。

[ 本帖最后由 紫壶 于 2009-5-27 20:55 编辑 ]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09-5-27 21:28

不知兮兮是和哪个地方的老师聊天,那个事件与我们这儿的差不多,也是跑步猝死,也是起因于心脏病。不过不是在体育课上,而是在放学后的额外体育训练时间。死亡学生的家长是一位教育教研员,后来也是赔偿了事。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09-5-27 22:17

一直举美国的例子,对不起了。

我小儿开学参加体育课前,家长都要签名,对课堂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公立学校是靠纳税人的钱办的,赔偿也就是花大家的钱。签名是保护公众的利益。
作者: 笑语篷窗前    时间: 2009-5-28 11:34

 5月13日,下午4点多,我提前回到家。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我连忙说,电脑关不上了,你去看看有什么问题。你放下书包,看了一下电脑说:有病毒,打个补丁就行了。便拎起书包说:今天作业多,我去做作业了。我说:早点做好,早点吃饭,早点看电视。 
————————————————————————————————————————
看得出来,孩子自杀前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对父亲的依恋之情,叹!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11:33

现在的社会同情弱者,但是他们同情的是“貌似弱者”。黄一馨固然是不幸的,但是黄一馨的父亲黄勇看上去是一个“弱者”,在学校门口默默地守候,实际上他们仗着自己是“弱者”为所欲为,在背地里动用一切的力量。利用自己在媒体的朋友不顾事实真相,恶化事态,激化矛盾,有誓将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公敌之势。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该班学生家庭住址及学生家长的电话不停的上门骚扰,拼命在搜集他们认为的“真相”。他们不顾其他活着的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让那些活着的孩子日夜不能安心,从该事件阴影中走出来。我想即便是学校给了他们调查报告,他们还是会以“弱者”形象,利用胡展奋等所谓“资深”再一次否定学校的报告。所以,根据很多学生的不幸事件的总结,其实真正的弱者是学校和老师。他们要对逝去的孩子的尊重,要对更多的孩子负责,所以只能背负起所有的骂名,一切的一切……。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5-30 11:45

呵,楼上看来是李惠利学校的?欢迎提供真相。尽管,我不得不理解为单方面的真相。
我27楼所言,只是泛泛推论。从推论上说,孩子自杀,必然有人要承担道德压力。那个自觉有愧的人(校方或家长),为避免道路以目,极可能诿过于他人。这是不需要动用鲁迅所谓“最大的恶意”就可以想见的。
当然,只是推测,不敢表态。俺且静候事实。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4:02

有誓将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公敌之势。
-------
呵呵,当人都是赣大呀。拿这样的非事实来说事很成问题的。
诚然,现在整个社会都被教育体制的功利化所绑架,中小学教师直接面对更是比较严重些,“好人不多”,但这并表示整个社会的人都漫过了底线,与该校和该校的老师等同。该校确实出了令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并且还刻意捂着(从41楼发言可以明显看出端倪来。如果让记者采访,把事情摊在桌面上,记者们会那个样子吗?),该校的某教员,如果真的像死者的父亲博文说的那样说出那些超越出人类底线的话(从最近胡展奋先生博文和其他有关帖子的脏口来看,起码这些人能干得出,即使他们此时受到委屈,面对刚刚死去的学生,也是不应该如此的。他们起码没有基本的道德感。)。现在还这个样子,不接受教训,那么这是在刺激当事家长,刺激媒体,也是对公众道德的挑战。

学校和教师不想让媒体报道,其实也是功利心在作祟,怕负面报道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声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如果他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切实做一些教改,真正把学校变成一个培养活生生的人的地方,传播爱的地方,那才是真的对学生、对孩子、对社会负责任。

事情已经出了,正如周泽雄先生所讲,都领受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这才是妥善处理此事的正道。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5 编辑 ]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4:07     标题: 胡展奋又卷土重来了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记得以前调查山西煤矿事故,也是这样,因此我一点不觉得奇怪。也是这样的话:等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最后结论出来,你们再来吧。

TMD,大家都知道,杭州飙车案如果大家等公安机关的话,那就是:欺实马!

顺便说一下,刚打开评论,就有众多打手一涌而上,死缠烂打,随地吐痰,揩也来不及,没想到上海有介多痰盂罐,我要讲卫生,只好再次关闭:导致的结果是——我将坚定不移地调查此事的真相!

最初有点生气,现在勿生气了。因为对痰盂罐生什么气呢?更何况,真相很快就要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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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与刺激有些关系呢?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5-30 15:33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7 发表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
想不到,这也能让胡展奋先生感慨万千。

胡记者在法定节假日联络不到学校,似乎并不能证明学校不对。这当口要是哪位网友打电话到文新集团,我看电话连门房间都转不进。

但是,胡大记者应该能联络到自己的同事黄勇先生吧?把自杀女孩黄一馨写下的三封遗书公开给网友看,把黄一馨的博客空间指引给网友看,总比找班主任老师难度低吧?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18:48

我知道的事实是:老师当天确实批评教育过黄同学。但绝没有将该同学叫到办公室训话,更没有辱骂该学生,更不要说是“面对全班同学”、“三十分钟”。
以下发言代表个人观点:黄一馨的父亲不顾事实率先在网上发贴,在学校门口指名道姓拉横幅攻击班主任老师,我们能够理解,学校和老师采取的态度是容忍,克制。然而胡展奋在他的博客中利用他个人的影响力,不顾事实转贴,不经调查发表评论,这是对社会、对当事人负责的行为吗?事实上,根本没有胡展奋所说的“早恋”细节。还有胡展奋贴出的那个李惠利中学的电话号码是错的。就算是他不小心写错的,那么还有一点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认为他打电话不应该转到门房间。他打的是总机,要么直接拨分机,要查个部门分机当然是拨零转到门房间,由门房间转接。这种设置错了吗?难道这就叫原始吗?这也值得胡展奋嘲笑吗?难道一个初级中学学校需要有个专门的电话转接部门吗?所以胡展奋到底调查了多少?又了解过多少?
我想请“小只只”去看一下李惠利贴吧中的有些帖子,还有黄一馨贴吧中的有些帖子。有吧主删贴,他们就人肉吧主。我昨天看到了我们的孩子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林老师,挺住   您瘦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您瘦了两圈,好久没看到您的笑容了,您说您会发神经病的。不要啊,林老师,我们都爱您;您答应过我们,不会放弃我们的。让时间证明一切吧!事实是不会倒的!  初一一班全体同学致亲爱的林老师 ”我可以保证这个帖子是我们的孩子自发的,但是令人寒心的是这个帖子招致这样的回应:“这样的老师还是 早点死了好 死了一个好一个。少在这里演戏了。连档马子 专业点拜托。还全体同学类。全那妈妈要麼、你们几个人、不代表一个班好伐!……汗 这个班好团结哦 麻烦。。孩子们以后演戏专业一点啦 要不要我找个几个当红明星教教你们啊 。。 唉~ 真糟蹋你们了。。。演的那么好可以和王子他们搭戏了啊。。改天我会和他们说说的 让他们考虑下哈~别急哈。另外对林老师说一句,为人师表者心里要有诚信仁义。给学生做个堂堂正正的榜样。这些小小的孩子是从这件事情里学会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尊严,还是学会狡辩抵赖舔权势的屁沟,利用手里屁大的权力耍威风,就看成年人怎么引导了。人格是因此成熟起来,还是从此卑污掉,这也看成年人作出的是什么榜样了。”这些回帖是谁发的。连我们小孩自发发的贴都要招致诬蔑。我想这些回帖的人一定是成年人。为什么连我们的孩子都不放过,他们看到自己真心诚意发的贴招致如此的误解会怎样?发帖的孩子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想他会伤心,难过。他说的真心话却被别有用心的人指责为老师教的,演戏。我很害怕他们再次人肉这个发贴的学生。
我选择在这里发言是因为我看了前面的留言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至于在黄勇的博客和胡展奋的博客重要是回帖,那说了也白说。因为稍有客观或有违那两位意志的评论,也会“有众多打手一涌而上,死缠烂打,随地吐痰”。我说的全是事实,“小只只”你想帮助黄勇,但是请你先尊重事实。请你也看一下那些对老师的脏口吧,我看到很多人现在在谩骂老师,很心寒。学校、老师选择沉默并不是“功利心在作祟,怕负面报道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声誉”(老实说学校和老师的声誉已经被黄勇成功的“影响了”),就是为了克制和容忍。我们正在做我们该做的。
写了那么多,劳大家费神看了。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9:28

楼上的,你看到我帮黄勇了吗?我只是就事论事,我倒是到那位家长、胡展奋先生和李惠利吧去看了,感觉你说的有些偏颇。公众骂学校、老师的有,但是我觉得同情死者毕竟是人之常情,并且与骂死者父亲、骂胡展奋相比,显然大多同情多于谩骂,而骂胡展奋、骂死者父亲,甚而至于骂死者的,都很像知情者,非常有针对性,不少还非常恶毒(胡的评论关闭了,但死者父亲夫人却并没有关闭呀,可以去看看是不是这样呢?)这楼上的朋友怎么解释呢?还有就是出现了专业的造谣,胡展奋八月份的投降书、悔过书都出来了,这要是没有利害关系谁去干这事呢?李惠利学校的一般老师会干这事,我估计也不大会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所以在上面的帖子中我稍微表示了一点愤慨,但你讲我说的过头吗?是帮黄勇吗?这个帽子是不是沉了些呢?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

既然你说我们大家不知道真相,你一定知道了,那么能不能说说呢?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9:30 编辑 ]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9:47

点评师洋"装傻"惹怒格格胡展奋遭受人身威胁_娱乐频道_中国江苏网2006年8月28日 ... 从当晚11点22分开始,格格们(师洋的粉丝)开始登陆胡展奋的博客,展开了一场无休止恶意的刷屏和谩骂。 ... 在百度贴吧内,甚至已经有贴子“悬赏1000元购买胡展奋的家庭地址和电话。” ... 邓超向孙俪公开示爱王晶现场嗤鼻好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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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赏格的呀,刚遭受了格格门事件,胡展奋怕了,这样的阵势对于上海人来说都会怕的。但是,这次胡展奋却主动公布了自己家里的电话和手机,这一点我佩服的。

这个消息新闻是不是有封锁呢?这会是胡展奋和死者家长干的吗?他们有这个权势吗?奇怪了,是谁干的呢?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19:49

我说过事实了,显然你不信。我也说过在黄勇和胡展奋的博客中说了也白说,因为那里已经鱼龙混杂,所以在这里讲事实。我还说了:我的发言代表个人观点。我只是请你尊重事实(当然你不信我说的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叫“当人都是赣大呀”,“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为什么一定要带有攻击性的发言。至于胡展奋你觉得他不顾事实的发言负责吗?他没有谩骂、造谣吗?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9:51

47楼,胡先生公布了私人电话,他“不顾事实转贴,不经调查发表评论”,不对社会和当事人负责,你清楚事件的真相,完全可以通过电话与他交流一下,教导一下他嘛。这也应该是对他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呀。

是不是这样呢?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19:59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19:49 发表
我说过事实了,显然你不信。我也说过在黄勇和胡展奋的博客中说了也白说,因为那里已经鱼龙混杂,所以在这里讲事实。我还说了:我的发言代表个人观点。我只是请你尊重事实(当然你不信我说的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叫“当人都是赣大呀”,“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为什么一定要带有攻击性的发言。至于胡展奋你觉得他不顾事实的发言负责吗?他没有谩骂、造谣吗?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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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帽子来哉,我自然要接着了,是吧?胡的讲话是他的讲话,我只是看看呀,我为什么要对他的发言发表意见,去觉得呢?就是去觉得也得我愿意呀。

我说“当人都是赣大呀”是针对你的发言而讲的,胡展奋或者黄爸爸即使指责教师,会是指责全上海的教师嘛吗?你这不是把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当赣大是什么?别说全上海了,就是李惠利学校的老师都能同意你这话?是谁攻击性发言呢?胡展奋顾不顾事实发言,我不清楚,你说不顾事实,那你说事实呀,你不说那是不是是攻击性发言呢?

你还没点灯?帽子、棍子都来了!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20:04

胡展奋不属于我们的教导范畴,我们也没有义务向胡展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你也说了,有专业造谣的,你怎么认定胡先生公布的私人电话不是假的呢。所以你还是有你的立场的,有的信,有的不信。我只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是真话。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都是认真的,请你不用调侃我。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20:06

我不认为我说的是帽子和棍子,如果有这样认为的只是看者的心态问题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20:11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4 发表
胡展奋不属于我们的教导范畴,我们也没有义务向胡展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你也说了,有专业造谣的,你怎么认定胡先生公布的私人电话不是假的呢。所以你还是有你的立场的,有的信,有的不信。我只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是真话。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都是认真的,请你不用调侃我。
----奇怪了,你不是说他在胡说吗?他公布的电话真假打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你教导他一下也是为社会负责嘛,这点责任都不像承担,那你还讲什么事实不事实呢?

我很想相信你,但是你说出让人相信的理由了吗?

再就是,你还是在拿全上海的中小学老师说事,这根本不搭界的。拿孩子说事也是代表,孩子们说什么了呢?全体孩子集体说了,这能那么统一吗?嘎须统一的发言能让人相信吗?何况一般情况下孩子还是归学校管的,是不是这样?你可能是老师,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

既然想说,说点实在的,是吧。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20:13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6 发表
我不认为我说的是帽子和棍子,如果有这样认为的只是看者的心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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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估计是老师了,看来不大会错的。苦笑!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20:26

你认为什么是实在的呢?你想听点什么呢?是要听根据你的立场说出的声音。你也不相信我们孩子说的,用你的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孩子,臆断我们的孩子。原来你也认为孩子应该归学校管,而不是归家长管。原来你也是不相信老师是认真负责的。我确实是老师,所以我站在我的立场讲话,所以我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5-30 20:31

我建议,还是围绕事实吧。如果暂时没有情绪谈论,搁置也好。
说大话的话,我们应该相信任何人的表述,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当两个人的表述南辕北辙,信谁呢?所以,陈述事实,检验事实,最为要紧。至于态度是否诚挚,属于主观判断,其实无助于澄清事实。
还是事实、证据要紧。同样要紧的是,提供事实和证据的方法必须可信。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5-30 20:41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26 发表
你认为什么是实在的呢?你想听点什么呢?是要听根据你的立场说出的声音。你也不相信我们孩子说的,用你的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孩子,臆断我们的孩子。原来你也认为孩子应该归学校管,而不是归家长管。原来你也是不相信老师是认真负责的。我确实是老师,所以我站在我的立场讲话,所以我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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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的老师怎么会让家长放心呢?什么都是教导,先入为主,可悲呀!

那么请问,我的立场是什么呢?我认为那么重要吗?孩子们说什么了,为什么那么统一呢,那只有好老师才能教育得出来。

我没有不相信老师认真负责,也没有不相信孩子们的看法。我只是看到你在质疑胡展奋,想知道你为什么质疑,他为什么不对,这样说你看还能给六十分吗?

老师站在老师的立场讲话,真是服了你了。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5-30 21:07

我是站在事实的立场说话,所以如果你不信那当然是根据你的判断了。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5-31 10:08

遇到这种事不管真相如何,都是老师\学校倒霉.

深圳以前也有个类似的案例,一女生和语文老师在早读课发生冲突,女生出言不逊,老师涵养也 有限,把女孩的课外书没收了,封面飘落在女孩的脸上.随后通知家长,家长让孩子认错,当晚那女孩就跳楼自杀了.
随后媒体大肆渲染,尽管很多在场的学生证明那女孩本身也有过错,而且孩子的家庭教育也很成问题,该女孩曾经有过自杀未遂的前科。但是因为老师本身也有责任,结果成了众矢之的。最后发展到住处被女孩的家长不停的骚扰,无法正常工作。学校只好安排她到海南度假,避开一段时间。

我觉得造成学校和家长发生责任事故时,关系紧张的原因,还是责任不明确,媒体有时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把矛头指向学校和老师,也是不够客观、公正的。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现在老师们怕惹麻烦,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管,学生发生什么事情都好,那家长自己去管吧。
这样对孩子的教育绝对是不利,老师也是无奈之举。

不是有个“杨不管”的例子吗?那样的刁学生,谁敢管啊。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5-31 10:11 编辑 ]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09-5-31 14:25

很简单,上传孩子遗书的影印件,上传黄一馨班级同学对事情过程的简述和分析的影印件就行了嘛,打这么多的字,都是在找累受。当然,此地不是法庭,那些证据在该出现的时候恐怕会出现的。
作者: 老李北海鱼    时间: 2009-5-31 23:32

过失杀人的道义责任太重,推卸的最好方法就是转嫁给共同责任者。
家长和学校带着情绪互相推诿的话毁掉的会是一代孩子,
这个事件最大的悲剧是缺乏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这样的时代叫人如何不感慨卢武铉公?

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吧。
如果想澄清真相就公布遗书、料理后事吧。

教育不单单是市场化能解决的。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6-1 10:22

楼上说的好,现在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几乎没有.尤其是上级主管部分门如果按责任排序,他们也会把教师直接推倒责任的风尖浪口上,自己躲到幕后.
今早回到学校,又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从本校毕业的一个学生自杀了,下午几个教过他的老师去参加他的追悼会.
这是继不久前我所住的小区一名重点高中学生跳楼自杀后,我所听到第二起学生自杀事件,相隔才几个星期.

公布遗书,其实也是对死者的又一伤害.我所住的小区的那个男生自杀后,网络上就公开了他的遗书,引来不少闲言杂语,我听了都心寒,人已经去了,为何还要对死者说三道四.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遗书是如何流传出来的,如果是他父母公布的,那太残忍了.如果是旁人,那绝对近乎冷血.
因为孩子在遗书里表达的是对一个单恋女孩的感情,而旁人不但不能理解,还对他进行指责,实在是对死者的再度伤害.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6-1 12:02

…………我所住的小区的那个男生自杀后,网络上就公开了他的遗书,引来不少闲言杂语,我听了都心寒,人已经去了,为何还要对死者说三道四.
…………因为孩子在遗书里表达的是对一个单恋女孩的感情,而旁人不但不能理解,还对他进行指责,实在是对死者的再度伤害.
黄馨 发表于 2009-6-1 10:22
**有点不同的想法。
    一、网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很难避免“污言垢语”,即使在最严肃的坛子,也难免会出现这种情况。你不能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就否定一件事。
    我常常会去真名的“历史坛”看看,那里两只大猫对生殖器的崇拜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了,可惜,一个很好的坛子就此毁了。
    二、这遗书肯定是在父母手里的,至少也是死者父母同意下公布的(当然,这遗书肯定要让公安人员看到,但一般来说,由公安方面流出的可能较小),父母同意公布遗书,当然会有他们不得不如此的考虑。
    一定程度上,公布遗书有助于人们了解事件的真相。避免出现无辜受屈者。
    三、公布遗书后,受最大伤害的可能不会是死者,而是那个女孩子。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09-6-1 21:26

民事上的纠纷,我们不知内情,只能让当事人自己上法庭解决了。我们可以多讨论的是碰到单恋早恋的孩子,应该怎么办。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9-6-1 21:57

历史的,现实的,国内的,国外的,看得越多,越觉得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1 22:03

我从那位跳楼自杀的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里找到了这样一篇日志,很难想象它竟出自13岁的女孩之手——

(标题)已亡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4月27日 22:42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海盗船上那种飞的感觉,很享受
其实很难受,可是正是这样才是享受
在下降的时候睁着眼,看世界旋转飘荡
一张张脸,渐渐消失
一声声尖叫渐渐淡去
世界开始扭曲

在至高点开始反胃恶心
莫名就想到了那些痛苦
从陌生到认识,了解,又淡去,矛盾,再僵硬
我在至高点,看扭曲的世界

突然有了已经死去了很久的感觉
泪,居然再也流不出来
只有眼眶微微的湿润
想张口大叫,恶心感却突然涌了上来
没喊出来的爱恨,便又一次没埋到心灵深处,不再轻易被提起。
继续麻木。
死了一般的麻木。

已亡。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1 22:05

自杀女孩在跳楼前一周QQ空间里的另一篇日志(跳楼的日期是5月13日)——

(标题)警告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5月07日 10:40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没有人看到我走了
也没有人发现我走了
安静地一步步踏着台阶走
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靠着墙、想自己的落寞悲伤

爱情易碎、友情易变、亲情易逝
还是无情、能够快乐

第二次、再最后容忍一次
在这个时候做出警告
如果再被忽略、那就做永远的告别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1 22:08

5月11日,黄一馨和原来最要好的同学Y友情破裂,她在另一篇日志里写到了Y没有背叛她,但忽略了她,而这也是她无法接受的。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6-1 22:47

小孩很有灵气,但写出这样的文字确实太过冷峻,透着一股不祥,倒是有点应了“情深不寿”这句话,小人心思太细太敏感了。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09-6-1 23:33

现在的孩子真是。。。。这样的文字出自一个13岁孩子之手,难以想象。想想自己读书时代也遭遇过友情的背叛,也伤心难过气愤,但从来没有绝望,也没有死的念头。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2 11:15

几天前的傍晚,我正坐在电脑前,看自杀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我家小刀刚巧来问我什么事,也凑到跟前看了。我把李惠利中学最近发生的悲剧故事简单说了说,问小刀有什么感受。小刀说,“爸爸,你看那个女生黄一馨是QQ黄钻用户,每个月要花十几块钱的”,“她那些像诗歌一样的日志都是用手机发到空间里去的,看发表的时间,好像有的是在上课时发的。这个女孩有问题”。

小刀还说,他的同学里也有会写这号伤感文字的,写得跟黄一馨一个味道,但他们只会在纸上谈论生死,“谁会真的去死啊?”

——这,震得我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作者: 黄馨    时间: 2009-6-2 11:35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6-2 11:38 编辑

二、这遗书肯定是在父母手里的,至少也是死者父母同意下公布的(当然,这遗书肯定要让公安人员看到,但一般来说,由公安方面流出的可能较小),父母同意公布遗书,当然会有他们不得不如此的考虑。
    一定程度上,公布遗书有助于人们了解事件的真相。避免出现无辜受屈者。
    三、公布遗书后,受最大伤害的可能不会是死者,而是那个女孩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复65楼:
了解真相?
我以为在这个事件里,父母和学校能不知道真相么?所谓真相不过是大家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才有真相一说.
1、遗书假如是留给父母的,父母有必要去将它公之于众么?丧子(女)之痛,难道比所谓真相更重要?
2、遗书假若是留给女孩的,那么女孩把它公布出来是说明什么?炫耀一个男孩对自己的痴情?那不是揭男孩父母的伤疤吗?
3、我认为公布出来对谁最有利呢?那就是学校,因为学校希望众人看到男孩的死跟学校无关,他是为情而死,不是学校的责任,他们可以理所当然的推托责任。
在公布遗书背后,是一群冷冰冰的人,这才是真相。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他们的做法比我们人道的多,当然国外的具体环境跟我们不同,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而我们呢,孩子活着的时候,不好好善待他,死后却互相攻击推托责任,太令人心寒了。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2 12:58

黄馨:

在这个事件里,自杀女孩共写了三封遗书,分别是给父母、给“同学们”和给林老师(班主任)的。自杀者的遗书常常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死者的看法,比如那个女孩对班主任的态度,如果她是被班主任一通骂逼死的,她留给班主任的遗书就应该不会只有感激之辞。

如果家长不公开声称班主任逼死女儿,当然不公布遗书也未尝不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家长把女儿跳楼自杀的责任完全归结到了学校和老师身上,摆出的姿态是学校掩盖真相,老师拒不承认辱骂学生,这种情况下,家长理应将女儿的遗书公开,还应该开放女儿的QQ空间——有刀发现,现在那个空间被封闭了。这不是对家长的苛求,而是纠纷发生、发展到现在为止,向公众澄清事实所必需的。

一个花季少女跳楼自杀了,学校、老师是不是绝对无关呢?我想不是。那无论如何应该被看作一起事故吧?家长是不是无关呢?我想也不是。那位林老师当了黄一馨两年的班主任,确实没想到孩子会如此轻易地走上绝路,但黄的父母与她共同生活、朝夕相处了13年,是不是应该比老师更了解黄一馨的心理变化呢?如果我们可以对家长表示宽容,为什么不给老师同样的宽容?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我不大清楚,你说“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李惠利中学正是这样做的,师生们含泪举行黄一馨的追思会,点燃的蜡烛围成了“心”字,鲜花也围成了“心”字,学生们还朗诵黄一馨的文学作品和写给她的话,折千纸鹤。我看了追思会的录像,很受感动。

学校认真做的事,记者不报道,世人不闻问,是不是也有点令人心寒?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09-6-2 23:30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我不大清楚,你说“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李惠利中学正是这样做的,师生们含泪举行黄一馨的追思会,点燃的蜡烛围成了“心”字,鲜花也围成了“心”字,学生们还朗诵黄一馨的文学作品和写给她的话,折千纸鹤。我看了追思会的录像,很受感动。”

在这个家长和班主任之间,谁是鸡蛋谁是墙,不那么清楚。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6-3 08:23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09-6-3 08:33 编辑

**楼上两位代我说了不少,我就不再说了。
   当了不少年教师,一直有一个感触: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但是,教师不是万能的,学生出了事,可能有教师的责任,但是,教师不可能负全部或大部责任的事多着呢。
   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影响,很多时候要远胜于教师、学校对学生的教育。而这些,是学校、教师所无法阻止的。举些例子:
   1、 现在考公务员热得很,学校、教师有责任,因为,教师常常以有公务员的学生为荣,以某某人做了官为标榜。但是,考公务员是教师、学校制造出来的吗,绝对不是,那是一种社会现象的铡射。
   2、 学生早恋,是学校提倡的吗?可能绝大多数学校、教师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反对学生早恋,有用吗?是什么原因造成早恋成风的呢?社会。
   3、 再回到更早的时候,学生红卫兵以各种温和的、残酷的手段对待教师,是学生主观上愿意、要求这样,还是有“上面”的指令才这样做的呢?学生的残暴性是教师、学校造成的吗?不是。
   我不是为学校、教师开脱,学校有学校的责任、教师有教师的责任,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出了事就是学校、教师的全部责任,那肯定是不公平的。
   十多年前,我曾经自告奋勇去教过一个普通高中的毕业班,我和学生关系挺不错的,但是一到上课,许多学生就无法安份了,课堂闹得很。是学生不愿听课,是我讲得不好,都不是,是不少学生根本听不懂我的课,而高考的要求,又让我无法再降低要求了。那些青年人能安静得下来?我将心比心,如果要我去听一节英语课,我不睡大觉才是怪事。
   没有办法,得考虑许多想参加高考的学生的要求,于是,只好把几位闹得厉害的学生请出课堂,这样才能正常上课了。
   但是,这些被我赶走的学生,“毕业”后,碰到我,还是很客气、很恭敬的。是否在背后骂我,我就不知道了。
   造成这种情况,当然,学校、教师有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差生?但是,学校、教师真的尽了全力,就没有差生了吗?不可能的。社会、家庭对造成差生就没有责任了?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6-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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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林菁  
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
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会事情听说那个女的早恋
但13岁恋爱未必也太早点了
也许这个社会接受!但身为老师要把学生带入正确的道路
义务教育中已经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谈朋友。。
林老师这样做也有他的道理。。
谁都不知道那篇空间里道低写了些什么?
你们就在这里瞎起哄?
这样对谁都没好处只能给那些乱起哄的小人得意!
大家应该把事情弄弄清楚!
那位同学也走好!
事情到这个地步不是任何一个人所希望的!  

  
作者:58.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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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惠利吧一个较为中性的发言,但还是说了这位林老师“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这样的话,虽然后面有“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的中和。从发言看,这很像是曾经的学生的发言,是中规中矩的温和的学生发言,发言中有“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的说法,能说明一点问题,这个老师也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但方式明显有些简单和粗暴(这是常态,司空见惯的常态,只是他所教的班级出现了非常规事件,他才会引起高度关注。)。这位好学生还说谈到早恋问题也很中规中矩,应该也是现下的教育灌输出来的,与现今的绝大多数的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看法是一致的。

这个事件本身的真假已经不怎么重要了,本身的所谓“真相”也只是为了善后和给个能够平衡的说法而已。重要的是,这个事件折射出整个社会的教育呈现的共性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已经成为成为共性的司空见惯的问题才更为复杂和艰巨,习惯和伦理力量是强大的,鲁迅所言”礼教吃人”,不是虚言,“救救孩子”!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09-6-3 11:32

“救救孩子”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也是前提性条件性的工作,就是救救我们自己。怎么救我们自己,现在呈现的两种真相,不是孩子弄出来的,是我们这些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否认事实、捏造真相。只有当“我们”都成为尊重事实并诚实面对真相的人的时候,我们才能谈“救救孩子”。
作者: 心中有刀    时间: 2009-6-3 18:51

“救救孩子”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也是前提性条件性的工作,就是救救我们自己。怎么救我们自己,现在呈现的两种真相,不是孩子弄出来的,是我们这些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否认事实、捏造真相。只有当“ ...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6-3 11:32

作者: jypangel    时间: 2009-6-4 08:26

孩子是家长、老师以及所有围绕在他们周围的成人们的一面镜子,当我们反省自己时,只要去看看我们孩子们身上的问题,那一定就是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
作者: 九船城    时间: 2009-6-4 19:44

人间珍贵是友情



馨儿:

    你静静地安睡已经21天了,楼下的香椿树又长出新芽了。到今天,老爸老妈依旧没有收到学校的实情报告。

    29日,老爸老妈收到了你们班上所有28位同学写给你的信。老爸老妈看了泪流满面,同学情,多么美好珍贵!这些信,你一定知道是谁写的,对吗?

    你慢慢地看吧。

老爸

6月2日



黄馨馨:

    两年的时光,既短暂又如此美妙。记得进校时,我对一切都很陌生,我看见了你,你身上的阳光和气质无一不吸引着我,我与你携手一起走,一起排队;我已记不得开学时的场景,但我记得你,你上学时总带着瓶瓶罐罐。的确,你很注意保养。前不久,你的座位换到了我的后面,这使我更加了解了你。

    你很善解人意,在我高兴时,你与我嬉戏;在我伤心时,你就默默坐在我的身边,不吭一声,让我冷静。很会写文章的你,文笔真的很好,你写的句子有哲理;你写的文章耐人寻味,多少美妙的语句在你的笔墨之中流出。

    其实在你冷静的外表下,你也很幽默,你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你也喜欢叫我“妈妈”,你总是缠着我,但却不烦,因为你的爽朗的笑包围着我,你把快乐与开心带给了我,很高兴,真的好幸福,好快乐……



亲爱的黄: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想到许多我们之间的快乐的事,我们曾立志要考同一所高中,住同一个宿舍。

    已经相处了快两年了,我们一直都很心灵相通,互帮互助,明白对方心里打的小算盘。可是,如今空落落的教室里,再也响不起你的笑声了,我们29人的大家庭里,也少了一位坚强的女超人。

    周日,我在妈妈买的蚕豆上刻下了幸福、开心,并在泥土里种下,愿你在天堂的日子不再寂寞。

    念你。



黄一馨:

    我们做同学快两年了,彼此之间的欢声笑语太多太多,现在你冷不丁不见了,我真的很不习惯。你爱笑,笑容总是那么灿烂,身为中队长的你,总是能很好的完成老师交给你的任务。你总能和同学“打”成一片,班里的同学总乐意与你玩在一起,为什么平时这么懂事的你,这次却如此不懂事呢?你知不知道这次的打击对我们真的很大?馨,我们会永远记住你,把你放在我们的心里,小心地把你保护好,因为你是我们的friend!!!



黄一馨:

    在我眼中,你仍旧是那个乐观、开朗、坚强的女孩。我相信我们心中永远会记住记忆里,那个阳光的一馨。上课的时候,我们总能看见你认真听讲,与我们讨论;下课时,总能看见你与同学谈天说地。

    现在,我希望你还是快快乐乐,每一个人都会记住这个可爱的你。





黄一馨:

    在我的心目中你是那样的优秀。你也来过我家几次,我父母对你印象也很好,叫我向你学习。你也帮助过我不少,为什么你会突然做出这种事呢?我现在看看我们班的奖状里面都少不了你的努力,你的汗水。现在我只能对你说声“感谢”。



黄一馨:

    当你还在的时候,我还记得你为我们班付出了许多,一些班会的演示文稿,都少不了你的份,每次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也会毫不犹豫地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希望你能在天之灵,好好安息。放心吧,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



    黄一馨在我眼中似乎永远都这么开朗,乐观,也似乎永远都面带微笑。她永远都这么亲切、友好、能与班里的每一个人相处得很融洽,能成为我们大家共同的朋友,能成为班里的开心果。黄一馨,如果你能听到的话,我想对你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带给我们的点点滴滴,我们也会永远记住你,你永远是我们班里的一份子。





黄馨馨:

    自从操场没有了你的身影,校园似乎冷清了好多。可我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是吗?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你的身影,你虽然有那么一点暴力,可这不正是你的可爱之处吗?你总像小太阳似地围绕着我们。我记得,我永远记得你与我之间的点点滴滴,我记得你对我说你再也不乘932了,可你还是乘了;你拉着我让我陪你去操场上转悠……许许多多的回忆,你还记得吗?虽然小太阳不在身边,可你,一直在我心中,在天堂里,你也会是小太阳,让每个人都不感到寂寞,到然你也不会,因为你永远都是快乐的对吗??



亲爱的黄一馨:

    “伫倚危楼风细细,无边星星之鸣泣之鸣泣,星陨,馨逝,转向(转生)一眸万千纷飞离别意。”我们想着这句话,想着你给我们带来的所有记忆。天堂之路,有时离我们很近。一念之差走错了,请不要过于悲伤,因为我们会把整条路照亮,成为心中第二个太阳。希望你在天上,和原来一样,带着快乐,充满希望,看着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想一想,还在一起,天宽地广;看着星星照着大地,想一想,一起走过,该多好。



黄一馨同学:

    在平日的生活里,我们都是一起玩耍的好伙伴。可是,如今你离开了我们,再也不能体会同学间的友情。但我们会把你那活泼的形象永远地留在我们每一个的心中。我也真心希望你能够一路走好。平平安安地到达另一个世界。



黄一馨同学:

    别人的世界美好,而我们的却乌云笼罩。那你的呢?我希望你在那一边的生活能够幸福快乐,也能看见我们的快乐。以前你总和我们一起讨论球赛,那时候的学校生活是蓝色的,而现在的却是灰色的。但这样并不好,再过几天,它又会变蓝,永远。



馨馨:

    我永远记得5月13日那一天。也就是那一天,你离开了我们,永远永远。我无法理解,你为何选择离去。生、死,也许只是一念之差,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这不是什么是非题,没有对错,事到如今,那就让他去吧!我们尊重你的选择。

    当我看到你的照片时,此时的我脑海中丝绪万千。回想起两年前,我们共同走过的路程,有欢乐,有悲伤;有兴奋,有愤怒……真的好幸福!

    如今的教室,少了你的身影,也少了些许欢笑声。也许你真的离开了。但也许,你没有离开。是的,你没有离开!你可爱的样子,都留了下来,留在了每个人的心中。

    馨馨,其实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却不知从何说起。而现在,我只想说,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一定要和你做朋友!



亲爱的黄一馨:

    你好!虽然你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我们心中还是留有你活泼开朗的印象。在生和死亡中间,你选择了死亡,虽然这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是我们尊重你的选择。希望你能在天上望着我们,为我们加油。现在我们尽管已经见不到你了,但我们仍就留有你灿烂的笑容。

    祝你在天上过好!



馨:

    你离开了,没有给我们机会对你说一声“再见”,没有给我们机会听你哭泣,但是你却给我们留下了眼泪与痛心。

    或许,我们该对自己说,要坚强了,因为,我们还要继续,我们还要载着你的希望,载着你的幸福,继续走下去。

    世界上没有承受不了的痛苦,只有承受不了的幸福。



黄一馨:

    你的离去,带走了我们的笑声,却带不走我们的伤感与对你的怀念。虽然我们再也不能相见,但你的美好一面永远印在我们脑海中。过去与你吵架,与你斗嘴,我内疚不已,深深向你道歉。人们常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许,这就是我现在的感觉。现在就让我为你祈祷:希望你在远方永远快乐!



黄一馨:

    如今,我们依旧往返于家与学校之间,但心中并没有以前那样快乐。每天早上看见你那空空的桌子,心中有一种微微的悲伤,因为你已经不在了。我每次看你的空桌,脑海中浮出你那灿烂的笑容。你走了,班级中少了一员。希望你在远方能更快乐,忘记所有悲伤!



馨:

    你选择离开我们了。虽然,我们都不舍。但我会尊重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一切。只希望你不再烦恼,不再忧伤,不再哭泣……

    只要开开心心,愿你在天堂过得开心。



亲爱的黄一馨:

    你好!

    我一直难以想象,平时一直开朗、乐观的你,竟然会做出那样的傻事。

    你知道吗?大家听说这件事情以后,大家哭得是那么的伤心,老师是多么的难过。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做同学。到那时,请再也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



    失去了一个亲爱的同学、朋友。你的欢笑,你的哀愁,你的一切,铭记于心中。

    如今,你走了,你带走了一切的美好,你离我们而去了,不责备任何人,尊重你的选择,生与死之间,只是一念之差,只是一道选择题。

    其实,你永远在我们28人的心底。

    Let’s start from here,

    We’ll be together.

    我们在一起,永远的①班。



黄一馨:

    你好!

    你在遥远的西方过得怎么样?虽然你的决定无论谁都无法挽回,但你可知道,你在我们心中永远是那个可爱的、开朗的黄一馨,你在学校的点点滴滴尽在我们的脑海中,你那能让心灰意冷的人的回心转意的笑容将在我们28个人的心中永存!



黄一馨同学:

    外面的世界阳光灿烂,而我们的世界却抹上了乌云,你的离去,让我们每个人都悲痛万分。的确,我们相处了两年,你的聪慧、直率给我们流下了很深的印象。可是你为什么会突然间变得那么傻。你把你自己的内心牢牢的锁住了,不与父母沟通,分享。面对压力,又不知所措。长时间的情感郁积,的确会使人变化。可你也不能有这种念头啊。你的离去,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是无价的,所以我们应该坚强的活下去。

    愿你在天堂过得快乐



黄:

    离开我们的日子,你还习惯吗?我特别不习惯,几乎有1年多一点的时间你和我是同桌,就坐在我的身边,几乎是朝夕相处。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你肯定不知道。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看你两眼;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听听你的声音;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和你说上两句话。好多的事情容不得我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在同窗的一年多时间中,应该说我不算是你的知心好友,但是朋友也算是吧。你的一举一动、一悲一乐我都看在了眼里,我拼命地回想,你已经永远地活在了我的心里。这是一段无法抹去的友情,这是一段珍贵的友情。记住啊,无管发生了什么,我一定会在远方默默地为你祝福,默默地为你祈祷。一定要记住,以后只准快乐,不准伤心。



黄一馨:

    虽然有时我们走得不是很近,但是你带给我的点点滴滴,我会永远放在心底。你那每天灿烂的笑容,我很怀念。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选择了走这条路,但是你的选择,我们也无可奈何。就算这世上你犯了再大的错,也不至于吧。但是结局已经是这样,说再多的也无济于事。那希望在远方的你能够永远幸福,消除这世上所给你带来的一切烦恼,快乐做自己吧!我们会永远记住你,放在心底的。



黄一馨:

    你看得见我在向你写信吗?希望你看得见。虽然我们只做了十几天的同学,但我在这些日子里发现你一些美好的品质——乐观、热情、积极向上,在此,我跟你说:“我会把你最美好的形象放在心里,我们永远是朋友。



黄一馨:

    我们永远是好朋友。虽然你平时有一点自私,但是更多的时候,你是自信满满的,脸上充满了笑容。每当我遇到了困难,我第一个想到你,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们在一起也快两年了,真的舍不得你。你会永远在我的心中!



Dear  Chris:

    如今我们的美好校园生活依旧继续,可我们的心却或多或少被一层阴霾所笼罩。你的离去留给我们太多的回忆与伤感。我永远不会忘记就在你去世的前一天,投给我的那双饱含着温暖与疑惑的目光,根本就看不见任何不阳光的一面。可惜你走了,无法和这个集体在一起了。



亲爱的黄一馨:

    虽然你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是你留给我们的好印象会永远留在我们的。其实,世界上没有承受不了的痛苦,只有承受不了的幸福。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你平时对大家的好,对大家的帮助我们都不会忘记。我们相信你会在天上看着我们,保佑我们的。

    祝你过好!



亲爱的馨:

    我和你从第一次认识就一直是朋友,一直都是。小学时,我俩只要一有空,就会凑在一起玩。在我心里,你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进入中学,我不是常常和你一起玩,总是可以看见你那灿烂的微笑,有时,你也会把自己的烦恼告诉我,说完了,心情又好了。我更加相信你是一个快乐的女孩。

    我无法相信你走了,我只愿相信你是个纯真的女孩。
作者: ys1937    时间: 2009-6-4 19:55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09-6-4 19:58 编辑

**同学间的友情是最值得珍贵的,也是这人世间最少功利色彩的,
   不过,恕我直言,这些信不足以构成家长向学校“索赔”(或“追究责任)的理由。家长没有收到学校的实情报告,反过来,学校收到家长的实情报告了吗?
   因此,建议楼上把家长的留言与同学们的信分成两个帖子发布。
作者: 九船城    时间: 2009-6-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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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上星期,孩子回家就说起过为黄一馨召开追思会的事情。孩子也说了学校老师多次提到过要多为黄一馨的爸爸妈妈考虑,希望将黄一馨最好的一面留给他们,不要再刺痛他们的心。因此,班里每个同学都在追思会上为黄一馨写了卡,他们所留下的美好回忆与祝福,也是希望黄一馨能一路走好,毕竟人已不在,但往日的同学之情仍在。之后,同学们还把追思会上写下的心愿卡,老师与同学共同制作的千纸鹤以及幸运星委托学校领导送到黄一馨家,以寄托所有人对黄一馨的哀思。
作为家长,我们确实非常同情黄一馨的父母。但是根据孩子回家和我们所说情况,结合博文,我们觉得黄一馨的家长是不是太过分了?也许断章取义是媒体人惯用的写作手法,但现在的事件是需要陈述事实。对班主任老师点名道姓的加以指责,是不是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畴?
此外,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网上对老师的攻击,有许多真的是不堪入目。作为楼主的黄勇先生,哪怕你现在再悲痛,有没有考虑过你毕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中国有一句古话:“言传身教。”
13 年的父女之情啊!本来我们还有怀疑小姑娘是不是真得会对自己的朋友说过恐吓的话,现在看了之后,正是深信不疑。
当然,还是请节哀!
作者: 九船城    时间: 2009-6-4 20:17

这类事情发生以后,要求家长理智平静,太残酷太不现实。
作为其他人,能做的最好事是安抚家长。
暂时忽略家长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

这场悲剧的社会根源,应该是“独生子女”政策。
作者: psyzjs    时间: 2009-6-4 20:25

这类事情发生以后,要求家长理智平静,太残酷太不现实。
作为其他人,能做的最好事是安抚家长。
暂时忽略家长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

这场悲剧的社会根源,应该是“独生子女”政策。
九船城 发表于 2009-6-4 20:17
对这个政策的指责毫无根据。事实上,独生子女有自己的特点,与非独生子女群体相比,他们并没有明显的性格缺陷,反而在某些方面比较突出。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09-6-4 22:13

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无形中助长了家长的一种错误的意识。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老师总要负起责任
而现行法律规章并非没有对此作出细致的责任区分。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责任人、最高责任人首先应是监护人家长。孩子出事了,首先应该考虑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该负起什么样的责任。而我们天然地把家长排除在责任人之外。(父母当然不会害自己的孩子。)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就无形中让家长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都是老师学校的责任。因而他的怒火才格外强烈,无所顾忌。因为,对孩子的死亡,他没有法律、社会道德意义上的负罪感。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6-5 10:34

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无形中助长了家长的一种错误的意识。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老师总要负起责任
而现行法律规章并非没有对此作出细致的责任区分。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责任人、最高责任人首先应是监护人家 ...
tian295 发表于 2009-6-4 22:13
天兄好,我一直关注这件事来,因为有争议,喜欢掐架。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件事家长的责任更重,并且孩子毕竟是死在家中的(这很关键的),但是事情发生了,家长已经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了,他们是苦主,当然也就无所谓追究责任了。那么,对这件事而言,能追究的只有当事教师和学校了,毕竟学校和老师在这件事上曾出现过直接过错。有的网友和学校的老师很糊涂,还拿死者学生的过错来推断和抵消当事教师的责任,死者已经用死来承担了她的所有,这会还说这个?

关于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虽然是有,但是有直接关系的其实也实在算不了什么,只能算是品行和素质上的,而这是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直接效果的,只能是诉诸同情和道义上的支持和作为对死者的哀悼。因而,学校和当事教师最多也只是在经济上和态度上配合一下,最后达成平衡。

遇到这样的事,即使学校、教师没错,也只好认些倒霉了,这就是在中国的好处。如果在较为成熟的国家,这样的事根本不算是事,也不需要家长、学校那么费心的。赔偿交给保险公司处理,责任有警务人员调查和认定,事情交给律师办理……家长、学校只是领受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和追悼,其他事想插手一般也难以插上手。我们这双方不搞些道法,还让人看不起和说没用呢,所以一定要搞法搞法的,……

所以,我讲这件事很普通,普通得普遍,事件本身没有什么花头,只是其中的普遍-共性值得让人思索,才是这件事让人深思的。而这是几乎所有的当事者和关注者不怎么关注的,这才是可悲之处、令人值得关注之处。
作者: 九船城    时间: 2009-6-5 16:12

这事的悲剧性,在于家长失去唯一子女的那份绝望。因绝望而痛苦,因绝望而疯狂,

在国外可能真的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在中国,真的不一样。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09-6-5 21:02

回只只兄,九船兄,归根结底,还在于我们缺乏必要的法律细则,责任不清。不然,虽然是令人扼腕的悲剧,但依然可以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就像只只兄所说。
作者: 无忌    时间: 2009-6-7 17:42

可怕的是现在黄父的疯狂,他无数次当面同意学校的处理,转过身就又是发帖又是举牌子。更可恶的是他家的亲戚友人,在坛子里恶意点名道姓谩骂老师,所有这些激起了其他教师的愤慨。其实,他家失去至亲,我们很惋惜,也在各自单位告诫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引以为戒,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这些并不是说明林老师就一定有问题,而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我们就想不通,这些人自己也有孩子,当他们自己的孩子在成长路上有什么问题的时候,难道就没有希望得到老师批评和帮助吗?固然老师要注意教育方法,但家长是否也应该注意呢?现在看来,以后再遇到学生有不乖,作为老师是不应该去管的了,这是为了我自己,为我们自己的家人不受侵犯。我现在理解那个“杨不管”了。
作者: 无忌    时间: 2009-6-7 23:13

我还有一个疑问,作为一名职业媒体人,一个行政区的政协常委(在小老百姓的认知中,政协常委总应该是有职位有名望的),胡先生可以只听凭黄父一面之词,就趁自己在华师大这样的高等学府授课的机会广为传播,并在自己的论坛上指名道姓的指责老师,自以为是的讨伐学校?我想,这应该不是一个有道德的媒体人所为吧?作为一名低年级学生的教师,我始终坚持让学生认知社会的美好,人性的善良。当然,这并不代表我只把孩子关闭在人为的象牙塔里,孩子们的心灵是真的、善的、美的,但是,我们那些成人们呢,为什么一定要说出那样龌龊的话刺伤孩子呢?作为旁观者,我真的觉得很累!政府处处在营造一种和谐向上的氛围,可是,某些人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孩子的美好和善良呢?我为我们的孩子感到悲哀!诚如楼上所说,在这种时刻,大家都应该冷静下来,检查自己,不要再让悲剧发生。
作者: 初十    时间: 2009-6-13 12:13

三份遗书:


  父母:
   对不起,我不孝。
   请你们好好活,忘记我。
  
  
  2009年5月13日
  
  女儿 黄一馨



   同学们:
   再见,再也不见。
   我犯了很多错,伤害了很多人,包括你们。对不起。
   谢谢你们陪我度过了2年,即便死了,我也不会忘记的。
   能够死,已是荣幸。
   希望你们能拥有幸福吧
  你们,不要再互相生气了吧。生,是快乐,为何还要再不满。
  原来想了很多很多要说的,提笔,却全部忘记了。
  那么,再见。
  2009年5月13日
  
  同学 黄一馨


 致
   林老师:
   只是一念之差,我就这样决定了。
   我做的决定,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再过7天,也就是5月20日,就是我13岁生日。
   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
   现实却不允许。
   其实我是活该,我是自己见过的,最肮脏的人。我若留下来,是对同学们的污染,我明白。
   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早就想死了,这样,也挺好。
   我只是希望,可以用生命的代价来弥补我曾犯下的错,不论别人是否原谅,我都不会原谅自己。
   我真的很脏,很坏。
   谢谢你教导了我两年。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没有太多想说的了。
   再次谢谢你。
  2009年5月13日
  
  学生 黄一馨
作者: 初十    时间: 2009-6-13 12:17

转贴:

13日的晚上,黄勇通宵躺在沙发上,凌晨2点许(14日)他忽然想起了女儿的QQ空间,那是女儿的“日记”,兴许那里有女儿生前的信息。
  电脑还开着,QQ可以自动登陆,一行字使黄勇睡意全无:“如果林老师再这样对我,我就流浪到你家混混,不行的话,我就跳楼楼(原文如此),你到我家把东西收拾好,我到阴间好享用”(注:这是14日版,16日发现此文被改为“咱临终遗言,要是林老师找了我了,我肯定离家出走,到时候去你家哈,要是没法离家出走就跳楼楼,你记得来我家把我的所有东西统统烧掉,我阴间好享用……”。
  日志日期为4月23日。

转贴:

  二,校方律师调查的部分结论:
  
  部分同学知道黄一馨与Y同学间有矛盾,Y在同学面前或用手机短信表达过她对黄一馨的否定性评价,二人曾发生争吵。班主任曾对Y进行批评教育,要求Y写下黄一馨的优点或“优缺点”。Y反映黄一馨曾在网上说了“很不好的话”,“甚至对Y进行恐吓”。
    这份律师调查这样讲述5月13日下午的最后一课——“全班同学在自修,林老师把Y和黄一馨叫到讲台边,了解两人发生矛盾和争吵的情况,要Y打开电脑上网,登录QQ空间,但因无法打开,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在讲台边与黄一馨谈话,开始的时候谈话声音较轻。部分同学不知道林老师与黄一馨在谈什么内容,部分同学零星地听到林老师对黄一馨有严肃或严厉的批评。放学前,林老师对全班进行教育,没有具体点名批评任何一个学生。” 

班主任林菁的陈述
  
  一共有三份,在5月15日的陈述中,她这样写道————“……就Y当时哭诉的情况,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实,结合黄一馨平时擅长写作的特点,我感到她在QQ空间上话语的分量,于是我打算要Y打开QQ空间,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我就在教师讲台旁与黄一馨做了个别谈话”(详文附后)。
  关于Y和黄的矛盾由起,林老师的叙述和校方律师调查结论无大异,但是对比之下有两处关键的抵牾:一,校方律师调查认定林老师对黄有“严厉的批评”,但是在林的叙述中,否认有严厉的批评,而是“循循善诱”(林菁5月19日致校长信);二,校方律师认定最后一节自修课期间“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但在林15日的叙述中,自称并没有离开教室,而在教室里试图打开Y的QQ未果后,直接在教师讲台上和黄谈话,以后直到16:33宣布放学后,才又找了Y同学到办公室看Y的QQ空间,这时据林的叙述是16:50。
作者: 初十    时间: 2009-6-13 12:20

第一份调查笔录
  
  时间5月24日16:30;
  地点:A同学家。
  现场人员:家长、律师、A同学、调查方。
  征得家长同意后,录音取证开始。
  
  问:最后一节课发生的事情,我们至今还不清楚,谢谢你能告诉我们吗?
  A同学:嗯……我知道她们吵了架,林老师要求Y(同学)把黄一馨的优缺点写下来,嗯……Y委屈地哭了,然后、然后……下午Y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做其他事情,然后……林老师就对着Y大吼……(紧张而大口喘气)
  问:别紧张,慢慢说。
  A同学:然后……到第四节课的时候,林老师叫Y在教室里把QQ打开,打不开,学校里的电脑老卡,嗯……就去办公室打开,然后,打开了,然后林老师看好后……差不多嗯……3:50走进教室,然后就找黄一馨……那个了……
  问:你是否看过Y和黄一馨的QQ空间内容?
  A同学:看过。
  问:林老师是否看到了QQ空间内容?看到了她们吵架内容?
  A同学:嗯……我认为是看到了。
  问:黄一馨这时是站在讲台上,还是在自己的座位上?
  A同学:林老师坐着,黄一馨站在她旁边,Y站在讲台那边。
  问:林老师去办公室的时候,黄一馨是什么位置?
  A同学:林老师先把Y带去办公室,然后,林老师先回来,Y是后来才进来的,林老师外出的时候,黄一馨是坐在自己位子上的,林老师进来时脸色很怕人,把黄一馨叫到讲台的……
  问:然后呢?
  A同学:然后……就开始骂她。
  问:她骂了些什么呢?你还记得吗?
  A同学:嗯……(看着其家长)……有一句……黄一馨,你是聪明,可惜聪明过头了!……这时林老师声音很响,盯着黄一馨看。
  问:你听到黄一馨哭吗?
  A同学:她一直在哭。
  问:什么时候开始哭的?
  A同学:嗯……大约被骂几分钟以后,开始哭,然后一直哭到下课。
  问:这二十多分钟内,林老师到底还具体骂了什么?黄一馨的爸爸妈妈很想知道啊。
  A同学:(吞吞吐吐)……骂的话……骂的话……反正声音很响,嗯……很凶的……具体的……具体的,不记得了……反正、反正一直盯着黄一馨看,不停地骂她,然后,黄一馨一直哭到下课……
  问:一直在哭啊?
  A同学:嗯……一直在哭,然后,林老师不停地骂。
  问:那,黄一馨就一直站在讲台上,保持那个姿势?
  A同学:……嗯,一直站在讲台上,不动。再后来,林老师开始教育我们怎么做人,什么样的人才可以做真正的朋友……
  问:林老师骂黄一馨的时候,大部分同学在做什么?
  A同学:在做作业。
  问:大部分同学听见吗?
  A同学:都听见的。
  问:你坐第几排?
  A同学:坐第×排。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A同学:……嗯……(沉默)
  家长:侬晓得的,侬就讲!对伐,老师讲点啥,侬要配合取证。对老师要尊重,对小朋友,也要尊重啊!
  A同学:……还有……还有林老师还讲,你还想拿生命做赌注?不要挑战我的极限!声音很响的。就这些……
  问:林老师说过要黄一馨转学的话吗?
  A同学:(长时间沉默)……说过……反正她声音很大的……大家都听到的……
  家长:我们××很紧张的,学校最近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
  问:听说学校要求同学都写下(这件事的)书面东西?
  A同学:嗯。
  问:要家长签字?
  A同学:嗯。
  问:我们需要更多同学的(家庭)地址,你能帮助我们吗?
  A同学:好的。我去找。
  
第二份调查笔录
  
  时间5月24日18:00;
  地点:B同学家。
  现场人员:家长、律师、B同学、调查方。
  征得家长同意后,录音取证开始。
  
  
  问:黄一馨的家长很困惑、很痛苦,希望同学们说出真相。
  B同学:早读的时候,林老师要16个同学去她办公室,说说将来怎么打算,其中也有黄一馨。后来上课,她一切正常。中午我看到黄一馨和几个同学在写作业,我还跟她交谈NBA赛况。家里不给我上网,NBA的分数都是她告诉我的,她家里自由,应该是蛮开心的……感觉黄一馨是平时满乐观的一个人。下午最后一节课本来是劳技课,改成自习课。林老师先叫Y上讲台打开电脑,登录查询什么。具体查什么资料我不清楚。因为班级电脑登不上,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好像十分钟左右,可能还长一点。回来时,林老师把黄一馨叫到讲台,批评黄一馨。批评到下课时才让黄一馨回到座位。那天拖堂了,到4点35分左右才下课的。
  问:你看到她哭了吗?
  B同学:……她一直背对着我站着。
  问:你坐在第几排啊?
  B同学:(做手势)我坐在这里,她背对我。反正她一直站到放学……我和她平时关系不错,她性格挺活泼的。我俩交流比较多。她读书好,大多数时间与班级女生玩。她每天是开开心心进来,嘻嘻哈哈回去……嗯……我对她的跳楼感到意外。
  家长:我家孩子常和她打打闹闹的……很要好……
  问:希望你再提供一些真相。
  B同学:(长时间地沉默)
  家长:算了,(黄一馨)出了事体后,我家孩子也老受刺激,回家就躺着……回家就躺着,什么都不想做,功课也懒得做,好几天没心思,我也被他搞煞,他妈妈身体也不好……
  问:你说林老师在批评她,批评她什么呢?
  B同学:(不想回答地拖长声调)我—在—做—作—业嘛……
  问:声音大不大?
  B同学:……嗯……反正还没有到非常恐怖的程度吧……然后,林老师对我们都比较严厉,全班同学都怕她。成绩不好的同学常常被她臭骂,尤其几个捣蛋的……
  家长:这个女同志脾气是十分大的,喉咙本身非常响,阿拉小囡常常回来讲,伊拉已经习惯她了……她一直都这样,她和我讲话,也是这样,蛮激动的,上学期我家孩子没考好,她找我一趟,对我喉咙也非常响,照道理,侬对学生凶点也算了,对家长总归还是要客气一点啰?!她一样的……这个女同志是蛮、蛮、蛮结棍的,开家长会我去过几趟,她也是这样×××××地骂,是有的……
林菁老师所写情况陈述
  
  
  
   2009年5月13日与我班学生黄一馨同学有关的情况如下。
   上午,从初一年级组长彭静烨老师处获悉,学校蒋书记于 5月12日下午放学后看见我班学生Z与初三年级男学生在校门口说笑 (此男学生平时表现欠佳)。正好Z进办公室汇报语文预习事宜,我问了Z,她提到我班学生黄一馨与Y在5月 12日下午于校门口发生过哭闹和争执。之后,黄一馨进办公室背英语,我便提醒她以后注意不要在校门口发生类似的情况,同学们都看得到。朋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沟通解决。
   下午第二节体锻课时,Y因事来我办公室,我就前一天的事情也对她作了询问,告诉Y朋友之间要学会沟通,要多看到朋友的优点,让她试着写一下黄一馨的优点。
   下午第三节课下课后,Y来我办公室,说已写完。当时我批评了她不该在上课时写此内容,此时Y开始哭诉称黄一馨在QQ空间上骂了许多难听的话语,她无法接受。就Y当时哭诉的状况,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实,结合黄一馨平时擅长写作的特点,我感到她在QQ空间上话语的分量,于是我打算要Y打开QQ空间,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下午第四节课原任课老师有事未来,临时改为自修课,我就在教室讲台旁与黄一馨作了个别谈话,主要内容如下。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在Y的QQ空间上说了些什么?” 黄一馨随口回答:“只是恐吓她而已。”
  我说:“你应该知道恐吓的分量和含义,难道你不准备待在这个班级、这个学校。”
   她回答:“不是。”
   我说:“我一直看到你好的一方面,你很聪明,在学习上确实没有问题,也很关注自己的学业问题,但是从你们预备班进来我就一直说要先学会做人,再谈学习。我很欣赏预备班时候的你。”
   这时黄一馨哭了。
   我说:“我希望,你能回到预备班时候的你。你要能够包容别人的缺点,但也要能够指出你朋友的缺点,然后才能共同进步。作为朋友不仅不能在背后说她坏话,更要在别人诋毁你朋友的时候维护她,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你很会写,写得也很好,应该多写点文章投稿”。 我又说:“今天我说的还是蛮多的,但是因为我们年龄不同,对许多事情的观点确实不一样,你可以好好想想,对我今天说的话有什么想法,星期五之前给我一个反馈,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再交流。”之后黄一馨回到了她自己的座位上。
  等到下课铃响后,就我们班最近出现的一些情况,我觉得作为班主任有必要与全班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于是我作了全班讲话。(以下删去和案情无直接关系的531字)
   16:33左右,我宣布放学,学生陆续回家。
   此时,我注意到己经有同学在和黄一馨讲话,就找了Y到办公室看她的QQ空间内容。16:50值日班长W来办公室报告完成值日,我要她作为中队委员多关心一下平时同学的一些情况,有问题及时汇报。
   学生离开后,我和彭静烨老师一起看了Y的QQ空间,并和彭老师谈了今天教育的情况。17:05左右,我离开办公室。
   17:36,收到我班学生S的短信:“林老师:刚刚我收到黄一馨的一条短信,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事。短信内容如下:我们不会再见面。当你们看到这条短信时,我已经死了”。 我即刻回复短信:“打电话问她一下。”
   并立刻打电话给黄一馨父亲,但得知她己经出事。
   我马上回程往学校赶,并又一次打电话给黄一馨父亲,了解现在哪里。路上,我分别给彭静烨老师和赵燕凌校长打电话报告此事。
   18:15左右,赶到黄一馨家附近。
   以上是有关的情况陈述 (所有内容来自于事后的回忆)。
  
  初一(1)班 班主任:
  林菁 2009年5月15日
情况陈述的补充
  
   5月15日我就5月13日我班学生黄一馨发生的情况作了书面陈述。5月18日,我看到黄一馨父亲在博客中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内容是严重违背客观事实的捏造,所以我有必要对当天的情况进一步作出澄清,补充如下。(以下删去雷同内容552字)
   下午第三节课下课后,Y来我办公室,说已写完。当时我就批评了她不该在上课时写此内容,这时Y开始哭诉,说黄一馨在QQ空间上骂了她许多难听的话语,说黄一馨要让她“断胳膊缺腿”,她实在无法接受。
   听了Y的哭诉,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情,所以我打算具体了解一下真实的情况,因为我认为我不能听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但是当天下午第四节课由于原任课老师有事请假,改为自修课。而且上课铃声也早己过了,我作为班主任必须进入教室,因此我带着Y一起回到了教室,我想只有真正看到了QQ空间上的内容,我才能进行她们之间的调解工作。但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我又重新领着Y到我办公室,用我的电脑上网,由于网络速度很慢,并且出于对黄一馨的喜爱与信任,我真的很希望黄一馨能亲口告诉我Y对我的哭诉不是事实。所以还没看具体内容,我就重新回到了教室,在教室讲台旁与黄一馨作了个别谈心,主要内容是: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Y的QQ空间上对Y说了些什么?”
   黄一馨随口就回答:“只是恐吓她而已。”
   我说:“你是否知道恐吓的份量和含义。如果你是成年人的话,恐吓就成为犯罪了。其实每个人出生时都是好人,都没有问题。但是为什么现在会有监狱?”
   她没有吱声。
   我说:“你这样和Y闹矛盾,是不是不打算呆在这个班级、这个学校了?毕竟还有两年多的时间,你们天天还要见面的。”
   她摇了摇头,还是没有吱声。
   我再说:“你要好好告诉我,到底说了些什么?”
   她始终沉默不语,我也一直看着她,什么也没说。最后我实在忍不住说:“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她还是一声不吭。
   我又说:“我一直看到你好的方面,你很聪明,在学习上确实没有大问题,也很关注自己的学习成绩,你和你的爸爸妈妈一样,每次考完试就会立即来询问考试情况。而且你的爸爸妈妈还是很关心你的,就像他们跟我提到过的,如果你学习没问题,就把手机还给你。他们现在不是遵守了他们的承诺吗?
  这时黄一馨就哭了,她轻声地抽泣着对我说:“我是有手机了,那又怎么样,他们也就只关心我的学习成绩,一天到晚就是叫我做练习,其他什么都不管的,我也懒得跟他们多说。”
  我说:“这个问题我会帮助你与你的爸爸妈妈沟通的。从你们预备班进来我就一直说要先学会做人,再谈学习。其实,我很欣赏预备班时候的你。当时虽然你话不多,但是一直是在不断努力。我希望你能回到预备班时候的你。你要能够包容别人的缺点,但也要能够指出你朋友的缺点,然后才能共同进步。作为朋友不仅不能在背后说朋友坏话,更要在别人诋毁你朋友的时候维护她,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你很会写,写得也很好,应该多写点文章投稿,比如说写写同学的优点、同学之间学习的榜样等。”
   我又说:“今天我们说的还是蛮多的,但是因为我们年龄不同,对许多事情的观点不一定一样,你可以想想,对我今天说的话有什么想法,有什么意见我们可以再交流。”之后黄一馨回到了她自己的座位上,情绪也十分稳定。
   之所以我会比较严肃地和黄一馨谈话,主要是黄一馨竟然亲口对我说出了她是在“恐吓”,我一下子就觉得这不是我平时眼中的阳光的、充满正义感的黄一馨。
   由于黄一馨是中队委员,而且也是我平时工作中的得力助手之一,所以我也考虑到我还是要维护黄一馨在全班同学前的声誉。因此,等到黄一馨回到座位上之后,我也一直在考虑在放学之前我要对全班同学所作的讲话内容。
  于是等到下课铃响后,我先是强调了平时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的个人卫生习惯及早操、室内操和眼保健操的要求,之后引申到了同学之间如何沟通与交流的问题。并且也特别申明可以利用英语日记等不同方式可以和我来做交流。
  我是一名有着十七年教龄的教师,对教育、批评学生的措辞、用语有着相当的把握,整个谈话过程的内容已在我提交的《情况陈述》和此份《情况陈述的补充》中详细写明,根本没有“一天内一再痛骂、羞辱,公开用30多分钟的时间来辱骂”的行为,这是全班学生有目共睹的。我不知道黄一馨父亲茌博客文章中所描绘的“满脸怒气”、“劈头盖脑”、“责骂”、“足足辱骂20多分钟“等依据何在;“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作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这样的言辞我绝对是不会说的,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至于博客文章中提到的“耐心”、“监狱”等字词,是有前因后果的,文章中的讲法也是断章取义。黄一馨父亲这样不负责任的文章让我感到深深受伤……
  
  初一(1)班班主任:林菁
  
  2009-5-18
  
作者: 初十    时间: 2009-6-13 12:23

13岁女孩的“脏”与“坏”
   ——访心理学教授徐光兴
  
  
   拿这起悲剧来说,不能光关注老师(当然,老师可能是直接诱因,尽管她并无逼死孩子的主观),关键在学校的教学环境,我还是认为是学校的责任!老师压力一大,就容易把压力转移到学生。
  
  
   撰稿・胡展奋(主笔) 徐萍(特约通讯员)
  
  
  李惠利中学女生跳楼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了网上热议,除了真相的探讨和事由的索隐,人们更广泛地反思着我国教育体制和教育环境的现状。
  
  一个仅仅13岁的女孩,在反复诅咒自己“脏”和“坏”后的纵身一跃,到底是对我们成人世界的反抗,还是自我认知的崩溃?
  
  一个仅仅13岁的女孩的纵身一跃,是“身心脆弱”,还是不堪高压?
  各界对事发“当天课情”的揣测以及三封遗书的揣测和涉案者的道德评估,都呈与日俱增的态势。
  
  有鉴于此,《新民周刊》不仅“首发”遗书,还请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徐光兴博士解读遗书,当然,不同的专家或有不同的解读,这里只是“一家之言”。
  
  遗书解读:校方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长期在海外工作,徐光兴博士对现代心理学的前沿课题与最新成就比较熟悉,1998年作为上海市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回国后,非常注重和热心现代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现任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临床心理学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
  
  《新民周刊》:您大概已经知道李惠利中学女生跳楼事件?
  徐光兴:网上看了。
  
  《新民周刊》:我们事先已经把孩子的“遗书”邮发给您了,想听听您的鉴定意见。
  徐光兴:我的意见:校方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民周刊》:何以见得?
  徐光兴:首先,一个临终的孩子把自己说得很“脏”很“坏”,学校应当反思。为什么呢?因为相比家庭,学校当然是专业的教育场所,而且是主要的教育场所,家长把孩子交给你学校,是希望孩子阳光而善良,现在你学校连一个自己培养的中队委员、优等生也自认为“很脏很坏”,你其他孩子还能想象吗?!
  
  《新民周刊》:但是,孩子是死在家里的。
  
  徐光兴:来自外省市的人死在南浦大桥,就是上海的责任啰?来自韩
  国的影星自杀在上海,就是中国人的责任啰?自杀地点不能决定自杀原因,自杀地点不能确认根源性因素,这是何等浅显的道理,因为人口基数大,我们每年有26万人自杀,如果哪里自杀就是哪里的责任,如果统统涌到上海或者纽约自杀,然后追责索赔,这太荒谬了。
  要分析根源性因素。
  再者,一个孩子不选择学校死,而选择家里死,恰恰证明她在学校已经无法容身;家,让她安心。这个属于潜意识分析。
  
  《新民周刊》:请注意一下遗书,她给父母的信最短。
  
  徐光兴:遗书鉴定是一门很专业的工作,也需要心理学专业的分析,根据我们心理分析的结果,我可以初步地告诉你——若有多封遗书,则字数最多者,对死者影响最大。可能构成刺激源。
  现在的统计是:给父母的34字;给同学的146字;给老师的241字。
  结论已经在那里了。
  
  《新民周刊》:林老师在她的陈述中,很确定自己没有骂过黄一馨。
  
  徐光兴:(看林老师陈述书)老师的心理轨迹其实也清清楚楚……其实我很同情她,但是做心理分析不能受情绪左右。拿这起悲剧来说,不能光关注老师(当然,老师可能是直接诱因,尽管她并无逼死孩子的主观),关键在教学环境。老师压力一大,就容易把压力转移到学生。但老师的压力来自哪里?学校往往过于注重升学率!你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怎么进行的?生命教育是怎么进行的?上海市教委要中小学建设“温馨教室”,让学生愉快健康地生活,师生间营造和谐温暖的人际关系。你做得怎么样?拿黄一馨来说,究竟多脏多坏到要用生命的代价去抵偿?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她这种错误的认知来自哪里?
作者: 金丝铁线    时间: 2009-6-13 12:39

徐光兴:来自外省市的人死在南浦大桥,就是上海的责任啰?来自韩国的影星自杀在上海,就是中国人的责任啰?自杀地点不能决定自杀原因,自杀地点不能确认根源性因素,这是何等浅显的道理,因为人口基数大,我们每年有26万人自杀,如果哪里自杀就是哪里的责任,如果统统涌到上海或者纽约自杀,然后追责索赔,这太荒谬了。
  要分析根源性因素。
  再者,一个孩子不选择学校死,而选择家里死,恰恰证明她在学校已经无法容身;家,让她安心。这个属于潜意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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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过了。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09-6-13 12:39

初十转贴的内容,大多我已从校方律师那里听过了,使我震惊的,是胡展奋先生的访谈。胡展奋先生至少应该知道,他之前在博客上充满偏袒的立场,已经使他至少在这件事上丧失了公平报道的资格,他有记者的起码自尊,应该选择回避,而不是仗着自己拥有的媒体资源,假借公正的名义,继续向自己主观认定存在过错的那一方施加压力。
这位徐光兴先生的说法,真是破绽百出,自我掌脸的地方,比比皆是。
用上海话来说,这篇访谈,就是两个“撬边模子”在演双簧。
作者: 九船城    时间: 2009-6-13 13:02

上海小孩说老师骂学生,很可能就是老师对批评学生的态度比较严厉。和北方说的骂人还是有区别的。这个问题希望大家注意。当然,老师是否用了恶毒语言,我们是不知道的。
作者: 小只只    时间: 2009-6-13 13:05

在反复诅咒自己“脏”和“坏”后的纵身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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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点看,是有人强制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脏”,是“坏”的,具体与谁有更直接的关系呢?

这就是道德绑架,应该不惟是教师有,家长会有,整个社会也会有……

一个美好的生命被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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