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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鲁迅的遗物 [打印本页]

作者: 魏邦良    时间: 2010-4-10 13:01     标题: 鲁迅的遗物

本帖最后由 魏邦良 于 2010-4-10 13:05 编辑




     鲁迅的婚姻是旧时代的产物。母亲为他挑选的妻子,他极不满意,但因为不想伤母亲的心,他违心地接受了这一特殊的“礼物”——朱安。婚后,他曾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成亲后,鲁迅只在新房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就搬进母亲房间。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一去多年。
     
    回国后,鲁迅和朱安虽在北京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两人并未同居一室,相互间的交谈也少之甚少。
   
    朱安私底下曾吐过苦水:“老太太(鲁母)嫌我没有儿子,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
话都几乎不讲,又何来肌肤相亲?
      鲁讯也曾对密友谈过自己的生活:“Wife,多年中,也仅仅一两次。”这里的“Wife”显然有特定的含义,指性生活。
      平心而论,鲁迅和朱安之间的差距委实太大,一个是满腹经纶的海龟,一个是大字不识的村妇。不可逾越的差距,带来了无法消融的隔阂。
不过,朱安一直在努力,她想以自己的勤勉、温顺、贤淑来挽救自己无望的婚姻,赢得丈夫的温情。
      
     然而,终归没有受过起码的教育,又一直生活在闭塞沉闷的生活环境中,她的一些努力反而加深了两人间的隔阂,加剧了婚姻的破败。
鲁瑞曾问儿子:“她有什么不好?”鲁迅答:“和她谈不来,和她谈话没味道。有时还要自作聪明。有一次,我告诉她,日本有一种东西很好吃,她说是的,是的,她也吃过。其实这种东西不但绍兴没有,就是全中国也没有,她怎么能吃到?这样,谈不下去了。”鲁迅摇头,叹气:“谈话不是对手,没趣味,不如不谈。”
     朱安原本是想迎合夫君的,但因没文化不得法,反而弄巧成拙,落下话柄。
     
      从外表来看,朱安似乎过于普通。她矮小迹近侏儒,消瘦几近干枯,不过,在她的身上却蕴含着乡下女子特有的温婉、善良和坚忍。尽管鲁迅几乎从来没给过她一张笑脸,她依然把丈夫的衣食起居当成头等大事,对丈夫的照顾永远是无微不至。曾住在鲁迅家隔壁的俞芳曾回忆道:
“大师母(朱安)每次烧粥前,先把米弄碎,烧成容易消化的粥糊,并托大姐到稻香村等有名的食品商店去买糟鸡、熟火腿、肉松等大先生平时喜欢吃的菜,给大先生下粥,使之开胃。她自己却不吃这些好菜。”

       朱安不识字,但她知道鲁迅的“写字”是神圣不可打扰的。所以,她白天都在厨房忙活,几乎不去书房,以免打扰丈夫。有时,同院的俞家小姐妹吵闹,朱安也提醒她们不要吵大先生,甚至低声下气恳求她们:大先生回来时,你们不要吵闹,让他安安静静地写文章。

       朱安和鲁迅很少交谈,她并不知道鲁迅爱吃什么菜,但她自有办法。她从饭菜的剩余来判断鲁迅的口味,假使一道菜吃剩得差不多或吃光了,她就揣摩鲁迅一定喜欢吃,下次就多做一点。这一细节显露出一个女人的细腻,一个妻子的苦心和一份难以诉说的深爱。
鲁瑞知道儿子不喜欢朱安,但儿子毕竟是儿子,当母亲的舍不得责怪。怨气,偶或控制不住就发泄到儿媳身上。
      
     鲁迅在北京时,即便在严寒的冬天,也只穿单裤(有人说这是抑制性欲),母亲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就嗔怪朱安:“无怪乎他不喜欢你,到冬天了,也不给他缝条新棉裤。”于是,朱安奉老太太之命做了一条棉裤,等鲁迅上衙门后,偷偷放在鲁迅床上,希望他能穿上,可鲁迅却将棉裤扔了出来。老太太不甘心,又托孙伏园劝鲁迅穿上,鲁迅回答:“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
鲁迅的话,冠冕堂皇,令人肃然起敬。然而,对朱安来说,这句话却像一柄匕首,闪着寒光。有妻子的人,却坚定不移地过着独身生活?听到这样的话,朱安的心只能像冰窖一样凉了。
      于是,阴冷的砖塔胡同上演了这样一幕。
      
      一次,鲁老太太寿诞,家里请了些宾客家宴。开席之前,朱安穿戴整齐走了出来,跪在亲友面前,说:“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鲁迅)不很理我,但我也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后半生我就是侍奉我的婆母。”说罢,叩了头,退回房中。鲁迅对朱安的这次突然“袭击”很不以为然,对朋友说:“中国的旧式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大家都批评我不好。”
鲁迅的这句话我不敢苟同。朱安是个老实、本分、木讷、寡言的乡下女人,她做出这样的举动完全是被逼无奈,并且,这次过激行为,恐怕耗尽了她一生的勇气和智慧。这是一个泡在苦水中的女人,向命运作孤注一掷的抗争,尽管是无望的;这是一个站在悬崖边上的弃妇,向夫君作破釜沉舟的回击,尽管是徒劳的。
      朱安没有放弃,她孜孜矻矻地努力着,她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期盼命运能发生转机,期盼自己温热而柔软的心能感化另一颗冰冷而坚硬的心。然而,她等来的却是鲁迅和许广平同居的消息。于是,一切的努力都化成泡影。她命中注定只能凝固成一座望夫石,供后人凭吊、洒一掬同情之泪。
       彻底陷入绝望中的朱安,说出这样一番话:“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墙底的蜗牛,多么精彩的一个比喻!它概括了朱安的一生,那么传神,那么一针见血!在饱尝了孤独、凄楚、绝望之后,朱安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宿命,并通过“蜗牛”这个比喻将其活生生展示在世人面前。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墙底的蜗牛”这个意象浓缩了朱安漫长的凄楚的一生。是一辈子的苦熬,炼出了这个比喻。真正的蚌病成珠。
        鲁迅去世了,鲁母也去世了。北京砖塔胡同只剩下朱安一个人,形影相吊,茕茕独立。尽管上海的许广平对朱安的生活时有接济,但在物价飞涨的动乱岁月,朱安的生活常常陷入困境。不得已,为了活命,朱安想到出售鲁迅的“遗物”——藏书。得知这一消息后,上海的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许广平、内山完造等纷纷写信劝阻,还推举唐弢和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唐弢、刘哲民见到了朱安。唐弢在一篇文章里介绍了会面经过: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去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女友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不发。过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谁也没想到,朱安会把自己说成是鲁迅的“遗物”,但我们却不得不叹服,“遗物”这个词用在这里显得精准无比。事实上,没有任何词能像“遗物”这样准确道出朱安的身份、地位、处境以及她一生的意义所在。
     
       我想,心如死水的朱安,已经能坦然接受她作为“遗物”的残酷命运。让她凄楚和愤懑的是,即使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是所有遗物中排名最后的,最微不足道的。你看,当鲁迅的遗物(藏书)将要被出售时,整个文化界都不安了,竟然派人克服重重困难,从上海赶赴北京解决这一问题,而当同样是鲁迅遗物的她,面临生活的绝境时,却没有人风尘仆仆赶到北京予以救济,相反,人们总是说,因为交通不便,汇兑困难,无法给她寄去最低限度的生活费。

      经过文化界人士的劝说,朱安终于变得深明大义,她终于决定,宁死也不卖鲁迅的遗物。身染沉疴后,她这样对来访的记者说:“我的病是没有好的希望了,周身浮肿,关节已发炎,因为没钱,只好隔几天打一针,因先生的遗物我宁死也不愿变卖,也不愿去移动它,我尽我自己的心。”
不卖遗物,不愿接受来路不明的捐助,许广平的接济又是那么有限,而且还是断断续续,那么,朱安怎么活下去?只有苦自己了,也就是把裤腰带勒紧再勒紧了。营养不良,当然就抵挡不了病魔的侵入,终于在贫病交加中结束了灰暗的一生。

       其实,为了生存,为了改善一下生活,出售鲁迅的藏书,又有什么不对的呢?倘若鲁迅地下有知,对朱安出售藏书的想法,他即使不赞成,但也不会反对。鲁迅临终遗言中不是有这么一句吗: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朱安去世后,有记者写下这样一段文字:“朱夫人寂寞的活着,又寂寞的死去,寂寞的世界里,少了这样一个寂寞的人。……。鲁迅先生原配朱夫人病逝了,她无声无息地活了六十九个年头,如今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间,然而她确曾做了一件让人钦敬的事,鲁迅死后任凭穷困怎样地逼迫她,也不忍卖掉鲁迅先生的遗物,当我们凭吊与瞻仰这时代的圣者的遗物时,谁能不感激朱老太太保留这些遗物的苦心呢?”
其实,朱安出于生活所迫,是想卖掉鲁迅的遗物的,只是,劝她的人多了,她才于心不忍了。原本穷困的她只得更加俭省地生活,病了,因为无钱,得不到正常的治疗,这一切,加速了她的死亡。
        众多文化界人士想保护鲁迅的遗物(藏书),劝朱安顾全大局,节衣缩食,这一点无可厚非。——朱安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不过,众人的热心与朱安的妥协,在我看来是有违鲁迅初衷的。如果鲁迅知道,为保护他的那些藏书,一个困苦中的女人,生活变得更为困苦,他会作何感想呢?
        鲁迅说过,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可有些人为什么一方面背着鲁迅语录,一方面却做着鲁迅根本不赞成的事?


作者: 西瓜    时间: 2010-4-10 13:16

她离中国史上的光明人物那么近,她却在无边无望的的黑暗里消磨尽一生。朱安哀歌,真教人惊心,不解,不甘。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4-10 13:34

邦良兄这篇大作,情理俱佳,读来亦爽亦呆。
作者: 一张肚皮    时间: 2010-4-10 13:49

晕,鲁迅当初如果坚持不和朱安一起,鲁妈又不会杀死他,死鲁迅。
作者: 刚峰    时间: 2010-4-10 13:54

不太了解,希望不是真的,鲁迅也是个忍人
作者: 魏邦良    时间: 2010-4-10 15:37

谢谢泽雄兄鼓励。
作者: 杜进明    时间: 2010-4-10 20:54

在我看来朱安不仅是鲁迅的一件“遗物”,也是鲁迅创造的一部最具悲剧性的“作品”------一个不彻底的反封建者、一个不纯粹的自由主义者创造的作品。鲁迅为了妥协自己的母亲,达到“孝道”,而不惜葬送另一位同样有权利做母亲的女性的权利,这是极不人道的。仅凭借这一点鲁迅的人格是要打折扣的。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10-4-10 21:15

唉,一声叹息,为那墙底的蜗牛~~~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1 00:20

人,都是悲剧性的,朱安是,鲁迅也是。让鲁迅如何办呢?拒绝母亲的安排,把老娘气死?休了朱安给她再嫁的自由?假装跟朱安有爱情有话说进而冒充一个好丈夫以赢得后世的褒扬?鲁迅真应该是一个绝情绝义的狠人,管他娘的安排,不娶;管她朱安还嫁不嫁得出去,休了;他只该管自己能否得到真正的爱情在青春韶华的时光,然后,也就没那么多人来诟病了。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10-4-11 00:34

对鲁迅先生,这是个两难!在当时来说,鲁迅先生所做的当是合适的的选择。对那时代的,作为青年的鲁迅,我们似乎也该给予同情之理解!
作者: 杨林    时间: 2010-4-11 15:06

鲁迅只是一个普通人,一般人的局限性他也都存在,优点有很多,缺点也不少。朱安实在不一般,竟然能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之下说出这样惊天动地的两番话,足以将我们固有的许多观念击得粉碎。
作者: 宇航    时间: 2010-4-11 15:09

我希望朱安为主角演一个电影,也是一段关于封建关于婚姻关于女人的不同诠释
作者: 邱晓云    时间: 2010-4-11 15:15

角度好!
作者: 彼亦一是非    时间: 2010-4-11 15:59

鲁迅对朱安,基本是任其自生自灭。从未正眼视之。不过,这是他的家务事,外人也只能陈述一下事实,很难代替当事人做价值判断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4-11 16:46

朱安值得同情,不等于鲁迅应该受到谴责。错不在朱安,也不在鲁迅,而是种种情势使然。
要求一位思想、情感如此不凡的人,被迫与一名毫无感触的女子厮守终生,如何不是一种残忍?
有些悲剧,属于冤无头、债无主的,朱安即是。我对朱安有无限的同情,但不会因此对鲁迅有丝毫指责。尽管,像胡适那样,也是一种态度。两种态度很难比较,胡适倘能与风华绝代的陈衡哲女士结为百年之好,说不定也是一种佳话。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1 17:18

人,都是悲剧性的,朱安是,鲁迅也是。让鲁迅如何办呢?拒绝母亲的安排,把老娘气死?休了朱安给她再嫁的自由?假装跟朱安有爱情有话说进而冒充一个好丈夫以赢得后世的褒扬?鲁迅真应该是一个绝情绝义的狠人,管他娘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00:20
鲁迅服从老娘安排,鲁迅没有休了朱安,这些都还能够理解,但是他对朱安采取冷暴力就十分不能理解,他至少可以让朱安生个孩子,这个不算很困难吧?别的男人为了要孩子连试管婴儿都去试了,他在朱安那里试试就不行么?朱安有了孩子,一辈子就有了依靠了,这样的举手之劳他都不愿意做,太过分了。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1 17:49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
作者: 剑影秋歌    时间: 2010-4-11 19:21

同情朱安。至于鲁迅,不想置一词。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1 21:31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17:49
没有爱情也能结晶!最早的时候,婚姻的功用就是传宗接代,咱们的祖祖辈辈过去都是包办婚姻,他们知道什么爱情?不照样把香火传承下去?鲁迅有啥好特殊的?让他传个后就是拿他当工具?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1 21:36

鲁迅服从老娘安排,鲁迅没有休了朱安,这些都还能够理解,但是他对朱安采取冷暴力就十分不能理解,他至少可以让朱安生个孩子,这个不算很困难吧?别的男人为了要孩子连试管婴儿都去试了,他在朱安那里试试就不 ...
金秋 发表于 2010-4-11 17:18
同意金秋的说法。如果朱安有个孩子,至少还有另外的精神寄托,不至于如此痛苦。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1 21:44

同意金秋的说法。如果朱安有个孩子,至少还有另外的精神寄托,不至于如此痛苦。
何萍 发表于 2010-4-11 21:36
就是呀!鲁迅哪怕对朱安有一丝一毫的同情,都不至于这样对待她。为了朱安一生的幸福,就是当一次工具又能怎的?太狠心了。
作者: 魏邦良    时间: 2010-4-11 21:54

同意楼上的看法。鲁迅至少也该有两个孩子。说不定是个文学大师,谁知道呢。
作者: 杜进明    时间: 2010-4-11 22:11

据我了解一些女性读者不喜欢鲁迅的缘由,很大程度上与鲁迅对结发夫妻朱安的过于冷酷有关。其实鲁迅就是站在对母亲的孝道一边,也不该对朱安如此绝情。金秋所言不是没有道理。
作者: 丑石    时间: 2010-4-11 23:40

同情朱安,理解鲁迅,很难用是与非去衡量。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1 23:47

就是呀!鲁迅哪怕对朱安有一丝一毫的同情,都不至于这样对待她。为了朱安一生的幸福,就是当一次工具又能怎的?太狠心了。
金秋 发表于 2010-4-11 21:44
对鲁迅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也不至于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又岂是一个“狠心”所能说得清的?有人觉得当一次工具无所谓,但好像鲁迅不这么想,我觉得没必要干涉他,好像只有咱们想法正确似的。同情不是爱情,而有些人认为给朱安一个孩子她就幸福了,根据似乎也不多。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1 23:50

没有爱情也能结晶!最早的时候,婚姻的功用就是传宗接代,咱们的祖祖辈辈过去都是包办婚姻,他们知道什么爱情?不照样把香火传承下去?鲁迅有啥好特殊的?让他传个后就是拿他当工具?
金秋 发表于 2010-4-11 21:31
只要你能认定鲁迅的时代不是“最早的时候”就行了。鲁迅是没啥特殊的,倒是你对他的要求有点“特殊”。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2 10:30

对鲁迅哪怕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也不至于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又岂是一个“狠心”所能说得清的?有人觉得当一次工具无所谓,但好像鲁迅不这么想,我觉得没必要干涉他,好像只有咱们想法正确似的。同情不是爱情,而有些人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23:47
他做了丈夫却不尽丈夫的义务,这个还不应该干涉啊?朱安有了孩子肯定会幸福多了,那个时代都是母以子贵,这个不用多说。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3 00:42

鲁迅只是一个普通人,一般人的局限性他也都存在,优点有很多,缺点也不少。朱安实在不一般,竟然能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之下说出这样惊天动地的两番话,足以将我们固有的许多观念击得粉碎。
杨林 发表于 2010-4-11 15:06
同感.

鲁迅的犀利,洞察力,百年一遇,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伟人. 骂战时的尖酸刻薄就不说了. 在家庭生活上,不只是朱安,他对许广平也不大好.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提到一些细节,说鲁在家里比较自私,不关心妻儿,对周海婴比较淡漠,许广平大冬天的也没有一件棉袍,冷得发抖.  再如那个鲁迅日记中"洗脚"的比喻,实在是让人摇头,对女性缺乏起码的尊重.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3 07:52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谁的呢?
作者: 闲人一名    时间: 2010-4-13 08:51

恍惚也有28楼所说的印象。铜板一定清楚根底。希望看到正解。
作者: 酱香老范    时间: 2010-4-13 10:33

ZT中有“不愿接受来路不明的捐助”一句。
俺曾从某材料看到,1946年1月24日,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秘书长郑彦,亲自到北平的八道湾周宅,代表蒋委员长给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女士送去法币十万元春节慰问金。
当许广平得知蒋介石派人给朱安送春节慰问金的事后,立即写信询问此事。春节的前一天,即2月1日,朱安在给许广平的回信(由他人代笔,因为朱安不识字)中说:我辞不敢受,据云长官赐不能辞,别人的可以不收,委员长的意思一定要领受的------也就接受了。
郑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曾回忆说,那次去北平慰问十多位著名作家,名字早已不记得了。但确切的记得当时和朱安女士会面的事情,说她(指朱安)讲着浓重的浙江话。
——蒋公此举,俺权当是重人情。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0-4-13 21:49

同感.

鲁迅的犀利,洞察力,百年一遇,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伟人. 骂战时的尖酸刻薄就不说了. 在家庭生活上,不只是朱安,他对许广平也不大好.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提到一些细节,说鲁在家里比较自私,不关心妻儿,对周海 ...
闲云 发表于 2010-4-13 00:42
关于鲁迅“洗脚”的事俺看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洗脚”只是他在日本时学来的一种养生方式,意思就是泡脚,和性事无关。后来我也查了下鲁迅日记中涉及“洗脚”的日期,其中一次,鲁迅在厦门,许广平则在广州,依然有“洗脚”出现,显然和性事没有关联了;另外还有鲁迅在病中,肺病发作的时候也有“洗脚”的字样出现,我想这恐怕也无法再行房事了吧。鲁迅日记大多数记录日常生活,隐私事宜几乎没有出现过,不至于非要把性交写成“洗脚”的。

鲁迅性格中确有不少不合常人之处,所谓“古怪”,和周作人的断交,那么大的事,从无一句解释,和许广平“恋爱”情绪自然是有的,却看不到有多高昂,这是个“冷人”,没办法,这样人的生活是无法按照常理来解释的——其实按照常理,在他那个时代,完全可以一纸休书休了朱安,可是这样的话,朱安命运就一定会好吗?也许会吧,只能这样想想了。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4 00:04

“以前看过谁的回忆”,谁的呢?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3 07:52
抱歉,时隔多年,不记得具体是谁的回忆了. 当时的印象,是很了解很熟悉周家的一位友人所写.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4 00:11

关于鲁迅“洗脚”的事俺看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洗脚”只是他在日本时学来的一种养生方式,意思就是泡脚,和性事无关。后来我也查了下鲁迅日记中涉及“洗脚”的日期,其中一次,鲁迅在厦门,许广平则在广州, ...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3 21:49
或许吧,不能说绝对如此. 不过一般好象都是取前一说的.

个人以为,人无完人. 鲁迅的一些缺点,比如尖酸刻薄,比如在婚姻家庭上的冷漠,并不能否定他的伟大之处. 其洞察力,冷峻,犀利,确实是百年一出. 直到如今,中国社会,仍然是他笔下的"铁屋子"的比喻. "救救孩子"的呼吁,直到今日,仍然振耳发聩. 说到他的"古怪""冷",说句题外话,感觉有点象庄子. 虽然不是很有可比性,但也有一些相同点. 同样的冷峻犀利,同样的愤世嫉俗,同样的尖酸刻薄. 老庄老庄,都是有大智慧的所谓圣哲,但在我个人来说,从来都不喜欢庄子的冷漠刻薄(尽管这份冷漠刻薄下面其实是至情至性),而喜欢老子的沉厚大气. 当然各人感觉不同. 喜欢庄子多过老子的也有.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4-14 00:12

“鲁迅性格中确有不少不合常人之处,所谓“古怪”,和周作人的断交,那么大的事,从无一句解释,”
——这个,我稍有异议。我觉得“从无一句解释”非常正常,也符合周氏兄弟抱持的古君子观。兄弟失和,依君子风来看,总是一种遗憾,把失和之事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是一种可取的态度。不解释,不争辩,其中自有一种气度。事后看来,这也是两兄弟共同拥有的气度。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0-4-14 00:28

回闲云妹子,指鲁迅“洗脚”为性事的文章曾经看过,也看过后来说只是洗脚的文章,这样才去翻了下鲁迅日记,我的看法是,只是洗脚,指为性事的文章多为哗众,不光是我32楼帖子里的两处和性事无关,鲁迅在广州的洗脚,鲁迅并未与许广平同居,许广平是住广州亲戚家,而鲁迅则与另一男士合租,而且鲁迅的“洗脚”次数也不频繁,有长达月余不洗脚的,这也不怎么符合夫妻之间生活。虽然古人有“洗脚”的隐语,但不是什么事都可以此应对的,从鲁迅日记看,看不出与床笫之事有关。

回泽兄,正是这种“古君子观”大约才是不合一般生活状态的,我们现在,包括诸多研究者多半在“一般生活”常态下,对鲁迅这样的古风应该觉得有点怪异。俺只是从一般读者的生活态度去理解——当然,俺得承认,这么写并不严谨。
作者: 李大兴    时间: 2010-4-14 01:05

邦良兄大作,别具只眼。文与人还是要分而论之,鲁迅先生的光彩,在于其文字与见识,不必也不应更不可能是完人。比如鲁迅先生与知堂兄弟失和一段公案,不无与知堂夫人相关的可能,但即便如此又如何?对文学家的评价,不必也不应用道德判断。同理,知堂文字的味道,不该因他抗战时的政治立场而被低估。他们兄弟,在现代文学史已确立十分重要的位置,而后继无人,才是最可悲之处。
作者: kemingqian    时间: 2010-4-14 03:19

最招人厌的,该是“深明大义”这个概念。

子从母命的大义下,鲁迅不敢离婚。从一而终的大义下,朱安白等一生。最后没钱时,还得让“文化界人士”来教育一番,变得更“深明大义”,心甘情愿地做出更多的牺牲。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0:49

还真把个男人当成工具了。甲跟乙没爱情,还要求甲跟乙合作弄出个爱情的结晶,太过分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1 17:49
强烈赞同。
作者: 魏邦良    时间: 2010-4-14 10:59

谢大兴兄。过奖。惭愧。不敢当。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1:23

强烈赞同。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4 10:49
赞同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鲁迅是一个毫无奉献精神的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他对朱安没有爱情,就可以不尽丈夫的义务,可是朱安对他却是有爱情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为了朱安,就不能牺牲一点点?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4 11:36

哈,你就灭绝吧。为了甲的“幸福”,你就敢悍然要求乙做出“牺牲”啊。甲是人,乙也是人,你公平点吧。在爱情和婚姻这个问题上,鲁迅和朱安都是悲剧性人物。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1:42

赞同啥?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鲁迅是一个毫无奉献精神的男人,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他对朱安没有爱情,就可以不尽丈夫的义务,可是朱安对他却是有爱情的,他很清楚这一点。他为了朱安,就不能牺牲一点点?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23
嗨,别把鲁迅当配种的公猪好不好?你那才叫贬低人呢。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1:57

我说楼上两位:你们知不知道夫妻之间是要尽义务的啊?别说过去了,即便是现在的正常夫妻,也不会象鲁迅那样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对方的感受吧?丈夫也有不愿意的时候,可是妻子愿意的情况下,丈夫也是要做出点牺牲的,这就是公猪了么?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2:11

我说楼上两位:你们知不知道夫妻之间是要尽义务的啊?别说过去了,即便是现在的正常夫妻,也不会象鲁迅那样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不顾对方的感受吧?丈夫也有不愿意的时候,可是妻子愿意的情况下,丈夫也是要做出点牺牲 ...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1:57
没感情,你凭什么让鲁迅尽这样的义务?我觉得他一见到朱安就想吐。要怪就怪他的变态老母,鲁迅朱安都可怜。
作者: 老残油记    时间: 2010-4-14 12:12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2:14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12
鲁迅觉得不合脚,可金秋偏要他把脚趾剁了。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2:17

没感情,你凭什么让鲁迅尽这样的义务?我觉得他一见到朱安就想吐。要怪就怪他的变态老母,鲁迅朱安都可怜。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4-14 12:11
想吐就不能忍忍?人家朱安忍的是一辈子,相比他的忍,哪个更可怜?他是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人家朱安连萝卜白菜都没得吃,哪个更值得同情?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2:20

我倒是觉得,这只是个鞋子合脚与否的问题,旁人不便置喙的了.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12
鲁迅的鞋子不合脚,穿着不舒服,这个能理解,没人要他一直穿着不脱,就要他穿一下子,行不?他穿一下就脱再去穿别的鞋子,这样也有个交代不是?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2:23

鲁迅的鞋子不合脚,穿着不舒服,这个能理解,没人要他一直穿着不脱,就要他穿一下子,行不?他穿一下就脱再去穿别的鞋子,这样也有个交代不是?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20
不行!何况他不是没试过那双小鞋。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4 12:24

想吐就不能忍忍?人家朱安忍的是一辈子,相比他的忍,哪个更可怜?他是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人家朱安连萝卜白菜都没得吃,哪个更值得同情?
金秋 发表于 2010-4-14 12:17
金秋跟鲁老太太有一拼~~
作者: 老残油记    时间: 2010-4-14 12:28

鞋子合不合脚,着鞋人自知,也许他觉得刚好合脚呢,再说,即使他觉得不太合脚,他偏不想脱,他愿意,旁人也不好多说了,让他穿自己的鞋踩别人的路去吧.:)))
作者: 呆瓜    时间: 2010-4-14 12:32

灭绝师太果然了得,叫鲁老太太跳将出来,也未必拼得过灭绝师太!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10-4-14 12:41

鲁迅面对朱安,不仅无丝毫爱情,甚至很可能产生不了丝毫性方面的冲动,人的生理反应,很多时候是主观意识所无法控制的,既不能“勃起”,又如何去尽义务,如何充当工具,恐怕是想牺牲而不能,有恻隐之心而无硬来之力。有些重视感情的男人,或者说感情内敛的男人,视情、性为一体,面对没有爱情的女人,产生不了性的冲动,即便不说是种美德,起码也不能说是缺陷吧。朱安是可怜的,鲁迅也可怜,但幸好,他遇见了许广平,而朱安,终其一生,什么都没有。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如果我又恰好成为鲁迅的朋友,我会在某个月夜,邀鲁共饮,乘其不注意在酒里放上壮阳类药物,再用酒将他灌醉,然后推他进入朱安的房间,也许在酒精和药物的双重作用下,会遂了朱安要个孩子的心愿。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2:56

鞋子合不合脚,着鞋人自知,也许他觉得刚好合脚呢,再说,即使他觉得不太合脚,他偏不想脱,他愿意,旁人也不好多说了,让他穿自己的鞋踩别人的路去吧.:)))
老残油记 发表于 2010-4-14 12:28
问题是他根本就不穿鞋,他是将朱安这双鞋放着做摆设。再着说了,新鞋哪里有那么多合脚的哩?刚开始穿着不合脚,多穿几次也就不觉得啥了,很多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13:00

鲁迅面对朱安,不仅无丝毫爱情,甚至很可能产生不了丝毫性方面的冲动,人的生理反应,很多时候是主观意识所无法控制的,既不能“勃起”,又如何去尽义务,如何充当工具,恐怕是想牺牲而不能,有恻隐之心而无硬来之力 ...
李旧苗 发表于 2010-4-14 12:41
啥叫产生不了性冲动啊?他整个就是想挑更好的,看着萝卜白菜就想吐。他也不想想,这个萝卜白菜替他侍奉父母,就凭这一点,他也不应该再去吃别的,真没良心啊。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4 16:21

这事说得有点庸俗了哈。现在,金秋认为朱安女士的幸福就寄托在一件事情上了:有个孩子。于是会有多种结果出现:1,鲁迅“尽义务”了,还真生了个孩子,朱女士也幸福了;但是,由于没有爱情还弄出了一个爱情的结晶,鲁迅的痛苦日甚一日,觉得对不起所有人。2,有些家庭夫妻双方都很尽义务,但终于还是生不出个一男半女,不幸的是,由于朱女士一直没生,按照师太的要求,鲁迅的义务要一直尽到1936年;虽然师太号称没有“要他一直穿着不脱”,但不达到目的他要是脱了你还是得说他“没良心”,鲁迅的脚一直挤着没事儿,反正疼的不是师太的玉足。3,由于1的情况出现,鲁迅其实不可能另外去寻找真正的爱情了,因为那会得到“更没良心”的抨击:你跟人家孩子都生了还不搭理人家了,还去追求爱情了,太不像话了。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10-4-14 16:47

同意楼上的分析,鲁迅先生的选择实在是无可厚非!
作者: tian295    时间: 2010-4-14 16:48

同意楼上的分析,鲁迅先生的选择实在是无可厚非!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4 17:06

呵呵,楼上的同意需要反复强调吗??
这个帖子的争论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观念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童版是一个很纯粹的人,而金秋比较包容,容易妥协,是不是呀?
作者: 梅茗    时间: 2010-4-14 17:10

呵呵。我觉得不是包容跟妥协。
就算鲁成功给了朱一个孩子,讨论的人没准又会追问,鲁为什么不启蒙朱女士,为什么不教她识字读书。他可以启蒙国民,难道不可以启蒙自己身边母亲身边的人?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21:44

57# 童志刚


这事说得有点庸俗了哈。现在,金秋认为朱安女士的幸福就寄托在一件事情上了:有个孩子。于是会有多种结果出现:1,鲁迅“尽义务”了,还真生了个孩子,朱女士也幸福了;但是,由于没有爱情还弄出了一个爱情的结晶,鲁迅的痛苦日甚一日,觉得对不起所有人。2,有些家庭夫妻双方都很尽义务,但终于还是生不出个一男半女,不幸的是,由于朱女士一直没生,按照师太的要求,鲁迅的义务要一直尽到1936年;虽然师太号称没有“要他一直穿着不脱”,但不达到目的他要是脱了你还是得说他“没良心”,鲁迅的脚一直挤着没事儿,反正疼的不是师太的玉足。3,由于1的情况出现,鲁迅其实不可能另外去寻找真正的爱情了,因为那会得到“更没良心”的抨击:你跟人家孩子都生了还不搭理人家了,还去追求爱情了,太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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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童版:
1、世界上因为生了一个孩子而觉得对不起所有人的父亲估计还没有,夫妻感情再不好,但是有了孩子还是喜欢的,只听说后悔娶了一个老婆,很少听说后悔生了一个孩子。
2、夫妻双方都尽了义务还是没有生孩子,那是两码事儿。俺说的是鲁迅根本没有尽义务,新婚时同居了一次就分开了,他自己都说那么多年只尽了一、两次义务,“不幸的是,朱女士一直没生”——童版连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好像责怪朱女士没有生育能力似的,天大的冤枉啊!稍微对朱女士有点同情心的人都不会说这样的话。
3、因为有了孩子,“鲁迅其实不可能另外去寻找真正的爱情了”,童版的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比遗憾的情绪,庆幸鲁迅幸亏没有孩子。天啦!稍微对朱女士有点同情心的人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21:49

呵呵。我觉得不是包容跟妥协。
就算鲁成功给了朱一个孩子,讨论的人没准又会追问,鲁为什么不启蒙朱女士,为什么不教她识字读书。他可以启蒙国民,难道不可以启蒙自己身边母亲身边的人?
梅茗 发表于 2010-4-14 17:10
要求鲁迅尽一个丈夫的义务,你怎么会想到要求鲁迅去启蒙他身边的人?这思维也跳跃得太远了。
作者: 网事情缘    时间: 2010-4-14 22:30

金秋是用当代人的眼光看待一百年前的历史,自然就得出如此答案了。

其实鲁迅是可以休了朱安的,但对朱安来说则可能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以今人眼光,鲁迅自然是残酷了点,而且后来还有那么大名声,又是那么地义愤填膺的人,唉,谁让鲁迅那么大名声了,像俺一样默默无闻,金秋一定没意见的,而且,根本都不可能知道还有这么一趟子事呢。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22:51

金秋是用当代人的眼光看待一百年前的历史,自然就得出如此答案了。

其实鲁迅是可以休了朱安的,但对朱安来说则可能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以今人眼光,鲁迅自然是残酷了点,而且后来还有那么大名声,又是那么地义 ...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4-14 22:30
俺好像不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的,如果他们夫妇生活在现代,我觉得还好一点,起码朱安可以红杏出墙啥的,而且生活在现代,没有孩子也不会有压力,可是她那个时代的女人,没有孩子会抬不起头来,连只生女孩都很难做人,何况连女孩都没生?现代人的婚姻以爱情作为基础的很多,但是一百年前的婚姻很少有以爱情做基础的,所以我对鲁迅做法很不能理解,感觉他就是个狠心、自私、不替他人考虑的男人。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0-4-14 22:55

呵呵。我觉得不是包容跟妥协。
就算鲁成功给了朱一个孩子,讨论的人没准又会追问,鲁为什么不启蒙朱女士,为什么不教她识字读书。他可以启蒙国民,难道不可以启蒙自己身边母亲身边的人?
梅茗 发表于 2010-4-14 17:10
说得好!胡适就一直督促他夫人学文化,晚年的江冬秀还写了自传,虽然文字粗浅,但自有一股纯朴之文风。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23:00

呵呵,楼上的同意需要反复强调吗??
这个帖子的争论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观念差异何止十万八千里。童版是一个很纯粹的人,而金秋比较包容,容易妥协,是不是呀?
何萍 发表于 2010-4-14 17:06
也许还是心肠软和硬的问题。朱安没有做错什么,却终身受到丈夫如此惩罚,一般男人都是做不出来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4 23:02

说得好!胡适就一直督促他夫人学文化,晚年的江冬秀还写了自传,虽然文字粗浅,但自有一股纯朴之文风。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0-4-14 22:55
要求鲁迅对待朱安就像胡适对待江冬秀那样?天方夜谭,想都别想。
作者: 彼亦一是非    时间: 2010-4-15 00:01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10-4-15 00:03 编辑

虽然我更欣赏胡适的处理方式,有人情味,但对鲁迅的选择,也无话可说。离,可能朱安活不下去,也可能出个张幼仪;不离,朱安同样痛苦,让鲁迅“尽义务”,亦残酷……

我觉得唯一可指摘鲁迅的,是他不该接受这门婚事,正因为在开头软弱了一下,造成了后面的剪不断理还乱——从某个角度讲,鲁迅确实冷酷,可换个角度,又值得同情。而这,已成了无解之局,而且是私领域发生的事情。先不说权利,就说私领域中的纠葛,外人知道的永远只是少部分,信息很不对称,所以还是别代当事人做决定为妙。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5 08:12

呵呵,同情归同情,但是还得要对鲁迅的行为进行定性。
用现在时髦的话说鲁迅,鲁迅对朱安实施了家庭暴力,是家庭软暴力。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4-15 11:49

鲁迅、胡适那一代人,某种程度上是绝无仅有的。不了解那个时代在婚姻观上的特殊性,就根本无法评判他们的选择。
当时,除了少数接受过现代理念的青年人,中国还是沉睡在过往的婚姻观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大量青年依旧是既定现实兼不可抗力。对于那些已经接受了现代理念的人,再让他接受父母之命,会对身心构成巨大折磨(我们想像一下自己,假如让你与一个自己绝无好感的异性结成百年之好,你是否会愉快地从命?),而整个环境及大量尚未得到观念启蒙的男男女女,则依旧视父母之命为当然和必然。这种个体与家族、个人与传统的尖锐对抗,不存在于既往任何时代,也不存在于日后,仅仅存在于那一二十年里。我们现在评价胡适和鲁迅,如果不能将心比心,从这种对抗的矛盾中获得同情的理解,窃以为并无意义。
何况,如老残所说,婚姻问题毕竟相当私人化,胡适的例子不能用来说明鲁迅,不仅因为胡适不同于鲁迅,江冬秀与朱安也未必有可比性,贸然比附,我们等于视他们为两组概念,而忽略他们各自的性格了。
在我看来,这四个人各有值得同情之处,但脱离了“同情的理解”而从道德上谈论是非,则多少有点轻率。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10-4-15 12:34

江冬秀与朱安也未必有可比性


此点论断,我绝对赞同。许多人将江、朱视为同一类型,殊不知,此二人不论长相、个性,都存在很大差异,并不具有简单可比性。江当然也不能算是美女,但年轻时颇有些青春活力,而朱,似乎从未年轻过,从外人种种描述来看,坦率讲,朱是颇令人生厌的,当然这绝非朱本人的罪过,朱很可怜,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认为,都对她怀有同情之心,但同情,滋生不出爱情。我印象中,胡在美留学期间,收到过江的信件和夹寄的相片,胡见之甚喜,胡、江之间,虽未必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或者说现代意义上的所谓爱情,但胡对江,并非绝无好感,更谈不上讨厌,此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也是胡、江婚姻还算和谐的一个基础。假设胡娶的是朱,鲁娶的是江,情形会否有所变化,也很难说,这仅是个例,无法简单类推。金秋的“尽义务”说、何萍的“家庭软暴力”说,可以泛泛而谈,但不能应用于所有家庭、所有个例,假若你们也应父母之命嫁给某个你们极端讨厌、或者外形上极为丑陋恐怖的男性、就比如《巴黎圣母院》中的钟楼怪人(较之影片中更恐怖十倍),你们能坦然接受、与之鱼雁交欢尽义务吗?或者用泽雄的话讲,不会对你们的身心“构成巨大折磨”吗?
作者: 周泽雄    时间: 2010-4-15 14:13

对胡适夫妇了解极深的唐德刚先生,曾经描述过对江冬秀的印象,前后描述上的差异,极耐人寻味。大意是,乍见时,惊讶于江冬秀的寻常凡俗,与他心目中的胡夫人大相径庭。若干年后回想旧事,心态和观点俱已持平,他反而觉得,这老俩口琴瑟和谐,外人不明就里,只是想当然地套用郎才女貌的旧程式。
话虽如此说,他对江冬秀也只是有点理解,敬意则谈不上。本来,江冬秀写有传记,尽管别字连篇,但毕竟也是难得的第一手材料,若非唐德刚轻视,该传记也不至于杳无影踪。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5 15:13

1、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作为人最基本的东西,人性都是相通的,不是因为在几十年前,人性就大不相同了。
2、评价人的行为关键是看其形式,而不是实质是什么?这也是为何在法律上更应注重追求程序正义,而很难追求实质正义的原因。喜欢和爱在法律上是无法界定的,法律上能界定的是鲁迅与朱安是夫妻关系。
3、鲁迅对朱安的冷漠是家庭暴力的一种,这是客观事实,不能因为他是名人就可以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值得同情而混淆是非。旧苗根本不是法律人的思维。
作者: 李旧苗    时间: 2010-4-15 15:37

何检,如果法律人的思维,就是一定要以上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的《婚姻法》作为准绳,去看待和衡量八、九十年前的鲁迅行为的话,那么,比家庭暴力更严厉的指责,应该是,鲁迅犯了重婚罪,但你不觉得这样的指责,太脱离历史,太过于荒唐了吗?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5 17:47

在读书围观,闲处光阴易过~~~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0-4-15 18:11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5 18:24 编辑
何检,如果法律人的思维,就是一定要以上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的《婚姻法》作为准绳,去看待和衡量八、九十年前的鲁迅行为的话,那么,比家庭暴力更严厉的指责,应该是,鲁迅犯了重婚罪,但你不觉得这样的指责,太脱离历 ...
李旧苗 发表于 2010-4-15 15:37
苗律,除了以法律为准绳以外,更重要的是以事实为依据。家庭软暴力固然是个新名词,但是所针对的是鲁迅对朱安的漠视,缺乏夫妻间的基本尊重,朱安被严重伤害这样的事实。法律,民俗,传统都可以改变,事实和人性是不会随着时间改变的。

打个比方,过去私塾里老师可以打小孩手心,现在可以称其为体罚,身体暴力。现在的老师不能体罚孩子,如果打学生搞不好会吃官司。这显然是时代和制度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不能改变某个私塾老师打手心特别狠,或者某个孩子曾经被严重打伤这样的事实。更不可能因为法律,习俗允许,被打的孩子就不疼了。

被漠视会痛苦,被打会疼,这就是人性。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5 22:01

是啊,不能因为那个时代允许包办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就说被包办的鲁迅就不痛苦了。所以说到底,还是两个都是苦命人嘛。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0-4-15 22:22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5 22:28 编辑
是啊,不能因为那个时代允许包办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就说被包办的鲁迅就不痛苦了。所以说到底,还是两个都是苦命人嘛。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5 22:01
没有人说鲁迅不痛苦。

但是不能因为鲁迅也痛苦,就可以掩盖他给朱安带来的伤害和痛苦。鲁迅的痛苦是包办婚姻带来的,而朱安的痛苦是包办婚姻,和鲁迅的软暴力所带来的双重痛苦,如果鲁迅不是那么“软暴力”,朱安的痛苦可以大大减轻。

老师打学生用力过猛,不小心把自己的手也搞疼了,甚至比被打的学生还疼,不能就因此说老师没有使用暴力体罚学生。

老师把学生打伤了,也不能把责任推到校长头上,说打学生是因为校长给他压力太大,然后对学生说:咱们是一对苦命人,你千万不要说是我把你打伤的。
作者: 李酒苗    时间: 2010-4-15 22:24

封建社会,母命不可违,非得娶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回家,还要被指责为把太太当“摆设”,虽然俺一点也不明白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怎么会把自己讨厌的人物当“摆设”。当代社会更厉害,母命非但不可违,还要压抑自己正常的人性,讨好巴结才是,否则就等于施暴。欲哭无泪啊~~~鲁迅,你就从了吧~~
作者: 闲云    时间: 2010-4-15 22:37

本帖最后由 闲云 于 2010-4-15 22:39 编辑
对胡适夫妇了解极深的唐德刚先生,曾经描述过对江冬秀的印象,前后描述上的差异,极耐人寻味。大意是,乍见时,惊讶于江冬秀的寻常凡俗,与他心目中的胡夫人大相径庭。若干年后回想旧事,心态和观点俱已持平,他反而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4-15 14:13
印象中,唐德刚对江冬秀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好评的,说是虽与未见之前的想象相去甚远,但感觉很亲切,象极了安徽故乡那种到处可见的老太太. 对江的一些泼辣能干之处,如临机应变(如喝走入其家行窃的黑人)的胆识,也持欣赏态度.  当然唐的文字间也流露出来一些"胡老师娶这样一位夫人还是委屈了"的心态.  

唐德刚另外还有一段话,虽然尖锐,却是很到位. 大意是,古人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那些大话炎炎的革命家,文人,如孙中山,如毛泽东,如郭沫若,如鲁迅,无一不是弃老妻如敝轴的绝情男人. 能够把乡间的妻子带到大城市来,相伴一生者,"我的老师胡适之一人而已".

说到朱安的婚姻悲剧,虽然鲁迅确有值得同情可以理解之处,但处理上,态度上,是不是可以做得温情一些,尊重一些,不那末只顾自己的感觉,让发妻感觉不那末受伤? 当时类似的情况,虽然另娶新人,同时也能善待不再共同生活之原配发妻的人也不算少. 李宗仁就是一个. 临桂乡间的原配李秀文,一直住在桂林,生活上很照顾,桂系上下都以"大夫人"称之,相比之下,就处理得妥当多了.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0-4-15 22:45

本帖最后由 海阔天空 于 2010-4-15 23:05 编辑

江冬秀的自信来自于胡适对她的尊重,朱安的萎缩是鲁迅的冷漠逼出来的,能够说出自己是蜗牛是鲁迅的遗物这样生动语言的朱安,就很有内涵,朱安的知识水准的确无法与鲁迅交流,但关键是鲁迅是否做过努力,对这个苦难的女子拉一把,鲁迅即使不愿和她同房,为什么不进行平等交流,教她学文化,我看主要是朱安相貌太平平引不起鲁迅的兴趣。如果说以时代的眼光看历史人物,那么古代学富五车的状元郎娶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姑多了去,有什么稀奇的,鲁迅的弟弟周作人的日本夫人就是一个普通日本侍女,是帮周作人打扫卫生的下人能有多大学问?
转载一段胡适日记,真让人感动,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胡适的善良善解人意,胡适的平等待人观,江冬秀的命真是太好了。

《胡适的日记》中说:“……我亲自到江村。他(她)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她)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她>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放了下来;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她),便退了出来。这时候,我若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时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习惯之过……回到家里,人家问我看见了新人没有,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她)不要错怪冬秀。但同去的本家叔公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问我,我也只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发之时……已经是二十世纪的年代了,这位二十八岁的者姑娘还躲入床上放下帐子,羞见订婚已经十三年的留洋生夫婿,这在当时却不能不作为一种趣闻,传播四乡。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5 22:51

79# zoufeng_1234
这个没啥争的,属于个人爱好,以为跟没有爱情的人也应该如何如何的温柔装扮成恩爱夫妻,那还是你们天使般的观点,你继续坚持,我继续不以为然,可也。但我总觉得你的宽容是有选择性的,比如对鲁迅,你的要求那是相当苛刻的。另外的你的比喻依旧不贴切,好在我也习惯了。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0-4-15 23:18

我无意批判鲁迅,他在认识许广平前二十年的寡居也很凄惨,但我还是不喜欢他的做派,我如果是许广平也不会嫁给鲁迅,他为人处世太极端,他太不通融。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0-4-15 23:31

79# zoufeng_1234  
这个没啥争的,属于个人爱好,以为跟没有爱情的人也应该如何如何的温柔装扮成恩爱夫妻,那还是你们天使般的观点,你继续坚持,我继续不以为然,可也。但我总觉得你的宽容是有选择性的,比如对鲁 ...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5 22:51
呵呵,我表达自己的观点,没有想争什么。

其实关于这个话题我们以前就讨论过,当时是关于胡鲁之争。记得当时我提出一个建议:在女性燕友间做一个调查统计,看看大家是更愿意做胡适夫人还是更愿意做鲁迅的原配夫人,你的回复是:胡适是驻美大使,当然更受女性欢迎。我当场无语了。

这次的话题中心不是胡鲁,而是朱安。我倒是想到一个新的话题,我上次从海岸线试图讨论真理的相对性,现在从朱安和江冬秀的对比,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爱情的相对性:有爱情和没有爱情,是不是绝对的?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6 00:07

这个简单,你先告诉我有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然后就好讨论了。
作者: 燕麦    时间: 2010-4-16 00:32

想起今天读到的一句话“我是我,和我的环境”,这句话是一个西班牙哲人José Ortega y Gasset说的。作为“自我”的鲁迅,正是一生致力于抨击自己生活的时代环境的,而面对朱安的鲁迅,是属于环境的那一个鲁迅,而朱安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对任何人来说,自我与环境中的我,都是疏离和冲突的,对鲁迅来说,更是如此。一个人对环境越不满,冲突就越强烈,痛苦当然也越多。朱安恰恰相反,她是一个情愿痛苦也要适应环境的人,这样两个人在一起,那就是杯具了。
      鲁迅并不是从他年轻时代娶了朱安的时候,就成为“鲁迅”的,因为他不妥协,他反抗他的环境,所以他要去寻找他的理想。在朱安来说,她的悲剧是她一直在努力,她不明白假如她扮演不了她的角色,她可以不扮演,她可以选择心安理得地把它演砸掉;但环境决定了她,女性,已婚,不年轻,不美貌,没文化,不可能有更好的出路。不只是在她那个时代里没有更好的出路,在迄今为止的任何一个时代里也一样。她没有多少选择,但是她很努力。
      不过,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你一直努力想要做好,等你的一生过完之后,别人却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你是白白地努力了,你使劲没有使对方向,努力也是白忙。这就是朱安的悲哀,人生该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得到。不这样的话,她的命运会更好吗?她该怎么选择?假如她吃里扒外,不理家事,或者变成一个放荡的女人。大家就能接受吗?事实是:假如朱安不是鲁迅的女人,她一样痛苦,或者不那么痛苦,她都不会成为今天还被谈论的话题。
      当然我们也可以设想,鲁迅海外学成归来,督促朱安读书识字,然后他们就是幸福的一家。不过那是吉祥三宝,不是现实生活。人生不是橡皮泥,没法捏巴捏巴,就团出一团幸福来。人生中最不乐意的一桩事情大概就是,越是你想掩盖,越是视而不见的,越是希望从自己生活中撕裂出去的,越是如影随形。朱安对鲁迅来说,就是这样。他的冷漠,原因在于他并没有把对方当作和自己平等的人。和朱安一起生活的鲁迅,今天谈论他们的我们,都一样没有平等地看待他们,这是我们没法蒙骗自己的。然而,朱安确实是鲁迅的一部分,不管他本人是否愿意承认,这都是一个事实。人是他的环境的一部分,或者说,人的一部分是他的环境,无法否认。
      好在对我们来说重要的那个鲁迅,是文学史上的鲁迅,是给我们留下用文字承载的思想价值的鲁迅,这是鲁迅的一部分,对我们来说几乎是他的全部。剩下的那部分鲁迅是怎样的,那有多重要呢?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上,有一个不完美,也许很冷漠的鲁迅,那又怎么样呢?世界原本是一片混沌,是人们从中看出意义来,并推动世界朝人们希望的样子变化的,鲁迅也曾经是,或者依然是其中一个推动的力量。历史的不完美,已经是历史了;想想现在的不完美,也许将来还比较有希望。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0-4-16 00:45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10-4-16 01:12 编辑
这个简单,你先告诉我有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然后就好讨论了。
童志刚 发表于 2010-4-16 00:07
引出这个话题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为鲁迅辩护,把鲁迅的行为合理化的人,都强调鲁迅和朱安之间没有爱情,而和许广平结合,是因为他们有真正的爱情。要鲁迅对没有爱情的朱安好一点,就是一种苛求,就是要他做配种的公猪。

似乎爱情的有无,就像相信真理的绝对性一样,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没有中间状态。

我认为真理是相对的,爱情也一样,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和谬误,更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爱和不爱。

如果你同意这个观点,那么以爱情为理由为鲁迅的行为合理化就显得有点问题了。

何况,鲁迅不是也对朱安wife过吗?尽管只有一两次。为什么做了一两次配种公猪后就不能再做了呢?

难道可以这样辩护:本来是有那么一点点爱情的,一两次wife后,就彻底耗尽了。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6 08:08

回88楼邹峰。

显然,你已经避重就轻但言外之意地告诉我们了: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所以你所谓“有爱情和没有爱情,是不是绝对的”的问题是伪问题,而你明明知道这一点还要那么问,真是不厚道啊。

其实,如果抛开你固有的偏见,稍微地贯彻一下你绝对的相对主义观点和方法,你是可以说出另外一番话来的。比如:

引出这个话题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对鲁迅严厉抨击,把鲁迅的行为非合理化的某些人,都强调鲁迅应该给没有爱情的朱安以温柔和体贴,甚至应该唱无爱的情歌给她听以及奉献激情四射的性爱,还应该生个无爱的爱情结晶来保证朱安的幸福才行,因为他们是法律上的夫妻。要鲁迅本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原则行事,就是一种纵容,就是在鼓励他“没良心”。

似乎朱安女士的幸福的有无,已经跟鲁迅的性爱构成了绝对的关系,而鲁迅就应该如同一件物品,必须逆来顺受,不许有其他的自由选择,更别谈什么“中间状态”了。

我认为真理是相对的,幸福也一样,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和谬误,更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幸福和不幸,把一个人的幸福绝对系于另一个人的选择,这种奴隶思想要不得。

如果你同意这个观点,那么以朱安的幸福为理由对鲁迅的行为非合理化就显得有点问题了。

何况,鲁迅不是已经对朱安wife过吗?尽管只有一两次。为什么做了一两次配种公猪后就得一辈子做下去呢?难道一个人在努力过之后仍然发现没有爱情就不能有其他选择了吗?

难道可以这样抨击:本来就没有一点点爱情,但他必须坚持wife,要么wife出爱情,要么wife出爱情的结晶,否则就得跟他不爱的人一直wife到生命的尽头?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6 08:32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辩论了。
各位继续吧。
作者: zoufeng_1234    时间: 2010-4-16 11:35

先开个玩笑。

本来我是抱着观望的态度看这个帖子的,看到何检和苗律的对话忍不住插了下嘴,结果苗律和何检全身而退,又变成我和老童对掐了。

我发现只要是涉及胡适和鲁迅的话题,往往最后的重活累活都是我和童版在干,我们才是一对苦命人啊。
作者: 老残油记    时间: 2010-4-16 11:40

本帖最后由 老残油记 于 2010-4-16 11:41 编辑

天下论坛,一经涉鲁,必炸锅也.好看好看,好玩好玩好好玩.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6 11:52

89# 童志刚


“似乎朱安女士的幸福的有无,已经跟鲁迅的性爱构成了绝对的关系,而鲁迅就应该如同一件物品,必须逆来顺受,不许有其他的自由选择,更别谈什么“中间状态”了。

我认为真理是相对的,幸福也一样,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和谬误,更没有绝对的,亘古不变的幸福和不幸,把一个人的幸福绝对系于另一个人的选择,这种奴隶思想要不得。”


                 ——————童版:一个旧社会被包办婚姻的妇女,她所有的快乐就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了吧?您认为除了丈夫,她还能指望谁?您说她不应该把一个人的幸福绝对系于另一个人,那么还有其他人选吗?俺小声问问:那时鲁迅的父亲还健在吗?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6 12:24

金女士,看清楚了再来质问吧。那些话是我代邹峰拟的,他还没说是否接受这个相对主义观点,所以你暂时还不能质问“童版”。另外,你说“应该把一个人的幸福绝对系于另一个人”,这个“绝对”恐怕也要遭到真自由主义和伪自由主义者们的共同抨击,小心点——世界上没什么绝对的事情。无论现实中还是小说中,几千年来冲破婚姻牢笼而寻找“其他人选”的例子并不少,这个相信不用来举例吧。

你小声问的问题,如果是求知,请百度;如果是要论证什么,请接续。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6 12:33

先开个玩笑。

本来我是抱着观望的态度看这个帖子的,看到何检和苗律的对话忍不住插了下嘴,结果苗律和何检全身而退,又变成我和老童对掐了。

我发现只要是涉及胡适和鲁迅的话题,往往最后的重活累活都是我和童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6 11:35
总的来说咱俩还是比较默契的,虽然你觉得俺的数学太差而剥夺了俺继续研讨海岸线的乐趣,但你天使般的宽容态度(你实际上就是个性格宽容的人,但不是自由主义者都是宽容的人,所以我不同意你大拨哄地笼统命名他们为“天使”)鼓励着俺有话直说,真是感谢你。
作者: 何萍    时间: 2010-4-16 12:48

先开个玩笑。

本来我是抱着观望的态度看这个帖子的,看到何检和苗律的对话忍不住插了下嘴,结果苗律和何检全身而退,又变成我和老童对掐了。

我发现只要是涉及胡适和鲁迅的话题,往往最后的重活累活都是我和童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4-16 11:35
呵呵,近来一直很忙,但还是忍不住在出门前再看一下你们的辩论。
邹峰的观点我很赞成,但是,童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旧苗大概太年轻了,年轻气盛,但并没有讲到点子上。

我的一个观点很简单,鲁迅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虽然情有可原,可是很多人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很让俺看不懂。
作者: 三苗    时间: 2010-4-16 12:50

要求鲁迅按照那种日常生活拜物教徒的思维和逻辑行为本来就很可笑。至于某些人提出的“古代状元郎”的类比更加荒谬,古代状元郎根本认为包办婚姻天经地义,当然不会有什么质疑和痛苦。
作者: 童志刚    时间: 2010-4-16 12:57

我感觉以邹峰坚定的相对主义论来看,他是肯定不会同意“鲁迅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这种绝对判断的。

说鲁迅的行为“是对的”也不对,应该说,鲁迅的行为是有原因的,他面临着的是两难(或者多难)选择,他无论怎么选择都会得罪一部分人,他命苦,放在今天,休了就是了,理由也不要多,性格不合都够了。那中认为鲁迅没有爱情也要弄个爱情结晶出来以便他人获得幸福的观点,我也不敢说他/她不对,我只能说,以一种人道来制造出另外一种不人道,这个要求是不人道的。
作者: 金秋    时间: 2010-4-16 13:10

98# 童志刚


鲁迅让朱安有个孩子能得罪谁?谁都不得罪呀!而且还是皆大欢喜,除了对鲁迅自己有点委屈。
作者: 三苗    时间: 2010-4-16 13:12

为什么鲁迅要按照“皆大欢喜”的原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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