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中国只有两种时代,一种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种是连奴隶都做不稳的时代。鲁迅又说:一个人当了奴隶想反抗值得尊重,认命而不反抗值得同情,但是当奴隶当出味了,还要去抚摩、赞叹,那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LS640604 发表于 2010-4-30 13:50
8# 周泽雄
我们可以一万次看到“正如某某某所说”似的东西,而高明之士对此一次也不能容忍,理由是:别人已经说过了,我就该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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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弱智问题请周兄解惑。
上午在办公室闲聊,有同事充满优越感地批评朝鲜,我去跟他“抬杠”,我说:你们是五十步笑百步,鲁迅说:中国只有两种时代,一种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种是连奴隶都做不稳的时代。鲁迅又说:一个人当了奴隶想反抗值得尊重,认命而不反抗值得同情,但是当奴隶当出味了,还要去抚摩、赞叹,那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
抛开观点的正确与否以及引用不准甚至曲解的问题,只说这种论证方法,全部都是引用,是否可以说就是拉大旗做虎皮。
我的问题是:如果算是的话,碰到这种情况,别人已经有很好的论述了,引用肯定是可以的,那么正确引用与借别人来抬高自己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或者简单地说,这种情况正确的论述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呢?
LS640604 发表于 2010-4-30 13:50
看到“换一个主语,就能指鹿为马吗? ”,不想再看了。
虽然不赞成汪晖的立场和观点,但不得不说,王彬彬的问题更严重。不就是想说,汪文中的“逻辑关系”和“时间关系”,是抄了柯林伍德的吗?为什么不直接说呢?究竟是要批评汪抄袭了柯,还是要批评汪没打招呼就借用了柯的分析工具?
如果是批评汪抄袭了柯,那就要问一问,柯的“逻辑关系”和“时间关系”是柯的独创,还是早有人采用过。如果是批评汪借用了柯的分析工具,那就是在批评汪的东西没有原创性。但这样的批评是从两本书里摘两段话对照一下就能成立的吗?你还不如干脆说:我就是不喜欢汪晖,没有理由!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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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有刀兄:鲁迅肯定没有你说的那个意思,是我引了个大概又没有表达清楚使你误解了。在网上搜了下原话,可能都不一定准。
关于奴隶和奴才的区别,鲁迅在《漫与》一文中曾经有过警辟的论述。他说:“一个活人,当然是总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吧,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摸,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LS640604 发表于 2010-5-1 01:00
据《北方城镇报》报道,隐居北美小镇的著名哲学家哈尼,近日继《纯粹感性批判》后,又完成了三卷本的《实践感性批判》,即将由道格出版社发行面世。该著作打通从老子到康德的伦理路径,对从孔子到马克思再到后现代的 ...
李大兴 发表于 2010-5-4 01:02
回LS640604:
关于奴隶意识或奴才意识的反面究竟是什么,如果当奴隶可悲或当奴才可憎,是否意味着当奴隶主才算人格高洁、足以自豪,鲁迅的确没说什么。这个问题是有刀自拟的,随便一说而已。不过奴隶也罢,奴才也罢,对应的是奴隶主或主子,假如奴隶、奴才皆非上品,那倒确实不妨追问一句,惦着想让别人给自己当奴隶或奴才,难道就伟光正了么?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0-5-3 11:07
有关汪晖抄袭的争论,我一直没有参与,一是因为我自己就没看过汪晖的著作(没兴趣,看过他的一些文章),二是因为,我发现这场争论已经演变为倒汪派和挺汪派的争论,而我对倒汪和挺汪都没有兴趣。秦非兄认为汪晖的抄 ...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3 13:47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4 23:07
泽雄兄对抄袭的定义有过强之嫌。生活中,两个人各说了意思大致相同甚至完全相同的一句话,这是常有的事。在学术论文中,如果两个人在分析或论证某个问题时用的是相同的概念工具,那么这两个人的表述大致相同也是常有的事。道理很简单,如果概念工具是相同的,那么证明的方式或思维的方式就有可能是相同的。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数学领域,人们不会说,两个数学家或学者在某一个数学问题的证明上采用了完全相同的符号和推理方式,就说其中一个抄袭了另一个。除非其中有一个是原创的,而另一个在用了别人已经用过的证明思路后,没有注明那是别人已经证明过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要判断汪晖有没有抄袭,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逻辑关系”和“时间关系”是柯林伍德的原创,第二个条件是,汪文中与柯林伍德极为相似的那段话,是汪文中的主要观点或立论的根据之一。前者不是事实,因为早在人们研究康德有关时间和空间先天地存在于我们的心灵时,就已经有逻辑在先和时间在先这两种说法;后一个是需要对汪文做全面地比较研究的,如果汪文中与柯林伍德极为相似的那段话,并不是汪文中的主要观点,也不是主要论据,则说汪抄袭了柯,是没有道理的。王彬彬并没有提供这样的证据,主贴中,他声称自己是挑着看的。所以他对汪晖的指控,也不具备第二个条件。我提出资格问题,就是这个意思。
大兴兄过激了。在我看来,外界的情况是,汪晖有没有抄袭的问题已经不是这场争论的焦点(本来应该是),焦点是倒汪还是挺汪。学术规范问题演变为立场和派系斗争,我以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不是好事。学术打假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如果打假者自身有问题,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就很难说是在端正学风、净化学术空气。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4 23:37
文字是一种思想的创作,即便有“雷同”的意思,也说不出“雷同”的话来。汪晖不是在一两个名词、概念上的“雷同”,是整段整段的雷同,这样的“雷同”只能是抄袭。
网事情缘 发表于 2010-5-4 23:57
51# 乌龙茶
茶兄:“没有人这么傻”,显然不成为理由。很多傻事都是聪明人做出来的,学术剽窃尤其如此。在我看来,已经错了,却不认错是最傻的,可是余秋雨就要做反驳这样的傻事,搞得人人皆知,你能因此认为余秋 ...
阿吕 发表于 2010-5-5 14:56
回泽雄兄:
回泽雄兄:
孙周兴揭露张汝伦抄袭案,我不清楚。不过“孙周兴揭露张汝伦抄袭案所据的那本浩瀚德语工具书,当时全中国都没有一本,因而无人有条件去查证。”我想这段话可能是笔误。那本德语工具书全中国没有一本,并不等于没有人有条件去查证。当然我是没这个条件的。……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5 13:58
《哲学历史词典》(HistorischesW rterbuchderPhilosophie》),据孙周兴介绍,该书“是德国学术图书协会出版社(WBG)出版的一套大型哲学概念史词典,共十二卷”,孙周兴也只是正好在德国当访问学者时,才在大学图书馆里见到这套书,当时该书只出了十卷。
当然,国内某机构当时已出巨资买了这套书的可能,也是存在的。虽然可能性不大。
那么,康、梁、谭、严等后期改良派开始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为变法思想的巩固的理论基础,显示了对“传统”的更为彻底的批判和对西方社会文化的更为彻底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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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 ...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0-5-5 17:32
比如在指责汪晖抄袭时,又附加了对汪晖的文风乃至观点的厌恶,究竟要批评汪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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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乌龙最典型的战法,把自己的看法问着问着,就强加到别人头上去了。
我想表达的只是这样一个观点和立场,以不规范的打假去打假,不会打到假,只会越打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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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要规范,揭露抄袭怎么规范法?难道在大街上喊声有小偷,必须是南京话,伸出兰花指,身段还要是昆剧的不成?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0-5-5 14:59
大兴兄过激了。在我看来,外界的情况是,汪晖有没有抄袭的问题已经不是这场争论的焦点(本来应该是),焦点是倒汪还是挺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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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兄过激了,本来没人“倒汪”,是钱理群等纷纷替他强辩,搞 ...
彼亦一是非 发表于 2010-5-5 16:19
51# 乌龙茶
茶兄:“没有人这么傻”,显然不成为理由。很多傻事都是聪明人做出来的,学术剽窃尤其如此。在我看来,已经错了,却不认错是最傻的,可是余秋雨就要做反驳这样的傻事,搞得人人皆知,你能因此认为余秋雨没有那么傻,所以他的反驳就成立了?汪晖的抄袭事件搞得这么热闹,钱理群等人的辩护可谓功不可没,不也是聪明人做傻事么,真正起到了“阶级敌人起不到的作用”。阿吕 发表于 2010-5-5 14:56
茶兄,一路看下来,我同意泽雄所言,追问王彬彬的打假动机是不必要的,而且王本人的学术水平高低也不影响他的打假资格。作为一名读者,我在看任何一篇考据文章的时候,多半不会专门再去逐一复核考据的论据,所以,我读王彬彬批汪晖抄袭的文章时,是假定王彬彬引述的柯林伍德之类著述都与原样相符的。如果王彬彬用他自己伪造的东西作为批汪晖抄袭的根据,那他才是可耻的。
坦率地讲,我的读后感是王彬彬这次确实点到了汪晖的大穴,我已经把《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和《反抗绝望》从书架上永久性地撤下来了。即使将来汪晖认错,对王彬彬或全国读者磕头如捣蒜,那几本书也不可能回归原位。心中有刀 发表于 2010-5-5 17:01
就我采访所得经验,要说没有门户之见,那是瞎扯,但批评汪的,都抓牢“抄袭”这一点,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茶兄看到的事实和我看到的显然不一样,既然你我在“抄袭”的认定上就分歧大大的,那多说无益。
彼亦一是非 发表于 2010-5-5 18:14
有关汪晖抄袭的帖子,是我在燕谈最早贴出的,在转之前,我自己先看过一遍,基本可以断定,汪晖抄袭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支撑我作出这一判断的,倒还不是“梁冠鲁戴”的例子,而是该帖摘录中的第二个例子,我这里再引一下:
汪晖《反抗绝望》:那么,康、梁、谭、严等后期改良派开始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为变法思想的巩固的理论基础,显示了对“传统”的更为彻底的批判和对西方社会文化的更为彻底的肯定。(第60页)
李泽厚《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应该充分估计到,开始产生了一整套的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政治理论和哲学观点作为变法思想的巩固的理论基础,是这一阶段改良派思想最重要的发展和最卓著的成就。
很明显,中间大段文字基本上是照搬,就算汪晖对此问题的认识与李完全一致(这很正常),也不可能作出如此相同的表述,好象泽雄说过,所写文章中只要有十四个字与别人的相同,他就从此搁笔,而这一长段句子,数一数,“雷同”之处超过四十字,这还不算抄袭,算什么?有此一例,即可证明汪晖抄袭一事成立,其他例子能否坐实,不过是证明抄袭的程度深浅而已。李旧苗 发表于 2010-5-5 16:12
这是说不说由你的事。
在自己划定的几本书里面抄来抄起,如果是做点读书笔记,是可以的,如果以为自己这就是在写著论作,就变成了剽窃抄袭。雷同?怎么就这么“雷”地只跟他提到的几本书“同”呢?为什么不是其它的书?为抄袭者开脱的关键词,从没有抄变成了“雷同”了?汪晖是怎么做的,不是乌龙将心比心地说你不会这么做,就能掩盖过去的。你可以不如自己写了,那边是不如就此抄了,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汪晖头上去,行不行?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0-5-5 21:06
梦兄不要急躁,有话慢慢说。
汪晖究竟是抄袭还是不规范,这事自有公论。我说的公论不是燕谈上或网络上的公论,而是学界的公论。虽然中国学术界水平低微,但鉴定汪晖有没有抄袭的能力还是有的。我们等着看结果吧。
乌龙茶 发表于 2010-5-5 21:37
观影随想-真相至上
(2010-01-22 23:58:44)
"真相至上"对于Nothing But The Truth来说其实是个想用就用,想抛就抛的原则.
委内瑞拉到底有没有掺和刺杀总统的事情?如果基于真相之上的原则,应该公布这个调查结果.不公布.自然信奉的是国家安全凌驾于真相之上的原则.
检察官追究起女记者消息来源的时候,倒是要本着真相至上的原则了,谁告诉你消息的?谁是总统的叛徒?谁是当权者的敌人?注意这里我没用国家的敌人这个词.因为我实在是觉得,总统有时候不表示国家,正如爱档有时也不表示爱国一样.如果总统决策失误了,难道还不能有人指责或指出了?如果连这点批评的权利都没有,那么,这个越来越强大的公权力机构,还能被束缚住么?
女记者要搞清楚委内瑞拉的真相,就必须公布女特工的名字?是否为了真相必须伤害这个人?即使女记者无意中女特工女儿的口中得出了这个消息,并且经过别人进行了证实,能否靠不公布女特工的名字,来公布事实,以减少对女特工的一家的伤害?
正义的事情A和正义的事情B之间不会总是很融洽的,它们有时候会水火不容.有时候会必须侧重一个,甚至暂时放弃一个.正如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民主与自由,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等等.我们当前的法律对这些矛盾的命题而言,只有暂时的正确,和暂时的合法.就像隔离并平等的现象,在几十年前合法,在现在不合法一样.
对于真相至上(记者言论自由的权利)和保密至上(国家安全)而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911之后,美国的国家安全的分量加强了很多,但是这就表示以前的言论自由权利就此失效了么?不是的.我觉得,虽然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4:5(言论自由<国家安全).但是请注意到,不是9:0,只差一票而已.说不定有一天,当另外一个记者"以身试法"的时候,天平能倾向到"言论自由"这边.这也许就是言论自由的代价.
女记者这次的努力虽然失败了,但是,公民不服从的传统,依然在公民社会中随时体现.国家权力的滥用总归会有公民抗争的时刻.总还是有内部人员会透露他们所不认同的长官的做法,并悄悄将其公布于众.
(影片内容请参见http://www.douban.com/subject/2335122/)
我尊重茶兄的意见,更欣赏茶兄讨论问题时的持平温和。这方面的欣赏,我和老童毫无异致。
“我认为钱理群、孙郁、赵京华、靳大中、高全喜等人(尤其是后两们)的看法是较为客观的,”
——茶兄不愿多发表意见,我同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5-6 11:26
我无法希求一个公正的舆论,我只能希求一个公正的程序,我也沉默,但我沉默却不是因为感觉舆论不公正,我只是觉得舆论不是程序罢了,它不是程序,所以我不好太多的去指责它的不公,我只需直接的说出我的看法就行了。但我们现在的难题的确又是:确实没有一个合适的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又因为这个原因,我就越发显得沉默。呵呵。
燕丝 发表于 2010-5-6 12:09
古有“礼失求诸野”之说,中国学术界每况愈下、丑闻不断,如果需要问责,那些身居学术高位、掌握学术大权之辈,就应首先受到质疑。学者的大范围抄袭与彼辈的消极无为或变相纵容,难脱干系,因此,在有学者犯事之时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5-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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