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和基督徒

先说明一下,现在开始我把自由主义者简称为自由派。

  人大在开长桌会,本论坛在开圆桌会。一开不得了,比菜场还热闹,菜农用自行车带了一大框菜来,老李弄了很多菜苗来,农业经济学家章星球直接挖了块地,把圆桌翻过来扣上面,种起了豆芽而且先种现卖。老猪带着歪弟也在到处拱地瓜。我一自由派,不喜欢太热闹,就到了会馆。

  周泽雄老师说:“做自由主义者,标准既低又高,......."
                             “挥洒自由意志,尊重他人权益,.......足矣。 ”
看完若有所悟,决定写下来。

   因为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列举了我认为真正的自由派所具备的特点。有人认为这是把自己打扮成天使,  后来橙橙一下把自由派的标准拔得特别高,而且几乎把自由主义看成了宗教,自由派就是愿意为之献身的教徒. 周泽雄老师说自由派标准可高可低,而且把我说的这些自由派美德理解成了清规戒律。周老师和橙橙辩论一番以后,翻出了罗素的自由主义十戒,所有这些,让我把自由派和基督徒联系起来了。

  要成为一个基督徒,条件很简单,叫做对耶稣基督“口里承认,心里相信”.比“挥洒自由意志,尊重他人权益”还要简单。

  提起任何宗教信仰,人们都会想起清规戒律,犹太教的戒律就是著名的摩西十戒。改革家耶稣把诫命归结为一条:你们要爱人如己。有了一个爱字,就不用守戒了,因为爱已经完全了律法。

  耶稣还有一些名言,比如“打完左脸打右脸”“拿了外衣拿内衣”,“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的人祷告”。要完全做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事实上有很多伟大的基督徒做到了,因为他们相信了耶稣的话,相信赏赐在天上。

  所以做基督徒就是标准可高可低的:门槛很低,但是要完全做到又很难,有了真正的信仰,似乎又不太难。

  从自由派标准的大讨论中,从各种从低到高的标准中,大家是不是已经看到了自由派和基督徒之间的一些准入制度方面的共同之处了?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7 21: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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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和信仰之间,显然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远的不说,我们的共产主义就曾经是很多人的信仰。有很多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因为把它作为一种信仰,而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或者伦理。当然因为“主义”实在太多了,比如独身主义,因为牵扯到的面比较小,所以很难说这是一种信仰。又比如完美主义,我们可以把它解读成洁癖。既然只是癖好,显然叫它信仰就不合适了。

但是自由主义就不一样了,牵扯到的面实在是太广了。(到底有多广,请到思辨圆桌具体考察。)我看下来,至少涉及政治思想,民主宪政,社会伦理,经济思想,生活态度,人生哲学。所以把自由主义看成是一种信仰,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只不过这种信仰不同于宗教,不借助于神灵等超验的东西,也不构建于遥远的理想,而是从个人的自由出发,从现有的实际条件出发,依靠常识和人性,来建立一个人与人互相之间的伦理关系,再从这些伦理出发,设计一些巧妙的制度,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人平等,自由。

这种从常识到伦理,再从伦理到制度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在科学发展中,人们从一些基本的现象总结出科学原理,再利用科学原理原理发明出一些实用的,精巧的机器一样。所以前者的发展过程就是现代民主的发展过程,而后者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五四以后人们喊出科学民主的口号,显然不是偶然的。

看到迅弟儿说日本的法学博士要念七年以上,我想起在美国读医学博士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实也是可以找到内在联系的:医学要把最新的科学成就直接用在人的身上,必须非常专业,非常小心.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而法学因为要把一些伦理用在法律上,特别是宪法上,也必须非常小心,非常专业.因为这是很精密巧妙的.和医学一样是人命关天的.

自由主义的自由二字容易让人联想起轻松,随意,甚至胡搞,但是一旦加上了主义,就变成了很严肃,很精密,很仔细的一件事情了.

为什么我谈自由主义最后谈起了法律和医学,因为这两个都是直接关于人的,而自由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主义.

如果说基督教信仰的是上帝和他的独生子耶稣,目标是金碧辉煌,人人长生不老的天堂。自由主义信仰的是我们自己的理性和良知,天堂就是一个幸福自由的人间。

基督教为了让天堂更有吸引力,还造了一个烧着熊熊硫磺火的地狱来吓唬信徒。对自由主义来说,足以嚇阻我们的地狱就是那些不堪回首的历史和教训,就是奥斯威辛,古格拉群岛和太祖带给我们的一切.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恰恰是那些幻想出来的天堂曾经带给我们地狱般的人间。所以有人说天堂和地狱在一起。

只要我们时刻警惕有人用天堂来诱惑我们干傻事,我们就可以远离地狱,我们就可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来把人间建设成天堂。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8 07: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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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思路有点乱,凑伙看吧

我以前写帖子的时候, 特别说明了自己是"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周泽雄老师还特地提到了这个事情:“....通过自称自由主义者的方式,以使自己的生命增添些意义和价值,也是完全可取的。”  关于"自称" 的问题, 有必要专门讨论一下。

一个人信了上帝以后,要成为正式的基督徒,一个比较正式的仪式是受洗。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他是不是愿意在所有人面前宣称自己是基督徒。圣经教导基督徒要在自己的身上活出基督的样子,行事为人要能够荣耀耶稣。所以当一个人自称基督徒的时候,其实是给自己加了些无形的压力。所以成为一个基督徒很容易,不需要考试,不需要申请,更不需要审查,但是要到处“自称”基督徒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在犹太教里面,人们和上帝不能直接交流,而是要通过祭师,上帝和人的交流要通过先知。在宗教改革,新教诞生以前,人们也必须通过神父才能和上帝谈心。后来通过一系列改革,明确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子,和耶稣一样可以平起平坐,信徒可以直接通过祷告和上帝交流。所以信仰成了非常个人的事情。

大家讨论了半天自由派标准的问题。我也在一直思考这个问题,现在我觉得,选择成为自由派和选择成基督徒一样,也是非常个人的事情。自由派的标准可以比“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更低:只要我们相信自己是个人而不是野兽,我们就可以成为一个自由派。

所以基督教信仰的是上帝和玛丽亚的儿子耶稣,自由派信仰的是我们自己。

当然,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是上帝,或者上帝派来的先知,天使,或者是什么超人。他当然就不是一个自由派。

胡适强调民主其实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对我来说,自由主义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所以当我看见迅弟儿说,“没有国家,自由主义就无从谈起”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我用自由主义的眼光看来,国家就像是一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所以迅弟儿这句话被我的自由派语言系统翻译一下,就成了:没有物业管理,我就没法生活下去了。

如果套用这个逻辑,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基督徒说,没有了教会,我就没法信仰上帝了,我就要下地狱了。

看了大家的讨论,我渐渐理清楚了。

自由主义从是人们从人性出发,用理性总结出一些常识和伦理,比如“人人生而平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这些常识和伦理的基础上,为了尽可能地保护大家的权利,保证公平,大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

法律的最高形式就是宪法,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所以,没有国家,就没有宪法,没有宪法,就没有法律,没有法律,就不能保护每个人的权利,没有了权利,就没有了自由,没有了自由,哪来自由主义,所以“没有国家,自由主义就无从谈起”

民主宪政是自由主义精神指导下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成果,又反过来可以规范我们每个人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所以迅弟儿作为一个宪政专家,把宪政看成是自由主义的精髓乃至全部,也确实不算过分。

这有点像十年前,当我买了第一台手提电脑的时候,看着液晶屏幕上放出来的演示程序,情不自禁地抱起来感叹:这就是高科技!其实严格来说,这只是现代高科技的一项重要成果和结晶。

我觉得至少在目前,对自由主义这些理解这还不够。否则,燕谈的思辨圆桌也不会为了自由主义吵成了菜场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9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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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由主义在中国

中国人缺乏自由主义传统,好像这个话题早就讨论过,应该说基本达成共识。

不仅缺乏传统,自由主义在中国还一再被恶搞,恶搞的经典就是太祖的《反对自由主义》。

五四以来中国刚刚冒出来一点自由主义豆芽菜,被新中国一波波的运动早就弄得干干净净。我们提倡的是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自由主义精神和这两个主义在很多地方是直接冲突,誓不两立的。在自由派的字典里,爱国主义是一堆垃圾,是流氓的避难所,是被剁了头的公鸡,是莫名其妙的杀人和甘愿被杀。

自由主义告诉我们:如果有人要你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你直接可以骂他:操你大爷!你要死自己去,别TM来忽悠我!

这话是我重新诠释了胡适的话:“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个人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现在我们到处都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觉得我就是一个自由主义教育基地。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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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于缺乏自由主义传统的中国人来说,自由主义启蒙很重要的一点是权利意识的觉醒。

近来发生的一些公共事件,都是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政府表达不同意见,说明了中国人的权利意识明显觉醒。离我们最近的大概就是上海的CXF事件。上海人的集体散步行动,在国外是有一个专门叫法的,叫“Not In My Back Yard” 简称NIMBY。意思是:我不管这个建设项目多么重要,你别弄到我家后院来。

作为普通公民,他们有权享受现代民主制度和科学技术带来的自由.“只要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就是一个好公民。

但是在灾难深重的中国,自由主义豆苗曾经被连根拔起,到现在很多人一听说自由主义,就马上联想起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大概两年前,来自台湾的主持人孟广美,在一个台湾的娱乐访谈节目里讲了她多年前到大陆作节目,拍外景时的故事,举了一些例子说明当时大陆的落后,观念上的差异。这个节目的视频很快被流传到网上,激起愤青网民的大怒,一时间口诛笔伐。最后导致孟广美一下丢了工作,也没人找她拍戏了。

我是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在网上看到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后来还在电视上看见孟广美参加上海的电视节目舞林大会时,泣不成声地感谢舞林大会的组织者,还向广大网友道歉。

我看了以后,当时脑子里冒出一句话:爱国主义方兴未艾,自由主义任重道远。

所以作为自由派知识分子,仅仅做到“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我认为还远远不够。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2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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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船兄:我已经把自由派的标准放低到:只要是人,都可以自愿成为自由派,所以我认为,人可以做的,自由派都能做。当然要想做得更好,不妨学习一下罗素的自由主义十戒。

前面施国英帮我总结了:理性,宽容和多元是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你说自由主义排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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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3-20 12:13 发表
“在自由派的字典里,爱国主义是一堆垃圾,是流氓的避难所,是被剁了头的公鸡,是莫名其妙的杀人和甘愿被杀。”

这话怎么说呢?
这话好像是狠了点,呵呵,我刚看到的时候也有点受不了。都不是我说的,我只不过简化了一下。

原文大致如下:
Patriotism is the willingness to kill and be killed for trivial reasons.
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oundrel.
Patriotism :Combustible rubbish ready to be the torch of any one ambitious to illuminate his name.
Patriotism is fierce as a fever, pitiless as the grave, blind as a stone and as irrational as a headless hen.

(不好意思,原文是母鸡,不是公鸡)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0 1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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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句是罗素说的,两句是比尔斯魔鬼词典里面的。(我曾经发现周泽雄对魔鬼词典特熟,因为他自己也写了词典)

每个人对自由主义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这些已经进入了我的自由主义了。

用洋文是因为本来这些都是洋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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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谢谢各位指教。我反复强调过,我对自由主义,一直都在学习中,一直都在自说自话,也没有说过自己说的一定正确,别人的肯定错了。因为我知道,这样说本来就不自由主义。我认为自由主义实践比理论更重要。就像科学技术,对普通人来说,实用的一台手提电脑,比宇宙大爆炸,相对论,探月飞船更重要。

因为我的题目是自由派和基督徒,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圣经上的话。圣经上反复强调过:不可论断你的弟兄。也就是说,你要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不要试图去评判别人。

关于自由派的标准,我经过思考后,参考了上帝对基督徒的标准,已经放宽到:只要是人,都可以自愿选择成为自由派。这个标准其实也不荒唐,因为很多人都认可: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被认为是自由派。至于你是否真的做到了,参考圣经上的话,别人也不方便论断,就交给上帝吧。

否则两个自称为自由派的人,为了自由主义标准,或者为了对方是否是自由派,吵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在旁人看来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幽默了。

顺便和周泽雄兄探讨以下这句:
“确切地说,“理性,宽容和多元”只是官府及公共知识分子面对公共事务时的态度,而作为个体实践的自由主义者,完全不必以这个为条件。”

不知道周老师对“官府”“公共知识分子”“公共事务”是怎么定义的。我想,这个定义应该是广义的,这个“官府”不应该是国家政府,“公共知识分子”不应该是“国家公务员”。

这么说吧,相对于普通网友,燕谈的管理层就是官府,每个发帖都是公共知识分子,帖子一旦发出来,就不是私人交谈,所以也可以说是公共事务了。所以按照这个理解的话,“理性,宽容,多元”的应用范围就大了很多。基本上和燕谈,真名的口号吻合了。至于“多元”二字,周老师也提出了质疑,我想“多元”只是省略的说法,完整的应该是:对多元价值观并存表示认同。

周泽雄老师对我说的“远远不够”提出疑问,我需要解释一下。事实上,我说“远远不够”的时候,其实有点类似于“且听下回分解”的味道。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3: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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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自由主义者自居就要丧失“疑义相与析”的乐趣,这自由主义者也太乏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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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雄兄应该还记得,我一年前刚来真名的时候,就说你是我认同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当时你严词拒绝了这顶帽子.所以后来我写那个长帖的时候,看到当年胡适拒收黎元洪勋章的故事,还特地拿自己调侃了一下.

我个人在讨论自由主义的过程中,享受了莫大的乐趣,也从各位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不管身份如何认同,欢迎各位拳打脚踢,口诛笔伐,请放心,俺绝对扛得住.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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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远远不够”

“远远不够”这句话已经冲口而出,但是到底怎么个不够法,说实话我心里也没底。秦晖和橙橙要求显然更高,橙橙甚至极端地认为:不坐几年牢,就休想成为自由派。看得我腿直打哆嗦,后脊梁嗖嗖直冒凉气。

  我感觉,中国现在这个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转型期,很多因素都是不确定的.既有可能很快地步入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也有可能长期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因此作为有幸接触自由主义的我们,应该更多地做一些启蒙的工作,至少减少一点恶搞自由主义的现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还远远不够。因为有很多人,还根本没有意识自己有这样的自由和权利,还有很多人,还在肆意践踏别人的自由和权利。

  幸好我们有个榜样是胡适。他在一个世纪前,同样身在这样一个转型期,他的思想和行为显然超越了“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尽管由于命运造化的捉弄,他开创了一切,却什么也没做成,我们经历了严重的倒退,自由主义被斩草除根,不仅如此,曾经松动的的土地上又被严严地夯实,并压上了磐石。

这两天思辨圆桌有个天马兄转的帖子:《衰朽政治中的自由知识分子》,他私下里告诉我,这个帖子是觉得我会喜欢才转的.果然,这个帖子果然除了我之外几乎没人看,上面的十几个点击几乎全是我贡献的.下面内容都是摘自那个帖子,因为我觉得怎么写,也没他写的好:


......
  胡适这种对政治之有限、审慎、时断时续的介入,显然与传统士大夫们徘徊于“独善其身”和“兼治天下”之间的心态有关。但是,时过境迁,这种心理结构毕竟又渗入了新的涵义:走进书房,已不再意味着去养气,去逍遥,而是意味着去献身于社会所必需的独特职业分工;走出书房,也不再意味着去当官,去从政,而是意味着以社会公德和良知的名义,去对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发表独立的思考和批评。

  不管是为情势所迫还是着意自我塑造,胡适所要扮演的,正逐渐变成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角色。

  说到底,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出发点,在胡适看来,又正是因为他借助了“五四”另一个口号——科学的权威。他给科学的定义是:它“只是一个方法”,这个方法便是“一种评判的态度,研究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胡适坚持用这种理性的标准来检验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人格高度,

他的预见是,一个在理智上和人格上都很强健的个人,应当有能力不断地让所有的行为和价值标准,包括他自己的一切准则,去接受批判的再检验,而且有能力拒绝任何他在理智上不愿意接受的强加于他的要求。”

  这样,胡适就以理性的名义,维护了作为独立个人的自由知识分子对于一切政治组织的优先和独立地位。

  毫无疑问,这是作为书斋型学者的胡适为自己选择的向社会贡献才智和完成义务的新路.或许并非很自觉地,胡适借此又帮助中国刚刚形成的知识分子们创造了一种新的传统——自由主义传统。

  这种传统的一般特点是:

总是号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但又总是注意保持个人的独立地位;

总是珍重自己对政治的发言权,但又总是超乎政治之外地不愿付出卷入其间的代价;

总是强调个人的独立判断能力,但又总是愿意以社会共同利益为准;

总是批评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又总是保持一种温和节制的态度;

总是和现存的政治组织离心离德,但又总是尊重和利用现行的法律秩序;

总是要求社会制度的不断改革更进,但又总是不赞成使用激进的手段;

总是祈望人类历史的不断进化,但又总是渴望看到这种进步能够取道于缓慢的调整;

总是在内心深处对人的生存状态怀有强烈的价值理想,但又总是倾向于在现实层面采取审慎的经验主义方法

……它在小心翼翼地、左右为难地维护着个人的自由。它的优点同时也就是它的弱点。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3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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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把“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归入了自由主义,周泽雄老师对我耳语说:这只是做学问的方法,和自由主义没有关系。我当时一看“耳语”二字,感觉自己脸都红了:糟糕,我闹笑话了。

看完《衰朽政治中的自由知识分子》这个帖子,我又找回了自信。自由主义的一个特点是坚持在公共事务,国家政治中运用科学理性的态度和方法。也可以说,用做学问的态度和方法来做人,用理性来保持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尊严和精神高度。理性,实在是自由主义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用生命保护你说话的权力”,当我们被这句话感动的时候,难道不能感觉到这句话后面强大的理性力量吗?

记得我以前还提出过一个命题:自由主义没有敌人,后来花间帮我总结,应该是说自由派没有私敌。看见别的帖子里迅弟儿多次提到“敌人的敌人”,我总觉得有点问题。现在大概想明白了一点, 有必要汇报一下。

自由派坚持使用科学理性来思考问题,因此一切问题都变成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能使成功概率最大化,当另一个人提出不同甚至相反看法的时候,都仅仅是高低优劣之争,任何人都可以大胆提出他的假设,无论多么荒谬。即使观点,价值取向完全对立,他们也不是敌人的关系。当一个人愿意用生命保护对方反对他的说话,他们还会是敌人吗?

如果回到迅弟儿的宪政,制定宪法的过程无非就是代表各种利益的“敌人”之间,用理性的态度,互相争夺并互相妥协,最后达成一个共同遵守的法律。一旦大家愿意共同遵守规则了,那么大家最多就是竞技体育中的对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你死我活的敌人了。

基督徒之间每个人都是弟兄姐妹,即使有人干坏事甚至发疯要杀人,那只是只是魔鬼在他身上做工了。无形的魔鬼是基督徒和耶稣共同的敌人。就像专制,愚昧,不宽容是自由主义的敌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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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3-27 10:32 发表
再和邹峰兄聊两句:
感觉上,邹峰兄不善于厘定概念,一些职分不同的概念,常常会纠缠在一起。比如这句话:“自由主义的一个特点是坚持在公共事务,国家政治中运用科学理性的态度和方法”,显然,你把自由主义者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混为一谈了。当然,两者有重叠处,但并不能等同。正如“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用生命保护你说话的权力”这句话里包含有理性,但它首先关乎的不是理性,而是公正。公正有赖于理性,但不能把公正等同于理性。好比,“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只是一种做学问的态度兼方法,它的标准是科学,而科学本身又是超越于公正之上的。你非要把它与自由主义者挂上钩,真是何苦来着。
把一切优良品质都归自由主义者所有,却忘记了,这些品质并不归自由主义者专卖。
谢谢周泽雄兄的回帖,你对概念的严格划分很让我受益。

关于专卖,我有不同看法。在我看来自由主义不是一个专卖店,而是一个百货店,作为百货店,当然应该尽量收集各种优良的品牌和商品,它并没有搞独家代理或者垄断专卖,相反它希望大家一起来推广这些好的商品。

基督教显然又是另一家百货商店,这家店也收集了很多好商品和著名品牌,比如宽容,彼此相爱,凡事盼望,凡事等待。当然了,“打完左脸再打右脸”是它的特色专属品牌,专利权属于耶稣。这家百货店显然在连锁经营方面做得很出色,而且又结合了传销的方式。因为基督教非常鼓励基督徒发展下线,而且明确告诉他们,提成不拿现金,而是存在一个银行的帐户上,银行的名字叫天堂。

基督百货店的老板叫上帝,而自由主义百货店好像没有老板,它的股份归所有的伙计:自由派。在我看来,胡适就是一个干得特别卖力的老伙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的主要工作是把一些洋品牌推广到中国,并且尽量搞本地化生产和采购。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7 12: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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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平头百姓大非 于 2008-3-27 22:39 发表
哈哈,看看这个帖子,倒想:
在中国谈自由主义,好像有点时差视差,多会尴尬而已。
不细辩,定不了准绳,不下了规矩,打哈哈的也能成自由主义的徒子徒孙?
大非兄上来就是一个哈哈,最后问:打哈哈的也能成自由主义的徒子徒孙?我仔细看了两遍也没看懂。

基督徒之间都是兄弟姐妹,自由派之间更应该平等,所以理论上应该没有“自由主义的徒子徒孙”一说。

受了周泽雄兄的鼓励,我继续顺着“专卖和百货店”想了一下,觉得“自由主义百货店”这个说法还是不妥,自由主义更恰当的比喻是应当是菜场, 跳蚤市场,正规一点的是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洋气一点的叫Shopping Mall.
而百货店没有老板好像是不可能的。

每个自由派都可以在这个市场里摆个摊,也可以到处逛逛,批发倒卖一点货,或者到各摊点推销个盒饭之类。胡适显然摆了个不小的摊位,货色特别杂,除了自由主义,民主宪政,还有实证主义,文学改良,哲学史,红楼梦研究,禅宗和神会和尚等,老头对营业额好像不是很在意,因为他一边摆摊,一边还在埋头研究《水经注》。

邵建显然从胡适那里批发了不少东西,比如他的日记,他摆了个摊,然后推出“胡适和鲁迅”这样的热门产品,销路也不错,至少有个叫林泉的经常光顾,一旦有新货推出,她绝对马上掏钱买下,有点像那些XX粉丝:只要XX有新专辑出来,马上买。

迅弟儿的摊点装修得不错,商品比较单一:精装本的宪法,一般来说,看得人多,买的人少,因为不让随便乱翻啊。

橙橙的摊位比较特别,没有商品,只有服务:自由主义者资格认证(由秦晖先生题字)。而且摊位前有一个醒目的温馨提示:非刑满释放人员勿扰

我也准备在这个市场里摆个摊,我的商品也很有特色,就是把胡适经常说的话,或者他的手迹,比如“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 “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做成镜框,横幅,对联之类的东西,然后薄利多销,至少胡式自由派家里搞装修的时候,也许会用上。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8 09: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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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刹不住了,继续胡扯一下。

这个自由主义市场渐渐人气旺起来了,有人即使不买东西,或者本来对自由主义嗤之以鼻的,也慢慢喜欢来这里逛逛,灵灵市面。

不就人们发现了一个问题,胡适把门面开得这么大,搞得跟一个大杂货铺似的,而且客流量也不小,怎么没看见鲁家铺子?就像人们看见一家肯德鸡,就必然在边上可以发现一家唐老鸭(又称麦当劳)光有胡家铺子,没有鲁家铺子,这不行!所以一些热心人就开始张罗了,也不管鲁老爷子愿不愿意,先在胡家铺子前把摊位租下来再说。

这下又有一些人不愿意了:别人都可以来这里摆摊,但是鲁迅不行,他绝对不是自由派,不是我们一路的,而且他喜欢搞改造,万一来了后哪天突发奇想,把我们市场全改造了怎么办?甚至有些经营户放出狠话,他要是来了,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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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施国英,看了以后我倒是想明白了一点。

施国英说我强调理性,周泽雄强调正义,而她认为更关键的是权利。如果说要厘清概念的话:理性是武器和工具,权利的保障是直接目的,而正义的实现是最终的诉求。所以三者的关系并不是平行的。

另外,我认为理性其实是有很多层次的,比如迅弟儿常说的敌人的敌人,这是最最简单的数学:负负得正,而像爱因斯坦能够想出来光线转弯,时间变慢,质能互换,显然不是一般的理性思维可以到达的。

所以不是用了理性思维就可以有了足够的力量。好比下围棋,同样都是会下围棋,初学者想2,3步,一般业余棋手想5,6步,职业棋手想10几步,顶尖高手考虑20几步,中间的水平差距几乎是天壤之别。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8 19: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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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扯我的自由主义市场。



关于鲁迅可不可以来市场摆摊,我认为当然可以,只要他自己愿意来。事实上更多的可能是鲁迅根本不愿意来,特别是把摊位设在胡适对面,还要自己吆喝卖东西,这也太伤自尊了。

我还想过,即使是希特勒愿意来,应该也没问题,只要他不是以元首的身份,或者派党卫军官来强行推销来,而是他以个人身份设摊,来推销他的“我的奋斗”,我想自由主义市场是没有理由拒绝他的。

说起来希特勒是个十恶不赦的独裁者,其实人家倒是并正言顺靠选票上台的,既没有搞城市暴动,也没有搞农村包围城市。嗨,扯远了。

自由主义市场开起来以后,著名网友菜农显然是很热心的支持者,除了他的老本行,每天用自行车拉来很多新鲜的自由主义蔬菜外,他还推出了一个自己的产品:自由牌履践鞋。他号称穿着这个鞋子,从农村走到城市,再从城市走向农村,从体制外走到体制内,再从体制内走到体制外,从上海走到日本,再从日本走到两广,从上海交大学生会走到上海市委康平路学习班,再从康平路走到美的董事会。他说履践鞋除了结实耐穿外,还有个好处,就是如果看见有人搞独裁政变,可以上去用履带式鞋底践踏一下而不会伤脚。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8 2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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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着再写写看

基督教的一个基本教义是原罪论。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罪人,每个人脑子里或多或少地每天都有罪恶的念头,换句话话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思想犯,都是潜在的贪污犯,强奸犯。也就是“人之初,性本恶”,“吾未见有好德如好色者”“这个世界上一个义人也没有”。自由主义在这点上和基督教义是一致的,所以宪政法律成为必要。

在宗教改革和历史上政教合一的时代,宗教领袖化身为道德法官和上帝的代言人。最后搞得恶形恶状,人们痛定思痛后,才提出“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在现代的民主国家,可以说是“个人的归自己,公共的归法律”,所以有了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你说什么,信什么都没关系,但是如果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上帝和菩萨都没法救你。总统自己搞个小蜜都会被盯上,所以就更没法救你了。

我们这里,经历了所谓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后,“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中国出了个大救星”。上帝和凯撒重新合二为一,具体的恶形恶状就不在这里说了。反正他搞女人是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浪漫情怀,别人谈个恋爱,写个酸曲就可以被打成流氓,反革命。大救星还喜欢隔三差五推出一些道德标兵,号召大家向这些标兵学习。那些道德标兵,被人形象地称为一些人干坏事的道德掩体。

秦晖用“律人”和“律己”,“高调”和“低调”的四象限来说明问题,我自己看了很受教。

高调律人,低调律己----明显是一边唱高调一边干坏事的坏人,
低调律人,低调律己----嬉皮士,犬儒主义者,一般的守法公民,或者说低标准的自由派。
高调律人,高调律己-----集体主义者,英雄。
低调律人,高调律己-----秦晖定义中的自由主义者。也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自由派。周泽雄老师说自由主义者标准可高可低,这类人显然是符合高标准的自由派。

从上面的四象限我们可以看出,自由主义的特点是低调律人的,这个律人的低标准,就是基本的人道和人性。或者说,做人的底线,或者说,公民的基本素质。或者说,是基本的伦理和常识。

英美法律里面的陪审团制度,其实就是基于这种对人性的信任,对常识的尊重。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无论是教授还是清洁工人,他不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更不需要苦读多少年的法律博士学位,也可以对一个案件作出一个符合人性的判断。我看过为数不多的香港电视连续剧,香港电视剧里面常常会有一些套话。比如一个人受到警察的警告的时候,他会说:你警察有什么了不起啊?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我印象最深或者说最感兴趣的是这句:你告我我就怕你啦?法律不外乎人情。

法律不外乎人情,这个人情就是章星球说的伦理。所以回归人性和人道的自由主义,在迅弟儿看来是宪法,而在章星球看来就是伦理。

“常识”在英文里面,叫“commen sense", 所以在英美国家,如果你说一个人缺乏“commen sense”,那效果几乎和你当面给他一个耳光差不多。

中国有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讲的就是常识的重要。

基于以上我对自由主义和人性,常识之间关系的理解。我才在饱读自由主义经典的迅弟儿面前保持了一种自信,即使被周泽雄老师一再宣布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是错得离谱,还继续敢在这里胡说一通。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4-6 08: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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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由主义我以前在论坛写过一个大帖子,其中有个观点受到了周泽雄,施国英两位老师的共同质疑:我认为自由派应该是乐观的。周泽雄老师认为乐观与否和自由主义没有关系,而施国英则认为自由派应该充满悲天悯人的人道情怀,因而常常恰好是悲观的。

前些时候关于自由派的标准问题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其中的一个焦点是关于鲁迅:鲁迅是不是一个自由派?

我曾经拿基督徒来对比,是否是一个基督徒不是一个标准的问题,而纯粹是一种个人的选择,当你认同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并且选择了作为基督徒的生活方式,那你就是一个基督徒。

一个基督徒在受洗以后,也可以选择背离基督徒的生活方式,比如不去教堂做礼拜,不祷告,玩世不恭,酗酒。据说小布什就曾经是这样一个基督徒。

在我看来,鲁迅在晚年的时候,肯定是选择了背离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因为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晚鲁(看见林泉的帖子这么说,借用一下)变得越来越愤怒和绝望,成了一个战士,而且成了GCD的文化旗手。当他写“答托洛斯基派信”的时候,当他强撑着病体,还要挥舞着匕首,扔出一支支投枪的时候,当他和慈眉善目,悲天悯人的亲兄弟也势不两立的时候,他显然是认同了阶级斗争,放弃了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

真正的迅弟周作人,在我看来肯定比他老哥更自由主义一些。尽管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个“汉奸”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4-6 0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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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那个自由市场.

自由市场显然应该欢迎任何想来设摊或者采购的人.当然也欢迎白天在政府当公务员,或者在学校当老师,业余时间出来练摊的摊主.但是有一种摊主,可能他的进货有问题.比如他是国营大厂的管采购供应的副厂长,直接把工厂仓库的东西偷偷拿来练摊了.这显然就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的摊主应该是不受欢迎的.还有一种人,和工商局,环保局的有特殊关系,经常让工商环保的来查竞争对手的摊位.时不常来罚款,没收.这样就更恶劣了.

在市场机制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会有一些性质比较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这个时候,作为一般的自由派摊主,态度就有了比较大的分辨.有一类正义感比较强的,会选择放下自己的摊位经营,去和那些不正当的行为斗争,要彻底查清他们的背景,甚至号召大家罢市,一定要把那些摊主赶出去.

有些摊主对这些表示义愤,但是对自己的生意还是比较乐观,认为尽管有这些不正当竞争,情况慢慢总会好起来的。

还有一些人,认为凡是能把生意做大,能赚到钱的,一定都是有背景的。甚至怀疑身边的每个摊主都是有来头的。自己没权没势,因此对生意一点信心也没有,很悲观。心想着最好也去托人找点关系,实在找不到就关门算了。

最后一种情况,我理解就是所谓的犬儒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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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话结束这个帖子:

基督徒认为人是上帝造的,自由派认为上帝是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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