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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弟儿的一根x毛引发大讨论。我发了一个跟贴,用剁椒鱼头和红烧肘子来比喻两篇文章,用吃辣的和不吃辣的食客来比喻两类不同口味的读者。
在施国英的一个跟帖里,我的这个比喻得到部分的印证:当有人提到低级趣味的时候,施国英的回应是:“我胃口好得很,低级高级可以通吃。”
我想了一下,我的比喻可以修正一下,争论中的两派,其实就是胃口好的和胃口不太好的,说胃口不好,好像也不太合适,确切点说,应该是对食物比较挑剔的。
日常生活中,确实有这样两类人群,一类是胃口很好,对食物不挑剔,酸的辣的咸的甜的冷的热的香的臭的什么都吃,而且吃起来量大,速度快,这样的人一般来说消化吸收能力也比较强,因此也容易发胖。
还有一类人是对食物比较挑剔,食物稍稍不对胃口,就有点皱眉头。不吃辣的,看见辣椒就不敢碰,吃辣的,没有辣椒就难以下咽。不吃臭的,闻到臭豆腐,霉菜梗的味道就想吐。他们可能对食物的色香味总体要求也比较高,乌七八糟炖在一起的,外形和颜色比较难看的,尽管味道其实很好,他们也不愿意去碰。这样的人,往往比较容易保持良好的身材。
我是属于第一类,胃口好,不挑剔的。而且我以前一直鄙视那些对食物很挑剔的人,认为他们矫情,装高雅,扮细气。有点鲁迅说的焦大看不上林黛玉的味道。直到有一天看到一个报道,说科学家们发现,对食物比较挑剔是天生的,他们味觉系统的特殊性是由基因决定的。我歧视他们是不应该的,就像我们不应该歧视同性恋一样,因为研究也发现同性恋几乎是天生的。
我又想了,对食物挑剔的人可能也会歧视那些吃什么都香的人,因为我听见过一个人,对一个一边津津有味吃东西,一边嘴里叫好吃好吃的人,不无鄙视地说:你大概除了大便,什么都觉得好吃。当然他们可能也羡慕胃口好的人。就像林黛玉看不上焦大,但是可能也羡慕焦大喝醉了酒什么都敢骂。
其实如果是大家在一起吃饭,大家就应该互相理解,互相照顾。比如在场有闻到臭豆腐就想吐的人,好这口的就尽量别点清蒸双臭之类的菜,反过来,如果桌上有好几个都是逐臭之徒,那么那个不吃臭东西的人就尽量想办法克服一下,比如离那个菜远一点,坐在上风口之类。
总之,胃口好的人和对食物比较挑剔的,吃辣的和不吃辣的,高级趣味和低级趣味,林黛玉和焦大,娇妹妹和糙哥哥,都不应该互相歧视。
尊重差异,互相容忍,是自由主义很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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