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讲的是打,而不是体罚,这个词太模糊,除了打等极端方式外,罚站、罚跑、罚做家务等等都可以称为体罚,这里讲的是打孩子是否属兽行,现在,又收窄了,改为讨论以教育为目的的打是否也算兽行。

没什么好说的,既然打孩子是兽行,冠以任何名义,哪怕是所谓的“为了孩子好”而打孩子,一样是兽行。

什么行为是P同志的“打”,你界定清楚了没?拍,包括轻轻一拍或者重重一拍,算打吗?和打得孩子遍体鳞伤是一个性质吗?

首先,打孩子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我没有听说过法律允许轻打或以别的什么名义打孩子。

你连什么是打孩子都搞不清,你更不懂法律,啥 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你最好扫一下盲再说。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P同志可以吃饭,你吃饭也是触犯法律了?再说了,你没听说过的事情多了去了,因为你的孤陋寡闻,别人就都得牵就着你了,不然,就是兽行?后面的懒得看你咕哝些啥了。

其次,孩子虽然是父母所生养,但他(她)不是其父母的私有财产,也不是其父母的附属物,之所以成为父母,是血缘关系决定的,并不说明这些天然的父母就是称职合格的父母,混帐的父母我们都见过或听说过,比如说以上把自己女儿打成重伤甚至可能面临脑死亡的母亲,孩子在未成年期间由父母作监护人,但不一定由其父母监护,欧美等民主国家就做得很到位,详情请见吴校长的帖子说明。

孩子在18岁期间的所有行为都是其人生的实践,而正是这样的实践活动使其为成年的人生积累经验,那么在尝试期间肯定会犯错,而且可能会屡次犯错,这要靠监护人耐心说明和解释,并以身作则。

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孩子的特性也有其多样性,分析出孩子犯错的原因,配以适当的教育方式,耐心+爱心,打的方式应被彻底排除在教育的方式之外。

别对孩子的错误耿耿于怀,监护人要反思自己的言行,因为监护人本身就时常会犯错,有什么理由就盯着孩子不放?

监护人无权打孩子,学校里的老师同样不行!

以上这个帖子贴出已有10多小时了,该出现人物的似乎还未出现,我会等着。

你在这里胡扯,更应该早走远了。难不成只有你一个有胡话的权力。

难不成P同志自信满满的当自己每句话别人都反驳不得?

以下是引用pommy在2007-07-09 00:11:35的发言:
哪来的杂碎,看看标题!这里有你什么事?哪来滚哪去!

立此存照。P同志出口成脏,建议封掉。

树人,就是讨论怎么做人如何教育下一代的问题,这样粗鄙的pommy,又有什么资格参与这个版面的讨论?

建议回去先上幼儿园,请阿姨帮你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