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童版。
在这次方韩大战中,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感性,决定了双方的立场。俺在想,如何才能寻求感性和理性的平衡点呢?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说韩寒代笔(假如真是代笔的话)是“以假乱真、违反公平竞争的欺骗”,俺认为没这么邪乎。俺认为他又没侵犯个啥,别人愿意在文章上署韩寒的名字,又没招着谁惹着谁,人家那是成功的商业运作俺脚得。当然,作文大赛时是不能找人代考的,这个违反了规定。你说韩寒肯定有负面影响,请问是啥影响?你不是也半天没说出来么?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7:36
如果有代笔,那么,代笔者为啥要放弃自己的署名权?这么多名字,他为啥偏挑中韩寒?署韩寒的名对他有啥好处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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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这个人是他爸爸,有什么不可以呢?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7:48
我没问可不可以,我只问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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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资源整合吧!父亲有才,儿子有名,整合在一起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好比企业重组、优化组合啥的~~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7:56
父亲有才,为什么不自己玩票,让自己因才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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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无私,这还用问么?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8:08
无私?我不明白。如果不是他儿子,他也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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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嘛,如果有代笔者,绝不像金秋说的那么无私,完全是私字当头,利在其中,挤占他人的出版渠道,是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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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出版,就发博客,博客不存在挤占。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8:45
你保证让韩寒收回他已经出版的博文?收回那些早已出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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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要收回啊?好不容易挣的。别人造成功了,其他人也行,公平竞争~~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8:49
金秋号召大家都来造假,大家都来当小偷强盗,还说很公平。你怎么没把这一套教给那个被骗的拾荒者?让他也去骗,不能骗就偷就抢,那叫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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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和小偷强盗不沾边儿,这个比喻不恰当。
金秋 发表于 2012-2-11 18:57
道理是一样的,因为代笔,挤占他人的出版渠道而获利,这不公平,可爱的韩寒做了不公平的事,在你看来就是对的,所以为了把这不公平演变为公平,你就号召大家都来代笔。同理,某个不明智的可爱小偷非法获利,不仅不公平,而且犯罪,依你的逻辑,大家都成为小偷,大家全都去犯罪,也就公平了。哈哈,金秋只须站在一边喝彩,瞧啊,李偷儿那指法妙!看啊,张偷儿那轻功了得,他还没学会走路就能偷了!鼓掌~~~~
当然我也知道,话赶话,金秋不小心端出了强盗逻辑来,这不是你的本意,但是,不得不提醒你,偶像崇拜会让人变得多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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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木崇拜韩寒,俺只是为他辩护来着。偷是偷,抢是抢,借是借,送是送,这几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每个行为承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韩寒的代笔类似于送,两厢情愿,没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俺脚得。
金秋 发表于 2012-2-12 09:29
大家都做不公平之事,这世上也就公平了。
——这样的金氏逻辑,可以适用一切领域。
没怎么看见邹峰,估计他在写一篇新作:《作家谈论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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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这番话说过N遍了,什么“强迫”啊、“交代”啊,谁这么做过?我只是补看了N多视频后,觉得韩寒一谈文学就显得无知,一谈到文学就没有了小说里处处可见的妙语,感到与常理相悖。
你为韩寒特别推出的“隐私权”新词条,就慢慢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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