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mmy兄言重了。我非常高兴众位高人引出了这个话题,给我很多思考。真诚地希望这个话题能够继续讨论下去。我是一个儿童权利和儿童尊严的坚决捍卫者。不过,我时常会怀疑,如果把儿童权利上升到一个绝对优先和强势的地位,对于儿童教育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一概反对家长对于儿童的惩戒,更不愿意把所有出于道德正当的目的(我承认并非所有家长实施惩戒行为时都怀此目的)而施行的“打”称作“兽行”。“兽行”在我看来乃是反映了一类为常识的道德标准所不能容忍的错误至极的行为,通常与手段残忍、令人发指相关联。家长打孩子可能是出于“教训”,也可能是为了“教育”。也许,“教训”更适合与“兽行”相联系,想到“教训”一词,脑海中忍不住浮现出一个面目狰狞的形象:“老子/老娘今天就是要教训你!”出于“教育”目的施罚则应当是理智的,尽管很多家长通常难以做到。 Pommy兄几次提到那些图片,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不过我能够想象。如果就那些残忍的行为来说,称之为“兽行”应该是能够接受的。但是,Pommy兄讨论的恰恰是一个一般性的问题。如果把这个一般性的讨论建基于这个具体的前提之上,则有商榷的必要。再则,哥德巴赫猜想不能证明或者至少目前无人能够证明,并不能证明Pommy兄的论断如同哥德巴赫猜想一样,是不能证明的,两者之间并无逻辑关联。正因为哥德巴赫猜想没有能够证明,人们要在“哥德巴赫”后面再加上“猜想”二字,以示对于真理的尊重和对于未来的开放。Pommy兄所言是否仅仅是一种“猜想”呢?可是,看Pommy兄的言辞可谓笃笃定定啊!如果不能够证明或不试图去证明,抱定我信的就是正确的,如何能够有讨论的空间和余地呢?也许言不尽意,实在没有攻击之意,得罪之处请Pommy兄海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