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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10-10-20 00:27 编辑
好吧,我收起玩笑心态,认真尝试回答一哈。
你45楼的说法,我61楼已经回答了。我还可以说得更细致些:如果你们用人民主权论来论证革命的合法性,我反对。因为人民主权论就是虚妄。所以,我反革命不是因为反暴力(我不简单地反暴力,比如为了保卫私产免遭侵犯),而是反人民主权论、反虚幻的“社会正义”(可理解为“绝大多数人的幸福”,与之相配的是民主,而非自由)。
回过头来看“节制资本”,它意味着什么呢?1,资本有马教所说的“原罪”;2,资本和权力相勾结。那靠啥节制资本呢?靠市场外力量。怎么改呢?改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嘛!这就有“社会革命”之嫌。我反对这套说法,因为它恰恰出自对“社会正义”这个幻相的认同,是不受制约的民主的必然走向。
这一点,也是我和民主控(包括社会民主主义者)的分歧——反极权我当然赞同,我也不一般地反民主,但民主控惯于从“社会正义”出发,在我看来,这本身就蕴含着通往极权的危险。简言之,从“社会正义”推不出自由,甚至会侵害自由。所以,当民主控说要建立民主制度时,我认为应该改成宪政。辨析民主、自由和宪政是必要的,不是玩文字游戏。这也是哈耶克说言的民主控和自由控最大的分歧。
至于方案,我没有,我只知道,秦晖们鼓吹的那套是民粹,是错的。另外,我觉得你在这个帖子里搬进县长,好像暗含着我反对县长。我反革命就等于反县长?县长也没鼓吹革命嘛!我也不认为liu和林觉民、陈天华是一路人。迅弟儿你看过陈天华、邹容的东东没有,你可别跟我说你赞同他们的肤浅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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