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华、邹容皆肤浅之辈,竖子成名耳。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迅弟你好像很不爽呀,抱歉抱歉,我忘了邹容、陈天华、秋瑾都是留日滴,居然呼之为竖子,其罪也大矣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10-10-19 01:00 编辑

37# 迅弟儿

我仔细地想了想,我肯定舍不得亲耐滴老婆大人去搞啥子革命,尤其是人家清廷还实实在在地在搞政改。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顺便说一句哈,我以为搞革命的人就不该被谅解(不管是咋样滴历史情境中)。因为搞革命就是第一不拿自己的命当命;第二,强行用自己的命去改变别人的命运。这是无赖的讹诈行为。革命神马的都是浮云。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反极权就一定要搞革命?不过慢慢慢,重看了一下上面的帖子,发觉快被迅弟儿带进沟里去了

好吧,应该这么说:你搞英美式滴革命,可以,但不能搞成大革命、社会革命、文化革命。然而很遗憾,当下中国的“革命派”、民主控,就是一副来搞社会革命的腔调。从一向很傻的秦晖到变傻了的秋风到再到越界发言的李银河,纷纷嚷嚷着“节制资本”。这的确是搞革命,搞民粹式革命。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最后再说一下林觉民、陈天华、邹容哈,这帮人本来就是肤浅之辈,知识结构决定了他们的狭隘和愚蠢。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哈。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革命被啥啥啥激发了出来,不等于革命就具备了合法性。尤其是,不要因为爆发了革命,就反推出什么“人民的意志”“历史的规律”。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10-10-20 00:27 编辑

好吧,我收起玩笑心态,认真尝试回答一哈。

你45楼的说法,我61楼已经回答了。我还可以说得更细致些:如果你们用人民主权论来论证革命的合法性,我反对。因为人民主权论就是虚妄。所以,我反革命不是因为反暴力(我不简单地反暴力,比如为了保卫私产免遭侵犯),而是反人民主权论、反虚幻的“社会正义”(可理解为“绝大多数人的幸福”,与之相配的是民主,而非自由)。

回过头来看“节制资本”,它意味着什么呢?1,资本有马教所说的“原罪”;2,资本和权力相勾结。那靠啥节制资本呢?靠市场外力量。怎么改呢?改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嘛!这就有“社会革命”之嫌。我反对这套说法,因为它恰恰出自对“社会正义”这个幻相的认同,是不受制约的民主的必然走向。

这一点,也是我和民主控(包括社会民主主义者)的分歧——反极权我当然赞同,我也不一般地反民主,但民主控惯于从“社会正义”出发,在我看来,这本身就蕴含着通往极权的危险。简言之,从“社会正义”推不出自由,甚至会侵害自由。所以,当民主控说要建立民主制度时,我认为应该改成宪政。辨析民主、自由和宪政是必要的,不是玩文字游戏。这也是哈耶克说言的民主控和自由控最大的分歧。

至于方案,我没有,我只知道,秦晖们鼓吹的那套是民粹,是错的。另外,我觉得你在这个帖子里搬进县长,好像暗含着我反对县长。我反革命就等于反县长?县长也没鼓吹革命嘛!我也不认为liu和林觉民、陈天华是一路人。迅弟儿你看过陈天华、邹容的东东没有,你可别跟我说你赞同他们的肤浅主张。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那你读一读啦,见识见识革命派啥调调哈。

果然问到正义论了。对罗尔斯我接受诺齐克的批评:政府的功能在于保护公民自由,这一点上,无异议;但也就此止步,而不是达到经济利益的分配正义——这意味着扩大政府功能,侵害个人自由。体现在经济学上,就是诺齐克强调自由,罗尔斯强调平等。我赞同前者,即自由优先于平等,不能用市场外力量来达到平等,即便这样下去永远无法平等。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对了,顺便说一下,N年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还支持正义论,当时几乎同意罗尔斯的每一句话,后来转了哈。难怪你觉得奇怪。可见人不能长期不沟通啊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你的估计0分,我读过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老毛的脖子骑不得。
你的估计0分,我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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