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上海惨案 李惠利中学优等女生跳楼自杀

心情非常沉重。今天下午华师大的新闻课,刚刚向学生转述了这个令人心悸的悲情故事,决定转载黄勇的博客文章,黄勇是我文新报业集团的同事,跳楼的正是他的女儿。我来补充她父亲没说的细节:初一女孩黄一馨对一个初三男孩产生好感,发了一条短信(或者是电邮)给男孩,男孩没有反应,女孩就把隐情告诉了好友Y,谁知好友向班主任“告密”,于是悲剧开始了……据说她摔得惨极了,从11楼跳下去,脸都完全变形了(谁敢和谐我,一定和他没完!——胡展奋)
  
  2009-05-16 | 优秀生为什么从学校回家就跳楼——
  馨儿:   
  再过4天就是你13岁生日,你却安静地躺在殡仪馆冰冷的柜子里,再也看不到老爸,老爸也看不到你了。儿啊,你有天大的委屈,也可以告诉老爸,不要从楼上跳下去,结束自己的生命啊。  
  5月13日,下午4点多,我提前回到家。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我连忙说,电脑关不上了,你去看看有什么问题。你放下书包,看了一下电脑说:有病毒,打个补丁就行了。便拎起书包说:今天作业多,我去做作业了。我说:早点做好,早点吃饭,早点看电视。  
  你象往常一样关上门,我走进厨房准备晚饭。烧好第二个菜,端到餐桌上,听到电话铃响,就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同学打来的,问:黄一馨在家吗?我说:在家。问她有什么事吗?你是谁?她没有回答就挂了。我心里一惊,忙叫:馨儿,你同学有电话怎么不接?没有回答。我看你的房间门开着,灯却关着。以为你在大卧室看电视,进去看也没有人。转身出来时,看到阳台上有一把椅子,心里再次一惊,奔到阳台伸头一看,你已经跳下去了。我疯了一样大叫,狂奔下楼,掏出手机打110。奔到楼下,看到我的馨儿已被保安托着放在楼下的小路上。我紧紧地抱住你大叫。馨儿啊,你挺过来啊,你挺过来。可是你再也不睬我了。我口对口徒劳地给你呼吸。这时110来了,一番抢救后,医生摇摇头。我看你满脸是血,脱下我的背心想给你擦一下。邻居递过来一个湿纱巾说:用这个擦擦吧。我小心地擦去你脸上的血迹,你象睡着了一样,乖乖的。  
  这时,警察拉起隔离绳,天已经黑了。我给你盖上被单,握着你的手,不停地叫你,希望能象你喜欢看的电视剧《亮剑》中那样,赵刚拉着李云龙把他唤醒了,可是再也叫不醒你了。  
  殡仪馆的车来了,我把你抱上车。车开走了,你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   
  儿啊!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的绝望?让你这样决绝而勇敢地从11楼跳了下来。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你可听到爸妈的呼唤?为什么一个优等生,从学校放学回家,就跳楼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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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8 | 跳楼真相: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班主任林菁辱骂逼死我女儿黄一馨
  馨儿:  
  早上6点的钟点响了,老爸爬起来给你做饭,可是我的馨儿却听不到老爸的呼唤。你可知道,老爸的车还停在楼下,等着送你上学,等着同你一起看新电视、新碟片,等着你享用老爸的饭菜,等着你暑假一起去看长城、看故宫、看升旗……   
  你可知道妈妈躺在床上起不来,她还不明白,还等着你吃晚饭,等着你有声有色地诉说评论班上的事、学校的事,等着你拿着小本子来签名,等着你睡觉前的“晚安”呢……   
  馨儿,你上初中时,我们曾有约定:“信任、向上、不偷看”。可你不在了,老爸老妈帮你收拾东西,看了你的QQ空间,看了你的日记,看了你的短信,看了你的文章,看了你的新书……   
  经过艰难的了解,老爸老妈不再流泪了,心中只有李云龙攻打平安县城和清风寨为亲人报仇的决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2日放学后,一馨找到同学Y质问,因为发现了Y在发给别人的短信中骂她骂得很难听。Y本是一馨的知心密友,而一馨对友情抱有美好的期望。吵完架回家后,一馨情绪低沉,无心做作业。妈妈发现一馨的异常,询问之后,一馨说出了原委,并说出了她的困惑:“好朋友怎么能这样做啊?”妈妈很重视,细心地给她解释朋友的多种类型,每个人都要经历对各种类型朋友的认识,成人世界如何对待各类型朋友。经过一番充分的交流,一馨释然了,高兴地表示“我要好好学习!”就去做作业了。一场对友情的信念危机过去了。  13日,太阳照样升起,一切都是这样美好。但是,面带灿烂笑容上学的一馨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死神已经在向她逼进。  
  13日上午,班主任林菁从同学Z那儿知道了头一天一馨和Y吵架的事,就找一馨和同学Y到办公室训话,训话明显是针对一馨一人的。  
  上午训完后,林菁并没有就此罢休。下午最后一堂课,林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求同学Y在班级里的电脑上打开QQ空间,因为电脑的原因没能打开,于是林菁带着同学Y转到办公室打开同学的 QQ空间。林菁紧接着满脸怒气来到教室,面对全班同学,劈头盖脑地开始责骂一馨,足足辱骂了30多分钟……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   
  这堂辱骂课结束后,一馨对同学W说,“可能,明天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   
  一个多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一馨出生于1996年5月20日,再过2天就是她13周岁的生日。两年前一馨以优等生源进入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事发前在班级担任少先队中队委员,在刚刚结束的期中考试中名列班级第5名,全年级第7名。平时她活泼开朗,多才多艺,按班主任林菁的评价“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并且还能主动挑起重担,同学与老师对你工作的认可,应该可以让你更好的成长。期待在新的一个学期中,你能带给大家更多的欣喜。”同学、亲友、邻里都说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为什么这样优秀的孩子会选择跳楼自杀呢?班主任一天内一再痛骂、羞辱,公开用30多分钟的时间来辱骂。这样强烈的刺激,如何让一个13岁的孩子来承受?  
  悲剧已经发生,但谁能保证这样的悲剧不会重演呢?家长还敢把孩子交给这样的班主任吗?   
  馨儿,老爸老妈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34849d0100dsv2.html#comment1
谁的悲剧
□ 张建华
这是一幅彩色照片。

  穿白色羽绒服、戴眼镜、背着手面对镜头的小女孩,叫黄一馨,上海李惠利中学初一(1)班学生。看上去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似抿非抿的嘴唇浅浅地弯出一缕憋不住的笑意,嘴角略微上翘,显得俏皮而快乐。背景是一个花园式小区。女孩的右边脑后,一片浓郁而丰茂的树冠边缘,星星点点地结着几簇幼小而青涩的黄色果实;她的左边从镜头外伸进来两根茁壮的桃树枝,枝上结满了粉红色的桃花。有一根细小的树枝,曳出到她的左肩上,在白色羽绒服边伸展出四片嫩绿而婀娜的桃叶,似围着树枝轻盈地舞蹈。从小姑娘盯着镜头的眼神可以看出,为她拍照的应该是亲人,父亲或者母亲。她父亲说,拍这张照片那天是清明节。

  这是一幅遗像。

  2009年5月13日下午5点多,黄一馨放学回家后,对在厨房忙碌的父亲说要写作业,便关上房门,写了三封遗书,然后毅然决然地从她家11楼阳台上跳了下去。她的家在卢浦大桥下面,窗外就是黄浦江,两岸是世博会的建设工地,正热火朝天地创造着一个展示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巨大展台,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幼小的生命,如一片嫩绿的桃叶,轻盈地飘落在黄浦江边,让她的父母悲痛欲绝。只有江上经过的轮船感悟到了什么,汽笛声低沉、徐缓如呜咽。

  再过一周,5月20日就是她的生日了。一个不满13岁的孩子,何来这种连成人都望而生畏的绝望和勇气?死者长已矣,我们无意深究这一事件的具体责任人,在中学生自杀事件已经快要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我们应该做的是追究发生这种事件的社会根源和文化根源。

  无疑,这是黄一馨和她父母的悲剧,然而,仅仅是他们个体的悲剧吗?黄一馨是一个活泼、开朗,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我们且不说,即便是有很多问题的孩子,比如调皮、偷盗、早恋等等,当他以生命为代价来试图洗刷自己时,我们还能指责(或者说批评)他们什么?而如果我们的批评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即便其概率是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我们是不是应该考问一下为什么会这样?

  两年前,在上海还发生了一起小学生跳楼事件。某校5年级班主任要求学生带盆景到学校,有三名学生要到花市上去买,另外一名学生叫他们给带一下,并说:只要是20元以下的都可以。三名学生买来的价格是10元,他们一商量,既然那名同学愿意出20元买,那么就报20元的价,多余的钱三个人买东西吃。这事让班主任知道了,便如临大敌,把三名同学留下不准回家,必须要家长接回。两名学生被接走了,只剩一个女孩,父亲在北京出差,母亲远在郊区的嘉定上班,只有乘下班的班车才能回来,那会很晚了。电话中家长问爷爷接行不行?班主任说不行。结果,还没等母亲赶到,那女孩就坠楼了。说是坠楼,是因为学校一直不承认是跳楼自杀,这个我们不讨论,我觉得应该讨论的是:三名学生的问题有这么严重吗?真的是道德事件吗?是不是老师的认识有偏差?

  我的一位中学校友,调皮到上课时扔东西把老师眼镜打碎了。他现在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著名的主治医师,救死扶伤,心怀慈悲,为家乡人到上海就医做了无数好事。我不认为他有今天是老师对他有什么拯救措施,而认为他本来就能成为这样的人,调皮捣蛋并不是道德不好。同样,我认为虚报价格的孩子也不是道德问题,只能说是鉴别力问题:把市场行为带到了同学之间了。这还是说严重了,其实,在整个社会都讲经济效益的大背景下(老师肯定也是这样的),同事之间能这样,就不允许同学之间也这样吗?付出了劳动,为别人买来了东西,获取合理报酬不对吗?如果把学生与社会割裂开进行所谓的道德教育,我认为不是教师的道德有问题,就是他所信奉的道德是伪道德。

  从人本来说,所谓的早恋也被老师夸大了。孩子发育了,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没有这种好感才不正常,证明其发育不好。那么,老师为什么把它当作道德问题来对待呢?这是否也是老师的认识有偏差?

  我认为,孩子犯再大的错,责任都是大人的,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只是分担的比例不一样,孩子没有错。那么,为什么要让孩子承受惩罚?

  在处理黄一馨事件过程中,与一些教育界人士接触,都认为目前的教育方向、方式、理念可能会有些问题,那么,我们为此做了什么?

  我并不认同有人说的,中国的教育是失败的。但是,无论教育成功与否,像黄一馨这样的悲剧都不应该发生。我们嚷嚷人本嚷嚷几十年了,而在专门培养人才、应该属于人本之源、最需要人本精神的校园里,有谁想到人本了?如果教师们都不知道人本为何物,培养出来的学生走上社会后,还会尊重人本精神吗?

  我想,现在的教育问题或许就在这里:首先应该接受教育的不是学生,而是老师。我们没有把老师教育好,就让他来教育学生;没有把老师管理好,就让他来管理学生。这行吗?我们是在违背孩子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来教育孩子,他们能健康成长吗?再扪心自问:我们是真的关心孩子吗?

  还是回到黄一馨飘落的黄浦江边。一个美好的生命消失了,她的消失除了改变她和她父母的命运,不能改变其他任何东西,甚至连老师的一点自责和担当都换不来。通过她在互联网上写的博客,我们知道她是个才女,如果不死,或许世上会出现另一个萧红或者林徽因。我们纪念这个不幸早夭的孩子,只是想让其他孩子和未来的孩子们都生活得幸福一些、成长得顺利一些,因为,世博会以后的中国,还要靠他们来建设。当他们成长为老师和管理者,而掌管这个社会时,他们会怎样做?

  黄一馨的父母都是哲学硕士,出版社编审。她父亲叫黄勇,安徽省庐江县人,上海庐江经济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我的朋友。
原帖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5 23:07 发表
有刀碰巧对那件案子的内情有所了解,死者父亲在博客文章里提出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也没能解释孩子自杀的原因。

现在死者的父母还很不平静,拼命在搜集孩子被老师逼死的证据。十多天过去了,连孩子的丧事都还没办。为防止事态恶化和矛盾激化,有刀暂不能详谈案情细节,但我可以说,主帖对班主任老师的评价是片面的和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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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也很难能闹出些什么来,孩子是死在家里的呀。具体当然是谁说谁的道理了。

但,现在的中小学老师在体制的作用下好人不多,这倒是真的。
新浪网友:
2009-05-23 10:03:33 早恋不是错,正确引导即可. 我的侄女小五要转学,可是她问我:可是我的"男朋友"怎么办呢?我说,嗨,等你上了大学,有一天一抬头迎面过来一个男生,仔细一看,啊,那不是我的小学同学吗?十多年没见面了.那才是最精彩的.现在你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准备上个好大学,要不然,男生那么聪明,你很难跟他在同一所大学见面."是吗?"她高高兴兴转了学.如今上初三了,那个男同学叫什么名字来着?她也记不太清了.真的.我自己高中时收到过别人的礼物,报告老师了,老师说他来负责保管,上完大学再送给我.他就是这么说的.多年以后我带着孩子回乡,在车站迎面碰见老同学,他抱着孩子领着爱人,很高兴的样子,我们互相寒暄了几句说声再见.想起同学上高中时候的天真,不禁微笑.孩子问:妈你笑什么?我不想回答.转眼孩子也到了送别人笔记本的年龄了,即使我知道我也绝不会说.我只要小心保护他的自尊就可以了,孩子没有错,不需要教训.小心陪着他度过懵懂期就可以自然长大.千错万错老师不能当面指责孩子.如果老师不能呵护孩子的自尊,对孩子情感是一生的伤害.这样的老师真的不合格.
仅是一家之言,到底在学校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清楚。这个父亲也说得不清不楚的。是教师的“辱骂”孩子就跳楼了?那位班主任不是给他孩子很好的评语吗?自相矛盾。不要孩子一出问题就怪学校吧。学习成绩就可以说明一切?现在成绩不错,自我感觉良好的孩子太多了,完全不接受一点点的教育。这么轻视生命,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的失败?孩子有了问题为什么不和家长沟通?作为父亲,胡某不该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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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言论绝对缺乏人性。孩子是什么?就是没有成熟的还需要呵护照顾的弱者,孩子感觉良好自尊心强是好事,但是得不到呵护就可能会发生问题。作为教师对学生说了超过她年龄承受限度的话或者伤孩子自尊就是犯罪和渎职,因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什么叫育人?就是像养护花朵一样养护孩子。前几年在澳大利亚,发生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在草场狂奔,一教师见到后大声呵斥,孩子吓了一跳,就停下了。事后将这件事告诉了家长,家长觉得这个教师有伤孩子的身心,当孩子在没有防备的奔跑的情况下遭到大声呵斥,吓一跳很可能精神会受刺激,还可能会吓得摔伤。尽管自己孩子目前没事,但是这样的老师肯定没有资格当老师。结果这件事在澳大利亚闹得很大,由专业部门对该教师采取听证会重新鉴定,结果裁定他不合格,离开教师队伍。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教育要求孩子体谅教师、与家长沟通而不是要求教师体谅学生、关心学生、呵护孩子自尊、培养孩子自信?认为这个悲剧的原因是孩子太脆弱经不起教师大庭广众谩骂而自杀的人,使我们这个社会教育制度下的特产,但决不是正确的和有人性的。


-----也都是新浪网友发言。编辑一下----注释。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01:17 编辑 ]

胡展奋的BLOG :请给我真相!(2009-05-25 11:46:18)

上来骂架的还不少啊!

你们的意思是女孩该死,家长有罪咯?那好,请用事实说服我——说我只听一面之词,奇怪的是,你们的那“一面”又在哪里呢?为什么鬼鬼祟祟了十多天还不敢公布于众呢?一份那么简单的“事发当天的课情报告”,又为什么捱到今天还拿不出来,难不成比“国情报告”还难写?又为什么校方坚拒所有的媒体采访、死守一个口径呢?你们是那么的光明正大,那么的堂堂正正,那么地无限委屈,为什么不敢公示、为什么不做“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事呢?

从留言看,似乎你们很知道真相,是不是可以告诉我呢?如果你们受到了某种“制约”,可不可以选一种方式“悄悄”地告诉我,我可以保证维护你们的“告知隐秘”,为你们守口如瓶,如果你们敢接受我的秘密采访,我更是求之不得,我将会采用“内参”的方式向有关高层汇报,绝对保证你们的安全!(我的直线电话:62475404)

我在大胆揣测:按你们的“暗示”,老师并没有在课堂花“半个小时”的时间训斥黄同学,更没有说“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之类的话?

这句话非常重要,是事情发生激变的关键。如果老师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你们为什么不敢直面,而像含着一个橄榄似地都嘟赌囔囔地绕过这个节点?

你们是否可以告诉我,老师在课堂是怎么议论这件事的?或者根本就没有议论过?黄,只是因为和Y同学有纠纷而跳楼的?

按你们的说法,老师一定是在课堂上对黄“先开导了一番,然后冷静地指出了黄的不妥之处”?或者竟像余秋雨先生那样“含泪劝告”的???如果是这样,则黄一馨的确是“该死”,而且她的父母更“该骂”,前者心理素质太差,而后者根本就没有尽到做父母的“细心观察,耐心劝导”的责任。

请告诉我:事实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你们口口声声地说我不在现场,没有发言权。那你们是在现场的了,为什么不公开你们看到的现场?

你们既然在现场还不敢拿出现场、拿出事实,我倒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顾颉刚年轻时主张,所有的考据,非亲见亲闻亲历则决不能相信!

某次顾去老师章太炎处,拿出此论,滔滔不绝,章太炎听了半天,冷不丁地问他:你有父亲吗?答曰:有。问:见过吗?答:当然!章师又问:有曾祖父吗?答:当然!章师笑笑:凭什么“当然”?!见过吗?答:……没有。

章:那,你就没有曾祖父!因为你没有见过呀?顾大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调查的亲历亲见亲为,固然重要,但是间接的材料也很重要、逻辑的科学力量更重要,否则我们的刑警怎么破案呢?他们亲见了所有真相吗?众所周知,刑警接受案情的时候,材料都是残缺的,我们不可能亲见亲历所有的事情——特别是像你们这些“亲见亲历者”尚且不说话,而且还封锁真相——外界只能以严密的数学法则——凭已知推未知,这是常识,也是科学。

告诉我真相吧!你们需要的是良知和勇气!否则很多年后,你们会惭愧的——或者是对不起你们的老师(因为她也可能被冤屈),或者是对不起同窗的冤魂!

小结一下:整个事情的荒谬是——校方既不公布真相、不接受采访,又不准外界议论和揣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就是现代民主吗?这,就是现代法制吗?如果你们以后自己也遇到如此的暴戾和蛮不讲理,那,就是你们的报应!

告诉我真相吧,孩子们!趁你们还有残存的良知和勇气!

顺便说一声:这里是我的私人领域,讲道理,欢迎(恕不一 一回复,因为很忙),但是,谁要撒野,我是向来不客气的!
家长失去尚未成年的女儿的心情无疑是沉痛的,别说家长了,所有的人听到这样的事心理都不会好受。家长站出来讨说法或以此排解和寄托哀思是可以理解的,这时要求人心平气和显然是残忍的。
一个家庭、一个学校而言,这件事看似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但对于整个青少年的学校和家庭教育绝不是偶然发生的单独的一件事。为什么呢?
孩子依然逝去,怎么解决呢?现在通常的做法即是学校、家长各施道法,家长多是以孩子的死诉诸社会赢得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学校的做法则多是消除对自己不利的消息,甚至会运用公共资源来消除。这是所谓公事公办,经过调解-法院-再调解,最后形成一个平衡,一般会以调解--和稀泥(说白了就是态度和钱多钱少)解决。这次的事件现在也还没脱离这个窠臼。说到底,这些都只能是说善后,是为活着的人做的,而并不是为逝去的孩子和活着的孩子在做。
如果是为孩子在做,那么就必须对前面的那个为什么不是偶然的事做回答。家长、教师、学校、社会谁都不想幼小的生命之花如此凋谢,但这样的事却不断在上演,同样的和稀泥也不断再现。到底是怎么了,是哪里出了毛病了呢?这才是我们的家长、学校、学校的管理部门和媒体应该思索、关注和探索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深度之所在,意义之所在。
看到何大姐的回帖,感触到她的一颗充满对女儿的爱心,对人的爱心。这种爱心看似很简单,应该是人人都具有的,能形成共识的,但是事实上却并不是这样,因为整个社会的人性的道德为功利化的伪道德绑架了,“假作真时真亦假”,这才是可悲的源泉。
心中有刀的回复也是成熟的。但死者的父亲当然是说他们的道理了,这也是人之常情,至于对与不对,那确实是需要调查验证的,但大致经过应该没有错的,只是结论只是他们自己的结论而已。胡展奋先生贴的也是死者父亲的博文,自己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只是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不是正规的发表,朋友道义总应该有的吧,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的。
胡先生是媒体人,名声大些,自然关注的人多些,影响大些,这也正常。至于有刀说胡把自己当做有关领导一说,我不同意的。胡没有要学校的报告,只是死者家属要学校那天的情况报告,学校也答应了,没有兑现(这一是可能在修饰,二是可能怕更刺激死者家属,具体如何只有校方知晓了。总之他们是不喜欢把事闹大,而家属一般会选择把事闹大。),胡是针对此而言的。至于胡去没有去采访调查,我们不知道,有刀也不会知道吧?从胡的博客留下电话来看,只能看出胡可能有意采访调查这件事,其他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这样的事能够深度调查,揭开事情真相(真正造成这样的事的原因),而不是捂着盖着,那么对于同样的事件的防止和处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10:44 编辑 ]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9-5-26 09:19 发表
作为校长最怕发生就是类似事件。对这个孩子的情况我所知甚少,站在孩子的父母的立场上其心情非常能理解,但就我对该学校的了解和小只只为我们提供的胡展奋所写博客内容,我认为还有很多细节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那天和有刀一起吃饭时似乎他也曾经提起这件事,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公证的基于事实的评判,一个花季少女如此陨落已经让我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公正的评判,对学校对当事的班主任甚至所有该校的老师也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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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件事之所以发生的原因应该是伪道德的绑架和对人权的漠视,这是很现实却又是很强大的,现实中人都深陷其中的,几乎谁也脱不了这个束缚并受到其绑架的。但具体细节却是必须弄清的,那样才会给死者有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说法,对生者尤其是有关人等才会有一个相对公平的交代。
教师对于孩子的早恋问题有看法,家长也会对孩子的早恋问题有看法,至于谁是这个事件的导火索,那只有等调查了。
原帖由 杜雅萍 于 2009-5-26 10:57 发表
我觉得家长也有问题的,比如说“优等生”的概念,什么是“优等生”,很多家长都认为学习成绩好很乖很听话的学生是优等生,为了让孩子成为优等生,家长会做很多努力,努力开发孩子的智力,把孩子送到一流学校(升学能力一流),而对孩子的其他方面的关注,严重不够甚至打压小孩其他方面的诉求(学校也一样,可以说是同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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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觉得应该会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早恋多也会采取粗暴措施的。据胡展奋博客网友留言讲,黄一罄跳楼死去后,父亲还打了其一耳光。这是不是意味着孩子死前,家长也对孩子进行粗暴教训了呢?当然这些在他们看来也会是为孩子好,其动机也不会是让孩子去死。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孩子的家长是苦主,他们的诉求还是正常,不可能让他们无动于衷,如果那样那还是人吗?

李惠利中学是所百年老校,肯定是所谓的好学校了,还是小班教学呢。
那就等有刀给报告最真实的消息了。

胡展奋撤了,海派撤法。

敬启者(2009-05-26 17:12) 标签:敬启者 海派 很解乏 族群 杂谈   

各位海派脏口:和你们对仗了一个下午,现在我要工作了,过几天还要出差,暂不奉陪啦(海派脏口族群可不要过早自慰,说哈哈他怕我们了),过几天咱们再对挑,如何,很过瘾、很解乏、上海人说“老解厌气额”哦!

主人不在,请勿吐痰!保存实力,回头再战。

保重!
有誓将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公敌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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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当人都是赣大呀。拿这样的非事实来说事很成问题的。
诚然,现在整个社会都被教育体制的功利化所绑架,中小学教师直接面对更是比较严重些,“好人不多”,但这并表示整个社会的人都漫过了底线,与该校和该校的老师等同。该校确实出了令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并且还刻意捂着(从41楼发言可以明显看出端倪来。如果让记者采访,把事情摊在桌面上,记者们会那个样子吗?),该校的某教员,如果真的像死者的父亲博文说的那样说出那些超越出人类底线的话(从最近胡展奋先生博文和其他有关帖子的脏口来看,起码这些人能干得出,即使他们此时受到委屈,面对刚刚死去的学生,也是不应该如此的。他们起码没有基本的道德感。)。现在还这个样子,不接受教训,那么这是在刺激当事家长,刺激媒体,也是对公众道德的挑战。

学校和教师不想让媒体报道,其实也是功利心在作祟,怕负面报道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声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如果他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切实做一些教改,真正把学校变成一个培养活生生的人的地方,传播爱的地方,那才是真的对学生、对孩子、对社会负责任。

事情已经出了,正如周泽雄先生所讲,都领受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这才是妥善处理此事的正道。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5 编辑 ]

胡展奋又卷土重来了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记得以前调查山西煤矿事故,也是这样,因此我一点不觉得奇怪。也是这样的话:等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最后结论出来,你们再来吧。

TMD,大家都知道,杭州飙车案如果大家等公安机关的话,那就是:欺实马!

顺便说一下,刚打开评论,就有众多打手一涌而上,死缠烂打,随地吐痰,揩也来不及,没想到上海有介多痰盂罐,我要讲卫生,只好再次关闭:导致的结果是——我将坚定不移地调查此事的真相!

最初有点生气,现在勿生气了。因为对痰盂罐生什么气呢?更何况,真相很快就要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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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与刺激有些关系呢?
楼上的,你看到我帮黄勇了吗?我只是就事论事,我倒是到那位家长、胡展奋先生和李惠利吧去看了,感觉你说的有些偏颇。公众骂学校、老师的有,但是我觉得同情死者毕竟是人之常情,并且与骂死者父亲、骂胡展奋相比,显然大多同情多于谩骂,而骂胡展奋、骂死者父亲,甚而至于骂死者的,都很像知情者,非常有针对性,不少还非常恶毒(胡的评论关闭了,但死者父亲夫人却并没有关闭呀,可以去看看是不是这样呢?)这楼上的朋友怎么解释呢?还有就是出现了专业的造谣,胡展奋八月份的投降书、悔过书都出来了,这要是没有利害关系谁去干这事呢?李惠利学校的一般老师会干这事,我估计也不大会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所以在上面的帖子中我稍微表示了一点愤慨,但你讲我说的过头吗?是帮黄勇吗?这个帽子是不是沉了些呢?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

既然你说我们大家不知道真相,你一定知道了,那么能不能说说呢?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9:30 编辑 ]
点评师洋"装傻"惹怒格格胡展奋遭受人身威胁_娱乐频道_中国江苏网2006年8月28日 ... 从当晚11点22分开始,格格们(师洋的粉丝)开始登陆胡展奋的博客,展开了一场无休止恶意的刷屏和谩骂。 ... 在百度贴吧内,甚至已经有贴子“悬赏1000元购买胡展奋的家庭地址和电话。” ... 邓超向孙俪公开示爱王晶现场嗤鼻好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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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赏格的呀,刚遭受了格格门事件,胡展奋怕了,这样的阵势对于上海人来说都会怕的。但是,这次胡展奋却主动公布了自己家里的电话和手机,这一点我佩服的。

这个消息新闻是不是有封锁呢?这会是胡展奋和死者家长干的吗?他们有这个权势吗?奇怪了,是谁干的呢?
47楼,胡先生公布了私人电话,他“不顾事实转贴,不经调查发表评论”,不对社会和当事人负责,你清楚事件的真相,完全可以通过电话与他交流一下,教导一下他嘛。这也应该是对他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呀。

是不是这样呢?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19:49 发表
我说过事实了,显然你不信。我也说过在黄勇和胡展奋的博客中说了也白说,因为那里已经鱼龙混杂,所以在这里讲事实。我还说了:我的发言代表个人观点。我只是请你尊重事实(当然你不信我说的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叫“当人都是赣大呀”,“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为什么一定要带有攻击性的发言。至于胡展奋你觉得他不顾事实的发言负责吗?他没有谩骂、造谣吗?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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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帽子来哉,我自然要接着了,是吧?胡的讲话是他的讲话,我只是看看呀,我为什么要对他的发言发表意见,去觉得呢?就是去觉得也得我愿意呀。

我说“当人都是赣大呀”是针对你的发言而讲的,胡展奋或者黄爸爸即使指责教师,会是指责全上海的教师嘛吗?你这不是把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当赣大是什么?别说全上海了,就是李惠利学校的老师都能同意你这话?是谁攻击性发言呢?胡展奋顾不顾事实发言,我不清楚,你说不顾事实,那你说事实呀,你不说那是不是是攻击性发言呢?

你还没点灯?帽子、棍子都来了!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4 发表
胡展奋不属于我们的教导范畴,我们也没有义务向胡展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你也说了,有专业造谣的,你怎么认定胡先生公布的私人电话不是假的呢。所以你还是有你的立场的,有的信,有的不信。我只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是真话。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都是认真的,请你不用调侃我。
----奇怪了,你不是说他在胡说吗?他公布的电话真假打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你教导他一下也是为社会负责嘛,这点责任都不像承担,那你还讲什么事实不事实呢?

我很想相信你,但是你说出让人相信的理由了吗?

再就是,你还是在拿全上海的中小学老师说事,这根本不搭界的。拿孩子说事也是代表,孩子们说什么了呢?全体孩子集体说了,这能那么统一吗?嘎须统一的发言能让人相信吗?何况一般情况下孩子还是归学校管的,是不是这样?你可能是老师,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

既然想说,说点实在的,是吧。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6 发表
我不认为我说的是帽子和棍子,如果有这样认为的只是看者的心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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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估计是老师了,看来不大会错的。苦笑!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26 发表
你认为什么是实在的呢?你想听点什么呢?是要听根据你的立场说出的声音。你也不相信我们孩子说的,用你的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孩子,臆断我们的孩子。原来你也认为孩子应该归学校管,而不是归家长管。原来你也是不相信老师是认真负责的。我确实是老师,所以我站在我的立场讲话,所以我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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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的老师怎么会让家长放心呢?什么都是教导,先入为主,可悲呀!

那么请问,我的立场是什么呢?我认为那么重要吗?孩子们说什么了,为什么那么统一呢,那只有好老师才能教育得出来。

我没有不相信老师认真负责,也没有不相信孩子们的看法。我只是看到你在质疑胡展奋,想知道你为什么质疑,他为什么不对,这样说你看还能给六十分吗?

老师站在老师的立场讲话,真是服了你了。
小孩很有灵气,但写出这样的文字确实太过冷峻,透着一股不祥,倒是有点应了“情深不寿”这句话,小人心思太细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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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林菁  
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
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会事情听说那个女的早恋
但13岁恋爱未必也太早点了
也许这个社会接受!但身为老师要把学生带入正确的道路
义务教育中已经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谈朋友。。
林老师这样做也有他的道理。。
谁都不知道那篇空间里道低写了些什么?
你们就在这里瞎起哄?
这样对谁都没好处只能给那些乱起哄的小人得意!
大家应该把事情弄弄清楚!
那位同学也走好!
事情到这个地步不是任何一个人所希望的!  

  
作者:58.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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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惠利吧一个较为中性的发言,但还是说了这位林老师“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这样的话,虽然后面有“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的中和。从发言看,这很像是曾经的学生的发言,是中规中矩的温和的学生发言,发言中有“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的说法,能说明一点问题,这个老师也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但方式明显有些简单和粗暴(这是常态,司空见惯的常态,只是他所教的班级出现了非常规事件,他才会引起高度关注。)。这位好学生还说谈到早恋问题也很中规中矩,应该也是现下的教育灌输出来的,与现今的绝大多数的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看法是一致的。

这个事件本身的真假已经不怎么重要了,本身的所谓“真相”也只是为了善后和给个能够平衡的说法而已。重要的是,这个事件折射出整个社会的教育呈现的共性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已经成为成为共性的司空见惯的问题才更为复杂和艰巨,习惯和伦理力量是强大的,鲁迅所言”礼教吃人”,不是虚言,“救救孩子”!
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无形中助长了家长的一种错误的意识。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老师总要负起责任
而现行法律规章并非没有对此作出细致的责任区分。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责任人、最高责任人首先应是监护人家 ...
tian295 发表于 2009-6-4 22:13
天兄好,我一直关注这件事来,因为有争议,喜欢掐架。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件事家长的责任更重,并且孩子毕竟是死在家中的(这很关键的),但是事情发生了,家长已经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了,他们是苦主,当然也就无所谓追究责任了。那么,对这件事而言,能追究的只有当事教师和学校了,毕竟学校和老师在这件事上曾出现过直接过错。有的网友和学校的老师很糊涂,还拿死者学生的过错来推断和抵消当事教师的责任,死者已经用死来承担了她的所有,这会还说这个?

关于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虽然是有,但是有直接关系的其实也实在算不了什么,只能算是品行和素质上的,而这是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直接效果的,只能是诉诸同情和道义上的支持和作为对死者的哀悼。因而,学校和当事教师最多也只是在经济上和态度上配合一下,最后达成平衡。

遇到这样的事,即使学校、教师没错,也只好认些倒霉了,这就是在中国的好处。如果在较为成熟的国家,这样的事根本不算是事,也不需要家长、学校那么费心的。赔偿交给保险公司处理,责任有警务人员调查和认定,事情交给律师办理……家长、学校只是领受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和追悼,其他事想插手一般也难以插上手。我们这双方不搞些道法,还让人看不起和说没用呢,所以一定要搞法搞法的,……

所以,我讲这件事很普通,普通得普遍,事件本身没有什么花头,只是其中的普遍-共性值得让人思索,才是这件事让人深思的。而这是几乎所有的当事者和关注者不怎么关注的,这才是可悲之处、令人值得关注之处。
在反复诅咒自己“脏”和“坏”后的纵身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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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点看,是有人强制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脏”,是“坏”的,具体与谁有更直接的关系呢?

这就是道德绑架,应该不惟是教师有,家长会有,整个社会也会有……

一个美好的生命被和谐了!!
胡的稿子基本是就事论事,能够在更宽广的空间展开,就会相对有意义。为什么会那样呢?是偶然吗?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6-13 13:13 编辑

学生离开后,我和彭静烨老师一起看了Y的QQ空间,并和彭老师谈了今天教育的情况。17:05左右,我离开办公室。
   17:36,收到我班学生S的短信:“林老师:刚刚我收到黄一馨的一条短信,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事。短信内容如下:我们不会再见面。当你们看到这条短信时,我已经死了”。 我即刻回复短信:“打电话问她一下。”
   并立刻打电话给黄一馨父亲,但得知她己经出事。
   我马上回程往学校赶,并又一次打电话给黄一馨父亲,了解现在哪里。路上,我分别给彭静烨老师和赵燕凌校长打电话报告此事。
   18:15左右,赶到黄一馨家附近。
----这是林的陈述,如果属实,那么林与此事是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即使动机是好的,但毕竟造成了严重的不可恢复的后果了呀。
上海小孩说老师骂学生,很可能就是老师对批评学生的态度比较严厉。和北方说的骂人还是有区别的。这个问题希望大家注意。当然,老师是否用了恶毒语言,我们是不知道的。
九船城 发表于 2009-6-13 13:02
对,是这样的。到底老师说了些什么呢?还真的不太清楚。

   林老师:
   只是一念之差,我就这样决定了。
   我做的决定,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再过7天,也就是5月20日,就是我13岁生日。
   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
   现实却不允许。
   其实我是活该,我是自己见过的,最肮脏的人。我若留下来,是对同学们的污染,我明白。
   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早就想死了,这样,也挺好。
   我只是希望,可以用生命的代价来弥补我曾犯下的错,不论别人是否原谅,我都不会原谅自己。
   我真的很脏,很坏。
   谢谢你教导了我两年。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没有太多想说的了。
   再次谢谢你。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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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看法,一个老师能让学生感到是对全班学生的污染,对不起老师到用死来赎回的程度,这样的老师真的是极品老师了!!!

还有就是孩子可能很受宠,学习好又懂事(是中队长,应该有老师、同学欣赏的地方),但进入青春期后,在孩子的心中和老师、家长、同学……眼中突然异于其前了,这也是个坎,自己接受不了,再加上外在的激烈刺激,就容易会出现“想不开”。
报道很长的,方方面面,要好多版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