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善有时可以说是绅士作为的一种,所以偶不敢做绅士。先说一句,回来再聊。
本帖最后由 氷色 于 2009-10-20 11:18 编辑

伪善为什么能够被人厌恶?是因为所伪之善有欺骗性还是因为所伪之善本身可能就是一种善?这个问题不加以追究,就会自己就开始胆怯。
中国的文字很是麻烦,古代伪字,更多的是“人为”的意思。古人所说的真善和伪善之间,本来的差别只是在真伪之间,而善则是一个东西。古人讲求真善,反对伪善,绝对没有要把伪善的善否定,而是要把不是真心的人为予以贬低。也就是讲,凡是不是出于真心的人为做作所表达的善,尽管是算作善,与从真心发生的善相比,还是有差别的。精确地讲,这种差别,在古人那里,就是善心和善行的差别。善心可以引导出善行,善行不一定出自善心,这就有了伪善的归类。
在伪善的归类之下,所伪之善也就可能处于两可的状态,一是真的出于善心,一是为了表现出有善心。善总是人为的,何为真善,何为伪善,这取决于古人的道德观,有德之人的善行就是真善,失德之人的善行就是伪善。在古人的眼中,善行还是善行,关键看你有没有德。但是讲究君子之行的古人,一般是不会轻易地把伪善列为小人之行的。行善毕竟是一种高层次的行为,出于什么用心而行善,与有没有能力行善往往不能相提并论,说乞丐捐款是行善,说富翁捐款也是行善,而人们却不知根据什么标准,宁愿把伪善捐还给富翁,把真善赠送给乞丐,我相信,如果我说出我的心里话:乞丐捐款也是一种伪善,这里会有不少人和我急的。问题在哪里呢?在于人们已经完全接受了伪善的引伸义——假善,伪就是假,假就是伪。不是根据自己的行善能力,做作出人为之善,按照古人的评价,是属于伪善的。问题还在于,按照乞丐之德,他做出捐款的善行,人们接受得了,就慷慨地勾掉了伪字,诛心地说,这本身就是人们自己也很伪善的证明。因为勉强做一件力不从心的善事,这本身就是一种伪善,而赞同这种善行也就只能同样披着乞丐的烂衫了。
说到这里,就要回到伪善的善,善之于伪善,是伪(做作)的依据,只有是照着善行伪了,才能构成伪善,不管伪者目的如何,他在伪之际,他采用的行为标准是善,不是恶。这种善的标准导致了他的所伪,还是在善的范围里,这一点也就和楼主的观点相近了。说跑题一点,这里的伪善,可以拿“不法之徒慑于法律而守法”来乌搞一下,善并没有因为有人伪了,而不善,而变成恶了,就如“不法之徒守法”一样,法还是在那里,“不法之徒”是在“伪守”。怎么证明“不法之徒”是“伪守法”,一定要到他后来又忍不住犯法了才行,而万一这个“不法之徒”一辈子就这么慑到底,失去了犯法的机会,你还没法证明他是伪守法。
一个教会的老头到我朋友家传教,可以算行善了吧,我朋友不理他的茬,还不时说出不上帝的不恭,老头一直保持着微笑,闪烁眼神,到临了,出门要走了,终于在转身之际,露出了仇恨,我朋友说他一辈子都没看到过那么仇恨的神情,就好比看到了撒旦(我朋友),就做出了比撒旦还撒旦的表情。如果老头走远一点才抛出仇恨,我朋友浑然不知,可不可以说老头是伪善?还是老头被我朋友看到了仇恨才算伪善?我看是两者都算,即使他一路笑着离开我朋友,也应该是伪善。因为行善本身就是一个人为的过程,人为的就是伪。
假善不是伪善,假善和伪善的差别,就好比用假钞捐款和用真钱捐款的差别。中国的文化仇视伪善,其实是混淆了假钞捐款和真钱捐款的差别,一提到伪善,就把伪想成了假,而且还是很诛心的一种仇视。其荒唐之处就是要求“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旦某天学雷锋学腻了,捡了个钱包,没有上缴,那就是变成了一辈子在伪善。
从文化传统讲,这种仇视伪善的传统,很大程度上和讲求诛心式的自我修为有关,做人一律归于道德的修炼,一己之德的极端化,就要对他人的善行进行道德审判的评价。而最省力的办法就是把善都看成是主观目的性的,不具任何一点客观的意义。要知道,一个只有主观意义的善很容易成为道德审判的对象,很容易成为不是真心的善,成为伪善。而到了假和伪可以互相诠释之后,伪善也就成了似乎比恶更可恶的恶,伪善人也就和假善人不分伯仲。
再去编辑一下,回来急忙做饭,又急忙写回帖,火忙当中,出了不少差错,抱歉。
本帖最后由 氷色 于 2009-10-20 14:06 编辑

同意阿吕兄的文化密码推想。中国文化的伪善之所以被一直列为贬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身心合一占据了太重的位置,特别是在佛教进入中国之前,道德成为唯一的善的依据和源泉,善就是德,德就是善,这个德怎么就能和善相辅相成,宗教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因而在哲学上,或者说,道德学上,善从来就没有一个超乎于人为的客观标准(或者说外在于人的神性标准),从来就世俗地只和人的身心相关。所谓的善,因而也就一直缺乏客观和绝对的标准。道德因人而异,善也就同样地因人而异。从主观的人的德行修为来讲,中国文化上常常会对善采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机会主义。
佛教的进入,对于善的解释注入了佛性的精神,本来可以使中国文化得到善性神学补充。但是,中国文化发展已经成为传统,甚至对于诸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样的按照佛性修为的从善行为,人们从文化根底出发,还是会保留着怀疑。更莫说对于一般人的善行的责疑了。正是因为身心合一的道德要求,人们就会很自然地先从道德目的上,对善行来一个责疑,比如对一件善事,首先看是谁做的,如果是不合其德的人做的,善事也就变成了居心叵测的事了。伪善就是因为这个身心合一的道德要求才惨兮兮地,甚至还不如一直作恶的,因而一直成为贬义性的。
其实,又何止伪善,就是真善,在这种身心合一的道德要求之下,也苦苦地要先喧嚷一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道德宣言,才能成为“真善”。而一经喧嚷过的善行,更多的人则会固执地说是“伪善”,......
继续借贴发挥。
说回来,中国式的善行道德目的特征,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乞丐捐款的例子已经证明了伪善是一种善。在中国的善行观而言,却不能因为它更多地贬斥伪善,而一概把善行有道德前提的思想给否定了。再举一个例子,早几年,多伦多一个捡破烂的女人捡到了两袋子垃圾袋包着的钱,这个幸运的捡破烂女人说了一句极其雷人的豪言壮语,不是我的东西我不拿。雷人说雷语做雷行,把钱袋交到了银行。银行按照规定当即清点,按照比例,从所收到的钱提取奖金,奖给这个捡破烂的女人;同时还告诉这个女人,如果在有效认领时间之内没有人来认领取钱,那么这笔钱就归她所有(当然银行是要抽取一定的管理费的)。捡破烂的拿着奖金走了,按照常理,这笔钱也不会有人来认领,因为看上去这笔钱更像赃钱,而且还颇有点像好莱坞情节,一个倒霉的黑道用垃圾袋装钱,扔在垃圾堆里,等着另一个黑道来取,不料碰到一个捡破烂的,还起了拾金不昧的善心,交给了银行。
我把这个例子作为伪善例子,是因为捡破烂的女人的雷语是白说的,不是自己的东西还是拿的(奖金以及万一没有人敢认领的情况下的最后归她所有),更有意思的是,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句豪语,在一个捡破烂的人那里能不能成立?她捡的就是别人的遗弃物,按照捡破烂的道德要求,她一直就是靠捡别人的东西养活着她的两个孩子,为什么捡到两袋子垃圾袋装着钱,她就变成了别人的东西不能拿了呢?而且,“不能拿的”她实际还是拿了。这就证明了中国式的行善道德目的论还是有它的合理性:捡破烂的要做到拾金不昧受着她的道德要求的限制,她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不管她最后拿了是如何地合法,这里面的善不会因为她没有一开始就拿而有了特别的凸现:装在垃圾袋里扔在垃圾堆里的,都是她赖以养家活口的,是可以捡的。
这就好比早年的另一则新闻:一个垃圾工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张中奖的奖卷,那是一家快餐店发布的、贴在饮料杯子上的奖卷,结果等于捡了一百万。谁能告诉我捡到一百万的奖卷和捡到两垃圾袋装的钱之间存在善和恶的天壤差别?
所以,伪善是一种善,不能就此推倒中国的善行道德目的的思想,相反,行善必须有道德前提,在善行实现的具体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
本帖最后由 氷色 于 2009-10-23 19:21 编辑

伪善为善,固然和真善的参照有关,但也不能不说到行善是有基础的。阿吕兄提到了身心合一,其实,如果把拾破烂的女人的“拾金不昧”当作一种善,就会演绎出要淘金人也拾金不昧的悖论。善心和善行的很难统一,就是因为善行往往是有前提的,善心则不一定有前提设定。比如见到老人跌倒,人们可能会有扶起她的善行,但是,在南京,就要变成了伪善,先得判断准这是一个真的可以作为善行对象的老太才敢伸手相扶。善行是一种有私的行为,这一点在中国文化里,一直不能得到确认,所以才会有对伪善一律仇视,在中国,所谓的真善一定要带着大公无私的标签,这是非常见鬼的。无私才能行善而达到真善,确实只能说是一种道德暴政。要求身心合一地行善,本身就是要求人人先成为超人、完人,只有完人行善,才能达到完善,以这样的逻辑,又有几个人在行善之际,能够逃避伪善的罪名?
伪善作为一种道德的评介,本身还可能使真善变成伪善。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吕氏春秋 察微》)
子贡不取赎金,子路接受牛,都是真善的自然表现,可以归为善心所然。孔子呢,绝对是伪善,他用伪善作为标准来评介子路的善为善,子贡的善反而会遏制善的延伸。言下之意,同样救人的,子路接受酬谢成了真善,子贡不收赎金,反倒变成了伪善,而评介者孔子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伪善者,他是要学生根据善的前提和后果做作地行善,全然不顾子贡的不收赎金是他的善心的自然流露,是子贡式善心的全部体现,说到底,孔子是在把伪善作为行善的一种技巧,这种伪善技巧在孔子看来是可以使善行完美化的。由此,我才说孔子从一开始就是伪善,而这样的评语,并没有把孔子说成是恶人的意思——因为做作地行善,本身还是包含着善。
生活中,非善者行善,常常会被人看成伪善,但是,如果发生了类似陆肆期间风传的北京小偷罢偷一月的“善行”,人们又会莫名地感动一把,以为是真善,一点也不舍得把这一类罢偷看作伪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文化上,对于伪善的仇视太根深蒂固了。这一点上,人们远远不如孔夫子做得坦然,孔夫子还是给伪善留着一个善席的,现代的人则坚决不给。
因为对于伪善的仇视已经成为传统,人们最怕被说成是伪善,但是生活中,人们还是不断地做着被迫伪善的尴尬。在下善心不古,但是,对于自己不得已伪善一把之类的,还是能够坦然承认的。远志明到多伦多来讲神学。这个哲学博士何以成为神学博士的疑问,让我决定也去接受了一次“布道”。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远博士的神学呢,突然一根长杆伸到我的面前,上面还绑着一只淘箩,里面有几张钞票。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对着淘箩发起怔来。边上的善男信女则纷纷掏出钱包,往淘箩里放钱。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教会用竹竿绑淘箩募捐呀。我又不信教,捐什么款呢?可是淘箩执著地伸到面前,久久地涌向眼底,不得已,我也掏钱包,行了善——我承认,我是在伪善,而且是不得不伪善,捐的也是伪善款(不是假钞哦)。但是,我一点不觉得我的“伪善款”是亵渎了上帝,是行了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