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警方认定虐童教师不构成犯罪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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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1月16日电 (记者余靖静)浙江温岭幼儿教师颜某虐童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温岭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警方经深入侦查,认为涉案当事人颜某不构成犯 ...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萍表示,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侵犯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是从流氓罪分离出来的。但肇事老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除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也是考虑的范畴。但故意伤害要求轻伤以上的结果,而一般的虐童案件可能很难达到这样的后果。

何萍认为,目前国内一个现象是一个事件一旦成为社会热点,司法机关似乎就得介入就得判刑,而实际上这等于是舆论绑架司法。
zoufeng_1234 发表于 2012-11-17 10:04
何检的话有道理。
多谢邹峰和老称。

何萍 发表于 2012-11-18 09:41
老称是谁?
恭喜何检躺着中枪,这年头有人骂比没人理强得多。
民主法治需要一切遵从法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应坚守的底线。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侵犯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是从流氓罪分离出来的。
故意伤害罪也是考虑的范畴。但故意伤害要求轻伤以上的结果,而一般的虐童案件可能很难达到这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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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三条看,不定罪是合理的。
这个在日本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连拍照的老师都有可能被逮捕,受刑法处罚的。
迅弟儿 发表于 2012-11-20 08:20
关键在于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