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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来举办教师资格考试,恐怕还真应该算是个“恶法”,尽管它对每个教师的利益损害微乎其微(一点点经济付出,多半还是学校代付;记忆一点愚蠢的考试内容,也可以不怎么记,因为考场纪律松懈作弊余地很大……),但它是教育行政化的一个标志。就像萧瀚所说的:“我不认为教育行政机构有资格来确定我是否够格做大学教师,唯一有资格认定的是大学的相关学术共同体。”
如果仅仅因为其带来的利益损失微小而忽视其危害,那么很自然就会让人想起哈维尔被引用烂了的话:
他们必须生活在一个谎言之中。他们不需要接受这个谎言,对于他们来说,接受具有谎言并处于谎言之中的生活便已经足够,由于这个突出的事实,个人巩固了这个制度,实现了这个制度,创造了这个制度,是这个制度。
至于“萧老师任教的政法大学是体制内的,既然你选择拿校方工资任教就应该知道这个体制给你的讲台的尺寸是大体是多大”,这话恐怕很容易被利用来为一切专制服务。因为我们的体制,追求的就是无远弗届至大无外,至今中国也没有一所体制外的大学。那么大学讲台上,是不是就活该是一副万马齐喑的局面?
萧瀚也说不上自订规则,实际上他一再强调“世界通行的教师与学术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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