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楼提出的第2点反驳是最值得注意的了。1,如果韩胜诉,也有人可以认为那是权力的判决,不是民主制度、法治下的判决,事实已经有过多次名人、名教授明显抄袭被包庇的法律结果。2,韩自起诉的本身,把法院作为公正、相信法院公正前提下的行为,本身自己否定了自己三论中许多东西,他与他的粉丝们限于一种自相矛盾进退维谷的困境,11楼已经指出了这一点,不很明显,怕触犯众怒只是委婉说以前写的东西没有意义了。3,韩的起诉并非是为了让公众目睹法律是否公正、考验、测试基层法院及其法官的良知,而主要为洗涮自己冤屈,这样的起诉目的本身强化政府虚伪的法制宣传。
事实上真正名誉、礼仪、权利受到损害的人在这个社会是无法起诉的、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上访很多,自杀很多。一天到晚宣传,强调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其实是强调不正当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