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萍所说有理,法律人真不必太激烈。
一个法律人,无论法官还是律师,最过瘾的成就之一,就是成功推翻一个旧法,或创设一个新规。
但另一方面,真正的法律人,又必须对这种行为保持高度谨慎,决不能为推翻而推翻,而创设而创设。法律人的自我节制,有时甚至比他们的奋发进取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