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文号脉之五〗胡适与雅骨

  由于审美上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我一直拒绝在文学上给予胡适敬意。今天我决心改变这一点。

  所谓结构性缺陷,我专指一种东方式才子观,在该种才子观的烛照下,某类才子较易让人惊艳,另一类作家则易于遭到忽视。比如,我们本能地欣赏有气势的铺排,对那些以简洁素朴为特征的表达,就懒得用正眼去瞧了;我们迷恋一切诗性文词,以致迷迷瞪瞪地断定,任何不能从文字里臼出一碗诗泉的家伙,都不配称为才子;我们近乎先入为主地把理性和思辨逐出才华领地,好像它们只是与文学无关的化学试剂,结果,我们随时准备对各类妖邪笔墨敞开胸怀;我们的文字爱好侧重于趣味,在我们针对文才的认知谱系里,客观化历来不是才能的象征,于是,任何主观化的言行,都有望被我们惊叹成一种魅力。

  面对这类审美强权,胡适就显得形单影只了。简单地说,那些历来属于中国文人强项的地方,胡适的得分都太低。比拼以句子、词汇为考量单位的文采,胡适劣势明显,他有时会犯下些低级错误,比如一篇文章里两次引用同一个例子,他偶尔还会写出极易引发老师摸戒尺冲动的句子,比如一句话里叠用“竟然”,类似这样:“由于一个中国学生竟然得了一个卜郎吟文学奖,当时竟然变成新闻。”在我们这个性喜把文人与雅士并称的国度,胡适往往表现得一根雅骨也无。有人送他一枚牙章,他打算请台静农先生治一方藏书印,在这块任何中国文人都会下意识风雅一把的领地,胡适的要求竟然是:“就用‘胡适的书’四个字,字体用隶书,不用篆字,叫人一看就认得。”这么看来,与其说胡适缺乏雅骨,不如说他把这根雅骨给卸了。记得早年的胡适,也曾有过“秋日适野,见万木皆有衰意”,遂“感而赋诗”之举。

  凡是传统文人禁不住手痒的行文作派,胡适一概弃绝,另一面,属于胡适文章的那些优点(尽管表现得不算完美),却又极难在其他中国文人里发现。

  读胡适文章,你不可能撞上神神道道的语言。胡适的看法都以“所见即所得”的方式写在纸上,你无需猜测他的言外之意,不像读有些作家,我们似乎总要费劲地打捞(兼猜测)作者的潜台词,而且,如果被打捞者名叫鲁迅或庄子,你把他的潜台词挖掘得越深刻,就说明你的理解力越到位,你根本不必担心把对方夸过头了,因为,对方已经被预悬为深刻的典范了,一个只能他衡量你、不能你衡量他的绝对标高。钱理群先生写过一篇《怎样才能读懂鲁迅》,劈头就说:“真正的鲁迅是沉默的。鲁迅的作品就像冰山一样,有浮出水面的,但底下隐藏着更多东西,他的意思就表现在浮现和隐蔽之间。”换言之,任何强调鲁迅如何深刻的言论,都是高度安全的,反之则充满危险。好在我们面对胡适时,此类迷人又恼人的“读懂”问题已不复存在,胡适自称:“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回过神想想,这为什么不是一种气概呢?通常,浅显与浅薄乃是贴邻,作家恐惧被人目为浅显的程度,不下于女子忌讳被人说得老丑,而我们的胡适博士竟然“从来不怕”。不怕,有两个原因,要么出于无知,要么出于“有恃”,有恃则无恐。“人家都以为我胡适写文章,总是下笔千言,一挥而就”,他对唐德刚说,“其实我写起文章来是极慢极慢的。”这就是说,对于自己外貌凡俗、雅骨脱尽的文字,胡适下的功夫,并不在别人的华彩文字之下。蔡元培当年概括过胡适文章的四大特点,并赞叹道:“这是何等手段!”那四项分别是: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虽然在文本的终极成就上,胡适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但若以此四者为据,中国文人学者中可与胡适过过招的人,恐怕没有几个。

  可叹的是,胡适有但丁之志而无但丁之才,虽然对汉语文章之弊端洞若观火,却毕竟没能用自己的实践提供一种辉煌文本。胡适写诗,并非认为自己具有诗人潜质,而是为了实验白话诗的可能性。写诗之于他,实与内在冲动无关,只是体现为一种职责,仿佛木匠应客户要求加工一个全新家具。我想,如果他能够,他原本有望给汉语世界增添一道另类景致,在他视力所及之处,分明闪烁着充满异质性的文章光华。一位甚至敢把“为天地立心”判为妖词的人,顺着他的目光远眺,我们将看到各色半仙笔法悉遭驱逐,理性则会焕发出熠熠文采。如果他能够,汉语文学的特质纵然不会挪转——正如鲁迅依旧是鲁迅——但至少会奔涌出一条全新河流,后人也能意识到另一片星空的存在。

  唉,这种文字终究成为想像,也是恨事。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8-12-4 10:12 发表
在文学作品中显示理性的光彩,可以做到,而理性的文字中要显现文学性的文采,却几乎只能在想像之中。“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和系统的研究”差不多都属于非文学性的,要在这中间趟出一条文采的路来,太难了。
是的,这也是我大感棘手的东西。可能,我的心灵过于趋向希腊人了,这导致我对中国式的文采观,越来越不屑。普罗提诺说过:“只知黄昏与黎明之美,却不知正义与智慧之美,更不知后一种美超越前一种美的人根本无法谈论壮丽辉煌的‘美德’。”感觉,这话像是特地针对中国文人说的。他还有一句我不知出处的话:“丑就是没有被理性完全统摄的东西,是没有在所有方面屈从于理式的物质。”换言之,在他们眼里,文学之美,从来不是与理性背道而驰的东西。
争取啥时谈谈这个话题。
谢谢九船、施国英和流星雨。
不过流星雨兄的话我还没懂。为什么不能过问呢?这毕竟不等于领导的过问。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12-4 11:13 编辑 ]
补记一笔:小文在投稿前,先呈请刘齐大哥过目,大哥目光如炬,指出了我几个闪失,尤其是末尾那句“但至少会奔涌出一条全新河流”,原来我说的是“支流”,确实不好,凭什么是支流呢?在此,再向刘齐大哥道声谢。
谢谢龙MM提供漫画。
去读了何怀宏先生的文章。呵,有那么点微讽在。文字里的微讽,好比夏天的微风,总会令文字变得清爽些的。
原帖由 LS640604 于 2008-12-4 14:16 发表
如果题目是我们该如何读胡适之类的意思,我觉得这篇文章读起来要舒服、清楚得多。但现在这样好象周兄要用那“四项标准”来要求所有的文人和文章,那就有些过了。
LS兄产生这种联想,我很失败,自忖,不仅内心绝无此念,小文里也没有如此倡导。
实际上,写小文时我偷了个懒,蔡元培的断语针对的是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我顺手拿了过来,目的也是强调胡适的强项。不过,文章的强项是不可穷尽的,大凡可以要求所有文人的东西,都是比较粗浅的规矩,比如“要言之有物”,“不要抄袭”,等等。别的东西,别说我不敢,斗胆说一句:无知无畏者才敢。
小文的全部意思,就是提醒人们注意胡适试图仰望的那片文学星空。在此之前,这片星空一般不为中国文人所注意,好像它属于火星似的。我觉得,能够知道并尊重那片星空的存在,也是有意义的。
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12-4 19:43 发表
这第五号相当四平八稳,基本引不起争论,原因是号出来的脉,不算病的征象。目的是提示一种好的脉相,意思也就很明白了,看看,这么平淡的脉相,原来是做文字的常人所做不到的。是哟,人们要语不惊人誓不休的境界,即使拿去那个誓字,那不甘罢休还时常常会在人们心中形成一股蛮劲,总觉得自己的那些思想不是那些平淡明白的文字所能表达的。
谢梦子,俺是这么想的。
曾几何时,批评变成斗狠,似乎谁不会来不来地弄上几句狠话,就不配算是玩批评似的。
其实,俺这个专栏名,并非专司找别人的茬,主旨还是聊聊文字内部的事。
网事兄:依我看,胡适的文笔岂止是一般,简直是蹩脚、差劲。小文说的是,在那些凭区区文采不足以论定的地方,胡适别有优秀之处,而这些地方,恰恰是那些文字非常来电的家伙所望尘莫及的。

回复 17楼 的帖子

长知识了,谢谢。
难得见到龙MM刻薄一回,没想到一出手,脉象如此雄健。
原帖由 城骁 于 2008-12-4 23:01 发表
闲来无事,挑剔一把,以遣无聊之人生,并为泽雄兄搞点思维小刺激:

“凡是传统文人禁不住手痒的行文作派,胡适一概弃绝”
——此句用了一个“凡是”,一个“一概”,等于是两个全称判断,可谓斩钉截铁,下笔有千钧之力。可是,所谓“凡是”,所谓“一概”,查看了前文和后文,也就是一个“雅”字而已。然而“传统文人”显然也有追求通俗的一面,否则就不会有蔚为大观的“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了。拒绝耍雅,白居易是很突出的,他追求什么“老妪能解”,以至于苏东坡曾说“白俗”。总之,命题过大,论证太稀。
另外,对于胡适的“异质”,似乎也有些过誉了。我们固然可以从蔡元培的那四点,而承认胡适为文的“异质”,但这个异质是否具有那么大的能量,还得看胡适的思想、感受方式到底有没有真正“异质”。我以为他还没有脱离传统之窠臼,并没有异质到哪里去,譬如学者曾指出,他所理解和运用的所谓“实验主义”的求学方法,与传统的考据学并无根本差别。如果一个人转了一圈,还是古人,他所写的文章,恐怕和古人不会异质到哪里去。
呵呵,写到这里,自己都有点心惊肉跳。泽雄兄掐我可不要太猛。
谢谢勇健兄指点。平时行文,自忖也蛮注意分寸,对于“凡是”“一概”之类,亦有所警惕,不料此地竟疏忽得如此放肆,真是不该。
“命题过大,论证太稀”之语,也很是精准,我无从回话。硬要说,只能从题外找话,即小文原无意于论证,只求略略指出一个现象,性质上,算是为我谈论写作之道的目标借一个题。——私下说说,我的电脑里倒有一篇未完成稿,是专门用来捍卫胡适的。写着写着觉得没劲,就搁下了。
关于胡适的异质,我特地强调,我在乎的是胡适仰望过的地方,而非胡适提供的成果。小文里也已提到,胡适没有提供可观的文字成果(所谓“有但丁之志而无但丁之才”)。
至于勇健兄提到的末节,即所谓有“学者曾指出”,我觉得有点奇怪,因为,从前人考据学方法中发现可与现代科学方法(含实验主义)接轨的地方,正是胡适本人的贡献。这是其一,其二,站在现代角度以求矫正传统考据学里的若干弊端,也是胡适用力甚勤之处,胡适对传统考据学的优缺点看得历历如睹,怎么可能到头来反而“与传统的考据学并无根本差别”呢?这应属误判。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4 23:12 发表
老周此文,似乎有大谬存焉.其实,网事兄在15楼已经点透了.
"由于审美上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我一直拒绝在文学上给予胡适敬意。",胡适本来就没有多少可以称得上文学作品的(如果我们不把那些书信、随笔也硬拉扯进去的话),他是一个学者,一个政论家,一个社会改革家,他的文字当然要“明白清楚”了!这是勿庸置疑的道理,即便可以文采飞扬的毛泽东后来不也明白如话写论持久战纪念白求恩了吗?与其说是能力,不如说是一种文字的社会功用。
而文学语言,本质则是指向彼岸、隐蔽、多元解读,具有弹性和美感的。胡适基本不写文学作品,是否就因为他其他的文字能够证明他“奔涌出一条全新河流”呢?逻辑上就不通--除非证明他奔涌出一条文学之外的文字河流。所以,老周的这次论证,等于在试图证明从事110米栏的刘翔其实是中国男足的绝佳好手。
不信,请看看《胡适文存》,里面能够找到多少“文学作品”。
……
兮兮,我读胡适不多,但也不会少到这种程度,连胡适写过多少文学作品都不知道。
小文中强调文学家胡适了吗?小文中提到胡适从事的都是文学创作了吗?
实际上,认为胡适不是文学家,乃是大家的公认,小文也没有任何理由要推翻这个公认。我所试图纠正的是,我们不要因为胡适不是文学家,没有进行过文学创作,就把胡适文章里一些可以借鉴的东西给顺手抛弃了。就此而言,你的所谓“不信……”及由此粘贴过来的一大堆胡适作品目录,才真正让我意外。你激烈反驳我的东西,竟是我从未有过的想法。
兮兮对文学语言的理解,一以贯之,你已经坚持好多年了,看来你还想继续坚持下去。我知道,这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认识,不能说错。但我现在认为,类似你这样的理解,也像电脑一样需要升级。我所说的(说得如何是另一回事)自以为就是该种文学语言的升级版。欢迎兮兮就我的升级版是否成立(即是否需要另一条全新河流),或我的升级版内容(其中是否含病毒,还是压根说错了,等等)进行质疑。假如兮兮根本就不承认这个升级版,那么我得说,我们不是在一个平面上讨论问题。
兮兮,这么说吧,你对胡适有多少了解?我简直要冒昧地以为,你对他一无了解了。
胡适只不过不是第一流的文学家罢了,但只要标准不放得那么高,说胡适是文学家,也是完全够格的。何况胡适也自称:文学是他的爱好。你以为他真这么差劲,以至随便换成一个医生和律师,也足以替代?
抄一段唐德刚的亲历给你看看,也省得你对胡适过于小觑了:
笔者在大学时代便听过《全宋词》的编者唐圭璋先生讲宋词。唐先生自诩——也是我们公认的——是以“四声”填词(一般人只分平仄)当代少有乃至仅有的词人。但是唐先生就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填词”为什么要“四声”分明。他纵有解释,亦不能指点诸生升堂睹奥。……后来我在纽约和胡先生聊天,谈到宋词的声韵。胡老师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一发难收,竟向我谈了一整晚有关宋代词人用韵的问题。一夕之谈,真是胜读十年书。……这些本是词客们“说来容易”的老生常谈。难得的是胡先生随口念出的百十条例子。他在美成、白石、三变、八叉……晚唐、五代、两宋诸朝中的大小词人的作品中,信手拈来,无不贴切。真是倒背《花间》而能融会贯通之!他举出、念出、指出诸家词的异同优劣,行云流水,如数家珍,使我这沙发斜倚、手捧咖啡的学生听来,真有天花乱坠、落英缤纷之感。瞠目结舌之余,我也觉得二十多年来,教过我的文学老师,以及学界前辈,乃至朋辈间所有的才子佳人,没有一个和胡适比不显得灰溜溜的。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8-12-5 00:21 发表
泽雄兄如果“掐”点比较古典、生僻又还有点趣味、新鲜感的“古旧文章”之类(象一般难见的八股文、历朝圣旨、奏章之类,我就不信里面挑不出一点毛病 ),说不定还挺有意思,这种“诊脉”法总给人一点不痛不痒的感觉。呵呵。

我不是说现代的作品不能掐哈,我只是觉得你的性格比较谨慎、小心,掐现代的东西不容易发挥出你的特长和优势。
流星雨兄:你的意见,容我慢慢消化。掐古人,今人未必要看呀。何况,我也未必掐得动。
批评文章,未必非要追求痛快的。我写此文时,内心很平静,并没有恣意求快的念头。——当然,不痛不痒是一个批评词,表明小文让你觉得没有搔到痒处,这个责任,就必须由我来负了。只能说明我没写好。没写好也是正常的,随便想到的原因也有两个:其一,题目较大,一千余字的容量好似方寸之地,难免挪不开手脚,其二,就是水平有限了。
谢谢。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5 00:22 发表
首先,胡适再不济,五四一代的国学根底也远高于如今,这一点要承认。
其次,老周你举的胡适熟稔宋词的例子,只能说明胡适是个学者(这一点从他的著作目录就知道),而非文本意义上的很好的文学创作者。那一代中高过胡适的学者想必也存在吧比如清华四大家。
还是紧扣主题举例吧。
兮兮,我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批驳你拿胡适与随便一个律师和医生(还是处方)相比,就这个目的来说,我这个例子够充分了。至于别的例子,那应该是尽人皆知的,即胡适一贯倡导平白晓畅、思路清晰的文学,并身体力行之。绝对不能拿律师和医生处方来比的是,胡适的倡导都是关乎文学本身的,而不是你说的什么“但这些被借鉴的东西,恰恰不是文学本身”。胡适著作都在,你去读几篇就知道了。而且,你当真去面对胡适的文学观,至少,你不会再老一套地重弹这些话了:“文学语言,本质则是指向彼岸、隐蔽、多元解读,具有弹性和美感的。”谁告诉你文学语言就是这个的?那只能说明你对文学语言的认识不仅落后,还迟迟拒绝长大。你去随便读任何一部古希腊悲剧,看看,你所指的这些要素,哪一条能够归纳古希腊人的长处?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12-5 13:51 编辑 ]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12-5 08:22 发表


胡适这句话,应该是在随笔类文字里出现吧,俺以为,不是一般的好,而是大大的好!连续两个“竟然
”之妙,妙不可言,居然会被老周视为“引发老师摸戒尺冲动的句子”!如此说来,鲁迅的两棵枣树也是要被老周痛殴了。

以胡适文学改良的绝世雄姿,才有勇气和才情这样不拘一格。
难怪王蒙也说,自己的文章说不定会被中学老师评为不及格。
兮兮,我不可能痛殴两棵枣树的,看出两棵枣树的出色性,对我不是什么难事。正如,看出两棵枣树与两个“竟然”完全不同,更不是什么难事。倒是像你这样,见到两个“竟然”就拿两棵枣树来比附,才是本事呢。可惜,胡适的类似错误不胜枚举(依你之见,胡适的文字里全是枣树了),比如周策纵先生也发现了胡适的“一个毛病或痼疾”,“就是用‘了’字结句的停身韵太多了”,“总计新体诗(旧体诗词不算)共六十八题,有‘了’结的诗行共一百零一条好汉,平均几乎每诗快到两行”。恐怕在你看来,周策纵又是中学老师之见了,看不出胡适诗句里的累累枣树。
“以胡适文学改良的绝世雄姿,才有勇气和才情这样不拘一格,”这话,你说得真是想当然,属于向壁一吼。理论的勇气和文词的才情,难道是一回事,有其一必有其二?
原帖由 舒雨湖 于 2008-12-5 10:22 发表
周先生所称道的胡适,确实不错。学术的明白,是肯定需要的。可以说语言文学领域也需要这样的精神。雅俗之辩,长期存在。不同的时期,对这两个字的认识实在是很有不同的。
我私下里以为大致1905以前,或者1917以前,所谓雅,就是要一般人不明白不懂。反之,一般人一看就明白的就俗了。这个在清代的小说以及部分其他类别的作品里面有表现的。所以,才有了白话文运动,继之以所谓新文化。
到现在,似乎要颠倒过来。这是一部分人的看法。另外一部分人,还是走那条路,就是要一般人看不明白:一副深奥的样子。
只是,我常常以为,作品就是可以让人看明白的。你深奥,这没关系,能够让人看的明白,懂得起,就成了。浅显,就文字功夫上说,并不是什么罪过。或者说,现在的雅与俗,实在是需要重新审视了。
如果一直以为“懂”是少数人的事,并以为自己“懂”而自得之,实在并非一件好事。我私下里这么以为的。
雨湖兄所言,且我心戚戚一把。

回答邹峰兄的4

邹峰:4. 开篇第一句:“由于审美上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我一直拒绝在文学上给予胡适敬意。今天我决心改变这一点。”---我唯一的疑问是“决心”两个字。向一个人表示敬意应该是自然的,发自内心的,何来“决心”一说。
——
是这样,在文学上给予胡适以敬意,对我并非易事。实际上,我也是在阅读胡适之后,发现自己对胡适的评价每每囿于相对狭窄的文学格局,才打算改变的。另一方面,胡适的文学成就终究像个捧不起的阿斗,哪怕我再与人为善,也很难给予过高的评价。两相权衡,就需要靠一个私人性的“决心”,来自我鞭策一把了。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12-5 13:59 发表
胡适所追求的就是“胡适的书”这样的表达。如果说有一条“全新的河流”,这就是全新的河流了。也就是文中所评判的“卸掉了雅骨”的直白(只是对雅骨一词不甚明白,因为骨通常是看不见的,而雅却是表现出来的)。

老周以为胡适未能实践——非不能也,不为也——故引为恨事。我则从中阅出微讽。联想到以前老周一直强调的胡适乃三流文人的论断——其潜台词自然是“非不为也,其不能也”——这里的“引为恨事”,就更有反讽的意味了,至于这反讽是主观性的还是客观性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阿吕:雅骨是个现成词,《聊斋》里即有。古人的妙喻,我不过拿来用用罢了。
下面的微讽和反讽云云,我就不搭腔了。各人有各人的感受。
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胡适的书”中“的”,今天看来是没有一点“雅骨”,在胡适所在的时代却是很摩登,很时髦的。同样是用白话文,土一点说法是“胡适底书”,这个“底”同样是“的”的意思。之所以现在人用“的”,可能得益于胡适是这样用的。
嗯,假如胡适刻这枚章是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九船兄如此联想,倒也别致。可惜不是,胡适刻它时,已经是六十年代了,那年头,这个“的”字完全没有你所想像的“摩登”和“时髦”味,以至余光中日后还撰文《论的的不休》,对文人笔下大肆泛滥的“的”,加以痛殴。
“但逻辑上仍然构成如下事实,即,胡适在文学上已经经过检验和公认了,他用他那一套被老周激赏的作文法,事实上取得了个人文学上的败绩。”
——兮兮,你说的是什么逻辑呢?谈论文学,经验更加重要,逻辑不能脱离经验。一条无法与文学经验相匹配的逻辑,只是形式逻辑,永远不可能成为文学逻辑。
一条较为有名的文学逻辑是这样说的: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依此来看,胡适本人在文学写作上的不足称道,根本不足以否定他的文学见识。
据说黑格尔欣赏的作家都不怎么样,那么,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逻辑,否定黑氏美学的价值吗?鲁迅欣赏的作家,事后看来也不怎么样,你能据此判定鲁迅创作不行?
谈论文学,你弄出那么干枯的逻辑来,何其乏味。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12-5 14:53 发表



胡适自称:“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估计,胡适本人面对我等浅薄之人,不会使用雅骨一词的。

老周其实自身一点都不学胡适。
嗯,我学其精神,足矣。比如,我对各种半仙笔法、妖道笔墨的厌恶,就多多少少地与胡适精神相关。
本文所倡导的,也根本不是皮相地学习胡适。在文学实践和文学见识上,胡适不乏迂腐乃至蒙昧之处,但这不是妨碍我们看到他别种特长的理由,而他强调的别种特长,我还视为针对中国半仙派文人的解药呢。比如,我没看到有谁曾对宋儒张载的那段大话“为天地立心……”表示不屑的呢,各路妖邪气十足的文人学者,还争相以引用这句话为能事。
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12-5 15:09 发表
在周汝昌忆旧的《我与胡适先生》中提到,48年,胡适先生就用的这个藏书章。至于什么时候刻的就不得而知了。可能象牙章是六十年代刻的。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5-06/08/content_7111558.htm
哦,不过,根据周汝昌先生的说法,也不能得出胡适用“的”是为了摩登呀。
我的出处来自胡适晚年时的秘书胡颂平所撰《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里,在该书189页:
“胡颂平说:“先生的校书图章不是台静农先生刻好送给您吗?我也想去请他。我相信先生的藏书之印,他会答应的。”先生想了一想说:“好的,就用‘胡适的书’四个字,字体用隶书,不用篆字,叫人一看就认得。……””
原帖由 周熙 于 2008-12-5 15:06 发表


老周:
我在39楼已经回答了。既然如此,我们应该学习并实践的是胡适的文学观,而非胡适本人的文学作品吧;再进一步,即便要学胡适本人的作品,也是借鉴他在非文学作品中的“清楚明白”之类吧。

你说“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实在与你在锉刀贴里所言“真正的大作家往往善于文学评论”完全悖谬。
兮兮,我什么时候鼓励过要学习胡适的文学作品?主帖里我还明明白白地嘲笑了胡适叠用“竟然”的低级,倒是你,别具只眼,看出这两个“竟然”可与鲁迅的两棵枣树PK一把。
你下一句质疑,又是用逻辑来代替经验了。从逻辑上讲,你好像抓住了我的自相矛盾,但在经验事实上,你不过再一次表现出自己昧于文学的事实。西方世界,大概在雨果、雪莱之后,大作家与大批评家往往一身而二任,而之前则不是这样,也许但丁和歌德从事过一些学术工作,但除他俩而外的所有大作家,包括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都不曾兼任过大批评家。而在中国,长期来一直维持着鉴与写各自为政的道路,少见兼容并包者。直到今天,这一点都没啥改变。较大的作家同时又长于批评的,余光中大概算一位,要不,再加上韩少功——实在寥寥。
文学不是物质,文学的有些属性会依时而改,在文学世界,两条看似矛盾的规则原本就可以并行不悖,根本谈不上“悖谬”的。

回复 53楼 的帖子

兮兮,主帖里我分明建议读者“顺着他的目光远眺”,你远眺过没有?当然,拒绝远眺也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一边拒绝,一边说我直夸胡适的语言具有文学特色。
兮兮似乎铁了心要说我矛盾了,这也是我无力抗拒的东西。我谈论文学时,常常并不避讳那些表象上的矛盾,换言之,我并不以处处自圆其说为追求,这是因为,我高度尊重文学的丰富性、复杂性。
这话,兮兮可能又不爱听了,以为我是临时诌出来唬弄的,呵呵,那么,我就摘一句旧文吧,来自小文《说文解气》里:“文学不是科学,把文学道理讲得过于头头是道,常常有几分可疑。反过来,把科学弄得神神道道,就不仅仅是可疑了。”是不?我本来就没有追求头头是道。兮兮像个庭辩律师那样不断说我这也矛盾那也反讽,其实,吾道一以贯之着呢,只不过你以为我谈的不是文学,而是法律罢了。
原帖由 丙辰龙 于 2008-12-5 15:30 发表
看到有个地方转载这篇文章,把文章标题改为《胡适为什么没有成为中国的但丁》。http://www.china.com.cn/book/txt/2008-12/04/content_16900513.htm
看到了,我只是借胡适的由头,浇些自己的块磊罢了。而落在别人眼里,由头变成目标了,好像我谈论的只是胡适。
没办法,发表后的文章好比嫁出去的闺女,不归自己管了。

回复 57楼 的帖子

你好,Jackie922兄。
论坛上还有一位Jackie,瞧着有点晕,不知别有其人,还是老兄的备用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