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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施国英 于 2009-3-22 16:22 发表
拜托楼主和周泽雄先仔细看一下那位叫寓真的文本再指控。
没有证据表明所谓告发和郁风有关。老周12楼的帖子中说的花20元钱请客诱供的是另有其人,机关干部之类,不是黄苗子。
黄苗子做过的就是把聂绀弩送给他的诗上交,然后被要求注释那些旧体诗的内容。
黄苗子是在北大荒劳改过2年的右派。如果他收到“反诗”而知情不报,那就是“包庇罪”。章女士也提到另有人监视黄苗子。聂一贯大大咧咧,当然不可能想到赠“反诗”给朋友很可能连累别人。也收到赠诗的钟敬文那么担心害怕就很说明问题。 谢谢施国英批评,我之前没有读寓真的文本,20元请客诱供的事,疏忽了。确与黄苗子无关。我收回之前一切与此相关的批评。
我没有说,告发和郁风有关。只是这对夫妇的事迹经常被人并提,若黄苗子如此不堪,我之前对郁风的好感,难免也要打点折扣。至少,我不会那么轻信了。
“诗是要人欣赏的,特别需要有鉴赏能力的人欣赏。所以,聂每有新诗,都要出示于人或寄赠好友。黄苗子既是识者,又是好友。“聂绀弩赠诗较多的是给黄苗子,但送给黄的诗篇,不知为何都进入了司法机关。”可惜,公安机关的人不懂诗,于是上面又指示:“这些诗要找一些有文学修养的人好好解释解释,弄明白真实的意思。若干典故也要查一查。”诗无达诂,古体诗含蓄、工整、优雅,内涵无穷的寓意。你可以从正面理解,他可以从反面来分析。大量的聂诗,找谁来破译?公安机关负责人还是聪明,说:叫诗的提供者来当诠释者。黄苗子也没有辜负他们,把每首诗里的“反意”都抠了出来。”
——施国英,换了别人,而不是你自称的忘年友,你还会这么替黄苗子辩护吗?当然,不要求你回答。我只是说,你为自己的“忘年交”辩护,最好别太踊跃了。这种场合,沉默是比较得体的。
在那个恶劣年代,与寻常年代相比,出卖朋友确实存在可以原谅的因素,但所谓原谅,也只是“从轻”的因素,而不是承认出卖行为的正当性。毕竟,不出卖的人,大有人在。
20元请客诱供的事,只是视觉上比较刺激罢了。黄苗子主动把朋友的诗上交,并提供挖掘反意的服务,与所谓20元请客一事,差别并不太大。虽然指出我的错误,我是要向施国英感谢的,但如果你以为指出了这个细节疏忽,黄苗子的问题就减轻了,那就太遗憾了。
“你晚生了几十年,至少还有保持沉默的消极自由。在这之前,任何运动人人都必须表态的。林昭最初就是因为替右派同学说话而遭殃。”
倚老卖老地教训年轻人,何其过瘾,可惜,你又暗渡了一把陈仓:人人表态,与卖友求荣或卖友自保,还是有区别的。人人表态,最起码,按照我们当时看过的样板戏里土匪栾平的做法,他可以抽自己的耳光,连说“我该死我该死”。黄苗子不是这样的。他是主动出击,为了自身的安危,不惜把朋友置诸死地。如此行径,是不可以用一句“人人必须表态”加以轻描淡写的。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3-22 17:1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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