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黄容芬先生,真是可怕。他运用的东西,同时兼有威猛和无效的功能,就这种批驳法,还有人为之叫好,真是可悲。
作者写一篇批评或揭露文章,最正常的反应,是据实反驳。你拿出事实来了,倒下的就是揭露者,而不是被揭露者。不在这方面下功夫,却虚构些不成立的后果,什么“黄苗子被剥夺了人的尊严,他的基本人权受到侵犯”,只能视为瞎咋呼。
一般讲起来,一个如此行文的人,是不可靠的。哪怕他的观点正好如我所愿(实际不是),我也不理他。
回应章诒和,用事实和理据,别无他法。所有的他法,我均视为旁门左道。
我觉得,对于揭发真相者,我们不应过多地猜测他是否怀有私心,或者,猜测此举是否有价值。我们应该先行确认:揭露真相、提供真相,具有先决的正当性,这种行为本身不应受到质疑。它自成价值,因而不受其他价值或意义的制约。
若要解读,章诒和对黄苗子的揭露,可以做成各种各样的文章。文章任尔做,但揭露的价值恒在。
如果我们出于利益的盘算、影响的考量,而先行判断哪些揭露可行,哪些揭露不必,则我们无意中也有点政治挂帅的味道了。
当务之急,是核对事实。
当事实得到确认,再各做各的阐发吧。但无论何种阐发,都不应该堵塞真相之门,这毕竟是一种言论自由,对言论自由,最忌讳的就是抱着机心,以决定何者可取,何者何弃。此机心一出,也就无所谓言论自由了。
回YS 前辈:
一方面,我认为,我们什么自由都不具备。对自由的确认,必须按最高值进行,在言论层面,即按免于恐惧地批评权贵的自由来进行评估。若缺乏这种自由,处于下游的自由一概不足道。
另一方面,从个体的立身为人角度衡量,我的立场是:不管世道如何不幸,必须坚定地按自己是个自由公民的样子来活。我最欣赏的一句关于自由主义者的话是:“促进自由的最大行动是:仿佛我们是自由的公民那样行动。”
就此而言,恕我冒昧,我不欣赏YS前辈关于狗的比喻,大家都是人。对人来说,也不存在主人。所谓主人,不过是个僭主而已。你从内心深处否认主人的存在,主人手上也就没有了肉。自由主义者眼里没有主人。
单方面的自由,是一种无奈,但作为个体,我们必须最大程度地使这种单方面的自由以公正的方式体现出来。自由不堪成为博弈,如果大家都能按照“仿佛我们是自由的公民那样行动”的话,自由也就得到了推进,单方面的东西就有望走向全面。否则,个体长期与僭主进行权谋式博弈,只会距自由更远。就是说,放弃这类中国人久已谙熟的小聪小慧,假装自己是个迂执之徒,我以为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