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荷兰情结(两年前的一篇旧文)
  ……我甚至不知道荷兰红白蓝三色国旗。“中荷教育研究中心”的主席William Lammerts van Bueren教授在对上海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时,我围了一条红白蓝三种颜色的围巾纯属巧合,也许正是这种冥冥之中的安排,我非常幸运地被选中了,因而开始了我的荷兰之旅。

…………让我难忘的是他屡次要求我们权衡在荷兰读博的利弊:“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如果在荷兰读书使自己不愉快,应该尽早放弃,以回国做其他更值得做的事情。”他的话语让我们面面相觑,因为当初的我们都意气风发,怎能接受他这种“消极”的生活观?我们一致认为荷兰人太贪图安逸和享受。何萍 发表于 2009-9-5 22:48
我只知道红白蓝是法国和理发店的标记~~~

William Lammerts van Bueren教授知道何萍们一个个头脑聪慧、锐意进取,学什么都会有成就,所以最大程度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才会既学有所成又学得开心~~~
教授告诉我,在荷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并不构成犯罪,我十分惊诧,他则轻描淡写地说:“向往自由,何罪之有?”当然,如果在脱逃时伤害监管人员,破坏监管设施则构成犯罪。我们参观的那个羁押机构工作人员有291名,而当时的被羁押对象有290名,如此比例也让我们大跌眼镜。
何萍 发表于 2009-9-5 22:52
去荷兰,不管是羁押还是被羁押,都很幸福~~~
今晚要好好祝贺何萍,浮三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