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来谈谈范美忠,评评范跑跑,添点乱。

(1)对范美忠在地震中的行为表现和他本人事后的网络言论,公众可不可以进行道德批评(特别是作出否定性的评价)?俺认为可以。那些主张对范美忠格外宽容的人,更应该允许别人表达对范美忠的贬斥和愤怒,所谓言论自由,也从来就不是指每个人都说差不多的话。对范跑跑进行激烈的批评,本身就是社会道德尚存的证明。通过一段时间的舆论汇集,主流道德观逐步清晰呈现,毫无疑问,范美忠作为一名教师,缺乏社会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公权力有没有实际介入对范美忠的处罚?俺从媒体中看不出端倪,不敢下结论。范任职的那所光亚学校有没有接到教育部官员的电话指令,现在也不好说。在俺看来,想像范美忠受到了公权力的迫害,也是一种不良习惯。如果光亚学校是民办的,校方将其迅速辞退,就更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当然,学校那么做相当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义务。

(3)对范美忠进行道德批评,是否就意味着他不可原谅?有刀认为不是,但前提是他认识到自己言行不当,违背了教师伦理,如果他坚持本能至上论,那么,主张宽恕他的人未免有点傻或非常坏。

某心理专家提醒公众“范跑跑首先是个灾民”,这话有很大的心理问题,如果灾民在灾区偷抢扒拿,在有刀看来那是多了一项从重处罚的情节,不是相反。

(4)范美忠在紧急关头顺从内心意志的召唤,自顾自逃生,其行为是可以被理解的,但用杨朱的“不拔一毛以利天下”为其辩护,则于理不合。杨朱的时代五音嘈杂,并不等于其论合乎当时的道德准则。范美忠作为一个教师,在工作状态中当然有保护学生安全的道德义务和法律责任,如果连他当时正在上班这一点也不顾,那么消防队员就不必冲进火海,士兵就不必临阵应敌了,大家都请国民尊重他们的求生本能好了。范美忠没有受过突发事件处置训练是事实,问题在于他并没有接受训练改善自己的念头,他的行为跟他素喜标榜的道德感觉相差甚远。

(5)范美忠表露心迹,招致大众恶评,印证了脱离了善的真缺乏价值,而不是什么“‘小人’没关系,‘真’则不能容忍”。联系对王石的批评,有刀同样不怀疑王石捐款门言论的真诚,但不能因为王石说得坦诚直率,他的话就增添了正确性或值得尊重。

(6)如何看待社会道德舆论对范美忠形成的压迫感?有刀认为那证明了道德尚有力量,值得鼓掌。当我们呼吁对豆腐渣校舍的承建商和与之沆瀣一气的贪腐官吏追究法律责任时,我们不也在期待正义的道德发挥作用吗?让范美忠认识到他是个不合格的教师,除非他洗心革面,否则就得不到家长和公众的信任,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好么?

什么是“理智的公民”的“言行的边界”?是“希望范美忠心服口服地放弃其错误价值观”或“他变‘乖’,‘明智’地道歉吞回自己的话”吗?显然不是。

让该挨骂的挨骂,就是硬道理。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8-6-21 19:46 编辑 ]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