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韩局也真够倒霉的,被人捏造日记。说没有那些事吧,可日记里提到的女人和行贿者都有名有姓的,说有那些事吧,可这些日记确实不是他写的。他如果告对方诬告诽谤,又害怕自己经不起调查,如果告对方侵犯隐私,又证明那些事确是真事,如果沉默,也保不住纪检部门来调查。他真是倒霉呀!俺现在突然觉得,这些贪官污吏其实也是弱势群体,自己贪了占了,就低声下气得了,再要得罪人就危险了。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大姐怎么确定确实不是他写的呢?
亦工亦农 发表于 2010-3-4 16:45
俺看那些日记破绽百出,估计是一个根本不了解企业领导人工作日程和生活规律的人编造出来的。俺在别处已经回复过的:感觉这个局长的日记是伪造的。从他可以随意玩弄女性这点上看,他应该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单位一把手吧?这样的一把手的工作日程不可能是这样的。首先,他一周5天至少有3天半是在开会,可他的日记里却很少有会议内容的记载;其次,他除了开会就应该是找人谈话,或者别人找他谈事情,还有人事方面的处理、决策等等,这些才是他最关心的,可是日记里没有任何记载;第三,他经常去餐厅吃饭不假,但绝大多数都应该是单位请吃,而且都是整桌的人作陪,极少有和个别人单独吃饭的机会,可日记里大多数都是和个别人单独吃饭,而且还都是没有下属作陪,这个不符合常理;第四,他周六周日是极少有时间在家的,更不可能经常陪家人购物,尤其不可能周日自己在家亲自重装电脑,这一条是最明显的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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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位局长不赌博,不嫖娼,不贿赂上司。在公共场合办手机卡的时候按顺序排队,一排就是两个小时。4, 在他的日记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以最小的成本在泡妞的国家干部,在其他干部都送二奶房子车子的时候,他送给自己的女人最贵重的礼品仅仅是一个手机或者一个MP4。这点上,不仅说明这个局长不错,还说明其实他的女人们也都不错。多一些这样的男男女女,我们国家一年要节省出多少艘航母来。”

        ————这些不能说明这个局长很清廉,只能说明写日记的人太不了解他了,以为他会去排队办手机卡,以为他打发情妇们无非是手机或MP4啥的,这也太不了解行情了,简直是低估一个烟草局长的能量和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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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0-3-5 10:17 编辑
我不清楚金秋mm为什么不能理解这一点?呵呵
WIND 发表于 2010-3-5 08:18
咋理解啊?愿闻其详。

企业一把手的会议非常多,每周至少有一到两次例会,比如周一上午或下午,雷打不动是开会,总结上周的工作,安排本周的工作。这个局长既然连买手机卡、在家玩手机这样的琐事都往上写,不可能不提开会的事。还有,烟草局长受贿是为了给别人办事,同时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会遵循一大堆潜规则,尤其逢年过节,他是不会闲在家里玩弄手机的,只有普通老百姓才会是这样的生活。如果这日记是他本人写的,如果他敢于将行贿者和情妇们指名道姓并且丝毫没有想过日记会曝光,他就一定会记载很多潜规则内幕,而不只是记录和女人开房的详细细节。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编写日记的人除了对开房有点经验,其他就相当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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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金秋
你也开过不少会,你有记过会议内容吗?如果你没有日记的习惯,如果让你回忆某次会议的内容,你会说点什么?
WIND 发表于 2010-3-5 10:31
别忘了这个烟草局长的日记是流水账,也就是每一天都记,连玩手机这样的芝麻小事都记,可偏偏漏掉工作上的事?你见过会议记录吗?我曾经做过几年会议记录,每次开会什么内容、哪些人发言、做出了什么决议都清清楚楚。因为会议开完后就要出一期会议纪要下发各个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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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mm搞混了拿在台面上的日记和私人日记.
WIND 发表于 2010-3-5 11:07
哦,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这个公布日记的人并不是竹筒倒豆子全部公布,而是有所保留?可为啥日记是每天都有一天不拉呢?照说他可以选择性地挑几篇出来呀?再说还有什么比和别人老婆开房更加私人化的日记呀?连这个都可以公布还有什么不能拿在台面上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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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拿在台面上的就是那些会议纪录,这可是花薪水雇人做的事。但是私人日记不同。你认为现在普遍的道德观会认为搞女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WIND 发表于 2010-3-5 11:20
我也不跟你说了,就觉得这日记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烟草局长自己写的。拭目以待吧,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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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拿在台面上的就是那些会议纪录,这可是花薪水雇人做的事。但是私人日记不同。你认为现在普遍的道德观会认为搞女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WIND 发表于 2010-3-5 11:20
搞女人是不是大不了的事儿,那也得看是谁搞。美国总统搞女人就会遭到弹劾,中国官员也一样,没被检举还没事,一旦检举就官职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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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是因为撒谎才遭弹劾的吧?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2:34
如果没事他干嘛撒谎啊?大胆承认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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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吗?
    哈哈!
    请金女士再想想。
ys1937 发表于 2010-3-5 11:57
俺想不起来,要不你提示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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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事,但这事儿不会被弹劾,最多让他太太暴打。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2:40
我想还是有点事的,假如克林顿藏了私房钱而撒谎说自己没有藏,这事就不会遭到弹劾,虽然他太太也会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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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之处在于,来温死鸡拿出物证跟法官说,她跟克灵顿有染,面对司法,克灵顿傻了说谎了,因此遭到弹劾。我想,克太太不会对私房钱感兴趣,她自己能挣钱。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3:04
一般来说,能挣钱的老婆更不会允许老公有私房钱的,不能挣钱的老婆只能是给多少用多少,哪里敢说半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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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一般都是以己度人,俺就不多说什么了,若为私房钱闹到法官那儿,克太太就不像个女强人了。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3:11
克太太绝对不会闹到法官那里的啊,连莱温斯基的事儿都没见她闹过。我只是想说,克林顿搞女人绝对是个事儿,他即便是大胆承认,也至少会受个党内警告处分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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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太,真想不起来,俺不太信啊!
    官员出事,大都是出了事,再提他的桃色行为滴。
    很少是因为桃色行为出事滴。
    “蜗居”里的老宋,不是因海藻而出事,而是因出事连带了海藻。
    宇良陈 ...
ys1937 发表于 2010-3-5 13:19
那是因为桃色行为一般不容易出事儿,如果哪个官员的艳照门上网了,你还能保证他没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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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太太不闹到法官那儿,就没事儿。来温死鸡当初没受到胁迫,她自己也想寻欢作乐吧,后来这么闹腾,也没捞到好处。弹劾未果,也不见有啥党内处分啊。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3:23
也是哈!照这么说,那白宫里的官员可以随便在办公室里搞女人?只要不撒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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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师太是神仙一类的人物。现在一群男人聚在一起,如果一个男人说我从不乱搞女人,那么回报他的只会是嘲笑。
WIND 发表于 2010-3-5 13:29
俺也没说男人都不搞女人,俺只是说只要不被人弄上网、不被人举报,就一般没事儿。就像周久耕戴个高级手表本来不算啥事,可是被网上一炒,就有事了。
俺是灭绝师太
咦,为啥一定要说成男人搞女人?他们明明是在搞来搞去。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3:58
这话不大符合实际,办公室里条件简陋,莱温斯基连个躺的地方都没有,说她想搞克林顿,打死我也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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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日记男主角尚未被双规 据称调查不涉及受贿


2010-03-05


近日,广西烟草专卖局因“局长日记门”广受关注。昨日下午,该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表示,目前纪委部门尚未对事件主角、局销售处处长韩峰实行双规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0-3-5 16:47
果然不是烟草局长的日记呀!主角是个销售处长,而且日记还是被篡改过的。一般来说,销售处都是求人的,采购处才是被人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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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mm发现真相了?我怎么觉得无论如何韩寒的主贴都是幽默理性通俗的好文章啊。
WIND 发表于 2010-3-5 18:05
好像没有人质疑主贴不是好文章吧?韩寒的文章有个前提,那就是假设这日记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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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是真的,是广西来宾地区的烟草局长,处长是他升到广西总局的职位。日记也是真的,不然他还报警要求抓侵犯隐私者干吗。
现在说日记是被篡改过的,那多半是为了保护自己和相关人士。在日记中还提到他的上司的姐 ...
施国英 发表于 2010-3-5 18:05
这也只是施美眉自己的猜测吧?日记被篡改了多少现在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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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一口咬定日记是真的,是想证明这个局长是个比较清廉的好局长么?我之所以不相信日记是真的,是因为我不相信一个滋生腐败温床的烟草局能有如此清廉和清闲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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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日记是07年9月到08年初的,因为日记中提及春节前后的雪灾,由此推算出来。不知道这个局长是几时走马上任的?没准这是他上任前的日记也未可知。他也就受贿区区6万元,再就是玩了几个女人,这也配叫烟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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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了,金秋这道理是怎么讲的?办公室条件简陋(金秋大概以为那是特丽莎修女的办公室)?而与此同时,甲可以搞乙,乙不可能搞甲?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8:47
俺是这么认为滴:一般说甲搞乙,那么甲就是享受者,乙就是承受者。人家莱温斯基当时好像是站着或蹲着的,非常累,享受个啥?而克林顿就不一样了,他怎么着都能享受,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俺是灭绝师太
金秋你可真有意思,俺说,绝对不是这个理儿。当然,俺佩服你对细节的重视,但这实在不能证明谁享受到了,谁又只是付出的,何况,这不过是细节之一而已。俺们不是大法官,即使是大法官,也未必去追究谁更享受,这 ...
李酒苗 发表于 2010-3-5 19:41
俺今天还就涉黄了:你说大法官不追究谁更享受的事儿,好像也不完全是这样。比如强jian案,如果女方是自愿要搞,那就不能说别人强jian对不?讨论这样的案子,细节是非常重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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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闹到现在,的确闹出了一点看头。公开别人的日记,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诛心地讲,没有几个人对这种侵犯表示出一种道义上的谴责,这说明包括韩寒在内的很多网民存在道德空缺。对于任何侵犯个人隐私 ...
自觉的梦游人 发表于 2010-3-5 20:55
这件事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日记确是韩局长本人所写,那么这个公开日记的人就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然而,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侵犯隐私权之类的罪名,只规定了侵犯隐私权造成名誉损害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便是法院立案追究,侵权者也没啥大不了的处罚,最多赔礼道歉了事,如果造成恶劣影响如致使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等,可能要给予一定的民事赔偿。
2、如果日记并非韩局长本人所写,而是他人捏造的,我认为应该按诽谤罪进行起诉。虽然诽谤罪是“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即使韩局长和情妇开房、受贿等都是事实,我也仍然认为这人的行为构成了诽谤罪,因为受害人并没有写这样的日记,他开房也好,受贿也好,你可以通过举报等方式向有关方面反映,你这样捏造他本人的日记在网上公开发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严重影响了该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也是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的,建议立马将此人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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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那些正规的反腐武器已经生锈了,从正面进攻已经无法击破腐败者所建构的堡垒,战争的指挥者已经彻底迷失了方向。”————这话不错的。只是这个韩峰还不属于罪大恶极,这个公布日记的人太缺德了,牵扯到太多无辜的人,好几个家庭被他给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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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金秋真有耐心。

换了我才懒得理呢。我也倾向日记造假,可能是权力斗争或者个人恩怨的结果。
雨冷香魂吊书客 发表于 2010-3-6 21:12
据说是那个情妇的丈夫所为。如果日记是真的,那还好理解一点,如果日记是伪造的,那就太缺德了,比陈冠希公布艳照门还要缺德,别人的艳照门起码还是真实,可他捏造这些日记,那些女人都是真名实姓,他们的丈夫瞬间都成了谢霆锋,棘手的是日记即使是捏造的,但是所披露的事情十有八九又会是真实的。不知道法律上会如何定性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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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秋 于 2010-3-6 21:36 编辑

不过也好,贪官们越来越自身难保了。随便捏造几段日记,只要一查,十有八九都不会错的。比如某某国有企业长期向某供应商购置原材料,日记中随便写一段:“某供应商过年来家里拜年,送红包数万元,或十万元。”肯定是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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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太是否考虑过:
    1、 是否会大开诬告之风?
    2、 是提倡以法治国还是提倡以诬告治国?
    师太是否想效法武则天?哈哈!
ys1937 发表于 2010-3-6 21:58
你以为会有几个是诬告?现在无官不贪,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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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嘛,肯定是真的,金秋的质疑是不成立的。
金秋的胳膊肘只是拐向局长大人,也让我费解。假如发帖者身份确如所说,则发帖者无疑更加值得同情。这里的前提是,发帖者的妻子与局长的关系,乃是上级与部下,只要这层 ...
周泽雄 发表于 2010-3-6 22:50
俺承认俺有点同情这位局长大人,第一,他和同等类型同等级别的官员相比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了,当然,不排除他实际上也是罪大恶极,只不过日记里没有暴露而已。第二,泽兄认为他和情妇们是上下级关系,以此怀疑他可能以权力胁迫她们就范,这说明泽兄对现在的权色交易太不了解了。现在国企里有权有势的男人走到哪儿都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他的手下也专干着牵线搭桥的营生,根本不用他自己亲自开口,更别说用权力去胁迫了。一个人能享受天上掉肉饼的美食,而且还吃不过来,哪里还会去主动找食吃?第三,韩局走正当程序接受处罚,远比他受这样的羞辱好得多,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因为他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侵犯。第四,我仍然认为这个日记不是他写的。据说他是单位的秀才,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文学素养,像这种“今年真是交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之类毫无水平的话比比皆是,这不可能出自一个秀才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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