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瞅着那个白衣女子就没有好感,她怎么会认为钱文忠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偷东西?凭她这样的智商说出来的话还能有啥可信度?还有那个叫施汉云的,一看就是冲着季老遗产想捞一笔的主儿。
金秋,说话还是慎重些吧,尤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别人是否“想捞一笔”,不是以你的“好感”来转移的。说话是否有“可信度”,也与智商无关。
在牵涉到别人是否算“罪人”的重大问题上,力避任何拉偏架的行为, ...
周泽雄 发表于 2009-7-23 10:40
俺也就表达一哈个人感情上的好恶,说了也是白说,只是图个嘴巴痛快,若是以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介入此事,俺说话就慎重多了。泽兄对俺的要求也别太严格撒。
37# kemingqian


“再一个问题是,“干女儿”“忘年交”有没有遗产继承权。上述问题,有烦专业人士免费指点。(先有烦金秋一下?)我最担心的是某天燕谈哪位朋友脑袋一热,来一句我把资产全数捐献燕谈,到时候有人会和他(她)家人争遗产。”

           ————“干女儿”“忘年交”有没有遗产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是遗嘱继承,只要被继承人立遗嘱指定由她们继承,她们就获得了继承权;如果是法定继承,那就要看她们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形成过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如果是这样的关系,那么“干女儿”也是可以继承的,不过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子女一般叫养子女或继子女,“干女儿”“忘年交”好像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儿子拿爹的东西,天经地义!”


作为子女,不管是在父母生前身后,都有权随意处置父母的财物?法律支持上述论断吗?要不要我在网上找几个子女偷窃父母财物被判刑的例子给你看看?
李旧苗 发表于 2009-7-23 14:15
儿子偷爹的东西一般不看成是犯罪,除非数额巨大,并且父母又要求追究的,才按盗窃罪处理。父母都不追究外人还追究什么?
37# kemingqian


“还有一个问题是季羡林曾表示过“把遗产全部捐给国家,不给子女留一分钱”。这种表示如果不是写在遗嘱上,而是报纸报道,算不算遗嘱。”

              ———肯定不算。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是在遗嘱人意志清醒的情况下、在至少有两个非利害关系人在场作证的条件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要么有录音,要么有文字。
42# 李旧苗

“看看老季在大跃进和文革时写下的文字,再看钱的文字,这就是我上面所说的,“有其师,必有其徒。”

       ——————不同意旧苗这话!钱文忠对恩师一片真情,在追悼会上忙前忙后为恩师尽最后一点绵薄之力,何错之有?只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自己觊觎季老的遗产,于是也认为钱文忠这样的学生也和她们一样,公然喊出钱文忠是贼,遇到这样的事情任何人也难免愤怒,可能钱文忠不善于处理这样的事,反而把自己混到那些争遗产的小丑堆里,也够他苦恼的了。
这一点我还真是不太懂,请教老金,子女可以随意拿走父母的财物?那还要制定遗产法干什么?直接拿走不就行了?
李旧苗 发表于 2009-7-24 10:50
直接拿走会有利害关系人出来干涉的,比如张三的爸爸把遗产留给了你,他老爸死后张三直接拿走了,这时你就是利害关系人,你可以凭遗嘱起诉。
钱文忠本来就是个小丑,他和吴洪森混在一起,就是个小丑堆,有什么好苦恼的,呵呵,这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李旧苗 发表于 2009-7-24 11:06
哈,旧苗是恨屋及乌啊。
季羡林这样的国学大师,却是个很糟糕的丈夫和父亲,亲人的婚礼和葬礼他都不参加,让人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