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徐开彬: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本帖最后由 David 于 2011-8-25 20:38 编辑


【观察者按】近日,由于方舟子指责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再次把明星学者贺卫方推上了风口浪尖。贺卫
方教授多年来以其公共关怀、法学激情和充满文艺气质的法学散文广泛影响了中国文科学术界和知识青年群体,无论正面还是负面。贺卫方一直坚持中国的问题是体
制的问题,今天,我们同样认为贺卫方的学术如果有什么问题,那也绝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学术体制和传媒生态的问题。我们不希望讨论局限于个人评
价,而希望能够深化触及体制问题。为此,观察者网首发并推荐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助理教授徐开彬的文章,从中、美学术体制比较的角度分析了贺卫方学术评价
的体制意义。我们希望关于贺卫方教授学术能力的争论能够推动中国学术体制的改革,而这也可以算是贺教授的新贡献吧。
  【正文】
  近日,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博士在博客中指出,北大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这一指控在网友中激起双方支持者对垒。在贺卫方教授作出回应之前,其支持者认为,评价一个教授,不应只看论文,而要看其对社会的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吴祚来发表在东方早报的文章方舟子对贺卫方的批评有道理吗?。该文引述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称:有人攻击贺卫方,我非常困惑。……100篇所谓论文也比不上贺卫方为捍卫法治而写的一篇文章或感人至深的书信。

  方舟子认为,他无意否认贺卫方近年来在普法等方面所具有的社会影响,但是他认为,作为名牌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其本职应该是做好教学和科研,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不然,每个教授都可以以从事社会活动为理由而不从事学术研究,那学术评价就无从谈起了。
  随后,贺卫方在其博客公布了自1990年以来发表的40来篇文章,作为反驳方舟子的证据,并在微博留言:本院对于发表论文采取稍微宽泛的考量,即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与评论均视为论文。随后,方舟子在微博指出:把发言稿、对话录、书评、翻译纠错、时评、笔谈、吵架文全算成论文。感谢贺卫方,感谢北大法学院,我今天才发现我已发表了一两千篇论文!

  两位的争论其实体现了中美两国对学术研究评价的巨大差距。方舟子作为在美国受过严格训练的学者,了解一篇真正学术论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
一篇学术论文(不管是理工科还是人文社会科学),首先要系统梳理涉及此课题的他人已做过的研究和成果(就是所谓的文献综述),然后检讨还有什么尚待研究或
现存研究的缺陷,从而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的必要性,接着介绍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如何系统分析所搜集的数据或资料,然后详述研究的结果,最后讨论研究结果的
理论与实践意义,并指出不足和将来研究的方向。这样一篇内容系统的文章,基本都有1万字或者印刷出来 20页左右。而国内的文科期刊,则充斥着那种脑袋一拍、发感想式的缺乏系统论证的评论式文章,往往也只有那么36页纸,也被计入学术论文之中。笔者在检索国内文献时,经常看到这种所谓文科论文,不禁感叹不已。
  基于这样的差距,再看贺卫方的论文,也就容易理解两位的争论了。按照美国的学术论文标准,笔者核对贺卫方在其博客列出的93年以来所发表的39篇文章
90年与92年的两篇文章确实属于学术论文;方舟子指控的是93年以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第5篇和第23篇属于学术论文,但不属于学术期刊
论文,因为它们是被载于作者自编的书中而不是经过同行盲审发表的。其次,只有第6篇和第36篇是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最后,其他的文章,正如方舟
子所说的,都是评论性文章,不属于研究性学术论文。比如其列出的论文第4篇:《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 109页。一篇真正的论文,应该系统论证如何做法律翻译,而不是仅靠选取几个翻译错误来举例,就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再比如第10篇: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这样区区3页的小评论,也根本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如第12篇: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这样复杂的涉及新闻传播与法律两个领域的课题,区区3页纸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阐述,该文也只是一篇简单的感想式的评论,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再如第13篇: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第811页,也只是个总结性评论。
  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链接并用蓝色强调(估计是其比较欣赏的一篇)的英文文章(第39篇,共4页),发表在The ChinaQuarterly,也是一篇评论文章。该期刊在贺文的上面就有一个加了粗体的标题“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该刊对所有文章分别标明了“Article”(论文)/“Research Article”(研究论文)、“ResearchReport”(研究报告)、“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BookReview”(书评),可见不同类别的文章分量完全不同,评论文章与书评不属于研究论文,分量最轻。美国的学者也会偶尔发表3-5页的书评或评论,但这样的文章在学者的评估中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最根本的还是要发表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一个学者即使发表上百篇评论文章和书评,如果没有足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能被评为副教授更不用说教授了。学者们在自己的简历和职称考评中,往往会自觉地把评论性文章和书评单独列出来,而不会与研究论文放在一起,以免误导评估人员。另外,学术著作中被收录的文章也会单独列出来,因为这些文章没有期刊论文那样经过多次严格的盲审。
  作为北大也是中国最好的研究型大学,其教授有义务对自己的研究领域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而不能沉迷于蜻蜓点水式的过于简单的评论。这样只会给年轻学者
树立坏的榜样,轻轻松松就可以做出大量的论文。当然,鉴于贺卫方教授这样的老一辈学者其学术训练是在80年代完成,而且也没有读博士的经历,也是
能够理解的。
  鉴于这一事件,笔者觉得有必要介绍美国人文社会科学对教授的评价体系。首先,美国有3000多所大学,但只有250来所研究型大学(也就是有资格招收
和培养博士的大学),美国的主要科学研究也都出自这250所大学。另外的3000来所大学属于教学型,只承担本科和硕士的培养。相应地,这3000来所教
学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教学为主,对研究的要求很低甚至根本没有,教授的工作压力比研究型大学小,收入比研究型大学也相应要低些,学术荣誉也少些。
250所研究型大学,对教授的评价,主要以研究为主,而研究则主要以发表在本领域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来评价,包括期刊的档次和影响因子。一般来说,人文社
科领域刚博士毕业的助理教授,每年要在本领域学术期刊发表1.52篇左右的文章,并且应该有2篇或以上发表在最顶尖的期刊,6年后才能升为副教授并同时
拿到终身教授(tenure)职位,否则必须走人(达不到要求被迫离开的大约占60%,竞争残酷)。从副教授升为正教授,要求也是如此。那些拿到终身教授
职位的副教授和教授,虽然终身教席让他们可以不必再发表文章,但是,如果没有研究课题并与最新的研究保持同步,没有博士生会找这个教授指导,也会被同事鄙
视和背后议论,所以他们也会自觉地经常发表学术论文,比如我系上两名60多岁的正教授同事都还在继续发表学术论文。
  美国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不同的评价体系,对国内的大学有借鉴意义。现在国内对什么档次的大学,都要求教师们发表论文,是对他们时间和社会资源的巨
大浪费,也催生了论文期刊和低质量论文甚至抄袭的泛滥。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划定200所左右大学为研究型大学,其他大学为教学型大学,确定不同的评价体系
(如对教学型大学教师90%的考评以教学评估为主,学术论文只占10%甚至更低)。关停大量的专业性不强的综合性期刊(如各省都有多个名为某某社会科学的
期刊,这种期刊的编委没有专业能力对所有人文社科领域的论文作出评估)和质量不高的专业期刊,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压缩期刊每期的文章数量至5-8篇以内
(美国的文科学术期刊大都如此),并在审稿过程中严格采取盲审制度,主编和编委定期选举轮流。只有这样,才能将学术期刊论文质量逐步提高,只让最优秀的论
文得以发表,减少垃圾论文。
  有人认为国内的人文社科领域论文滥竽充数的多,就觉得自己不发论文是保持清白之身,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思路。在国内人文社科学者的学术论文中,还是有
少数经过系统研究做出的高质量的文章。如果自己是一名有水平的教授,就应该兢兢业业地、甘于坐冷板凳地做出高质量的学术研究与论文,给年轻学辈作出榜样,
这才是研究型大学知名教授应该具有的风范。否则,身为研究型大学的教授却不愿潜心从事学术研究,那是对学术资源与教授岗位的浪费。作为教授,要知道如何平
衡学术与社会参与。笔者发现学术界也有一个潜规则,就是那些在媒体知名度越大的学者,其学术水平往往不怎么样,因为把过多的时间用于四处演讲、经常在
媒体抛头露面,做学术和坐冷板凳的时间也就不够了,学术水平自然也就不行了。学术日新月异,不进则退。
  作者简介:徐开彬,美国天普大学传播学院战略传播系/大众媒体与传播博士项目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