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的前提是对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有了真诚地歉意,有表示悔过的行动。对主贴中打人的那位男士,宽容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对方毫无忏悔的意思,我觉得就应该追究到底,否则就是软弱的表现。
我儿子(我儿子十一岁)的班主任就比较过分,又是逼着他们在学校吃饭,又是逼他们订低劣的杂志,任何违逆者,轻则批评甚至写检讨。我儿子表示一定抗争,我不反对。我老公就坚决反对,他到不是怕儿子吃亏,我儿子是精明人,有分寸的,第一他不会与老师争吵,仅仅是不交钱,当然他也有底线,实在是扭不过也会自己转弯的。我老公认为不应该与老师对立,更不应该把老师想抽成的事实告诉孩子,他认为这样会培养仇恨。这种毫无原则地给老师涂油彩,我儿子根本不会相信,这样只会让他对大人的教育理念产生怀疑。抗争是给这个老师的贪欲敲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