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法制改革

汉文帝被推上皇帝宝座后,考虑要争取民心来作为刘姓皇朝的统治基础。那什么才是最好的争取民心的途径?当时普通百姓最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善政”?

严刑酷法的遗害

大家都知道,点燃秦末农民起义导火索的正是秦朝自己的法律。陈胜、吴广带的一批服兵役的农民走到大泽乡,因为暴雨,已经没有办法按时赶到服役地点。于是吴广号召大家说:根据法律,我们服役迟到就要全部被砍头。一样是死,大丈夫要死就死个轰轰烈烈,不如大家一起造反!

现在我们知道,吴广的这段话引的法律很可能只是他动员群众的手段,事实上根据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国法律条文,服役迟到只是训斥、并延长服役期间而已,并没有直接的死罪。不过他这番话居然就使900多个百姓一致决心造反,说明秦朝的法律确实不得人心,早就给人们以过于严酷的深刻印象。后来陈胜、吴广发动的这场秦末农民起义,它的主要口号就是“诛暴秦,伐无道”。可见秦法与暴政确实是当时百姓痛恨的焦点。

刘邦入关后,宣称当时关中“父老苦秦苛法久矣”,于是来个“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这大概只是一个政治姿态,现在一般都认为“约法三章”本身或许只是对于刘邦所率领的楚人军队的约束,表示楚军有侵犯秦地百姓的,也要按照法律处理。后面那句全部废除秦国法律的说法,很可能只是后来史记作者的发挥,不会是当时的真实情况。试想,从秦国故地人们看来,操着鸟语的入侵军突然要废除本地已实行了一个半世纪之久的法律,难道会非常安心的拥护这支外来军队?

实际上刘邦集团的主要领导成员都是秦朝的低级官吏,他们熟悉的只是秦朝的法律。萧何进入咸阳秦皇宫,搜集了全部的户籍、地理资料,很可能也带走了秦国保存在皇宫的最权威的那部法律的抄本。因为按照《商君书》的说法,秦国的立法是这样的:宫中保留的法律文本为最权威文本,丞相府做一个抄件,让各地官吏抄写复制回到当地遵循。发生疑问的,到丞相府来查对,仍然存疑的,就要请求皇帝核对王宫保存文本,并以宫中的原本为最终文本。等汉朝的统治一稳固,萧何整编原来秦朝的法律,略加删改,就作为汉朝自己的法律颁布。

从现在发现的吕后统治时期的汉朝法律(保存于湖北张家山汉墓)来对比秦国的法律(保存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看,语言、风格极其相近,内容相同的条文连文字的变化也不大。有些史籍记载的、刘邦和吕后时期曾经宣布废除的一些秦朝法律大多仍然保留。

比如从当时的刑罚种类来看,秦律与汉律是完全一致的,主体都是残害罪犯身体的“肉刑”,主要有毁容的“墨刑”,割鼻子的“劓刑”,砍去罪犯前脚掌的“斩趾”,破坏罪人生殖功能的“宫刑”。所有的罪犯在接受肉刑后还要从事各种苦役。而且这些苦役都是终身服役,分为“城旦舂”:男犯为官府筑城,女犯为官府舂米;“鬼薪白粲”:男性罪犯派去从事伐木之类的苦役,女犯被发去从事粮食加工的苦役;“司寇”,就是要为官府担任侦查犯罪或在边境充当敢死队性质的侦察兵。这些苦役犯实际上都成为官府的奴隶,子子孙孙都没有人身的自由。即使被朝廷大赦赦免后,他们仍然不得居住在普通的村落里。必须被隔离,编成专门的一种户籍,“城旦舂”以及受过肉刑的编为“隐官”。

另外一个由秦朝延续过来的刑罚,就是严厉的犯罪连坐制度。比如有一部专门的《收律》,规定凡是被判处“鬼薪白粲”以上刑罚的罪犯的家属一律都要“收孥”,被收孥的罪犯家属号为“收人”,被分配到各个官府衙门去充当“隶臣妾”,就是为官府提供勤杂劳务的奴隶。当时的政府勤杂工作一律是由这些“隶臣妾”承担,以至于在专门的《仓律》里,有大量关于“隶臣妾”生活待遇的标准:夏天给多少口粮、多少服装的“治装费”,冬天给多少口粮、给多少“治装费”。而且还要区分“老”、“小”,以及工作性质等等来确定发放标准。

废除、改造这些残酷的法律,这是汉文帝所面临的第一大社会问题,也是铸造他以行仁政的形象出现的关键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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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木匠的工坊
在这张西汉初期墓葬壁画线描图里,可以看到被施刑的罪犯,有的没有腿,有的披头散发,有的被毁容,有一批手持刑具的行刑人员,也有围绕观看的官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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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收孥连坐

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汉文帝即位后第三个月,在熟悉了朝廷政务后,他采取第一个重大步骤,便是发布了“尽除收帑相坐律令”的诏书。

他在下达的诏书里提出:“法律,应该是施行治理的最公正的工具,是用来禁止暴行、保护好人的。可是现在的法律却规定,凡是被认定为犯法的,就要连坐罪犯的无罪的父母、妻子、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并将他们收为奴隶,朕非常不赞同。有关部门讨论将这个法律全部取消掉。”

这时候他还远远没有在朝廷中建立起自己的威信,占据朝臣主体的是将他推上台的功臣集团,并不拿他的这个命令当回事。他下令有关部门讨论,而有关部门给他的报告全都是一样的:就是不应该废除这个法律。有关部门的意见都说:“百姓不能自己管好自己,所以才要用法律来禁止。连坐他们的家属,就是要使他们有所顾忌,不敢轻易的犯罪。这是很久以来的传统法律,还是不要更改的好。”

汉文帝立即予以严厉的批评,说:“朕听说法律正当的话,老百姓就遵守,判刑公正的话老百姓就服从。更何况引导百姓趋于向善的人,正是官吏。官吏既不能正确的施加引导,在老百姓犯了错后又用不公正的法律来加罪处罚,这不是反过来残害人民的暴行吗?怎么可能禁止百姓犯错?朕看不出保留这个法律有什么好处,请进一步讨论。”

朝廷的有关部门只得表态:“陛下对百姓施加莫大的恩惠,恩德宏大,实在是臣等所不及的。请按照诏书,废除收帑以及亲属连坐的法律。”

这些和汉文帝改革意志作对的“有关方面”,应该是在当时的两位丞相周勃、陈平的率领之下的。他们是既得利益集团,看不出有什么改革的必要,尤其是觉得没有了连坐,对于百姓的威吓手段就打了折扣,对于维护自己的权威实在是大大的不利。而汉文帝以施行仁政的大道理,很快赢得了对于朝臣集团的第一个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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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诽谤妖言罪名

秦朝设立诽谤、妖言罪名,用来对付被认为是批评朝廷、危害统治的言论,实行思想专制。秦始皇就是因为认为那些在背后议论他的博士及其弟子是在诽谤他,实行“坑儒”的大屠杀。

这些以人们的言论来定罪的法律,是秦朝法律最为人们痛恨的。汉朝统治者出于笼络民心的目的,曾经几次宣布要废除这项恶法,可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比如吕太后掌权时,曾经下诏书说:“前日孝惠帝曾经打算废除三族罪、妖言令,讨论没有结果,惠帝就驾崩了,现在应该把这些法令废除。”这应该是她为了自己继续掌权而玩弄的一个政治手段。是为了加强对朝臣的控制,后来也就没有下文了。

汉文帝当政后的第二年,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的五月份,汉文帝又下令废除诽谤妖言罪。

他在诏书中说:“古代为了治理天下,在朝廷专门设立接受百姓建议‘进善之旌’,以及供百姓批评DG的‘诽谤之木’,用来使国家的治理政令畅通、表示欢迎批评的进谏。现在法律有诽谤妖言的罪名,使得群臣不敢尽情对国家提出建议,皇帝没有办法知道自己的过失。怎么能够迎接远方的贤良人士?把这些罪名废除了!另外,百姓之间有时因为怨恨互相暗中进行诅咒,有的人后来又去官府告发,官吏就当作了‘大逆’罪名来追查;在追查中听说百姓有其他的言论的,官吏又会作为诽谤来处理。这些都是小老百姓愚蠢无知而导致的死罪,朕很不以为然。从今以后,有告发别人诅咒的,官府不得受理。”

这是汉文帝发起的法制大改革的第二个重大步骤,这次没有受到什么阻碍,丞相周勃领导下的有关部门都很快贯彻了改革,正式废除了这项最容易被恶人、官吏用来害人的罪名。

到了他当皇帝的第七年冬十月,汉文帝又下令将司法权力进一步集中到地方政府,禁止列侯及其太夫人、夫人、以及诸侯王子,二千石级别的官员,不得擅自抓人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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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子上书引发改革契机

把这两个最为当时百姓所痛恨的残酷法律废除,只是汉文帝法制改革的一个起步。他仍然孜孜不倦的在寻找将法律推向文明、人道的机会。酝酿着要对中国传统以来的、以肉刑为主体的刑罚体系实行重大的改革。

这个机会终于他当政的第13年的时候来临。

汉文帝十三年(前166),齐国看守太仓的官员淳于意犯了罪,应当受刑。奉皇帝诏令而将他逮捕送到长安进行审判。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当被逮捕准备上路的时候,环顾四周哭成一片的母女,他骂道:“只怪我只生女儿不生儿子,遇到急难的事没有用处。”

他的15岁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听后,很是悲哀,于是就跟随着父亲的囚车,长途跋涉,到了长安。

在长安,淳于缇萦向汉文帝写了申诉书,其中说:“小女子的父亲是个小官,在齐国为官时,人们都称赞他办事廉洁公正。现在偶然触犯了法律要被处判。我所忧伤的是被处死的人不能再生,受过肉刑的人不能再恢复原状,就是以后想要改过自新,也失去了改过的途径。小女子情愿没入官府为奴婢,来赎换父亲要受的肉刑,使父亲可以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她的申诉很感动,为此就下诏说:“我听说在古代圣王虞舜的时代,在罪犯衣帽上画某种图像,或给罪犯穿上与常人不同式样和颜色的衣服,就表示处以某种刑罚,然而百姓没有犯罪的,这是何等崇高的政治清明境界啊。现在法律有黥、劓、斩左右趾三种肉刑,然而犯罪却并不因此而减少,这罪过的责任在哪里?难道不是因为我的恩德浅薄,而且教化不明吗?我自己觉得非常惭愧。正是教化不明而使无知的百姓陷于法网。《诗经•大雅•洞酌》中说:‘和乐而平易近人的君子,百姓把他当成父母。’当今百姓有过错,还没有对他进行教化就滥施刑罚;即使罪犯以后想改行为善,却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我非常怜悯他们。刑罚重到截断人肢体、深刻人肌肤,终身不能消除的地步,这是多么的惨痛而不道德啊!这难道是‘为民父母’的意思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律条来代替它;下令规定以罪行轻重判刑,在服刑期内不逃亡的,期满后释放为平民。把我的这些意思具体拟订为法令。”

这段言论提出了废除肉刑的三个理由:第一是肉刑威慑力并不足以制止或减少犯罪,第二个是百姓犯罪的原因主要在于教化不够,应该给百姓在犯罪后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和途径;第三是肉刑过于残酷,不道德、不人道。

汉文帝这个诏书还提出了改革方案的两大指导原则是:一是要用其他的刑罚来代替肉刑,二是对苦役刑罚也要规定时限,废除将罪犯作为官府奴隶的制度,所有的苦役刑徒都有可能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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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律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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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方案

按照秦汉不成文的立法惯例,皇帝的一般性的指示“诏”或者“制”,只具有针对特定事项、特定对象,在特定时间内具有最高效力,各级官府必须遵循无误。但是官府并不能直接援引这样的指示来作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方针。如果皇帝觉得自己这项指示有必要成为一项规范性文件的话,他会在自己的指示后面加上一句话“具为令”或者“著为令”,有关部门就要按照皇帝的指示的范围拟订出一个法律草案,再报告皇帝,皇帝“诏曰可”(指示可以)后,这就成为一条叫做“令”的法律,具有了普遍的、长久性的规范。当然大臣觉得有必要为某些事项立法,也可以提出立法建议,由皇帝批示“诏曰可”后成为法律。不过凡是“令”的法律条文,一般都保持着原来的立法过程,谁建议的、谁提出草案的、最后皇帝如何批准的。等到发布这条法令的皇帝死了,如果他生前发布的“令”被认为有必要成为永久性法律的,就会被归并到法典“律”的有关篇目里,并删除原来的立法过程,成为单纯的法律条文。

汉文帝的这个改革指示,明确要求“具为令”,就是要有关部门来提出具体改革方案。于是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拟订了法令条文,上奏说:“肉刑是用来禁止奸人的,已经由来很久了。陛下下达圣明的诏书,怜悯百姓万一犯了罪一受刑罚就终身受苦,打算改行为善也失去了途径,这是出于陛下的盛德,是臣等所不及。臣等谨慎讨论后请定律:改黥刑为髡钳(剃光头发胡须、脖子上戴一个6斤重的铁钳)城旦春五年,改劓刑为笞三百,改斩左趾刑为笞五百。其他如犯斩右趾、杀人而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等罪名,或者在裁判确定后又犯笞刑以上罪名的,要全部弃市处死。完(保全罪犯头发胡须)城旦舂三年后转鬼薪白粲一年、再转隶臣妾一年,即可释放为民(总共5年);鬼薪白粲三年后转隶臣妾一年,即可释放为民(总共4年);隶臣妾二年后转司寇一年,然后可以释放为民(总共3年);司寇二年后可以直接释放为民;髡钳城旦舂一年后,转为完城旦舂,以后按照完城旦舂处理(总共6年)。臣等昧死请求皇帝批准。”汉文帝立即下诏批准。

这里将原来判处“斩右趾”的罪犯索性直接判处死刑,是因为当时初次犯罪要“斩趾”的,都是斩去左足的前脚掌,所以被判处“斩右趾”的都是再次触犯需要判处斩趾重刑的罪犯,说明罪犯犯罪受罚后依然毫无悔改之心,就不再给他改过的机会了。同样道理,犯罪被判刑不及执行就又犯要判处笞刑(原来的劓刑、斩左趾这样的重罪),也要直接处死。至于故意杀人后立即自首来试图保命的、官员贪赃枉法的,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因此也不惜直接适用死刑。

这个代替肉刑的方案中有关被判刑的刑徒规定刑期的内容,是根据罪犯苦役的等级来考虑的,并不完全直接以时间来划分。但它为以后规整的有期徒刑制度奠定了基础,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早的有期徒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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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的改革

由于汉文帝的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病,比如改肉刑为笞刑的数目太多,往往罪犯已被打死,还没有打够数目——实际上人并不很经打,按照明代小说里的说法,真正用竹板狠打,即使是“壮勇过人”也只要个七八十板子就足以致命。因此后来的班固曾经在《汉书•刑法志》里批评这个改革方案说:“名为轻刑,实则杀人。”

还有一件很令人疑惑的事情,就是在汉文帝废除肉刑的诏书、以及丞相、御史大夫提交的改革方案里,都没有废除宫刑的内容。可是据《汉书•晁错传》载汉文帝十五年,晁错在对策中称颂文帝的文句,有“肉刑不用,……除去阴刑”。可见汉文帝当年废肉刑应该是包括废除了宫刑。而《史记•景帝本纪》载景帝元年诏,称颂汉文帝“去肉刑,……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因此从废肉刑诏书未提及宫刑问题来看,很可能在这之前汉文帝曾经下达过诏令将宫刑废除。

那么为什么司马迁在《史记》里并没有正面记载废除宫刑的事迹,难道这不是一件重大的值得歌颂他心目中最理想的君主的事迹吗?

这大概只好从司马迁这位记述者的倒霉遭遇去揣测了。司马迁为了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结果被汉武帝判处了宫刑。为了完成《史记》,他忍辱负重,没有以死抗争,但内心深处的伤害,大概是会阻止他来记述汉文帝废除肉刑的事迹。尤其是这样记述的话,很有可能被汉武帝认定是在以古讽今,批评朝政,会导致《史记》全书被毁,使他打算“藏于名山、传之后世”的下半生目的全部消灭。于是他只好曲折的记载汉文帝废除宫刑的事迹,而后来班固写《汉书》,好像也没有全面梳理汉武帝之前的资料,没有能够在文帝的本纪里明确废除宫刑的时间。在他特创的法制史篇目《刑法志》里,有关废除肉刑的那段记载还有漏简的可能,因为按照现在的版本,文字虽然能读通,意思却是有点跳跃的。日本学者滋贺秀三、中国学者张建国,都曾试图复原那段文字——本系列所引的就是张建国先生复原的。想来班固也不打算得罪依然保留了宫刑的东汉皇帝,有意识的将废除宫刑的记载模糊化。

以后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进一步推进刑罚改革:先后两次减少笞刑的数目,斩左趾的笞五百下减为二百下,劓刑的笞三百下减为笞一百下。汉景帝还颁布一个专门的《箠令》,具体规定了执行笞刑的刑具尺寸、重量、规格,并且规定只能由一个人行刑,不准中途换人。这样才使得受刑人得以保全性命。景帝还废除了磔刑,改为弃市。并且规定被判死刑者可以选择改为执行宫刑,将宫刑作为死刑的代替刑罚。

汉文帝废肉刑,是世界法制史上的大事。在当时以及以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在世界各地仍然流行严重残害人们身体的肉刑。中国率先废除了原始野蛮的身体残害刑,比欧洲几乎早了两千多年。比如在东罗马帝国时期,法定刑有砍手、砍脚、割鼻、割舌、阉割、刺瞎等残害刑。这些刑罚在1532年的神圣罗马帝国《卡特琳娜法典》中仍然被大量采用。欧洲中世纪时期还有“剪刑”,在犯人的身体上用剪刀剪开一个或几个V字形的口子,再往伤口处灌盐水,浇上熔化的蜡油或铅汁。这在法国大革命以前的欧洲是很常见的。和中国古代的墨刑相近的烙刑到18世纪末依然是最主要的附加刑,如法国在盗窃犯身上打上一个百合花烙印,英国在“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时期,对流浪汉打S形烙印等。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触发这场改革的缇荧上书和汉文帝的诏书,都强调刑罚的目的在于使人“改过自新”,认定刑罚的目的应该是教育、教化,并不仅仅是一种对于罪人的报复、或者仅仅是一种对于潜在的罪犯的威吓。这在世界法律文化史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让犯罪的人在承受处罚后,能够有朝一日回归社会,这是一种极其超前的观念。

俗话说“安居乐业”,汉文帝大规模改革法制,使人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免于来自于政府力量的恐惧,使朝廷得以“仁政”的崭新形象树立于民间,与直接行使管制、容易引起与民间冲突的地方官吏们拉开了距离。不过仅仅给予民众一个比较人道刑罚体系,能够“安居”,实惠好像还是不够,还需要一点更好的甜头,能够让人们“乐业”。这就是汉文帝的另一方面的施政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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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轻徭薄赋

“德”的一个主要涵义是“得”,要给人有所得,才是“德政”。汉文帝深深的了解这一点,在进行法制大改革的同时,他的另一手就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据说西汉刚建立那时,社会处在长期战乱之后,壮年男子都被抓了当兵,老弱病残还被拉夫为当+局有司运送军需,从事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整个社会物资极其匮乏。朝廷也很穷,连皇帝也凑不齐一色的4匹马来拉车,将相大臣们很多只好坐牛车上朝,百姓家里也都没有积蓄。有的时候粮食价格涨到每石要“万钱”,一匹马要卖到“百金”(理论上讲“一金”等于“万钱”,也就是说一匹马要卖到100万钱或者要用100石粮食来换取)。即使在战争结束的十多年后,马还是非常贵重的资源。比如在湖北张家山出土的吕后时期的《津关令》里,有一条是长沙国给中央政府的报告,请求将长沙国驿站的备用马匹额度提高到10匹。

汉文帝上台的时候,汉朝社会经济应该已经有所恢复,不过大的起色应该还没有,还有待于一个更好的时机。

三管齐下的剥削机器

战国时孟子已经说过,他那时的臣民要在三个方面为朝廷做贡献:粟米之征,布缕之征,力役之征。因此他建议有道德的国君应该“用其一,缓其二”,如果同时实行其中的“两征”,老百姓就要有饿肚子了;如果同时开征这三样,那老百姓就要妻离子散了。

孟子当然只是一厢情愿而已。不过他的这个说法大概是一种客观的描述吧。按照这个说法,各国君主对于臣民的剥削有三个方面:“粟米”是针对土地占有人的,只要有土地就要缴纳粟米,据说原则上是按照收获量的十分之一,号为“什一”。“布缕”是针对户头的,按照男耕女织的经济状态,家庭也是纺织品的生产单位,要向朝廷缴纳纺织品(布匹、绢帛)。“力役”针对的是成年男性,每年要为朝廷义务劳动一个月,以及为朝廷服兵役。

后来秦朝及汉文帝上台前赋役制度的详细情况现在还不太清楚,但可以认定的是,确实存在这三管齐下的既定方针。

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建立了以军功为本位的二十等爵位制。据说规定如果百姓能在战场上斩敌一甲首(甲士的首级)或告发一个奸者(罪犯)就可以升爵一级。而每升爵一级,就可以获得国家授予的100亩耕地、9亩宅地。从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汉初(下限为高后二年,即公元前186年)《田律》和《户律》来看,这种向人户授予土地的作法至少一直维持到了汉代初年,有着非常完备的制度。

这两个法律规定的各爵位以及平民的每户受田数额为:关内侯95顷(每顷100亩),大庶长90顷,驷车庶长88顷,大上造86顷,少上造84顷,右更82顷,中更80顷,左更78顷,右庶长76顷,左庶长74顷,五大夫25顷,公乘20顷,公大夫9顷,官大夫7顷,大夫5顷,不更4顷,簪袅3顷,上造2顷,公士1顷半(150亩),普通平民公卒、士伍、庶人(被主人解放的奴隶、或者是主人都死亡后自动获得解放的奴隶)都是1顷,作为罪犯贱民的司寇、隐官都是50亩。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彻侯可以得到105宅,关内侯95宅,大庶长90宅,驷车庶长88宅,大上造86宅,少上造84宅,右更82宅,中更80宅,左更78宅,右庶长76宅,左庶长74宅,五大夫25宅,公乘20宅,公大夫9宅,官大夫7宅,大夫5宅,不更4宅,簪袅3宅,上造2宅,公士1宅半,作为平民的公卒、士伍、庶人每户1宅,司寇、隐官半宅。

每年8月间进行户口申报。在立户前没有得到过田宅、或得到的田宅不足额的,可以请求补足,但是宅地只能补授接邻的。各地如果有立户后受田宅不足额的情况,各地官府汇总上报朝廷。在官府有新土地时(没收罪犯的土地)时,按照爵位及先后次序授予。所授予的土地应该是可以耕作的,否则受田者有权拒绝。受田后发现无法耕种的,允许退换。所受田宅允许买卖,但是将从政府获得的“受田”转让他人、或者出卖后,就不得再次申请。除非是官员或者是为皇帝服役的人员,其余人等买宅地必须是与原宅接壤的。

受田宅者承担向政府交纳田租和藁税(禾草)的义务。根据《史记》、《汉书》等史籍的记载,秦的田租按照收获量的征收十分之一,汉高祖登基后作为政治措施曾宣布“什五税一”(十五分之一),后来又恢复“什一”。汉惠帝登基的公元前194年,正式确定汉朝的田租为“什五税一”。汉代的藁税与秦国完全一致,也是每顷3石为标准。在当地政府刍藁(马料)已经够用的情况下,也允许受田者以铜钱缴纳,每顷55钱。只有相当于原来卿一级以上贵族(即左庶长以上的各级爵位)可以免除田租和藁税。

这种由政府向私人授予土地的制度不应该仅从其字面上的意义去理解。当兼并战争战火渐渐平息、人口逐渐恢复增长时,政府是否拥有足够的土地(包括荒地资源)能够按照这项制度来授予土地?这相当值得怀疑。但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实际上这也可以是一种包容性很强的制度。它建立在政府拥有相当的荒地资源基础上,同时也是一种包容、承认民间私人已经拥有的私有土地,并且将这些私有土地纳入国家税收体制的制度。每户人户在立户时应“名田宅”,即申报已拥有的土地,如果按照其社会地位已经足额,就不发生土地的授予,而是承认所拥有的土地为合法的私有土地,并按照申报的土地面积征税。因此《户律》明确规定:没有向政府申报户口而拥有田宅、或者是将自己的名字附在他人户名后申报的、以及为他人附带申报户口的,都要处以“戍边二岁”的处罚,田宅则予以没收。因此我一直怀疑,实际上汉朝的所谓“田租”是按户征发的,以爵位占有土地的标准、以及一个常年的收获量来确定征收田租的数额。

秦汉时“布缕之征”转化为货币税,主要是“算赋”。史书上说秦“头会箕敛,以供军费”,很多后人以为是按照人头征谷物。现在根据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的资料,当时是按照人的身高来确定是否成年,政府征收的铜钱以“千钱一畚”(每1000钱装一个草包)来封存的,倒确实可以想象官吏到居民家中集合家庭人口,拿了丈量身高的标尺一一按身高点数、装钱进畚箕的样子。

汉高祖到了汉中称王后就开征“算赋”,15岁以上到56岁男女一律征收,每人每年120钱,商人和奴婢加倍征收(240钱/年)。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未婚成年女子的算赋每年600钱。除了算赋外,其他的人头税种比较混乱。据说住在王侯封国的百姓要缴纳“户赋”,200钱/年/户;还要缴纳由封主转交给皇帝的“献费”,大约是63钱/年/人,如此一来,住在封国的人户实际负担与住在各郡的人户差不多。

秦汉时期最使人民感觉痛苦的,还是“力役之征”的徭役制度。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承担兵役,和平时期的服役期为两年,战时不定期。据说一年到边防服役为“戍卒”,一年到各野战军服役为“正卒”。服役的时间不包括前往报到地点的路程时间。服役时期好像国家只配给作战盔甲服装,其他衣物是要自备的。云梦睡虎地秦墓里出土的一封士兵“惊夫”和“黑”的家书,说是他们服役的地方非常寒冷,请求家里为他们捎去钱财买棉衣。另外,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为朝廷义务劳动一个月,还得搭上来回的路程,这叫做“更役”。另外地方政府征发的修补城墙、修整道路、维护“禁苑”(皇帝打猎游玩的野生动物公园)之类的劳役,还不包括在内。

[ 本帖最后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4-13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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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从第4节开始全部都需要重新来写,没有旧稿可以利用了,因此更新将不再定期 ,敬请各位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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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徭薄赋

汉文帝上台后先是尽力使民众立即获得好处,在上台后的第二年借着立太子和立皇后的机会,宣布“赐天下民当代父后者”——就是所有的嫡长子都自动获得一级爵位,并且对于天下孤寡老人、孤独穷困、超过了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所有九岁以下的孤儿都赐予一定数量的布帛、米、肉。

不过他也很快意识到这样的直接恩赐是朝廷财政系统根本无法承担的,更好的办法是立刻展开对于这三大吸血系统的调整。

在登基后的第六个月,他就下诏:“令郡国无来献。”也就是宣布取消各郡国每年向皇帝的上贡。

需要解释一下的是,在汉文帝当皇帝的时代,“皇室宫廷”与“朝廷政府”是分离的。70多年前研究者已经指出,直到汉代初年,皇室宫廷仍然具有自己独立的财政系统,也有自己的管理队伍。皇室宫廷的财政收入是单列的,比如上述的“献费”,以及来自于皇室禁苑的收入等等是皇室宫廷独享的,皇室宫廷的费用都由此来支出。替皇帝管理财政的专门机关就是“少府”。在皇室宫廷服务的人员称为“宦皇帝”,替朝廷服务的称为“官吏”,也是并列的法律称呼。可以想象,为皇帝服务的“宦皇帝”者的报酬也是由皇室财政来开销的。

汉文帝宣布禁止各地对皇室宫廷的献费上贡,显然应该是做一个姿态,表示从皇室带头做起来为民众减轻经济负担。

到了下一年的正月,汉文帝下诏说:“农,天下之本,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意思是农业是天下的根本,在京师设置“籍田”,由皇帝亲自率领农民耕种,收获的粮食用作供奉祖庙的供品。至于这个“籍”字究竟如何解释,各家注释观点不一,有的说是“帝王典籍”的意思,就是皇帝亲自耕种的“样板田”。也有人说“籍”就是“借”的意思,借助民力来帮助皇帝耕种。有人反对说,整件事情都是皇帝带头农耕,怎么是借用民力?因此这个“籍”是亲自“蹈籍”的意思。反正这是皇帝亲自出面作出的重视农耕的高姿态。

九月间,汉文帝再次下达“重农之诏”,要求各地政府重视农业,关心农业生产。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我们已经知道法定的田租率为十五税一,减半征收,实际就是“三十税一”。这就是要朝廷及各级官府都要实行财政紧缩了。

后来汉文帝经常使用田租减半征收的办法。比如在他即位十二年时,因为晁错的建议,宣布田租减半征收。下一年,借着废除肉刑的机会,又下重农之诏,并颁“除田之租税”的诏令,全部取消田租的征收,同时颁布“除戍卒令”,取消当年的戍卒征发。

另外根据《汉书•贾捐之传》的说法,汉文帝时,“丁男三年而一事”,即把成年男子每年应服的一月“更役”,减少为每三年服一个月的更役。而根据《汉书•贾山传》载其《至言》一文中的说法,汉文帝曾将国家仓库里的绢帛十万余匹赐予贫民,曾经立法规定,家里有九十以上老人的,可以有一个儿子免役免税;家里有八十岁以上老人的,全户只需要缴纳“二算”。

大幅度减少皇室及朝廷收入,皇帝及百官们的供应、军政事务的花销如何解决呢?汉文帝的方针是开源还是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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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流的措施

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政府要在财政上“开源”的途径并不多。汉文帝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思路,因此为了让民间得到实惠,汉文帝能做的只好是“节流”。
       
从登上皇位的那天开始,汉文帝就废除了自古以来贵族进餐时要乐队在旁奏乐的惯例。省下了宫廷的一笔开销。他入住的宫廷是他老爸在丞相萧何动用了大量民力建设的,到了他当皇帝,再也没有扩建。有一次他打算在宫廷的园林中修一个露台,他还要把土木工匠叫来,询问工价费用。土木工匠回答说大概要花“百金”。汉文帝一听,立刻说:“一百金,是10户中等人家的家产了。我奉用先帝的宫殿,一直怀着羞愧的心情,唯恐辱没先帝。还要这个露台干什么!”
       
秦汉时期的皇室拥有大量的超级大园林,这些园林分布在今天的关中、陕南、山西等地,每个都有上百平方公里,供皇帝在其中打猎游玩。汉文帝当了皇帝以后,不再圈占建立新的园林,相反,还经常在灾荒发生的时候,允许民间灾民进入禁苑打猎、采集野菜。
       
从出土的秦始皇时期的铜车马来看,当时一辆马车的技术含量非常高,可以合理的推想,马车的造价不菲。汉文帝减少了皇帝装备的车马数量,也没有增设皇帝的仪仗队,节省了皇室的开销。

汉文帝不是一个喜好奢侈的皇帝,他要求自己宠爱的妃子慎夫人,穿着短衣裙,裙裾不拖到地面上。他居住的卧室里,悬挂的帷帐也都没有刺绣装饰,又节省下大量的人工。这样形成宫廷风尚,推广到社会。

历代皇帝的一个巨大耗费是建造坟墓。汉文帝和所有的皇帝一样,一登基就照例建坟墓。但是他的见识比较高,下令他的“霸陵”开凿于山崖中,不另起坟丘。装饰物都是砖石的,陪葬的物品都采用陶器,禁止使用金、银、铜、锡。正因为如此,后来所有的盗墓贼都会霸陵失去兴趣。

汉文帝对自己皇室宫廷采取如此紧缩政策,对于朝廷政务自然也要尽力压缩。当然百官的俸禄是不能减的,那就是为自己树立了太多的敌人。能够着手节俭的,只能尽力减少政务开销,首当其冲的就是军费。

汉文帝登基之初,任命了自己的亲信为卫将军,统一指挥长安地区的驻军,号为“卫将军军”。不过到了下一年,汉文帝就认为军事形势已经缓解,宣布解散卫将军军,卫将军仍然设立,但是军队集群规模缩小,除留下小部分现役士兵外,大多数士兵退役复员,回家乡务农。

对于驻扎在各边疆的边防军,汉文帝也进行了很大的调整。首先是依靠对外关系的改善,来缓和边境局势。比如对于今天广东地区起兵反汉的南越国,没有急于派兵镇压,而派出老资格的外交家陆贾,与南越国王赵佗谈判,重新和解,恢复和平局面。对于北方的匈奴,汉文帝沿袭吕后以来“和亲”为缓兵之计的既定政策的同时,加紧向关中地区移民,增加兵源。为了加强边郡兵源,文帝十一年(公元前169年)接受晁错的建议,征募农民往边防线一带移民,号为“移民实边”。汉文帝将沿边各郡转变为战时体制,给予各边郡郡守军事指挥权,不仅可以指挥调动各地到边郡服役的戍卒,还有权在当地征发兵役,应付紧急情况。各郡由郡尉担任日常的军队组织训练,太守在战时为最高指挥官,有权临时决断,无须请示朝廷。尤其说太守是行政长官,还不如说是军区司令。汉文帝时云中太守魏尚平日每5天宰头牛慰劳士兵,军营市场的租税给士兵改善伙食。得到士兵爱戴。有匈奴入侵就带兵反击。后来只因为上报战功多报了6个首级,就被逮捕判刑。说明对太守的考核是以边防为主的。著名的飞将军李广在哪一个边郡出现危机时就被紧急调任,在40多年里先后担任过7个边郡的太守,威名远扬。

西汉边郡军队主要任务是防御小规模的侵扰,军队分散部署,固守据点。在边境线设候、障之类的堡垒,有候官、障尉、候长。这些据点相隔白天目视所及的距离,发现情况白天燃烟、晚上点火,传递消息。汉文帝的军事战略是在判明匈奴的主要进攻方向后,朝廷再出动野战军。如公元前166年匈奴14万骑兵入侵,斥候到达距长安不足两百里的甘泉(今陕西淳化一带)。朝廷紧急征调军队,在长安、上郡(今陕西榆林一带)、北地郡(今甘肃庆阳一带)、陇西郡(今甘肃临洮一带)这4个地区集结,形成对陕北高原上匈奴军队的袋形半包围态势。但汉文帝的战略是避免与匈奴大规模会战,听凭匈奴饱掠月余后退走。公元前158年匈奴再次大举入侵上郡,汉军也相应集结于长安附近的霸上、细柳、棘门,以及北地郡、飞狐口(今河北涞源一带)、句注山(今山西代县一带),防备匈奴南下或东进。但当时汉朝的经济实力还养不起这些临时征发组编的大军,匈奴退走,集结的野战军也就解散。

通过运用这种“灵活反应”防御战略,大大节省了动员常备军的费用,减轻了民众的负担,为朝廷积蓄实力争取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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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的推动者

汉文帝当然不可能接受过经济学的教育训练,不过非常奇怪的是,从他当政后采取的一系列有限的社会经济政策来观察,我们今天甚至可以说他是一个市场经济的拥护者和实践者。

在汉文帝登基后的第五年四月,汉文帝宣布了一条意义深远的法令:“除盗铸令。更造四铢钱”。也就是说开放钱币铸造权,另外改变货币形制,将秦始皇以来的“半两钱”改变为“四铢钱”。

在秦国及秦代时期,铸币发行权由朝廷垄断。秦始皇建立起后人称之为“黄金铜钱并行本位”的货币制度。黄金、铜钱都可以起到货币的五大职能,不过黄金为“上币”,以“鎰”(20两)为单位,主要起支付(如皇帝的赏赐)作用,以及重大财产的价值尺度,和贮存作用;铜钱为“下币”,主要起流通作用。铜钱的形制统一为外圆内方的圜钱,重半两(当时以24铢为一两),铜钱上的铭文也是“半两”。汉朝建立后,沿袭这一制度,只是将黄金的单位从“鎰”改为“斤”(16两)。不过由于经济衰败,朝廷发行的货币有限。铜钱减重现象严重,市面上流通的半两钱大多经过剪凿,方孔越掏越大,圆廓越剪越小,形同“榆荚”,号为“荚钱”,重量根本不到半两,往往只有4、5铢重量。剪凿下来的铜都化作了民间盗铸的“私钱”。

按照当时的法律,货币犯罪处罚极重。比如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国“封诊式”(司法文书格式样本),有一条关于告发、逮捕盗铸铜钱罪犯的“爰书”(司法笔录):某里两位士伍抓获了两个个盗铸铜钱的男子,缴获了110个新盗铸的铜钱、两组铸钱的模具,到官府来报告。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判罪的法条,但从抓获的记录来看,这类犯罪属于重点打击对象。

按照湖北张家山汉墓出土的西汉初年的《钱律》,铜钱有磨损剪凿痕迹,只要能够看得出文字的、不是铅锡质的;黄金不是纯正的,仍然要流通,有借口拒收的,要“罚金四两”。故意销毁铜钱的为铜器的,要按照重量计算为赃,以盗窃罪处罚。伪造黄金的,“黥为城旦舂”。盗铸铜钱的,要“弃市”(死刑)。帮助他人盗铸、以及发行私铸钱的,都按照盗铸处罚。能够抓捕一个盗铸钱罪犯的,“予爵一级”。

现在汉文帝把这一整套法律全部废除,民间只要能够按照政府规定的铜钱形制、质地进行铸造,就是合法的货币,允许流通使用。而且铜钱的重量一举降低到民间实际流通中的“私钱”重量,却仍然维持“半两”的虚名,确认货币贬值三分之二。但是仍然严禁以铅、锡等金属铸造劣质货币,要处以毁容的“黥刑”。

这是非同小可的重大变革。它牵涉到国家控制的矿山要同步向民间开放,民间的交易完全依赖市场规律调节,支付结算完全依靠双方认定的货币媒介,政府不再干涉。可这是否是汉文帝深思熟虑、与廷臣周密讨论后采取的政策?在现在能够看到的史书里居然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们只好合理的推想,因为这个自由铸币政策被历来的史学家认为是汉文帝的一个污点,所以史学家们都采取孔夫子传下的《春秋》笔法。司马迁索性就根本把这件事情忽略不记录,班固的《汉书》则采取这样简短的、四个字的记述。相反。倒是留下了贾谊、贾山极力劝阻汉文帝采取这一政策的一些言论。

贾谊的意见是这样的:他以为禁止发行劣质货币的刑罚虽然很重,可是面对丰厚的利润,铸造发行货币的人总是会情不自禁的以身犯法。他说过去禁止民间私铸时,有的严重的县份每年会上百起盗铸案件,牵连到上千人,现在放纵自铸就好比是悬挂法律来诱使百姓,使百姓坠入陷阱。另外,他以为百姓私铸后,各地的铜钱有轻有重,交易时或者要贴、或者是减,会使市场混乱,官府没有办法可以应对或者加以引导。他还以为放纵百姓私铸铜钱,农民就会不去耕种而去开矿,减少粮食生产,种地的好人越来越少——贾谊是激烈的从道德伦理角度论述问题的重农主义者——经营商业的奸民越来越多,只好用重刑来镇压奸民,伤害更多的民众。不过他也说,现在如果是禁止私铸的话,办法不妥当,也会伤害民众,所以关键是用铜做货币这件事本身就是大错,应该把全国的铜都收禁,不让流通。

很奇怪的是,汉文帝虽然一贯很佩服贾谊的才学,可是在这件事情上,几乎把贾谊这长篇大论放在一边不过问。

贾山的反对理由是:“铜钱,不是可以使用的器物,是用来转换富贵的。而富贵这件事,应该是人主操作的把柄,让百姓来铸钱,就是让百姓和人主共操权柄,不可长也。”这样高度政治化的、从皇帝权力高度立论的劝告,也没有能够打动汉文帝。相反汉文帝还认为他的意见过于“激切”,只是出于开言路的原则,才没有给他加一个罪名。

由于从现有的极其有限的记载来看,贾谊、贾山都没有说汉文帝放纵私铸是受了谁的欺骗,史籍的记载也没有说当时究竟是哪个谋士为汉文帝出了这个主意,我们只能相信这个政策是汉文帝自己的,是出于他自己的“圣心独断”。

能够从这个改革政策中得到好处的,显然应该是商人。商人有了自行铸币权利,可以自由投资手工业和商业,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又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不过这样的推论是有问题的,在当时的环境里,并没有同等的“求富”起跑点。史书里记载的最著名的铜钱发行者,一个是汉高祖刘邦的侄子(就是那个弃国而逃的第一位代王的儿子)吴王刘濞,另一个是汉文帝的“佞幸”、“弄臣”邓通,出现了“吴、邓氏钱布天下”状况。

刘濞控制着今天长江中下游的广大领域,在豫章有铜山。汉文帝废除盗铸罪后,刘濞组织了大规模的矿山开发,并且“即山铸钱”,招引各地的盲流到吴国来从事手工业,就在矿山附近建立起铸钱的工场,大量发行铜钱。

邓通,是蜀郡南安(今四川乐山)人,原来是个宫廷里划船的奴隶“黄头郎”。只因为有一次汉文帝做梦登天,梦见有一个黄头郎在自己身后推了一把。结果后来在宫廷坐船时见到邓通,与梦中的黄头郎形象一样。把他叫过来一问,名字正好又是邓通,不正是“登而通天”的吉兆!从此把邓通带在身边,宠信无比,直到把邓通提拔为“太中大夫”。邓通为人也比较谨慎,不乱说。偶尔在上朝的时候对群臣不礼貌,被丞相申屠嘉叫去臭骂一顿。汉文帝估计申屠嘉骂够了,才派了使节到丞相府去赦免邓通,传话说:邓通是朕的弄臣,请丞相这次放过他。后来汉文帝请了人给邓通相面,那相面的说邓通生来穷命,将来是要饿死的。汉文帝很不高兴,说:“能让邓通富的不就是我吗,怎么可能贫穷?”于是索性将蜀郡严道(今四川蓥经)的铜山赐予邓通,让邓通承包开发,发行铜钱。号为“邓氏钱”。

发展市场经济还有一个障碍:战国时代保留下来的重重关卡。秦汉时出于过去各国割据、军事对峙的传统,人员物资不能在各地区间自由通行,只有持有朝廷发放的证件“传”才可以过关。汉文帝在当政的第十二年,宣布撤销全国所有的关卡,过关不再需要通行证件,所谓“除关无用传”,以促进各地区之间的交通和货物流通。

汉文帝对于自由经济的热爱一直维持到了他统治时期的最后阶段。在他死前一年,他还进一步放松对于社会经济的管制政策。规定各地诸侯停止每年的上贡,开放各地的皇室园林,允许百姓进入园林。进一步缩减宫廷服役人员的数额以及宫廷的开支。发放赈济贫民的粮食。甚至明确规定百姓可以买卖爵位。

一般都认为,汉文帝时期社会经济得到了恢复与发展。表现在农业方面,除了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个体小农经济获得了发展之外,还出现了专门种植经济作物而致富的单一经济经营户,正如司马迁在其《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说:在武帝之前,早已出现了许多拥有“千树枣”、“千树栗”、“千树楸”、“千亩漆”、“千亩巵茜”和“千畦薑韮”的单一经济作物经营者。随着单一经济作物经营者的出现,全国各地的农副产品也形成了地区分布的特征,如齐地“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鲁地“颇有桑麻之业”;越、楚之地,也“通鱼盐之货,其民多贾”;燕代之地,善“田畜而事蚕”;渤海与碣石这些地区,也有“鱼盐枣栗之饶”;巴蜀地区,“亦沃野,地饶巵、薑、丹沙、石、铜、铁、竹、木之器”。这些不同地区产品特色的形成,一般都认为萌始于文帝时期。

由于各地区桑麻种植与养蚕业的盛行,就为纺织业的发展准备了条件。仅以1972年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西汉前期的纺织品来说,就有绢、纱、绮、锦、刺绣与麻布等多种丝麻织品;在这些丝麻织品之上,还饰以各种动物、云纹、卷草及人物等花纹,其色彩之鲜艳,织、绣之精美,达到了巧夺天工的程度,说明西汉前期的纺织手工业的高度发展。

同样“千亩漆”的经营者的兴起,无疑是漆器制造业兴起后的产物。反过来,它又会推动漆器制造的发展。上述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五百余件包括食器、沐器、酒器和装饰性器皿的漆器,就是以反映出包括文帝时期在内的西汉前期漆器制造业的发达水平。

汉文帝实行弛山泽之禁、除关津检查制度和允许自由冶铸政策,直接导致了西汉前期冶铁与铸币业的发展,所谓“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工商业兴盛发达。

法制改革与“轻徭薄赋”是汉文帝施行“仁政”的两大举措。“仁政”的推行,大大改善了皇帝与民众的关系。不过在一个不知道投票选举为何物的社会,争取民心对于统治者的意义并没有我们现在想像的那般大,实际上所谓民心的向背,在未取得统治权力以前是进行战争动员的阻力大小问题,在已取得政权的前提下就成为间接的、防止民众支持反叛力量的问题,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转移民间不满情绪——由针对皇帝转向针对官员——的手段。民心并非是支持皇朝及皇权的直接的力量,皇权所需要的,是要在已有的既得利益集团格局里进行“掺沙子”,将下层社会集团的一些人提升到高层,来平抑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防止这些集团势力过大,以至于威胁到皇权。

上文已经提到,汉文帝曾通过连环计将功臣集团的代表人物周勃变相放逐,并收回长期被功臣集团掌握的军事指挥权。他将自己的代国带来的臣子一举提拔到九卿的地位,又将封了侯爵的功臣大多赶到封地去养老,他是否认为已经足够了?是否还需要更多的符合他要求的“沙子”来掺到朝廷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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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自觉的梦游人 于 2008-4-16 19:46 发表
不过在一个不知道投票选举为何物的社会,争取民心对于统治者的意义并没有我们现在想像的那般大,实际上所谓民心的向背,在未取得统治权力以前是进行战争动员的阻力大小问题,在已取得政权的前提下就成为间接的、防止民众支持反叛力量的问题,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转移民间不满情绪——由针对皇帝转向针对官员——的手段。民心并非是支持皇朝及皇权的直接的力量,皇权所需要的,是要在已有的既得利益集团格局里进行“掺沙子”,将下层社会集团的一些人提升到高层,来平抑既得利益集团的势力,防止这些集团势力过大,以至于威胁到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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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太高,实在是高!
惭愧惭愧!

实际上这一段是在昨天开一个极其无聊的会议时忽然想到的,或许会议气氛影响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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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扶植新锐

维持均衡局面

汉文帝在当政后处心积虑削弱汉朝建立后权势过于强大的功臣集团,试图在几个既得利益集团之间形成更为均衡的局面。尽管他使用“列侯之国”的办法,把居住在长安的功臣集团主力排除出能够威胁到中央的位置。但是汉文帝并不想操之过急,他依然小心翼翼地继续让功臣集团在朝廷政治方面保持一定的地位。

最明显的标志是,汉文帝依然维持由功臣集团来掌握“三公”大位局面。总是将功臣集团的代表人物安排在丞相、御史大夫的位置上,依次替代。他任命的丞相,先是推他上台的大功臣周勃、陈平,以后换上另一个功臣灌婴。

灌婴为相一年后死去,汉文帝顺理成章的把长期为御史大夫的张苍任命为丞相。

张苍是阳武(今河南原阳)人,在秦代时是御史,是主管档案管理的,不知为了什么事情犯下罪过,弃官逃回家乡。刘邦率领军队经过阳武,张苍就投奔了刘邦军队。后来又不知什么罪过犯了军法,被判处腰斩,被剥光了俯身趴在处刑的“质”(垫板)上,正好刘邦的大将王陵经过,看到他身材长大,一身的白肉,吩咐把他拉起来看一下,觉得这人是为“美士”,杀了可惜。赶紧要侩子手刀下留人,自己赶去找到刘邦,请求刘邦赦免了张苍。张苍以后就在刘邦的朝廷里成为文职管理人员,长期担任的都是行政管理工作,接连担任了几个边国的“相”。被汉高祖封为北平侯,食邑1200户。吕后当政时,张苍在淮南国为相。就在周勃发动政变的期间回到京师,担任了御史大夫。

在张苍之前,汉朝的将相公卿都是武将出身的功臣。张苍算得上是第一个文官丞相,与汉文帝提防武将擅权的本意相符,而又不至于得罪功臣集团。而且他与武将功臣集团的关系因为王陵的缘故,也是非常的融洽。他本人一直将王陵当作自己的父亲,细心侍奉。王陵病死后,他仍然侍奉王陵的妻子。当了丞相后,每到官府“休沐”(公假日),总是先到王家侍奉王陵夫人后才回家。

张苍喜爱的是天文历法学术,酷爱读书。他以为汉高祖是在十月间进入关中的,因此沿袭了秦的“水德”,应该崇尚黑色,以每年的十月为岁首。他还按照“水德”进行推演,改革音乐的乐律,度量衡的标准。而汉文帝改革法律,他也是本着“水德”赞同并帮助施行的。

本来这样一位经常抬眼望天、沉迷天文大事的丞相,对于喜欢自己亲自施政的汉文帝来说,真是太合适不过了。可是想不到的是,在张苍当了多年丞相后,一些儒生开始吵吵汉朝应该有自己的“德”,汉朝灭了秦朝,按照五行相克的说法,应该是“土克水”,汉朝应该是“土德”。这大概是自我感觉越来越好的汉文帝本人也喜欢的说法,因此儒家的这个说法逐渐的开始被提到朝廷上来。

就在张苍当了14年丞相的时候,有个原来鲁国地方的儒生公孙臣上书,正式建议汉朝改奉“土德”,并预言将有“黄龙”出现。汉文帝把这个建议批给张苍,张苍当然予以驳回。可不久后,地方上果然上报说有“黄龙”现身,于是文帝下诏召见公孙臣,还任命公孙臣为博士,起草有关“土德”的历法制度。张苍觉得好没面子,就称病不出,撩挑子不管事了。

按照中国古代政治一般规律,一旦某一个大臣失宠了,很快就会有人站出来揭发他的罪行。张苍怠工没几个月,就有人揭发说张苍推荐任命的某个官员有重大犯罪行为。汉文帝下诏责备张苍,张苍只好自动提出辞职。

汉文帝原来打算任命自己的小舅子窦广国为丞相,但唯恐打破势力平衡,只好在犹豫了一个月后,又在功臣集团中选任了申屠嘉为丞相。

申屠嘉也是武将出身的功臣。刘邦起兵后,申屠嘉以“材官蹶张”(能够拉开强弩的弓弩步兵)跟从刘邦,汉朝建立后被封为关内侯。以后逐步升迁为御史大夫,处在三公位置上,按照惯例,应该继任丞相。汉文帝把申屠嘉任命为丞相,封故安侯。

申屠嘉为人廉直,从来不接受私人的拜谒。汉文帝对他也比较放心。当时汉文帝宠信太中大夫邓通,不仅给了邓通赏赐“累巨万”,还曾经到邓通家吃饭。有一次申屠嘉入朝,邓通站在汉文帝身边,对申屠嘉没有礼貌。申屠嘉很恼火,在谈完政事后,说:“陛下幸爱群臣,可以让他们富贵;可是朝廷的礼节,不可以不严肃。”汉文帝把这意见当场顶回去,说:“你别说了,这是我的个人爱好。”想不到申屠嘉回到丞相府,发出正式文件,要召见邓通,并说明,如果邓通不来的话,就要杀了邓通。邓通害怕了,先去看望汉文帝,请求庇护。汉文帝是个政治家,绝不会因为这些小事得罪功臣集团的代表。因此他要邓通立即去丞相府,说:“你先去,等一会我再派人来叫你。”邓通见丞相,除掉了头上的冠、光着脚给丞相叩头。申屠嘉端坐着,也不还礼,大声斥责说:“朝廷是高皇帝的朝廷,邓通你这小臣,竟敢在宫殿上没有礼貌,是大不敬的罪过,应该处斩。执法吏,给我把他拿下,立刻执行!”邓通吓得拼命磕头赔罪,一脑门子都是鲜血,申屠嘉还是不松口。汉文帝估计申屠嘉气也出够了,派出使节拿着代表皇帝权威的符节来召唤邓通,并传话向丞相道歉:“这是我的弄臣,请丞相放过他。”

显然,汉文帝时期功臣集团还是一个重要的势力集团,汉文帝并没有直接与之冲突的打算,那么他如何在既有的格局中来贯彻自己的政策?他依靠谁来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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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朝廷里掺沙子

汉文帝从上台之初起,就抱定了要自己牢牢把持决策大权的宗旨。他已经看透把持朝廷的功臣集团为了保住既得利益是不想也不愿有所变革的,为此他需要引入其他的力量来给朝廷里掺沙子,来帮助自己决策。

史书上说,汉文帝登基后,每次上朝、散朝,经过侍从队列时有侍从“郎”、或者是文武百官队列中有臣子向他上书的,他都会立刻制止车辇,接受上书。回到宫内仔细阅读,上书所言不可用的就收藏,有可用的建议的就采纳,都有一个称赞的回复。

他还尽力直接要求群臣向他提出建议。在他登基的一年多后,发生了一次日食。他借着这个由头下诏请求群臣给他提出建议:“群臣都要思考朕是否有过失、以及知见所不及之处,立即上书来告诉。发现有贤良、方正的人才,能够直言提出建议的人,推荐给朕,来补正朕的不足。”

汉文帝首先注重的是从自己的侍从队伍里寻找帮手。前文说起过,汉朝初年的时候,“宦皇帝”与“官吏”是两个系统的,前者原来只是为皇帝服务的侍从系统,可是汉文帝却从这些侍从里挑选了一些谋臣帮手,并逐渐将他们派到政府部门担任官吏,从而开始将这两大系统合一为皇帝直接指挥的官僚队伍。

汉文帝时期最重要的谋臣之一是袁盎。袁盎的籍贯是楚人,他的父亲因为参与盗匪而被迁徙到关中地区,从此在关中地区落户。袁盎哥哥袁哙先进入到官吏队伍,而袁盎在吕后的侄子吕禄那里为“舍人”。汉文帝即位后,袁哙保举自己的弟弟为汉文帝的侍从“中郎”。

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周勃为丞相时,有点居功自傲的倾向,袁盎以“功臣”与“社稷之臣”的区别劝告汉文帝,汉文帝接受了他的意见。不过袁盎对事不对人,后来周勃被捕时,也是袁盎极力为他辩解。

汉文帝进宫不久就喜欢上了一个太监赵同,经常和赵同亲密接触。赵同由此不免有点作威作福。袁盎的侄子袁种是汉文帝的常侍骑士,为汉文帝看管符节,与汉文帝同进同出。他通知袁盎汉文帝出巡的时间,袁盎在道旁等候,见汉文帝挟着赵同坐一辆车,就在车前俯伏拦路,高声上奏说:“臣听说天子所与共六尺车舆的人,都应该是天下的英豪。今天的汉朝即使没有英雄好汉,陛下为什么却要与‘刀锯余人’(受过宫刑的人)同一辆车!”汉文帝笑了,立刻叫赵同下车。赵同只好哭着走在车旁。汉文帝由此把袁盎提拔为侍卫队的首领“中郎将”。

汉文帝喜欢乘马车飞驰的感觉,有一次从霸陵回来,打算从陡坡飞驰而下。袁盎骑马在旁侍从,拉住缰绳不让马飞奔。汉文帝说:“你是不是害怕了?”袁盎说:“臣听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明的皇帝不应该轻易冒风险。现在陛下要赶着六匹骏马拉的马车下山,万一有马惊车败,即使陛下自己无所谓,那谁来侍奉高皇帝的宗庙和太后呢?”汉文帝于是止住了马车。

汉文帝宠爱慎夫人,在宫殿里经常与慎夫人同席而坐。有一次汉文帝带了皇后及慎夫人等后宫人员到上林苑野餐,袁盎作为侍从引导慎夫人坐到下席。慎夫人火了,不肯入坐。汉文帝也发火了,站起身来退到帐篷里。袁盎赶上前去劝说道:“臣听说尊卑有序则上下和。现在陛下既然已经立了皇后,慎夫人只是妾的身份,妾和主人难道可以同坐吗!这正是失尊卑的体现。而且陛下喜欢慎夫人,多给点赏赐也就是了。陛下如果这样疼爱慎夫人,那真可能是要害她,陛下难道忘记了吕后将高祖最喜爱的妃子戚姬砍去手脚做‘人彘’的惨祸吗?”汉文帝醒悟过来,叫他去向慎夫人说明,慎夫人也很感激,赐给袁盎“金”五十斤。

袁盎反对汉文帝过分娇宠皇族的做法,为此后来被派到陇西地区去当“都尉”,成为地方军长官。以后又被派到皇族齐国为相。不久又被派到吴国为相,走的时候袁种劝袁盎说:“吴王骄横了很长时间,有很多奸诈的事情。如果要弹劾他,他都不用报告皇帝,直接就派人杀了你。你不如经常与他喝酒,乘酒多劝他不要造反。”袁盎果然用了袁种的计谋,和吴王的关系搞得很好。

任满回到朝廷后,有一次袁盎在路上遇到了丞相申屠嘉,他下车拜谒,可丞相只是从车上还礼。袁盎很没有面子,就亲自到丞相府第求见。申屠嘉把他晾了很长时间才接见他,袁盎跪下请求说:“请屏左右,我们密谈。”丞相说:“你要是说公事的话,请到丞相府去与我的部下接洽,他们报告我,我再去向皇帝上奏。如果是想说私事,我可不接受私人的请托。”袁盎跪着说:“您为丞相,自己觉得比得上陈平或周勃?”丞相说:“我比不上。”袁盎说:“对呀,您自己都知道比不上。陈平和绛侯周勃是高皇帝的助手,平定天下后为将相,并且还消灭诸吕势力,恢复刘姓皇室。您不过是个射弩的步兵,累积功劳才不过是一个郡的太守,没有大胜、攻城的大功劳。陛下从代国来到朝廷即位后,急于招致天下的贤士大夫。皇上每天都在闻所不闻,明所不知,日益变得圣智;而您却杜绝自闭,打算钳制天下的口舌而日益愚蠢。上有圣主,下有愚相,您不久就会有灾祸了。”申屠嘉果然害怕,接连下拜请袁盎到内室坐下交谈,说:“我是鄙野之人,确实不明智,幸有将军教导。”从此袁盎又成为丞相的谋士,成功的掺入了朝臣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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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出家的法官

汉文帝在推进法制改革的同时,也需要变革沿袭秦朝而来的苛求百姓罪过的司法传统。在即位的当年,就将治绩考核第一的河南太守吴公提拔为主管朝廷司法的廷尉。又过了两年,就把他亲自考察、并加以信任的张释之任命为廷尉。

和历史上许多著名法官一样,张释之也是个半路出家的法官。他出身于富豪之家。年轻时以家产超过五百万钱的资格,到朝廷做“骑郎”(皇帝的侍从,没有俸禄,衣装也要自费),做了10年,也没有捞到过一官半职,心灰意懒,有点想回家不干了。正在这时,发生了汉文帝继位的事件。

汉文帝登上皇位后,正需要在朝廷各个部门中安排真正忠实于自己的臣下,着意在没有元老贵族背景的在京人员中发现、培养干部。当时主管皇宫警卫的中郎将袁盎,是张释之的朋友,就顺势推荐张释之补上了个“谒者”的差使。

谒者是皇帝的近侍,算是直属于皇帝的官职,有机会和皇帝说上话。张释之见汉文帝励精图治,就经常向皇帝建言,说得头头是道。汉文帝嫌他太罗嗦,要他别讲大道理,要讲实用的,而且是现在可以实施的。张释之就讲一些秦朝政治教训,分析汉朝建立以来的政治得失。汉文帝觉得张释之的这些议论很对胃口,不久就提拔他当了侍卫的头目“谒者仆射”。

有一次汉文帝到皇家园林的上林苑视察,查问苑中野兽情况,一连问了十多个问题,主管的上林尉居然一个问题也答不上来。旁边有个“虎圈啬夫”(掌管虎圈的小官)赶紧代替长官回答,说得有板有眼。汉文帝不高兴了,说当官难道不正是要这样的吗?要陪同在旁边的张释之传达命令,要拜这个啬夫为“上林令”,负责管理这个规模巨大的园林。张释之却拖延着不去传达命令,汉文帝催问的时候,他就向文帝劝谏说:“陛下认为绛侯周勃——当时是丞相——是个怎样的人?”文帝说:“这是个忠厚长者。”张释之又问:“那您觉得东阳侯张相如是个怎样的人呢?”文帝也说:“也是长者。”张释之于是说道:“绛侯﹑东阳侯人称为忠厚长者,而这两个人都不是能说会道的。所以用人光看能讲话是很危险的,秦朝就是重用刀笔之吏而迅速灭亡。今天陛下因为这个啬夫能说会道就越级提拔,臣恐天下随风靡靡,都争口辩而无其实。”汉文帝果然接受他的意见,没有提拔这个啬夫。

没几个月,汉文帝又提拔张释之担任管理进出宫殿车马的公车令。有一次太子和梁王一起坐车,到了禁止车辆通行的司马门还要往里闯,张释之上前阻拦,指控太子和梁王犯了“过司马门不下”罪,判处罚金四两。汉文帝向太后检讨自己“教育儿子不谨慎”,经太后同意派出使者宣布赦免太子和梁王,张释之这才放了他们。

汉文帝是个好皇帝,他并不因此就怨恨,相反更欣赏张释之的胆识,反而提拔他为“中大夫”。不久又任命他为中郎将。没过几个月就让他担任了主管司法审判的廷尉。

张释之担任廷尉后,很快就直接和汉文帝发生了冲突。

有一次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突然从桥洞下跑出一个人来,惊了汉文帝的坐骑。汉文帝很恼火,要侍从把那人送到廷尉去法办。张释之审理后判决这个人是“犯跸”罪,处以罚金四两。汉文帝说:“这人惊了我的马,还好我的马性格温顺,否则把我摔下来还了得?你怎么敢只判罚金?”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有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法外加重刑罚,就会使法律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了信誉。何况当时陛下叫人杀了他也就算了,既然交给廷尉处理,廷尉是天下最公平的机构,一旦倾斜了,各级法官都会仿效,执法不一,百姓怎么能够安居乐业呢?”汉文帝好久才平息了怒气,说:“廷尉说的对。”

又有一次有人偷了宗庙里汉高祖牌位前供奉的玉环,张释之依照法律,认定是“盗宗庙服御物”罪,判处罪犯弃市。汉文帝大怒,说:“我把这罪犯交你办,是要判他族刑(杀了罪犯一家子),你怎么敢按照法律来向我汇报?这不是我侍奉祖先宗庙的意思。”张释之赶紧下跪,取下头上戴的冠,叩着头说:“法律这样的规定已经是很重了。死罪总是要有等差的,如果盗宗庙服御物就族诛,那么万一有人盗长陵一抔(pou)土(对于盗墓的委婉的说法,长陵就是汉高祖的陵墓),陛下再怎么来加重处罚呢?”汉文帝想了好几天,和太后商量后,最后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决。

张释之在汉文帝的时候担任了七年多廷尉(前177—前170),他在廷尉任上执法如山,民众称颂说有了张廷尉,天下没有受冤枉的人。纠正了秦以来司法官员苛求罪名、为自己积累政绩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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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谋士

汉文帝时期最出名的谋士是贾谊。贾谊从小就是闻名于家乡洛阳的神童,18岁时,已经能够流利背诵《诗经》,熟练阅读解释古书,诸子百家都能融会。当地的河南太守吴公非常器重他,把他招到自己门下为谋士。汉文帝登基后,听说吴公在当年的考核中名列全国第一,就把吴公招到长安来当廷尉,贾谊也随之到了长安,并很快被吴公推荐给了汉文帝。汉文帝与他交谈后,立即将他任命为博士。

贾谊在汉文帝因日食下诏“求直言”后,立刻给汉文帝上书,提倡“重农”。贾谊说:“《管子》这本书里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自古以来从没有听说过百姓衣食不足却可以大治天下的。古人云:‘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产有时间而花费没有穷尽,天下的物力就必定要减少。因此奢靡是残破天下的主要原因。”他以为汉朝建立以来,公私的积蓄都还很少,万一有灾难发生百姓只好出卖自己的爵位和子女。所以他建议现在应该把百姓都赶去务农,使天下各食其力,抓紧积蓄,这样才可以使人民乐得其所,安居乐业后才可以大治天下。

汉文帝接受了他的建议,不过并没有像他建议那样采用禁止“游食”、处罚懒惰等激烈手段直接驱赶百姓务农。而是采用更温和的办法,就是自己亲自去耕种土地,来为臣民做出表率。同时强调各地积蓄物资,无论官民。

贾谊才20来岁的小伙子,在朝廷众多博士中年纪最轻,可是每当汉文帝下诏请博士讨论皇帝将要发布的诏令,各位老先生都讲不出什么道理,只有贾谊滔滔不绝,讲的头头是道,能够综合大家的意见。博士子弟(学生)都称赞贾谊的能力,是个最出色的博士。汉文帝知道了,接连越级提拔,一年里就把贾谊提拔到了太中大夫的位置。

贾谊也有很大的政治抱负。以为汉朝已经兴起了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应该进行全面的制度改革,把每年的正月重新确定,改变官服的颜色,改革政治及法律制度,重新确定官职名称,大力开展礼乐教化。他还未汉文帝起草了全面改革的方案,基本设想是把朝廷崇尚的颜色确定为黄色,崇尚的数字应该是五,所有的官职名称要脱离原来秦国秦朝的痕迹。这些看起来很迂阔、很空虚的改革,在当时却是具有颠覆性的。因为整个皇朝政治的意识形态是认为上天具有统辖一切人事的能力,人能够做的只是尽力侍奉上天,具体表现就是这些岁首啦、颜色啦、数字啦、名称啦从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是荒唐的,不具有政治因果关系的制度。

汉文帝当时即位不久,自己感觉还应该稳定为先,不愿大事改革。他仍旧坚持先进行迫在眉睫的几项改革。贾谊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为汉文帝起草了具体的废除株连收孥、废除诽谤罪名等法律改革方案,还为汉文帝起草了“列侯悉就国”的诏书。

汉文帝很欣赏贾谊的能力,打算把贾谊提拔到”公卿之位”。可是贾谊建议或参与的这些改革已经严重影响到功臣集团的利益,功臣集团绝不接受这样的人来进入到自己把持的朝政任职。于是纷纷反对,周勃、灌婴等三公都批评贾谊:“一个洛阳少年,只不过学了点皮毛的学问,一心想要擅权,搞乱了政事。”

汉文帝遭到功臣集团的全面抵抗,于是就不得不牺牲贾谊,把贾谊派到长沙,担任长沙王的太傅(老师)。

贾谊在长沙呆了一年多以后,回到长安。汉文帝立即召见他。那天汉文帝刚祭祀了上天,因此就询问有关鬼神的问题。贾谊宣讲鬼神天道,娓娓道来,汉文帝听得入神,一直听到了深更半夜,不知不觉中自己的膝盖往前移动,靠近贾谊。汉文帝很感概的说: “我很久没有见到贾生,自以为自己已经超过他了,现在才知道还是不及他呀。”

贾谊认为当时汉朝外有匈奴强敌,内有诸侯坐大,政治形势还远不容乐观,于是为汉文帝上了《治安策》,宣称当前形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认为最首要的问题是诸侯国过于强大(详见下文)。他的其他建议包括了抵制社会奢靡风气,大力发展农业;贯彻礼教,诱导百姓移风易俗,顺便带出要任命懂礼教的士大夫担任官员,因为“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陛下又不自忧,窃为陛下惜之”。表达的是儒生希望有意个更通顺的政治进阶通道的意思。他还建议建立等级制度,各类日用品都应该有等级差别。

特别是针对秦以来官吏集团对于法律的迷信,贾谊强调“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法律只是治理社会的马后炮,过度使用法律的处罚力量,“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会使百姓对法律有抵触情绪,进而与朝廷积怨。礼教才是长治久安、使百姓道德水准提高远离犯罪。

就在贾谊这次回京的前不久,发生了周勃入狱的案件。贾谊也不计前嫌,倒过来为大臣贵族说话,建议礼遇大臣、贵族,有犯罪的大臣、贵族,应该按照周代的古礼,有贪污行为的要委婉的称呼为“簠簋不饰”,有淫乱行为的要委婉的称呼为“帷薄不修”,有不能胜任职务的要委婉的称呼为“下官不职”,使他们感到耻辱,自行改正。即使犯了大的罪过,也不应该和普通人那样直接逮捕法办,而应该暗示他们自行了断。这样可以使天下之人都知道廉耻,大臣更自觉的为朝廷效忠。
汉文帝尽管很钦佩贾谊的才华,不过对于他的这些建议也是按需而取。最立竿见影的措施,是不再直接按照法律来逮捕、处罚大臣,作为向功臣贵族集团的一个姿态性质的让步。

汉文帝依然没有办法把贾谊安插到朝臣的位置上,只好将贾谊拜为自己喜爱的小儿子梁怀王的太傅。想不到的是,几年后,梁怀王骑马时不慎摔死了。贾谊为此自伤不已,心中郁闷,一年多后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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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言者

在汉文帝因日食号召群臣提建议的诏令下达后,还有一个积极进谏并被史书记录下来的建言者,他叫贾山。

贾山是河南颍川人,祖父曾是秦末的博士弟子,贾山因此受家学熏陶。他是个杂家,没有传守儒家的学说,被人认为算不上是“醇儒”。成年后在颍阴侯灌婴门下为骑士,也没有很大的前程。汉文帝下诏后,他写了《至言》,进献给汉文帝。

他在文章里以秦朝迅速败亡的历史教训为例,强调君主听取不同意见的重要性。他说君主的权势可比雷霆万钧般的强大,再贤明的人也不敢轻易开口,这样一来,君主就不会知道自己的过错。他说古代的“圣王”有各种听取谏言的制度:“史”(记录员)在君主前记录过失,工匠传诵“箴谏”(以俗谚形式劝谏),盲人传诵“诗谏”(诗歌劝谏),公卿贵族“比谏”(以事类比喻劝谏),士子传“言谏”(以语言劝谏),平民庶人在道路上批评,商人在市场上讨论,所以君主可以知道自己的过失,改正过失,“所以永有天下也”。而秦始皇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没有养老的仁义,没有辅弼的大臣,没有进谏的士子,“退诽谤之人,杀直谏之士”,周围全是拍马屁的小人,“天下已溃而莫之告也”。

贾山在文中歌颂汉文帝的种种仁政善举后,劝谏汉文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注意减少外出游猎,减少与大臣的宴会,多余朝臣讨论政事。并且抓紧设立礼教教育机构。“风行俗成,万世之基定”。

贾山这个上书实在是充满了理想主义的色彩,洋洋洒洒数千言,具体建议只有后面几项。不过以后他几次上书,都是具体的事项,尤其是激烈反对汉文帝的放任民间自由铸钱、以及广封子弟为诸侯王等等,都不再引起汉文帝的兴趣。

显然汉文帝接受群臣的建言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在涉及到有关皇亲子弟的问题时,汉文帝几乎总是自行其是。

那么,汉文帝坚持的“亲亲之道”究竟是什么用意?他为何如此固执的分封皇室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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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4-24 10:29 发表
从木匠兄介绍的一些人物,我感受到汉初人物尤其半路法官人格上的完整性,这甚至是我们这个时代仍然普遍匮缺的,中央的各路大员们,我们能从谁身上看到张的那种风骨?
哈哈,俺是打算在下几节里给星球看看这位法官的风骨后来是如何软化的,以及如何被皇帝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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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老梦的眼睛是毒的,这个连载的意思一眼就看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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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亲亲之道

现在看起来,汉文帝处心积虑的提防并排斥武将功臣集团或许是做得有点过了头,不过当年局势的判断没有事后的从容,汉文帝应该总是有他的理由的吧。

和提防并排斥武将集团相适应,汉文帝还需要扶植一些能够平衡功臣集团的力量,即使实际上很可能这种需要只是他的想像。从平民阶层提拔一些自己的侍从掺入功臣集团把持的朝臣队伍,还远远不够。

他想到的途径之一是大力扶植刘姓皇族集团,让皇族的诸侯王来拱卫皇室,防止朝臣集团再来玩一次政变的把戏。

早建太子

就在汉文帝登上皇位的3个月后,春天的第一个月到了。丞相、御史大夫等群臣请求汉文帝立即立太子。

汉文帝先是予以推辞,说;“朕已经是不德之人,即使不能够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把这个天下禅让给这位贤圣有德的人,也不应该自己先设置太子呀,这样做是向天下表明我的不德了。不要再提这样的建议了!”

在推辞中讲到“禅让”皇位的事情,显然这位皇帝还是在担心万一朝臣再来一次政变把自己赶下台,诱使群臣再来表一次忠心。

群臣当然也都明白这个道理。于是丞相、御史大夫率领群臣再来劝进:“预先设置太子,就是为了表示尊重宗庙、尊重社稷,不忘天下的意思。”这些话也可以理解为保证支持汉文帝为刘氏皇朝正式皇帝的意思。

汉文帝还要推辞,他还要再试探一下群臣对于其他刘氏皇族的态度。他说:“现在的楚王,是我的叔父辈的长辈;现在的吴王,是我的兄弟;淮南王,是我的弟弟,这些不都是可以作为皇位的候选人?现在不经过选拔,说一定要选择皇子为继任人,别人会认为朕为遗忘了天下贤能有德之人,而专门只顾自己的儿子,没有为天下担忧的意图了!”

丞相御史大夫率领群臣只好再次来表示忠心,明确推选的太子的人选:“古代的商朝、周朝都保持了上千年的太平局面,就是因为王位传子不传贤。设置继任人必须是儿子,这已经是长久以来的习惯了。高皇帝平天下为太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现在如果要放弃传子的习惯而从诸侯、宗室当中另外选择继任人,这肯定就不是高皇帝的志愿了。再讨论这件事是不适宜的。皇子刘启最为年长,纯厚慈仁,请将它定为太子。”

汉文帝这才松了口,表示同意。

这段推来推去的立太子过程,实在和3个月前群臣推刘恒为皇帝的情景相似。汉文帝都是要到群臣的话完全说尽、完全明确人选后才表示接受,同样隐含着要群臣无保留的表示效忠的意思。

作为朝臣集团极力推动设置太子的意图当然也不会完全出于一片赤诚之心。他们擅自发动政变、迎立汉文帝主要也是为了恢复朝廷的势力平衡局面。他们看准了汉文帝家族比较简单,没有强大的母后家族势力,希望能够把皇权相对不强、后族势力不大的局面维系下去。

那么在皇位继任人明朗后,汉文帝如何来对付其他的皇族?为了维护皇族在整个政治格局中的地位以及皇族内部的平衡,他在众多的皇族中扶植哪一支派、排斥哪一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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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嫌的皇侄与侄孙

汉文帝在皇族中最需要提防的就是齐王刘襄,以及他的那几个强出头的儿子。

大家都记得,齐王刘襄是在吕后死了以后第一个起兵的。他的起兵目的当然不会仅仅局限在消灭吕氏集团,应该是还觊觎着皇位。只是因为功臣集团把持的朝臣们选择了代王刘恒,作为汉文帝的晚辈,他也不能直接的提出异议,尤其是他拥有的武装并不具有与功臣集团率领的朝廷正规军队抗衡的实力。

汉文帝登基后,在大行封赏的时候,故意将反吕“首义”的齐王完全忽略。这不仅是对他觊觎皇位的警告,也是对他胆敢擅自起兵的警告。虽然齐王的三个儿子分别被汉文帝加封了二千户,但在封赏的名次排位上却是居于拥戴功臣之末的。

很凑巧的是,汉文帝登基后一年多一点时间,刘襄生病死掉了,他的大儿子刘则即位。这个国王相当懦弱,形成不了威胁。而齐王刘襄的14个儿子都被封了侯爵,只有朱虚侯刘章、东牟侯最为强悍。

又一年后,拥戴汉文帝起了关键作用的燕王刘泽也病死了。

汉文帝登基后的第二年三月,朝臣建议汉文帝将诸位皇子分封为诸侯王。汉文帝继续采用平衡手法,下诏先立赵幽王少子刘辟强为河间王,朱虚侯刘章为城阳王,东牟侯刘兴居为济北王——特别指定这两位诸侯王的王国领地各从原来齐国的两个郡割出来设置。然后才立自己的皇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刘揖为梁王。

公元前177年五月,匈奴右贤王入侵,占领了黄河河曲南部,并侵入上郡,威胁到汉朝北方边境。汉文帝亲自到甘泉发布动员令,由丞相灌婴调动指挥车骑八万五千,经由高奴()进攻匈奴右贤王;另外将京师地区的警备部队“中尉材官”全部归卫将军指挥,警卫长安。匈奴右贤王退出了塞外。汉文帝从甘泉前往高奴,顺便回到原来的代国国都太原,会见了原来代国群臣,给予赏赐;宣布免除晋阳、中都地方的百姓三年的土地税。

汉文帝在太原留连了十几天,正在怀旧的时候,突然接到报告,刘兴居造反了。

原来刘兴居在当年与群臣策动反吕的时候,起了很大的作用。群臣密谋之初,曾经许愿将赵王的封地给朱虚侯刘章,将梁王的封地给东牟侯刘兴居,都许了他们的王位。汉文帝登基后也清楚这两个皇侄原来是要立他们的父亲齐王为皇帝的,一直对他们很警惕。好在最武勇的城阳王刘章不久就病死。而刘兴居被封为济北王后,觉得自己只有小小的一个郡的地盘,非常的不满意。听说匈奴大举入侵,汉文帝集中兵力去对付匈奴,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就发兵造反。

汉文帝接到报告后,再次显示出他迅速行动的处事能力。他先解除了丞相灌婴指挥的军队集群,让军队分批回到长安。同时先在长安启用了棘蒲侯柴(陈)武为大将军,组建指挥部,接收重新集结的部队,分四个将军指挥,出动平叛。最后总兵力达到十万人,从关中出击。在这之前任命祁侯缯贺为将军,在军事重镇荥阳镇守,防止叛军突袭长安。

两个月后,汉文帝才从太原回到长安。下诏:“济北地区的吏民,在朝廷大军没有来到前就反正迎接的、或者是在朝廷大军来立即以城池投降的,一律赦免罪过,恢复原有的官爵。与刘兴居决裂来投降的,也都赦免。”

这样周密的部署下,大军集结发动攻势后,才一个月,济北王刘兴居就兵败自杀。原来那位“虎而冠”的舅舅驷钧也因此被免除了侯爵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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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二人不相容

和对齐王的态度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汉文帝非常宠爱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淮南王刘长。

刘长的出身也是极其的悲惨,他的母亲原来是被赵王?敖的“美人”,被赵王当作礼物送给了汉高祖刘邦。后来刘邦使他母亲怀孕,恰好这时,发生了贯高谋反的事件,这个“美人”不知为何也被牵连进去,被关押在河内郡。“美人”的舅舅赵兼通过辟阳侯审食其去走吕后的路子,为“美人”说情。想不到吕后妒忌成性,根本就没有去向汉高祖说明。“美人”生下这个儿子后,绝望自杀。

关押“美人”的官吏把这个不幸的婴儿带到了长安,汉高祖很后悔,就为这个孩子命名为“刘长”,交给吕后来抚养,把那个自杀的“美人”安葬在真定。后来又封刘长为淮南王。

淮南王刘长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他把从小抚养他的吕后当作了母亲。吕后也不提防他,在汉惠帝、吕后掌权时都没有受过什么罪。他是个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长大后知道了亲生母亲的事情,最恨的是辟阳侯审食其,认为一切不幸都起于审食其当时没有为他母亲去向吕后力争。

汉文帝即位后,淮南王自以为是皇帝最亲的兄弟,骄横一时,多次犯法。而汉文帝也喜欢这个头脑简单的小兄弟,知道他不会威胁到自己,即使刘长犯罪,也都尽力赦免。当淮南王来朝见时,总是陪着他到园林里打猎游玩,和他同乘一辆车。刘长称呼汉文帝为“大哥”,也不叫“陛下”。汉文帝也不见怪,还把他的舅舅赵兼封为周阳侯。

淮南王的力气非常大,力能“抗鼎”。见汉文帝这样喜爱自己,有一天就去见辟阳侯审食其,在袖子里藏了一根铁椎,见面时抽出铁椎,给了辟阳侯审食其一椎。还要自己的侍从魏敬上前把审食其的脑袋割下来,他带着审食其的脑袋,到汉文帝的皇宫前,脱了上身的衣服伏倒在地上请罪。

这样大的事件,汉文帝居然认为这是因为淮南王的动机是为了母亲,是一种孝行。竟然宣布赦免淮南王的罪行。这样一来,满朝公卿都见了淮南王害怕。甚至连薄太后、太子刘启见了刘长都怕。更不要说朝臣了。

淮南王刘长回到自己的王国,更加骄恣,出入的仪仗队都比照天子的体制,自己的下达的命令也规定与皇帝的命令效力相等。汉文帝的谋臣,中郎将袁盎多次劝谏汉文帝:“诸侯国太大,太骄横,必定要有祸患发生。”汉文帝并不理睬。

淮南王刘长越来越有离心倾向,自己颁布王国的法令,把汉朝委派的官吏全都驱逐出境。还上书请求自行任命王国相国、郡守,汉文帝也都照准。淮南王滥杀无辜,甚至关内侯爵位的人也自行判刑处置,几次上书给汉文帝,语气也很傲慢。汉文帝这才开始警惕,亲自写了书信责备淮南王,还要舅舅薄昭也写信去劝告淮南王,引西周时周公诛杀谋反的管叔、蔡叔的典故,以及刚被消灭的济北王刘兴居的例子来警告淮南王。

恰好在公元前174年发生了一起贵族谋反的事件。功臣棘蒲侯柴(陈)武的儿子柴(陈)奇勾结了70个人,打算以40辆车辆堵塞谷口,谋杀汉文帝。这个阴谋被破获后,被抓获的罪犯口供里有牵连到淮南王的。同时又有人报告,说淮南王正在与闽越、匈奴这些境外的政权取得联络。

事情涉及到了威胁到汉文帝本人的权势以及朝廷的安危,汉文帝不再原谅淮南王,反过来要严格“按法处置”。

汉朝派出使者把淮南王召到长安,由汉文帝派的专门官员审理案件。最后由丞相张苍、代理御史大夫的典客冯敬,管理皇室事务的宗正,执掌审判的廷尉一起向汉文帝上奏:“刘长的罪名应当处以弃市死刑。”

汉文帝下诏:“赦免刘长的死罪,废除刘长的王位;将刘长迁徙到蜀郡严道邛邮地方居住。”其余的同谋犯则全部处死刑。还免除了刘长的舅舅赵兼的侯爵爵位。
淮南王被关在“辎车”里,按照诏令,每个县接力以政府车马传送。

袁盎又向汉文帝进谏:“陛下一直是纵容淮南王的,没有为他安排严厉的老师以及国相,导致今天的事件。淮南王为人刚直,现在突然遭遇这样的摧折,臣惟恐突然会想不开而生病死亡,陛下就会背上杀弟之名,为什么要这样?”汉文帝说:“我只是让他吃点苦头,这就要去恢复他的身份。”

淮南王果然在路上因为想不开,绝食而亡。押送的官兵也不知道,到了雍县,雍县的县令打开缁车,才发现淮南王已经死了,赶紧上报朝廷。

汉文帝听说淮南王死了,大哭了一场。对袁盎说:“我吾不听公言,结果淮南王真的死了!现在该怎么办?”袁盎说的话令人匪夷所思:“只有杀了丞相、御史大夫来向天下赔罪才行。”

也不知道这究竟算是反话正说、还是正话反说,反正汉文帝自己有主意。他马上下令要丞相、御史将淮南王一路上经过的各县县令抓起来严加审讯,凡是没有打开缁车探视过的,全部处弃市。又命令将淮南王以列侯的规格安葬在雍,还安排专门为淮南王的守坟户三十户。

整个淮南王事件很有点奇怪,汉文帝在这个事件中的态度大起大落,先是纵容得没有道理,后来又严厉的不近人情。或许他一心想要扶植一个强有力的皇族势力代表,结果做得过了头。发现淮南王有背叛自己的可能性,又恼羞成怒。至于淮南王是否真的想造反,从他老老实实朝廷使节带回长安来看,这个可能性太小了。淮南王大概是想只要他和大哥谈一次,立刻就什么事情就没有了,可是汉文帝不知为什么这次突然就这样绝情。

隔了两千多年的我们想不通,当时的百姓也想不通。据说民间在淮南王死后传诵一首民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

汉文帝听说这个民谣后很是难受。他最注重的自己在民间形象是否因此大打了折扣?

[ 本帖最后由 老木匠 于 2008-5-1 14: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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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的拒谏

正在汉文帝为淮南王的事情伤心的时候,袁盎又求见。

袁盎为汉文帝排解说:“请陛下放宽心,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难道还要后悔吗!而且陛下有三项高世之行,单这件事不足以毁坏陛下的名声。”

汉文帝有点兴致了,问:“我有哪三项高世之行?”

袁盎说:“陛下在代王的时候,太后有病,陛下三年不交睫,三年不解衣,汤药都亲口尝过才奉给太后。这即使是孔夫子的学生、以孝闻名的曾参作为一个布衣百姓还难做到的事情,而陛下以王者之尊能够做到,比曾参的孝要更高。当年吕太后的亲属诸吕用事,大臣专制,但陛下毅然从代国只有六辆车、乘传赶来,赴这不测之渊,即使像战国时秦国贲、育那样的勇气也不及陛下。陛下到了代邸,西向让天子位两次,南面让天子位三次。远古的许由才一让天下,而陛下让了五次,比许由多让四次。况且陛下迁徙淮南王,是想让他受些苦,让他改过,只是因为朝臣有关部门在审问的时候不谨慎,淮南王才因此死亡。”

袁盎一通马屁,当面赞美汉文帝在孝、勇、让这三项美德上都远超古人,还顺便将淮南王死亡责任一股脑儿全都推到朝臣身上,使汉文帝心情舒畅了不少。于是问:“下一步该怎么办?”

袁盎说:“淮南王不是有三个儿子吗?全看陛下如何安排。”

汉文帝恢复了自信,维护皇族集团利益的既定方针也不会变化。汉文帝在两年后宣布将淮南王的4个儿子都封侯,刘安封为阜陵侯,刘勃封为安阳侯,刘赐封为阳周侯,刘良封为东城侯。

汉文帝的另一位倚仗的谋士贾谊见淮南王4个儿子同日封侯,预感到汉文帝将很快将封淮南王的儿子们封为王。又上书劝谏:“淮南王既然背上了悖逆无道的罪名,天下谁都知道他的罪过!陛下原谅他,赦免死罪改为迁徙,他自己生病死了,天下谁会认为他死得不应该!现在却又要奉尊罪人的儿子,正好是让天下人批评诽谤。这些人还都少壮,难道会忘记父亲吗!过去战国的时候,白公胜为父报仇,报仇的对象就是叔父。白公胜作乱时,不是为了取代国王,恨忿快志,亲手以刀刺仇人之胸,显然准备好了要同归于尽。淮南虽然是个小地方,可是过去黥布不是在这个地方造反的吗?汉朝能够幸存下来,只是幸运而已。树立仇人来危害汉朝,已经是策略失误,还要让他管百姓、给他积蓄财物。这样一来,不是有伍子胥、白公胜那样公然报仇的,就是会有专诸、荆轲那样的刺客暗中行刺的,正所谓借给贼寇武器,帮老虎添翅膀。但愿陛下能够预先防备!”

贾谊把话都说到如此极端的程度了,汉文帝依然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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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改错时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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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建诸侯少其力

贾谊这位汉文帝最欣赏的谋士在淮南王诸子封侯之前已经明确提出了警告。

贾谊上的《治安策》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劝汉文帝立即着手防止诸侯势力膨胀、尾大不掉。所谓当前形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其中最关键的,是诸侯国过于强大。他说原来的制度是为年幼的国王设置了丞相、太傅,可是后来诸侯王成年后,血气方刚,都不把朝廷配备的太傅、丞相不放在眼里,自行部署郡县的副手郡(县)丞、郡(县)尉以上偏置私人,和已经反叛的淮南王、济北王没有什么两样。这是可痛哭的政事。

贾谊举例说,在群臣诛杀诸吕的时候,如果还像汉初那样有楚王韩信、淮南王黥布,梁王彭越,等等的异姓诸侯王的话,“陛下即天子位,能自安乎”?贾谊又举淮南王的例子,说诸侯王即使是同姓,依然“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没有不想自己当皇帝的。擅自封赏爵位,赦免死罪,甚至僭用皇帝的服饰,汉朝的法令在王国被废弃。他说异姓王的反叛好不容易镇压下去,同姓王造反的征兆却正在显示。根据历史教训,越强大的诸侯越先造反,所以他明确建议“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多分诸侯国,规模缩小,就容易指使,互相牵制,不敢造反。应该将最大的几个诸侯国比如齐国、赵国、楚国等都分为几个小王国。

汉文帝在淮南王事件之后,注意到了自己扶植皇族势力必须有所节制。贾谊的《治安策》虽然言辞激烈,他没有全部采纳,但是逐渐采取其中的一些具体措施。比如几年时间里对皇族诸侯王进行王国调整。公元前169年,他的儿子梁王死后,他将自己另一个儿子淮阳王刘武迁为梁王,占据了泰山以北,高阳以西的地方,有40多个大县,成为朝廷的东方屏障大国。又将刘章的儿子、继位城阳王的刘喜迁为淮南王,安抚当地。

公元前164年,汉文帝借着为两年前去世的齐文王刘则死后无子,王国没有了继承人的机会,一下子将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将原来齐王刘襄的几个儿子都封为这6个小王国的国王:杨虚侯刘将闾为缩小了版图的齐国国王,安都侯刘志为济北王,扐侯刘辟光为济南王,武成侯刘贤为菑川王,平昌侯刘卬为胶西王,白石侯刘熊渠为胶东王。又把刘喜迁回城阳国,将淮南国分为三国,除了死去的刘良,淮南王刘长另外三个王子全都封为国王:阜陵侯刘安继承淮南王位,安阳侯刘勃封为衡山王,阳周侯刘赐封为庐江王。

这次大调整实现了一举削弱不被信任的诸侯王国的实效,尤其是老冤家对头齐国就此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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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的难题

汉文帝唯一的舅舅薄昭据说是位“忠厚长者”,我们看到在群臣诛杀诸吕后迎立汉文帝的过程中,薄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薄昭是汉朝建立后才从军的老兵。大概是因为姐姐为汉高祖生了儿子的缘故,他来到汉高祖的宫廷,当了一名侍从“郎”。也因为姐姐不得宠的缘故,他在宫廷和朝臣中都比较谨慎,获得这个好名声。

进了长安后,这位皇帝的舅父起初依然保持本色,继续当他的“忠厚长者”的角色。先是作为“中大夫”,在汉文帝即位后被任命为车骑将军,迎接薄太后来长安。又被封为“轵侯”,是万户侯。

后来薄昭一直是将军的身份,有时也要做和朝臣沟通的工作。还可以看到,皇亲之间的问题,汉文帝也会请他出面来沟通。

汉文帝登基满十年的时候,这位国舅将军出了大问题。不知为什么,他把朝廷派来的使者给杀了。这是藐视朝廷的重罪,没有办法开脱的。汉文帝不忍心按照法律来处理。他要公卿大臣们找薄昭聚会饮酒,暗示他自行了断。可是薄昭一点不领情,不愿自杀。汉文帝逐渐加大压力,索性指示朝臣穿上丧服到薄昭家去哭丧,这下薄昭觉得面子丢尽,只好自杀了。

后来的皇朝政治家们几乎都指责汉文帝的这个做法。夺了汉朝皇位的曹丕是一个公开赞扬汉文帝的皇帝,不过指责汉文帝对于舅舅的态度。他说:皇帝对于自己的舅父这样的长辈亲戚,只应该好好养育,而不应该给他过分的权力,否则就容易触犯法律,只好坏了亲属情分。唐朝的宰相李德裕也说,汉文帝使薄昭自杀这件事很果断,但薄昭是太后唯一的兄弟,这样果断处理会伤透了母后的心。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专门发表评论:既然贵戚犯罪,就一定要按法处理,“法者,天下之公器”,善于执法的,就应该“亲疏如一,无所不行”,才能够使人不敢轻易犯法。汉文帝不为薄昭找好的老师加以辅导,却让他去管军队,养成骄横的脾气,直到杀死朝廷使者,显然已经是无所顾忌。如果汉文帝赦免他,就更是昏君的样子了。

这些评论当然都属于事后诸葛亮式的点评。倒过来想一下,为什么汉文帝一直将薄昭作为武将,或许更有意思。汉文帝这样的人事安排,应该是在功臣武将集团中掺入的自己亲信的既定方针。他从代国带去的旧臣,几乎都加入到军队系统。比如力劝汉文帝进长安的宋昌,也是行伍出身,汉高祖时期已经有“都尉”(可以指挥某一战区或战役方向军官级别)的军衔,进长安后,被任命为“卫将军”,指挥京师地区的军队,封为壮武侯。汉文帝在位期间,宋昌一直保持着这个要害军职。另一个汉文帝的亲信郎中令张武,也是属于武将系列,一直替汉文帝警戒皇宫,后来因受贿被揭发,汉文帝也是百般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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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家的亲戚们

最值得皇帝们信赖的就是外戚——也就是皇后的亲戚了。因为同姓的兄弟子侄太强大了,有取而代之的危险性。而皇后的权威来自于皇帝,外戚取代皇位的阻力显然也会比同姓亲属更高。这大概是历代皇帝最终总是信任外戚的主要心理因素了。

汉文帝的皇后是窦皇后。说起来,这是个将错就错的美丽误会的后果。窦皇后原来是清河观津(今河北枣强县)人。吕太后当政时,她作为“良家子”被选送到宫廷为太后的侍女。后来吕太后又决定将身边的侍女分别恩赏给已经分封的各位皇子,每位皇子5名。窦氏也入选。她很想被分到赵国去,一方面赵王刘如意是吕太后喜欢的皇子,可以有出头的日子,而赵国也离她的娘家比较近一点。她托人向主管的太监求情,关照千万要把自己排在去赵国的名单上。想不到所托的太监大概因为托的人太多,竟然把她错排在去代国的名单上了。名单一经上奏皇帝批准,就没有办法再更改了。窦氏满腹的委屈,大哭一场,被强迫带到了代国。

什么事情都有“塞翁失马焉知祸福”式的转机,到了代国后,代王刘恒却非常喜爱她,和她一连生了一女两男。代王刘恒后来的王后姓王,和代王也有过四个儿子——所以所谓代王为母病陪侍三年的说法,有很大的可疑。

窦氏运气更好的是,代王刘恒被群臣推举为皇帝的时候,原来的王后已经病死,更离奇的是,她生育的四个儿子也先后夭折,只留下了窦氏的三个孩子。代王刘恒为皇帝后没几个月,群臣请求立太子,当时原来王王后生育的4个儿子都已死了,儿子里排行老大的就是窦氏生育的刘启。群臣推举的也就是这位刘启。既然刘启是太子,薄太后就顺理成章的指定太子的母亲窦氏为汉文帝的皇后。

等到窦氏成为窦皇后的时候,汉文帝却已经对她失去了兴趣。到了长安,他就宠爱邯郸来的一个宫女,封为慎夫人。后来又喜欢上了另一个宫女尹氏。有点奇怪的是,原来生育能力这么强的汉文帝,当了皇帝后就再也没有孩子了。

窦太后到长安后不久,就患病失明,成了一位瞎子皇后。不过她那倔强的个性好像由此更为突出。她是个有文化的女人,很熟悉并很欣赏黄老的学说,要求自己的孩子读熟读《黄帝》与《老子》。

发动政变诛杀猪吕、推举代王为皇帝的功臣集团,最害怕的莫过于皇后亲属势力的膨胀。他们算准了薄太后的家族势力单薄,也注意到窦太后家族势力不大。窦皇后的父母都已经去世,薄太后下诏,要朝廷追尊窦皇后父亲为安成侯,母亲为安成夫人。下令清河县为窦皇后的父母坟墓设置守卫的“园邑二百家”,派有官吏管理。

窦皇后有两兄弟,大哥叫窦长君,弟弟叫窦广国,字少君。弟弟窦少君在四五岁的时候,因为家里贫穷,被出卖为奴,以后辗转卖了十余家,完全与家庭失去了联系。成年的窦少君在宜阳,有一次为自己的主人进山烧作炭,作业现场发生了山崩事故,当时在山坡下有一百多人全都死在了事故中,只有窦少君一个人得以逃脱。大难之后,窦少君被主人带到了长安。他听说朝廷新立的窦皇后是观津人,他还记得自己家的县名,记得小时候和姐姐一起玩耍,一起爬桑树,从树上摔下来的事情。他请求人写了给皇帝的上书,说明缘由。

窦皇后得到上书,向汉文帝请求召见窦广国。窦广国入宫,一一传话询问,窦广国都根据回忆回答。最后窦皇后传问还有什么证据?窦广国说:“只记得姐姐在我被卖的时候,和我在官府的传舍中最后告别,讨了热水为我洗澡,乞讨了食物给我吃饱后才走的。”窦皇后听了情不自禁地上前抱住了窦广国,姐弟俩哭成一团,侍御左右也都只好伏在地上一起哭泣。

窦皇后请汉文帝给自己的兄弟们“厚赐田宅金钱”,在京师安下家。对这个意外之喜感觉意外之忧的是功臣集团。他们原来以为窦皇后只有一个兄弟,现在突然又冒出来一个,而且还因为曲折的经历受到广泛的同情。周勃、灌婴等人商量说:“我们的生命都要悬于这两兄弟了!这两人出身低微,非要认真给他们选择师傅、宾客不可,否则一旦又来效法吕氏,那就要出大事了!”于是朝臣们挑选了“有节行”的读书人和这两兄弟一起居住,陪他们读书,教导他们作为贵族应有的礼节。据说窦长君、少君由此成为“退让君子”,为人处世都不敢“以尊贵骄人”。

汉文帝与窦皇后对于窦氏兄弟这样的改造成果究竟作何观感?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汉文帝小心翼翼的对待这两位大小妻舅,没有给他们封侯爵爵位,好像也没有给他们什么官职,他知道功臣集团对于外戚后族势力的增长实在是太敏感了,他不愿意去破坏这个平衡。丞相张苍免职后,他曾考虑启用窦广国为丞相,可顾忌到功臣集团的反对,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

前面已经讲过,外戚后族是帝王们的天然盟友,是最能使帝王放心的代行权位的集团。汉文帝的种种措施,已经逐渐将汉朝开始以来一定意义上的“君臣分治”状态转向皇帝专权,决策权力已经不可逆转的全面掌握在皇帝手中,那么皇帝必须要有完全值得信任的、自己的工作班子与执行班子。窦氏的权势总会逐渐成长起来,只不过并不是在汉文帝这位平衡大师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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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邱晓云 于 2008-5-4 11:27 发表
天天有新的看,木匠师傅很努力啊。
惭愧惭愧,这几天是利用火车上及节假日写的,所以能天天一段。
再读一遍,发觉笔误极多

今天开始上班,要有一阵子停止更新,还请诸位原谅。这个稿子正准备卖出去,等弄好了一起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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